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學招生簡章2016
『壹』 南通大學投檔分數線是多少
南通大學2008年在江蘇省招生章程 學校名稱:南通大學 學校性質:省屬綜合性大學 辦學性質:公辦 校址:南通市嗇園路9號(主校區),青年東路40號(文峰校區),啟秀路19號(啟秀校區),外環東路999號(鍾秀校區) 我校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的招生政策,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按照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做好各類別的招生工作。 一、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要求 我校普通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批次的選修測試科目等級要求為B+B級(含)以上,必修測試科目成績須在C級(含)以上,技術測試科目成績為合格;普通類第二批本科錄取批次及師范提前錄取批次選修測試科目等級要求為BB級(含)以上,必修測試科目成績須在C級(含)以上,技術測試科目成績為合格;藝術體育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D級不超過三門。 二、錄取辦法 (一)普通類招生 學校在各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調檔申請。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語、數、外三門原始分與政策性獎勵分、照顧分及附加題分數之和)為錄取分進行排序,當錄取分相同時,結合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專業志願和綜合素質評價等其他指標,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對選修科目測試等級為A+A+的進檔考生優先錄取並優先滿足專業志願。 我校用公布招生計劃錄取學校投檔線下同批省控線上一定范圍內選測科目等級為A+A+的考生,錄取政策按照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藝體類招生 報考我校美術、音樂、體育類專業的江蘇考生,須參加省專業統考且取得合格成績。報考我校服裝設計與工程(服裝設計與表演)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且取得合格成績。文化分為語、數、外三門原始分與政策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錄取方式與普通類專業招生相同,錄取分按下列方式計算: 1、美術類專業:對進檔考生將其文化分與專業分相加成綜合分為錄取分。 2、音樂類專業:對進檔考生以省專業統考成績為錄取分。 3、服裝設計與工程(服裝設計與表演)專業:對進檔考生以參加我校專業考試成績為錄取分。 4、體育類專業:對進檔考生以文化分為錄取分。對專業分排列前三名的進檔考生優先錄取。 錄取分相同時,美術類專業以專業分優先、音樂類專業和服裝設計與表演專業以文化分優先、體育類專業以專業分優先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 (三)選擇性招生 對報考我校、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達到省填報本科志願的要求,特徵分(語、數、外三門原始分與政策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達到同批次選擇性招生最低控制分數線,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江蘇考生,由考生在各錄取批次招生前向我校提出申請,經校招生委員會集體研究同意,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批准,可使用選擇性計劃自主錄取: 1、在高中階段參加經我校認可的省級以上科技、文化、體育、藝術及素質教育的競賽活動,並獲得優異成績的考生。 2、高考單科(語、數、外及選測科目)成績在相應科目中為省排名前5%的應屆畢業生。 3、高中階段受省級以上表彰的應屆畢業生。 4、江蘇省重點中學(含我校「優質生源基地」中學)推薦的平時成績優秀的應屆畢業生。 5、為我校的建設和發展作出較大貢獻者的子女。 三、有關說明 1、關於外語語種。英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其餘專業外語語種不限,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課程,建議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本人所學語種的專業。 2、關於身體要求。對身體健康狀況的具體要求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學生入學後需進行體格檢查,身體異常者學校按有關規定處理。為使畢業生順利就業,建議表面抗原陽性者慎報醫學類專業、身高低於158厘米的考生慎報護理類專業,考生還應慎報因身體原因可能影響將來就業的相關專業。 3、關於體育類專業的男女生比例。體育類專業女生約佔25%,男生約佔75%。 四、咨詢方式 1、咨詢電話:0513-85012170 2、咨詢地址:南通市嗇園路9號南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3、郵政編碼:226019 5、網 址:zs.ntu.e.cn
『貳』 南通大學有什麼專業
機械工程及自動化、自動化、體育教育、英語、生物科學、預防醫學、電子信行租息工程、醫學影像學、思想政治教育、歷史學、伍漏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教育學等。
根據查詢南通大學官網顯示,南通大學招生專業共計有81個,分別有機械工程及自動化、自動化、體育教育、英語、生物科學、預防醫學、電子信息工程、醫學影像學、思想政治教育、歷史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教育學等。
南通大學,簡稱「通大」,南通大學坐落於素有「江海明珠」、「中國近代第一檔橘兆城」美譽的沿海開放城市——江蘇省南通市,學校是江蘇省人民政府和國家交通運輸部共建的綜合性大學。
『叄』 江蘇省2o16年高考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江蘇省綜合評價改革試點學校會單獨發布招生簡章,可以可以到學校官網或各大網站查詢。
江蘇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6年省屬普通高校
