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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招生組長

發布時間: 2023-09-09 13:25:07

❶ 2022年北京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 北京 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北京大學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桐談條 為了保證學校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廳輪辯普通高等學 校招 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北京大學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全稱為北京大學,是國家公辦的教育部直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 畢業 要求者,頒發北京大學普通本科學歷 證書 ;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畢業生 學士學位證 書 。


第三條 北京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北京大學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五條 北京大學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領導學校招生工作;設立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戰略、招生辦法,調整學科招生計劃等事宜。


第六條 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北京大學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權北京大學醫學部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醫學部招生的有關事務。


第七條 北京大學設立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監督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第八條 北京大學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 高考 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本校分省來源招生計劃。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北京大學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九條 北京大學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錄取。


第十條 北京大學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照 理工 類、文史類分類錄取。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一條 北京大學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 志願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 平行志願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北京大學在 內蒙古 自治區按分數優先原則(分數清)進行錄取。


第十二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 分數線 ,北京大學依據進檔的考生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第十三條 北京大學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錄取時按考生的投檔分和專業志願進行錄取。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 北京大學在普通類統招提檔時,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相關考生的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經北京大學認定且各級公示合格的各類特殊類型招生入選資格扮缺考生,按照國家相關招生政策進行錄取。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高校專項」、高水平 藝術 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


第十五條 北京大學在錄取提前批次的考生時,按考生的投檔分和專業志願進行錄取,不調劑。對於符合北京大學投檔要求,投檔分數相同且北京大學公布計劃數不足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同分排序規則順次進行錄取,未錄取考生予以退檔。提前批次錄取的外語類專業考生入學後不能轉入非外國 語言 文學類專業,提前批次錄取的其他考生入校後不能轉專業。


第十六條 北京大學對肢體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准,予以正常錄取。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七條 北京大學對 強基計劃 、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雙學籍」飛行員、數學英才班、物理學科卓越人才培養計劃、高校專項等招生事宜,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本校的招生簡章執行。學校對高校專項計劃和高水平藝術團在「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的認定政策不進行分值換算,參照在該省份首選科目組的統招批次 錄取分數線 進行認定錄取。


第十八條 北京大學本科招生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北京大學普通高考外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第二十條 北京大學校本部 學費 收費標准:理科試驗班類、文科試驗班類、 計算機 類、電子信息類、生物科學類專業為5300元人民幣/學年,其他專業5000元人民幣/學年;住宿費:750-1200元人民幣/學年。


第二十一條 北京大學醫學部根據本章程及醫學專業的特點制定醫學類專業的招生實施細則。


第二十二條 北京大學招生工作嚴格落實教育部關於信息公開的相關要求,確保招生章程、招生資格、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錄取 新生 復查結果等信息按規定公開。 強基計劃 、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等特殊類型招生的資格考生信息和錄取按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公布後,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則北京大學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並另行公布。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


學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頤和園路5號(郵編100871)


招生咨詢電話:010-62751407


招生傳真:010-62554332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監督電話:010-62755622(紀委辦公室—監察室)


北大招生網:http://www.gotopku.cn

❷ 2012年北京大學醫學部招生簡章

        一、總 則 1.為保證北京大學醫學部本、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保證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教育部教學函(2001)4號文件「關於北京大學招生工作的批復」、「北京大學招生章程」和醫學類專業的特點,制定北京大學醫學部醫學類招生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2.本細則適用於北京大學醫學部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3.北京大學醫學部本、專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笑敗拆公正、公開」的原則。

4.北京大學醫學部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機 構

1.北京大學醫學部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招生工作監枯運督委員會。招生工作委員會由主管校領導、學科專家及醫學部各學院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醫學部招生章程、確定招生規模及各專業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的重大事項等。招生工作監督委員會由醫學部紀委書記及監察室負責人組成,對招生全過程實施監督。

2.北京大學醫學部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部務會和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授權下,行使招生工作的決策權。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醫學部主管教學工作的主任擔任組長,成員包括醫學部紀委書記、醫學部教育處處長和招生辦公室主任等,醫學部紀委書記作為成員實施監督。

