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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醫科大學在職研究生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3-09-12 14:16:04

A. 天津醫科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招生工作,保證學校依法招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及《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天津醫科大學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基本方式,也是天津醫科大學開展招生工作和錄取新生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醫科大學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博士、碩士、本科

四、學校代碼:10062

五、學校地址:主校區:天津市和平區氣象台路22號

廣東路校區:天津市河西區廣東路1號

六、學校基本情況:

天津醫科大學的前身天津醫學院創建於1951年,是新中國成立後原國家政務院批准建立的高等醫學院校。著名內分泌學家、醫學教育家朱憲彝教授為首任校長。1994年6月天津醫學院與天津第二醫學院正式組建成立天津醫科大學。1996年12月成為天津市唯一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市屬院校,2015年10月成為天津市人民政府、國家衛生計生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9月入選國家「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天津醫科大學積極投身於我國醫學高等教育事業,是國家最早批准試辦八年制的2所醫學院校之一,也是首批試辦七年制的15所院校之一。學校目前有氣象台路與廣東路2個校區和7所大學醫院。現有本科專業22個,設有19個學院(系),1個教學部。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10291人,其中本科生5327人,碩士生3292人,博士生655人,學歷留學生1017人。

現有國家級特色專業5個,國家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1個,國家級教學團隊2個,天津市級教學團隊18個,國家級教學名師1人,天津市級教學名師27人,國家級精品課程7門,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5門,國家級精品視頻公開課3門,國家級雙語示範課程3門,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3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3個,國家級大學生課外創新實踐基地2個,國家臨床教學培訓示範中心2個,國家虛擬模擬實驗教學項目1個。2002年和2008年,學校以優秀成績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和七年制高等醫學教育教學工作水平評估。2012、2013和2014年分別通過教育部護理學專業、口腔醫學專業認證和臨床醫學專業認證。2017年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2009年以來,學校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1項、二等獎3項,市級教學成果一等獎12項,二等獎15項。2019年度獲批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5個(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醫學影像技術和護理學)。學校於1997年正式成立來華留學生教育管理部門國際醫學院,留學生生源來自95個國家,留學生教育規模與質量居全國醫學院校前列,現有國家級來華留學生英語授課品牌課程8門,天津市來華留學生英語授課品牌課程25門,「來華留學生臨床醫學專業全英文教學與質量保障體系的建立與實踐」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學校被教育部認定為首個來華英語師資培訓中心(醫學)。

現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0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2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2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7個。博士後流動站6個。博士生導師369人,碩士生導師1100人。

現有國家重點學科5個,天津市重點學科18個;天津市一流學科4個,天津市特色學科(群)4個;6個學科領域進入全球基本科學指標資料庫(ESI)學科排名前1%;省部級重點實驗室23個,研究所15個,天津醫學表觀遺傳學協同創新中心獲批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十五」以來,學校共承擔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3817項,獲省部級及其以上科技獎勵323項,其中國家級科技獎勵10項、省部級一等獎29項。2016年學校獲批科技部「創新人才培養示範基地」。

學校大學醫院有13個專科為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腫瘤醫院是全國首批國家腫瘤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總醫院獲批天津市神經系統疾病臨床醫學研究中心,腫瘤醫院獲批天津市惡性腫瘤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學校有7所直屬醫院、19所非直屬臨床學院。

學校先後與24個國家和地區的96所大學和科研機構建立學術交流與合作關系,在醫學和生物醫葯領域開展高水平國際合作,聘請159位世界知名醫學專家、教授擔任學校各學科的名譽教授和客座教授,成立了「外國專家顧問委員會」,推動學校國際化發展。

學校以醫學科學為核心,以生命科學為依託。學校堅持教育教學為立校之本,科學研究為強校之路,努力培養高素質醫學人才,產出高水平醫學研究成果,提供高質量醫療服務,培育並傳承有特色的大學文化,為建設高水平研究型醫科大學而不懈地努力奮斗。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四條 學校設有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條 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監察辦公室,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監察辦公室常務機構設在監察處,負責日常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准

第六條 學校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質量和社會需求等因素,按照教育部核准下達的招生計劃,面向全國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2020年分省分專業本科招生計劃。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考生公布,同時我校還將通過媒體及其它方式向社會公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有關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准。在錄取過程中我校根據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生源及招生計劃執行情況,按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經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在總計劃內可對招生計劃作適當調整。預留計劃數不超過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於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七條 收費標准

我校學費和住宿費標准按照國家和天津市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津發改價費〔2013〕1220號文件要求,我校本科各專業學費標准為:醫學類專業每生每學年5800元;工學類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各專業所屬學科門類參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

