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學自主招生簡章2019
① 2022年北京交通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 北京 交通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生 工作 ,保證北京交通大學本科及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 校招 生工作規定》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北京交通大學章程》,結合學校 高考 招生具體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北京交通大學,簡稱為北京交大;英文名稱為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縮寫為BJTU。學校法定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西直門氏兄外上園村3號。在 山東 省威海市南海新區現代路69號建有北京交通大學威海校區。是教育部直屬,教育部、交通運輸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具有 研究生 院的全國首批博士、碩士學位授予高校。2017年學校正式進入國家「 雙一流 」建設行列。
學校按照北京交通大學(國標10004)和北京交通大學(威海校區)(國標19004)兩個代碼分別編制計劃和錄取。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 畢業 要求者,頒發北京交通大學學歷 證書 ,證 書 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北京交通大學相應專業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 北京交通大學本科招生除普通類招生外,還有學校本部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威海校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 藝術 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專業、國家專項計劃、南疆計劃、 民族 班計劃、內地 西藏 高中班、殲稿襲 新疆 高中班、新疆協作計劃、港澳台僑招生、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等。高職(專科)招生全部為普通類招生。
第四條 學校招生專業中,有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中外合作辦學)、通信工程(中外合作辦學)、 計算機 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環境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數字媒體藝術(中外合作辦學)、工商管理(中外合作辦學)、 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等7個本科專業在威海校區就讀(以下簡稱「威海校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其他本科專業均在學校本部就讀。高職(專科)在北京市海淀區清河鎮永泰庄(北京市公共交通集團公司黨校)就讀。
本科標准學制建築類專業為五年,其他專業為四年,第二學士學位為二年。高職(專科)標准學制為三年。
第五條 北京交通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北京交通大學設立由校長、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以及本科生院、學生工作處、 就業 創業 指導中心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決策機構。根據工作內容下設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組、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組、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組,各工作組均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委辦、監察處對學校高考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八條 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工作機構,設在本科生院,負責學校本科及高職(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一)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及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二)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並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三)制訂學校招生章程;
(四)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服務工作;
(五)組織實施招生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招生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六)組織協調對錄取 新生 進行復查等工作;
(七)組織本校單獨招生 考試 和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並對考試安全、疫情防控負責,依據《國家教育考試敬戚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對違規考生進行認定、處理,並將違規事實處理結果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
(八)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九)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 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的辦學條件、往年分省計劃情況,本著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綜合考慮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和國家政策導向、近年來各地高考報 名人 數和生源質量、 畢業生 就業、考生對我校各專業的認可程度、各特殊類型招生等因素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和有關專項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人數、選考科目等要求以各省級招辦公布為准。
第十條 預留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高職(專科)招生無預留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未做分省編制的其他類招生計劃用於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內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協作計劃等招生以及藝術類專業的預留。
第四章錄取
第十二條 北京交通大學在教育部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錄取工作。
第十三條 投檔(提檔)
1.按照順序 志願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 平行志願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根據各省生源情況可適當調整。
2.本部校區和威海校區所有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外方合作院校均為英語國家學校,大量課程為全英文授課,專業課採用全英文教材,要求較高的英語基礎。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3.各類招生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條 錄取