3.醫學部招生辦公室是醫學部負責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醫學部本、專科生的招生工作,其職責如下:

(1)執行國家招生方針政策,貫徹學校招生總體規劃;

(2)制定招生計劃;

(3)根據需要組建招生工作組,選派、培訓招生工作人員;

(4)組織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修訂印發招生簡章;

(5)組織實施招生錄取和新生報到工作;

(6)統計招生信息和招生資料的核對、歸檔工作。

三、計劃與錄取

1.在北京大學的統一領導下,根據醫學類考生報考的特點,醫學類各專業實行單獨代碼招生,單獨設定提檔分數線,單獨錄取。

2. 北京大學醫學部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統籌考慮各省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人數及各省考生佔全國報名總量的比例、生源質量等因碰棗素,以往年分省招生計劃數為基礎,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准。

3.醫學部只招收理科考生,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錄取提檔比例,提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醫學部提檔要求的情況下,錄取遵循:分數優先原則、志願優先原則、德智體綜合優先原則,依據考生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5.醫學部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錄取時,依據報考次序的不同,各專業志願間設一定的分數級差,一般在5分以內,同等條件下將先後參考語文、英語、化學或理科綜合成績。

6.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的高考錄取模式改革情況,醫學部在內蒙古自治區按照「專業志願清」的規則進行專業錄取。新疆民族預科生專業錄取依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有關政策執行。

7.對江蘇省考生的具體要求:選測科目為物理、另一選測科目要求為化學,等級要求AA。必修科目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符合江蘇省的相關規定。符合以上條件者按分數順序投檔,錄取原則先分數(不含照顧分)後等級。

8.醫學部對於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各種加分(各種加分不累加,最高不超20分),在提檔時予以認可,但在錄取時均按實際考分排隊,加分僅在考分相同情況下予以優先考慮,醫學部認定的自主選拔候選人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9.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基礎醫學、預防醫學、葯學、護理學、生物醫學英語專業在本科一批錄取;醫學檢驗、醫學實驗學在本科二批錄取。

10.護理學本專科男女生不限,男生只招收有志願者,護理專科高中會考科目要求物理和化學,成績等級要求均為B。

11.北京大學醫學部體檢標准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於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將以入學後的體檢復查為准,經復查不合格的考生,按《北京大學醫學部本專科學籍管理細則》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一律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退回其戶籍所在地。

12.醫學部所有專業的考生均按錄取的專業報到,報到時不調換專業。

13.往屆生和應屆生錄取時同等對待,無男女比例限制。

14.學生完成學業,經考核合格,由北京大學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北京大學授予學位。

15.北京大學醫學部學生學費:本科生6000元/學年,長學制學生本科階段按本科生標准收取,進入二級學科階段按有關規定處理;專科學生7000元/學年;住宿費1200元/學年,口腔醫學專業學生進入專業課學習階段,需收取1000元/學年的實習材料費。

四、附 則

1.根據國家政策北京大學醫學部招收港、澳、台、僑聯考生和插班生,招收保送生,開展自主選拔錄取等工作。

2.高考咨詢人員意見僅供參考,不作為錄取依據及承諾。

3.本細則經北京大學醫學部部務會討論通過並報北京大學備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醫學部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4.辦學地點: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8號北京大學醫學部(郵編100191)。

5.北京大學醫學部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電話:010-82802223,82802191 傳真:010-82802223

網址:http://www.bjmu.e.cn

通訊方式: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8號北京大學醫學部招生辦公室(郵編100191)

❸ 北京大學2019年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 #考研# 導語】北京大學(Peking University)簡稱「北大」,誕生於1898年,初名京師大學堂,是中國近代第一所國立大學,也是最早以「大學」之名創辦的學校,其成立鄭襪標志著中國近代高等教育的開端。北大是中國近代以來以國家學府身份創立的學校。以下是 無 為大家整理的《北京大學2019年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供您查閱。

