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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開大學藝術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3-12-04 10:11:19

A. 南開大學2011年藝術類招生簡章

為進一步促進我校素質教育的發展,我校將繼續通過舉辦「南開大學全國中學生藝術冬令營」活動招收藝術特長生,歡迎全國具有藝術特長的高中畢業生參加。冬令營期間,我校將組織有關專家對學生的藝術特長進行等級評定。合格者將獲得「南開大學全國中學生藝術冬令營等級證書」(依次為A級、B級、C級)。南開大學將在獲得A級證書的營員中,根據學生藝術團的需要、藝術冬令營測試成績單項排名,擇優認定部分藝術特長突出的學生,在高考錄取時給予一定的優惠條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冬令營招生政策

(一)報名條件:

1.符合國家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考條件,我校有高考招生計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具有器樂、聲樂等藝術特長的考生。

2.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有藝術特長生統一測試的,必須參加省內統一測試並獲得合格證書者方可參加我校藝術特長生冬令營(無統測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除外)。

(二)報考項目:

器樂類: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豎琴、單簧管、巴松、小號、圓號、長號、大號、西洋打擊樂、鋼琴;

聲樂男聲、女聲:美聲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

主持:女生(身高要求:162厘米-170厘米)、男生(身高要求:175厘米-185厘米)。

招生項目以本簡章為准。各項目的認定人數將視我校藝術團需要、冬令營藝術測試水平等綜合因素確定。

二、冬令營報名辦法

(一)2010年11月24日—2010年12月25日,登陸南開大學2011年藝術特長生網上報名系統(已開通,點擊進入),仔細閱讀「南開招生新聞」中「南開大學2011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通過報名系統完成報名。報到考試時不再接受現場報名。

(二)除網上報名外,考生還須提交以下材料:

1. 《報名表》:網上報名時按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系統將自動生成報名表,請按要求下載列印並粘貼照片;

2. 其他:等級證書復印件、獲獎證書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請於2010年12月28日前(以收件地郵戳為准)寄至「南開大學黨委學工部藝術教育指導中心」,所寄獲獎證書等材料復印件概不退還。

(三)網上繳費時間為2010年12月13日-2010年12月31日,請各位考生隨時查詢報名系統。報名材料寄至南開大學並審核通過之後,才能按照繳費時間進行網上繳費。報到、測試不到者,按棄權處理,一律不予退款。

三、冬令營活動須知

(一)活動時間:

1.報到時間:2011年1月14日上午8:30—10∶30;

2. 各項目考生抽簽時間:2011年1月14日上午10∶30;

3. 家長會召開時間:2011年1月14日上午10∶30,在學生活動中心音樂廳召開家長會,屆時學校相關部門將就南開大學藝術特長生招生政策作詳細說明,請家長務必參加。(因為同時進行各項目考生抽簽,建議家長參加家長會,考生自己抽簽);

4.特長測試時間:2011年1月14日12:30開始,整個測試在一天之內結束。

(二)活動地點:

1.報到:南開大學學生活動中心

2. 測試地點:另行通知

四、測試方法

(一)器樂類演奏時間為三分鍾以內,曲目自定(可節選),曲目演奏後加試試奏。

(二)聲樂類自選一首歌曲,演唱後加試視唱練耳(五線譜、簡譜自選,五線譜在2個升、降號以內)。

(三)主持類自備三分鍾以內能體現文學功底及語言表達能力的台詞,表演後現場回答評委提出的問題。

(四)考生請自帶服裝、樂器、伴奏光碟等演出應用物品,考生嚴禁穿著校服進行測試。

我校只提供鋼琴、低音提琴、豎琴、定音鼓、小軍鼓,提供的樂器僅放置在考場中供考試使用,不安排考生練習使用。考生也可自帶。

我校在聲樂考場提供鋼琴一台以供伴奏使用;聲樂考場提供音響設備,僅限於播放伴奏用的CD、VCD、DVD光碟,不能播放u盤、mp3及mp4等所攜帶的音頻文件。

五、優惠政策

(一)通過我校專業測試並和我校簽約的考生,須按照所在省級招辦規定,參加2011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並在同批次第一志願報考我校,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必須填報南開大學為平行志願的第一所學校且按照省招辦的規定做好藝術特長生批次志願的填報,錄取時,可享受不同程度的降分優惠政策,具體降分幅度以與考生簽訂的協議為准。

