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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東師范大學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 2023-09-09 21:01:54

㈠ 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為促進教育公平,使更多來自農村和貧困地區的優秀學子享受優質教育資源,根據國家和教育部關於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工作部署,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招生。
一、招生專業范圍
招生省份和專業范圍見下表(最終以各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公布為准),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規定執行。
1.公費師范專業,招生省份為:山西、內蒙古、福建、江西、山東、湖南、廣西、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招生專業
科類
2020年高考改革錄取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招生專業
科類
2020年高考改革錄取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漢語言文學
文科
不限
數學與應用數學
理科
物理
英語
文科
不限
物理學
理科
物理
歷史學
文科
不限
教育技術學
理科
不限
思想政治教育
文科
政治
化學
理科
物理或化學
學前教育
文科
不限
生物科學
理科
物理或化學
特殊教育
文科
不限
地理科學
理科
物理或化學
2.其他專業(不含公費師范專業),招生省份為: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河南、湖北、廣東、海南、重慶等。
招生專業
科類
2020年高考改革錄取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招生專業
科類
2020年高考改革錄取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工商管理類
文科
不限
心理學類
理科
物理或化學
公共管理類
文科
不限
物理學類
理科
物理
新聞傳播學類
文科
不限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理科
物理
哲學
文科
不限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理科
物理
政治學與行政學
文科
不限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理科
物理
法學
文科
不限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理科
物理
社會學類
文科
不限
化學
理科
物理或化學
教育學類
文科
不限
生物科學類
理科
物理或化學
聽力與言語康復學
理科
物理或化學
地理信息科學
理科
物理或化學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
理科
物理或化學
生態學
理科
物理或化學
註:實行高考綜合改革錄取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對考生所報專業(類)提出的選考考科目要求。
二、報名條件
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報考考生必須同時符合下列三項基本條件:
(1)考生符合2020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考生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考生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考生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註:我校高校專項計劃不招收少數民族預科學生。
三、報考程序
1.網上報名
考生須在「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進行報名,報名時間為2020年5月9日-5月25日。考生須上傳申請材料至報名系統,上傳材料必須使用掃描件,不得採用翻拍件,以確保申請材料清晰可讀;如因上傳申請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材料審核,由考生承擔相應後果。
申請材料包括:
(1)申請表(由系統生成、列印),每頁須考生簽字並加蓋中學公章。申請表包含基本信息、中學信息、成績信息、個人陳述、志願信息、綜合信息、戶籍學籍信息等。
(2)考生本人身份證(含正反面)。
(3)其他學科特長證明材料,包括:各類獲獎、社會實踐活動、研究經歷和成果等。
考生無需郵寄紙質申請材料到我校。
2.各省(區、市)負責審核考生戶籍、學籍等報名資格條件。
3.學校審核
學校將依據考生高中學習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社會實踐表現、特長展示和證明等申請材料,綜合評定並確定初審合格名單,並公示初審合格名單。
4.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學校根據各省份初審合格入選人數和科類情況,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並在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www.zsb.ecnu.e.cn)公布。
5.填報志願
初審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其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不低於所在省份相應科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於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考生按自願原則,根據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安排和要求以及我校公布的高校專項分省分專業計劃,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專業志願。
未按照要求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願的考生,將不再享有我校高校專項計劃錄取資格。
6.高考錄取
學校根據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投檔名單,依據公布的分省分專業計劃,按照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並根據專業志願和學校招生章程確定的原則錄取專業。
同分處理原則:高考投檔成績相同依次比較高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3門總分,語文、數學2門總分,語文單科高考分數;如遇末位同分且招生計劃不能滿足同時錄取時,也按此同分處理原則進行錄取和退檔。
如生源不足,招生計劃將調整到生源較好的省份,或轉入其他批次。
學校高校專項計劃最終錄取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進行公示。
四、注意事項
1.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將取消今年高校專項的報名、審核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2.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過程中違規違紀的,一經查實,將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第36號令)處理,取消考生繼續參與後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高校專項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3.高考體檢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適合專業。
4.所有招考信息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和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報名後應及時關注網站信息;未及時查詢網站信息所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承擔。高考志願填報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為准。
5.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高校專項招生考試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6.若教育部或有關部門有調整,我校將作相應調整。
五、領導與監督機制
1.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重大事項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2.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六、聯系方式及其他
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200062)
咨詢電話:021-62232212
微信公眾號:華東師大本科招生
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www.zsb.ecnu.e.cn
監督電話:021-54344605
監督郵箱:[email protected]
七、本招生簡章解釋權歸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㈡ 華東師大的免費師范生的要求

一、華東師大的免費師范生的要求,是必須簽定《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

二、《華東師范大學2016年招生章程》規定: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及投檔模式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

