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農業大學在職研究生招生簡章
㈠ 雲南農業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辦學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我校2020年全日制本專科、預科招生錄取工作。學校本科分為「普通本科」和「高等職業教育普通本科」(以下簡稱「高職本科」),同屬於本科層次,均為全日制培養。
第三條 學校名稱:雲南農業大學(Yun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學校代碼:10676(國標),學校性質:國有公辦省屬重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辦學層次:博士、碩士研究生教育、本科(含高職本科)、高職專科。本科(含高職本科)學制四年(建築學、動物醫學專業五年),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第四條 辦學地址:現有校本部、普洱兩個校區。校本部地址:雲南省昆明市盤龍區灃源路452號,普洱校區地址:雲南省普洱市思茅區思亭路3號和普洱市思茅區倚象鎮帝泊洱大道。
為全面推進學分制改革,學校部分普通本科招生專業錄取新生第一學年到普洱校區就讀,第二學年起回校本部就讀;高職本科、高職專科招生專業錄取新生均在普洱校區就讀。各招生專業就讀地點詳見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或學校招生網。
第五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按照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和錄取適合我校人才培養特點的優秀學生。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校黨委書記、校長任組長,分管副校長、紀委書記任副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招生工作的總體思路和目標,審議招生政策、計劃和錄取原則,討論決定招生重要事項,為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意見。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由分管校領導任組長的錄取工作組,根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授權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決定選拔測試方案、確定錄取標准、審核錄取結果等招生具體事項。
第八條 雲南農業大學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專科、預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的招生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成立由校紀委書記任組長的紀檢監察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按照教育部、雲南省教育廳有關工作要求,結合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學校綜合考慮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各專業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後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學校2020年本科面向全國29個省(區、市)招生;高職專科招生只面向雲南等少數省(區、市)招生;少數民族本科預科只招收雲南省少數民族考生。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信息為准。
第十二條 我校與英國胡弗漢頓大學合作舉辦「土木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方向)」專業本科教育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教育部批准書編號:MOE53UK2A20141686N)為「4+0」辦學模式,與紐西蘭林肯大學合作舉辦「農林經濟管理」專業本科教育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教育部批准書編號:MOE53NZ2A20151759N)為「3+1」辦學模式。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學生達到畢業相應要求,可獲得我校畢業證書和中外兩校學位證書。此外,學校與紐西蘭商學院、紐西蘭林肯大學合作開設會計、國際經濟與貿易兩個「專升碩」高職專科專業學生交流項目,該項目採用「3+1+1」辦學模式。相關報考、錄取、收費等信息以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第十三條 學校本科預留計劃數不超過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以調節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不平衡情況,認定確有增加計劃的必要,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同意後執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校本專科、預科招生均實行遠程網上錄取,招生錄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錄取體制,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由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 按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調檔比例要求,並根據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
第十六條 學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的招生政策,執行各省(區、市)設定的投檔規則,具體的錄取原則如下:
(1)在同一投檔批次中,進檔考生專業安排時不設專業「級差」,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錄取。即按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排序後,依次按考生的專業志願順序進行錄取,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願;如其所報專業志願均無法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則進入調劑考生隊列等待調劑,進行後位考生專業安排;對專業志願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投檔成績相同考生按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科目各項成績依次、逐項比較,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對等待調劑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專業志願的同時,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上海市生源在選考科目相同的專業組內允許調劑,調劑時參考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浙江省生源按輪次投檔到專業,專業間不能調劑。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本科專業只錄取填報有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志願的考生。對專業志願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可調劑錄取到其它生源不足的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專業志願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3)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若首次投檔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參加徵集志願錄取;對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第一志願生源不足時,接收第二志願考生。
(4)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選考科目規定和錄取原則按照高考改革省份有關規定和我校設定的科目要求與錄取規則執行。
(5)江蘇省按照「先分數(即投檔分)後等級」的原則進行錄取;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具體錄取規則按江蘇省、內蒙古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對於符合國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的情況,我校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規定,原則上認可各省(區、市)制定的加分政策,所加的分數並入總分後,按以上原則錄取。
第十八條 招生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修訂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未列入專業目錄的招生專業,參照相近專業的標准執行。
第十九條 除英語、翻譯及中外合作辦學本科項目專業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外,其他招生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非英語類專業新生入學後以英語實施外語教學。報考英語、翻譯專業的考生英語筆試成績原則上不低於90分(外語滿分不為150分的省份按比例折算),並需按生源所在省(區、市)關於英語口語測試的相關規定參加測試且成績合格。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英語筆試成績與口試成績較高者。
第二十條 報考體育類專業考生的文化和專業成績達到生源地錄取控制線,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者;「體育教育(校園足球人才)」按考生足球專項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具體錄取辦法按招生省份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藝術類專業以各省(區、市)美術學和設計學類省統考成績為依據,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具體錄取辦法按雲南農業大學2020年藝術類招生簡章和招生省份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我校是經教育部備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運動隊資格的普通高校之一,2020年面向全國招收籃球、足球和武術3個項目高水平運動隊考生。錄取規則按照教育部、雲南省教育廳、雲南省招生考試院和學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有關工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國家專項、地方專項、迪慶定項、少數民族預科班、特有民族本科班等招生項目報考、錄取、收費等按照教育部、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和學校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規定執行。特有民族本科招生項目只面向雲南省部分州市招收15個特有民族考生(具體政策以雲南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雲南省教育廳、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雲南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相關文件執行),具體招生專業以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特有民族本科招生項目學生在校期間免交學費,並給予符合補助條件的學生一定的生活補助。
第五章 收費標准及獎助學措施