根據國家有關藝術碩士專業學位培養的要求和北京大學人才培養的特色優勢,北京大學藝術學院以培養具有系統專業知識和高水平創作技能的高層次、應用型藝術專門人才為目標,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2019年招收領域為音樂、美術、*和廣播電視。


一、報考條件


1、中華人*共和國公*。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鏈叢散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 日)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只能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5、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須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至少兩篇本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錄取階段須加試兩門本專業基礎課。


二、招生名額與學習方式


2019年北京大學藝術學院藝術碩士計劃招收70人。其中全日制藝術碩士20人,含推薦免試藝術碩士8人,非全日制藝術碩士50人。基本學習年限為3年。上課地點為北京大學棚氏校本部。


三、提前面試


1。北京大學藝術學院2019年藝術碩士招生音樂和美術領域,將採用提前面試,面試通過後再參加全國統考的招考方式。廣播電視和*領域,仍然採用先全國統考再面試的形式。


2。提前面試:


報考音樂和美術領域的考生,需在截止日之前提交電子和紙質申請材料。經過材料評審,擇優確定面試名單,面試名單和最終面試成績將通過藝術學院網站(http://www.art.pku.e.cn/)對外公布。考生面試合格後,須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參加全國統考後,成績達到北京大學藝術學院擬錄取分數線,可獲得初錄取資格;通過材料真實性復查、政治審核合格後即被正式錄取。


每年我院將進行兩個批次的提前面試,每位考生當年有且僅有一次面試機會。若當年報考北京大學藝術學院藝術碩士,初試成績未達到北京大學藝術學院擬錄取分數線,可保留面試成績至第二年。


參加面試考生需按規定繳納「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費」,收費標准為人*幣100元/次。請訪問北京大學收費平台http://cwsf.pku.e.cn 進行繳費。


四、報名申請流程


1、*並提交的材料


登錄北京大學藝術學院,*申請材料。


*材料包括:


①表一:北京大學2019MFA報名申請表(點擊*)


②表二:北京大學2019MFA個人陳述表(點擊*)


2、提交電子報名材料


(1)提交材料包括:


①表一:北京大學2019MFA報名申請表(點擊*)


②表二:北京大學2019MFA個人陳述表(點擊*)


(2)提交材料要求


為便於我們的工作人員高效審閱、了解您的個人情況,請您按照如下規則命名電子表格。


表一:姓名(您自己的姓名)——北京大學2019MFA報名申請表


表二:姓名(您自己的姓名)——北京大學2019MFA個人陳述表


(3)發送電子郵件


請將email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郵件主題為「姓名(您自己的姓名)-2019北京大學藝術碩士 提前面試 申請材料」。


註:郵箱已設置自動回復,如收到自動回復郵件,僅說明郵件已經收到,完整性由申請人負責。為提高工作效率,請不要重復投遞。


3、提交紙版報名材料


(1)提交材料包括:


①北京大學2019MFA報名申請表(點擊*);


②北京大學2019MFA個人陳述表(點擊*);


③畢業院校正式成績單(復印件應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④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生出示所在院校開具的應屆生在讀證明,持國(境)外學位證書者,須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復印件);


⑤獲獎、發表的論文等證明自己研究潛能的各種背景材料,攻讀研究生階段的計劃等;


⑥同等學力考生還須提供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的兩篇學術論文的原件;


⑦符合教育部規定可享受相應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向我院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格式不限。所交材料一律不退回。考生必須保證以上提交的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准確性。一經發現並查實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符合報考條件,將取消其面試資格,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如考生已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4、提交紙版材料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頤和園路5號北京大學藝術學院紅六樓111室。郵編:100871(註:建議使用EMS或順豐快遞)電話:(010)62745011。


5、提交材料時間


參加7月批次面試的考生,提交電子和紙質申請材料截止日期為2018年7月2日。


參加9月批次面試的考生,提交電子和紙質申請材料截止日期為2018年9月7日。


五、考試內容


1。面試內容


音樂和美術領域面試內容包含兩項:綜合素質考察和專業考核。綜合素質考察分三個環節。①個人簡述,②抽題回答(每位考生可隨機抽取兩道題,選擇其一回答。抽題後可給予一定準備時間,但不得查閱任何資料),③現場問答(面試老師現場提問,考生現場回答)。


