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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雲南大學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 2023-09-05 03:48:47

① 雲南大學專升本有些什麼專業

  • 2017年雲南大學專升本招生專業介紹

  • 雲南大學職業與繼續教育學院是雲南大學實施成人高專等學歷教育、全日屬制本科職業技術教育、研究生教育和大學後繼續教育的教學、管理、科學研究專門機構,形成了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業余夜大、函授、自考成人高等學歷本(專)科教育以及繼續教育培訓等多層次、多形式的立體辦學模式。

② 雲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要求是什麼

)報名參加全國統一考試,須符合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研究生,但只能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生;

(4)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過兩年或兩年以上(2007年7月31日以前畢業),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歷,且符合我校各單位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5)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只能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部分專業接收同等學力考生報考,具體請參看招生專業目錄中的備注一欄);同等學力考生通過初試取得復試資格後,復試時須加試所報考學科專業大學本科兩門主幹課程,招生專業目錄中備注欄內「①」「②」即為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名稱。

更多信息可登陸http://kaoyan.ynutx.net
或是雲南大學研究生部網站查詢 http://www.grs.ynu.e.cn

③ 雲南大學春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位外語考試通知

雲南大學關於2017春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位外語考試通知

為檢驗公共外語課教學效果,促進碩士研究生提升外語水平,根據本學期碩士研究生公共課教學工作安排,現將雲南大學2017年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位外語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下面,我為大家提供雲南大學關於組織2017年春季學期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位外語考試的通知,全文如下:

原文地址: http://www.grs.ynu.e.cn/xwgg/zytz/50455.htm

本次考試,採用上機考試的方式進行,請通知考生嚴格按照《雲南大學研究生學位外語上機考試須知》(詳見附件一)的要求,按時查詢本人考試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避免出現問題。

考生的考場所在校區原則上與上課所在校區一致,具體時間與地點安排,以學生個人准考證為准,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按時查詢。具體安排如下:

一、 考試時間

2017年4月7日(星期五)。

二、考試對象

本次學位外語考試對象為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不含英語語言文學專業學生和外國留學生)。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和其他類別研究生不參加本次考試。

三、報名辦法

1、2016級研究生由研究生院統一進行報名登記。

2、其他年級學位外語考試未通過的研究生由本人到所在培養單位研究生秘書處報名,填寫《學位外語考試報名登記表》。

3、已經畢業,但一直未通過學位外語考試,學習年限仍在規定最長學制年限內的'同學(碩士研究生學制年限為5年),請本人於3月22日前,攜帶本人1寸證件照一張,至研究生院培養辦(呈貢校區明遠樓301)報名,並領取已畢業學生考試准入證。

四、上機考試要求

1、請考生攜帶本人一卡通(卡上須有本人照片方為有效證件)或者身份證參加考試;已經畢業的考生須攜帶考試准入證及身份證參加考試。未攜帶有效證件者不得入場。在校生確因遺失等原因無法攜帶證件者,必須在考試前請本學院研究生秘書出具相關證明。

2、請考生按照準考證時間要求提前15分鍾到指定考場外等候入場(同一考場內不區分座位),以便有充分的時間閱讀考試須知,試用考試系統。在考試過程中應遵守相關考試規定。開考10分鍾之後,遲到考生不能入場。

3、其他要求詳見《雲南大學研究生學位外語上機考試須知》。

五、關於上機考試紀律的幾點要求

1、考試過程中,不允許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不得攜帶電子辭典、移動硬碟、U盤和筆記本電腦等電子設備及書本、筆記等考試不允許使用的物品,不得在考試電腦上使用詞典類軟體,考試過程中不得交頭接耳,若違反以上要求且不聽監考教師安排者,按作弊處理。

2、考試過程中,將嚴格核查考生身份信息,考生本人、有效證件與機考系統中考生照片,必須為同一人,嚴禁替考,一旦發現替考行為,將按照校紀校規,從嚴從重處理。

3、其他要求詳見考試時考試系統中的《上機考試紀律與考試注意事項》。

特此通知。

附件:

一、《雲南大學研究生學位外語上機考試須知》

附件一:

雲南大學研究生學位外語上機考試須知

一、考試時間和考場安排

以網上查詢個人准考證上的時間、地點為准,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生操作流程

1、所有考生必須於2017年3月31日12:00-2017年4月6日22:00之間,在校園網內訪問“雲南大學自主網路教學平台”,點擊首頁的《雲南大學2017年春季學期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位外語考試》,查詢准考證。在校園網外無法查詢准考證信息。

