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藝術類招生簡章2016
㈠ 多少分可以上華南理工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的錄取分數線是根據考試區域來劃分的,一般需要考到615分以上,但是華南理工大學各個專業錄取的分數是有一定差別的,不是考到最低分就可以去自己想去的專業,熱門專業報考的人數多,相應的分數線就會提高,冷門專業報考的人少,分數線就會降低,具體以官方公布為准。本科院校(含執行本批次最低分數線的提前批非軍檢本科院校)
㈡ 請問華南理工大學藝術類考生歷年錄取分數線是多少包括文化課分數
華南理工大學復2016年設計制學專業(藝術類)本科招生專業「全國統一合格線」為:
美術類素描、色彩兩科分數之和不低於151分,且單科不低於60分;
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設計與表演)不低於85.33分。
1.我校將根據考生的術科考試成績劃定「全國統一合格線」,擇優認定;考試成績未達到「全國統一合格線」者,我校將不發放合格證,並視具體情況調整招生省份生源計劃。凡達到我校認定標准者,我校將於2016年4月中旬提供在線列印《華南理工大學藝術類專業術科考試合格證》。持有上述證書的考生,仍需按照本人戶口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時間,辦理高考報名手續並參加文化課統考。
2.我校設計學專業(藝術類)計劃採用文理綜合編制原則,不區分考生文理科類。在取得各省美術類專業統考合格證書(所在省未組織統一專業考試除外、廣東省考生專業統考成績220分以上(含220分))及《華南理工大學藝術類專業術科考試合格證》,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之上者,按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㈢ 華南理工大學設計學院的錄取分數線以及要求
2014年華南理工來大學設計學院考研分數自線
要求:
1. 報考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學校招生標準的高中畢業生、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學生。
2. 我校2015年設計學專業(藝術類)考試採取現場報名(其中南昌、淄博考點實行網路報名)的方式。考生本人攜帶所在省統一專業考試合格證書(所在省未組織統一專業考試除外)、二代身份證、高考[微博]准考證及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3張。現場報名,以上證件需驗原件,交復印件。
廣東省考生的省專業統考成績須在220分以上(含220分)方可報名。
3. 報考我校設計學專業(藝術類)的考生,我校只承認其第一次設計學專業(藝術類)術科考試成績,多次成績無效,設點省市考生必須在當地考點參加術科考試,否則成績無效。非設考點省市考生建議到廣州考點參加術科考試。
4. 港澳台地區考生需到廣州考點參加術科考試,文化課需參加聯合招生考試。
5. 考試中需嚴格按照試題要求繪畫,凡隨意添加物品或物品數量、明顯更改形狀和顏色的考卷視為無效。
㈣ 華南理工大學有沒有美術系
華南理工大學沒有美術系,只有設計學院招收收美術生,根據華南理工大學2019年設計學專業(藝術類)招生簡章,設計學(藝術類)涵蓋的環境設計專業、產品設計專業、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等三個專業招生美術生。
一、報名條件
1. 符合2019年國家及高考所在省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要求的美術類考生。以上三個專業均不招收色盲考生。
2. 考生須參加高考所在省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美術學和設計學類藝術類統考且成績合格。
二、專業考試
華南理工大學自2019年起不再組織設計學專業(藝術類)(含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三個專業)本科招生專業校考,直接使用招生省份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
三、錄取原則
1. 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達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我校藝術類所在批次的錄取控制分數線。
2. 投檔及專業志願的處理:
(1)黑龍江、江蘇、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按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投檔排序規則參與平行志願投檔錄取。
(2)山東、河南等省(市、區)按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㈤ 2012年華南理工大學招生簡章
一、學校概況
全 稱:華南理工大學 (學校國標碼:10561)
學校屬性:國家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
辦學性質:國有公辦 主管部門:教育部
辦學層次: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錄取批次:第一批 、提前批
學習形式:全日制 網 址: http://www.scut.e.cn
校 址:廣州市天河區五山(北校區) 廣州市番禺區小谷圍(南校區)
郵政編碼:510640(北校區) 聯系電話:020-87110737 傳真:020-87111502
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頒發華南理工大學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華南理工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華南理工大學根據國家相關政策,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昌搜顫)教育發展狀況、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參考近年來本校來源計劃編制及實際生源情況,確定本校當年計劃編制原則和辦法。
二、錄取規定
錄取原則:以全國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1. 政治思想品德要求:考生檔案資料必須齊全、真實,對不符合規定的檔案材料,可要求予以補充或退檔,對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新生入學後進行體檢復查(色盲、色弱兩項以高考體檢結果為准),對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或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對報考國防生考生的要求:未婚,年齡在20周歲以下(截止當年8月31日),兩眼裸眼視力均在4.5及以漏者上,男生身高162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體重不超標;身體健康,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准》。不招收色盲及紅綠色弱、羅圈腿、平足、有傳染性疾病的考生,不招收往屆生。