「5+3」一體化專業學費標准為:第1-5學年(本科階段)按照醫學類每生每學年5800元收費;第6-8學年(研究生階段)按照轉入研究生階段當年研究生學費標准收費。

如遇國家和天津市調整收費標准,我校按照新規定執行。

根據住宿條件不同,住宿費標准為:4-6人間每生每學年1000元;8人間每生每學年800元。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願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 院校志願錄取執行所在省、自治區及直轄市的相關政策。分為順序志願、平行志願和綜合改革三種錄取規則。

按照順序志願規則錄取:院校錄取以「志願優先、按志願順序依次投檔」為原則,在同一科類、相應批次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報考我校第一志願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報考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時,錄取第二志願考生,依次類推,院校志願不設分數級差。

按照平行志願規則錄取:院校錄取以「分數優先、遵循志願、一次投檔」為原則,先對同一科類、相應批次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符合條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依次檢索每位考生填報的高校志願;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高校的投檔條件時,則投檔到序號在前的高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高校的投檔條件,則直接投檔到該高校。

綜合改革志願規則遵循生源屬地化原則,執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政策。

第十條 專業志願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先對同一科類、相應批次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符合條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檢索每位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若考生符合其中一個以上專業的錄取條件時,則錄取到序號在前的專業;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個專業的錄取條件,則直接錄取到該專業;若考生高考成績達到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錄取條件,但未達到所填報專業的錄取分數,凡服從專業調劑者將被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願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一條 對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市,其錄取原則做如下說明:

一、對於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及以上,必測科目為4C及以上,技術合格。高水平運動隊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按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高考錄取時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錄取,當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數學(含附加分)、語文、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二、對於天津市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高考錄取時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錄取,當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等級性考試3門科目中最高成績、次高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再相同時,依次按照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單科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三、對於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原則執行。

四、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浙江、北京、山東等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二條 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臨床醫學(「5+3」一體化)、臨床醫學(「5+3」一體化,兒科學)、口腔醫學(「5+3」一體化)專業,在全國所有省市錄取時均不考慮任何加分因素,按考生實際高考文化成績錄取。

第十三條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及專業相關科目分數較高的考生。

第十四條 體檢標准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2003年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醫學類各專業、生物醫學工程專業色盲、色弱考生不予錄取。各專業所屬學科門類參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重新對考生進行資格和身體健康狀況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標準的考生,按照《天津醫科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 學校公共外語課程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護理學專業有性別限制,具體見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 報考本校、符合入學條件的考生,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批准後,學校向其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方式寄出。

第五章 後續管理

第十八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因患疾病、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等正當理由可向學校招生辦公室提交書面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患有疾病的新生,經學校指定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為不宜在校學習的,由本人申請,學校批准,可保留入學資格1年。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新生,向學校提供應征參軍證明,由本人申請,學校批准,可保留入學資格至退役後2年。

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學校取消其學籍。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依據《天津醫科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對學生進行管理,按照專業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條 學校專業介紹、獎助學金政策等詳細信息見《天津醫科大學2020年招生簡章》。學校設立校長獎學金,資助優秀生源。學校依據國家政策、辦學條件和資源,一年級學生有轉專業政策,詳見當年招生簡章細則及學校轉專業相關文件。

第二十一條 醫學影像技術、醫學檢驗技術、眼視光學、康復治療學四個專業按照醫學技術類(大類)招生;臨床葯學、葯學、葯物制劑專業按照葯學類(大類)招生。第一學年末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專業分流。

智能醫學工程專業與天津大學聯合培養。

預防醫學專業學生經選拔可進入本碩連讀學習。在學期間依據學業成績實行滾動淘汰機制。

第二十二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醫科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天津醫科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我校在高考改革省市招生專業(類)對考試科目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示為准。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於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天津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不作為學校錄取的依據及承諾。

第二十八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准。

第二十九條 招生咨詢與錄取信息公布方式。

網址:http://www.tmu.e.cn/bkzs/

E-mail:[email protected]

招生期間咨詢電話:022-83336711

郵編:300070

地址:天津市和平區氣象台路22號

B. 誰知道天津醫科大學招收研究生的相關詳細信息

〔天津醫科大學〕2006年碩士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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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校2006年全國碩士生招生規模數為490名,其中招收計劃內碩士生280名(含推薦免試生),計劃外碩士生210名。

二、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我校自1998年和2000年起為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授權試點單位,凡獲得醫學學士學位者,自獲得學士學位後在相應專業從事臨床工作3年(含3年),並獲得衛生部頒發的醫師資格證書的考生,經復試合格後可申請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M.M)和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S.M.M)。

三、各招生專業均招收本市和外省市往屆及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66年9月1日後出生)。

四、各招生專業均招收計劃外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研究生。

五、初試合格考生方可參加復試,復試科目為專業課、英語聽力和口語。

六、各招生專業只招收英語考生。

七、應屆本科畢業生和其他非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報考須已通過CET四級考試。

八、各專業均招收大專以上同等學力考生,考生在進行網上報名後,需來我校辦理現場報名手續否則報名無效。

(一)同等學力考生報考條件(同時具備)

1、大專畢業後在相關專業工作2年以上;

