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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大學招生網站

發布時間: 2023-12-04 04:48:33

① 2022年東北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東北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凱遲悉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東北大學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管理,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東北大學本科招生 工作 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於深化 考試 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具體情況,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制定東北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東北大學,國標代碼為10145。上級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注冊地址為 遼寧 省沈陽市和平區文化路三巷11號。辦學層次為本科及以上。辦學性質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9月,進入一流大學建設高校行列。東北大學在遼寧省沈陽市設有南湖、渾南等校區,在 河北 省秦皇島市設有秦皇島分校。


第三條 東北大學本科招生採用東北大學(校本部)(10145)(以下簡稱「校本部」)和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19145)(以下簡稱「秦皇島分校」)兩個招生代碼,分別填報,分別錄取。校本部錄取的 新生 在遼寧省沈陽市就讀,南湖校區地址為沈陽市和平區文化路三巷11號,渾南校區地址為沈陽市渾南區創新路195號。秦皇島分校單獨招生,錄取的新生在河北省秦皇島市就讀,地址為河北省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泰山路143號。


第四條 本科 學習 期滿,成績合格, 畢業 時頒發東北大學本科畢業 證書 ,證 書 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達到東北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東北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東北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東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制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計劃、章程、政策、制度和程序,研究分析招生重大問題,統籌決策招生重大事項,監督招生活動,維護招生公平公正。東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各省(地區)招生組,負責該地區的招生宣傳、咨詢和生源組織工作,並協助招生辦公室開展招生錄取工作。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招生對象


第六條 東北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辦學條件和近年來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 高考 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各專業(類)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選考科目要求。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級招生辦公室統一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 東北大學將預留不超過計劃總數1%的招生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八條 東北大學本科生的招生對象為:國家統一組織考試的高考生(含 強基計劃 、綜合評價錄取、定向 就業 、 藝術 類、 體育 類、高水平運動隊、少數 民族 預科班、內地 新疆 高中班、內地 西藏 班、國家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等考生)、保送生、華僑及港澳台地區學生以及第二學士學位生等。秦皇島分校不承擔特殊類型招生任務。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 調檔比例。東北大學視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 平行志願 投檔的一般不超過105%。按照順序 志願 投檔的原則上不超過120%。平行志願投檔到校考生,在體旦茄檢合格且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均予以錄取。根據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在改革省份的調檔比例原則上為100%。


第十條 體檢要求。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藝術類招生體檢要求詳見招生簡章。


第十一條 加分政策。在提檔時原則上認可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第46、47、48條有關情形的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加分政盯乎策,但分值最高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分專業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願(不含專業服從志願)錄取,優先滿足投檔成績高的考生的專業志願,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三條 優先順序。在已調檔考生中,如投檔成績相同,則優先錄取「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如「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相同,則文科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數學的順序,理科考生按照數學、語文、外語的順序擇優錄取,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有關省市同分排序規則執行。


第十四條 專業調劑及退檔。在已調檔考生中,優先滿足有專業志願的考生。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投檔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徵集志願(二志願)。當平行志願初次投檔(或按順序志願投檔的第一志願)考生檔案不足或招生計劃尚未完成時,調取徵集志願(順序志願投檔時按志願順序依次調取非第一志願)考生檔案。對徵集志願(非第一志願)考生分專業錄取時,根據投檔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安排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經徵集志願仍未完成的計劃,學校將調整到其他的省(區、市)錄取。


第十六條 校本部 計算機 類(含軟體工程、信息安全、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原則上只招有專業志願的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時將視生源情況在部分省市徵集志願中額外徵集錄取部分考生。錄取到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材料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入校後不得申請轉專業。


第十七條 實行大類招生的專業大類,錄取時不分具體專業,入校後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專業分流。


第十八條部分專業教學時對外語語種有要求。外國 語言 文學類(含英語、日語、俄語、德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材料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建議外語語種為英語或法語的考生報考。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音樂表演、經濟管理試驗班(含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工業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經濟學)、理科試驗班(含化學、應用化學)、化學類(含化學、應用化學)、自動化類(含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電子科學與技術、工業智能)、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電子信息類(含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類(含軟體工程、信息安全、數字媒體技術)、生物工程類(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葯)、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人工智慧、智能醫學工程、機器人工程、環境工程、采礦工程(創新實驗班)、智能采礦工程專業入學後部分課程採用英文教材和英語授課,外語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請慎重報考。


第十九條 在 內蒙古 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錄取規則,即進檔後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願考生,再依次錄取其他專業志願考生。


第二十條 特殊類型招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東北大學制定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其中藝術類專業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辦法見《東北大學2022年藝術類招生簡章》。體育類專業招生時在投檔考生中按照錄取基準分從高到低錄取,錄取基準分=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加分)+專業測試成績,錄取基準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加分)高的考生,如再相同,則參照第十三條規定的優先順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定向就業生、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生等錄取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東北大學制定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其中,錄取為定向就業生的考生在入學前須與定向就業單位和學校共同簽署定向就業協議書。