1.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進行錄取和分專業。分專業時不設專業級差分。承認投檔成績中所含的全國性政策加分,分值最高不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我校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招生項目。
2.按學校或院校專業組進行志願填報的進檔考生,錄取和分專業時,若投檔成績相同,則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若相關批次無同分排序細則或省區有特殊要求的,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綜合(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為三門選考科目總分)科目分數排序錄取。對所有無法滿足所報專業志願但符合各項錄取條件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調劑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
按照專業(類)進行志願填報,或志願所填報的院校專業組中只包含一個專業(類)的進檔考生,符合錄取要求直接錄取到其所 填報志願 專業(類)。
3. 在 內蒙古 自治區除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類型外,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
4.外國 語言 文學類專業只招英語考生。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新能源國際班)、設計學類、全部中外合作辦學以及全部高職(專科)專業入學後外語教學只設英語,其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新能源國際班)專業有大量課程為全英文授課,要求較高的英語基礎,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5. 體檢標准參照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6.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根據相應省份安排實行徵集志願錄取。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根據相應省份安排實行徵集志願錄取。徵集志願仍不足的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特殊類型招生
1.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第二學士學位等各類型招生按照相應的招生簡章及相關規定執行。
2. 民族班計劃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根據有關文件,考生的投檔成績不得低於學校普通類專業(不含中外合作辦學)提檔線下40分。
內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考生若高考所在地為高考綜合改革省區,所報專業應符合相應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五章其它
第十六條 對經由省級招辦審核通過並被我校確認錄取的本科及高職(專科)考生,將發放由校長簽發並蓋有北京交通大學公章的新生錄取通知書,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到指定校區報到。
第十七條 按藝術類專業錄取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錄取到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威海校區錄取的學生不能轉入北京本部校區。威海校區不同合作方所辦專業之間不能互轉。轉專業具體政策按學校當年發布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新生入校後,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者,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已經取得學籍的取消其學籍。
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學校本部本科各專業除藝術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外, 學費 標准一般為每學年5000元或5500元,軟體工程專業三、四年級學費為每學年16000元;設計學類專業每學年10000元。
納米材料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在學校本部 學習 期間每學年60000元,在加拿大滑鐵盧大學(University of Waterloo)學習期間學費標准按當年該校學費標准繳納。機械電子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在學校本部學習期間每學年60000元,在澳大利亞伍倫貢大學(University of Wollongong)學習期間的費用按照對方標准收取。以上兩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在外方學習期間保留我校學籍,每年按照國內同級 理工 科在校生學費標準的一半繳納學費。
威海校區數字媒體藝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為每學年85000元,其他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每學年80000元。
在本部校區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不同,每學年為750元至1200元。威海校區住宿費為每學年1200元。
如果國家調整收費標准,則執行新規定。
第二十條 高職(專科)各專業學費標准為每學年6000元。住宿費每學年750元。
根據北京市有關規定,錄取到高職(專科)專業的學生一律不遷戶口。
第二十一條 學校建有完備的「獎、助、貸、勤、補、償」資助體系,全方位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成長 成才。新生報到當天專門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有「綠色通道」,學生持有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可暫不用繳納學費先辦理入學手續。
第二十二條 接受考生申訴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三條 咨詢方式
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51688441
威海校區咨詢電話:0631-3806000
高職(專科)(清河職業技術學院)咨詢電話:010-62905445
學校網址:https://www.bjtu.e.cn
招生資訊網:https://zsw.bjtu.e.cn
微信公眾號:bjtuzs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 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北京交通大學(威海校區)招生遵照本章程執行。
第二十六條 港澳台僑招生遵照本章程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對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准。
② 2019年北京交通大學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北京交通大學本科及高職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北京交通大學。學校法定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直門外上園村3號。在山東省威海市南海新區有北京交通大學(威海校區)。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全國重點大學,“211工程”學校。高考招生包括本科和高職。對取得我校學籍,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本科及高職畢業生,頒發相應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學校名稱為北京交通大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相應學位證書。