2、已通過CET六級考試;

3、進修醫學專業本科段主幹課程成績合格並由高校教務部門出具成績單;

4、近二年在正式刊物發表第一作者文章一篇。

(二)培養方式:計劃外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

(三)初試合格後,復試時加試兩門基礎課。

(四)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以同等學力考生身份報考碩士生。

九、各招生專業均招收單獨考試碩士生,考生進行網上報名後,需來我校辦理現場報名手續,否則報名無效。

(一)單獨考試考生報考條件(同時具備)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本專業工作4年以上(含4年)的優秀在職人員;

2、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介紹信及兩位相關專業副高級職稱以上專家推薦;

3、報名時須已通過CET四級考試。

(二)培養方式:計劃外委託培養。

(三)單獨考試由本校組織命題,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與全國統考生相同。

十、業務課一考試科目分為八種。其中西醫綜合、中醫綜合和數學一為全國統考,衛生綜合、生物綜合、葯學綜合和口腔綜合、護理綜合、基礎化學為學校自主命題。

1、西醫綜合包括生物化學、生理學、病理學、內科學、外科學

2、中醫綜合包括中醫基礎理論、中醫診斷學、中葯學、方劑學、中醫內科學

3、衛生綜合包括流行病學、營養與食品衛生學、衛生統計學、環境衛生學、勞動衛生學

4、生物綜合包括生物學、生物化學、遺傳學、細胞生物學

5、葯學綜合包括生理學、生物化學、有機化學、無機化學

6、口腔綜合包括口內、口外、口矯、口病理

7、基礎化學包括有機化學、分析化學

8、護理綜合包括內科護理學、外科護理學、護理學導論、護理學基礎。

十一、我校不區分院系所報考(院系所代碼全部為000),不區分研究方向的學科專業,其研究方向代碼為「00」。

十二、報名手續

(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及現場確認時間:按照國家規定,10月10日-31日,每天8:00-23:00考生通過互聯網登錄報名網站,按報名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考生在報名時須在備注欄中註明所報專業導師姓名,期間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註:天津醫科大學應屆本科畢業生可於9月18日-23日8:00-23:00進行預報名。

11月10日-14日本市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軍人攜帶軍人證及介紹信)到天津醫科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外省市考生攜帶以上有效證件到當地報考點)確認網上報名信息,並進行繳費、照像。

(二)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由招生單位在復試時進行。

(三)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四)未盡事宜請考生於九月中旬登錄研究生招生相關網頁查詢。

十三、業務課二參考書目以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的衛生部規劃教材或全國高等醫葯院校教材為主版本參照我校本科生現行教材或新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不提供參考書購買。

十四、報名地點:全國各省市報名點。報考天津醫科大學的天津市內報名點為天津醫科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十五、初試時間:按照國家規定,1月14日 上午 政治理論

1月14日 下午 外國語

1月15日 上午 業務課一(綜合)

1月15日 下午 業務課二(基礎)

十六、體檢在復試時統一進行,復試、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十七、各學科專業預計招生人數及計劃外名額僅供考生參考,實際名額分配須視當年考生具體情況酌定。

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Email:[email protected]

註:關於此招生簡章的最終解釋權在天津醫科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單位代碼:11904