第二十二條 考生可以通過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詢本人的錄取結果,也可分別登錄東北大學招生網、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招生網查詢。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 學費 、住宿費。按照屬地化原則,校本部按遼寧省發改委核定和教育廳備案的收費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等。學費實行學分制收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組成,每學年按學年制收費標准預收,實際結算時多退少補。校本部大部分專業學年學費標准為5760—6240元/年;藝術學院各專業學年學費標准為12000元/年;軟體學院各專業學年學費標准為 大一 大二 5200元/年、 大三 大四 16000元/年;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國內學年學費標准為45000元/年,第四年達到赴英國鄧迪 大學學習 要求的學生,學費標准按照英國鄧迪大學學費標准由鄧迪大學收取,同時東北大學收取學籍注冊費4500元/年;材料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國內學年學費標准為30000元/年,國外學費(含注冊費)標准4148歐元/年。住宿費標准為700—1200元/年。學分制收費具體情況參照學校文件及相關規定執行。學校實際收取學費以遼寧省教育廳備案的「學費標准」為准。


第二十四條 學校構建了以國家助學貸款和國家「三金」(國家獎學金、國家 勵志 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為主體,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綠色通道、愛心物資、社會獎(助)學金多種資助形式並存的綠色物質資助體系,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助盡助,同時注重精神引領與能力提升,打造一系列 成長 成才計劃,全面促進學生成長成才。


第二十五條 秦皇島分校在招生中的相關要求、收費標准、大類招生及專業分流等詳見《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本科招生實施辦法》。東北大學悉尼智能科技學院是東北大學與澳大利亞悉尼科技大學合作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設有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應用統計學三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由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19145)招生,原則上只招收有專業志願的考生,學生進校後應當在錄取專業完成學業。錄取時將視生源情況在部分省市徵集志願中額外徵集錄取部分考生。東北大學悉尼智能科技學院中外合作辦學各專業學費56000元/年。


第二十六條 東北大學校本部招生咨詢聯系電話為024-83687392,傳真為024-23891272,電子郵件為[email protected],東北大學招生網網址為http://zs.neu.e.cn。秦皇島分校招生咨詢聯系電話為0335-8051798,傳真為0335-8051799,秦皇島分校招生網網址為http://zs.neuq.e.cn。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校三個月內,學校將進行全面審查,凡復查不合格者,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學校有關實施細則予以處理,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國家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申訴監督電話:招生辦公室電話為024-83687392;紀委辦公室[監察室]電話為024-83687318。

② 東北大學網上確認時間

東北大學網上確認時間如下:

網上確認

進入綜合考核環節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預計12月27日左右開通)登錄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考核,逾期未確認視為放棄,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確認成功後在線列印准考證。

詳細內容:

東北大學申請考核制和碩博連讀博士研究生報名工作同步進行,包括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和網上確認三個必須環節,具體要求如下。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

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流程

考生在同報考導師確認當年招生計劃,徵得報考導師同意後,按報名時間要求登錄東北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點擊此處),依次完成系統信息注冊,網報信息填寫、上傳照片、上傳材料和報名信息提交。

考生應在網上報名前自行登錄學信網查詢本科、碩士學籍(學歷/學位)信息,查詢不到有關信息的,應及時聯系有關部門申請學歷學位認證報告,並按我校規定時間及方式提交。

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後完成提交,完成提交後除報考信息外確需更改的,可在網報結束前,聯系報考學院,申請退回處理,更正後按規定時間重新提交。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學籍學歷審查和申請材料審查。

報名期間,學校組織專人依據網上報名信息及學籍學歷材料開展學籍學歷審查;學院組織專人開展申請材料審查,導師根據考生網上報名信息及申請材料,對考生進行全面考察,填寫考核意見。

導師考核結果、申請材料審查結果、學籍學歷審查結果均通過視為資格審查通過。學院將對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進行網站公示,並確定進入綜合考核環節的人選。

(三)網上確認

進入綜合考核環節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預計12月27日左右開通)登錄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考核,逾期未確認視為放棄,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確認成功後在線列印准考證。



③ 遼寧東北大學2015年高考招生簡章

為了保證東北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管理,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學校概況

第一條 學校全稱:東北大學。學校國標代碼:10145。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注冊地址: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文化路3巷11號。辦學層次:本科及以上。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國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學校。

第二章 招生機構及職責

第二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東北大學招生委員會」和「東北大學招生工告鄭作領導小組」,領導全校招生工作;下設「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

第三條 招生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規定和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向招生委員會及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招生工作進展並執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議;

3.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並報送分讓歷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4.制定和公布本科生招生章程;

5.組織開展教育部授權學校自行組織的招生考生工作;

6.組織開展招生咨詢及宣傳工作;

7.組織實施本科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襪滑頌處理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8.配合教務處完成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

9.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招生對象

第四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本校辦學條件和近年來本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級招生辦公室統一向社會公布。