第十三條 學校原則上認可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加分。但根據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於20分的規定,對其加分值大於20分的,在錄取時一律認作20分。

第十四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採用「專業級差」原則,專業級差分為2、1、1、0、0,在同分情況下,文科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高考分數,理科考生依次比較數學、外語高考分數;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原則,錄取時不設級差分。

第十五條 專業調劑和退檔時均不再徵求考生意見。具體承諾如下:

1. 對不實行平行志願的錄取批次(除藝術體育類外),投檔成績高於學校錄取分數線的考生,只要專業服從調劑、且體檢符合要求,都會被錄取。

2. 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錄取批次(除藝術體育類外),在學校投檔分數線上且被投檔的考生,只要專業服從調劑、且體檢符合要求,都會被錄取。

第十六條 外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鑒於學校各專業均有雙語教學、相關課程使用英語教材的實際情況,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時慎重考慮)。

第十七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八條 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特別需要指出:

1. 色弱考生下列專業不能錄取:化學類、化學、心理學類、生物科學類、生物科學、生態學、環境工程、學前教育、特殊教育、體育教育;

2. 色盲考生下列專業不能錄取:除色弱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美術學、繪畫、設計學類、地理科學;

3. 不能准確識別出紅、黃、綠、藍、紫任一色的考生下列專業不能錄取:除色弱、色盲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工商管理、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公共管理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4. 考生如有身體狀況不適合從事教師職業的,建議慎重考慮是否報考師范專業。

第十九條 江蘇省考生(含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藝術團考生)報考我校普通類本科專業的資格要求是選測科目為2 B,必測科目為4 C 1合格;對選測科目每門成績達到A+的,給予投檔分加2分優惠進入專業錄取;專業安排原則按第十四條執行。藝術體育類專業要求是7門必測科目D級不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

第二十條 經學校考核認定獲得2016年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和教育部公示備案後,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有關自主招生政策錄取。

第二十一條 報考藝術類專業考生的錄取方法按照學校公布的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二條 經學校考核合格獲得高水平藝術團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藝術團的錄取政策和學校發給獲得資格考生的書面通知書中公布的原則執行。

第二十三條 經學校考核合格並獲得高水平運動隊錄取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政策執行。

第二十四條 報考體育類專業的上海考生按公布的《2016年華東師范大學體育類專業招生簡章(上海地區)》規定執行,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原則上以錄取系統中顯示的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 填報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志願的學生在錄取後,必須與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六條 實行免費教育的師范生入學後必須簽訂《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

㈢ 華東師范大學推免生招收條件

華東師范大學推免生招收條件如下: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誠實守信,品德良好,學風端正,遵紀守法。

2.能夠獲得就讀本科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申請材料如下:

1.個人陳述(PDF文件,小於10MB);

2.其他材料(PDF文件,小於10MB):可以包括本科學習成績單、外語能力證明、獲獎證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創新潛質等的材料。請考生依據個人實際情況或按照院系要求上傳。

㈣ 上海:華東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我校體檢標准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於2023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畢業證可在學信網做學歷認證)。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或2年以上(即2021年9月1日以前畢業)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雹寬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此類考生以下簡稱「同等學力考生」)。

同等學力考生學業水平需滿足:高職高專畢業生或本科結業生在畢(結)業後,在普通高校本科階段、成人高考專升本階段、自學考試本科階段或其他本科學習階段,修讀過與報考學科相關的8門本科專業必修課程並考試成績合格,可在研究生復試階段提交由高校教務部門或省級自考辦出具的成績單。

註: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不屬於「同等學力考生」,不受上述條件限制。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校級)同意並出具證明。

(二)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各類專業學位的人員,除須符合(一)中的各項條件外,還需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者,報考前所學專業須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瞎返

2、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者,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以及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

3、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旅遊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代碼為045101]的人員,除必須符合上述(一)中1-3各項要求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經驗(2020年9月1日前獲得畢業證書)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經驗(2018年9月1日前獲得畢業證書)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者博士學位並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經驗(2021年9月1日前獲得學位證書)的人員。

其中,報考教育碩士教育管理領域者還須為基礎教育或中等職業教育系統的在職教師,不含企業、教育培訓機構、大專院校等單位的在職人員。

4、報考非全日制教育碩士各領域(除教育管理)的人員,須為基礎教育或中等職業教育系統的在職教師(即2022屆及之前的畢業生),不含企業、教育培訓機構、大專院校等單位的在職人員。

報考其他非全日制專業學位者建議從事與報考學科相關的職業。

(三)其他說明

1、我校全磨肆飢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非定向就業考生(部分國家專項除外);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業考生。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

