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師范大學書法招生
『壹』 廣西師范大學美術生錄取分數線2022
2022年廣西師范大學美術生錄取分數線在575分左右。
2022年廣西師范大學錄取分數線:
1、廣西師范大學2022年在廣西省(普通類本科一批)最低錄取分數分別為:理科499分、文科555分;
2、廣西師范大學2022年在廣西省(普通類本科二批)最低錄取分數分別為:理科448分、文科499分;
3、廣西師范大學2022年在廣西省(普通類本科提前批)最低錄取分數為:文科548分;
4、廣西師范大學2022年在廣西省(民族班本科一批)最低錄取分數分別為:理科513分、文科561分;
5、廣西師范大學2022年在廣西省(地方公費師范生本科提前批)最低錄取分數分別為:理科481分、文科518分;
6、廣西師范大學2022年在廣西省(預科本科一批)最低錄取分數分別為:理科470分、文科530分。
廣西師范大學2022錄取分數線(在外省市):
1、在四川省(普通類本科二批)最低錄取分數分別為:理科507分、文科538分;
2、在遼寧省(普通類本科批)最低錄取分數分別為:物理類518分、歷史類520分;
3、在海南省(普通爛乎類本科批)最低錄取分數為:綜合類661分;
4、在青海省(普通類本科一段)最低錄取分數分別為:理科416分、文科434分;
5、在山東省(普通類普通類一段)最低錄取分數為:綜合類521分。
法律依據:《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燃含第六條
部屬師范大學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制定在校期間公費師范生進入、退出的具體辦法。有志從教並符合條件的非師范專業優秀學生,在入學2年內,可在教育部和學校核定的公費師范生招生計劃內轉入師范專業,簽訂協議並由所在學校按相關標准返還學費、住宿費,補發生活費補助。公費師范生可按照所在學校規定的辦法和程序,在師范專業范圍內進行二飢段悉次專業選擇。錄取後經考察不適合從教的公費師范生,在入學1年內,按照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補助,並由所在學校根據當年高考成績將其調整到符合錄取條件的非師范專業。
『貳』 廣西師范大學專業
廣西師范大學開設的專業有:翻譯、行政管理、法學、運動訓練、物流管理、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環境科學、生物科學、制葯工程、物理學、應用統計學、視覺傳達設計、音樂學(音樂教育)、美術教育、學前教育、人力資源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產業管理、漢語言文學等。
截至2022年5月,學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個校區,校園面積4100多畝;建制教學學院(部)21個,82個全日制普通本科專業,8個一級學科博士點,1個專業博士點,3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30個一級學科碩士點,21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
現有教職員工2500多人,專任教師2000多人,全日制本科生28000多人,碩士研究生7600多人,博士研究生400多人。
學校榮譽
2019年8月5日,獲評2019年度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
2020年11月20日,入選「第二屆全國文明校園」名單。
2020年12月28日,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表彰為「第二屆自治區文明校園」。
2021年8月,被中國僑聯確認為第九批中國華僑國際文化交流基地。
2021年9月7日,被教育部認定為第二批人工智慧助推教師隊伍建設試點單位。
2022年5月2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擬確定廣西師范大學為第十一批國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擬推薦單位。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廣西師范大學
『叄』 2022年廣西師范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 廣西 師范 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招生 工作 程序,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廣西師范大學,部標代碼為10602,英文名稱為「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注冊地址為廣西桂林市育才路15號、王城1號,學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個校區。
第三條學校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教育部與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項目」高校,廣西重點建設的「國內一流大學」高校,上級主管部門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培養包括普通本科生、碩士 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學生及外國 留學 生等在內的各類專門人才。
第四條本章程僅適用於廣西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 校招 生錄取工作在校黨委、校行政統一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學校常設機構,負責處理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日常事務,工作職責主要是:按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羨孝告,制定《廣西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實施招生工作,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按相關規定主動公開各類招生數據和信息等。
第六條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在自治區紀兄明委監委駐廣西師范大學紀檢監察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章招生條件
第七條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四章錄取原則