第三條北京交通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並接受紀委監察處、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北京交通大學設立由校長、分管高考招生工作的校領導、分管紀委工作的校領導、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以及教務處、學生工作處、紀委監察處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內容下設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組、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組、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組、外語類保送招生工作組、招生錄取工作組,各工作組均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學校設高考招生委員會,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及學院、教師、學生、校友代表組成,發揮民主監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五條為確保招生工作的公開、公正與公平,設立招生監察辦公室,由紀委書記、紀委監察處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組成,負責對學校高考招生的各個環節進行全程監督,處理高考招生相關的信訪、投訴和申訴。接受考生申訴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六條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工作機構,設在招生與就業工作處,負責學校本科及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l、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並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3、制定學校招生章程;
4、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服務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5、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6、組織協調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入學復查等工作;
7、受權組織本校單獨招生考試工作,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對違規考生進行認定、處理,並將違規事實處理結果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
8、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9、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七條學校本部和威海校區均有招生計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將分別有獨立的招生院校代碼,分別錄取,考生填報志願時應分別填報,威海校區本科招生專業是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是經教育部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其他專業均在學校本部招生。
第八條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的辦學條件、往年計劃數量,本著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綜合考慮國家政策導向、近年來各地高考報名人數佔全國報名總數比例以及考生報考情況和生源質量、各地錄取中央部門所屬高校人數佔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全國錄取總數比例、畢業生就業、特殊類招生等因素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和有關專項計劃。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准。
預留本科招生規模的1%用於錄取平行志願省區超過計劃數提檔的、符合錄取要求並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或投放到生源特別好、分數高的省區。
第九條北京交通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條根據各省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當地同類招生計劃數的102%以內。
第十一條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即高考實考分+政策加分,部分省區含投檔順序位)和專業志願進行錄取和分專業。承認符合規定的各類政策加分,增加分值不得超過20分。
對江蘇省考生,一般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其中一科達到A以上,另一科達到B+以上。對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方式,結合考生的專業志願和綜合素質評價等指標,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所錄專業。等級順序依次為A+A+、A+A、AA、A+B+、AB+。已被我校認定的自主考生須達到同樣等級時,方能享受我校相應優惠政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高水平藝術團認定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可降至AB,高水平運動隊認定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不得低於C。
第十二條採用專業志願級差方式進行專業分配,設定級差分數模式為“2-1-1-0”或“2-1-0-0”,即:第一、二專業級差為2分,第二、三專業級差為1分,第三、四專業級差為1分或0分,以後專業級差分為0分,錄取時以最大程度滿足考生專業志願時的級差分為最終設定值。
內蒙古自治區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就是投檔考生按計劃數1:1的數額內,按專業志願順序依高考總分排序錄取,若有退檔則順延錄取。
執行以上規則出現考生並列時參考高考實考分數、相關科目高考成績(法學、文科試驗班類專業依次參考語文、英語、文綜、數學成績,其他專業將依次參考數學、英語、語文、理綜或文綜成績)、學業水平考試(高中會考)成績。
對所有無法滿足所報專業志願但服從調劑的考生,按投檔成績(江蘇省按先分數後等級)由高到低排序調劑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
第十三條當普通類專業與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在同一投檔院校代號下投檔時,如考生沒有填報任何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將不會被調劑到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第十四條當報考我校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時,將依次接收非一志願考生。
第十五條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三個藝術類專業統一按照“設計學類”專業名稱公布分省招生計劃。考生應在生源省統考本科合格的基礎上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證。錄取時將本省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全部調檔。當一志願生源不足時,依次接收非一志願考生。對藝術類計劃設置為0的省區,預留計劃1人,只錄取第一志願考生。錄取時將全部投檔考生視為同一省區。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需參加我校7月份組織的專業復查(即三試),不參加專業復查或復查不通過者,取消錄取資格,復查通過者發放錄取通知書。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按照當年《北京交通大學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納米材料與技術、機械電子工程、以及威海校區的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是經教育部批准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教育招生計劃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參加各省區第一批次錄取。錄取入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第十七條部分專業的特殊要求:
