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招生計劃山東
❶ 吉林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吉林大學本科招生章程(2020年)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吉林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范招生行為,推進校務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吉林大學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所指的招生工作適用於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層次。
第三條 學校全稱為吉林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入選國家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注冊地址為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郵編130012。各學部各學院的本科專業分布在長春市內的七個校區,分別為:前衛南區、前衛北區、南嶺校區、朝陽校區、新民校區、南湖校區、和平校區。
第四條 凡具有吉林大學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本科畢業要求者,頒發吉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競爭、權利平等,公正選拔、擇優錄取,公開程序、規范操作」的原則,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招生錄取管理體制。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決策並指導全局性工作。學校成立吉林大學招生委員會,以加強招生管理、決策和評價的民主性和科學性。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吉林大學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吉林大學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七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學校根據各省(區、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及教育公平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九條 學校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規模1%的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問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
1.調檔比例。學校在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各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調檔。按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2.院校志願。對於實行順序志願的批次,堅持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的原則。當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時,可以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
3.專業分配。學校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課總分由高到低和專業志願順序確定錄取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在考生高考文化課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投檔分數高者,投檔分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志願順序靠前者。高考文化課總分及報考專業志願順序均相同時,進行單科成績比較,單科分數高者優先錄入報考專業,文史類單科排序為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單科排序為數學、語文、外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東、海南單科排序為語文、數學、外語。
4.專業調劑。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願報考學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願進入所報考的專業且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按高考文化課總分由高到低調劑到未錄滿且符合培養要求的專業。
5.退檔。在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願投檔考生但未能按志願進入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高考文化課總分未達到調劑標準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培養要求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在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對未能按志願進入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培養要求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6.徵集志願。當有志願考生的數量不足以完成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徵集志願。經徵集志願仍未完成的計劃,學校將調整到其他生源質量較好的省(區、市)錄取。
7.計劃調配。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對於各省(區、市)調增的計劃,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出現生源不足的情況,均及時將剩餘計劃從相關省(區、市)調回。調增的計劃不參與徵集。
8.在江蘇省,依據「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排序分數為「語、數、外」三科高考總分(含附加題分)與「文理科獎勵分」之和,當排序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檔的考生。對於科目等級,要求理科選測科目的物理成績為A及以上,另一門成績為B+及以上,必測科目成績均為C及以上;要求文科選測科目的歷史成績為A及以上,另一門成績為B+及以上,必測科目成績均為C及以上。等級優先順序為:A+A+>A+A>AA+>AA>A+B+>AB+。高水平運動隊和藝術類招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執行。
