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招生排名 » 天津大學藝術類招生簡章2017

天津大學藝術類招生簡章2017

發布時間: 2023-10-30 16:45:24

Ⅰ 關於天津大學自主招生

天津大學自主招生條件:
符合教育部規定的2017年高考報名條件,具有突出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品德優良、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的高中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 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青少年創新項目)等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一等獎(含)以上;
(二) 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高中組全國決賽特等獎;
(三) 高中階段以第一發明人身份獲得國家授權發明專利;
(四) 在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方面有突出才能或極大潛力(要求自附詳細材料說明)。

Ⅱ 藝術考級好消息!高校藝術特長生須備考級證書!

一年一度的藝術考級不僅是對學生和老師學習教學的成果檢驗,更是一個自我展示的平台,是孩子每一步成長的印記!

現在國家和各重點大學為豐富提高學校學生整體素質,越來越重視孩子藝術素質的培養, 擁有高級別考級證書的孩子會在以後沖刺的起跑線上佔領有力地勢!

一:復旦大學201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招生項目及要求簡要如下:

符合國家規定條件,參加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並在我校計劃招收的項目中具有突出藝術特長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均可報考。每人限報一個專項,對於所報專項,報名條件如下,擇優入圍:

若為考級項目(聲樂、舞蹈、民樂、弦樂、管樂),所報專項須具有相應藝術特長項目最高等級證書,表演級或演奏級優先;若非考級項目(話劇表演),所報專項須在高中階段具備至少兩年的舞台表演經驗。

二:中國政法大學201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招生項目及要求簡要如下:

中國政法大學藝術特長生招生計劃不超過20人,簽約人數不超過40人。報名考生須已經參加國家級等級測試機構統一水平測試並已獲得業余考級最高級證書(舞蹈除外),報名時未參加測試或已參加測試但尚未取得證書的恕不接受報名。

舞蹈類考生要求獲得中國舞蹈家協會10級、北京舞蹈學院中國舞考級普及型教材10級、北京舞蹈學院民族民間舞9級、中國歌劇舞劇院少兒舞蹈考級10級(包含青年考級)及以上等級,男生身高4325px以上,女生身高4075px以上。

國家級等級測試機構為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北京舞蹈學院、中國音樂家協會、中國民族管弦樂學會、中國舞蹈家協會及中國歌劇舞劇院。

三:北京交通大學201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具體招收類別為管樂類、弦樂類、民樂類、聲樂類、舞蹈類、戲劇類等。

報名條件及要求:

器樂類: 考生必須接受過系統的專業訓練,具備一定的視奏能力,能獨奏一定難度的作品(八級及以上)。

聲樂類: 接受過系統的聲樂訓練,能熟練視唱五線譜或簡譜,具備個人獨唱能力。

舞蹈類: 接受過系統的舞蹈訓練,具備個人獨舞能力。

報名材料: 需提供與特長項目一致的業余考級證書復印件

舞蹈類: 招收民族民間舞、芭蕾舞、古典舞、現代舞(不包括體育舞蹈、街舞)考生。中學階段具備三年以上參加舞蹈團的經歷。

四:北京師范大學201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北京師范大學全國招收藝術特長生25人。

聲樂類:具有獨唱能力,識五線譜,中學期間具有合唱團經歷且參加過大型演出或參加比賽並獲獎。

舞蹈類:具有良好的舞蹈基本功,具備獨舞能力,中學期間參加過大型演出或參加比賽並獲獎。

器樂類:管樂、民樂取得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家協會、中國民族管弦樂學會等機構頒發的該專業業余水平最高等級證書,中學期間具備連續兩年及以上樂團經歷且參加過大型演出或參加比賽並獲獎。

五:北京科技大學201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聲樂類: 具有獨唱能力,識五線譜,參加過大型演出;

舞蹈類: 具有獨舞能力,有較好的藝術表現力;

