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學大招生網
❶ 上海交通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進入直播:2020年強基計劃試點招生高校直播咨詢會5月10日上午10點舉辦
為全面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要求,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旨在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主要選拔「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學生應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各省(區、市)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高考總分(不含任何加分)需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數線上一定分值: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
達到以下條件可破格入圍校考:
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獲獎名單以中國科協(http://gs.cyscc.org/)公示為准)。
破格學生的高考成績應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數線(含)以上。
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區、市)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對於江蘇省的以上兩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A、B。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我校2010年成立了「致遠學院」,同年以其為依託的上海交通大學「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被正式納入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項目。2014年開始實施致遠工科榮譽計劃,2015年開始實施致遠醫科榮譽計劃。2018年,在教育部「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實施十年總結評價中,學院代表上海交通大學獲線上線下全優評價,得到教育部與評審專家們的高度肯定。
結合文件精神,此次我校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生物醫學科學、工程力學等六個學科將以「致遠學院」為支撐開展「強基計劃」,同時度身定製極具特色的「4+5(含海外學習)」本博培養模式,為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培養拔尖創新人才。
2020年我校強基計劃招生210人,具體招生專業和科類(選考要求)見下表: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01報名時間和辦法
考生可登錄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48),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報名時間預計為5月10日至5月30日24時(以平台開放時間為准),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在本批次兼報其他高校。
02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03入圍校考辦法
在高考成績出分後,對於第一類考生,依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分省招生計劃數的4倍確定各省入圍我校考核考生名單(高考成績相同時比較數學成績)。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須達到我校對第一類考生的最低要求。
對於第二類考生,達到學校破格入圍的條件和相應高考成績要求,即可入圍。
04高校考核
校考入圍名單確定後將舉行高校考核(含綜合面試和體育測試)。具體時間安排詳見准考證。
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包含科研潛質及創新素養評估,主要考察考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表達能力和創新思維等。考生綜合素質檔案將提供給面試專家,作為面試評分的重要參考。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全程錄音錄像。
第二類考生單獨考核。
體育測試
體育測試項目包括身高體重(BMI)、肺活量、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1分鍾跳繩,體育測試成績作為綜合成績同分排序的依據,體育測試無故缺席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具體測試方案見附件。(點擊「閱讀原文」,下載簡章底部附件)
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可能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再進行通知。
05錄取辦法
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高考成績佔比為85%、高校考核成績佔比為15%。
綜合成績(滿分1000)=高考成績/高考成績滿分*850(四捨五入取2位小數)+ 高校考核成績(折算為滿分150,四捨五入取2位小數)
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依據高考成績入圍的考生,依據分省強基計劃數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強基計劃擬認定名單。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再依次以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體育測試成績排序。錄取專業採用「專業志願平行」,分數優先原則,不設級差分。對達到綜合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達到所填報專業分數要求、且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對於第二類競賽獲獎考生,綜合成績達到本省(區、市)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認定,其錄取專業參考綜合成績及競賽成績。該類考生不佔用第一類考生計劃。
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報各省級招辦審核後,方可錄取。
2020年8月5日前,我校將公布認定結果,並按要求公示。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跨越三個世紀的上海交通大學「因圖強而生、因改革而興、因人才而盛」。在悠久的辦學歷程中,學校發展始終與國家強盛、民族振興緊密相連,培養了一大批傑出人才。學校學科實力雄厚,名師雲集,繼首批入選211、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後,又入選國家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17個學科入選「雙一流」建設學科,在2017年全國一級學科評估中,學校有25個學科進入A檔,4位交大人先後獲得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海上大型絞吸疏浚裝備獲2019年度國家科技進步特等獎,人才培養質量不斷提升,為國家和社會的發展進步貢獻力量,也為高等教育的改革創新砥礪奮進。