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招生辦(考試院、招考中心),各有關高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精神,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江蘇省申請在部分省屬高校開展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廳函〔2015〕14號),以及國家高等教育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要求,2016年我省繼續在省屬高校開展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
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是落實國家和我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對「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考試招生模式的積極探索。我省開展普通高校招生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目的在於指導省屬高校積極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培養目標和要求的人才選拔標准,建立健全多位一體的人才選拔綜合評價體系,即綜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績、高校考核結果、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以及高校自身培養的特色要求等五個維度的內容,對高考成績達到本二批次省控線的入選考生,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試點院校和招生章程
2016年,我省共有南京師范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南京郵電大學、江蘇大學、揚州大學、南京醫科大學、南京中醫葯大學、南通大學、江蘇師范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等11所高校在省內進行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
試點高校應科學、周密制定綜合評價錄取簡章,內容須包括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報名條件、報名方式、考核辦法、工作程序、入選考生確定規則、錄取辦法、咨詢方式、監督機制、申訴渠道等信息。高校須將招生簡章報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核准備案,於3月31日前向社會公布,並據此開展工作。試點高校還應根據我省普通高考模式的要求,在綜合評價錄取簡章和招生計劃中,對以綜合評價方式錄取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提出明確要求。試點高校綜合評價錄取計劃不超過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計劃總數的5%。
二、考生報名和高校審核
4月1日至15日,符合我省高考及高校綜合評價改革試點報名條件的考生,可自願按試點高校確定的報名時間和方式報名。省屬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招收的主要對象是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高校不得將名額分配至中學,如中學向試點高校推薦考生,應事先制訂並公開推薦工作方案,尊重考生的自主選擇,擇優推薦。所有被推薦考生的名單及相關材料須在校內進行不少於10個工作日的公示。申請考生和所在中學須對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4月30日前,試點高校應組織專門力量,按本校報名條件對申請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參加本校考核的名單並及時告知考生,同時在本校網站進行公示。在確定擬參加本校考核的考生時,要合理控制學生數量,兼顧生源質量與區域分布的合理性,向在學科專業方面表現突出的考生、向扎實推進素質教育的地區或中學、向農村考生適當傾斜。
試點高校要通過省「特殊類型招生錄取管理」平台將准予測試名單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
三、高校考核和確認入選名單
6月10日起,試點高校要結合本校相關學科、專業特色及培養要求,針對不同學科特長的考生進行考核,原則上不得筆試,不得採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要充分發揮學科專家的作用,積極探索科學、有效、簡便、規范的考核方式,並在考核中遵守「五隨機」的原則,即「考官隨機確定,考場隨機分配,考題隨機抽取,學生隨機分流,考官隨機輪場」。每組專家評委的人數應在5人以上,並進行全程錄音、錄像。考核是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之一,須參照國家教育考試的相關規定執行。尤其在命題、測試等環節,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考試安全保密和組織管理的相關規定。
6月22日前,經本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後,試點高校要按照不超過綜合評價錄取計劃數2倍的范圍,擇優確定入選考生名單並通知考生所在中學。同時,將入選考生資料庫通過省「特殊類型招生錄取管理」平台報省教育考試院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所在中學(或單位)、資格條件、測試項目、測試成績、合格標准、擬錄高校及專業等。考生所在中學和試點高校應分別在其網站進行不少於10個工作日的公示。中學公示的考生信息須保留至當年8月底,高校公示信息保留至當年年底。
四、入選考生志願填報
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須在6月27日至29日,憑動態口令卡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高考志願填報綜合評價錄取高校志願,不需要列印志願確認表。專業志願須在公示的擬錄取專業中選擇,否則視為無效志願。如在規定時間內,考生未填報綜合評價錄取志願,即視為自動放棄綜合評價錄取資格。
我省在志願填報時專設一個志願欄,用於符合條件的入選考生填報綜合評價錄取、自主招生或試點學院招生志願。若考生同時獲得多所高校的上述招生形式入選資格,則只能選擇一所高校填報。
五、投檔與錄取
我省文科類、理科類高考志願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方式,對於已經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無異議並填報高校綜合評價錄取志願的入選考生,將按以下規定進行投檔錄取:
1.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須達到試點高校在簡章或招生計劃中提出的等級要求。如高校未作具體說明的,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須達到該校對其所屬科類一般考生的等級要求。
