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學招生管理
Ⅰ 2022年中央民族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中央 民族 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中央民族大學普通本科、預科招生 工作 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央民族大學章程》和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本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中央民族大學(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民委」),是國家「 211 工程」、「 985 工程」和「 雙一流 」建設的綜合性重點大學(公辦全日制),具有普通本科(含預科)、碩士 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等培養層次。
海淀校區校址: 北京 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郵編:100081。生物科學類、環歲鉛廳境科學與工程類(含中外合作辦學)和 藝術 類專業的 新生 在海淀校區 學習 。
豐台校區校址:北京市豐台區魏各庄路27號,郵編:100074。原則上除上述專業之外的新生在豐台校區學習。
第三條 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 畢業 要求者,頒發中央民族大學本科畢業 證書 ;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畢業生 學士學位證 書 。
第四條 學 校招 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五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收各民族考生。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組織機構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本科激卜招生委員會、招生辦公室三級機構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員會是咨詢機構,負責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供決策咨詢和指導學校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執行機構。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作為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預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2.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章程;
3.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4.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6.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報考條件
第九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程序,結合各省級招辦相關政策,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數量、生源質量以及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學校學科專業整體發展規劃和人才培養改革、畢業生 就業 情況和歷年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編制情況,做好招生學科專業結構、區域結構的調整,科學、合理地制定當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並報國家民委和教育部審批。
第十條 我校招生包括本科和預科招生,涵蓋文、史、哲、經、管、法、理、工、教、藝10個學科的32個專業類。本乎隱科招生包括普通本科招生和特殊類型招生,特殊類型招生包括 強基計劃 、國家專項計劃(含南疆單列)、非 西藏 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 新疆 高中班、中外合作辦學、中國少數民族 語言 測試、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含美術教育 師范 )、港澳台僑生、台灣高中畢業生招生等;預科招生包括普通預科招生、定向武陵山片區計劃、新疆協作計劃、人口較少民族招生。具體招生政策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學校《招生簡章》。
第十一條 學校預留少量本科計劃,不超過教育部與國家民委核定當年總計劃數的1%。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省區統考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的問題。
第十二條 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三條 專業不限應試語種,但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語基礎。
第十四條 外語類、漢語國際教育等專業要求考生口齒清楚,聽辨靈敏。報考外語類專業的考生,如所在省級招生 考試 機構組織外語口試,考生須參加口試且成績合格。
第十五條 考生身體健康標准按照教育部及相關部門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的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用少數民族語文授課的考生報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專業時,要求有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的語文成績,且語文成績必須達到合格及以上水平。具體要求由有關省級招辦結合實際確定。
第十七條 少數民族預科班的招生對象為少數民族考生。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 平行志願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未按照平行 志願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120%以內。在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進入調檔線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且體檢不受限則不退檔。
第十九條 在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計劃時,徵集志願錄取。在非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計劃未完成時,錄取非第一志願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第二十條 對投檔考生按「分數優先」方式錄取,即按照投檔總分排隊,根據省級招辦排序原則,結合考生專業志願填報順序擇優錄取,不設專業級差。
同等分數條件下少數民族優先,同等分數及民族條件下,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其中:文史類專業(含文理兼招專業)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文綜; 理工 類專業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理綜。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高考 綜合改革省份考生 填報志願 須符合選考科目范圍。
第二十一條 按照 內蒙古 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關於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招生錄取規則的建議函》(內教招考普〔2022〕10號),普通類專業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