器樂類: 管樂、民樂、弦樂取得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家協會、中國民族管弦樂協會等機構頒發的該專業業余水平最高等級證書或具有相當水平,要求參加樂團排練演出2年以上。

六:北京郵電大學201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器樂類考生要求取得業餘九級以上等級證書或有參加藝術團經歷(需要相關證明材料);舞蹈類、聲樂類考生要求具有獨舞、獨唱能力,有參加藝術團經歷(需要相關證明材料)。舞蹈類女生身高不低於1.60米,男生身高不低於1.70米。

七: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6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2017年暫時未找到,但可以參見2016年招生簡章,2016年招生計劃20人左右。

器樂類: 具有較高的演奏水平,中學階段具備三年以上樂團演奏經歷。

舞蹈類 :協調性好,學習能力強,受過五年以上系統的舞蹈訓練,有扎實的舞蹈基本功功底,具備良好的藝術表現力和即興創作能力;中學階段具備三年以上參加舞蹈團的經歷,或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優異成績。

戲曲類-京劇: 要求接受過五年以上的曲藝專業訓練,舞台表演經驗豐富,有扎實基本功。

報考條件: 有國家統一水平測試的項目,一般應達到業余考級的最高級;沒有國家統一水平測試的項目,應當有參加省市級比賽或表演的經歷。

八:南開大學201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招收具有器樂、聲樂藝術特長生。

報名條件: 各類社會考級等級證書復印件、獲獎證書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九:哈爾濱工業大學201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招生專業有: 大提琴、低音提琴、小號、長號、圓號等。

報名條件: 須獲得所報項目藝術考級最高等級證書或具有相當水平,具有一定的音樂理論知識,具備獨奏能力。

十:上海財經大學201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招收專業:

具有樂器特長,獲得社會業余考級最高級;

具有聲樂特長(美聲特長),獲得美聲唱法成人考級五級(中級)及以上或隨團參加國家級比賽獲省級比賽二等獎、地市級比賽一等獎及以上。

下面給大家科普一下什麼是藝術特長生?千萬別分不清楚哦~

2016年教育部頒發相關通知,全國53所高校率先響應藝術特長生加分政策,也就是說不管我們是否想從事藝術行業,或者只是作為興趣還好,這門藝術將成為你進入頂尖學府的橋梁,那麼什麼樣的人符合藝術特長生的標准呢?



藝術特長生

新定義



按照教育部說法,普通高校為活躍校園文化生活,推進學校素質教育,經批准後每年可以錄取一些成績達到一定要求,又有藝術專長的考生。藝術特長生,就是那些有著某種藝術特長,但是報考普通專業的學生。例如,一個學古箏的人,報考了音樂類專業,這個是藝考生;而一個學古箏的孩子,報考了計算機專業,那他就是藝術特長生。



特長生加分政策

具體內容



按照新通知,53所高校的藝術特長生仍然可以招生,但「藝術特長生」的叫法不再,變成了53所高校的高水平藝術團招收特長生。

一是招生人數控制在本校總招生數的1%以內(學校本科招8000人,特長生就80人以內)。

二是合格的藝術特長生人數不得超過招生人數的2倍(特長生招80人,合格人數在160人以內。



藝術特長生

享受政策



一般藝術特長生可以在一本線上、學校投檔線下20分進行錄取,打比方,某大學一本投檔線是620分,省招辦劃定的一本線是590分,那麼藝術特長生最少要考到600分就可以錄取。

特別優秀的學生,可以放寬到一本線,也就是說590也可以被這個大學錄取。

只要有藝術特長就可以去報名,某些省沒有組織統一考試,考生都是直接到有招生的學校去報名和考試。

藝術生同時拿到藝術特長生資格,報藝術專業將不予加分,相當於普通藝考生。但如果某一批次報了這個學校的普通類專業,可以加分。



藝術特長生加分高校

目前推出



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中醫葯大學、中國地質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上海財經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華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河海大學、南京農業大學、中國葯科大學、浙江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中農業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重慶大學、四川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長安大學