2.對學業水平測試等級達到上述要求,且高考文化總分在所屬科類本科第二批省錄取最低控制線上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檔前,先行向試點高校投檔,由高校根據公布的錄取規則,使用「其他類」計劃擇優錄取。
試點高校要根據考生高考成績、高校考核結論、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以及自身培養的特色要求等,對滿足條件的考生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試點高校在向省教育考試院提交綜合評價擬錄取考生數據時,須對相應考生標注「綜合評價」錄取類型。
3.對不符合綜合評價錄取標準的考生,試點高校應在規定時間內退檔,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本科批次批量投檔時,對其中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願進行投檔,由有關高校擇優錄取。
4.按綜合評價方式錄取的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將分別在錄取高校及省教育考試院進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所在中學(或單位)、錄取高校及專業等。
六、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公平公正
綜合評價錄取是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招生院校要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全面實施「陽光工程」,嚴格規范管理,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實行高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暢通考試錄取結果申訴受理渠道,及時回應處理考生質疑和問題,廣泛接受社會監督。要強化各個工作環節的監管,確保測試、錄取等各環節安全、平穩、順利實施。
試點高校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紀律,不得發布未經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備案的綜合評價錄取簡章或進行虛假招生宣傳;不得在高考前以任何形式組織與綜合評價錄取掛鉤的考核工作;高校相關工作人員、專家評委不得參與社會機構組織的各類培訓、輔導活動;不得以各種形式偏離試點定位進行惡性生源競爭或向考生違規承諾錄取;錄取時不得突破綜合評價錄取計劃;不得更改經公示的入選專業錄取;不得在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或新生入學報到環節更改考生錄取專業;有關中學等不得出具與事實不符的考生推薦材料、證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中虛構事實或故意隱瞞事實。
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執法監察,全程參與改革試點工作,開展全面監督。對違規違紀的部門、學校和工作人員,一經查實,要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凡存在組織作弊、買賣作弊設備、買賣考題、替考等作弊以及幫助作弊行為,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請各市招生辦(考試院、招考中心)速將本通知轉發至本市各縣(市、區)招生辦和有關中學,並做好對考生的政策宣傳工作。
省教育廳
2016年3月16日
『肆』 南通大學美術類只招理科生嗎
根據2018年南通大學美術類專業招生簡章規定:
黑龍江省:美術類(校考)專業只招文科考生,表演(校考)專業文理兼招;山東省:美術類(校考)專業、音樂類(校考)專業只招文科考生,表演(校考)專業文理兼招;山西省:美術類(校考)專業、音樂類(校考)專業文理兼招;河北省:美術類(校考)專業文理兼招。河南省:美術類(校考)專業、表演(校考)專業文理兼招。
各省參加校考的考生只有在所在省指定地點參加考試的成績有效,對在其他考點參加考試的成績不予承認;
各省參加校考的考生必須參加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
『伍』 2022年南通大學杏林學院招生章程
南通大學杏林學院是一所全日制本科大學,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招生原則,擇優錄取考生,下面就由帶大家了解一下「南通大學杏林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南通大學杏林學院 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我院相關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我院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類等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院全稱:南通大學杏林學院。學院代碼:國標代碼13993,學院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准。
招生層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基本學制:四年(部分專業五年制)
辦學地址:江蘇省南通市通京大道999號
第四條 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南通大學杏林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院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頒發南通大學杏林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院成立由院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南通大學杏林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議事決策的原則,全面負責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六條學生工作處招生就業科是學院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學院本科招生工作在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實施,接受南通大學監督檢查處以友喚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學院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學院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院分省招生計劃。考生可登錄學院網站()查詢。