美術領域專業考核分兩個環節。考場提供畫架、考試用紙和墨汁,其他畫具視專業需要由考生自行准備,不另作說明(考試用2B鉛筆、草稿用鉛筆、橡皮、簽字筆、四開畫板或畫夾、毛筆、顏色、調色等器具)。


寫生:1小時;創作:1.5小時。


音樂領域專業考核分兩個環節。考場提供鋼琴與音響設備(可播放CD格式或MP3格式音頻)。


藝術技能:每人4分鍾以內。每位考生准備一個能夠反映考生藝術專業技能的作品。包括但不限於聲樂、舞蹈、戲劇表演與器樂演奏。請於復試前30分鍾將所需音頻交給現場工作人員,如有需要請自帶鋼琴伴奏。本環節考核要求獨立完成。


即興創作與現場表演:每人6分鍾以內。每位考生可隨機抽取兩道題目,選擇其一進行現場創作。抽題後可給予一定準備時間,但不得查閱任何資料。


2。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考試時間按國家教育部統一規定進行,考試科目如下:①思想政治理論 ②英語二 ③專業課一 ④專業課二


六、錄取


考生總成績由兩部分組成,即面試成績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成績。面試成績不及格或未經「提前面試」直接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不予錄取。面試成績及格者我院將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擇優錄取。按照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精神,由院招生小組審核,上報學校審批後確定擬取名單。


擬錄取名單在3月底公示在藝術學院網站(http://www.art.pku.e.cn/)。


七、學歷學位


學生在規定年限之內,修滿規定學分並畢業考核合格者,經校長批准,頒發註明學習方式的北京大學藝術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批准,授予北京大學藝術碩士專業學位。


八、學費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費總額為10萬元(正在審批中),第一學年和第二學年分別交納4萬元,第三學年交納2萬元。學生須按學年交納學費,未交納或未足額交納學費者,將不予辦理入學及注冊手續。


九、住宿安排


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校不安排住宿。


十、轉檔與就業派遣


已被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應在入學前將人事檔案、戶口轉入學校,入學後學校不再辦理相關手續。非全日制和檔案不轉入學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學校不接受戶口轉入、不提供獎學金、公費醫療和就業派遣。


十一、監督管理與違紀處理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與學校有關部門全程監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況,及時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訴的途徑和聯系方式,並保證各級投訴、申訴渠道暢通,對有關問題按照規定及時處理。


2。考生出現申報虛假材料、*及其它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時,我校將通知其所在單位,並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3。若發現考生偽造證件,我校將通知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4。北京大學藝術學院藝術碩士招生工作由北京大學藝術學院獨立完成,在招生過程中的所有環節,從未與任何機構合作,也從未委託任何機構舉辦相關培訓。特此提醒考生,對於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商業活動中提供的涉及北京大學藝術學院招生的任何宣傳信息,請不要輕信,以免上當受騙。


十二、聯系方式


北京大學藝術學院


咨詢電話:010-62745011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大學紅六樓111 室


郵編:100871


網址:http://www.art.pku.e.cn


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10-62751354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辦公地址:北京大學新太陽學生中心五層502房間


郵政編碼:100871


監督電話:010-62756913


北京大學藝術學院


2018年6月


附:


藝術學院2019年藝術碩士招生領域、方向、導師


招生人數:70人。筆試、面試各佔50%。招生領域、方向、導師如下,其他更詳細的導師信息請參看藝術學院網站「師資隊伍」等相關信息。




❹ 2018年北京大學工學院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 學習方式和學習年限


   學習方式為全日制,基本學習年限 4 年。


二、 報名資格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品行端正;


2、申請者的學位必須符合下述條件之一: 1)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 2)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 3)獲得本科學士學位滿 6 年(到錄取年的 9 月 1 日),可按照同等學力身份報考。(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者,須在報考學科、專業或相近研究領域的期刊上已發表至少 2 篇論文(以第一作者),或已獲得省、部級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的科研成果獎勵(排名前五名));