從最初的只做興趣愛好的培養到高考加分橋梁、加分政策的出台,讓還在矛盾是否讓孩子繼續學舞的家長多了一份堅持,未來也給學生多了一份選擇。

Ⅲ 天津大學章程的章程內容

天津大學的前身為北洋大學,始建於1895年10月2日,是我國近代高等教育史上建校最早的高等學府。1951年9月,經國家高等教育院系調整,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准,定名天津大學。1959年,被中共中央確定為國家重點大學。2000年,被確定為國家「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
自強首在儲才,儲才必先興學。學校以興學強國為辦學宗旨,窮究學理,作育人才,傳承文明,振興中華,塑造未來;以建設成為綜合性、研究型、開放式、國際化的世界一流大學為目標,努力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世界文明進步作出重要貢獻。 第一條為推進依法治校,完善現代大學制度,保障師生員工基本權益,促進學校科學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中文名稱為天津大學,簡稱天大;英文名稱為TianjinUniversity,縮寫為TJU。
第三條學校由國家舉辦,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主管,並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
學校具有事業單位法人資格,校長是法定代表人。
第四條學校法定住所為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2號,設有衛津路校區、北洋園校區和濱海工業研究院校區。
學校網址是。
學校根據發展需要,經主管部門批准,可變更住所地,調整校區。
第五條學校的校訓是「實事求是」(英文為SeekingTruthfromFacts)。學校弘揚嚴謹治學的校風,秉承愛國奉獻的傳統。
第六條學校按照「形上形下、達材成德」的理念,致力於培養具有家國情懷、全球視野、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卓越人才。
第七條學校的主要教育形式是全日制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同時開展非學歷教育和培訓,提供終身教育服務。
學校依法頒發學歷證書,依法授予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
第八條學校面向世界學術前沿和國家戰略需求,遵循人才培養規律,不斷調整優化學科結構,鞏固工學優勢,大力發展理學和人文社會科學,形成優勢突出、特色鮮明、交叉融合、協調發展的綜合性學科布局。
第九條學校實行中國共產黨天津大學委員會(以下簡稱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推進教授治學、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師生參與、專家咨詢和集體決策相結合的機制。
第十條舉辦者為學校提供辦學經費,保障學校基本辦學條件,依法對學校辦學活動進行宏觀指導,按照有關規定任免學校主要負責人。
第十一條學校依法依規享有人才培養、科學研究、隊伍建設、內部管理、校園規劃建設等方面的辦學自主權,獨立承擔法律責任,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非法干涉。
第十二條學校分立、合並、終止及更名應當徵求師生員工和校友意見,並報舉辦者批准。 第十三條學校堅持以人為本,以立德樹人為中心,進行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
第十四條學校堅持「育人為本、質量第一」,按照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對學生進行綜合培養。
第十五條學校堅持聚焦國家重大戰略需求、聚焦世界科技發展前沿,崇尚科學,矢志創新,促進人才培養,推動學術進步、科技發展和成果轉化。
第十六條學校健全社會服務體系,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促進國家和區域發展,推動社會進步。
第十七條學校注重文化育人,持續提升師生的人文素養、審美情操和價值追求。學校弘揚「日新又新」的人文精神,堅持文化傳承創新,引領社會風尚,服務文化強國建設。 第十八條學生是指被天津大學依法錄取、取得入學資格,具有天津大學學籍的受教育者。
第十九條學生的基本權利:
(一)享有學習自由,按照學校培養方案、相關規定和程序可自主選擇專業、選修校內外課程;
(二)公平接受學校教育、使用學校公共教育資源,公平獲得各種獎勵和榮譽稱號;
(三)達到規定學業水平,獲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四)按照法律法規和學校規定,組織、參加學生自治組織和學生社團;
(五)參與學校管理,知悉學校改革、建設和發展情況,知悉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
(六)對學校給予的處分或者處理表達異議,提出申訴;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條學生的基本義務:
(一)以學校人才培養目標為指引,修德踐行,勤奮學習,健康身心,全面發展;
(二)為人誠信友善,尊敬師長,團結同學;
(三)弘揚校譽,愛護教育設備、生活設施,維護學校利益;
(四)遵守學術規范,恪守學術道德;
(五)按規定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
(六)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一條學校對取得突出成績和為學校爭得榮譽的學生集體或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違紀學生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二十二條學校建立學生權利保障機制,成立學生申訴委員會,維護學生合法權益。