聯系部門: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地址:天津市和平區氣象台路22號

電話:022-23542747

郵政編碼:300070

聯系人:張健

C. 關於09年天津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急!!!

天津醫科大學200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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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校2009年在全國將計劃招收計劃內、計劃外碩士研究生650名左右(含推薦免試生)。錄取時將根據報考情況和學校發展需要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二、推薦免試生是指在原學校獲推薦免試資格並且經我校面試合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生包括我校和其他重點大學取得推薦學校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生均須參加網上報名並繳費、照相,並且報考專業在報名時一經確定,後期不得更改。接收推薦免試生具體申請辦法可於9月20日後登陸我校研究生院網頁
三、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我校自1998年和2000年起為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授權試點單位,凡獲得醫學學士學位者,專業技術職務為主治醫師或住院醫師,自獲得學士學位後在相應專業從事臨床工作3年(含3年),並獲得衛生部頒發的醫師資格證書的考生,經復試合格後可申請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M.M)和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S.M.M)。
四、各招生專業只招收英語考生。
五、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69年8月31日後出生),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含應屆生和往屆生);;
5.具有國家成人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6.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人員;
7.以同等學力報考我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09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人員(含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
2)進修了8門相關專業本科主幹課程,成績合格(由高校教務部門出具成績單);
3)獲得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通過證書或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達到425分以上或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4)在核心期刊上發表第一作者論文一篇。
同等學力考生不允許跨學科報考,同等學力考生在進行網上報名後,需來我校辦理現場報名手續,否則報名無效。初試合格後,復試時加試兩門本專業基礎課。
8.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准。
六、我校專業基礎綜合考試科目共有10門,其中西醫綜合、中醫綜合、和數學一為全國統考,哲學綜合、口腔綜合、衛生綜合、葯學綜合、護理綜合、衛生基礎綜合及醫學綜合為學校自主命題。
1.哲學綜合包括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中國倫理學史,滿分150分;
2.口腔綜合包括口腔內科、口腔外科、口矯、口腔病理解剖,滿分300分;
3.衛生綜合包括流行病學、營養與食品衛生學、衛生統計學、環境衛生學、勞動衛生學,滿分300分;
4.葯學綜合包括有機化學、分析化學,滿分300分;
5.衛生基礎綜合包括流行病學、營養與食品衛生學、衛生統計學、環境衛生學、勞動衛生學,滿分150分;
6.醫學綜合包括內容與國家統考西醫綜合內容相同,滿分150分。
七、我校不區分院系所報考(院系所代碼全部為000),不區分研究方向的學科專業,其研究方向代碼為"00"。
八、報名手續
1.所有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包括免試生);
2.報名方式:考生須先在網上進行報名,網上報名時間和網址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為准。網上報名後,按規定時間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應屆畢業生還需攜帶學生證、現役軍人持軍人證及介紹信)和網上報名編號到報考點確認、繳費和照相。例如:網上報名時報考點選擇的是天津醫科大學,請到天津醫科大學進行確認,在天津醫科大學考試。經過確認後,報名才生效;
3.按報名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考生在報名時不需填報導師;
4.考生資格審查,在復試時進行;
5.報名地點:全國各省市報名點。天津市內報名點為天津醫科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九、初試時間:2008年1月。
十、體檢在復試時統一進行,復試、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十一、我校實行差額復試,醫學門類各學科專業基礎、專業課考試在復試時進行,詳細內容見復試通知。
十二、各學科專業預計招生人數僅供考生參考,實際名額分配須視當年考生具體情況酌定。
十三、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十四、錄取類型說明:
1.計劃內非定向:戶口檔案將轉入天津醫科大學,培養費由國家負擔,畢業後在國家的就業政策指導下「雙向選擇」就業。
2.計劃內定向培養:畢業後回定向單位工作。
3.計劃外委託培養:培養費由委託單位擔負,畢業後回委託單位工作。
4.計劃外自籌經費培養:戶口檔案將轉入天津醫科大學,國家不提供培養經費,畢業後按有關規定擇業。對於定向、委託培養的碩士生,須在入學前由我校與用人單位及本人簽定相應的碩士研究生定向、委託培養協議書。四種錄取類別均須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入學考試
十四、有關事宜請考生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相關網頁(http://202.113.53.148/ 「招生就業」「碩士招生」欄目)查詢。
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Email:[email protected]
咨詢電話(傳真):022-23542747
註:關於此招生簡章的最終解釋權在天津醫科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天津醫科大學200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
專業代碼、名稱及研究方向
人數
考 試 科 目
備 注

010105 倫理學
3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601 哲學綜合
④ 804 倫理學基礎理論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3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601 哲學綜合
④ 805 思想政治教育理論

071003 生理學
2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606 醫學綜合
④ 802 生物化學

071010 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
16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606 醫學綜合
④ 801 生理學
其中計劃外 3 名

083100 生物醫學工程
24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301 數學一
④ 803 計算機基礎
其中計劃外 6 名

100101 人體解剖與組織胚胎學
9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306 西醫綜合
④無

01 人體解剖學
7

02 組織胚胎學
2

100102 免疫學
12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306 西醫綜合④無
其中計劃外 3 名

100103 病原生物學
18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306 西醫綜合④無

01 微生物
15

其中計劃外 4 名

02 人體寄生蟲學
3

100104 病理學與病理生理學
30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306 西醫綜合④無

01 病理學
26

其中計劃外 6 名

02 病理生理學
4

100201 內科學
99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306 西醫綜合④無

01 心血管病
37
其中計劃外 12 名

02 血液病
7

其中計劃外 1 名

03 呼吸系病
12

其中計劃外 4 名

04 消化系病
14

其中計劃外 5 名

05 內分泌與代謝病
17

其中計劃外 6 名

06 腎病
3

07 風濕病
4

08 傳染病
5

其中計劃外 1 名

100202 兒科學
8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306 西醫綜合④無
其中計劃外 2 名

100203 老年醫學
2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306 西醫綜合④無

100204 神經病學
14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306 西醫綜合④無
其中計劃外 5 名

100205 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
5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306 西醫綜合④無
其中計劃外 1 名

100206 皮膚病與性病學
14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306 西醫綜合④無
其中計劃外 5 名

100207 影像醫學與核醫學
28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306 西醫綜合④無

01 影像醫學
24

其中計劃外 6 人

02 核醫學
4

其中計劃外 1 人

100208 臨床檢驗診斷學
10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306 西醫綜合④無
其中計劃外 2 名

100209 護理學
10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308 護理綜合④無
其中計劃外 2 名