根據此次文件精神,學校在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十年探索的基礎上,針對強基計劃對人才培養的要求,系統研究了未來能夠承擔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重任的人才成長規律,特製定「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培養方案」。(具體各專業培養方案詳見我校招生網:http://admissions.sjtu.e.cn)
學校強基計劃的培養目標為:吸收具有創新潛力和遠大志向的優秀學生,為之打造「厚植基礎+使命推動+好奇心驅動」的強基人才培養體系,培養具有家國情懷及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遠大志向,具有人文素養和科學精神,具有批判性思維能力、知識整合能力、溝通協作能力、多元文化理解能力和全球視野的創新型領袖人才,為推動我國成為世界主要高科技中心和創新高地奠定堅實的人才基礎,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
01階段性考核和分流補入辦法
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以獲批專業所在學院為主體,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特區「致遠學院」為支撐,計劃內學生應具有服務國家戰略需求、成長為未來科技與產業領袖的遠大志向,並在本科階段就展現出良好的從事科學研究和技術研發的潛質。為達成目標,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原則上僅可在本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范圍內轉相近專業,同時將按照培養方案規定實行階段性考核和分流機制。考察不合格者將退出強基計劃,轉入同專業普通班。空出的名額,可從校內相近專業補充學習成績優秀且有意願加入強基計劃培養的學生進入計劃內培養。學校將為每名「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建立成長檔案,跟蹤培養發展情況。
具體細則以校內教務管理相關規定為准。
02本博銜接培養方案
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將採取「4+5(含海外)」本博培養模式。學校將為強基計劃本科生提供輔修工科專業機會,並為高年級強基計劃本科生提供理工交叉的特色課程模塊及本科生研究計劃(PRP)等各類機會,面向高端晶元與軟體、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和國家安全等關鍵領域,以及基礎學科研究領域,設置相應的核心基礎課程和研究課程模塊供選修,邀請相關方向的高層次教授授課並指導學生科研和畢業設計,為學生畢業後直接攻讀博士打下扎實的基礎。
對於強基計劃應屆本科畢業生,經學生自願申請,學院遴選,擇優給予推薦免試直升研究生資格。推免報名需具備以下條件:
(1)有志於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或熱愛基礎科學,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學術研究興趣濃厚,具有科研創新潛質和較強的專業素質能力,希望在國家關鍵領域或基礎學科領域繼續攻讀博士學位;
(2)滿足學校免試直升研究生的基本資格條件。
推免的其他規定由相關學院制定並解釋。學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和需求提前修讀不同層次研究生課程,符合研究生培養要求的課程學分可以納入研究生成績記錄。另外,學院將推薦學生參加上海交通大學博士生致遠榮譽計劃。
博士生致遠榮譽計劃借鑒國際一流大學的創新人才培養模式,瞄準科學前沿,凝聚一支具有國際水準與業界重要影響的導師隊伍,提供國際一流的課程體系,為博士生成才之路提供堅強的保障。
03其他激勵機制
除了國家、上海市以及學校的各類獎助學金之外,各學院還將為入選強基計劃的學生提供豐富多樣的獎助學金激勵。同時鼓勵強基計劃學生積極參加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包括參加學術會議、赴海內外一流高校或研究機構參加科研實踐、合作發表論文、修讀課程、科技競賽等。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對於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將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對於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將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且家庭經濟困難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四)報名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身體條件須滿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相關專業的規定及要求。
(五)我校強基計劃各項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如遇政策調整,則按新政執行並及時公布。
(六)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成立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領導小組領導強基計劃整體培養工作,設立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工作小組負責強基計劃的組織與實施。具體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准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上海交通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咨詢方式
地址:上海市東川路800號新行政B樓333室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240
招生咨詢電話:021-34200000
傳真:021-3420725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上海交通大學招生網:http://admissions.sjtu.e.cn
上海交通大學監察處電話:021-34206217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0年5月
❷ 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怎麼報名
上海交通大學(ShanghaiJiaoTongUniversity)簡稱「上海交大」,位於上海市,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中央直管副部級建制的全國重點大學,是中國歷史最悠久、享譽海內外的高等學府之一,位列「985工程」、「211工程」、「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
為九校聯盟、中國大學校長聯誼會、Universitas21、環太平洋大學聯盟、21世紀學術聯盟、國際應用科技開發協作網、新工科教育國際聯盟重要成員,入選「珠峰計劃」、「111計劃」、「2011計劃」、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等。[1-6]
學校創建於1896年,原名南洋公學,是中國高等教育的多個源頭之一;1911年更名為南洋大學堂,1929年更名為國立交通大學,1949年更名為交通大學;1955年,遷往西安,分為交通大學上海部分和西安部分;1959年兩部分獨立建制,上海部分啟用「上海交通大學」校名;1999年,原上海農學院並入;2005年,與原上海第二醫科大學合並。
截至2018年12月,學校有6個校區,佔地面積300餘萬平方米;共有30個學院/直屬系,31個研究院,13家附屬醫院,2個附屬醫學研究所,12個直屬單位;全日制本科生16129人、研究生30217人,學位留學生2982人;專任教師3061名,其中教授982名,兩院院士45名;本科專業67個,一級學科碩士點57個,專業學位碩士點23個,一級學科博士點42個,專業學位博士點3個。