學校鼓勵和支持學生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三條學校教職員工由教師、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等組成。
第二十四條學校建設師德高尚、潛心育人、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水平師資隊伍。
第二十五條學校建立和完善現代大學人事管理制度,形成分類清晰、系統協調的崗位聘用制度、綜合培養制度、評價激勵及獎懲制度、薪酬保障制度、流轉退出制度等,激發教職員工的活力與創造力。
第二十六條教職員工的基本權利:
(一)教師享有學術自由,可自主選擇學術方向;
(二)公平獲得自身發展必需的工作、學習機會和條件,公平使用學校公共資源、享受福利待遇;
(三)獲得品德、能力和業績等方面的公正評價,公平獲得各種獎勵和榮譽稱號,就職務聘用、福利待遇、評優評獎、紀律處分等事項表達異議、提出申訴;
(四)知悉學校改革、建設和發展情況,知悉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
(五)參與民主管理,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聘約規定的權利;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七條教職員工的基本義務:
(一)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
(二)為人師表,恪守忠誠不倦、業務精湛、摯愛學生、率先垂範的師德規范;
(三)教師應以興學強國為己任,主動聚焦國家重大戰略需求、聚焦世界科技發展前沿進行學術研究,為科教興國和文化強國作出應有貢獻;
(四)履行崗位職責;
(五)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維護學校聲譽和利益;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八條學校尊重和愛護人才,為教職員工工作和發展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保障。
第二十九條學校建立教職員工權利保障機制,成立教職員工申訴委員會,維護教職員工合法權益。
教職員工可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工會、教授會和其他民主形式參與學校管理,監督學校工作,維護自身權益。 第三十條校友包括曾經在學校歷史沿革的各個階段學習、工作、進修的人員和獲得名譽學銜、榮譽學銜的人員等。
第三十一條校友既是學校辦學質量和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標志,又是學校教育質量的監督者、學校服務社會的中介者、學校事業發展的支持者、學校聲譽的傳播者,是學校的寶貴財富。
第三十二條校友對學校發展規劃、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學科建設等重大事項有知情權、建議權。學校為校友發展、建功立業、報效國家提供服務。
第三十三條學校設立校友總會,加強校友與母校以及校友之間的聯系,促進合作,凝聚力量,服務校友事業,助力學校發展。 第一節管理體制
第三十四條學校黨委統一領導學校工作,支持校長依法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
學校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相互協調制約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
第三十五條學校黨委在學校工作中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其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領導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審議確定學校重要規章制度,討論決定學校改革發展穩定以及教學、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項;
(三)討論決定學校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負責人的人選;
(四)負責學校黨組織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和制度建設,維護學校安全穩定;
(五)領導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學生代表大會;
(六)領導學校工會、共青團、科協、學生會等群眾組織和離退休工作;
(七)做好統一戰線工作,對學校民主黨派的基層組織實行政治領導,支持他們按照各自章程開展活動;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十六條學校黨委全體會議由黨委書記或黨委書記委託其他黨委委員主持。
學校黨委全體會議閉會期間,由其常務委員會行使其職權。中國共產黨天津大學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學校黨委常委會)會議由黨委書記或黨委書記委託其他常務委員主持。
第三十七條學校黨委常委會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對學校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事項進行決策。特別重大的事項,可提請學校黨委全體會議討論。
決策程序主要包括確定議題、調查研究、聽取意見、集體討論、會議決定等環節;特別重大的事項,在決策前應進行可行性論證和風險評估。決策後,應以適當方式公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督查督辦。
