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京師范大學招生簡章
① 成人本科,但是沒有學士學位,報考南師大研究生有哪些條件
成人本科,但是沒有學士學位,可以報考南師大研究生。
《南京師范大學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中的報考條件規定如下: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6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以下兩個條件(要求現場確認前達到)的人員:
①進修過8門或8門以上與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幹課程;
②在公開出版的刊物上發表過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第一作者),或獲得廳局級以上獎項。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 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 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 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等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 報名參加除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我校的學術學位各學科和專業學位中的工程碩士、農業碩士等兩個專業學位類別設置單獨考試。
2016年我校單獨考試的招生計劃以教育部下達計劃為准。
② 南京師范大學專升本有哪些專業
主要有:漢語言文學、音樂學、社會工作、博物館學等。
南京師范大學專升本招生專業主要有漢語言文學、音樂學、社會工作、博物館學、熱能與動力工程、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小學教育、學前教育、廣播電視新聞學、新聞學、應用心理學等。
校成人高等教育有業余和函授兩種學習形式。函授學習即學員平時自學,定期到學校或校外教學點參加面授,上半年和暑期各集中學習一次,每次10—15天。業余學習為平時授課,時間一般安排在工作日晚上和雙休日白天。
(2)2014年南京師范大學招生簡章擴展閱讀:
南京師范大學專升本的相關要求規定:
1、登錄後進行網上報名,確認自己報考的層次和科類。網上報名輸入信息提交後,要牢記系統給出的「預報名號」和「密碼」。
2、已獲得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文憑,報考成人高等教育第二學歷者,可免試入學專升本。其中,藝術專業免試的,還需參加專業加試,加試合格方可入學。
3、凡專業主幹課程成績達到75分(含75分),畢業論文和省成人學位外語考試成績合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者,可申請授予南京師范大學學士學位證書(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
③ 大家好,我是安徽的一名美術類考生,想考南京師范大學,我想知道有關招生信息和以往的招生分數線
一、南京師范大學簡介
南京師范大學是一所百年老校,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百所高校之一,是江蘇省重點高校,其前身可追溯至清末兩江總督張之洞於1902年創辦的三江師范學堂,後經兩江優級師范學堂,演化孕育成著名的南北高師之一的南高師。1952年全國院系調整時,在原中央大學、金陵大學、金陵女子大學部分院系的基礎上,建立南京師范學院。1984年1月,改辦成南京師范大學。1996年4月,南京師范大學通過了國家「211工程」預審,跨入全國面向21世紀重點建設的100所高校行列。
南京師范大學是我國師范教育的發祥地之一,現代著名教育家李瑞清、陶行知、陳鶴琴、吳貽芳等曾先後在此主政,詞學大師唐圭璋、人文地理學家李旭旦、苔蘚學專家陳邦傑、心理學史專家高覺敷、著名畫家呂鳳子、徐悲鴻、陳之佛、呂斯百、傅抱石等諸多名師大家曾在此執教;目前更有一大批國內外知名的專家學者在這里潛心耕耘,著書立說,培育後學。本著「嚴謹、朴實、奮發、奉獻」的優良校風和注重教育實踐的學風,經過幾代人一百多年的艱辛努力,南京師范大學已發展成一所集文、史、哲、理、工、教、經、法、管、農、醫等學科門類較為齊全、體系較為完整的綜合性一流師范大學。學校目前設有本科專業71個,覆蓋11大學科門類;設有國際經濟研究所、古文獻整理研究所、文學研究所、新聞與傳播研究所、教育科學研究院、道德教育研究所、數學研究所、環境科學研究所、遺傳資源研究所、水產研究所、音樂教育研究所、美術學研究所等各級各類研究機構131個。設有國家文科基礎學科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基地(中文)、國家理科基礎學科研究和教學人才培養基地(生物學);設有國家級重點學科3個,省級重點學科14個,省部共建重點實驗室1個,省級重點實驗室5個,省級工程研究中心2個。還設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農村教育研究與培訓中心南京基地、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道德研究)基地、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南京基地、國家體育與藝術師資培養培訓基地、江蘇省高校師資培訓中心、江蘇省新聞人才培訓中心、江蘇省基礎教育示範網培訓中心、江蘇省知識產權人才培訓中心、江蘇省高級市場營銷人才培訓中心等國家、省級人才培養、培訓基地。
二、南京師范大學美術學院簡介
南京師范大學美術學院的辦學歷史已有104年。它的前身,是晚清時李瑞清主持的兩江師范學堂 「圖畫手工科」,這是中國美術教育史上首次開設的新型高等藝術學科。1928年該科成為國立中央大學藝術教育科(後改為藝術學系),由呂鳳子、李毅士先後主持教務。1928年徐悲鴻受聘為該科教授,1935年徐悲鴻任主任。徐悲鴻先生倡導新美術運動,堅持現實主義藝術的辦學方針,並邀請美術界精英,如高劍父、張大千、陳之佛、顏文梁、龐薰琹、呂斯百、吳作人、黃君璧、黃顯之、張書旗、傅抱石、秦宣夫等著名畫家先後在此執教,培養造就了一大批傑出的美術家和優秀的美術教師。同時在辦學過程中形成徐悲鴻美術教育體系,這個體系代表了中國現代美術教育的主流,主導了中國現代美術的創新和發展方向。新中國成立後,該系先後更名為南京大學美術系、南京師范大學美術系,1999年改為南京師范大學美術學院。
南京師范大學美術學院設有6個系,6個研究所;5個實驗室和2個中心,分別為繪畫系、藝術設計系、攝影系、書法系、史論系,動畫系、美術教育研究所、徐悲鴻研究所、美術學研究所、雕塑藝術研究所、陶瓷藝術研究所、影像文化研究所,攝影實驗室、動畫實驗室、陶瓷藝術實驗室、雕塑實驗室、玩具實驗室,藝術實踐中心、繼續教育中心,有4個專業,13個專業方向。美術學院各專業面向全國招生,並招收海外留學生。目前有在校本科生951名,碩、博士研究生264名,海外留學生20餘人。