(二)按照教育部關於高等院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的規定,錄取時最低可降至考生所在省市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即一本線)。 (三)被我校錄取的藝術特長生,根據其高考成績和專業志願,安排在非藝術專業學習。在校期間須無條件參加學生藝術團活動,遵守學生藝術團的各項規定。

六、攜帶用品及相關證件

報到時必須帶學生證或身份證(無身份者帶戶口本復印件)。

七、錄取過程中,我校執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關於藝術特長生的錄取政策。

更多信息請見參考資料鏈接~希望我能幫上忙~

B. 2022年南開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南開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南開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依據《南開大學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一條 學校名稱:南開大學。

辦學層次及類型:國家舉辦、教育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頒發 證書 的學校名稱:南開大學。

證 書 種類:凡具有南開大學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取得規定的學分,符合 畢業 基本要求,准予畢業,並頒發南開大學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 畢業生 ,授予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條 學校地址:學校法定住所地為 天津 市南開區衛津路94號,設有八里台校區、津南校雹清差區和泰達校區。

第三條 南開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是「 雙一流 」重點建設大學。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 經教育部核准,南開大學2022年計劃招收本科生4100人,全面推行大類招生和培養。南開大學根據國家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需要、學校辦學條件,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教育公平」的原則,以往年分省招生計劃數為基礎,結合近年來各地生源數量、質量情況和畢業生 就業 等情況,編制2022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五條 招生范圍:本科生面向全國招生,所有招生源皮計劃及收費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考生可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查詢。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南開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本科招生委員會審議學 校招 生計劃和政策,對本科招生 工作 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各類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項。

第七條 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本科招生委員會、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的各項規定,在學校紀檢部門的監督下開展。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 南開大學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以所 填報志願 和文化 考試 成績為依據,公平競爭,公正錄取。

第十條 南開大學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數量和 錄取分數線 ,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在各省公布計劃數的120%,按照 平行志願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在各省公布計劃數的105%。

南開大學在確定調檔數量、錄取 分數線 及安排專業時,認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審定的全國性政策加分。所有 高考 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 強基計劃 招生,以及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 藝術 團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

第十一條 按照非平行 志願 投檔的批次,如果當地同批次控制分數線以上第一志願報考南開大學人數不滿招生計劃數時,南開大學招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不錄取沒有填報南開大學志願的考生。

第十二條 南開大學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取投正仔檔成績的整數部分,下同)和專業志願安排專業,考生的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具體操作為將錄取范圍內的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並依據考生志願和招生計劃按分數排序依次進行專業錄取。對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在投檔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安排專業時優先安排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成績高的考生;若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成績相同,優先安排單科成績高的考生。按照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依次安排專業。若仍相同,則追加計劃錄取。

第十三條 對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執行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規則,考生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公布的專業選考科目范圍要求。

第十四條 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依據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招生類型的錄取控制分數線開展對應錄取工作。

第十五條 南開大學保送生、 強基計劃 、高校專項、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港澳台招生依據教育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我校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簡章、陽光高考平台公示信息開展錄取工作。

第十六條 民族 班、內地 新疆 高中班、內地 西藏 班及國家專項的錄取參照教育部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七條 對於按照非平行志願投檔的 內蒙古 自治區的考生,採取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原則。

第十八條 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使用英語教材進行教學的相關專業志願時,要慎重考慮該專業對英語水平的特別要求。南開大學外國 語言 文學類專業要求英語語種考生。

第十九條 按照外語類保送生、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錄取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普通類專業 學習 。

第二十條 電子商務(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的學生,入學後不允許調整專業。

第二十一條 在本科普通批次,醫學院、哲學院各專業僅錄取填報其專業志願的考生。

第二十二條 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新生 報到時,南開大學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南開大學將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四條 南開大學依據有關規定設立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 學費 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措施,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錄取工作結束後,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南開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公布,考生可上網查詢。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根據國家和天津市有關文件精神,我校實施學分制收費,具體詳情請到南開大學本科招生網下載專區下載《南開大學本科生學分制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文件查看。城市管理專業第三學年可赴英國格拉斯哥大學修讀課程,境外費用學生自理,其中學費大約1萬英鎊。南開大學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不同,一般為700-1200元/年。如遇國家和天津市調整收費標准,則執行新規定。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適用於南開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公布後,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南開大學將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並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