第二十二條 學校錄取專業時原則上認可省級招辦有關加/降分和優先錄取的政策。按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同一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的,只取其中最高項分值;加分、降分的最大分值不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二十三條 「 強基計劃 」錄取根據在相關省份招生計劃,結合考生填報專業志願,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的條件下,依次按校考成績、高考成績、文綜(高考改革省份不比較此項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從高到低排序。校考不合格或體質測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綜合成績折算辦法:綜合成績=校考考核成績×15%+高考成績/高考總分×100×85%,四捨五入保留二位小數。
「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不能轉專業,若階段考核需分流時可轉入相同學科普通班。
第二十四條 關於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的錄取:
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蒙古、藏、維吾爾、哈薩克、朝鮮)只招收高考加試相應民族語文或使用相應民族語文答卷的考生,同時要求有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的語文成績,且語文成績必須達到合格及以上水平。
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語言學/民族文學)在 貴州 、 雲南 、 廣西 三省(自治區)舉行民族語文測試,並投放專門計劃,根據高考分數排隊擇優錄取民族語文測試合格考生; 四川 省彝語語種錄取一類模式彝文加試考生,計劃單列。錄取到該專業方向的考生入學後不得申請轉專業。
第二十五條 法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的民族實驗班主要招收有民族語文基礎的考生。
第二十六條 環境科學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只招收報考了該專業志願的考生且入學後不得申請轉專業。該專業是經教育部批准,由中央民族大學與愛爾蘭國立科克大學合作舉辦高等教育本科生培養項目,採取「2+1+1」兩段制的培養方式,即前兩年和最後一年在中央民族 大學學習 ,第三年在愛爾蘭國立科克大學學習。
畢業時須完成中愛合作雙方共同制定的培養計劃中規定的全部學分且成績全部合格,並達到學校規定的畢業要求且符合雙方授予學位條件者,頒發中央民族大學畢業證書,授予中央民族大學理學學士學位,以及愛爾蘭國立科克大學理學學士學位。
第二十七條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招生計劃為國家指令性計劃,計劃省份的考生可自願填報。錄取時,學校只在填報了定向西藏就業專業志願,且投檔分數不低於學校當地調檔 分數線 下40分的考生中擇優錄取。被錄取到定向西藏就業專業的考生,必須在入學時與學校、西藏人社廳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對拒簽協議的已錄取學生,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錄取到定向西藏就業專業的考生,入學以後不得申請轉專業,畢業時由西藏人社廳安排就業,不能推薦或報 考研 究生。
第二十八條 內地西藏、新疆高中班等招生類型的招生、培養及就業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國家專項計劃按照《教育部學生司關於2022年繼續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3號)文件執行。
第三十條 少數民族預科生錄取時,根據考生志願並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政策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於人口較少民族考生,根據國家以及各省級招辦相關照顧政策擇優錄取。
第三十一條 凡符合報名條件、有意報考 體育 教育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合格方可填報體育教育專業。在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劃定的體育類相應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以投檔考生的高考專業課成績排序(省級招辦有單獨要求的除外),擇優錄取。
第三十二條 港澳台僑考生報考我校需參加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考試。學校根據其考試成績,實行單獨排隊、擇優錄取。
參加當年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簡稱「學測」)成績視不同專業學習要求設定不同錄取標准,學校根據其考試成績,實行單獨排隊、擇優錄取,具體專業標准要求如下:
理工類專業:數學A科目成績達到「前標級」;
經濟學類和管理學類專業:數學A科目成績達到「均標級」或數學B科目成績達到「前標級」;
人文社科類(不含經管類)專業:語文、數學A/B、英文任意一科成績達到「前標級」。
台灣地區少數民族考生和藝術類專業考生:語文、數學A/B、英文任意一科成績達到「均標級」即可申請,但藝術類考生須參加我校藝術類專業校考並取得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 按大類招生的專業,在學生入學後施行寬口徑培養模式,一年至兩年後根據學生學習志趣和學校相關規定進入不同的專業培養。
生物科學類和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入校後統一進行大類培養,根據人才培養方案和學生學習志趣選擇專業。
第五章 學費 標准
第三十四條 學校學費標准按經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審批的標准執行。
文史類各專業5000~6000元/年不等;理工類各專業5300元/年;藝術類各專業8000~10000元/年;體育教育專業5000元/年;預科班4800元/年。
環境科學專業(中外合作辦學)第一、二、四年56000元/年,第三年根據愛爾蘭國立科克大學國際學生標准繳納學費。
部分免收學費專業:美術學(美術教育師范)、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專業。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組織全面復查,不合格者區別情況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者,無論何時,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並退回生源地,情節惡劣者通報教育部及省級招辦查究,違法者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以教育部審核通過並發布於「陽光高考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的版本為准。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第三十八條 《中央民族大學2022年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章程》此前已公布。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由中央民族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中央民族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10-68932902,68933922(傳真)
本科招生網:https://zb.muc.e.cn
監察舉報電話:010—68933192
Ⅱ 中央民族大學考研
官網上有考試科目還有大綱,根據中央民大的提出要求,並沒有特別書目,而是有考試大綱,可以根據考試大綱的內容參考學習,上傳的資料裡面有考試的大綱以及他的評分要求和細則,聲明一下,本人不是中央民族大學也不是社會保障專業的,找到的資料都是官網提供,樓主也可以到官網查詢,目前只有2015年的招生簡章,2016年的要過段時間,需要樓主到中央民大研究生院官網查詢。
研招網上面有:(10052)中央民族大學/(004)管理學院/(120404)社會保障/(00)不區分研究方向專業的考試范圍。
1 (101)思想政治理論 (201)英語一 (614)政治學、管理學基礎 (815)行政管理學
2 (101)思想政治理論 (202)俄語 (614)政治學、管理學基礎 (815)行政管理學
3 (101)思想政治理論 (203)日語 (614)政治學、管理學基礎 (815)行政管理學
中央民族大學2015年官網的特別提醒:
1、考試大綱是對考試科目的考查目標、試卷結構的概要性說明。大綱中所列考查范圍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僅作為考生備考的輔助性參考之一,不是實際命題的標准,考試用試卷所要考查的知識點包括但不限於大綱中考查范圍所列的內容。
2、大綱試卷形式中的題型結構和分值分配僅供參考,考試用試卷可能會根據科目考查目標的需要進行必要的調整。
3、自命題科目初試筆試考試科目大綱由各招生院系提供,如有疑問請與相關招生院系聯系。
