寧波大學2014研究生招生簡章
㈠ 寧波大學在職研究生報考條件有哪些
寧波大學順應改革開放而建立,積累了深厚的教學資源和雄厚的師資隊伍,是廣大考生的理想學府。近年來,在職研究生成為了廣大在職人員繼續進修的選擇。那麼,寧波大學在職研究生報考條件有哪些呢?
寧波大學在職研究生報考條件有哪些?
寧波大學在職研究生報考方式和全日制研究生一致,畢業待遇和薪資水平都不亞於全日制研究生。寧波大學規定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考生方可報考寧波大學在職研究生:1.應屆大學本科畢業生;2.大學本科畢業三年以上並有三年以上工作經驗;3.大專畢業後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4.已獲得碩士或博士且具備兩年以上工作經驗。
滿足以上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登錄指定在職研究生報名網站進行網上報名,考生需在網上填寫個人信息並進行學歷認證,2018寧波大學在職研究生報名時間為2017年10月10日至30日,目前此報名工作已經結束了,想要報考的人員只能等下一年再報考了。
寧波大學在職研究生考生需通過兩個階段的考試,方能進入寧波大學攻讀在職研究生。分別為初試和復試,初試即全國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復試即寧波大學自主命題復試,初試通過後方可進入復試。建議廣大考生認真復習,方能順利通過考試。
報考寧波大學在職研究生要做好的兩項事情:
1、確定在職攻讀研究生的專業:寧波大學在職研究生開設的專業比較多,考生在報考前要選擇適合自己的專業,考生可以從自己的發展方向和興趣方面來確認自己的專業。
2、合理的安排好自己的時間:在職攻讀研究生是需要考生邊學習邊工作的,為了使兩者都不受影響,需要考生做好學習和工作時間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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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寧波大學考研難嗎一般要什麼水平才可以進入
寧波大學考研難嗎?其實並不能一概而論。要看我們每個學生的實際情況。例如:本科院校是哪個層級的,專業考取是否為跨專業?專業是否是熱門學科?學校分數線是多少?歷年錄取人數是多少?接下來,就以上情況我們詳細聊聊。查看>>>各地區推薦院校報考難度分析
首先,申明一點:
考研本身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考研的過程中,找准自己的定位、學會搜集資料、搜集信息並且輔之於踏實的備考、准確的方法是至關重要的。同時,要學會堅持,不忘初心,很多同學在開始備考時,鬥志昂揚,但是在進度接近尾聲時,自己的志氣也接近了尾聲,這是萬萬不行的。有句話說的好:「駱駝走得慢,但終能到達終點」。我們也是,過程中,要循序漸進的進步,一步一步的堅持備考,終能到達彼岸。
接下來,給大家一一介紹:
---------------------------------基本概括---------------------------------
問:寧波大學怎麼樣?
答:綜合類,雙一流院校
經過幾代寧大人的艱苦創業,學校已成為一所綜合性教學研究型大學,綜合實力穩居全國高校百強行列。擁有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11個學科門類,設有25個學院、10個校級直屬研究機構、3家直屬附屬醫院。據ESI公布數據,工程學、臨床醫學、化學、材料科學、動植物科學、農業科學等6個學科進入世界學術機構前1%。擁有省一流A類學科7個、省一流B類學科6個。現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6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3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30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22個,本科招生專業60個。等等...
問:考研多少分能進入寧波大學?
答:分數線是選擇院校重點關注的焦點,因此為大家整理了>>>寧波大學歷年考研復試分數線
考生要對自己的實力進行測評,比如英語、數學的實力,是否可以通過一年的努力達到此基本線,如果很難達到,建議重新進行擇校。另外,為大家整理了近幾年的考研國家線,希望可以供你所用>>>歷年考研國家線
問:如何了解自己考研是否可以報考寧波大學?考研報考寧波大學需要了解哪些東西?