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咨詢電話:022-60365167,022-23504845

紀檢監察舉報投訴電話:022-85358691

南開大學網址:http://www.nankai.e.cn

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zsb.nankai.e.cn

南開大學官方微信公眾號:南開大學

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官方微信公眾號:南開大學本科招生

C. 2022年南開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2022年南開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已經公布,以下是具體內容,供大家參考。


南開大學2022年「揚帆計劃」高校專項招生簡章枯正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 考試 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和相關文件具體要求,為進一步拓寬農村學生就讀重點高校升學渠道,我校專門安排一定數量的招生名額,主要選拔邊遠、貧困、 民族 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進一步提高招收農村學生比例。


一、招生對象及條件


認同南開「公能」素質教育理念的優秀農村高中 畢業生 且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符合2022年統一 高考 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高校專項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二、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數不少於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招生專業詳見報名系統。我校將根據各省(區、市)報名審核通過的人數以及生源地歷年生源在校表現情況等因素分科類確定分省計劃,分省計劃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並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


根據往年生源報名及錄取情況,為進一步匹配考生報考意願,我校今年高校專項招生省份為: 安徽 、 重巧敏慶 、 福建 、 甘肅 、 廣東 、 廣西 、 貴州 、 河北 、 河南 、 黑龍江 、 湖北 、 湖南 、 吉林 、 江蘇 、 江西 、 遼寧 、 內蒙古 、 山東 、 山西 、 陝西 、 四川 、 雲南 、 浙江 。


註:報考我校高校專項的考生身體條件須符合《普通高等學 校招 生體檢 工作 指導意見》文件要求。


三、報名方式及考核辦法


1.報名方式


考生須登錄陽光高考平台「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按要求進行網上申報(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同時在報名系統中上傳以下材料:


①高校專項報名申請表:網上報名時,按報名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系統將自動生成申請表,請按要求下載列印,列印申請表最後一欄簽名處必須由學生本人手寫簽名確認並請中學確認情況及加蓋中學公章。


②綜合素質評價表。


③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單。


④獲獎 證書 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⑤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本人頁。


⑥由戶籍所在縣高中開具的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證明。


以上申請材料中①②③④⑥均須所在中學加蓋中學公章。申請材料①②③④⑤⑥請以照片形式上傳,所有上傳材料均須清晰可讀。所有報名材料均須上傳至報名系統,我校不接受紙質報名材料。


2.考核辦法


學校將組織專家對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中的 學習 成績、在校表現、獲獎情況、社會活動、個人陳述等孝敗枝進行綜合評定,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及專業。


四、錄取辦法


1.入選資格考生 高考志願 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准。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須達到當地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確定的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上一定分值,其中山東的分值為60分,浙江為30分,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為80分;內蒙古的考生須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控制 分數線 上100分及以上;其他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須達南開大學在生源省份同科類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40分(含)之內,且高於生源地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一、 二本 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對滿足上述條件的進檔考生,我校根據生源所在地招生計劃及考生 志願 按照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公示專業擇優錄取。根據各省生源情況,錄取時學校可適當在省份間調整招生計劃。


2.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公布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不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


3.如生源不足,本計劃不進行徵集志願或降分錄取。


五、實施程序


1.2022年4月11日-4月25日進行網上報名,考生須在2022年4月25日之前將所有材料上傳至報名系統。


2.2022年4月26日-5月30日期間,南開大學將組織專家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於5月31日前公布審核結果。


六、公示


我校確認的高校專項入選考生須由學生所在中學、省級招生辦公室進行公示,我校也將通過南開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並報送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