100210 外科學
97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306 西醫綜合④無

01 普外
18

其中計劃外 5 人

02 骨外
16

其中計劃外 4 人

03 泌尿外
23

其中計劃外 7 人

04 胸心外
12

其中計劃外 4 人

05 神經外
24

其中計劃外 7 人

06 燒傷
4

100211 婦產科學
20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306 西醫綜合④無
其中計劃外 6 名

100212 眼科學
30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306 西醫綜合④無
其中計劃外 9 名

100213 耳鼻咽喉科學
6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306 西醫綜合④無
其中計劃外 1 名

100214 腫瘤學
50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306 西醫綜合④無

01 腫瘤學
46
其中計劃外 13 人

02 放射治療學
4

其中計劃外 1 人

100217 麻醉學
10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306 西醫綜合④無
其中計劃外 3 名

100218 急診醫學
4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306 西醫綜合④無

100301 口腔基礎醫學
3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602 口腔綜合④無

100302 口腔臨床醫學
26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602 口腔綜合④無
其中計劃外 7 名

100401 流行病與衛生統計學
9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603 衛生綜合④無
其中計劃外 2 名

100402 勞動衛生與環境衛生學
3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603 衛生綜合④無

100403 營養與食品衛生學
8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603 衛生綜合④無
其中計劃外 1 名

100404 兒少衛生與婦幼保健學
1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603 衛生綜合④無

100405 衛生毒理學
2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603 衛生綜合④無

100601 中西醫結合基礎
1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306 西醫綜

合或 307 中醫綜合④無

100602 中西醫結合臨床
25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306 西醫綜合或 307 中醫綜合④無

01 內科學
10

其中計劃外 3 人

02 外科學
15

其中計劃外 4 人

100701 葯物化學
8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604 葯學綜合④無
其中計劃外 1 人

100702 葯劑學
2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604 葯學綜合④無

100703 生葯學
8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604 葯學綜合④無
其中計劃外 1 名

100704 葯物分析學
2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604 葯學綜合④無

100706 葯理學
10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306 西醫綜合或 604 葯學綜合④無
其中計劃外 2 名

107200 生物醫學工程
2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306 西醫綜合④無

120402 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
8
① 101 政治② 201 英語③ 605 衛生基礎綜合④ 806 管理學基礎
其中計劃外 1 名

天津醫科大學研究生院
2008年8月

D. 2022年天津醫科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 天津 醫科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天津醫科大學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 校招 生工作有關規定,參照《天津醫科大學章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我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方式,也是開展本科招生工作和錄取 新生 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醫科大學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博士、碩士、本科


四、學校代碼:10062


五、學校地址:


主校區:天津市和平區氣象台路22號


廣東 路校區:天津市河西區廣東路1號


六、學校基本情況:


天津醫科大學的前身天津醫學院創建於1951年,是新中國成立後原國家政務院批准建立的高等醫學院校。著名內分泌學家、醫學教育家朱憲彝教授為首任校長。1994年6月天津醫學院與天津第二醫學院正式組建成立天津醫科大學。1996年12月成為天津市唯一的國家「 211 工程」重點建設市屬院校,2015年10月成為天津市人民政府、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教育消前部共建高校,2017年9月入選國家「世界 一流學科 建設高校」。


天津醫科大學積極投身於我國醫學高等教育事業,是國家最早批准試辦八年制的2所醫學院校之一,也是首批試辦七年制的15所院校之一。學校目前有氣象台路與廣東路2個校區和7所大學醫院。現有本科專業22個,設有19個學院(系)和1個 獨立學院 。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10912人,其中本科生5432人,碩士生3641人,博士生948人,學歷 留學 生891人。


包含大學醫院在內學校現有各類專業技術人員8666人,其中正高級772人,副高級1518人。擁有國家級人才132人次,其中,中國工程院院士2人、中國科學院院士1人、外籍院士1人;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12人及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9人;國家「」領軍人才8人及青年拔尖人才2人,教育部長江學者15人,國家工程人選15人;科技部「973」首席科學家4人;國家人社部有突出貢獻專家17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13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18人。


