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語言大學提前批招生簡章
① 2022年北京語言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2022年 北京 語言 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已經公布,以下是具體內容,供大家參考。
北京語言大學2022年「志行計劃」高校專項招生簡章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 考試 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2022年繼續做好重點高 校招 生專項計劃實施 工作 的通知》(教學司〔2022〕3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需要,學校2022年繼續實施「志行計劃」招生。
一、報名條件
1.招生地區: 河北 、 吉林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東 、 河南 、 四川 、 廣西 、 貴州 、 雲南 。
2.招生對象:招生地區內邊遠、貧困和 民族 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身心健康、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3.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符合當年統一 高考 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二、招生計劃
「志行計劃」招生規模為25人,分省計劃如下:
三、報名辦法
1.網上報名:2022年4月13日9:00至4月24日22:00,考生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完成報名。
2.報名材料:按要求完成信息填報,列印系統生成的《北京語言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由中學審核、負責人簽字、巧空加蓋公章並公示。具體要求如下:
(1)基本信息:往屆生或高中期間中學發生變動的考生,高中階段成績及學業水平考試(會考)成績單需同時加蓋原中學公章;
(2)身份信息:二代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3)個人陳述:1000字以內,圍繞專業 志願 和個人情況簡述 成長 經歷、性格品行、 學習 能力、興趣特長和生涯規劃等;
(4)綜合素質證明:綜合素質評價手冊或中學開具的綜合素質評定意見,以及高中階段所獲相關證明材料。請勿上傳論文、專利材料。
(5)考生須在孝檔瞎報名時間截止前,按要求上傳並提交《北京語言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及相關材料。上傳申請表及材料應為原件彩色掃描件或高清照片,確保完整清晰。不需郵寄紙質材料。
3.考生應確保報名材料符合要求、真實有效。未按要求提交報名材料的,視為自願放棄;材料不清晰、誤填、漏填或提供虛假材料的,視為報名無效。
4.志行計劃限報1個專業志願,不設專業調劑。
5.考生應密切關注學校本科招生網和報名平台發布的相關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評審及錄取
1.專家評審:學校組織專家評審組,對考生學業情況、綜合素質、專業特長和創新潛質等方面進行綜合審核。
2.資格認定:根據招生計劃,按照考生專業志願、專家評審等情況進行擇優認定,確定擬入選考生名單。
3.名單公示:擬入選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資格審核和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方可獲得入選資格。
4.志願填報:入選考生應按照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和學校要求 填報志願 ,否則視為自願放棄。
5.審核錄取:
(1)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加分)不低於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 錄取分數線 (合並本科批次的地區,按當地劃定的特殊類型錄取控制 分數線 執行),且高考相關成績符合學校要求。
(2)根據招生計劃,按照考生高考實考分數(不含政策加分)排序,遵循分數優先、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進檔考生蠢圓進行審核錄取。
(3)綜合改革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相關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准。
(4)其他未盡事宜參考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和學校招生章程執行。
五、資助政策
學校承諾:「決不讓一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學校開設 新生 「綠色通道」,新生到校可先辦理入學手續,後依據相關政策對困難學生進行資助。學生在校期間設置有「愛心成就未來助學金」、「華夏 勵志 獎學金」等多種獎助學金可供申請。學校還設有完善的勤工助學、助學貸款、助學金、困難補助、 學費 減免等綜合資助體系,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② 北京語言大學音樂系好考嗎
這個主要還是看自身的實力水平決定的。
一、北京語言大學2022年音樂類招生簡章:
網上報名時間:2022年1月10日9:00-2月11日17:00。
考試形式:初試作品提交,復試遠程考評。
初試時間:2022年3月7日8:00-17:00。
復試時間:2022年3月13日。
北京語言大學是教育部直屬高校,是中國唯一一所以對來華留學生進行漢語和中華文化教育為主要任務的多科性國際型大學,素有「小聯合國」之稱。學校藝術學院以傳承、傳播中華優秀傳統藝術為宗旨,招收具有一定美術、書法和音樂基礎的中國本科生。
二、報名條件: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文件中的報名條件。
2.考生若報考省級統考已涵蓋的專業,須省級統考合格。
3.色覺異常者(色盲、色弱)不得報繪畫和書法學專業。
③ 如何獲取大學招生簡章
1.北京語言大學2010年翻譯(法語方向)專業提前招生簡章
翻譯(法語方向)專業為我校特色專業,是全國首個法語翻譯本科班。為更好地培養高水平法語翻譯人才,我校將此專業列入2010提前批招生計劃,組織口試,面向全國重點高中選拔外語語種為法語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一、招生計劃:
全國招收28人。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0年1月1日截止
2.報名條件:
高中所學外語語種為法語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考生所在中學必須是省級示範類中學;
思想品德和學習成績優秀,並獲得所在中學推薦。
3.報名程序
請登陸我校招辦網站下載《北京語言大學2010年翻譯(法語方向)專業口試報名表》,填寫後與近期正面五寸生活照片一張(照片背面寫明中學、性別、姓名)以學校為單位寄送至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公室(請在信封上註明「翻譯(法語方向)專業申請材料」字樣)。我辦審核考生報名材料通過後於2010年1月1日前電話通知學生所在中學具體考試信息。
三、考試
1.考試內容:法語口試、面試
2.考試安排:1月中下旬(具體日期請關注我校網站)
3.考試地點:北京語言大學逸夫教學樓
四、錄取原則
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公室組織法語專家面試,選拔優秀學生簽訂協議,根據學生所在生源地投放提前批計劃,合格考生高考提前批次一志願報考我校,高考分數達到生源地重點分數線,即可被我校錄取。