1、納米材料與技術、機械電子工程、威海校區的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只招英語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以及文科試驗班類、軟體工程專業原則上要求外語單科高考成績達到滿分的三分之二以上。如所在省級招生機構統一組織外語口語加試,報考文科試驗班類專業的考生應參加口語加試並成績合格。
2、軟體工程、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以及全部高職專業入學後外語教學只設英語。
3、建築學、城鄉規劃專業學制均為五年。建築學專業要求有一定的美術基礎。如所在省級招生機構組織徒手畫加試,考生需有徒手畫加試成績,新生入學後進行美術考試,成績不合格者轉城鄉規劃專業或土木建築工程學院所屬專業。
4、保密管理和信息安全(保密技術)專業屬於是保密相關專業,要求應屆、未婚,並符合以下條件:(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或共青團員。(2)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近五年內未受過治安處罰。(3)直系親屬或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無重大政治歷史問題。
新生入學後三個月內進行政審。政審不合格者,按保密管理專業錄取的學生對應轉至經濟管理試驗班的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按信息安全(保密技術)專業錄取的學生對應轉至計算機類的信息安全專業。
第十八條體檢標准參照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此外,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納米材料與技術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
第十九條國防生錄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享受國防獎學金。
第二十條除國防生外,各專業錄取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條按照國家專項計劃(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錄取的學生,入學後可遷轉戶口,允許學生按照學校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要求和程序參加轉專業,與其他學生同等享受獎助學金政策。
第二十二條民族班計劃、西藏內地班、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招生計劃是國家指令性定向就業培養計劃,按照這些計劃類型錄取的考生,入學後插班學習,學生畢業後應回本省區就業。
民族班計劃只招少數民族考生。考生的投檔成績不得低於學校提檔線下40分。
第二十三條填報企業定向的考生應提前向定向單位了解招生專業及培養方向要求、定向就業政策及簽訂協議的要求,錄取時須與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畢業後去定向單位就業。
第二十四條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外語類保送生、各類自主招生認定的考生須經過“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按照相應的招生簡章等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按藝術類專業、外語類保送方式錄取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藝術類、非外語類專業學習。錄取到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按國防生、企業定向錄取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專業。北京校區與威海校區之間不能互轉專業。
第四章 其它
第二十六條對經由省級招生機構審核通過並被我校確認錄取的本科及高職考生,將發放由校長簽發並蓋有北京交通大學公章的新生錄取通知書,考生憑錄取通知書來校報到。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校後,我校統一進行新生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招生規定進行處理,直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錄取到北京交通大學本部所屬專業的本科新生全部在學校本部就讀。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本科各專業學費標准預定為: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各專業每學年10000元;納米材料與技術專業學費在學校本部學習期間每學年48000元,在加拿大滑鐵盧大學學習期間學費標准按當年度該校學費標准繳納;機械電子工程專業學費在學校本部學習期間每學年42000元,在卧龍崗大學學習期間的費用按照對方標准收取;納米材料與技術、機械電子工程專業學生在外方學習期間保留我校學籍,每年按照國內同級理工科在校生學費標準的一半繳納學費。其它專業每學年5000至5500元;軟體工程專業從第三學年開始學費為每學年16000元。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不同,國內每學年為750至1200元。如果國家調整收費標准,則執行新規定。
錄取到北京交通大學(威海校區)的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的本科新生全部在威海校區就讀,學費為每學年45000元;住宿費為每學年1200元。
第二十九條錄取到北京交通大學高職專業的學生全部在清河職業技術學院學習、住宿。地址為北京海淀區清河鎮永泰庄。高職學費標准:各專業每學年6000元。住宿費每學年750元。
根據北京市有關文件,錄取到高職專業的學生一律不遷戶口。新生戶籍“農轉非”按考生所在地的有關文件辦理。
第三十條咨詢方式
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51688441
學校網址:http://www.bjtu.e.cn
招生資訊網:http://zsw.bjtu.e.cn
清河職業技術學院咨詢電話:010-62903258、62900026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③ 自主招生都有什麼學校
自主招生都有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學校。
1、北京大學
北京大學簡稱北大,誕生於1898年,初名京師大學堂,是中國近代第一所國立大學,也是最早以「大學」身份及名稱而建立的學校,其成立標志著中國近代高等教育的開端。北京大學自主招生是由北京大學自行組織。一般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
2、清華大學
清華大學的前身清華學堂始建於1911年,因水木清華而得名,是清政府設立的留美預備學校,其建校的資金源於1908年美國退還的部分庚子賠款。1912年更名為清華學校。1928年更名為國立清華大學。綜合優秀且具有突出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
5、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是教育部直屬,教育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國鐵路總公司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學校前身是1896年清政府創辦的北京鐵路管理傳習所。2003年恢復使用「北京交通大學」校名。北京交通大學通過自主招生招收具有突出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品德優秀的高中畢業生。
④ 2019年自主招生,北京交通大學招辦自主招生無固定大綱穴高校要有所取捨
北京交通大學招辦:自主招生無固定大綱選報高校要有所取捨
目前,高校自主招生政策密集出台。北京交通大學自主招生有哪些調整?考生報考自主招生要注意什麼?針對相關問題,日前采訪了北交大招辦副主任閆立。
記者:北交大自主招生有哪些調整?