現有國家級 一流本科專業 建設點11個,天津市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個,國家級 特色專業 5個,國家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1個,國家級教學團隊2個,天津市級教學團隊22個,天津市級教學名師31人,5個教學團隊和10名教師獲得天津市「在抗擊疫情工作中課程思政優秀教學團隊和優秀教師」稱號;國家級精品課程7門,游鉛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5門,國家級精品 視頻 公開課3門,國家級雙語示範課程3門,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6門,天津市級一流本科建設課程38門;天津市級課程思政示範課程(優秀團隊、教學名師)10項;獲批首屆全國教材建設獎3項,全國教材建設先進個人1名,天津市級課程思政優秀教材6部;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3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3個,國家級 大學生 課外創新實踐基地2個,國家臨床教學培訓示範中心2個,醫學影像技術專業虛擬教研室入選教育部首批專業建設類虛擬教研室。2002年和2008年,學校以優秀成績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和七年制高等醫學教育教學工作水平評估。2012、2013和2014年分別通過教育部護理學專業、口腔醫學專業認證和臨床醫學專業認證。2017年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2009年以來,學校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1項、二等獎3項,市級教學成果一等獎12項,二等獎15項。學校於1997年正式成立來華留學生教育管理部門國際醫學院,留學生生源來自105個國家,留學生教育規模與質量居全國醫學院校前列,現有國家級來華留學生英語授課品牌課程8門,天津市來華留學生英語授課品牌課程25門,「來華留學生臨床醫學專業全英文教學與神橋好質量保障體系的建立與實踐」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2010年教育部首個來華留學英語師資培訓中心(醫學)落戶學校。


現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0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2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1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6個。博士後流動站6個。博士生導師431人,碩士生導師1300人。


現有國家重點學科5個,天津市重點學科18個;天津市一流學科4個,天津市特色學科(群)4個;8個學科領域進入全球基本科學指標資料庫(ESI)學科排名前1%,其中臨床醫學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省部級重點實驗室23個,研究所15個,天津醫學表觀遺傳學協同創新中心獲批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現有科技部國際科技合作基地 1個,天津市國際科技合作基地13個,科技部重點領域創新團隊1個 ,教育部創新團隊2個並獲滾動支持。「十二五」以來,學校共承擔省部級以上縱向項目2691項,經費超14億元;獲省部級及以上科技獎勵131項,包括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1項,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4項,何梁何利獎1項,天津市科技重大成就獎1項,天津市國際科技合作獎1項,天津市科學技術進步特等獎3項、一等獎22項,天津市自然科學一等獎1項。2016年學校獲批科技部「創新人才培養示範基地」。


學校大學醫院有國家臨床重點專科13個,天津市臨床重點專科16個。4所大學醫院獲批10個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天津市分中心)、其中腫瘤醫院是首批國家惡性腫瘤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總醫院、腫瘤醫院、第二醫院、眼科醫院、精神衛生中心獲批11個天津市臨床醫學研究中心。


學校先後與26個國家和地區的98所大學和科研機構建立學術交流與合作關系,在醫學和生物 醫葯 領域開展高水平國際合作,聘請159位世界知名醫學專家、教授擔任學校各學科的名譽教授和客座教授,成立了「外國專家顧問委員會」,推動學校國際化發展。


學校以醫學科學為核心,以生命科學為依託。學校堅持教育教學為立校之本,科學研究為強校之路, 努力 培養高素質醫學人才,產出高水平醫學研究成果,提供高質量醫療服務,培育並傳承有特色的大學文化,為建設高水平研究型醫科大學而不懈努力 奮斗 。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學校設有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條本科生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學校內部和社會多重監督機制,在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下開展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收費標准


第六條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質量和社會需求等因素,按照教育部核准下達的招生計劃,學校面向全國27個省(區、市)制定2022年分省分專業本科招生計劃。通過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向考生公布,並通過媒體及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有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准。在錄取過程中我校根據各招生省(區、市)的生源及招生計劃執行情況,按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經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在總計劃內可對招生計劃作適當調整。預留計劃數不超過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於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七條 收費標准


我校 學費 和住宿費標准按照國家和天津市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津發改價費〔2013〕1220號文件要求,我校本科各專業學費標准為:醫學類專業每生每學年5800元; 理工 類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各專業所屬學科門類參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 專業目錄 (2020年版)》。


「5+3」一體化專業學費標准為:第1-5學年(本科階段)按照醫學類每生每學年5800元收費;第6-8學年( 研究生 階段)按照轉入研究生階段當年研究生學費標准收費。


根據住宿條件不同,住宿費標准為:4-6人間每生每學年1000元;8人間每生每學年800元。


收費標准如有調整,按照天津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准執行。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 填報志願 和 高考 文化 考試 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九條 我校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條 院校 志願 錄取執行所在省(區、市)的相關政策。


第十一條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一、在非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區、市),專業錄取以「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專業之間不設分數級差」為原則。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在專業錄取時,按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進行錄取。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對於進檔考生,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均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者,將被調劑到我校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二、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考生須符合我校相應專業(組)的選考科目要求,專業錄取執行考生所在省(市)相關政策和規定。如考生所在省(市)對專業錄取無明確規定,則以「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專業之間不設分數級差」為原則。


其中,對於執行「院校+專業組」方式投檔錄取的省(市),同一專業組的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在專業錄取時,專業組內按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進行錄取。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對於進檔考生,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均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者,將被調劑到我校同一專業組內招生計劃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三、根據 內蒙古 自治區規定,在內蒙古自治區招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臨床醫學(「5+3」一體化)、臨床醫學(「5+3」一體化,兒科學)、口腔醫學(「5+3」一體化)專業,在專業錄取時均不考慮任何加分因素,對進檔考生按考生實際高考文化考試成績錄取。