答:需要了解寧波大學的招生簡章、招生目錄、參考書目信息。關於什麼是招簡、招生目錄?有何作用,見下方介紹:
招生簡章是招生單位頒布的介紹性文件,是學生了解目標院校和進行報考的重要權威依據。考研招生簡章中一般會有學校所招收專業、報考條件、報考流程、獎助政策、考試科目、參考用書、院校聯系方式等信息。>>>詳詢寧波大學招生簡章
招生目錄是招生單位(高校或科研院所)按院系專業頒布的招生計劃,以及每個專業的考試科目。說得通俗點,專業目錄就是學校告訴考生,有哪些專業招生,各招多少人,考哪些科目。參考書目是考生備考初試和復試需要的指導書目。>>>詳詢寧波大學招生目錄&參考書目
由此來看,這三種信息對於考研報考寧波大學來說必不可少。為各位考生准備了考研以上所需信息,>>點擊詳詢各大院校招生簡章 | 招生目錄 | 參考書目
問:寧波大學各專業考研知識點重難點是什麼?我們該把重心放在哪一塊內容上?
答:對於這個問題需要考研大綱來解決。考研大綱又分為統考大綱和自命題大綱。
考研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編寫或招生單位自主編寫,規定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相應科目的考試范圍、考試要求、考試形式、試卷結構等,它是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命題的依據。考生如果要明確當年老師的命題重難點,那考研大綱毋庸置疑,大家不能忽略他的存在。>>>點擊詳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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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浙江:寧波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辦法
【 #考博# 導語】 無 從寧波大學研究生院獲悉,寧波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辦法已公布,具體詳情如下:
根據《2014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教學〔2014〕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0〕9號)、《寧波大學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寧大政〔2020〕60號)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安全性、公平性原則。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切實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員乎跡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堅決維護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確保考生合法權益。
(二)堅持科學選拔原則。嚴格考核標准,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確保招生質量,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堅持以考生為本,增強服務意識,精心開展咨詢指導,准確解讀政策內容,暢通考生聯系咨詢通道,及時為考生解疑釋惑。
(四)現場組織筆試,遠程組織復試。
二、考試
(一)復試基本原則
1.復試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對考生學術水平的考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等。特別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學精神、學術道德、專業倫 理、誠實守信等方面情況。
2.根據生源情況和當年招生計劃,按一級學科確定復試差額比例,比例一般控制在1:1.2至1:1.5之間。各學院根據招生計劃數,按初試總分從高到低確定復試名單。
3.因招生計劃、生源等實際情況,如一級學科博士點所涉二級學位點(或方向)之間考生確需調劑的,需同時滿足以下原則:
(1)不影響考生利益;
(2)調劑范圍為相同一級學科的不同二級點(或方向);
(3)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或舉頃腔方向)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二)復試資格審查
學院須在復試前對考生報名材料原件、碩士期間課程成績單、碩士學位論文(附評議書)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招生學院應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資格審查內容:
1.核查考生的《寧波大學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並轉學院思政面試小組,作為對考生思想政治表現考核的必要依據之一。
2.核查考生的報考信息、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正衫件,獲國外學歷學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應屆碩士畢業生交驗由高校研究生管理部門頒發的經完整注冊後的學生證(畢業證書在入學時交驗)。
4.在職報考的考生(定向生)須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並同意脫產學習的證明材料。
5.復試時考生須與學校簽訂《誠信復試書》,確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確保誠信復試。若發現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實或違反遠程復試相關紀律要求,將取消該考生的復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如其已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將按照《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三)復試內容與形式
1.根據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專業均採用網路遠程復試,由各學院組織。
2.復試包括外語測試(含口語、聽力測試)、面試(含專業與綜合面試、思想政治面試)。
3.復試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鍾,其中外語口語和聽力測試一般不少於5分鍾。如果同一專業復試人數較多,可採取平行分組復試,分組名單抽簽決定。
4.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本專業2門碩士主幹學位課程。加試在面試中進行,單獨計分。
5.思想政治面試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6.復試成績和綜合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的計算辦法:
復試成績(百分制)=專業與綜合面試成績(百分制)*60%+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成績(百分制)*40%
(2)綜合成績的計算辦法:
綜合成績(百分制)=初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50%+復試成績(百分制)×50%