第九條根據教育部規定,我院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校本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具體使用辦法嚴格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條報名條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二)高考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願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願的科類要求。
(三)英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日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日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院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四)學院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學院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一條考生須參加所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還須參加所在省組織的藝術類統一考試。
第十二條錄取規則
學院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一)根據各省(自治區、螞散直轄市)考生報考情況,與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含院校服從志願)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願錄取。
(二)普通類招生
對於進檔的普通類考生(不含藝術類),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分為錄取依據,執行「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願」的原則,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江蘇省:當投檔分數相同時,選考歷史的考生依次按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選考物理的考生依次按數學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如仍相同,綜合衡量考生綜合素質檔案擇優錄取。
江蘇省外:當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數學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如仍相同,高考改革省份綜合衡量考生綜合素質檔案,悶告氏其餘省份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發展情況後擇優錄取。
(三)藝術類招生
報考我院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專業統考,高考文化成績及省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
對於進檔的藝術類考生,以所在省投檔分為錄取依據,執行「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願」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分相同時,按專業分優先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
(四)我院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五)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六)以上錄取規則與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如果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有所調整,我院也將做出相應調整。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三條我院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由學院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十四條收費標准
(一)學院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准(蘇價費[2013]154號、蘇價費[2013]281號)按學年收取學費,具體收費標准以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的《南通大學杏林學院新生入學須知》為准。
(二)根據《高等學院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文件精神,學院住宿費為每人每年500元至1200元,住宿由學院統一安排。
第十五條學院設有包括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在內的獎助體系,具體申報評選辦法參見。
第十六條學生報到後須接受體格檢查,對體檢結果明顯與考生電子體檢結果不符者,學院按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瞞不報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咨詢地址:江蘇省南通市通京大道999號郵政編碼:226007
咨詢電話:0513-85015987
電子信箱:xlxgb@
招生監督電話:0513-85012062
招生信息網址:
南通大學杏林學院招生微信公眾號:南通大學杏林學院招生與就業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九條本章程由南通大學杏林學院負責解釋。
『陸』 南通大學多少分能上
其他信息:
