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師范大學招生計劃
⑴ 沈陽師范大學的招生簡章是什麼樣的
沈陽師范大學2016年高考招生簡章,已經於2016年5月25日公布,詳情如下:
一、學校基本情況
1.學校全稱:沈陽師范大學
2.辦學地點及校址:遼寧省沈陽市皇姑區黃河北大街253號,郵編:110034。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4.辦學層次:本科
5.學習年限:學制為4年的本科專業,學習年限為3至6年;學制為5年的本科專業,學習年限為4至7年;學制為2年的本科專業(專升本),學習年限為2至4年。
6.辦學形式:全日制
7.主要辦學條件:校園佔地面積132萬平方米;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4.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9.5平方米;生師比16.5;專任教師1581人,其中具有副高級職務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56.2,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69.2;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21167.2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7763.7元;圖書214.1萬冊,生均圖書78.5冊。
二、計劃說明
1.學校招生計劃綜合考慮我校的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就業狀況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中西部地區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錄取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我校預留計劃不超過總計劃的1%,在使用預留計劃時,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經過沈陽師范大學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決定後按規定使用,在相應錄取批次投檔前投放。
2.有語種限制的專業及允許招生的語種:
(1)以下專業限制語種,只允許英語考生報考:英語、法語、日語、俄語、翻譯專業。
(2)以下專業入學之後學習英語,請非英語類考生慎重報考,入校後因語種問題無法完成學業,學校不予調整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含專升本)、軟體工程、網路工程、教育技術學、網路與新媒體、物流管理、漢語國際教育、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市場營銷。
3.男女生比例要求的專業及限制比例:無
學校招生計劃按遼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三、專業設置說明(略)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本科學生學習期滿,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准予畢業,頒發沈陽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專升本學習期滿,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准予畢業,頒發沈陽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並標注「在我校**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字樣。以上本科達到沈陽師范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沈陽師范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退費說明
1.學費收取標准
按照省物價部門批准並辦理收費許可的標准向學生收費。藝術類專業5000-10000元/學年•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路工程、軟體工程專業前兩年4800元/學年•人,後兩年13500元/學年•人;中外合作辦學的各專業,修中美雙方學位,每年學費為23500元/學年•人;其他本科各專業3500-12000元/學年•人。
住宿費收費標准:1000-1200元/學年•人。
2.學費的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照國家、遼寧省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3.獎、助學辦法
(1)獎學金:學校設有沈陽師范大學校長獎學金5000元/學年•人,學習優秀獎學金300元/學年•人,思想品德獎學金300元/學年•人、社會工作貢獻獎學金300元/學年•人,文體活動獎學金200元/學年•人,科學研究獎獎學金300元/學年•人。
(2)國家獎助學金:包括國家(省政府)獎學,8000元/學年•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學年•人,國家助學金:一等4000元/學年•人、二等2500元/學年•人。
六、錄取辦法說明
1.調檔比例
報考我校普通類專業的考生,在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提檔比例不超過105%;在不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提檔比例不超過120%。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3.院校志願及錄取
遼寧省:普通類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美術類在遼寧省藝術類本科二批第一階段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非美術類在遼寧省藝術類本科第二批第二階段實行有序志願投檔錄取模式;體育類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
其他省份:根據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決定是否實行平行志願錄取。在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我校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方式;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當院校第一志願未錄取滿額時,接收院校第二志願考生,以此類推。
4.對加分、降低分數投檔考生的處理
執行各省招考委關於加分、降分投檔錄取政策。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1)普通類: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安排專業(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的原則);漢語國際教育專業要求英語成績100分以上;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文科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則審核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2)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投檔考生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5+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我校按文化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則審核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3)專升本:統考科目(外語、計算機)成績須達到省招考委劃定的錄取資格分數線,專業綜合課成績須達到我校的合格分數線;按各科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計算機、英語、專業課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退役士兵考生的錄取工作按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要求進行。
(4)中職升本:按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專業綜合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仍相同,則審核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5)中師升本:按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考生投檔
成績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心理學(幼兒心理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仍相同,則審核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6)藝術類:
遼寧省:美術類專業,按相關成績和專業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非美術類專業按專業志願順序和相關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其他省份:按專業志願順序和相關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錄取分數相同時:按專業成績錄取的專業,如專業分數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按綜合成績錄取的專業,如綜合分數相同時,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⑵ 沈陽師范大學今年有自主招生嗎
根據沈陽師范大學官網顯示,20115年沈陽師范大學沒有自主招生計劃,而且也不是國家自主招生計劃中的高校。
一,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公布,其中關於自主招生的重要信息如下:
完善和規范自主招生。試點高校要合理確定考核內容,不得採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嚴格控制自主招生規模。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後進行。
可以分以下三方面來說,一方面說國務院的實施意見,一方面說高校在這個政策後的可能具體操作,一方面說家長學生即將面臨什麼。
二,另外,國務院實施意見關於自招上的具體有用信息有:
1、高校不能聯考。例如,「華約」、「北約」、「卓越」、「京都」聯盟會全部取消。
2、高校自主招生特殊計劃全部取消。例如,清華「領軍計劃」、「拔尖計劃」、人大「圓夢計劃」等等計劃會全部取消。
3、嚴格控制自主招生規模。
4、自主招生考試安排在高考後統一進行。
政策後變化後,高校可能出現的對策:
1、各高校自己組織出題閱卷評定名額。基礎教學能力較強的大學自己出題,基礎教學能力不強的大學聘請業內專業老師出題。
2、擴大自主招生夏令營,或學科競賽科學營。高校可能將在每年暑假舉辦的自主招生夏令營和學科競賽科學營繼續加強擴大,削弱高考後的正式自主招生考試。通俗的說「自主招生即將取消」,但是「招生重點將放在自主招生夏令營,學科競賽科學營」上。
3、各地大學對本地學生的自主招生規模會有明顯縮減。
三,家長和學生應該注意幾點:
1、自主招生將會從偏向高考回歸到偏向競賽。優秀學生需要花更多的精力在自主招生上。
2、同學們准備競賽自主招生的時間將會提前。高二升高三的暑假是高中學生自主招生的最重要考試時間。同學們准備自招的時間將變成:從到高二秋季到高二升高三暑假。
3、同學們准備自招的科目將變得更多。不同高校,不同院系,將會對不同的科目進行考察。同學們在沒有確定目標高校和目標院系前需要學准備更多的科目。
4、家長們同學們花在自主招生政策了解上的精力會變得更多。不同大學政策會變得不同,同一個大學不同夏令營的政策也有所不同。
四,2015年自主招生院校名單匯總
北京
清華大學
北京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北京中醫葯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北京)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中國傳媒大學
北京語言大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江蘇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東南大學
河海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江南大學
中國葯科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南京大學
蘇州大學
南京郵電大學☆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揚州大學☆
南京工業大學☆
江蘇大學☆
上海
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東華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上海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湖北
華中科技大學
武漢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武漢理工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陝西
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長安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四川
四川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山東
山東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中國海洋大學
遼寧
大連理工大學
東北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
湖南
湖南大學
中南大學
安徽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合肥工業大學
廣東
南方科技大學
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重慶
重慶大學
西南大學
吉林
吉林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黑龍江
哈爾濱工業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天津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貴州
貴州大學☆
雲南
福建
雲南大學☆
廈門大學
浙江
甘肅
浙江大學
蘭州大學
廣西
香港
廣西大學☆
香港大學
說明:☆標志表示該高校只面對特定地區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