閆立:學校明年自主招生較往年有四項調整:
第一,報名類別調整。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有兩個簡章,包括普通類、試點學院、中外合作辦學類三個類別。學生可單獨報普通類、中外合作辦學類、試點學院中一類,也可按“普通類+中外合作辦學”、“試點學院+中外合作辦學”組合方式進行填報,即報考普通類和試點學院的考生可兼報中外合作辦學。
第二,作為試點學院的經濟管理學院,自主招生單獨制定簡章、單獨設立考核體系。考核體系包括專業學習潛質測試、快速學習能力測試、學科基礎測試、寫作能力測試、社會能力測試及專家面試。
第三,自主招生新增中外合作辦學類,包括“納米材料與技術”、“機械電子工程”兩專業,培養管理模式和收費均與普通類專業不同,只面向北京等15個省市招理工類考生。提醒考生注意的是,中外合作辦學自主招生有特殊要求,錄取時只招有專業志願的考生,原則上要求英語單科高考成績達到滿分的三分之二。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出到其他專業。
第四,突出對考生學科特長的考核;注重考生“硬條件”和“軟素質”結合,不僅看重考生的成績和獲獎證書,報名過程也作為考核考生的一部分,重點考察學習及成長過程,細致評估考生的能力和素質。筆試科目有調整,根據專業類別要求的不同,筆試科目不同。面試更加突出對考生學科特長的考察,工科類專業突出考察動手能力,文法類專業突出考察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在資格認定階段改變以往筆試成績為主的模式,突出考生學科特長,同時綜合考慮參加考試的各省區、各專業類別人數情況,以及學校往年在當地的錄取情況。
記者:考生如何准備自主招生報名材料?
閆立:考生准備報名材料要規范、完整,仔細鑒別哪些內容要寫入《申請報告》,哪些證明材料要附在《申請報告》後。材料不是越多越好,不要額外提供與《申請報告》無關的資料。為了便於考生報名,學校準備了大量參考資料,考生可從簡章附件中了解學校要求。
學校希望更多地了解與考生學科特長相關的學習經歷、體會,這些與取得的成果同樣重要。以北交大為例,在《申請報告》中,希望考生能夠在自我分析的基礎上,結合學校報名條件和選拔目標,體現出個人素質和能力。其中,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能體現出一部分;此外,准備過程、參與過程如何,過程中有哪些體會,有什麼樣的理解和收獲,這些都要在《申請報告》中闡明。
考生准備材料時,關鍵是能和《申請報告》一起說明真實情況,並體現其“證明性”和“說服力”。
記者:北交大自主招生筆試、面試重點考察考生哪些能力?
閆立:筆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學科基礎知識。面試主要對考生學科培養潛質、創新能力、實踐動手能力、表達能力、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進行綜合考察。
記者:考生和家長很關心優惠標准和認定專業情況,您能否簡要介紹?
閆立:獲得北交大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要按學校及省級招辦要求填報志願,並且高考投檔成績與學校在當地統招提檔測算線的差值在錄取優惠標准之內,給予錄取。
報考學校普通類的考生,將獲得一個或者兩個認定專業,錄取到認定專業時可享受學校在當地同類統招計劃提檔測算線下10分、20分、30分、40分的優惠;報考中外合作辦學類的考生,認定專業為納米材料與技術或機械電子工程,優惠標准為學校在當地同類統招計劃提檔測算線下40至60分;報考試點學院的考生,認定專業為經濟管理試驗班,優惠標准為學校在當地同類統招計劃提檔測算線下10至30分。提醒注意的是,這些考生高考成績要在一本線上,並只有錄取到認定專業才能享受相應降分優惠。
記者:考生要如何選報高校自主招生呢?
閆立:選報自主選拔學校,實際是考生對個人進行全面分析總結的過程。考生在全面衡量個人素質、學科潛質、特長、興趣、學習成績等情況後,再決定是否報考,報考哪所學校。自主招生選報學校,跟高考填報學校志願有點類似,考生要考慮加上學校給的優惠分數,能否達到學校往年的錄取最低分。
考生選報學校,也要有所取捨,因為不少學校的考試時間在同一天。
記者:自主招生測試是否有考試大綱?
閆立:高校自主考試沒有固定的考試大綱,其命題出發點是考察考生各種能力,以及與大學銜接所需要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這些都是通過平時的積累獲得的。從高校人才選拔的角度講,希望考察出真正的能力,而不是通過練習而獲得的應試技巧。以北京五校聯考為例,考後,試題全部銷毀,也不公布往年考題,每年出題的風格、形式都會有較大變化。建議考生把學習精力放到高考復習上,不要為了備考自主招生花費大量時間。
記者:考生獲得自主招生資格後,填報志願時要注意什麼問題?