(李圓賣一)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報考情況,與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含院校服從志願)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願錄取。 (二)普通類招生 對於進檔的普通類考生(不含藝體類),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分為錄取依據,執行「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願」的原則,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江蘇省:當投檔分相同時,選考歷史的考生依次按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選考物理的考生依次按數學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如仍相同,綜合衡量考生綜合素質檔案擇優錄取。 江蘇省外:當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數學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如仍相同,高考改革省份綜合衡量考生綜合素質檔案,其餘省份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全面發展情況後擇優錄取。 (三)藝體類招生 報考南通大學美術、音樂、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專業統考,高考文化成績及省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 對於進檔的藝體類考生,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分為錄取依據(如該省無明確的投檔規則,美術類及體育類專業以高考文化成績加省專業統考成績為錄取依據,音樂類以省專業統考腔升成績為依據),執行「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願」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當投檔分相同時,美術類和體育類專業以專業分優先、音樂類專業以高考文化分優先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南通大學藝體類錄取規則如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不符,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錄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准。 (四)南通大學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五)經教育部批准,南通大學具有招收田徑、擊劍、乒乓球項目高水平運動員資格。凡取得相應體育專項測試合格證的考生,錄取辦法依據其體育專項測試等級和文化考試成績,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 (六)報考南通大學綜合評哪逗價錄取的考生,須經南通大學考核合格。進檔後,按照南通大學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規定的錄取辦法進行錄取。 (七)南通大學面向江蘇省內部分地區的鄉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培養計劃,按照江蘇省有關錄取政策執行。 (八)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和中外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的學生培養按照江蘇省和南通大學有關規定執行。 (九)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柒』 南通大學考研難嗎一般要什麼水平才可以進入
南通大學考研難嗎?其實並不能一概而論。要看我們每個學生的實際情況。例如:本科院校是哪個層級的,專業考取是否為跨專業?專業是否是熱門學科?學校分數線是多少?歷年錄取人數是多少?接下來,就以上情況我們詳細聊聊。查看>>>各地區推薦院校報考難度分析
首先,申明一點:
考研本身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考研的過程中,找准自己的定位、學會搜集資料、搜集信息並且輔之於踏實的備考、准確的方法是至關重要的。同時,要學會堅持,不忘初心,很多同學在開始備考時,鬥志昂揚,但是在進度接近尾聲時,自己的志氣也接近了尾聲,這是萬萬不行的。有句話說的好:「駱駝走得慢,但終能到達終點」。我們也是,過程中,要循序漸進的進步,一步一步的堅持備考,終能到達彼岸。
接下來,給大家一一介紹:
---------------------------------基本概括---------------------------------
問:南通大學怎麼樣?
答:普通本科
學校設有102個本科專業(2023年招生專業78個),涵蓋文學、理學、工學、醫學、藝術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歷史學、管理學等10個學科門類。
學校設有20個學院、1個獨立學院(杏林學院)、1家直屬大型綜合三級甲等醫院(南通大學附屬醫院)和國際教育學院、繼續教育學院。擁有基礎醫學、臨床醫學、信息與通信工程3個博士後流動站,基礎醫學、臨床醫學、信息與通信工程3個一級學科博士點,22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0個碩士專業學位點。
問:考研多少分能進入南通大學?
答:分數線是選擇院校重點關注的焦點,因此為大家整理了>>>南通大學歷年考研復試分數線
考生要對自己的實力進行測評,比如英語、數學的實力,是否可以通過一年的努力達到此基本線,如果很難達到,建議重新進行擇校。另外,為大家整理了近幾年的考研國家線,希望可以供你所用>>>歷年考研國家線
問:如何了解自己考研是否可以報考南通大學?考研報考南通大學需要了解哪些東西?
答:需要了解南通大學的招生簡章、招生目錄、參考書目信息。關於什麼是招簡、招生目錄?有何作用,見下方介紹:
招生簡章是招生單位頒布的介紹性文件,是學生了解目標院校和進行報考的重要權威依據。考研招生簡章中一般會有學校所招收專業、報考條件、報考流程、獎助政策、考試科目、參考用書、院校聯系方式等信息。>>>詳詢南通大學招生簡章
招生目錄是招生單位(高校或科研院所)按院系專業頒布的招生計劃,以及每個專業的考試科目。說得通俗點,專業目錄就是學校告訴考生,有哪些專業招生,各招多少人,考哪些科目。參考書目是考生備考初試和復試需要的指導書目。>>>詳詢南通大學招生目錄&參考書目
由此來看,這三種信息對於考研報考南通大學來說必不可少。為各位考生准備了考研以上所需信息,>>點擊詳詢各大院校招生簡章 | 招生目錄 | 參考書目
問:南通大學各專業考研知識點重難點是什麼?我們該把重心放在哪一塊內容上?
答:對於這個問題需要考研大綱來解決。考研大綱又分為統考大綱和自命題大綱。
考研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編寫或招生單位自主編寫,規定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相應科目的考試范圍、考試要求、考試形式、試卷結構等,它是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命題的依據。考生如果要明確當年老師的命題重難點,那考研大綱毋庸置疑,大家不能忽略他的存在。>>>點擊詳詢
問:從南通大學畢業的學生就業怎麼樣?值不值得報考?