❸ 急求上海交通大學的詳細資料包括他歷年的錄取分數線(分數線最好要有陝西省的)
交大本科招生網 http://zsb.sjtu.e.cn/lnfs.htm
研究生專招生屬網 http://yzb.sjtu.e.cn/fenshuxian.ahtml
❹ 上海交通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我校全稱為上海交通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地址為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800號,郵編200240。
第三條上海交通大學本科招生採用上海交通大學(國標碼10248)和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國標碼19248)兩個招生代碼,分別編制計劃和錄取。本科學歷、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均為上海交通大學,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對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上海交通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五條上海交通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條上海交通大學招生委員會負責在學校招生計劃、招生政策和規則、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供決策咨詢與建議。
第七條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權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醫學院招生的有關事務。
第八條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區、市)招生工作組,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並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
第九條上海交通大學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與錄取
第十條上海交通大學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根據各省(區、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本校各專業的人才培養需要、考生對各專業的認可度、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確定分省計劃及各專業(專業組)的選考科目要求,報教育部備案後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上海交通大學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條上海交通大學根據各省(區、市)的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上海交通大學在內蒙古自治區按分數優先原則(分數清)進行錄取。上海交通大學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投檔錄取。
第十二條上海交通大學在提檔時原則上認可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經上海交通大學認定的各特殊類型招生資格候選人,按照公示的優惠政策進行錄取,高考改革省市考生需符合我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條上海交通大學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擇優錄取。進檔考生中,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數學、外語、語文(「綜合評價錄取」、「強基計劃」等招生類型的同分排序按照當年相應簡章規定執行)。上海交通大學在專業錄取中認可經教育部備案的各省(區、市)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且分值不超過20分。不設分數級差,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上海交通大學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藝術類專業依據相應簡章規定的錄取辦法)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2020年我校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生物醫學科學、工程力學等六個學科將開展「強基計劃」招生,為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培養拔尖創新人才。我校致遠榮譽計劃理科所屬方向(數學、物理學、化學、生命科學、計算機科學、生物醫學科學)繼續在新生中進行招生,學生錄取後學籍由原專業轉入致遠榮譽計劃相關專業,同時將在工科專業中開展工科榮譽計劃(不改變學籍)。2020年我校部分專業開展雙學士學位復合型人才培養試點,本科畢業並達到學士學位要求的,可授予雙學士學位。雙學士學位發放一本學位證書,所授兩個學位在證書中予以註明。
第十六條上海交通大學實行按平台、院(類)招生的學生入學時不分具體專業。一般在入學後,根據考生志願、高考成績及學校相關測試與規定,在所在平台、院(類)范圍內進行專業分流。
第十七條上海交通大學交大密西根學院所屬專業、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師學院所屬專業、自然保護與環境生態類、自然科學試驗班、核工程與核技術專業、臨床醫學五年制(英語班)以及醫學院列入提前批招生的各專業(護理學、醫學試驗班(卓越醫學創新班)、預防醫學、醫學技術類),僅錄取填報其專業志願的考生(國家專項、高校專項、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預科班除外)。
第十八條上海交通大學在江蘇省錄取時,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A,強基計劃、高校專項計劃(思源計劃)、高水平藝術團等特殊類型要求為A、B。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和藝術類招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上海交通大學全部專業均無男女比例要求。高考無外語語種限制,但學生入校後,除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師學院所屬專業、日語、德語、臨床醫學八年制(法語班)等專業外,全部主修英語。
第二十條上海交通大學對保送生、強基計劃、綜合評價、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藝術類、國家專項、高校專項、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少數民族預科、港澳台僑、六部委免試運動員等招生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我校制訂的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一條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在錄取中的要求詳見《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招生實施細則》。
第二十二條上海交通大學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三條上海交通大學在新生入校後,將統一進行新生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上海交通大學按照國家規定和上海市物價局核准標准確定學費和住宿費標准:
1.學費
①大部分本科專業:人民幣5000-6500元/人·年(不含②-⑦)。