聯系方式: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話:010-82300521
傳真:010-82303919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15號北京語言大學招辦收
郵編:100083
E-mail:[email protected]
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2.北京語言大學2010年自主招生簡章
我校2010年將在全國范圍開展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通過「以文化課考試為主,多元化綜合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選拔品學兼優、綜合素質高、特長突出的優秀人才進入我校學習。
一、選拔標准和報名條件
我校自主選拔錄取的學生必須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成績優秀,且生源地在北京、天津、吉林、遼寧、黑龍江、內蒙古、安徽、江西、河南、河北、湖南、湖北、江蘇、浙江、廣東、廣西、福建、四川、重慶、山東、山西、陝西、青海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優先:
1.經我校認定為優質生源基地中學所推薦的高中階段每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始終名列所在年級前20%,並由所在中學提供具體證明材料者;
2.具備英語方面特長,如全國中學生創新英語作文大賽獲獎者、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獎者或可以提供其他資料證明英語專長者;
3.在大提琴、小號、雙簧管、單簧管、長號二胡等方面獲得證書者;在聲樂、舞蹈或主持方面特長突出獲得證書者。
二、招生規模與專業
自主招生規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以內,認定專業限定為:法語、德語、西班牙語、朝鮮語、日語、日語2+2(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阿拉伯語、義大利語。
三、報名程序
符合條件的學生請點此下載《北京語言大學2010年自主招生報名表》,逐項填寫並列印,經所在中學主管校長簽字蓋章後,隨個人陳述、成績單原件、獲獎證書復印件等材料裝訂成冊(A4標准),在 2009年12月20日之前(以當地郵戳為准)用特快專遞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並在信封上註明「自主招生材料」字樣。學生所遞交的申請材料一律不再退還,請做好備份。
四、選拔程序
學校成立由職能部門和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專家評審組,具體負責實施自主選拔招生工作。
1.由專家評審組對申請者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申請者可以在12月25日後登陸我校本科生招生網,查詢是否通過審核。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學校對初審合格的學生進行考核,考試地點在北京語言大學校內,考核時間定在3月初,具體事宜請留意我校招生網;考核內容包括:語文筆試、英語筆試和英語口試。
3.專家評審組根據考核結果提出候選人名單,報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入選學生名單。
4.入選學生名單在我校招生網上公示後,報學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同時通知學生所在中學進行公示。
5.對於入選學生我校將郵寄資格認定書,資格認定書上將註明認定的專業和優惠政策。
6.入選學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以下兩種情況下,入選學生將不再享受自主選拔錄取的優惠政策:高考志願中非第一志願填報我校;所報第一專業志願非資格認定書認定的專業。實行平行志願的省區,須填報我校為平行志願第一順序學校。
7.自主選拔優惠政策:高考實際考分達到本科一批控制線,經所在省級招辦批准,由我校審查、錄取。
五、監督機制
1.學校在自主選拔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准、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
3.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被推薦學生的選拔資格和該生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聯系方式: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話:010-82303943
傳真:010-82300521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15號
郵編:1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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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京語言大學2010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2010年北京語言大學在全國范圍內繼續招收保送生,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凡具有保送資格的學生,經所在中學推薦,均可以報名參加我校組織的保送生入學考試,成績優秀並通過教育部公示和所在省(市、區)招生辦公室審核者可免於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進入我校學習。
一、報名條件
1.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外語類保送資格的學生;
2.省級優秀學生。即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0]28號)和《教育部關於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教基[2001]1號)要求,在高中階段被評為省級優秀學生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3.高中階段在下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包括: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4.高中階段在下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省級賽區)、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省級賽區)、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省級賽區)、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一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5.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中獲得一、二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6.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註:若教育部文件對獲得2010年保送資格學生所應具備的條件進行修改,則按照新文件規定執行。