2、我校不接受在校的非應屆本科畢業生(即大學本科1至3年級學生)報考。

三、報名辦法

(一)推薦免試考生報名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教育部「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志願並參加復試。通過我校審核並復試合格的,擇優錄取。推免生申請流程請見上述教育部推免系統發布的信息,並詳見《華東師范大學2023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含直博生)辦法》、相關院系推免接收細則。

特別提醒: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錄取資格。

(二)全國統一考試考生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按報考點規定配合上傳或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1、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網址:https://yz.chsi.cn)。

網上報名時間: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預報名時間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學科)。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選擇考點時,請考生務必按照以下原則進行:

(1)應屆本科畢業考生(含上海戶籍考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2)非應屆考生應選擇網上報名及網上確認期間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報考華東師范大學的本市戶籍考生選擇華東師范大學考點(代碼3111)還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戶口簿,非本市戶籍往屆生報考我校若選擇華東師范大學報考點(代碼3111),需提供相關社保材料,具體要求如下:2021屆及更早畢業生,提供2022年連續6個月的上海社保繳費成功記錄;2022屆畢業生,提供2022年連續3個月的上海社保繳費成功記錄,無法提供的考生請選擇戶籍所在地考點。以上要求如有變動,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最新通知為准。

2、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前應按照本簡章的有關內容,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資格)。凡因不符合報考條件(資格)引發的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報考條件(資格)的全面審查一般在復試時進行。網上報名前,考生應查閱我校招生學科(專業)目錄(以下簡稱「學科目錄」),特別是學校代碼和名稱、院系所代碼和名稱、學科代碼和名稱、考試科目代碼和名稱,以及學習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學習年限、學費等信息;特別是仔細查閱初試考試科目(2023年我校部分院系初試考試科目有所調整)。

(2)考生應如實填寫學習情況、提供真實材料。凡因未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漏填或填報虛假信息、未按要求選擇報考點等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考生應准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的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處理。

(4)學校在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我校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另行通知)。

提示: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5)同等學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教育碩士教育管理領域的專業學位者)應將報名條件中所要求的材料,在復試前提供給招生院系進行審驗,否則不允許參加復試(具體要求在復試前另行通知)。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以下簡稱「士兵計劃」)專項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7)符合《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五十九條規定條件並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將進行審核。

(8)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後,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9)考生網上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書》,並遵守相關約定要求。

3、網上確認

所有考生憑網上報名編號、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根據報名點要求(具體請關注、查閱報考點通知),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確認,核對確認網上報名信息、繳納報考費,並上傳或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所有考生均須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請考生注意以下事項:

(1)選擇華東師范大學考點(代碼3111)的考生,核對確認網上報名信息、通過網上銀行繳納報考費、上傳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提交補充材料等均在網上進行。具體辦法將於10月底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微信公眾號發布,敬請關注。

(2)選擇其他考點(代碼非3111)的考生,在網上確認前務必關注該考點的確認公告。

(3)資格審核初審:我校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對本報考點(代碼3111)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

報考「上海市教碩-規培結合項目」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上海市中小學(幼兒園)見習教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和《上海市教育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中小學(幼兒園)見習教師規范化培訓結合項目」推薦審批表》。

(4)只有完成繳納報考費、完成本人圖像採集的考生方為網上確認完成,只有完成網上確認的記錄才能上報教育部。

四、招生學科(專業)目錄

我校招生計劃詳見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碩士招生學科(專業)目錄》,包括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兩種類型(學科代碼第三位為「5」、「6」的為專業學位,其他為學術學位)。

2023年我校部分招生學科的計劃數不分配至研究方向,部分招生學科的計劃數分配至研究方向(即將按照報考的研究方向確定復試分數線、復試名單及擬錄取名單),詳見招生學科目錄中「備注欄」說明。當前顯示的招生計劃供考生參考;最終招生計劃將根據教育部下達的計劃數以及生源狀況,綜合學校發展適當調整(增減),並在復試前公布。

2023年我校部分專業學位繼續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其報考辦法、考試科目、初試復試流程、復試分數線同全日制。

五、入學考試

(一)初試

1、科目

各學科初試考試科目詳見招生學科目錄。各科目初試范圍、各學科復試內容可至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相關欄目(https://yjszs.ecnu.e.cn)查看。

初試考試方式均為筆試;除「510命題設計」(4小時)外,各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報考設計學院設計學、藝術設計的考生請特別注意:(1)考生在初試、復試各環節中提交的全部作業作品(含現場命題創作和面試作品集等)均須為考生本人原創。如發現臨摹等行為,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作扣分、0分處理。(2)考生復試階段提交的作品集中的相關作品如為團隊完成,需註明團隊其他成員姓名、身份、貢獻等(如因未註明而造成侵權的,後果由考生自負)。

2、下載列印准考證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上報名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列印;在使用期間,正、反兩面不得塗改或書寫。