第二十四條 除特有民族本科招生項目學生免收學費外,我校本科專業學費收費標准按專業學科類別劃分,實際收費標准以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的收費標准執行。住宿費收費標准為400~1200元/人/年。
第二十五條 獎助學金
學校已構建「獎、助、貸、減、補、勤」有機結合、「綠色通道」為補充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體系。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通過「綠色通道」入學,對被錄取入學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安排住宿。符合條件的學生可按照相應政策申請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及社會資助助學金等;成績優異的高年級同學可申請國家、省政府、學校及社會各級各類獎助學金等。退役入學和在校期間入伍的同學除享受上述資助政策外,可按照入伍資助政策申請退役學費資助、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學費減免等。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雲南農業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七條 本專科生在校期間可申請轉專業(教育部、雲南省教育廳規定不允許轉專業及體檢不符合轉入專業要求的學生除外),具體實施辦法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中外合作辦學本科項目專業的學生不列入轉專業范圍,學校鼓勵其他符合條件的本科學生轉入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後,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學籍管理規定和《雲南農業大學學生手冊》相關管理辦法,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合格者作取消入學資格、退學、保留入學資格等處理。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如發布虛假或誤導性信息,本校願承擔相關責任。
第三十條 本章程適用於雲南農業大學本年度全日制本專科、預科招生工作,未盡事宜以《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為准。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雲南農業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雲南農業大學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871-65227706(兼傳真)、65226172
招生網址:http://zjc.ynau.e.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紀委監察電話:0871-65227694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盤龍區灃源路452號
郵編:6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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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雲南農業大學2014年考研招生簡章
2014年我校預計招收全日制學術型和專業型碩士研究生550人(含推薦免試生和統考生),招生簡章中所公布的各學院招生人數為預計招生數,實際招生人數以當年教育部下達的實際招生規模為准。
一、報考條件
(一)全國統一考試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的補充規定。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高職高專畢業後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檔茄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行賀察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推薦免試
經審定可以開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學校,按規定數量和辦法選拔並確認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時可免初試,直接參加學校組織的復試。推薦和接收辦法由學校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製定。被接收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並到報考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且不得再參加統考。到2013年10月25日仍未落實接收招生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資格。
我校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4年碩士生一律採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 2013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拍返。
預報名時間為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應屆本科畢業生可在此期間進行網上預報名,預報名信息有效,無需重復報名。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8號〕)和《2014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4.推薦免試生須在10月31日前憑推薦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發放的校驗碼在研招網上填寫報名信息,並與其他考生同期現場確認報名信息。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並繳費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
報考我校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按照如下規定選擇報名點:在外省的推薦免試生和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須選擇推薦學校或當地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在雲南的考生須選擇雲南省招生考試院指定的報名點報名;而在昆明的推薦免試生須選擇雲南師范大學,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須選擇盤龍區招考辦報名點報名。
3.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自考本科生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對網上報名信息要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2)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後,不再退還)。
(3)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三、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學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並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准予考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學校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後,再准予考試或復試。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偽造證件情況的,可扣留偽造證件。
四、初試
(一)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 ,開通網上下載列印《准考證》系統,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查詢考試信息,下載列印《准考證》。考生列印《准考證》時須使用A4復印紙,《准考證》正反兩面均不得塗改。
(二)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考生在報名點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復試
根據教育部制定並公布參加全國統考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分數要求,確定我校考生進入復試的要求。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時間、地點、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復試前通過我校研究生處網頁公布。對同等學力考生除復試外,還必須加試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復試採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為120%,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領域),可適當擴大差額復試比例。
學校在復試前需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准)、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六、體格檢查
體檢工作由我校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體檢須在我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標准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在復試前另行通知。
七、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依據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學費
碩士研究生每生6000元/學年。
九、獎勵與資助政策
學校通過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三助崗位、綠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獎助體系,額度可達到2萬元。
十、其它
(一)查閱雲南農業大學2014年招收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可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或雲南農業大學研究生處網站(網址:http://yjs.ynau.e.cn)。
(二)碩士研究生的實際招生人數以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招生規模數為准,招生目錄中的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復試階段我校將根據生源情況、初試成績等因素進行微調。
(三)推薦免試研究生接收人數包含在各專業的招生人數中,原則上我校各專業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人數不超過該專業招生人數的30%。
(四)根據教育部的有關文件精神,我校不舉辦任何性質的考研輔導班。
(五)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十一、聯系方式
雲南農業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地址:西校區科研綜合樓314室
考生來函郵寄至:雲南省昆明市盤龍區北郊黑龍潭雲南農業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650201
聯系電話:(0871)65228283,傳真:(0871)65227087
我校研究生處網址:http://yjs.ynau.e.cn
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有關信息將及時在該網址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本簡章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沖突,我校將按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