二、報名程序
有意報考的學生可在此處下載《北京語言大學2010年保送生推薦表》,交由所在中學簽署推薦意見。
考生另需材料:個人陳述及獲獎情況復印件、身份證、學生證復印件、近期正面五寸生活照片一張(照片背面寫明中學、性別、姓名)
請考生將推薦表及以上材料交給所在中學,請中學以學校為單位將考生材料於2009年12月20日前(以郵戳為准)用特快專遞統一寄送至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公室(請在信封上註明「保送生申請材料」字樣)。
三、考試辦法
1.考試安排
考試地點在北京語言大學校內,考試時間定為3月初,具體事宜請留意我校招生網。考試日程安排如下:
時間 內容
8:30-11:00 語文
14:00-16:00 英語或小語種
16:00開始 口試
2.報考專業
中學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可報考的專業有英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日語、朝鮮語、阿拉伯語、義大利語、翻譯(英語方向)、日語2+2(合作辦學項目);
中學外語語種為法語的考生僅限的專業為報考翻譯(法語方向);
中學外語語種為日語的考生僅限的專業為日語;
中學外語語種為德語的考生僅限的專業為德語;
中學外語語種為西班牙語的考生僅限的專業為西班牙語。
四、考核錄取
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公室組織保送生入學考試統一閱卷,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外語口試和面試成績,參考考生填報志願、平時成績,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符合教育部規定的保送生資格的考生,筆試、面試成績優秀,本人有意保送的,予以保送生認定;筆試、面試成績達到自主招生認定條件,但尚不足以保送的,可以給予自主招生認定。
錄取名單經北京語言大學招生領導小組審核批准後,報各省(區、市)招生部門審批同意,辦理入學手續。所有錄取名單報教育部學生司備案。入學通知書將在高考之前發放。
北京語言大學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全程監督,接受投訴。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推薦學校承擔。我們將取消被推薦學生的保送資格,暫停所在中學1至3年推薦保送生資格。
聯系方式: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話:010-82303943
傳真:010-82300521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15號
郵編:100083
http://zsb.blcu.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日語2+2(合作辦學項目)介紹
(這是目前公布的三個簡章,其他簡章將陸續公布,可隨時關注)
④ 北京語言大學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規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質量,保證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北京語言大學。英文譯名: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簡稱BLCU)。
第三條 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性質為公辦本科。學校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15號,學校代碼為10032。
第四條 北京語言大學創辦於1962年,是一所對來華留學生進行漢語教育和中華文化教育,對中國學生進行文學、經濟學、法學、工學、歷史學、教育學、管理學和藝術學等專業教育的國際型大學。
第五條 本章程適用於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學校保送生、自主招生、提前批次、農村專項計劃和農村單獨招生等類型的招生工作,依據教育部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考生、家長、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七條 學校設立由校長、主管招生及教學工作的校領導、紀委書記、學生處、教務處、紀委辦公室、監察處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各教學單位負責人和教師、學生、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
第八條 招生工作小組組長由主管招生工作校領導擔任,主管招生工作校領導、紀委副書記、學生處處長、招生辦公室主任任組員。
第九條 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一) 具體落實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章、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相關規定或實施細則;(二)擬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工作規章制度;(三)開展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學校情況和錄取規則;(四)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五)組織實施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的遺留問題;(六)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七)完成與招生相關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部統一領導,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開展本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著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我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和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准。
第十二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規定,將招生計劃總數1%的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預留計劃的使用應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十三條 按各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四條 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按照進檔考生的實考分排隊順序進行錄退,專業之間不設級差,服從專業調劑不退檔。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分專業錄取時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對投檔考生按專業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在實考分數相同情況下,依次優先錄取有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者、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報考外語類專業考生依次參考外語、語文、文綜、數學,報考信科、金融類專業考生依次參考數學、外語、理綜、語文。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我校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
