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招生排名 » 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招生電話

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招生電話

發布時間: 2023-08-10 19:48:00

⑴ 溫州全部大學有哪些

1、溫州大學:是一所地方綜合性大學,2006年由溫州師范學院(創辦於1933年)和專原溫州大學(屬創辦於1984年)合並組建而成。

2、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位於浙江溫州,是溫州市唯一所總部在市中心的省屬公辦全日制高等院校。其建校歷史可溯源到1960年創建的溫州動力機廠廠辦技校。

3、溫州科技職業學院:2006年5月經批准在溫州市農科院基礎上籌建,2008年2月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立,學院系專科層次的公辦普通高等職業學校,由溫州市人民政府舉辦。

4、溫州大學城市學院位於溫州茶山高教園區,南接大羅山,北鄰三垟濕地,是經國家教育部批准設立的獨立學院,由原溫州大學經濟學院、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合並組建,是一所定位準確、實力雄厚、特色鮮明的高等院校。

5、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2000年5月在浙江東方專修學院的基礎上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籌建,2002年3月正式批准建校,同年7月國家教育部同意備案,列入國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計劃,面向浙江省及部分省外地區招生,是浙江省最早開辦的高職院校之一。

⑵ 2014年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考研頻道我從官方網站轉載《2014年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一文,謝謝閱讀!
第一章 總  則<?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第一條 為規范學院全日制族世舉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的院名為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國標代碼為13284),上級主管部門是浙江省教育廳。

第三條 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成立於1999年,是經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依託溫返搏州醫科大學設立的一所按新的辦學機制和模式運作的本科層次獨立學院。

第四條 學院現設茶山校區、學院路校區。茶山校區位於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內,學院路校區位於溫州市鹿城區學院西路82號。

第五條 學院辦學層次為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院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主管院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本學院的招生工作。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招生辦公室是負責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對學院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條件及計劃

第七條 按照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最新頒布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主管部門公布數據為准。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九條 學院嚴格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對進檔考生,專業志願按「專業級差」的方式錄取,第一、第二專業志願級差為2分;第二、第三專業志願級差為1分;第三至第六專業志願級差為0分。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擇優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第十條 在專業錄取過程中,若出現總分相同的情況,將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規定加分投檔,學院按加分後的總分進行專業投檔。

第十二條 學院錄取考生的外語語種一般為英語。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原則上要求在100分及以上。

第十三條 學院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口腔醫學專業不招慣用左手的考生,醫學類專業不招色覺異常的考生。新生入學後進行體檢復查,對不符合體檢要求者,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學院對錄取新生的性別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十五條 江蘇省考生錄取條件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准,考生進檔後按「先分數後等級」的規則擇優錄取。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六條 學院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准按浙江省高校收費的有關規定執行。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是按新型模式辦學的獨立學院,按辦學成本繳費上學,考生要充分考慮家庭經濟的承受能力。

第十七條 學院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建立以獎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和困難補助為主體的、多元化的資助體系。

第十九條 學院錄取結果將通過各省考試院(招生辦公室)公布。考生可登陸我院招生網站查詢。

第二十條 學院對錄取的全體新生進行復查,經復查發現不符合招生條件和弄虛作假的學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符合畢業條件的畢業生,頒發由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學士學位。

第二十二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招生網址:http://rjxy.wzmc.e.cn/zhaosheng/

2、招生咨詢電話:0577-86682000,86689885

3、通訊地址:浙江省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招生辦公室,郵編:325035

4、電子郵箱地址: [email protected]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兆碧十三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二十四條 學院不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我院201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遵照本章程。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⑶ 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2020年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和錄取適合學校人才培養特點的優秀學生。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組織、考生、家長、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

第六條 學校代碼:13284。

第七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全日制普通本科獨立學院。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

第九條 辦學地點:濱海校區位於溫州市洞頭區北嶴街道海韻大道669號,茶山校區位於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內,學院路校區位於溫州市鹿城區學院西路82號。

第十條 學校簡介: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成立於1999年,是經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依託溫州醫科大學設立的一所按新的辦學機制和模式運作的本科層次獨立學院。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為負責人,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並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學校紀檢監察組織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機構公布數據為准。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浙江、上海、山東等新高考改革省份(自治區、直轄市)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調檔比例根據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確定為1:1;進檔的考生,按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出現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對全國其餘省份的考生,學校嚴格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根據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確定為1:1。對進檔的考生,學校專業志願間不設分數級差,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出現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擇優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江蘇省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要求選測科目2C及以上,必測科目等級均合格(即5合格)。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照江蘇省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若仍相同,則優先錄取選測科目等級高的考生。

第十七條 學校認同並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八條 學校外語公共課語種為英語和日語。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高考外語語種須為英語。

第十九條 慣用左手的考生不能錄取到口腔醫學專業,色覺異常的考生不能錄取到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麻醉學、法醫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眼視光學、康復治療學、護理學、助產學、葯學、中葯學、生物醫學工程等專業,其他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後進行體檢復查,對不符合體檢要求者,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經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展改革委、教育廳、人力社保廳、財政廳批准,學校承擔面向浙江省部分縣(市、區)的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錄取批次及錄取方式以相關文件為准,學校設定最低錄取控制線,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本科各專業最低投檔成績應不低於第二段分數線。

第二十一條 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要求及規定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校招生網查詢。

第六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二十二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持《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錄取通知書》,並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新生入學後,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者學籍。

第二十三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文件和有關規定執行。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辦法,新生入學時按學年制學費標准預交學費,按學年結算。

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建立以獎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和困難補助為主體的、多元化的資助體系。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學校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編:325035

聯系電話:0577-86682000

學校網址:http://rjxy.wmu.e.cn

招生網址:http://rjxy.wmu.e.cn/zhaosheng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二十七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熱點內容
四川農業大學申請考核博士 發布:2025-10-20 08:58:11 瀏覽:981
福田雷沃重工本科生待遇怎麼樣 發布:2025-10-20 08:53:49 瀏覽:575
華為要本科生嗎 發布:2025-10-20 08:25:41 瀏覽:550
2008年青島本科生工資 發布:2025-10-20 08:04:24 瀏覽:444
東北大學藝術考研 發布:2025-10-20 07:38:35 瀏覽:299
我的大學生活txt 發布:2025-10-20 07:35:28 瀏覽:25
人民大學外語系考研 發布:2025-10-20 07:31:12 瀏覽:894
上海交通大學考研輔導班 發布:2025-10-20 07:24:54 瀏覽:420
華中農業大學細胞生物學考研群 發布:2025-10-20 07:09:36 瀏覽:558
南京大學2016考研線 發布:2025-10-20 06:43:12 瀏覽: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