第三十八條校長全面負責學校教學、科學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職權是:
(一)擬訂學校重要規章制度、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教學活動、科學研究、國際交流與合作和思想品德教育;
(三)擬訂內部行政組織機構的設置方案,推薦副校長人選,任免內部行政組織機構負責人;
(四)聘任與解聘教職員工,對學生進行學籍管理,對教職員工和學生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五)擬訂和執行年度經費預算方案,保護和管理學校資產,維護學校合法權益;
(六)對外代表學校;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九條校長主持校長辦公會,按照「集體研究、校長決定」的原則處理學校的教學、科學研究、行政管理等重要行政事務。
校長辦公會組成人員包括學校校長、副校長、校長助理、總會計師,列席人員包括校長辦公室主任、學校新聞發言人、監察室主任,也可根據議題內容安排其他人員列席。
第四十條中國共產黨天津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是學校的黨內監督機構,在學校黨委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領導下,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學校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保障和促進學校事業健康發展。
第四十一條學校深化紀檢監察、審計監督機制,強化民主監督、信息公開,構建制度完善、權責明晰、系統全面、精準有力的監督體系,保障決策依法規范,執行高效到位。
第四十二條學校按照精簡、統一和效能的原則,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和師生需求,設置教學科研、黨政管理、保障服務等內設機構。其職責和使命是:執行學校決策,為師生提供高效、優質服務,以服務創造價值。
根據工作需要,學校可成立各類委員會或領導小組,統籌開展相關工作。
第二節學術組織
第四十三條學校堅持教授治學,強化學術權力,保障學術自由。學校以天津大學學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學術委員會)為核心,不斷完善學術治理體系,提升學術治理能力。
第四十四條學術委員會是學校最高學術機構,統籌指導各級各類學術組織按照各自職權開展工作。
學術委員會可以就學科建設、教師聘任、教學指導、科學研究、學術道德等事項設立若干專門委員會。根據需要在學院(學部)設置學術分委員會,也可以委託基層學術組織承擔相應職責。
第四十五條學術委員會委員應具有高尚的學術品德、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廣泛的代表性。
學術委員會中擔任學校及職能部門黨政領導職務的委員,不超過委員總人數的1/4;不擔任黨政領導職務及院系主要負責人的專任教授,不少於委員總人數的1/2。
學術委員會委員的產生,應當經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薦、公開公正的遴選等方式產生候選人,由民主選舉等程序確定,充分反映基層學術組織和廣大教師的意見。
校長是當然委員,校長可提名委員候選人。
第四十六條學術委員會設主任1名,設副主任若干名,主任、副主任經學術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
第四十七條學術委員會委員由校長聘任。學術委員會委員實行任期制,任期一般可為4年,可連選連任,但連任最長不超過2屆。學術委員會每次換屆,連任的委員人數應不高於委員總數的2/3。
第四十八條學術委員會對學術事項具有咨詢、評定、審議和決策權,其主要職責是:
(一)審議學科、專業建設規劃;
(二)審議學位授予標准;
(三)審議科學研究規劃;
(四)審議教學科研成果評價標准;
(五)審議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標准;
(六)審議學術機構設置方案;
(七)審議其他學術組織的人員組成原則和議事規則;
(八)審議學術道德規范、學術爭議處理規則;
(九)評定引進人才、擬聘任或推薦人選的學術水平,審核批准名譽教授;
(十)受學校委託,對全局性重大發展規劃、國內外重大合作辦學項目等提供咨詢意見;
(十一)研究處理學術委員會章程規定或校長委託的其他學術事務。
凡屬學術委員會應當審議的重要事務,學校決策前須先提交學術委員會審議,或者由學校黨委常委會、校長辦公會委託學術委員會審議並決定。
第四十九條學校依法設立學位評定委員會,負責擬訂學位授予標准及規則,作出是否批准授予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的決定,通過授予名譽博士學位的提名,作出撤銷已授學位的決定,審議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評聘考核等相關工作。
學位評定委員會成員依據法律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有關規定聘任。
第五十條學校設立教學指導委員會(或專門委員會),負責對教學工作進行指導、研究、咨詢和督導。
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豐富的教學經驗。
第五十一條學校設立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委員會(或專門委員會),負責評議、審定專業技術人員是否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條件,確定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第三節民主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條學校堅持民主管理,建立民主協商機制,支持和保障師生員工參與學校決策、執行和監督,依靠師生員工推動事業發展。