第十六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 學校翻譯(本地化)專業招收中學外語語種為法語的考生。部分非外語類專業學習期間部分課程採用英語授課,招收中學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學校公共外語課主要開設英語,第二外語可選修日語、西班牙語、法語。
第十八條 學校除漢語言文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字媒體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外,其他專業均要求考生須參加所在地省招辦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試並成績合格。報考英語(“英+西”復語)、英語(“英+土”復語)、日語(“日+英”復語)和翻譯(“英漢法”翻譯)原則上要求外語口試成績為最高等第(以分數計算的達到滿分的90%及以上)、且高考外語單科成績不低於滿分的90%。
第十九條 江蘇省考生(含自主招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B+B,報考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和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計劃的考生,其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BB。
第二十條 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學校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條 體檢標准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有相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校後,我校統一進行新生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章 收費標准
第二十二條 學校現行學費標准為:外語、翻譯專業6000元/年;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字媒體技術專業5500元/年;漢語國際教育、漢語言文學、國際政治、新聞學、國際關系與事務、金融學、會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特殊教育專業5000元/年,繪畫專業10000元/年。如果國家調整本年度本科生學費收費標准,學校將按照新規定收取學費。
第二十三條 學校中國本科學生住宿標准最高為1200元/人/年,具體視宿舍分配情況執行。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82303943,紀檢監察電話:(010)82303020,傳真:(010)82303135,郵箱:[email protected],學校網址:http://www.blcu.e.cn,招辦網址:http://zsb.blcu.e.cn。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北京語言大學。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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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請問關於小語種
教育部於2005年12月發出通知,2006年全國19所高校實行小語種單獨招生,其中北京地區8所,分別是: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語言大學、中國傳媒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外交學院和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今年小語種招生的錄取率將小於50%。
由於小語種招生屬於各高校自主招生,所以北京的8所大學在招生專業、招生規模、考試方式以及考試時間等方面各有不同。目前已經公布小語種招生簡章的有下列兩所高校:
外交學院:據該校招生辦郭老師介紹,外交學院2006年小語種只對京外投放名額,范圍為10個省份的20所中學(具體名單可登錄外交學院網站查詢),今年不向北京招生,對京外招生計劃為法語10人,日語10人,文理兼招。報名截止時間為2月25日,考試時間為3月18日和3月19日兩天,考試科目為數學、語文、英語筆試(含聽力)和英語口試。被錄取後的學生不得參加高考,不得轉專業。
中國傳媒大學:該校2006年小語種計劃招生175人,其中北京招16人,京外地區的12個省市共招159人,包括孟加拉語、斯瓦希里語、德語、土耳其語、俄語、朝鮮(專題,圖庫)語、葡萄牙語、法語、日語、世界語等10個專業,文理兼招。報名時間為2006年3月16日和3月17日兩天的上午8點至下午5點,筆試和面試時間為3月16日至20日。面試科目為英語、知識面測試和非通用語種發音模仿,筆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和英語。其中,北京考生只需參加面試,外地考生必須參加面試和筆試;北京考生面試通過後必須參加高考,外地考生筆試和面試通過後不得參加高考。另外,中國傳媒大學的小語種提前錄取的學生有一年的試讀期。
餘下6所高校的小語種招生簡章仍在緊張的制定中。
北京大學:面向京外的小語種招生和其他保送生一起參加北大單獨組織的筆試和面試,目前筆試已經結束;面向北京的小語種招生不另設單獨的考試,放在普通高考提前批錄取,有意報考該校小語種的北京考生只需填報高考志願,參加高考。
中國人民大學:面向京外的小語種招生已經結束,面向北京的小語種招生不另設單獨的考試,而是作為高考志願之一。
北京外國語大學:面向京外的小語種招生簡章將於3月份公布,面向北京的小語種招生簡章將於4月初公布。
北京語言大學:面向京外的小語種招生工作已經進入閱卷、錄取階段,考生可於1月中旬以後登錄北語網站查詢錄取結果;面向北京的小語種招生將於4月份開始報名。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面向北京和京外的小語種招生簡章都將在2月初公布。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據該校宣傳部劉老師介紹,目前二外面向京外的小語種招生進展過半,其筆試已經結束,現正在閱卷;而面向北京的小語種招生簡章將於3月份公布。實習記者韓珂
北京地區實行小語種單獨招生的高校的聯系方式
高校名稱 網址 招辦電話北京大學 www.pku.e.cn 62751407北京外國語大學www.bfsu.e.cn88816254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www.bisu.e.cn 65778007中國人民大學www.ruc.e.cn62511340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www.uibe.e.cn 64492178北京語言大學www.blcu.e.cn82303943中國傳媒大學 www.cuc.e.cn 65779370外交學院www.cfau.e.cn68354353[1]
這是在網上給你找的材料
具體還有什麼問題可以直接法網路信息給我
我所在的院校就有許多小語種專業
希望可以幫得上你
加油!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