第十三條 體檢標准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結合專業的性質與特點,我校2022年所有本科招生專業均不錄取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四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重新對考生進行資格和身體健康狀況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標準的考生,按照《天津醫科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第十五條 學校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六條 報考本校、符合入學條件的考生,經所在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批准後,學校向其發放錄取通知 書 ,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方式寄出。


第五章 後續管理


第十七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按學校有關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因患疾病、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等正當理由應按要求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向學校招生辦公室提交書面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患有疾病的新生,經學校指定 二級 甲等以上醫院診斷為不宜在校 學習 的,由本人申請,學校批准,可保留入學資格1年。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新生,向學校提供應征參軍證明,由本人申請,學校批准,可保留入學資格至退役後2年。


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學校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依據《天津醫科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對學生進行管理,按照專業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十九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貸、勤、助、減、補、免」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和培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成長 成才的途徑,項目介紹及申請流程等詳細信息見學校招生網站。學校依據國家政策、辦學條件和教學資源,一年級學生有轉專業政策,詳見學校當年公布的轉專業實施方案。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不得轉專業。


第二十條 臨床醫學(「5+3」一體化)專業學生經選拔可進入本碩博連續培養學習,在學期間依據學業成績實行滾動淘汰機制。


預防醫學專業學生經選拔可進入本碩連讀學習,在學期間依據學業成績實行滾動淘汰機制。


智能醫學工程專業與天津大學聯合培養。


醫學影像技術、醫學檢驗技術、眼視光學、康復治療學四個專業按照醫學技術類(大類)招生;臨床葯學、葯學、葯物制劑專業按照葯學類(大類)招生。第一學年末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專業分流。


第二十一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 畢業 標準的,頒發天津醫科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 證書 。對符合天津醫科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 畢業生 ,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僅適用於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天津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不作為學校錄取的依據及承諾。


第二十六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准。

E. 2022年天津醫科大學還招博士嗎

1、2022年天津醫科大學仍然有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前,天津醫科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已經公布了2022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已經明確2022年肯定是有博士研究生招生的。
2、根據《2022年天津醫科大學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2022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分為本科直博、碩博連讀、「申請-考核」制3種類型,其中「申請-考核」制須全日制非定向攻讀博士學位,人事檔案關系等轉入研究生院,基礎學制三年。
3、招生簡章中詳細公布了學術學位博士和專業學位博士的招生申請條件,報名所需材料及報名審核流程。首次網上報名及提交材料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6日中午12:00,修改報名信息及補充材料提交截止時間為:2022年1月8日12:00。審核通過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參加各專業綜合考核。綜合考核擬於2022年1月20日前完成,按照考核成績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4、由於招生簡章中公布的申請報名時間為1月6日截止,目前申請報名已經結束,現在再想去申請該校的博士研究生已經來不及了。

F. 【高校招生簡章】天津醫科大學2013年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有關規定,本著 「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招生原則,結合2013年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天津醫科大學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基本方式,也是天津醫科大學開展招生工作和錄取新生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醫科大學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博士、碩士、本科、專科(高職)

四、學校代碼:10062

五、學校地址:主校區:天津市和平區氣象台路22號

廣東路校區:天津市河西區廣東路1號

六、學校基本概況:

天津醫科大學的前身天津醫學院創建於1951年,是新中國成立後國家政務院批准新建的第一所高等醫學院校,著名內分泌學家、醫學教育家朱憲彝教授為首任校長。1994年天津醫學院與天津第二醫學院合並組建天津醫科大學。學校現任黨委書記為張連雲教授,校長為中國科學院院士尚辯首巧永豐教授。學校為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院校。

學校以研究型大學為發展目標,建設以醫學為核心,以生命科學為主要依託的多科性醫科大學。現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9894人,其中,本科生5329人,博士研究生428人,碩士研究生2871人,留學生1266人。

天津醫科大學是國家最早批准試辦八年制的醫學院校,也是首批試辦七年制的15所院校之一。學校現有博士後流動站5個,博士學位授權點37個,碩士學位授權點68個,博士生導師219人,碩士生導師727人。2002年、2008年,學校均以優秀成績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

學校擁有一批國內外知名的教授、學者。現有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563人,副高級專業技術人員987人,中國科學院院士1人,中國工程院院士2人,國家人事部、衛生部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10人,「長江學者」、 「****」等進入國家級人才資助項目人員30餘人。

學校現有國家級重點學攜鍵科5個:中西醫結合臨床、腫瘤學、泌尿外科學、神經外科學、內分泌與代謝病。「211工程」重點建設學科10個:中西醫結合臨床、腫瘤學、泌尿外科學、神經外科學與神經病學、內分泌與代謝病、影像醫學與核醫學、病原生物學與免疫學、病理學與病理生理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葯學。省部級重點實驗室11個、研究所13個。