Ⅲ 央民族大學各研招院系聯系表
2017考研學習集中營: 389812479
央民族大學各研招院系聯系表(2016)院系所碼院系所名稱辦公區位聯系方式聯系地址、郵編、接收人000研招辦北智樓316********(含傳真)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100081 中央民族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01哲學攜衫與宗教學學院文華樓西區13層68932409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100081 中央民族大學哲學與宗教學學院研究生與科研管理辦公室002經濟學院文華樓西區12層68933674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100081 中央民族大學經濟學院研究生與科研管理辦公室003法學院北智樓6層68932661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100081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研究生與科研管理辦公室004管理學院文華樓東區12層學術型68933460
專業學位68931968
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100081 中央民族大學管理學院研究生與科研管理辦公室005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文華樓東區13層68932779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100081 中央民族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研究生與科研管理辦公室006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文華樓東區13層68933308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100081 中央民族大學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研究生與科研管理辦公室007中國民族理論與民族政策研究院北智樓5層68932650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100081 中央民族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研究生與科研管理辦公室008歷史文化學院文華樓西區13層68932813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100081 中央民族大學歷史文化學院研究生與科研管理辦公室009教育學院北智樓5層學術型68933011-802 專業學位68932216
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100081 中央民族大學教育學院研究生與科研管理辦公室010音樂學院18號樓3層68932217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100081 中央民族大學音樂學院研究生與科研管理辦公室011藏學研究院文華樓東區14層68933299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100081 中央民族大學藏學研究院研究生與科研管理辦公室012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系文華樓東區14層68932367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100081 中央民族大學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系研究生與科研管理辦公室013外國語學院文化樓東區12層68933681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100081 中央民族大學外國語學院研究生與科研管理辦公室014蒙古語言文學系文華樓西區14層68937890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100081 中央民族大學蒙古語言文學系研究生與科研管理辦公室015維吾爾語言文學系文華樓西區14層68932843/8985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100081 中央民族大學維辯罩腔吾爾語言文學系研究生與科研管理辦公室016哈薩克語言文學系文華樓西14層68932334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100081 中央民族大學哈薩克語言文學系研究生與科研管理辦公室017朝鮮語言文學系文華樓東區14層68932863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100081 中央民族大學朝鮮語言文學系教學管理辦公室018美術學院18號樓1層68932806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100081 中央民族大學美術學院研究生與科研管理辦公室019舞蹈學院18號樓2層68932435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100081 舞蹈學院研究生與科研管理辦公室020理學院理工樓10層68933910-114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100081 中央民族大學理學院研究生與科研管理辦公室021生命與環境科學學院理工樓10層6893********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100081 中央民族大學生命與環境科學學院研究生與科研管理辦公室023中國少數民族傳統醫學研究院1號辦公樓2層68939905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100081 中央民族大學中國少數民族傳統醫悶廳學研究院研究生與科研管理辦公室024國際教育學院8號留學生公寓2層68934344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100081 中央民族大學國際教育學院研究生與科研管理辦公室025信息工程學院`理工樓10層6893********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100081 中央民族大學信息工程學院研究生與科研管理辦公室026世界民族學人類學研究中心南睿樓6層(601)68932440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100081 中央民族大學世界民族學人類學研究中心研究生與科研管理辦公室027體育學院校逸夫體育館68932493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100081 中央民族大學體育學院研究生與科研管理辦公室028馬克思主義學院北智樓5層68932650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100081 中央民族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研究生與科研管理辦公室
考研有疑問、不知道如何總結考研考點內容、不清楚考研報名當地政策,點擊底部咨詢官網,免費領取復習資料:https://www.87dh.com/xl/
Ⅳ 中央民族大學旅遊管理專碩歷年復試分數線分析
中央民族大學旅遊管理專碩考研招生人數、考試科目
復試差額比例
管理學院企業管理、行政管理、會計學、教育經濟與管理、公共管理(MPA)五個專業復試差額比例為1:2,技術經濟及管理專業復試差額比例為1:1.8,旅遊管理專業復試差額比例為1:1.5,社會保障專業復試差額比例為1:1.6, 工商管理(MBA)專業復試差額比例為1:1.2,旅遊管理(MTA)和會計專碩(MPAcc)兩個專業復試差額比例為1:1.4.
註:民族骨幹計劃考生和單獨考試考生除外。
復試成績權重及使用
考生(含專項計劃考生)各復試項目的單項得分要同時滿足以下要求,否則不予錄取。
A、專業復試(面試、筆試)各項成績都不低於60分;
B、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成績每科不低於60分。
考生最終成績的計算
計算最終成績時,對一志願過線考生和其他考生使用不同的復試成績權重。
A、一志願過線考生(復試成績權重值為40%):
考生最終成績(百分制)=初試總分÷5(MBA、MPA專業除以3)×60%+復試總分(換算為百分制)×40%
B、其他考生包括調劑、破格考生(復試成績權重值100%):
考生最終成績(百分制)=復試總分(換算為百分制)
以上就是中央民族大學旅遊管理專碩歷年復試分數線分析,考研這件事,它最大的價值,除了那種實用性的階層躍遷之外,它最根本的價值就在於,它給我們提供一個契機,讓我們去改變我們人生的質地,所以既然決定要考研,那就要為之努力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