3. 加試要求:報考建築學、城市規劃、景觀建築設計三個專業的考生,將根據實際高考文化成績進行專業預錄,入校加試素描後根據素描成績進行正式專業錄取。素描成績不合格者將參照我校當年各專業錄取分數線及考生高考志願,依據高考成績酌情確定錄取專業。
4. 外語語種要求:我校本科生英語水平必須達到我校的培養要求方可畢業並取得證書,在我校本科外語教學中,主要採用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填報志願時應慎重。日語專業可招收日語、英語語種考生。
5. 男女比例:所有專業男女比例不限(不含國防生)。 6. 錄取細則:
(1)投檔比例:按1:(1~1.2)投檔(視生源具體情況而定)
(2)分數與學校志願的處理辦法:尊重考生所填院校志願順序,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若第一志願檔案不足,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願考生。非第一志願考生實際高考文化成績原則上不低於該地區已投檔的第一志願考生的平均分,其專業志願只能錄取到我校前一志願錄取後未滿額的專業。生源仍不足時,我校將剩餘部分的招生計劃數調配到生源充足省(自治區、直轄市)安排錄取。不錄取未填報我校志願的考生。原則上不錄取徵集志願考生。
(3)分數與專業志願的處理辦法:分數優先的原則,尊重考生所填的專業志願順序。原則上以考生實際高考文化成績為准;在實際高考文化成績相同時,廣東省考生依據理科「理科數學-理綜-語文-外語」、文科「語文-文綜-文科數學-外語」的單科成績排序方法,當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或者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者優先錄取;外省考生將參考相應科目(或者等級考試選測科目成績)。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耐敗,將予以退檔。
(4)學業水平考試要求:凡報考我校的廣東省高中應屆畢業生(藝術類專業和體育類專業除外)三門學業水平考試都須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凡報考我校藝術類、體育類的廣東省高中應屆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凡報考我校的江蘇省普通類考生:等級要求選測科目一個A一個B以上,必測科目4個C以上,技術科目合格。
7.創新班:我校今年開辦七個大類的創新班,其中數學類和自動化創新班為本-碩連讀班,機械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材料類、化學類和工程力學五個創新班為本-碩、本-博連讀班。在各學習階段,將根據學生的學業、表現、健康和志願等綜合狀況進行適當分流或淘汰,不符合要求者將分流至相應專業的普通班學習,具體培養及管理辦法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填報志願與錄取在「提前第一批本科」、部分省份為「提前本科(一)」或「本科提前批」中進行,以各省填報志願指南為准。
8. 國際班:今年我校開辦旅遊管理國際班、公共管理類國際班、新聞傳播學類國際班及工商管理國際班四個國際班,錄取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英語成績較高的考生。學生第一、二年在我校學習,培養計劃參照合作高校對應專業前二年的課程模塊,與主要合作高校共同制定。部分通識教育課程與核心專業課程採用全英文教學,教材以原版為主。在達到國外合作高校有關績點和學分要求的前提下,第三、四年學生到國外合作高校學習。學生在完成雙方學校規定的所有課程並達到畢業及學位授予條件後,可獲得我校學士學位與本科畢業證及國外合作高校的學士學位。對於因不能滿足合作高校選拔要求或其它各種原因而退出項目的學生,可在第四學期結束後轉入相關專業普通班學習,按普通班學費標准交納學費並繼續完成學習任務,但已交國際班學費不予退還。
9.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的處理辦法:承認符合教育部規定加分條件的考生的投檔成績,但如果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符合條件的考生未有加分政策,我校不再給予加分優惠。
10.國家指令性少數民族預科班學生的招收,從高考原始成績不低於我校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提檔分數線以下80分以內的少數民族考生中,擇優錄取,預科階段培養地點為黃河科技學院(鄭州市)。預科培養一年後,成績合格者轉入我校本科就讀。
11.我校將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條件和違規學生的入學資格。凡報考我校的考生不能同時以港澳生身份報考聯考,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12.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錄取實行「分數清」錄取方式。
13. 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考生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我校普通類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三、國防生、保送生、自主招生、藝術專業生、藝術特長生、運動訓練和高水平運動員學生的錄取,依照我校當年的有關規定執行,詳情可在我校招生辦網頁查閱。
四、收費標准
1.學費
理工、外語、體育類專業:5160元/生·學年(其中,國家示範性軟體學院軟體工程專業1-2年級5160元/生·學年;3-4年級16000元/生·學年);文史、財經、管理類專業:4560元/生·學年(其中國際班1年級4560元/生·學年, 2年級按物價局當年核定標准;3-4年級按合作高校學費標准收取);藝術類專業:10000元/生·學年。
2.住宿費
普通學生宿舍:500元/生·學年(含水電費);二級學生公寓:750元/生·學年(含水電費);一級學生公寓:1200元/生·學年(含水電費);引資新建學生公寓:1300元/生·學年(不含水電費),1500元/生·學年(含水電費)。
收費標准若有更改以當年廣東省物價局核定為准。
五、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 招生工作辦公室網址: http://www.scut.e.cn/admission
2. 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
3. 招生咨詢電話:020-87110737
4. 通訊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381號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郵編:510640
六、其他
本章程由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對該章程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疑義者應在當年內通過咨詢或者信訪提出,過期不受理。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