三、2007年招生計劃
南京師范大學美術學院2007年面向全國有關省份招收四年制本科生200名。其中,面向江蘇、黑龍江、河南、河北、浙江、江西、廣東、山東、甘肅、湖南、福建、廣西、山西、安徽、湖北、內蒙古、吉林、遼寧招收四年制美術學(不含書法篆刻方向)、藝術設計和動畫專業本科生;面向江蘇、浙江、安徽、廣東、河北、黑龍江、湖北、山東、河南招收四年制攝影專業本科生;面向江蘇、安徽、山東、山西、河南、河北、湖南、江西、浙江、廣西招收四年制美術學(書法篆刻方向)專業本科生。熱忱歡迎考生報考南京師范大學美術學院。
四、招生專業及專業方向介紹
五、招生專業、學制、學歷及課程設置
六、報考條件
考生必須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有一定的美術和設計基礎,高中畢業生、中等藝術學校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者。不符合國家招生規定條件者不得報考。報考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與表演藝術方向)的考生身高要求:男性180cm以上,女性170cm以上。
七、專業考試報名與考試時間
1、考生報考須知:
a)考生考試前兩天在指定考點報名,一律由本人面報,不接受函報。在招生范圍內且未設考點的有關省市考生可就近在所設考點進行報名考試,除藝術設計(服裝與表演藝術方向)外不可到我校考點來考試。
b)報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證或戶籍證明,所在省准予參加2007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的證明,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證件照3張(黑白、彩色均可,復印無效),考生須認真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字跡清楚,內容詳實。
2,地點:福建師范大學(福州市倉山區上三路8號)報名:2月23、24日。考試:2月25日。負責:鍾慶林
八、專業考試
專業考試由南京師范大學組織設點考試,未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的考生,不得填報我校;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的考生成績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可以使用。
報考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與表演藝術方向)的考生必須於2007年3月16日到南京師范大學隨園校區(南京市寧海路122號)美術學院報名,參加我校於2007年3月17日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
各專業或專業方向均可兼報,但須參加兼報專業的科目加試,其中兼報美術類和藝術設計(陶瓷藝術設計方向)的素描科目考試成績通用。
考試時間:每個術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考試類別及考試科目如下:
考試科目
1)素描(人物頭像寫生,八開畫紙)
2)色彩(靜物默寫,八開畫紙)
考試類別、二
藝術設計(陶瓷藝術設計方向)
考試科目
1)素描(人物頭像寫生,八開
2)器皿造型設計(八開畫紙)
九、閱卷評分
十、文化考試
取得我校核發的「高等藝術院校文化考試通知單」的考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文化統一招生考試。文化考試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辦文件規定執行。
十一、錄取
根據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對報考我校上述藝術類專業,高考文化分總分和專業考試總分均超過所在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如果考生所在省份有專業統考或聯考要求的,考生還須參加所在省專業統考或聯考,且成績合格)的考生,將其高考文化總分與專業考試總分相加成綜合分(數學分100%計入綜合分),上述各專業分別按不同省份考生的綜合分從高到低的順序,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具體招生章程屆時將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向社會公布。
十二、有關事項說明
1、以上各專業類別的學費標准均暫定為每生每學年6800元人民幣,請考生根據本人家
備註:本簡章是部分摘錄。
④ 2022年南京師范大學招生章程
南京師范大學是由江蘇省教育廳主管的公辦全日制本科大學,共有仙林校區、隨園校區和紫金校區三所校區,是國家「雙一流」和「211工程」建設高校,下面就由帶大家了解一下「南京師范大學2022年本科生招生章程」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南京師范大學2022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保證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南京師范大學章程》,結合本科招生工作的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南京師范大學,是江蘇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主管部門是江蘇省教育廳。中文簡稱南京師大、南師大或南師,英文名稱為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英文縮寫為NNU或NJNU。法定地址為南京市棲霞區文苑路1號。目前設有仙林(棲霞區文苑路1號)、隨園(鼓樓區寧海路122號)、紫金(玄武區板倉街78號)三個校區。
學校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綜合性大學和教育部與江蘇省共建高校。
第三條學校對於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南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南京師范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五條學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中的相關錄取政策參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如有不一致,以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為准。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學校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並落實國家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規;審議學校本科招生章程、各類特殊類型招生簡章、招生計劃和各類招生方案並報校黨委常委會或校務會議審定;對各類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協調處理各類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聽取招生工作情況匯報以及年度招生工作總結,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臨的問題,為學校招生工作提供決策意見。