第八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和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及實施細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考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情況,以其投檔成績和所填報專業 志願 為依據,擇優錄取。
第九條我校按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安排的錄取批次及辦法進行。實行 高考 改革的省(市)嚴格按照學校提前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和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考生選考科目須滿足學校專業科目要求。
第十條按順序志願投檔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填報我校的線上進檔考生,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
按 平行志願 投檔的專業,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原則上對該專業進行志願徵集,志願徵集辦法按各省文件要求執行。
第十一條學校根據各省(市、區)投檔規則確定提檔比例。我校設定的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之內,具體比例依據生源情況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制定。
第十二條根據師資情況,學校公共外語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請高考外語選擇了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 填報志願 。入學後,非外語類專業學生的外語教學只安排英語課程。
第十三條我校原則上按已公布的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執行錄取。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減少線上生源不足的專業招生計劃數,相應增加生源充足的專業招生計劃數。
第十四條普通類專業的錄取,對進檔考生以投檔成績為依據,按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投檔慎嘩成績從高到低遵循考生專業志願進行錄取,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專業錄取過程中,投檔成績相同時,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在投檔成績和文化課成績均相同的情況下,順序志願投檔批次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確定,平行志願投檔批次按投檔位序確定。未被所報志願專業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參考考生的相關科目成績、特長及身體條件、綜合素質評價表等綜合考慮安排錄取專業;未被所報志願專業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對於 內蒙古 自治區考生,我校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國家專項計劃招生、地方專項計劃招生、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公費教育師范生招生、少數 民族 預科招生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關於幾類特殊專業的錄取。
(一)漢 語言 文學(國家文科基地班)專業要求語文和英語的單科成績原始分原則上不低於110分。
(二)外語類專業(不含中外校際交流項目專業)要求英語口試成績「合格」以上,未組織外語口試的省(市、區)不做要求。
(三)漢語國際教育專業要求考生有較好的英語基礎,在 大三 學年(第5、第6學期)以中外校際對等交換培養模式派出交換生,赴韓國、泰國等國家,進行為期一年的漢語實踐教育 學習 ,出國費用自理,韓國約4-5萬元人民幣(含在國外的 學費 、住宿費和生活費),泰國等國家約3-3.5萬元人民幣(含在國外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出國期間修讀的學分可以按規定轉換為人才培養方案中對應課程學分,該部分學分我校不另外收取費用。該專業只錄取填報有專業志願考生。
(四)旅遊管理、酒店管理和旅遊管理(按職教師資班培養)專業原則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於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於157厘米。
(五)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中外校際交流項目專業只錄取填報有專業志願考生,其中中外校際交流項目(英語專業)要求英語的單科成績原始分原則上不低於90分,英語口語成績無要求。
1.英語(中美校際交流項目)。
該專業與美國威斯康星拉克羅斯大學合作辦學。實行「2+2」雙學士學位模式進行培養。該專業前兩年在國內學習期間,學費按1.8萬元/年收取;後兩年在美國學習期間,學費約1.5萬美元/年。對無法(或無意願)去美國學習的學生,按學校有關規定申請分流到校內其他普通本科專業學習,學校按專業情況進行審批。分流後學生按照分流進入的專業收費標准繳納學費。分流後選擇的專業學制共5年(即2+3模式)。
2.英語(中英校際交流項目)。
該專業與英國格林多大學合作辦學,實行「2+2」雙學士學位模式進行培養。該專業前兩年在國內學習期間,學費按1.8萬元/年收取;後兩年在英國學習期間,學費約9000英鎊/年。對無法(或無意願)去英國學習的學生,按學校有關規定申請分流到校內其他普通本科專業學習,學校按專業情況進行審批。分流後學生按照分流進入的專業收費標准繳納學費。分流後選擇的專業學制共5年(即2+3模式)。
3.英語(中加校際交流項目)。
該專業與加拿大滑鐵盧大學瑞尼森學院合作舉辦中加人才培養項目,在國內全程學習。該專業培養社會急需的「英語+專業」能力結構的高級復合型人才,前兩年學費按1.8萬元/年收取;兩年後按學校有關規定申請分流到校內其他普通本科專業學習,學校按專業情況進行審批。分流後學生按照分流進入的專業收費標准繳納學費。分流後選擇的專業學制共5年(即2+3模式)。
4.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
該專業為教育部批准,廣西師范大學與韓國韓瑞大學聯合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4+0」項目。學生在本校完成四年的本科學習,其中韓瑞大學負責三分之一的課程教學。