D. 南開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要求,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中國政法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中國政法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嚴格程序、擇優錄取、接受監督」的原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中國政法大學。
第五條 招生代碼:10053。
第六條 辦學性質: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2011計劃」和「111計劃」(高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重點建設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學習形式為全日制。基準學制為四年。學生入學後,實行學分制和彈性學習年限,學生可以在三至六年內完成學業。
第九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條 辦學地點: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27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是招生工作的咨詢和監督機構,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決策機構。
第十二條 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組織招生改革前期調研;做好人才需求和培養的預測工作;根據學校發展規模,擬定招生計劃草案;開展招生宣傳活動;組織和落實新生錄取、復查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學校紀委、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學校成立由紀委書記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監察領導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本科招生辦公室根據學校發展規模、辦學條件、人才需求、學科發展等因素制定本科年度招生計劃,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報教育部批准。
第十五條 本科招生辦公室依據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和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堅持科學發展,協調發展,按照「以發展促公平」的原則,結合學校辦學條件,考慮各省報名考生人數佔全國報名考生總數的比例、生源質量和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做好招生專業結構、區域結構的調整,科學、合理地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計劃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報教育部批准。
第十六條 學校將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為105%以內,考生所報專業志願不能滿足且服從調劑時,學校將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學校對於未完成計劃的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直轄市、自治區),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線上徵集志願。如徵集志願仍不能完成計劃,則將剩餘計劃調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實行順序志願的省份(直轄市、自治區),若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線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如徵集志願仍不能完成計劃,則將剩餘計劃調整至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八條 學校所有專業均無往屆生與應屆生區分與限制。在進檔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學校按照分數優先、不設專業級差的原則,根據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的順序,綜合考慮,擇優錄取。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依次參考考生高考原始分、專業志願順序和相關科目的高考成績(上海考生按照上海市相關規定執行)。
相關科目的高考成績比較順序如下:經濟學、金融工程(成思危現代金融菁英班)和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法治信息管理方向)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英語、德語、翻譯專業依次比較外語、語文、數學;其餘專業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
根據江蘇省相關錄取辦法,學校對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最低成績要求為B+B+,對該省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及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入圍考生選測科目最低成績要求為BB。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相關錄取辦法,學校在內蒙古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浙江省和山東省考生由考生所在省招辦依據其相關規定直接投檔到專業。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和海南省考生由所在省(直轄市)省招辦依據其相關規定按專業組投檔,學校按照本章程規定的錄取原則進行專業安排。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要求。
第十九條 我校招生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校後,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復查和入學體檢,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偵查學專業在提前批錄取,學校不單獨組織或參加公安類院校的政審、體檢和面試,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錄取:(1)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徵和缺陷,身體無各種殘疾;(2)無色盲、色弱,單眼矯正視力不低於4.7;(3)兩耳聽力正常;(4)無口吃;(5)無傳染病。
第二十條 學校各招生專業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一條 除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及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外,學校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分專業錄取。對有多項加分項目的考生,只取最高分的一項計算。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二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學院的師資規模、學生規模,將法學專業的學生隨機分配至民商經濟法學院、國際法學院和刑事司法學院學習,適用同一培養方案,不分方向。法學專業學生報考研究生時,不受所在學院的限制,可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選擇不同的研究方向進一步深造。
法學(法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驗班)的學生在法學院學習,分為兩個階段貫通培養。第一階段為四年基礎學習階段,按照培養方案完成教學進度,必修課成績排名前90%且考核合格的學生,經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方可進入第二階段即兩年應用學習階段的學習,應用學習階段合格後准予畢業並授予法律碩士學位。
第二十三條 英語、翻譯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德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德語、英語的考生,其他專業外語語種不限。省級招生辦統一組織外語口試的,報考英語、德語和翻譯專業的考生應參加。
第二十四條 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南疆單列計劃、新疆協作計劃、內地西藏高中班和內地新疆高中班的錄取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及高校專項計劃等特殊類型招生,學校按照教育部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體的招生簡章。考生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的考生報名材料參考使用。
第二十五條 錄取結束後,學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cupl.e.cn/)公布錄取結果。
第六章 收費標准及其它
第二十六條 根據《北京市物價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調整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的通知》(京價(收)字[2000]第217號)的規定,我校德語、英語和翻譯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為6000元,其他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為5000元。選擇雙專業雙學位培養模式的學生,從第五學年起,學校參照基本培養成本收取學費。選擇雙學位加碩士連讀培養模式的德語、英語和翻譯專業學生從進入研究生學習階段起,學校參照當年研究生的收費政策及實際培養成本確定收費標准。法學(法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驗班)的學生在應用學習階段,學費按法律碩士研究生收費標准收取。學生在校學習期間赴國(境)外交流學習的費用視具體項目確定,由學生自行承擔。
根據《北京市物價局、關於北京市學生住宿收費標准及管理的通知(試行)》(京價(收)字[1999]第014號)和《關於2003年北京市高校校內新建學生公寓收費標準的函》(京價(收)字[2003]348號)的規定,本科住宿費為每人每學年650/750/900元。學生住宿須遵守《中國政法大學學生公寓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學校設校長獎學金、本科生學業獎學金、科研創新獎學金、競賽優勝獎學金和志願服務獎學金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
學校建立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社會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綠色通道、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多種政策在內的學生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八條 本科生可於第一學年的第二學期申請轉專業,具體條件和程序參見《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
第二十九條
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cupl.e.cn
咨詢電話:010-58909122
自動傳真:010-58909922
通訊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27號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郵編:102249)
紀委監督電話:010-58909069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公布後,如遇教育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依據相關政策適時調整相應內容,並另行公布。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 求南開大學2012年碩士招生簡章和專業目錄