7.復試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考生須在復試成績公示後一周內將二級甲等以上醫院的體檢報告(須有體檢結論)郵寄至招生學院。
三、錄取工作
(一)錄取工作基本原則
1.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按照「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進行錄取工作。
2.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錄取工作具體要求
1.在德、智、體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據專業錄取條件和考生志願,對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綜合考查、加權計分後,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對於某一專業錄取的最後一名如果出現多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思想政治理論(初試)成績不計入總分,低於60分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加試、思想政治面試、體檢中有一項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低於60分(滿分為100分)者不予錄取。
3.博士按就業方式可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考生應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
4.考生的各項考試、考核成績僅對本次招生有效,被錄取新生的入學資格只在當學年有效。
5.嚴把資格審查關,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得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6.根據《寧波大學研究生導師招生資助管理方法(試行)》(寧大政[2019]20號)文件規定:為合理配置優質資源,導師每年招收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1人;生源較好或有重大科研需求的學位點可增至2-3人。如報考導師當年招生計劃受限,在充分徵求擬錄取考生意見的前提下,可在一級學位點下設二級點(方向)間進行導師調整。
7.擬錄取名單確定後,學院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須加蓋考生人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或政工部門公章),全面審查其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四、信息公開公示
1.公布招生計劃。復試正式啟動前,各學院應在本學院網站公布分專業招生計劃,一經公布,不得隨意修改,嚴格執行計劃。
2.公布復試錄取辦法。在復試前,各學院須在學院網站上公布經研究生院審核後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3.公布復試考生名單。各學院要公布進入復試考生的姓名、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
4.公示復試結果。各學院須公布各專業復試結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
5.公開錄取信息。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並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6.公開咨詢及申訴渠道。學院要在本學院網站公布咨詢及申訴渠道(含學院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等),並保證相關渠道暢通。對考生反映的問題及時核查處理,切實保障考生合法權益。
7.學院對其他按規定應予以公開的招生錄取信息也要及時主動公開。
五、咨詢及申訴渠道
咨詢電話:0574-87609136
申訴電話:0574-87600226
申訴郵箱:[email protected]
通迅地址: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818號寧波大學研究生院研招辦
郵編:315211
六、未盡事宜和要求,嚴格按照當地疾控、上級有關部門和學校相關文件執行。如當地疾控或上級部門政策調整,則按相關政策執行。
㈣ 寧波大學學校招生簡介
寧波大學招生簡介
寧波大學是浙江省、教育部和寧波市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首批重點建設大學之一。目前學校已發展成為一所綜合性的教學研究型大學,綜合實力進入全國高校百強行列。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寧波大學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寧波大學。
第五條學校國家代碼:11646。
第六條學校辦學層次:本科,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寧波大學。
第八條辦學地點: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818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學校設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研究確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並對招生過程中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條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設本科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對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專業設置與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有按專業類招生,也有按專業招生,其中按專業類招生的,第一學年末根據「志願+考核」原則在大類里選擇專業,按專業招生的不需要參與大類分流。
第十三條「三位一體」、國防生、航海類專業,均按照專業招生,不參與大類分流。
第十四條為了提高畢業生在全球化社會環境中的適應力和競爭力,學校繼續招收會計學(CPA Canada加拿大注冊會計師)、會計學(ACCA英國注冊會計師)、金融學(全英文班)、國際經濟與貿易(全英文班)4個專業,數學與應用數學(中美合作精算科學與風險管理)、旅遊管理(中法合作)2個中外合作項目,新增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中法合作),並按專業進行招生。
第十五條學生申請轉學科大類和專業分流按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六條學生申請轉專業按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七條學校面向全國29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主管機構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准。
第五章 各類招生具體要求