臨床教學基地有7所大學醫院、15所非直屬臨床學院,9所教學醫院,1.5萬余張教學床位。

學校聘請了108位世界知名醫學專家、教授擔任我校各學科的名譽教授和客座教授。學校先後與17個國家的73所大學建立了學術交流與合作關系,成立了「外國專家顧問委員會」。芹敬與瑞典卡洛琳斯卡大學分子醫學研究中心合作共建CMM-Tianjin,與英國鄧迪大學、美國費切伯格大學、美國M.D。安德森腫瘤中心建立實質性合作關系。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學校設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 學校設普通本科、專科(高職)招生辦公室,是具體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准

第六條 學校根據發展規模、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13年面向全國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並按照教育部核准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同時還將通過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 本科收費標准為4000元/生、年,口腔醫學(本科碩士連讀培養)專業在天津大學學習期間,按照天津大學的收費標准收費,專科(高職)收費標准為5000元/生、年;根據不同的住宿條件,住宿費為600--1000元/生、年。收費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隨招生計劃公布;如政府對當年度學費標准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准為准。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願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兼顧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 院校志願錄取以志願優先。即先按考生填報的高等院校志願順序排隊,再從高分到低分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只有當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願報考的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願報考的考生,依此類推。梵谷考錄取施行平行志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執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

第十條 專業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並按排隊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順序錄取。如果考生第一專業志願未達到該專業的錄取分數,再看該考生第二專業志願是否達到錄取分數,依此類推直至最後一個專業志願。考生在所報專業志願均未被錄取且又達到我校錄取分數線的情況下,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到未滿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願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一條 多元評價選拔模式的省市錄取原則。

一、在江蘇省錄取中,實行先分數後等級規則排序,決定能否錄取與所錄專業。選測科目和等級按照招生計劃中公布的內容為准。

二、在天津市錄取中,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政治、地理、歷史等8個學科成績等第均獲得A(簡稱「8A」)的考生,如投檔後排名在院校前10%的,可優先安排專業。優先安排專業時,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績和專業志願,以高考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

在天津市錄取中,如考生高考分數相同,依次參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如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相同,再依次參考學業水平單科考試成績,即文科考生依次參考化學、生物、數學、物理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理科考生依次參考語文、政治、歷史、地理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比較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時,先比較獲得A等第的個數,如A等第個數相同,再比較獲得B等第的個數,以此類推。評價考生的綜合素質時,依據考生的學業類(含學業成績、課程修習情況)和非學業類(含道德品質、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獲獎情況)兩方面情況綜合比較,進行評價。〕

三、在內蒙古自治區錄取中,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實行考生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體育特長生必須經過學校面試考核。臨床醫學(本科碩士連續培養)、口腔醫學(本科碩士連續培養)、臨床醫學(醫學影像學方向)、臨床醫學專業,在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前提下,不考慮任何加分因素,按考生原始高考成績錄取。

第十三條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及專業相關科目分數較高的考生。

第十四條 體檢標准依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2003年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鑒於醫學類專業的培養要求和就業特點,建議報考護理、口腔專業身高低於155cm者、殘疾考生慎報。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重新對考生進行資格和身體健康狀況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標準的考生,按《天津醫科大學學生管理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語測試且成績合格。護理學專業有性別限制,一般省份只招女生,只在部分省份招收第一專業志願的男生。

第十七條 報考本校、符合入學條件的考生,經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批准後,學校即向其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一律以特快專遞方式寄出。

第五章 後續管理

第十八條 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依據《天津醫科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天津醫科大學普通全日制專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照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學校實施彈性學制,學校無轉專業政策。

第二十條 從2013年起,學校設立優秀新生獎,梵谷出本科第一批次錄取線160分的各省考生,報考我校並被錄取者,學校免除其在學期間學費和住宿費。學校專業介紹、獎貸學金政策等詳細信息見天津醫科大學2013年招生簡章。

第二十一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醫科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的畢業證書註明「高職」字樣。對符合天津醫科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僅適用於2013年普通本科、專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天津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不作為學校錄取的依據及承諾。

第二十六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准。

第二十七條 招生咨詢與錄取信息公布方式。

網址:http://web.tmu.e.cn/cn/jwch/recruit/index.htm

E-mail: [email protected]

招生期間咨詢電話:022-83336711

郵編:300070

地址:天津市和平區氣象台路22號

G. 2021天津醫科大學考研報考條件

2021天津醫科大學考研報考條件包括:健康的擁護黨領導的好公民;大學本科畢業生、高職高專滿兩年或兩年以上、碩士和博士需要徵得所在培養單位的同意。同時,教育部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通知對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確指示,明確2021考研報名條件如下:
第十五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招生單位規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註:各院校具體要求會根據學校招生專業有所不同,具體可參考【2021天津醫科大學招生簡章公告】
註:有關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報考條件更多詳細內容可查看【202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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