注意:未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查詢准考證的學生,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准考證可通過以下兩個網址查詢:

在校園網內查詢使用網址:http://113.55.11.245。

在信息技術中心公共機房內查詢使用網址:http://172.16.219.5。

2、請考生按照準考證時間要求提前15分鍾到指定考場外等候入場(同一考場內不區分座位),以便有充分的時間閱讀考試須知,試用考試系統。在考試過程中應遵守相關考試規定。開考10分鍾之後,遲到考生不能入場。

3、准考證包含准考證號、考試時間、場次、考場等信息,考生必須用抄寫或拍照等多種方式記錄並保存好,以防遺忘而不能參加考試。

三、考試說明

1、學位外語考試滿分100分,時長120分鍾。

2、點擊“確定”開始考試後,系統將自動倒計時,考試過程中,倒計時不會停止,倒計時結束,考生必須立即停止答題。考生須注意控制答題時間,避免考試終了時不能做完全部考題。

3、考生必須依次答題,每完成一題,須點擊“提交”按鈕,點擊"提交"按鈕後系統自動進入下一題,並且不能再返回以前的題。

4、回答填空題(人工批閱的填空題除外)時不得輸入題號、空格等任何與答案無關的字元。

四、考試注意事項和異常情況處理

1、 考生考試過程中如果遇到電腦故障,須立即向監考老師報告,由監考老師視情況處理,不得私自更換考試用電腦。

2、 若出現考生在安排的考場內找不到可用電腦的情況,在經監考老師允許後方可到臨近考場考試,否則成績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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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2022年雲南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 雲南 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雲南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 校招 生工作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雲南大學,是國家首批「 211 工程」重點建設大學、首批「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和第二輪「 雙一流 」建設高校、教育部「以部為主、部省合建」高校。


第三條學校辦學類型為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部標碼為10673,辦學層次為本科、 研究生 。


第四條學校設有兩個校區,東陸校區位於昆明市五華區翠 湖北 路2號;呈貢校區位於昆明市呈貢大學城東外環南路。


第五條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新生 。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雲南大學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老雹實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政策,領導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審議、決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雲南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學校設立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學校招生工作過程中的紀律監督和監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雲南大學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結合學校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生源情況、 畢業生 就業 情況、區域協調發展及國家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綜合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 考試 管理部門公布為准。


第十條學校按照教育部規定確定預留計劃數為10個,主要用於解決末尾同分考生的錄取以及生源質量調控。預留計劃的使用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定。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雲南大學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 平行志願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物橋控制在105%以內;按照順序 志願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各批次投檔規則以各省(區、市)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的規定為准。


第十二條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已投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體檢結果符合專業錄取條件且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均不退檔。


第十三條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未完成的計劃將調劑至其他生源質量較好的省份。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如果第一志願錄取結束後未完成招生計劃,則招收非第一志願考生。


第十四條在同一批次志願中,按「 高考 投檔成績優先」原則錄取。即對已投檔考生,按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後,依次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進行錄取,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願。若投檔成績相同,按語文、數學、外語各項成績依次、逐項比較,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高考投檔成績及上述三門單科成績均相同的,按「專業志願優先」原則錄取。


第十五條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至同批次同科類中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除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項目外,學校在調檔及專業錄侍螞帆取時認可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審定的政策性加分,總分值不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用於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項目。


第十七條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浙江 、 山東 、 海南 、 江蘇 、湖北、 福建 、 遼寧 、 廣東 、 重慶 、 河北 、 湖南 等高考綜合改革省(區、市)考生,須符合我校在當地招生的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相關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公布為准。


第十八條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所有招生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條所有招生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非外語類專業新生入學後以英語實施公共外語教學。


第二十一條我校實施「經濟管理類」、「生命化學類」和「電子信息與 計算機 類」等大類培養,招生類別分為「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 「生物科學類」、「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化學類」、 「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等七類。錄取到相關類別的學生入校後隨機分配到相應學院管理,進行一年大類培養。大類培養階段結束後按照學校規定分流到具體學院和專業,從第三學期開始進行專業培養。


(一)錄取到「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的學生,入學後統一按照「經濟管理類」進行培養。大類培養階段結束後學生在經濟學、金融學、財政學、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學、工商管理、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物流管理、旅遊管理等專業范圍內進行專業分流。