閆立:學校會給認定說明或認定通知,考生要仔細閱讀有關說明。一般情況下,各高校都要求考生在第一志願填報認定高校,平行志願的第一次序也要填報認定高校。高考成績出來後,學生要向高校反饋個人高考成績情況和填報志願情況。
【責任編輯:NO86721】
北京交通大學招辦:自主招生無固定大綱選報高校要有所取捨
⑤ 北京交通大學自主招生條件
北京交通大學2015年自主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試點,2015年我校繼續通過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符合我校培養要求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一、 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2015年全國統一高考,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有理想,具有積極健康的人生觀、價值觀,成績優良,對我校某一自主招生專業有濃厚興趣、具有與該專業相關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並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2015年我校共有18個專業參加自主招生,其中經濟管理試驗班和法學專業文理兼收,其他專業僅招收理工類。各專業具體報名要求和簡介見附件1。
二、 招生計劃
2015年自主招生計劃為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175名)以內,面向全國招生。
三、 報名及網審
考生須個人進行網上報名,並按要求郵寄紙質申請材料。在報名過程中,考生所在中學及高中階段曾經就讀中學應依據考生學籍檔案、在校表現,並按我校要求如實提供考生在高中階段德智體美各方面發展情況,包括高中階段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社會公益活動情況、獲獎證書證明以及其他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為保證考生材料真實可信,中學要公示所有經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接受所有考生和社會監督。
1、網上報名及網審
考生須於2015年3月6日12:00至3月26日12:00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 」(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須上傳「申請報告」及各類「證明材料」的掃描件(「申請報告」須符合附件4書寫規范要求)。
我校設立網審專家組,負責網上報名資料審核。網上報名材料不完整,或所提交「申請報告」和「證明材料」沒能說明考生符合申請專業的報名條件及報名要求,將無法通過網審。
考生所在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等均可實名提供推薦材料(推薦信等其他能證明考生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由專家個人提供的推薦材料需要推薦人親筆簽名,由所在中學、社會團體等單位提供的推薦材料須加蓋單位公章。推薦材料須直接郵寄到我校,不能交由考生本人隨申請材料郵寄。具體要求見附件5。
對於來自中西部地區、農村地區的考生,可適當降低證明材料要求。
對於往屆考生,僅接受「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極其突出的考生報名,擇優進入初審,原則上2014年高考成績(含政策加分)應達到我校2014年在當地同類統招計劃錄取最低分50分以內(網上報名時須上傳2014年高考成績證明材料)。
2、郵寄書面材料
請通過網審的考生按時郵寄書面材料。書面材料請按如下順序裝訂:報名表、申請報告、獲獎證書等報名系統中上傳資料的復印件(須加蓋中學公章)、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請通過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書面材料,全部書面材料都要確保於2015年3月31日12:00前郵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逾期將無法參加初審。
四、 選拔程序
1、初審
我校將組織專家評審組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重點是:審查考生申請材料是否真實可信,對申請報告、學習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情況、參加課外實踐活動情況等做出評價,記為「成長經歷初審評價」;對申請材料中所體現的與申請專業相關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做出評價,記為「特長與潛質初審評價」。考生的「成長經歷初審評價」和「特長與潛質初審評價」各佔50%共同形成「初審評價」結果。依據「初審評價」結果,結合各專業和各省區報名情況進行排隊擇優,最終確定通過初審取得來校參加考核資格的考生名單。
按要求完成報名,且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的考生,將直接通過初審,獲得來校參加考核的資格。
考生可於2015年4月底在「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中查詢初審結果,同時我校將通過初審名單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無異議者正式取得來校考核資格。
2、考核
通過初審的考生請於2015年6月13-14日到我校參加考核。考核形式包括專業能力測試(筆試、現場演示、實驗設計操作、上機測試等)、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形式。
考核重點是對考生的人生觀、價值觀、心理素質、專業學習能力及學科特長、創新精神及潛質、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溝通能力及團隊協作能力等方面的能力素質進行評價,綜合評定考生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水平,此部分成績記為「特長與潛質評價」成績。