②軟體工程專業人民幣400元/學分。
③視覺傳達設計、臨床醫學(法語班)專業:人民幣10,000元/人·年。
④交大密西根學院所屬專業:人民幣75,000元/人·年。
⑤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師學院所屬專業:人民幣45,000元/人·年。
⑥臨床醫學五年制(英語班):人民幣19,500元/人·年。
⑦按平台、院(類)招生的學生分流後按照分流專業標准收費。
2.住宿費:人民幣1,200元/人·年。
第二十五條上海交通大學設有各類獎助學金,並提供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渠道,切實履行「不讓一名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的庄嚴承諾。
第二十六條咨詢和聯系
我校各院系及專業詳情,可閱覽學校主頁http://www.sjtu.e.cn
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800號新行政B樓333室
郵編:200240
咨詢熱線:(021)34200000
傳真:(021)34207255
招生網:http://admissions.sjtu.e.cn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名:上交大
微信公眾號:apply_SJTU
醫學院招生辦公室地址(重慶南路校區):上海市重慶南路227號
郵編:200025
電話:(021)63846590-776118
傳真:(021)63853238
網址:http://www.shsmu.e.cn/
微信名:交醫招生
微信公眾號:apply_SHSMU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21)34206217
第二十七條上海交通大學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
❺ 上海交通大學2020年「思源計劃」招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精神,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0〕1號)要求,上海交通大學將為勤奮上進的農村學子提供享受優質高等教育的機會,承擔一流大學的社會責任,踐行「飲水思源、愛國榮校」之校訓。2020年上海交通大學繼續實施高校專項「思源計劃」,特製定本簡章。
一、選拔對象
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及縣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基本條件: 1. 符合2020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 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 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註:具體實施區域及報名資格由有關省(區、市)根據教育部相關要求確定。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我校2020年「思源計劃」安排招生計劃不低於教育部核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規模。招生計劃及專業分布以各省級招辦公布為准。
三、申請程序與選拔模式
1. 網上報名 請於2020年5月25日前登錄教育部「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進行網上注冊、報名。請按要求填寫並提交相關信息後列印申請表,將申請表按要求簽字,加蓋所在中學公章後掃描或拍照上傳。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請確保上傳的各項材料清晰可讀,上傳的申請表應為原件,申請表上的條形碼應為最終提交版本,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報材料上傳,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
2. 初審 6月20日前,對於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申請材料的考生,有關省(區、市)將對考生的高校專項計劃報考資格進行審核。
3. 復審 對經有關省(區、市)確認具有高校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的考生,我校將進行復審。考生類型應為農村應屆或農村往屆。如為城鎮應屆或城鎮往屆,須省級考試機構出具證明材料,否則不予通過。審核結果預計於2020年6月底前在報名系統內公布,並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審核結果生效。
4. 招生計劃 我校校本部及醫學院綜合考慮各省(區、市)審核通過人數、往年報考情況以及生源在校學習情況等因素編制高校專項分省計劃。
5. 錄取
請通過審核的考生參加高考,並在高考志願中高校專項計劃的相應批次一志願報考我校校本部或醫學院。我校將依據招生計劃數及高考成績對考生進行排序錄取。理科考生的高考成績需達到當地同科類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上70分(含),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高考成績需達到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上70分(含),高考總分非750分的省份按比例折算。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 參照該省(區、市)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如生源不足,本計劃不再徵求志願或降分錄取。在錄取時我校將根據各省生源情況,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註:江蘇「思源計劃」考生的兩門選測科目等級需達到1A1B。
四、學生資助體系
我校構建了「以勤工助學為主要手段,以獎助學金為激勵方式,以助學貸款為重要渠道,以學費減免和困難補助為輔助措施」的全方位幫困助學體系,切實履行了「不讓一名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的庄嚴承諾。詳細信息可見我校學生事務中心網站(http://affairs.sjtu.e.cn/)。
五、特別說明
1. 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高校專項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2. 我校「思源計劃」的專業錄取,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相關的規定及要求。
3. 未盡事宜,按照《上海交通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及《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招生實施細則》執行。
六、監督機制
本次高校專項「思源計劃」選拔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准。學校招生監察小組全程參與,在報名、審核、考核等多個環節充分引入監督監察機制,確保此項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我校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21-34206217。
七、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東川路800號新行政B樓333室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240
電話:021-34200000
傳真:021-34207255
招生網站:http://admissions.sjtu.e.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八、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