9.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10.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東、海南,學校按照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執行各省、市公布的方案和有關辦法。
11.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12.理科試驗班(唐敖慶班)、戲劇與影視學類、軟體工程、物理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招收有專業志願的考生。
13.已錄取進入理科試驗班(唐敖慶班)和人文科學試驗班(匡亞明班)學習的學生,如在校學習期間未能達到學校規定的年度學業考核要求,將按照學校試驗班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轉出手續(詳見吉林大學教務處網站)。
第十一條 特殊類專業錄取
1.繪畫、設計學類、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運動訓練專業的錄取辦法,詳見各專業招生簡章。除繪畫、設計學類專業,以上其它各藝術類專業間均不可兼報。
2.戲劇與影視學類在普通批次錄取,屬於藝術類專業,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
3.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在各省投檔的考生中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按公布的招生計劃錄取。當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總分高者;高考文化課總分相同時,進行單科成績比較,單科分數高者優先錄入報考專業,單科排序為語文、數學、外語。
第十二條 特殊類考生錄取
1.學校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學校招生計劃,按招生簡章錄取經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考生。
2.對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國家專項計劃考生、新疆南疆計劃考生、國家民委專項、港澳地區及台灣省考生,按國家相關政策錄取。
第十三條 外語語種要求
1.英語、俄語、西班牙語、日語、朝鮮語專業只錄取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除英語專業外,均為零起點培養。報考外語類專業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的省(區、市)統一組織英語口試,考生須參加並成績合格。
2.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網路空間安全)、軟體工程專業、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人工智慧專業、外交學專業宜英語語種考生報考。若非英語語種考生報考並被錄取,且不能按規定完成學業者,按學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 學校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結合我校各專業實際,制定我校各專業(類)的體檢要求。詳見吉林大學招生網。
第十五條 學校制定「綠色通道」制度,幫助無法及時繳納學費、住宿費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緩繳手續,確保學生順利入學。學生入學後,根據國家及學校相關資助政策,給予學生必要幫扶。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條 學校七個校區具體地址分別為:
前衛南區: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郵政編碼130012;
前衛北區:長春市解放大路2519號,郵政編碼130021;
南嶺校區:長春市人民大街5988號,郵政編碼130025;
朝陽校區:長春市西民主大街6號,郵政編碼130026;
新民校區:長春市新民大街828號,郵政編碼130021;
南湖校區:長春市南湖大路5372號,郵政編碼130012;
和平校區:長春市西安大路5333號,郵政編碼130062。
第十七條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依據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八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吉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定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九條 學校招生網站:http://zsb.jlu.e.cn,咨詢電話:0431-85166420,傳真: 0431-85166226。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如與國家及教育部等相關部門政策有抵觸,按國家及教育部等相關部門政策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只適用於2020年度招生
❷ 2015年吉林大學藝術高考招生簡章(播音與主持藝術)
一、培養目標
培養具備廣播電視新聞傳播、語言文學、播音學以及藝術、美學等多學科知識與能力,能在廣播電台、電視台及其它單位從事廣播電視播音與節目主持工作的復合型高級專門人才。
二、招生計劃、范圍、學制及層次
招生計劃:40人;招生范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陝西、重慶、四川、廣東共20個省(區市);學制:四年;學歷層次:本科。
三、報考條件
1、符合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
2、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3、要求發音器官無疾病;男身高1.70米及以上,女身高1.60米及以上(確認報名時現場測量)。
四、報考規定
1、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
2、如果考生所在省級招生機構統凱做旦一組織藝術類本科相關專業考試,考生還必須參加並獲得合格證。
五、報名辦法及繳費
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於2014年12月10日—2015年1月10日登錄吉林大學招生網(http://zsb.jlu.e.cn)進行網上報名,請認真、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列印網上報名信息確認表。上傳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無效)及考生所在省級招生機構提供的「2015年藝術類考生專業考試報名資格證」(或准考證)。考生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在線繳納報名、考試費200元;網上繳費成功後,無論參加考試與否,報名、考試費不予退還。考試前考生本人按規定時間到學校辦理確認報名手續,領取准考證。
確認報名時須攜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戶口本無效;
2、考生所在省級招生機構提供的「2015年藝術類考生專業考試報名資格證」(或准考證)原件;
3、考生網上報名信息確認表;
現場確認報名時間:2015年1月23日 上午8:30—下午4:30