第七條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編制學校本科招生章程、各類特殊類型招生簡章、招生計劃以及擬訂各類招生方案,報招生工作委員會審議;指導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開展本科招生工作。
第八條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本科招生相關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根據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生源招生計劃。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後執行。
第四章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考生須通過生源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高考報名資格審查,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准。
對於報考學校普通類專業的進檔考生(不含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學校按照考生投檔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並安排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對於內蒙古自治區的進檔考生,學校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規則。
對於投檔分相同的江蘇省進檔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並安排專業,最後處理各專業志願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對於投檔分相同的江蘇省以外進檔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並安排專業,最後處理各專業志願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材料作為學校安排考生調劑專業志願的重要參考。
第十三條報考學校外語類專業考生高考外語語種須為英語,熱愛外語類專業且英語基礎扎實,如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統一組織英語口試,考生須參加並且成績合格。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十四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報考學校體育學類專業,必須參加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且專業考試合格(以下表述為「專業分達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對於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以體育統考專業分從高到低擇優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並安排專業,若體育統考專業分相同,則按高考文化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對兼報不同藝術專業的考生,如所報專業考試科目相同,則錄取時採用「分數清」的原則,即錄取時統一劃定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按所報專業志願的先後順序擇優錄取;如所報專業考試科目不同,則錄取時採用「專業清」的原則,即先處理專業一志願考生,若一志願專業生源不足,再考慮專業二志願考生,以此類推。
第十七條對於藝術類專業、高校專項計劃(厚生計劃)、綜合評價錄取、高水平運動隊及外語類保送生等特殊類型招生事宜,學校依據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以及學校本年度相關招生簡章開展工作。
第十八條學校部分本科專業實行大類招生。錄取至專業大類的學生,入學時不分專業,完成大類基礎課程學習後,根據學校大類分流方案,結合自身的專業發展目標、興趣特長等,參加大類的分流,進入大類中的具體專業學習。
第五章其它
第十九條學費、住宿費按照江蘇省物價局頒布的收費標准執行(蘇價費〔2014〕136號等)和(蘇價費〔2002〕369號)。學費按工科類5800元/年,理科類5500元/年,文科類5200元/年,藝術類6800元/年,體育類5300元/年,其中省優勢學科部分相關專業上浮10%。中英合作辦學專業國內26400元/年,國外學費按照國外高校收費標准執行。住宿費為每人每年600元至1500元,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學校全面落實國家資助政策,堅持以學生為中心,形成包括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學費減免、學費補償和綠色通道等多元融合的助學體系,實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覆蓋,確保「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構建發展型資助體系,將「扶困」與「扶智」「扶志」相結合,形成物質幫助、道德浸潤、能力拓展、精神激勵四維有效融合的資助育人長效機制,助力廣大學子成長成才。
第二十二條學校通訊地址:南京市棲霞區文苑路1號(郵編210023);
招生咨詢電話:025-83720759;
招生監督電話:025-85891511;
招生信息網址:;
微信公眾號:南師招生(nsdzsb)。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通過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由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