學校討論決定校內分配實施方案、聘任考核辦法等直接涉及全校教職員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必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討論決定學生培養總體方案、學位授予辦法等直接涉及全校學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必須聽取學生代表大會的意見。
校長每年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匯報學校工作。
第五十三條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全校教職員工依法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基本形式。其主要職權是:
(一)聽取學校章程的制定和修訂情況報告,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二)聽取學校發展規劃、教職工隊伍建設、教育教學改革、校園建設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問題解決方案的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聽取學校年度工作、財務工作、工會工作報告以及其他專項工作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討論通過學校提出的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相應的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辦法;
(五)審議學校上一屆(次)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的辦理情況報告;
(六)按照有關工作規定和安排評議學校領導幹部;
(七)通過多種方式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學校章程、規章制度和決策的落實,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八)討論學校提出的其他事項。
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中選舉產生執行委員會。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可授權執行委員會代行其職。
學校可在院級單位建立院級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或教職工大會制度。
第五十四條學生代表大會是全校學生行使民主權利、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基本形式,是學校聯系學生的重要橋梁紐帶。其主要職權是:
(一)團結和引導學生提高思想道德修養,刻苦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身心健康水平,積極投身社會實踐,努力成長成才;
(二)弘揚良好的校風、學風,倡導昂揚向上的精神風貌,營造多元文化交融互動的校園文化氛圍;
(三)代表全體學生參與涉及學生的學校事務民主管理,聽取學校工作報告,討論學生培養總體方案、學位授予辦法、學生獎懲辦法、獎學金評定方案等涉及全校學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維護學生的正當權益;
(四)倡導和鼓勵學生進行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協助學校解決學生在學習生活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五)制定、修訂學生會章程,審議學生會工作報告。
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學生委員會,在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代表全體學生行使前款職權。
第四節咨詢監督組織
第五十五條學校建立健全咨詢機制和監督機制,促進科學決策和民主管理,提升辦學水平。
第五十六條學校設立理事會,作為面向社會開放式辦學的咨詢監督機構。
理事會參與學校重大事項的咨詢審議,監督學校辦學質量,促進學校科學民主決策;推動學校與社會的協同合作,促進學校提升辦學水平;通過各種方式爭取辦學資源,支持學校事業發展。
理事會由政府、學校、校友、企業、社會知名人士、理事單位、師生等方面代表組成。
學校黨委書記和校長是理事會的當然成員。
第五十七條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作為招生錄取工作的咨詢監督機構。
招生委員會聽取學校年度招生錄取工作情況報告,就招生簡章、招生計劃、招生方案、錄取原則等提供咨詢意見和建議,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監督。
招生委員會由學校領導、教師、學生和校友等有關方面代表組成。
第五節教學科研機構
第五十八條學院是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創新的具體組織實施單位。
學校根據事業發展需要設立、變更、合並或撤銷學院。
學校可根據學科交叉集成、資源配置或體制機制改革需要成立學部。
第五十九條學院根據學校的規劃、規定或授權,享有以下職權:
(一)制定學院發展規劃、學科建設計劃、師資隊伍建設計劃、課程建設和教學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教學、科學研究、國際交流與合作、社會服務等活動和思想品德教育;
(三)設置內部機構,制定內部工作規則和辦法;