招生簡章
南開大學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學校名稱: 南開大學
單位代碼: 10055
地 址: 天津市南開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 300071
聯 系 人: 研招辦

南開大學201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說明

一、目錄內所公布的招生名額為計劃數,學術型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研究生均包含推免生名額。
最終錄取數要以我校根據後期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規模進行調整後的數字為准。

二、推薦免試生是指在原學校獲推薦免試資格並且經我校面試合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接收
我校和其他重點大學取得推薦學校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按照教育部文件,工商管理碩士、
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專業碩士不允許接收推薦
免試生,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文件執行。推薦免試生均須參加網上報名並在規定時間內繳費、
照相,報考專業在報名時一經確定,後期不得更改。

三、學術型研究生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
3、高自考學生和網路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即11月14日之前,必須已經取
得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此種情況考生屬正常報考,不算同等學力。在現場照相時,即11月10
日至11月14日期間,需要查驗畢業證書原件,任何證明無效。對於12月份或轉年1月份才能取得本
科畢業證書的高自考學生,不允許報考,任何證明無效。
4、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2年9月1日,
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含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
業生)的人員要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a.獲得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通過證書或國家大學英語四
級考試達到425分以上。b.在核心期刊發表相當於報考專業本科畢業論文水平的文章。
同等學力考生不允許跨學科報考,並且復試時須加試兩門本科專業基礎課。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6、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7、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准。

四、專業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非法學]
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型研究生報考條件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
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法學]聯
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型研究生報考條件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
[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
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型研究生報考條件中第1、6、7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
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
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時間計算由取得畢業證之日到2012年9月1日)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
程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外的其它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
符合學術型研究生報考條件中的各項要求。
5、專業學位研究生不允許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計劃和強軍計劃考生報考。
6、我校各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對考生來源是否招收應屆生進行了具體規定,詳見《南開大學
2012年招生專業目錄》中的備注一欄。

五、學制:
學術型研究生:人文社會學術型研究生學制為兩年(少數專業學制為三年),理工科專業的碩
士研究生學制一般為三年。具體每個專業的學制請向各招生學院研究生辦公室詢問或參看各學院網
站。
專業學位研究生:請向各招生學院咨詢。

六、培養機制改革:我校已經實行培養機制改革,實施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體系,具體實施辦
法請以研究生院網頁公布的相關文件為准。專業學位研究生(包括推薦免試生)一律不參評學業獎
學金。

七、初試科目設置:
1、學術型研究生招生初試一般為四個單元。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
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學、歷史學、醫學三個學科門類初試為三門,具體做法如下:教育學、歷史學、醫學三個
學科門類(包括三個學科門類下自主設置的二級學科),初試科目一律為三門,即:政治理論、外
國語及專業基礎綜合,專業基礎綜合共300分,考試時間仍為三個小時。其中,除葯物化學、口腔
臨床醫學、考古學專業外,專業基礎綜合部分均為國家統一命題,我校不提供參考書目。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科初試科目為四門,即政治理論、外國語、數學一和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
綜合,其中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的考試由教育部統一命題。
農學門類初試科目為四門,即政治理論、外國語、化學(農)、農學學科基礎綜合,其中化學
(農)的考試由教育部統一命題, 農學學科基礎綜合由學校自命題。
2、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初試科目一般為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四個單
元,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管理類六個專業學位(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和審計
碩士設外語和綜合能力考試科目,滿分分別為100分,200分。其他科目在復試中進行測試。
3、外語專業的二外不參加統考,其他專業的英語、日語、俄語參加全國統考。外語語種在兩個
以上者任選一種。