現場確認報名地點:吉盯擾林大學中心校區體育館(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
乘車路線:火車站乘6路(或306路)公共汽車到工農廣場站,換乘315路公共汽車到終點站(吉大南校)下車即是;或在火車站乘輕軌客車3號線到保利羅蘭香谷矽谷大街站下車,沿致遠街南行500米至吉林大學。
六、專業考試(考試現場全程錄像)
考試時間:2015年1月24日—27日。
考試內容:
1、初試:
(1)面測身體自然條件。
(2)朗讀指定稿件(現場抽題)和自備文學作品(詩歌、散文、小說片斷、寓言等任選一項,限3分鍾以內)。
2、復試:
(1)主持小欄目(依據指定材料,可做適當的改編,設計成廣播、電視小欄目,用口語主持播出,限3分鍾以內)。
(2)即興評述(當場抽題,准備5分鍾,不得寫成提綱或文稿,評述限3分鍾以內)。
七、文化課考試
考生專業考試合格,由我校頒發「吉林大學2015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試合格證」。考生須參加2015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文、理科均可)。
八、錄取原則
文理兼招,統一排隊。考生專業考試合格且第一志願報考我校,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區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數線80%(四捨五入不保留小數位),以高考文化課成績佔40%、專業考試成績佔60%的比例核定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專業考試成績全國排前10名(含第10名)的考生,高考成績(不低於考生所在省藝術類本科控制線)加50分(滿分非750分省份的考生按比例換算)後達到考生所在省(區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數線80%,按加分後綜合成績統一排胡橡隊,擇優錄取。
九、學費標准
每生每年學費12000元。
十、復查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相關規定進行全面復查。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情節惡劣者,交有關部門查處。
十一、其他
1、考生報名、考試時,學校不統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費、食宿費自理。
2、對在招生考試中存在虛報或偽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報名、考試資格及考試成績,並通報考生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將其行為列入高考誠信檔案。
3、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報到時須帶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所在省(區市)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資格證(准考證)原件、高考文化課考試准考證原件及錄取通知書辦理報到手續。
4、請考生於2015年3月20—30日期間登錄吉林大學招生網查詢考試成績,專業考試合格者自行列印合格證。
5、如本簡章某些條款與教育部相關規定相沖突,以教育部文件為准。
咨詢電話: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 0431-85168305、0431-85166226(傳真)
吉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 0431-85166025
地 址:吉林省長春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前進大街2699號
郵政編碼:130012
網 址:http://zsb.jlu.e.cn
附件:新聞與傳播學院簡介
吉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於2014年3月22日正式成立,是按照中共中央宣傳部和教育部關於地方黨委宣傳部與高等學校共建新聞學院的要求,以及「中共吉林省委宣傳部與吉林大學共建新聞與傳播學院協議」的規定成立的全國首批十個部校共建試點學院之一。
吉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以文學院原有的新聞學系、傳播學系和廣播電視藝術系的師生為主體,包含4個本科生專業:新聞學、廣告學、播音與主持藝術和廣播電視編導;碩士研究生專業包括3個學術型碩士點:新聞學、傳播學、戲劇與影視學,2個專業型碩士點,新聞與傳播、廣播電視藝術; 1個博士研究生專業:文學傳播與媒介文化,同時學院設有1個教育部新聞傳播類文科實驗教育基地。新聞傳播及相關學科現有專職教師43人,其中教授10人(含博士生導師6人),副教授10人,講師23人,學歷層次基本實現了博士化。在籍全日制學生1213人(其中本科生956人,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93人,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152人、博士研究生6人,留學生6人)。
隨著國際化的大趨勢和學科專業的不斷拓展,學院不斷擴大對外交流,與美國肯塔基大學、羅格斯大學、瑞典斯德哥爾摩大學、加拿大西蒙弗雷澤大學、德國圖賓根大學、日本西南學院大學、佛教大學,韓國成均館大學、建國大學,烏克蘭基輔大學、俄羅斯托木斯克理工大學等20餘所國外高校相關學院建立並保持良好的合作交流關系。學院還與台灣大學、台灣中國文化大學、台灣政治大學、台灣中央大學、台灣世新大學、台灣淡江大學、香港浸會大學等台港大學進行學術交流和師生訪問學習活動。
吉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所含相關專業培養的大批優秀人才已遍布海內外,其中不少已成為國內外學者、知名記者、我、廣告人和播音與主持藝術及廣播影視界精英。近十年來,200餘人次榮獲全國文科計算機廣告大賽一等獎、全國大學生廣告大賽一等獎等競賽獎近百項,1名同學獲得「佳潔士杯」全國主持人大賽新聞類第一名,1名同學獲得全國城市電視台主持人大賽上鏡獎,10人獲得中央電視台「挑戰主持人」周冠軍、1人獲「挑戰主持人」新聞類年度總冠軍、3名同學獲得全國校園金話筒主持人一等獎。同時,畢業生中1人獲2007「中國播音主持金話筒獎」電視主持人金獎,1人獲2008年度「中國公益事業形象大使」。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畢業生中約有25%的學生被免試推薦或考取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進入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傳媒大學、吉林大學等全國重點高校以及美國、英國、法國、澳大利亞、德國等國高校相關專業深造。其他同學分別被中央電視台、香港鳳凰衛視、陽光衛視、中國國際廣播電台、新華社音視頻部、北京電視台、上海東方衛視、湖南衛視等知名媒體聘用。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畢業生中約有35%以上的學生被免試推薦或考取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進入中國人民大學、中國傳媒大學、北京師范大學、武漢大學、吉林大學等全國重點高校以及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國高校相關專業深造。其他畢業生分別被新華社、湖南衛視、遼寧電視台、吉林電視台、黑龍江電視台等媒體聘用,並顯示出良好的專業素質和綜合能力。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中國語言文學、廣播電視新聞傳播學、播音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學習中外文化知識、播音專業理論,掌握廣播電視播音與主持、新聞傳媒我製作等基本技能,具備廣播電視播音與節目主持的基本能力。