第五條 東北大學本科生的招生對象為:國家統一組織考試的高考生(含自主招生、定向就業生、國防生、藝術類考生、體育類考生、高水平運動隊考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貧困定向生、綜合評價錄取學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學生)、保送生、港澳地區和台灣省考生以及第二學士學位生。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六條 體檢要求。東北大學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衛生部有關規定,其中國防生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體格檢查標准》。藝術類等特殊類型招生的體檢要求詳見相應招生簡章。

第七條 調檔比例。學校視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一般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一般不超過120%。平行志願投檔到我校的考生,在政審體檢合格且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均予以錄取。

第八條 錄取規則。分專業錄取時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對投檔考生按專業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江蘇省進檔後考生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排序方法錄取;其他省(區、市)考生分專業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願(不含專業服從志願)錄取,優先滿足投檔成績高的考生的專業志願,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第九條 專業調劑及退檔。在已調檔考生中,我校優先滿足有專業志願的考生。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投檔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軟體工程、信息安全、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原則上只招有專業志願的考生。

第十條 徵集志願(二志願)。當平行志願初次投檔(或按順序志願投檔的第一志願)考生檔案不足或招生計劃尚未完成時,調取徵集志願(順序志願投檔時按志願順序依次調取非第一志願)考生檔案。對徵集志願(非第一志願)考生分專業錄取時,根據投檔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安排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經徵集志願仍未完成的計劃,學校將調整到其他的省(區、市)錄取。

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錄取時將視生源情況在部分省市徵集志願中額外徵集錄取部分考生。

第十一條 優先順序。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如「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相同,則文科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數學的順序,理科考生按照數學、語文、外語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加分政策。在提檔時原則上認可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加分政策,但分值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取其中幅度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第十三條 預留計劃使用。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學校將根據生源情況和預留計劃使用原則,經學校集體研究後將預留計劃50人和因生源不足而調減的招生計劃,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

第十四條 我校部分招生專業教學時對外語語種和性別有要求。采礦工程專業因專業培養要求,建議男生報考。英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日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或日語的考生;俄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或俄語的考生;德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或德語的考生。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軟體工程、信息安全、數字媒體技術、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行政管理、新聞學(網路傳媒)、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音樂表演專業入學後部分課程採用英文教材和英語授課,外語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請慎重報考。

第十五條 江蘇考生非藝術類理科專業選測科目為物理,文科專業選測科目為歷史(詳見公布的招生計劃),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要求選測為AB,必測為4C1合格。

第十六條 我校藝術類專業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錄取辦法見《東北大學2015年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體育類專業招生時在投檔考生中按照錄取基準分從高到低錄取,其中遼寧省的錄取基準分=高考文化課總分/5+專業測試成績,其它省的錄取基準分=高考文化課總分+專業測試成績。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基準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七條 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按《東北大學2015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國防生、定向就業生、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少數民族預科生和貧困定向專項計劃(國家專項)的錄取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其中,錄取為定向就業生的考生在入學前須與定向就業單位和學校共同簽署定向就業協議書;錄取為國防生的考生在入學時須與部隊駐校機構簽署協議,不簽署協議者,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自主招生、綜合評價錄取、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等其他招生類型按照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和學校相關簡章及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報考我校的考生可以通過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詢本人的錄取結果,也可登錄東北大學招生網(www.neuzs.com)查詢。

第五章 入學與畢業

第二十條 東北大學位於遼寧省沈陽市。南湖校區地址:沈陽市和平區文化路3巷11號,渾南校區地址:沈陽市東陵區(渾南新區)智慧大街500號。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校後,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對復審復查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學校大部分專業學費為2500-5200元/年,國家示範性軟體學院專業學費大一大二5200元/年,大三大四16000元/年,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學費18000元/年。住宿費標准為500-1200元/年。收費標准詳見我校在各省(區、市)公布招生計劃中的有關說明。

第二十三條 學校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設有優秀特困生獎學金,獎勵經濟困難但自立自強的優秀特困生。家庭困難的新生入學以後,可以辦理國家助學貸款,也可以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

第二十四條 本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畢業時頒發東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達到東北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東北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有關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的情況詳見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招生章程。

第二十六條 東北大學招生咨詢聯系方式為:電話:024-83687392,傳真:024-23891272,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東北大學招生網網址:http://www.neuzs.com。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④ 東北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復試名單

2023年東北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復試名單已公布,但具體名單需在校官網查詢。

東北大學坐落在東北中心城市遼寧省沈陽市,在河北省秦皇島市設有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學校佔地總面積264.6萬平方米,建築面積189萬平方米。學此州校現有教職工4512人,其中專任教師2938人。有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5人,海外院士6人。

國家級領軍人才項目森陪蔽入選者126人次,國家級青年人才項目入選者84人次,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創新群體4個。學校設有100多個研究機構,其中國家重點實驗室,前沿科學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國家級科技基地12個。設有國家級協同創新中心2個,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1個,遼寧省協同創新中心4個。

現有24個一級學科博士點,121個二級學科博士點,38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85個亂閉二級學科碩士點,5個工程博士專業學位類別和15個碩士專業學位類別;有19個博士後流動站;3個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4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共涵蓋16個二級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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