八、報名方式及時間:先在網上報名,然後攜帶身份證原件、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一份A4復印
件(應屆畢業生帶學生證原件及一份A4復印件)、現役軍人(文職幹部)證件和網上報名編號在規
定時間到報考點確認,繳費、照相。例如:網上報名時報考點選擇的是南開大學,請到南開大學確
認,在哪裡確認則在哪裡考試。經過確認後,報名才生效。網上報名時間和網址以教育部最新公布
為准。

九、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旅遊管理碩士、藝術碩士以及學術型
研究生文學院藝術類的考生(詳見南開大學招生專業目錄文學院備注欄)網上報名時報名點必須選
擇南開大學,並且到南開大學繳費、照相,考試地點為南開大學。

十、資格審查: 報名時在報名點查驗畢業證或學生證原件,復試時我校將再次全面審核報考資
格,不符合報考資格將不準予復試。考生資格在錄取檢查時將重新核查,如不符合要求將取消錄取
資格。

十一、考生報名時只填學科、專業和研究方向,並按備注內容准確填寫,錄取進校後再確定指
導教師。

十二、考試時間:以教育部公布時間為准。

十三、實行差額復試,復試加試專業課的筆試(筆試科目將於3月份在網上公布)和面試以及外
語聽力、口語測試,進行綜合能力考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
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十四、以在職方式錄取的碩士研究生不提供學生宿舍,另外,以非在職方式錄取的碩士研究生,
檔案和工資關系任意一項未轉入我校者,均不提供學生宿舍。

十五、有關事宜請登陸南開大學研究生院主頁http://graate.nankai.e.cn,並隨時留意
網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說明、招生專業目錄及其參考書目均以南開大學研究生院網頁上公
布的最新版本為准。

十六、南開大學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將按照教育部要求時間公布,請考生隨時留意
網頁信息。

南開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專業
http://202.113.28.107/admissions/master.htm
請用這個鏈接查找

F. 南開大學2013年的招生簡章

《12年都還沒招生呢。哪有13年簡章啊~》不知道你要的是不是這個~
南開大學2011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文章來源: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 瀏覽次數:1655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授予的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2號)中的規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一條 學校名稱:南開大學。
辦學類型: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南開大學。
證書種類: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並發給學位證書。

第二條 學校地址:校本部 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4號;
迎水道校區 天津市南開區迎水道100號;
泰達學院 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宏達街23號。

第三條 南開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是首批列入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之一,上級主管部門為教育部。

第四條 南開大學擁有雄厚的師資力量,堅實的科研基礎以及獨特的專業優勢,具備培養學士、碩士、博士和博士後等各級各類高級人才的完整教育體系。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經教育部核准,2011年南開大學計劃招收本科生3120人。我校根據我國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需要、學校辦學條件,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適度調減在屬地安排的計劃比例,以往年分省招生計劃數為基礎,結合近年來各地生源情況和畢業生就業情況,編制2011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六條 招生范圍:本科生面向全國(含港、澳、台地區)招生,所有招生計劃及收費標准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布,考生可向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查詢。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七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主管校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南開大學招生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決議,研究制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規定,並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八條 招生委員會下設「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有:進行有關招生工作的調查研究;根據學校的發展規模,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全面系統地宣傳學校的辦學思想、辦學條件、專業設置等情況;組織新生錄取。

第九條 南開大學本科生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2號)的各項規定,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德、體考核合格的情況下,以所填報志願和文化考試成績為依據,公平競爭,公正錄取。

第十一條 錄取專業按總分優先的原則,將調檔范圍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隊,當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願錄取線時,則看是否達到了第二專業志願錄取分數線,依次類推直到錄取到最後一個專業志願。各專業志願之間沒有分數級差。