第十八條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寧波大學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學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按照《寧波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運動訓練招生按照《寧波大學2017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藝術類招生分別按照《2017年寧波大學美術類本科專業招生簡章》、《2017年寧波大學音樂學(師范)本科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 錄取原則、單科和身體要求
第二十二條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對《指導意見》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我校原則上按不錄取執行。
第二十四條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
(一)學校在浙江省的錄取按照《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執行,浙江省普通類平行錄取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願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實行專業平行志願投檔,對進檔考生直接錄取到考生所選的`專業(類)。
(二)學校在上海市的錄取規則為:1.專業錄取:接收投檔後,按院校專業組投檔結果分別進行專業錄取。按照平行志願的原則,確定考生的專業。2.專業調劑錄取:當考生所填專業均已錄滿時,依據考生填報的願否服從專業志願調劑情況進行專業調劑錄取。專業調劑錄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檔的院校專業組內進行。3.退檔處理:因不服從專業志願調劑、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等原因不能被錄取的考生,學校作退檔處理。其中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
(三)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的錄取規則為: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
(四)學校在江蘇省的錄取規則為:江蘇省考生錄取必備條件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准,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規則擇優錄取。
(五)學校在其他省份的錄取規則為: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
第二十五條學校在各省(市、自治區)按照分專業類或分專業招生計劃數,按投檔成績擇優錄取,不設各專業類(或專業)間分數級差。
第二十六條除國防生、航海類專業性別有限制之外,學校對其他錄取新生的性別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二十七條航海類專業屬於本科提前批錄取,根據國家、省有關文件規定,在同批次線上未完成招生計劃時,可降20分提檔錄取。均招收英語類考生,其中航海技術男身高不低於165cm,女身高不低於160cm,雙眼裸眼視力0.5及以上,矯正視力0.8及以上;輪機工程男女身高不低於155cm,雙眼裸眼視力0.4及以上,矯正視力0.6及以上。
第二十八條學校公共外語課為英語(外語類專業除外)。
第二十九條學校單科成績要求:英語、日語、德語、英語(師范)專業要求英語(外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15分;英語(師范小學師資)、會計學(CPA Canada)、會計學(ACCA)、工商管理(中加學分互認)要求英語(外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10分。以上成績按單科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如英語(外語)單科成績符合條件的生源不足,則按英語(外語)單科成績5分一檔降分錄取;最高降分不超過10分。
第三十條學校認同並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七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三十一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二條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准或備案的標准執行。除中外合作辦學和大學專科專業仍實行學年制收費外,其他本科專業的學費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新生第一學年按學年學費標准預交,第二學年開始按上學年實際所修學分學費與專業學費之和繳納,以此類推,畢業時清算最後一學年學費。
其中按大類招收的學生,第一學年按照大類學費標准收取,專業分流後,第二學年起按照所就讀專業的學費標准收取。
第三十三條學校有政府獎學金、各類學校獎學金和捐贈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綠色通道、國家助學貸款、學費減免、困難補助、獎助學金、勤工助學、社會資助等助學政策。
第八章 咨詢聯系和錄取結果公布方式
第三十四條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校本科招生網查詢。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574-87600092。
第三十六條寧波大學梅山海洋科教園將於2018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海洋學院、海運學院將遷入梅山海洋科教園辦學,海洋學院、海運學院學生屆時將到美麗的濱海新校區學習。
第三十七條寧波大學昂熱大學聯合學院將於2017年開始招生,聯合學院是經教育部批准依法成立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是寧波大學的直屬學院,合作方為法國昂熱大學,它是法國國立綜合性大學,其旅遊類、地理類專業在法國享有盛譽。聯合學院的辦學地點設立在寧波大學易斯戴校區,2017年招生專業包括旅遊管理(中法合作)、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中法合作)。普通旅遊管理專業第一年按大類培養,專業分流後學生進入寧波大學易斯戴校區學習。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由寧波大學本科招生辦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准。
寧波大學2017年全國排名
在最新的排名數據中,寧波大學在2017全國大學排名中列於第 104 名,在2017浙江高校排名中列於第 5 名,寧波大學屬於綜合類大學,在2017綜合類大學排名中列於第 38 名,以上數據僅指在全國所有公辦的本科院校中的排名。
寧波大學介紹
寧波大學是一所在改革開放中成長起來的新興地方綜合性大學,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剛先生率先捐資創立,鄧小平同志題寫校名。建校之初,由浙江大學、復旦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北京大學、原杭州大學五校對口援建,高起點地開始了辦學歷程。現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6671名,各類研究生6131名,成人教育學生19255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