答:南通大學 2019 屆總畢業生數為 7453 人,其中,碩士生 801 人,本科生 6652 人。從性別結構上看,男生 3307 人,女生 4146 人。本校 2019 屆本科畢業生升學的最主要原因是提高學歷層次(43.04%),其次是專業深造(34.94%)。
想要了解更多畢業生就業情況見>>>南通大學
總之,南通大學就業率相對來說是比較良好的,如果大家對此學校感興趣的話,可以大膽備考,但是前提一定要認真查明上述的招簡信息、招生目錄以及參考書目相關信息。對自己准確定位,才能做最好的選擇。每個人的實際情況不通,所以大家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安排。
---------------------------------備考概括---------------------------------
問:備考過程中最重要的是什麼?
答:要說最重要的,無非是態度,尤其是學會自省,它是一成不變的,對每個人都有效果的。
學會自省。每個階段都需要制定屬於這個階段的目標,分為年度目標、季度目標、月目標、周目標。建議大家不要制定日目標,因為我們每個人都可能遇到一些千變莫測的事情,或是哪天學習興趣不高,都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最小單位建議以周為單位,即便因為一天耽誤,也不會影響我們的學習進度。在每段時間,對於自己制定的目標要和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反省對比。適時自省,及時調整,才能更有效率的進行下一步的學習。
問:備考南通大學的各大科目,是否有具體的方案供我們參考?
答:為你准備了公共課的備考資料供你選擇,包括各大專業課(例如:教育學、心理學、計算機、醫學.....)、公共課(數學、英語、管綜、政治)備考復習指導,>>>點擊詳詢
為大家提供公共課以及統考專業課試題,供大家下載,詳詢>>>歷年試題
---------------------------------其他院校推薦---------------------------------
問:如果南通大學對我來說目標太高/目標太低,是否有其他院校供我選擇?
答:有。提供兩種,一種是江蘇本地的院校競爭力,推薦較好的幾所院校。另一種是全國的院校排名,分為各個維度,大家根據自己的需要,適當選擇適合你的院校。記住: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選對院校更有利於成功。
1.本地院校推薦:
南通大學位於江蘇。當前,列舉江蘇研究生教育高校競爭力排行榜:如果南通大學不符合您的要求,而且又執著於江蘇這個城市,可以參考下面院校來進行報考~
排 名大學名稱地 區1南京大學江蘇2東南大學江蘇3蘇州大學江蘇4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江蘇5南京理工大學江蘇6南京師范大學江蘇7河海大學江蘇8江南大學江蘇9南京農業大學江蘇10中國礦業大學江蘇2.全國院校推薦,分為各個維度,幫助你更好的選擇報考地區、也可以從各大行業的方向選取自己適合的院校,或者依據地區的優劣勢選擇各地區的院校,>>>點擊詳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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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2016年江蘇高考綜合素質評價招生簡章有哪些大學
1、2016年,江蘇省有南京師范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南京郵電大學、專江蘇屬大學、揚州大學、南京醫科大學、南京中醫葯大學、南通大學、江蘇師范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等11所高校在省內進行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建立健全多位一體的人才選拔綜合評價體系,即綜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績、高校考核結果、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以及高校自身培養的特色要求等五個維度的內容,對高考成績達到本二批次省控線的入選考生,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試點高校招生簡章3月31日前公布,試點高校綜合評價錄取計劃不超過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計劃總數的5%。4月1日至15日,符合江蘇省高考及高校綜合評價改革試點報名條件的考生,可自願按試點高校確定的報名時間和方式報名。省屬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招收的主要對象是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高校不能將名額分配至中學,如中學向試點高校推薦考生,應事先制訂並公開推薦工作方案,尊重考生的自主選擇,擇優推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