第十二條 如果當地同批次控制分數線以上第一志願報考我校人數不滿招生計劃數時,學校招收非第一志願考生,非第一志願考生的實際高考成績應不低於已投檔的第一志願考生的平均分。學校按志願順序依次調取非第一志願考生檔案,優先選擇有專業服從志願的考生。在分專業時,根據高考成績並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安排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部分徵求志願的省份,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十三條 不錄取沒有填報南開大學志願的考生。

第十四條 對於有關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規定的招生錄取加分政策,學校可參考當地政策加分提檔,但在安排專業時不考慮加分因素,只按實際高考分數安排專業。在高考總分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況下,安排專業時優先安排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五條 對江蘇考生實行先分數後等級規則排序,決定能否錄取與所錄專業。錄取專業時不考慮照顧分。選測科目和等級以招生計劃中公布的為准。

第十六條 對天津考生,在高考成績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況下,優先錄取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較佳的考生;在高考成績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況下,優先安排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較佳的考生的錄取專業。我校在高考錄取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使用採取金牌榜排序,即按獲A的多少排序,如獲A的數目相同,再看獲B的數目,以此類推。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安排專業時優先安排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七條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非通用語選拔招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美術類等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省(市、區)招辦規定及我校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和考生與學校簽訂的協議執行。

第十八條 對於參加《高校招生》雜志第九屆「創新英語作文大賽」的優勝者,第一志願填報南開大學,高考成績達到南開大學在當地投檔線,專業服從調劑,南開大學優先錄取。

第十九條 在公布專業計劃時,公布使用英語教材進行教學的專業。提醒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相關專業志願時,要慎重考慮該專業對英語水平的特別要求。

第二十條 依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的規定對考生進行體檢。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情況予以不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設立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措施,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三條 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錄取工作結束後,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南開大學本科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考生可上網查詢。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南開大學招生委員會於2011年4月10日審查通過,適用於南開大學2011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南開大學招生委員會委託「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
南開大學本科生招生咨詢電話:022—23504845
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zsb.nankai.e.cn
南開大學網址:http://www.nankai.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G. 藝術考級好消息!高校藝術特長生須備考級證書!

一年一度的藝術考級不僅是對學生和老師學習教學的成果檢驗,更是一個自我展示的平台,是孩子每一步成長的印記!

現在國家和各重點大學為豐富提高學校學生整體素質,越來越重視孩子藝術素質的培養, 擁有高級別考級證書的孩子會在以後沖刺的起跑線上佔領有力地勢!

一:復旦大學201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招生項目及要求簡要如下:

符合國家規定條件,參加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並在我校計劃招收的項目中具有突出藝術特長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均可報考。每人限報一個專項,對於所報專項,報名條件如下,擇優入圍:

若為考級項目(聲樂、舞蹈、民樂、弦樂、管樂),所報專項須具有相應藝術特長項目最高等級證書,表演級或演奏級優先;若非考級項目(話劇表演),所報專項須在高中階段具備至少兩年的舞台表演經驗。

二:中國政法大學201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招生項目及要求簡要如下:

中國政法大學藝術特長生招生計劃不超過20人,簽約人數不超過40人。報名考生須已經參加國家級等級測試機構統一水平測試並已獲得業余考級最高級證書(舞蹈除外),報名時未參加測試或已參加測試但尚未取得證書的恕不接受報名。

舞蹈類考生要求獲得中國舞蹈家協會10級、北京舞蹈學院中國舞考級普及型教材10級、北京舞蹈學院民族民間舞9級、中國歌劇舞劇院少兒舞蹈考級10級(包含青年考級)及以上等級,男生身高4325px以上,女生身高4075px以上。

國家級等級測試機構為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北京舞蹈學院、中國音樂家協會、中國民族管弦樂學會、中國舞蹈家協會及中國歌劇舞劇院。

三:北京交通大學201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具體招收類別為管樂類、弦樂類、民樂類、聲樂類、舞蹈類、戲劇類等。

報名條件及要求:

器樂類: 考生必須接受過系統的專業訓練,具備一定的視奏能力,能獨奏一定難度的作品(八級及以上)。

聲樂類: 接受過系統的聲樂訓練,能熟練視唱五線譜或簡譜,具備個人獨唱能力。

舞蹈類: 接受過系統的舞蹈訓練,具備個人獨舞能力。

報名材料: 需提供與特長項目一致的業余考級證書復印件

舞蹈類: 招收民族民間舞、芭蕾舞、古典舞、現代舞(不包括體育舞蹈、街舞)考生。中學階段具備三年以上參加舞蹈團的經歷。

四:北京師范大學201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北京師范大學全國招收藝術特長生25人。