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3、初試時間

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即「510命題設計」)在12月26日進行(詳見准考證)。

4、初試地點

由網上確認考點指定考場。選擇華東師范大學考點(代碼3111)的考生請注意,具體考場安排以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為准,請考生及時查看考點公告並按考點要求參加考試;其他考點考生請密切關注相應考點通知。

(二)復試

我校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上線生源數達到招生計劃數的學科不進行調劑。少量學科若需調劑,將全部通過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進行,調劑復試比例將高於一志願復試比例,詳見2023年復試工作方案。

復試一般為2023年3月下旬至4月初,具體時間以屆時通知為准。

1、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圖書情報、會計等第一門考試科目為「管理類綜合能力」的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各院系復試錄取辦法於復試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

2、「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以下簡稱「骨幹計劃」)招生計劃根據國家相關文件執行,「骨幹計劃」招生復試名單按如下原則確定:同一個省市內上線考生數不超過該省計劃數的,該省市上線考生全部參加復試;如同一個省市內上線考生數多於該省計劃數的,按照以下規則計算上線考生總分跟該學科國家A線總分的相對偏差,再以考生所在省內所有考生的相對偏差排序並按照1:1確定復試名單:相對偏差=(上線考生總分-報考學科國家A線總分)/報考學科國家A線總分。如果相對偏差相同的,則按照以下優先順序確定結果:四省藏區以及雲南怒江、四川涼山、甘肅臨夏等地的少數民族考生優先,理工類學科優先、應用型學科優先、少數民族語言類考生優先、少數民族考生優先。

特別說明:我校「骨幹計劃」中可錄取的漢族考生總數不超過10%,具體以當年教育部文件為准。

我校「骨幹計劃」不接受調劑。

3、「士兵計劃」考生按照下列原則確定復試名單:如超過國家A線的考生數少於我校擬招收「士兵計劃」人數(我校「士兵計劃」總數減去已錄取的「士兵計劃」推免生),我校將另行確定分數線並隨復試方案公布;如超過國家A線的「士兵計劃」考生數多於擬招收「士兵計劃」人數,將按照以下規則計算上線考生總分跟該報考學科國家A線總分的相對偏差,再按照該相對偏差在全校所有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士兵計劃」上線考生中排序並按照1:1確定復試名單:相對偏差=(上線考生總分-報考學科國家A線總分)/報考學科國家A線總分。按照上述原則未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不能按照士兵計劃專項錄取。

我校「士兵計劃」不接受調劑。

4、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階段還須加試(筆試)兩門所報考學科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分,但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錄取。

六、錄取

我校研招等部門、院系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以及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規則參見2023年復試前公布的復試方案)。

我校全日制序列招生學科只招收非定向就業人員(「骨幹計劃」等國家專項計劃除外);非全日制序列招生學科只招收定向就業人員,即須簽訂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培養協議書。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必須在被擬錄取前向招生單位出具就業證明,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上海市教碩-規培結合項目」等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七、體檢

錄取體檢工作在擬錄取後組織進行,並將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八、學習方式、學制、學歷和學位

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基本學習年限(學制)一般為3年。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基本學習年限(學制)一般為2-3年。

研究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的全部課程和必修環節,成績合格,完成畢業論文並通過答辯,准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骨幹計劃」等部分定向就業的國家專項計劃研究生,其證書發放政策按教育部規定執行);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准,授予碩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九、學費、獎助政策和住宿安排

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納入學校獎助體系,有機會享受學校提供的各種資助政策;在基本學習年限內由學校提供住宿,超過基本學習年限者,學校不再提供住宿。

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納入學校獎助體系,學校不提供住宿。

2023年學制、學費標准等信息請見我校招生信息網-信息查詢欄目。

十、其他說明

(一)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自覺遵守學校相關考場規則及考前簽署的《誠信復試書》等內容。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對在職考生,通知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學校將按照上級和學校要求,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升應急處置能力,保障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期間考生、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三)公費師范畢業生申請攻讀非全日制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港澳台地區和外籍研究生的招生簡章、學科目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報名辦法均將另行公布。

(四)本簡章公布後,若上級部門在2023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並及時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

十一、信息公開與監督

學校依規對招生簡章、復試辦法、招生計劃、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予以公開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如有異議或申訴,可聯系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如有舉報,可向學校監察處提出,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十二、聯系方式

華東師范大學代碼:10269

部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網址: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jszs.ecnu.e.cn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眾號:華東師大研招

(為方便考生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動態,請考生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並關注華東師大研招微信公眾號)。

地址:上海市東川路500號行政辦公樓313室

原文標題:華東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文章來源:https://yz.chsi.com.cn/kyzx/zsjz/202209/20220916/2217417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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