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大學電氣復試
1. 蘭州大學調整部分專業研招復試分數線
調整後的部分學科(專業)碩士研究生復試總數分別為:信息與通信工程275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315分,電子信息295分,化學工程與技術285分,自然地理學330分,人文地理學330分,地圖學與地理信息系統310分,城市與區域規劃355分,第四紀地質學320分,法律335分,經濟學370分,公共管理360分。
知識拓展
2. 蘭州大學考研復試科目
微波技術、數學物理方法、友吵念抽象代碰頃數、泛函分析、數理方程等。根據查詢蘭州大學學校官網得知蘭州大學考研復試科目為微波技術、數學物理方法、抽象代數、泛函分析、數理方程等。蘭州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在國家高等教育格局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在國內外具有重要影響和良好聲好睏譽。
3. 2022年蘭州大學研究生復試內容
2022年蘭州大學 研究生 復試內容已經公布,以下是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
一、復試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碩士生招生實行差額復試,除上線生源不足情形外,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具體比例由招生學院根據本單位學科、專業的特點和生源狀況自定。
二、復試形式與程序
1.招生學院應提前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含復試形式、內容、時間、地點和復試成績計算規則等信息)、分專業招生計劃和復試名單。考生可登錄招生學院網站查詢,並按要求參加復試。復試名單應包括考生的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對參加專項計劃和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要予以備注說明。
2.招生學院應認真審查核實考生身份及其相關證明材料,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 書 》,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對符合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 工作 管理規定》第五十九條規定可享受相應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復試報到前3個工作日向招生學院提爛談消交相關證明材料,經學院審核後統一提交研究生院審核備案。碩士研究生招生 考試 復試費標准為50元/人次,由招生學院於復試前收取。
3.招生學院對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由招生學院妥善保存一年,確保復試全過程可追溯。
4.復試專家組秘書要在復試時按統一格式填寫《蘭州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情況記錄表》。復試記錄每飢知考生一份,由招生學院妥善保存。
5.復試應結合學科特點和培養要求,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通過筆試、現場 面試 、遠程面試等靈活多樣的方式加強對考生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結合考生提供的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採取遠程復試的,應盡可能採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應以面試為主。網路面試的面試小組組成、面試程序、面試質量等必須與現場面試保持一致。網路面試採用隨機抽題、即時問答等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基礎知識、邏輯思維能力、 語言 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新潛質、思想道德品質等綜合素養。復試時間、內容依不同專業而定,其中綜合面試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鍾。
6.考生的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由招生學院自行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7.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和會計碩士專業學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加試,方式由學院確定,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8.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在復試期間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由學院確定,試卷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考生的加試成績由招生學院在考試結束後報送研招辦。報考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的同等學力考生是否加試由招生學院自主確定。
9.如確需採取筆試的,學院須加強對筆試過程的監控,做好考生身份驗證,防止替考;組織網路遠程筆試的,須提前要求考生合理調整攝像頭角度,保證能監督到考生周邊環境,確保獨自答題,防止答題過程中出現上網查詢或向他人求助等弄虛作假行為。學院應對考生答卷上的個人信息進行密封處理,以確保閱卷客觀公正。
10.招生學院在復試期間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工作,考核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後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由招生學院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復試成績的計算
各項成績採用百分制(或換算成百分制)記分。復試成績按招生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確定的各項成績的權重換算成百分制,60分及以上為合格。
四、錄取
(一)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根據一定比例計算而成。
總成績=初試總侍攔分摺合百分製成績×X+復試成績×Y
其中,X為初試成績權重,Y為復試成績權重。X佔50%-60%,X+Y=1,X、Y權重數值按照各招生學院復試實施細則執行,同一個單位確定的權重原則上應相同。
(二)擬錄取名單確定
各招生學院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排名,由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最終研究確定擬錄取名單。
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單獨考試考生不得跨專業錄取。
對擬錄取的考生入學後3個月內,招生學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如有違紀行為,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錄取類別確定
1.擬錄取的單獨考試考生,錄取為回原工作單位的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
2.擬錄取的少數 民族 骨幹計劃和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錄取為回定向地區或工作單位的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
3.擬錄取的其他考生,根據考生的實際情況,錄取為非定向(或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或保留入學資格的碩士研究生。
4.考生報考時的報考類別原則為錄取類別,報名時須審慎確定報考類別(定向 就業 或非定向就業),學院錄取結果公示後,錄取類別不得修改。
(四)擬錄取名單的公示
各招生學院要在本單位網站公示各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的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並對擬錄取的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少數民族骨幹計劃考生、 大學生 士兵計劃考生和享受初試加分政策考生等情況予以備注說明。公示期間,擬錄取名單不得修改。擬錄取名單若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並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招生學院公示無異議後,將擬錄取名單報送研招辦。
經學校審批後,將擬錄取名單上網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考生可於復試後在招生學院網站查詢擬錄取名單,或在蘭州大學研究生招生網進行查詢。
擬錄取為定向培養的考生,在錄取前均須與學校和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協議書。
招生學院按照雙向選擇原則確定的導師信息,開學後根據有關規定報送研究生院。
(五)體檢
體檢統一在 新生 入學報到時,在我校校醫院進行。體檢不符合國家入學體檢要求的且復檢仍不合格的考生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六)對擬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招生學院可採取「函調」等方式對擬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七)錄取通知書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蘭州大學擬定於6月中上旬發送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