該專業擁有吉林省的一個高校文科教學示範中心——吉林大學新聞傳播與廣電藝術實驗教學中心,同時承擔著吉林大學電視台六個欄目的采、編、播工作。畢業生適應的工作領域:廣播電台、電視台以及其它傳媒機構,從事廣播電視播音與節目我製作工作。
專業前景:適應信息傳播和電子媒體的急速發展,發揮綜合性大學的學科布局和依託文學院相關專業設置全面的多種優勢,培養具有深厚文化底蘊、以播為主、采編播一體化的復合型人才。
❸ 吉林大學對山東省春季高考招生嗎
1、山東省春季高考沒有外省大學參加,因此吉林大學不在山東省春季高考安排招生計劃。
2、春季高考主要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給他們提供上大學的機會。山東省春季高考共在種植、養殖、機電、計算機、建築、財經、商貿、服裝、文秘、餐旅服務、幼教、醫學、護理、化工、煤炭等15個專業類別安排招生計劃。除養殖類專業外,其餘14大類專業都有本科招生計劃,省內35所高校有本科計劃。
❹ 吉林大學高水平藝術團高考招生簡章
吉林大學2015年高水平藝術團高考招生簡章
為提高吉林大學藝術教育水平和大學生的藝術素養,推動校園文化建設和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豐富校園文化生活,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吉林大學將於2015年繼續招收具有文藝特長的學生。
一、報名條件
1、符合國家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考條件,綜合素質高,具有本簡章限定項目文藝特長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2、如果考生所在省級招生機構統一組織高水平藝術團(文藝特長生)測試,考生還必須參加相關項目測試並獲得合格證。
3、報考舞蹈特長的男生身高須在1.70米及以上,女生身高須在1.60米及以上(考試現場測量身高,對不符合要求考生,取消其考試資格)。
二、招生范圍
北京、天津、遼寧、吉林、黑龍江、內蒙古、陝西、河北、山西、山東、河南、江蘇、浙江等13省(區市)。
三、招生計劃及項目
招生計劃:50人。(各項目實際招生人數將根據考生測試的實際成績確定,如果沒有合格考生則不招生)
招生專業:詳見《吉林大學2015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專業計劃》
招生項目:
1、器樂:40人
(1)民樂:15人
琵琶、柳琴、揚琴、二胡、嗩吶、古箏、笛子、笙、阮
(2)西洋管樂:13人
雙簧管、巴松、小號、圓號、長號、大號、長笛、單簧管
(3)西洋弦樂:10人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4)西洋打擊樂:2人
定音鼓、軍鼓
2、舞蹈:10人
芭蕾舞、古典舞、民族舞、當代舞
四、報名辦法及繳費
1、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一律通過吉林大學招生網(http://zsb.jlu.e.cn)辦理網上報名手續,請認真、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上傳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正面照片(臨時身份證無效)。
2、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2月1日—2月25日。
3、2015年3月2日—5日,吉林大學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考生登錄後在「吉林大學本科生報名系統」通知消息處查詢審核結果,審核通過者方可繳納報名、考試費。
4、考生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在線繳納報名、考試費200元;網上繳費截至2015年3月8日;網上繳費成功後,無論參加考試與否,報名、考試費不予退還。
5、考生於2015年3月10日—12日自行列印「吉林大學2015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測試准考證」。
6、考生必須保證報名信息的真實、准確,如有誤後果自負。
五、測試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15年3月14日開始。
2、地點:吉林大學中心校區(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
各個項目具體測試的時間、地點報名後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以考生本人准考證為准。
六、測試內容
1、器樂
(1)視奏(現場抽題,樂調准確、演奏完整、節奏穩定);
(2)按規定曲目任選一首參加測試,不得自選曲目;無規定曲目的項目,請自備一首樂曲參加測試(樂曲連貫、完整)。
民樂:
琵琶:《渭水情》任鴻翔曲
《火把節之夜》吳俊生曲
揚琴:《鳳凰於飛》桂習禮曲
《離騷》黃河曲
二胡:《豫北敘事曲》劉文金曲
《三門峽暢想曲》劉文金曲
古箏:《秦桑曲》周延甲曲
《打虎上山》趙曼琴曲
笛子:《帕米爾的春天》李大同曲
《歡樂歌》江南絲竹陸春齡編曲
柳琴、笙、阮、嗩吶:曲目自選
西洋管樂:
長笛:《陽光燦爛照天山》黃虎威曲
《G大調協奏曲》第一樂章斯塔米茨曲
單簧管:《幻想曲》羅琳桑曲
《A大調協奏曲》第一樂章莫扎特曲
雙簧管、巴松、小號、圓號、長號、大號:曲目自選
西洋弦樂:
小提琴:《豐收漁歌》李自立曲
《第七協奏曲》第一樂章羅德曲
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曲目自選
西洋打擊樂:
定音鼓、軍鼓:曲目自選
2、舞蹈
(1)舞蹈基本功測試:跳、轉、翻、技術組合等;
(2)舞蹈表演:風格不限,限4分鍾以內。
七、錄取辦法
1、經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及相關省招生部門公示期滿後,擬錄取的考生與吉林大學簽訂高水平藝術團協議,明確入校後參加藝術團活動的義務和責任。
2、對測試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吉林大學在生源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次100%模擬投檔線線下20分以內(但不低於考生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在學校預留專業計劃內擇優錄取;
對藝術水平特別優秀的考生(不超過吉林大學高水平藝術團招生計劃總數的15%),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本線,參考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及藝術特長測試成績,在學校預留專業計劃內擇優錄取。
考生必須服從專業調劑,否則不予錄取。
3、結合考生選擇的專業志願和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高出其所在省(區市)一本線的線差,排序安排專業。
4、測試合格考生填報高考志願時,實行非平行志願省(區市),第一志願必須填報吉林大學;實行平行志願的`省(區市),平行志願中第一順序志願填報吉林大學。單獨設立高水平藝術團志願批次的省(區市),須在該批次填報。
八、領導機構及監督機制
1、吉林大學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管理,規范程序,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