(四)負責學院教職員工的聘用、管理和考核,負責學院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五)管理使用學校核撥的辦學經費和資產;
(六)學校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條黨政聯席會是學院的決策機構,學院通過黨政聯席會討論和決定本單位的重要事項。黨政聯席會一般由院長主持。
第六十一條院長是學院的主要行政負責人,在學校領導下,全面負責學院的學科建設、教學科研、隊伍建設、行政管理、對外交流與合作等工作,每年向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第六十二條院級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按照《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的規定開展工作,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發揮保證監督作用。
第六十三條學院堅持教授治學,依法保障學術自由,成立院級學術委員會,結合實際形成系統完整的學術組織體系,就教師聘任、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教學指導、學科建設等學術事務發揮咨詢、評定、審議作用。
第六十四條依託學校建設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中心等按照各自章程或有關規定承擔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國際交流與合作、社會服務等任務。
第六十五條學校根據學科發展規劃或重大研究任務需要,可設立交叉學科研究中心或直屬科研機構,統籌組織科學研究等工作。 第六十六條學校堅持勤儉辦學,辦學經費優先用於人才培養,優先滿足教學需要。
第六十七條學校經費來源以財政撥款為主、其他多種渠道籌措辦學經費為輔,來源形式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社會捐贈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六十八條學校健全財務預算、績效管理、經濟責任、信息公開等制度,保障資金安全、高效運行。
第六十九條學校財務管理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根據各單位實際情況分別實行「一級核算、二級管理」「二級核算、二級管理」或「獨立核算」的管理體制。
第七十條學校對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產依法進行管理和使用。學校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資源使用效益。
學校附屬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營性單位,對佔有、使用的學校資產負有保值增值義務。
第七十一條學校保護並合理利用校名、校譽和校有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
第七十二條學校統籌校內外資源,完善後勤保障體系,為師生員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提供高質量的後勤服務。
第七十三條學校科學進行校園規劃和建設,合理定位校區功能,注重保護歷史風貌建築,不斷改善基礎設施條件和校園環境,為教學、科研及改革發展提供支撐。 第七十四條學校重視外部關系,廣泛開展國內外交流與合作,不斷適應、服務、引領社會發展。
第七十五條學校設立教育發展基金會,拓展經費來源,爭取校友和社會各界的捐贈與資助,助力事業發展。
學校本著節儉高效的原則使用捐贈,保證捐贈目的實現。
第七十六條學校可與政府、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行業、企業、公民個人等進行交流與合作,共同開展人才培養、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等活動;也可共同設立合作辦學機構,建立聯合研究中心、研究院、實驗室等機構。
第七十七條學校堅持信息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七十八條學校校慶日為每年公歷10月2日。
第七十九條學校校徽為圓形。校徽中間為盾形主體,主體上部為篆書「北洋」,底部為數字「1895」。盾形外側為「TIANJINUNIVERSITY(PEIYANGUNIVERSITY)」和「天津大學」均勻排列。校徽邊沿為51個齒狀修飾。
第八十條學校校色為「北洋藍」。
第八十一條學校校旗為長方形,長寬比為3∶2,「北洋藍」色。中間上為白色校徽,下為白色「天津大學」及「TianjinUniversity」字樣。
第八十二條學校沿用1935年9月23日確立的校歌,詞作者廖輔叔、曲作者蕭友梅。歌詞內容為:「花堤藹藹,北運滔滔,巍巍學府北洋高。悠長稱歷史,建設為同胞。不從紙上逞空談,要實地把中華改造。窮學理,振科工,重實驗,薄雕蟲。望前驅之英華卓犖,應後起之努力追蹤;念過去之艱難締造,願一心一德共揚校譽於無窮。」 第八十三條學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需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由學校黨委會討論審定,並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核准。
依據上位法變更而對章程進行的修改,由學校黨委常委會討論通過後生效實施。
第八十四條本章程由學校黨委負責解釋。
第八十五條本章程自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核准之日起生效實施。學校原有規章制度內容與本章程規定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准。