5. 體育 教育(中外合作辦學)。
該專業為教育部批准,廣西師范大學與韓國龍仁大學聯合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4+0」項目。學生在本校完成四年的本科學習,其中韓國龍仁大學負責三分之一的課程教學。
(六)體育類專業錄取。
1.體育教育、體育教育(中外合作辦學)、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錄取,按照考生生源地招生部門對體育類專業的投檔規定,在考生文化成績和體育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市、區)體育類本科錄取控制 分數線 基礎上,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採用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條件下優先錄取專業 考試 成績高的考生,在專業分和文化分都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2.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的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見《廣西師范大學2022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簡章》、《廣西師范大學2022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不安排分省分專業計劃,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高水平運動隊招生。
(七) 藝術 類專業的錄取。
按照考生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門對藝術類專業的投檔模式確定原則,在考生文化成績和藝術統考(聯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市、區)劃定的相應科類分數線基礎上,採用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同分條件下優先錄取專業考試成績高的考生,在專業分和文化分都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1.執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市、區),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執行順序志願投檔模式的省(市、區),根據以下規則錄取:
美術類、 書 法類專業錄取原則按綜合分〔綜合分=專業分(按比例摺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摺合成百分制)×4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音樂類、舞蹈類專業錄取原則按綜合分〔綜合分=專業分(按比例摺合成百分制)×50%+文化分(按比例摺合成百分制)×5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此外,舞蹈學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於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於160厘米。
(九)我校的少數民族預科班分為免費少數民族預科班和普通少數民族預科班兩類,只面向廣西招生。
第十七條各專業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學校建議身材過於矮小,殘疾或頭臉部有明顯缺陷等因素影響 畢業 後順利走上教師工作崗位的考生,慎重填報我校師范類專業。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八條學費按《關於廣西師范大學新增和調整普通本科專業學費收費標准有關問題的復函》(桂價費函[2017]324號)等文件執行,除英語(中外校際交流項目)、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體育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外,全日制本科專業實行學分制收費,學生入學時須按照規定的標准預繳學費,畢業(離校)時根據學生實際修讀情況結算學費。預繳學費標准為:
(一)文、史、法、哲、教育學類專業:5000-5600元/學年。
(二)理、工、管理、經濟學類專業:5400-5600元/學年。
(三)藝術類專業:12200元/學年。
(四)應用本科、職教師資專業:6000-10100元/學年。
(五)運動訓練專業、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7600元/學年。
第十九條英語(中外校際交流項目)、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體育教育(中外合作辦學)等全日制本科專業實行學年制收費,英語(中外校際交流項目)專業18000元/學年,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40000元/學年,體育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40000元/學年。
第二十條各全日制普通本科專業的有關介紹、獎貸助學金政策等詳細信息見今年招生指南。
第二十一條 新生 入學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並將其退回原戶籍所在地。
第二十二條 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規定的課程,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由廣西師范大學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 證書 ;對符合我校學位授予條件的 畢業生 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三條 學校地址:廣西桂林市育才路15號;郵編:541004;咨詢電話(傳真):0773-5818532;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學校網址:https://www.gxnu.e.cn。
附則
第二十四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有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廣西師范大學招生工作委員會。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