(二)錄取到「生物科學類」、「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化學類」的學生,入學後統一按照「生命化學類」進行培養,大類培養階段結束後學生在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生態學、環境科學與工程、植物科學與技術、化學、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制葯工程等專業范圍內進行專業分流,以上專業不包括基地班、菁英班。


(三)錄取到「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的學生,入學後統一按照「電子信息與計算機類」進行培養,大類培養階段結束後學生在數字媒體技術、軟體工程、網路空間安全、人工智慧、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聯網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智能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等專業范圍內進行專業分流。


各培養類別可供選擇的專業,以分流時學校公布為准。


第二十二條我校 藝術 類招生學院有兩個,分別是藝術與設計學院、昌新國際藝術學院。兩個學院在各省(區、市)的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及雲南大學招生網公布為准。兩個學院錄取的考生入學後均不得相互跨學院轉專業。


(一)招生專業:藝術與設計學院招生專業為音樂學、美術學、繪畫、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以及兩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其中兩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分別為視覺傳達設計(與美國密歇根 理工 大學合作)、環境設計(與加拿大維多利亞大學合作);昌新國際藝術學院招生專業為音樂學、美術學、繪畫、視覺傳達設計、舞蹈學。


(二)我校不組織藝術類專業校考,認可各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各專業認可的省級統考子科類要求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及雲南大學招生網公布為准。


(三)對已投檔至我校考生,按照「成績優先」原則進行錄取。在高考文化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生源地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的前提下,美術學、音樂學專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滿分×70+專業成績÷專業統考滿分×30)從高到低順序錄取;舞蹈學、繪畫、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滿分×50+專業成績÷專業統考滿分×50)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以上各專業若綜合成績相同,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若綜合成績與文化成績均相同,按語文、數學、外語各項成績依次、逐項比較,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綜合成績與文化成績及上述三門單科成績均相同,按「專業志願優先」原則錄取。


第二十三條 體育 教育專業在高考文化和體育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生源地體育類本科錄取控制線的前提下,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滿分×30+專業成績÷專業統考滿分×70)從高到低順序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若綜合成績與文化成績均相同,按語文、數學、外語各項成績依次、逐項比較,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對投檔及錄取有統一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體育教育(校園足球人才)專業在高考文化和體育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生源地體育類本科錄取控制線的前提下,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滿分×30+足球專項成績×2.5÷專業統考滿分×70)從高到低順序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若綜合成績與文化成績均相同,按語文、數學、外語各項成績依次、逐項比較,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對投檔及錄取有統一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我校與美國密歇根理工大學合作的視覺傳達設計專業、與加拿大維多利亞大學合作的環境設計專業、與英國思克萊德大學合作的土木工程專業等「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僅招收填報該項目專業志願的考生。考生填報此類專業如服從專業調劑,可在同一批次該項目在當地招生專業間相互調劑。錄取在該項目專業的學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項目之外的其他專業。


第二十六條大氣科學(定向)、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港澳台僑生招生錄取按照雲南大學2022年相應招生簡章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少數 民族 預科具體招生計劃、招生辦法和收費標准等,按當地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公布為准。


第五章 學費 及學生資助政策


第二十八條學費和住宿費按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雲南省財政廳、雲南省教育廳批准或備案的標准執行。


(一)學費標准


文學、歷史學、哲學、教育學類專業3400元/學年;經濟學、法學、管理學類專業4000元/學年;理學、工學、農學類專業4500元/學年(其中軟體工程、數字媒體技術、網路空間安全、人工智慧專業第三、四學年學費12000元/學年);臨床醫學專業50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音樂學、美術學)85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其他)10000元/學年;土木工程(中外合作辦學)35000元/學年;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30000元/學年;環境設計(中外合作辦學)25000元/學年。


具體各專業學費標准以雲南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為准。


(二)住宿費標准


一類公寓(4人間)1200人/學年;一類公寓(6人間)800人/學年;普通 宿舍 (4人間)600人/學年;普通宿舍(6人間、8人間)400人/學年。


第二十九條我校在本科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 勵志 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直招士官國家資助、校級助學金、社會類助學金、新生入學「綠色通道」項目、校內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學生入校後可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經班級、年級、學院、學校「 四級 」核實認定後採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六章 入學及 畢業


第三十條我校確定的錄取名單經各省(區、市)招生考試管理部門批准後,即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 書 。