具體安排見4月底發布的考試通知,本考核沒有復習大綱。
3、認定
綜合成績=「成長經歷初審評價」成績×25%+「特長與潛質評價」成績×75%。根據綜合成績,同時考慮參加考核的各專業、各省區人數情況,以及我校往年在當地的錄取情況進行認定,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認定專業及優惠分值。認定結果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無異議者認定結果正式生效。原則上認定人數為自主招生計劃數的1.2倍至2倍。
請考生於6月22日以後到「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查詢認定成績和認定結果。如2015年進行專業目錄調整,考生最終認定專業將相應進行調整。
4、優惠分值
優惠分值是指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加分)與我校在當地同類統招計劃模擬投檔線可以達到的最大差值。模擬投檔線由當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份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優惠分值包括10分、20分、30分、40分、50分,具體如下:
除交通運輸類(高速鐵路客運組織與服務)專業以外,優惠分值一般包括20分、30分、40分,江蘇和上海地區優惠分值包括10分、20分、30分。
交通運輸類(高速鐵路客運組織與服務)專業優惠分值一般包括30分、40分、50分,江蘇和上海地區優惠分值包括20分、30分、40分。
根據考生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評價情況,確定三檔優惠分值認定人數占本專業認定總人數的比例。一般中間檔佔40%左右,較高優惠分值檔僅對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特別突出的考生,一般不高於20%。
對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全國三等獎及以上取得認定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加分)達到當地一本控制線即可錄取。
5、報考及錄取
獲認定的考生須參加2015年全國統一高考,須按當地省級招辦(考試院)的統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志願。我校要求:高考志願填報我校並填報認定專業,填報的非認定專業無效。
根據獲認定考生的自主招生志願、高考成績(含政策加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認定專業和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高考成績(含政策加分)不得低於當地一本控制線。
五、 領導和監督機制
1、自主招生工作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
2、我校在自主招生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在有關中學、本校、生源地省級招辦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發布平台上及時公開學校招生簡章、報考條件、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報名考生名單、考核程序、考核評價規則、考核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優惠政策、錄取結果、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違規處理結果、新生復查結果等全部信息。
3、自主招生作為高考招生體系的一部分,具有和高考相同的嚴肅性。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存在違規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編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對違規的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條)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36號令)予以嚴肅處理。對於負有責任的有關中學,將責成相關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嚴肅處理,對中學有關負責人予以責任追究,並視情節輕重在有關高校或全國范圍內予以通報。
4、自主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可通過郵箱[email protected],向我校紀委監察處反映問題。
六、 其他說明
我校自主招生不收報名及考核費用,交通費、住宿費等其它費用自理。因家庭經濟原因來校參加考核存在困難的考生,可以向我校申請資助,具體見考試通知。
網上報名截止時間:2015年3月26日12:00。
書面材料郵寄截止時間:2015年3月31日12:00(以我校收到全部報名資料為准)。
材料郵寄地址: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44,信封上註明「自主招生報名」。書面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招生資訊網網址:http://zsw.bjtu.e.cn。
七、本方案經北京交通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由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新政策為准。
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5年2月