友肆3、身心健康狀況符合北京大學研究生入學體檢要求。


   三、 報名時間 


  系統報名時間從 2017 年 10 月 16 日 12:00 開始,至 12 月 8 日 12:00 系統關閉,屆時詳見博士報名公告(網址:http://grs.pku.e.cn/zsxx/wsbm/)。


四、 提交報名材料


1、北京大學 2018 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考登記表:請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網址:http://admission.pku.e.cn/bm)進行網上報名,上傳相關材料,並列印「北京大學 2018 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考登記表」。


2、個人陳述(含你對報考學科專業的認識、擬定研究計劃,3000 字左右),其格式可在網上下載,網址:http://grs.pku.e.cn/zsxx/bszs/bobmxx/;


3、兩封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專家推薦信,其格式可在網上下載,(網址: http://grs.pku.e.cn/zsxx/bszs/bobmxx/);


4、畢業院校的正式成績單原件(包括本科階段和碩士階段的成績單);


5、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碩士畢業生報名時須提交所在培養單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證明信,錄取後須補交學歷和學位證書,審核通過後方可報到注冊;只有學位證書而無畢業證書者,報名時須提交碩士或博士學位證書復印件;持國(境)外學位證書者,報名時須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6、身份證復印件;


7、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畢業碩士生可提供論文摘要和論文目錄等);


8、三年之內的外語水平證明復印件,復審時攜帶原件進行確認。


申請人至少提供以下證明中的一項:


1) 「北京大學博士研究生吵兆英語水平考試」成績;


2) 國家英語四級或六級考試成績;


3) 雅思(A 類)成績;


4) TOEFL 成績;


5) 在相應的英語國家或地區獲得過碩士學位;


6) WSK(PETS 5)考試合格;


7) 國家英語專業四級考試成績;


8) 發表過英文的專業性學術論文;申請者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一經發現申請者不符合申請條件將不予錄取,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相關後果由申請者本人承擔。


五、 報名費用


參加「申請-考核」的報名者,需繳納報名費每人次 200 元,於「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網址:http://admission.pku.e.cn)中網上支付。報名費用不予退還。


六、 選拔方式


1、我院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根據審核結果,擇優確定進入考核的候選人;3 月份確定復試名單。


2、根據各專業的具體要求採取面試、筆試或兩者相兼的方式進行差額復試,對學生的學科背景、專業素質、操作技能、外語水平、思維能力、創新能好碰轎力等進行考察;


3、復試時間一般安排在 3-4 月份。申請人須向復試小組作報告,內容包括個人科研經歷和成果介紹、對擬從事研究的領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擬進行的研究工作設想及理由等;


4、筆試或面試不及格者均不予錄取。對於合格考生,從中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報經研究生院批准後公示十個工作日。


七、 監督機制


工學院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招生過程中堅持寧缺毋濫、擇優錄取。工學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副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小組,全面負責工學院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下設各專業招生專家組對報考學生進行綜合審查和考核,提交考核結果,由學院招生工作小組確定擬錄取名單並上報研究生院。同時接受學校的全程監督和指導。


八、 其它事項


1、學習年限、畢業就業、獎助學金、學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2、有關招生指導教師的情況可參閱我院網站 http://www.coe.pku.e.cn.


3、如發現申請人提交虛假材料、作弊及其它違紀行為,將根據學校規定嚴肅處理。包括取消錄取資格及學籍等。


九、 招生咨詢


1、招生信息請查詢以下網頁( http://www.coe.pku.e.cn.);


2、招生咨詢電話:010-62759755 010-62757386;


3、對外咨詢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辦公地點:北京大學理科 5 號樓 625。附:接收申請材料地址:(紙質材料請在 2017 年 10 月 16 日 12:00-2018 年 1 月 15 日 17:00 之間郵寄到指定地點,請用 EMS 或者順豐郵寄)北京市海淀區頤和園路 5 號北京大學理科 5 號樓 625 室,收件人:工學院電話:010-62759755,郵政編碼 1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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