第三十一條2022年錄取的本科新生,就讀校區以《新生入學手冊》中的安排為准。


第三十二條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有效身份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當向學院辦理請假手續且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三條新生入學報到時,學校對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四條新生入學3個月內,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資格復查。發現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三十五條對取得我校學籍的本科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業完畢,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雲南大學本科畢業 證書 ;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雲南大學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招生的唯一機構為雲南大學招生辦公室。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


第三十七條雲南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因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若有部分省(區、市)高考招生政策調整,雲南大學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規定,並另行公布。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由雲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雲南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及聯系方式: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呈貢區大學城東外環南路(呈貢校區)


雲南省昆明市五華區翠湖北路2號(東陸校區)


電話:(0871)65939873、65033819


雲南大學招生網:http://zsb.ynu.e.cn


雲南大學主頁:http://www.ynu.e.cn

⑤ 雲南大學是幾本,歷年的招生分數線是多少

雲南大學是一本,歷年的招生分數線如下:

2018年雲南大學在雲南省的本科一批招生分數線為文科614分,理科589分。

2017年雲南大學在雲南省的本科一批招生分數線為文科595分,理科544分。

2016年雲南大學在雲南省的本科一批招生分數線為文科583分,理科556分。


(5)2017雲南大學招生章程擴展閱讀

雲南大學位於雲南昆明,是一所文脈深遠、在國際上有影響力的中國著名大學。雲南大學屬中國首批42所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之一,是列入教育部直屬高校序列、教育部與雲南省「部省合建」的全國重點大學。

雲南大學有本科專業76個,國家特色專業12個,6個專業「菁英班」,10個專業「卓越班」,擁有民族學、生態學、專門史、微生物學4個國家級重點學科,52個省級重點學科;有21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42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

學校有1個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1個國家級國際聯合研究中心,1個國家技術轉移中心,2個國家級眾創空間,1個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1個教育部國際聯合研究中心,2個省部共建教育部重點實驗室,13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


⑥ 雲南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 #考博# 導語】 無 考博頻道從雲南大學研究生院了解到,雲南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已發布,詳情如下:

為做好雲南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便考生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的有關規定和注意事項,進一步提高選拔質量,確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穩、有序,根據有關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特製定本招生章程。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德智體全面發展,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成果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招生方式及批次

(一)招生方式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包含直接攻博、碩博連讀、「申請-考核」制三種方式。

1.推免直博

推免生接收階段,我校博士培養單位可在相關專業內選拔具有推免生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學資格。

2.碩博連讀

從我校在讀的研二、研三全日制非定向學術型碩士研究生中擇優遴選,考核錄取後進入博士階段學習。

3.「申請-考核」制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以「申請-考核」制方式報考,實施程序包括:考生報名、資格審查、材料評審、綜合考核、擇優錄取。具體要求以《雲南大學「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辦法(試行)》及各博士培養單位制定的「申請-考核」制實施方案為准。

(二)招生批次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分為兩批次招生,一批次入學。即2022年秋季學期招生和2023年春季學期招生,入學時間均為2023年秋季學期。

1.2022年秋季學期招生

該批次使用的招生計劃為存量計劃,均為普通計劃,預計招生320餘人,將於2022年11月中旬啟動報名,12月內完成錄取工作。招生方式為推免直博、碩博連讀、「申請-考核」制三種方式。

2.2023年春季學期招生

該批次使用的招生計劃將根據教育部實際下達的計劃減去上一批次已使用完成的計劃進行測算,包括普通計劃、各類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骨幹、思政骨幹、國際產學研、西南聯合研究生院等)、聯合培養(科研博士)計劃等,預計於2023年4月啟動報名,陸掘斗5月內完成錄取工作。該批次招生方式原則上僅為「申請-考核」制。散宴

具體安排及要求詳見相應招生批次的通知。

三、招生專業、導師及計劃分類

招生專業、導師及計劃詳見相應批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部分情況說明如下:

(一)招生專業

招生專業目錄中,帶「」的招生專業表示該專業是學校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下自主增設的二級學科專業,畢業時學位證書上的「學位(專業)」名稱以雲南大學學位辦規定和備案為准。

(二)招生導師

導師是研究生培養的第一責任人,考生在報考前應與擬報考導師和學院聯系和溝通,了解相關政策,確認符合報名條件。

招生專業目錄中帶「*」的導師為外聘博導。

(三)招生計劃分類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按類型分為普通計劃、專項計劃、聯合培養(科研博士)計劃等。