北京交通大學(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位於中國首都,政治、文化、科教中心北京,是教育部直屬,由教育部、中國鐵路總公司、北京市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2011計劃」、「111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項目建設高校。學校的「2011計劃」、「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中心」是國家首批14個認定的協同創新中心之一,學校是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簽約高校,是具有研究生院的首批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權高校。
北京交通大學為中國最早興辦的高等學府之一,歷史淵源追溯到1896年,前身是1909年9月清政府在北平創辦的郵傳部鐵路管理傳習所,是中國電信工程、交通工程和管理學教育的策源地。1921年合並組建交通大學,曾先後定名「交通大學北京學校」、「北京交通大學」、「國立交通大學」、「國立北平鐵道管理學院」、「中國交通大學」、「北京鐵道學院」、「北方交通大學」。
截至2014年12月,學校有在校本科生13690餘人,博士研究生2593人,碩士研究生7727人,在職專業學位研究生8052餘人,成人學生8324人。有教職工2952人,其中專任教師1790人,中國科學院院士4名,中國工程院院士8名。擁有教學、科研儀器設備資產10.6億元,圖書館紙本藏書、電子圖書、網路資源等總量793.85萬余冊。
⑥ 2019年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自主招生考試須知
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自主招生考試須知
我校定於2月21-22日舉行經濟管理學院自主招生考試。請通過初審獲得參加考試資格的同學本人登錄報名系統查看,不提供電話查詢)仔細閱讀以下內容,並按要求完成有關事項。一、網上確認由於參加本次考試人數較多,為了便於安排考場,請務必在1月23日中午12:00前登錄我校網上報名系統,完成以下工作:1、網上確認參加考試,並登記預計在京期間便於聯系的手機號碼。2、查看網上報名系統中個人信息,核實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是否准確,核實系統中中學是否為高考報名中學,如有錯誤,請發傳真到010-51688421說明情況。3、按要求上傳一張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像素為144*192,jpg格式),上傳的照片應與報名表上粘貼的照片同底版。注意:確認參加考試工作結束後,我校將開始安排考場,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二、列印准考證取得考試資格並完成網上確認的考生,請於2月18日-2月21日登錄報名系統自行列印准考證。三、報到1、報到時間:2月21日9:00開始。因需要參加2月21日下午進行的專業能力測試,考生必須於2月21日14:00前完成報到,14:30前在指定教室統一集合參加測試.2、報到地點:北京交通大學南門信息樓九教)中101教室。查看校園平面圖)3、報到時請攜帶以下證件:a) 我校準考證。b) 二代身份證:如有特殊情況報到時無法提供身份證原件,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但考試時一定要攜帶身份證原件,無身份證不能參加考試。沒有身份證的考生請提前辦理臨時身份證。c) 獲獎證書、論文、實踐成果或個人作品等證明材料原件:報到時要提供網上報名時“主要證明材料類別”對應的高中階段省級及以上獲獎、發明專利等的證書、論文原件以及實踐成果或個人作品,證書尚未下發的可提供相關部門的證明,已公開發表的論文需要攜帶相應期刊雜志或錄用通知原件。報到時未提供以上證明材料但在考試後2周內能提供給我校的,允許參加考試,但將降低面試評價等級。對於無法提供證明材料或者弄虛作假的考生,面試成績記為“不合格”,無法取得認定資格。四、考試一)快速學習能力測試及學習潛質復測1、測試時間:2月21日15:00-18:00提前15分鍾開始入場。考試開始後10分鍾仍未入臣生將取消測試資格)。2、測試地點:北京交通大學主校區思源東樓考場見准考證。二)筆試1、筆試時間:2月22日上午8:30-11:30提前15分鍾開始入場。考試開始後10分鍾仍未入臣生將取消筆試資格)。2、考試科目筆試科目為數學和寫作能力,其中數學卷面分值120,寫作能力100分。最終將按比例折算到“試點學院自主招生考核成績”中,其中數學滿分35分、寫作能力測試滿分30分。〖生具體考試科目見網上報名系統及准考證,須准備2B鉛筆和橡皮)2、筆試地點:北京交通大學主校區思源西樓,考場見准考證。三)面試1、面試時間:2月22日13:30開始。2、面試地點:北京交通大學主校區,面試等候地點見准考證。3、面試方式:無領導小組討論。主要考察學生的社會能力和專業培養潛質。五、注意事項1、全部考生必須按時參加筆試和面試,遲到10分鍾將取消考試資格。2、參加筆試和面試均需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以備查驗。3、面試順序是隨機安排的,面試程序可能會一直持續到2月22日19:00,因此請考生及家長注意合理安排返程時間,建議預定21:00以後的返程車票。4、考生及家長在京期間食宿自理。5、本次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六、聯系方式:咨詢電話:010-51688441轉9接聽時間為1月23日前、2月18日以後工作日的9:00-11:30,14:30-17:00)自動傳真:010-51688421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上園村3號西直門外高梁橋斜街)網 址:http://zsw.bjtu.e.cn乘車參考路線:北京火車站:乘地鐵2號線到西直門站下車,出地鐵A口,換乘16路公交車或26路、運通105路)到北京交通大學站下車即可。北京西站:由北京西站乘坐319路公交車到大慧寺路東口站下車。北京南站:乘坐地鐵4號線到西直門站下車,出地鐵A口,換乘16路公交車或26路、運通105路)到北京交通大學站下車即可。北京首都機場:乘坐機躊軌到東直門換乘地鐵2號線到西直門站下車,出地鐵A口,換乘16路公交車或26路、運通105路)到北京交通大學站下車;或者乘坐機場巴士到友誼賓館,換乘26路公交車到北京交通大學站下車。
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1月20日
86721
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自主招生考試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