Ⅳ 2017年天津大學有美術系嗎

天津大學是沒有美術系的,也不存在美術學專業招生。天津大學的院系設置如下:
學院 下設系科
天津大學機械工程學院 機械工程系 力學系
能源與動力工程系
天津大學精密儀器與光電子工程學院 精密儀器工程系 光電信息工程系 光電子科學技術系 生物醫學工程與科學儀器系
天津大學電子信息工程學院 電子信息工程系 電子科學與技術系 通信工程系 電氣電子實驗教學中心
集成電路人才培養基地
天津大學電氣與自動化工程學院 電氣工程系 自動化系 現代電工電子技術中心 電氣與自動化實驗中心
電工電子實驗中心
天津大學建築工程學院
土木工程系 水利水電工程系 港口工程系 船舶工程系
海洋工程系 國際航運管理系 土木水利CAD教學中心
天津大學化工學院
化學工程與工藝 分子科學與工程 生物工程 制葯工程
應用化學
食品科學與工程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天津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高分子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金屬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無機非金屬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材料科學及加工自動化系
材料化學系
天津大學建築學院 建築系 城鄉規劃系 風景園林系 環境設計系
建築歷史與理論研究所 建築技術科學研究所
天津大學求是學部 建築工程(茅以升班) 電工電子類 化工材料類 機械工程類
天津大學管理與經濟學部 專業學位與高級管理培訓學院 工業工程系 工程管理系 物流與供應鏈管理系
信息管理系 工商管理系 會計與財務管理系 技術經濟研究所
金融系 系統工程研究所 公共管理研究所 社會保障研究所
天津大學理學院 數學系 物理系 化學系
天津大學外國語言與文學學院 中文系 英語系 語言科學研究中心
天津大學法學院 法學系
天津大學軟體學院 軟體工程系 視覺藝術系
天津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軟體與計算科學系 計算機工程系 計算機與信息技術系 計算機基礎教學中心
天津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教學科研部
天津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環境科學與生態系 環境工程系 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系
天津大學葯物科學與技術學院
葯物化學系 天然葯物學系 分子細胞葯理學系 葯物分析系
葯劑系 葯物信息與設計系
天津大學生命科學學院 微生物與免疫系 分子與結構生物學系
天津大學海洋科學與技術學院 海洋科學系 海洋技術系 海洋戰略研究所 海洋3I技術研究中心
天津大學教育學院 教育技術系 教育管理系
天津大學國際教育學院 對外漢語系

Ⅳ 天大自考本科主要有哪些專業

2017天津大學自考本科專業如下表

通過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准版予畢業,並頒發國家權教育部統一印製且加蓋自學考試委員會和天津大學印章的本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電子注冊,上網可查。http://www.chsi.com.cn/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可查!凡本科畢業生符合條件,可申請授予由主考院校頒發的學士學位(本科畢業之後能繼續參加國家研究生、公務員、司法等考試等)。

熱點內容
大學城砍人貝崗 發布:2025-05-10 03:59:06 瀏覽:660
專升本考南開大學研究生 發布:2025-05-10 03:58:22 瀏覽:756
如何申請國外大學博士 發布:2025-05-10 03:54:09 瀏覽:301
北京協和大學考研 發布:2025-05-10 03:54:01 瀏覽:650
怎麼在美國上大學 發布:2025-05-10 03:36:03 瀏覽:27
南京工業大學老師台灣 發布:2025-05-10 03:32:21 瀏覽:710
西南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院怎麼樣 發布:2025-05-10 03:25:33 瀏覽:619
大學生台灣通行證辦理 發布:2025-05-10 02:50:51 瀏覽:543
山西理工大學公示名單 發布:2025-05-10 02:37:00 瀏覽:751
燕山大學女生專業 發布:2025-05-10 02:35:38 瀏覽: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