1.普通計劃

招生專業目錄備注欄中沒有特別註明的招生計劃均為普通計劃。

2.專項計劃

包含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幹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專項計劃、國際產學研專項計劃、西南聯合研究生院專項計劃等。具體專業、導師、報考要求以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信息為准。

3.聯合培養(科研博士)計劃

我校招收與中科院昆明植物所(由雲南大學授位)、中科院昆明動物所(由中國科學院大學授位)的聯合培養(科研博士)研究生,具體專業、導師、報考要求以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信息為准。

四、學習方式與年限、報考類別

(一)學習方式與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均為全日制。通過「申請-考核」制方式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學制一般為4年;通過推免直博方式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學制一般為5年;通過碩博連讀方式錄取的博士研究生碩早磨士加博士階段學制一般為6年(「2+4」模式和「3+3」模式)。最長學習年限按照學校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二)報考類別

報考類別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博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雲南大學及現工作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人事檔案一律不得轉入學校,畢業時按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博士研究生須將人事檔案轉入學校,畢業時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推免直博和碩博連讀只能選擇非定向就業,專項計劃考生根據專項計劃要求選擇報考類別,其他考生須根據各博士招生單位的具體報考條件,在滿足報考條件的前提下,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報考類別,報考類別在各批次的博士報名結束後不得更改。

五、報考條件

考生須滿足以下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未受過刑事、行政或紀律處分。

2.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學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3.有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4.已獲碩士學位(含碩士研究生畢業)人員或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2023年9月1日前獲得國家承認的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考生以境外碩士學位報考的,其學位獲得時間須在學校相應批次報名日期截止前,並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5.對學術研究有濃厚興趣,具有嚴謹的科學研究態度、較強的創新思維和科研能力,以及協同合作精神(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考慮已取得高水平科學研究成果者)。

注意:除達到以上基本報考條件,考生還須滿足各博士培養單位制定的其他報考條件(如前置專業、考生來源、報考類別、外語及學術水平等方面的具體要求)和有關專項計劃的報考條件,具體以學校和各培養單位公布的各批次招生通知為准。

六、報考流程

(一)以推免直博方式報考的考生,報考流程按照《雲南大學2023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執行。

(二)以碩博連讀方式報考的考生,報考流程按照《雲南大學關於招收2023碩博連讀博士研究生的通知》(此文另發)執行。

(三)以「申請-考核」制報考的考生(含各類專項計劃考生),報考流程按照《雲南大學2023年「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報名通知(第X批次)》(此文另發)執行。

報名流程分為網上報名、提交材料2個階段,考生須按照要求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及交費,並向相關博士培養單位提交申請材料,否則報名信息無效。

七、考核程序

(一)資格審查和材料審核

各博士培養單位將根據招生方式和招生批次,按照學校博士招生有關規定和各單位的博士招生實施方案,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進入後續環節。

以「申請-考核」制報考的學生,各博士培養單位將組織專家導師組,根據本單位「申請-考核」制實施方案,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考生,可按照一定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綜合考核的名單,材料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進入綜合考核環節。

(二)綜合考核

各博士培養單位組織專家考核組,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和培養要求,對考生的外語水平、專業基礎和綜合、學術能力、培養潛質、心理素質及思想道德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察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對本學科前沿知識和最新研究動態掌握的情況以及是否具備博士研究生培養的潛能和綜合素質。考核可採用學術報告、抽題作答、專家提問、實驗操作以及筆試等方式,具體由各單位確定。綜合考核採用線上或線下形式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綜合研判後確定,並提前通知到考生。

八、體檢

我校體檢標准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未達到體檢要求的,不予錄取。

九、錄取

(一)各博士培養單位按照「擇優選拔、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招生計劃、考生綜合考核成績以及思想政治表現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按要求予以公示。

(二)被錄取的博士研究生畢業時,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註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准,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三)擬錄取的國內應屆碩士畢業生在2023年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碩士畢業證或學位證者,將取消錄取資格。

(四)新生報到後,我校將對其思想政治和品德、專業素質、身體健康等情況進行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准者按照我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有關錄取政策以教育部當年下達的錄取工作文件為准。

十、學費及獎助學金

(一)學費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費標准為10000元/生•學年,學制4年,總計40000元。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博連讀博士階段)學費標准為10000元/生•學年,學制3-4年,總計30000-40000元。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直博生)學費標准為10000元/生•學年,學制5年,總計50000元。

(二)獎助學金

1.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資助對象為雲南大學基本學制年限內在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入學時在規定時間內將人事檔案轉入學校的全日制、無固定收入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資助標准每生每年13000元,按10個月發放。

2.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用於獎勵在學習、科研、社會實踐等方面表現優異,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優秀碩士、博士研究生。評選范圍包括雲南大學基本學制年限內在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入學時在規定時間內將人事檔案轉入學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業、且無固定收入的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獎勵金額為一等獎每生每年15000元,二等獎每生每年10000元;碩博連讀學生(根據當年所修課程的層次階段確定身份)可直接獲得一等學業獎學金。

3.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選范圍包括雲南大學基本學制年限內在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全日制(全脫產學習)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獎勵金額為每生每年30000元。

4.研究生省政府獎學金

研究生省政府獎學金的評選范圍包括雲南大學基本學制年限內在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全日制(全脫產學習)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獎勵金額為每生每年20000元。

5.張文勛獎學金

張文勛獎學金申報對象包括雲南大學在讀文科及相關專業全日制碩士、博士研究生,一等獎2名,獎金10000元/人,二等獎4名,獎金5000元/人。

6.岳虹研究生獎學金

岳虹研究生獎學金申報范圍涉及物理與天文學院、數學與統計學院、生命科學學院、資源環境與地球科學學院、化學與材料工程學院、軟體學院、信息學院的全日制研究生。一等獎10名,獎金10000元/人;二等獎20名,獎金6000元/人;三等獎20名,獎金4000元/人。(因學校機構學院調整,申報范圍會有所改變,以具體評獎時為准。)

7.校友勵志銀杏獎學金

校友勵志銀杏獎學金的評選范圍包括雲南大學基本學制年限內在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哲學、法學、歷史學、民族學類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職除外),優秀貧困研究生優先考慮。校友勵志銀杏獎學金每年全校評選20名,每生獎金3000元。

8.其他獎學金

研究生的獎學金還包括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方國瑜獎學金、熊慶來獎學金、寶鋼獎學金等各級各類獎學金。

以上各類獎學金的具體實施及評定辦法請登錄雲南大學學生工作部網站(http://www.ydxsc.ynu.e.cn/)查詢。

十一、其他

(一)入學時間

兩個批次擬錄取的博士研究生正式入學時間均為2023年9月。

(二)檔案調取和審核

錄取類別根據考生填報的實際情況和有關專項計劃規定,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擬錄取資格確定後,將對錄取為非定向就業類別以及「少數民族骨幹專項計劃」的非在職考生的考生進行調檔和檔案審核(應屆考生檔案在入學後進行審核),相關考生必須按照《調檔函》要求將檔案轉入雲南大學。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學校不接收檔案。錄取類別以《錄取通知書》註明的為准。

(三)違規處理

考生應對本人的學歷、學位證書、個人及其它報考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存在學術道德、誠實守信等方面問題者,在報考或錄取期間被查實,取消其報考、錄取等資格,如存在作弊或有其它違紀行為的,依情節嚴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將給予嚴肅處理。考生在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被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且相關情況將被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同時計入個人誠信檔案並永久取消其報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資格。畢業後被查實,學校將按規定撤銷其已獲得的畢業證、學位證。

(四)在職考生報考

已有工作單位的在職考生報考雲南大學博士研究生應提前徵得所在單位同意並如實填報相關信息。如因考生虛假填報工作狀態信息造成不能報考、無法錄取或與所在單位產生糾紛的,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十二、聯系方式

雲南大學學校代碼:10673

聯系部門:雲南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雲南大學呈貢校區明遠樓303

郵政編碼:650504

聯系電話:0871-65033837

郵箱:[email protected]

網址:http://www.grs.ynu.e.cn

微信公眾號:ynu_grsyz

各博士研究生培養單位聯系方式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本章程解釋權歸雲南大學研究生院。考生應在報考前認真閱讀該章程相關內容,通過網上報名提交信息後,即表示考生已充分閱讀、理解並接受雲南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全部內容。如國家博士研究生招生有關政策調整,我校將按照規定作相應調整,並及時在雲南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原文標題:雲南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文章來源:http://www.grs.ynu.e.cn/info/1010/41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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