聲樂類:具有獨唱能力,識五線譜,中學期間具有合唱團經歷且參加過大型演出或參加比賽並獲獎。

舞蹈類:具有良好的舞蹈基本功,具備獨舞能力,中學期間參加過大型演出或參加比賽並獲獎。

器樂類:管樂、民樂取得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家協會、中國民族管弦樂學會等機構頒發的該專業業余水平最高等級證書,中學期間具備連續兩年及以上樂團經歷且參加過大型演出或參加比賽並獲獎。

五:北京科技大學201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聲樂類: 具有獨唱能力,識五線譜,參加過大型演出;

舞蹈類: 具有獨舞能力,有較好的藝術表現力;

器樂類: 管樂、民樂、弦樂取得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家協會、中國民族管弦樂協會等機構頒發的該專業業余水平最高等級證書或具有相當水平,要求參加樂團排練演出2年以上。

六:北京郵電大學201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器樂類考生要求取得業餘九級以上等級證書或有參加藝術團經歷(需要相關證明材料);舞蹈類、聲樂類考生要求具有獨舞、獨唱能力,有參加藝術團經歷(需要相關證明材料)。舞蹈類女生身高不低於1.60米,男生身高不低於1.70米。

七: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6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2017年暫時未找到,但可以參見2016年招生簡章,2016年招生計劃20人左右。

器樂類: 具有較高的演奏水平,中學階段具備三年以上樂團演奏經歷。

舞蹈類 :協調性好,學習能力強,受過五年以上系統的舞蹈訓練,有扎實的舞蹈基本功功底,具備良好的藝術表現力和即興創作能力;中學階段具備三年以上參加舞蹈團的經歷,或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優異成績。

戲曲類-京劇: 要求接受過五年以上的曲藝專業訓練,舞台表演經驗豐富,有扎實基本功。

報考條件: 有國家統一水平測試的項目,一般應達到業余考級的最高級;沒有國家統一水平測試的項目,應當有參加省市級比賽或表演的經歷。

八:南開大學201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招收具有器樂、聲樂藝術特長生。

報名條件: 各類社會考級等級證書復印件、獲獎證書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九:哈爾濱工業大學201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招生專業有: 大提琴、低音提琴、小號、長號、圓號等。

報名條件: 須獲得所報項目藝術考級最高等級證書或具有相當水平,具有一定的音樂理論知識,具備獨奏能力。

十:上海財經大學201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招收專業:

具有樂器特長,獲得社會業余考級最高級;

具有聲樂特長(美聲特長),獲得美聲唱法成人考級五級(中級)及以上或隨團參加國家級比賽獲省級比賽二等獎、地市級比賽一等獎及以上。

下面給大家科普一下什麼是藝術特長生?千萬別分不清楚哦~

2016年教育部頒發相關通知,全國53所高校率先響應藝術特長生加分政策,也就是說不管我們是否想從事藝術行業,或者只是作為興趣還好,這門藝術將成為你進入頂尖學府的橋梁,那麼什麼樣的人符合藝術特長生的標准呢?



藝術特長生

新定義



按照教育部說法,普通高校為活躍校園文化生活,推進學校素質教育,經批准後每年可以錄取一些成績達到一定要求,又有藝術專長的考生。藝術特長生,就是那些有著某種藝術特長,但是報考普通專業的學生。例如,一個學古箏的人,報考了音樂類專業,這個是藝考生;而一個學古箏的孩子,報考了計算機專業,那他就是藝術特長生。



特長生加分政策

具體內容



按照新通知,53所高校的藝術特長生仍然可以招生,但「藝術特長生」的叫法不再,變成了53所高校的高水平藝術團招收特長生。

一是招生人數控制在本校總招生數的1%以內(學校本科招8000人,特長生就80人以內)。

二是合格的藝術特長生人數不得超過招生人數的2倍(特長生招80人,合格人數在160人以內。



藝術特長生

享受政策



一般藝術特長生可以在一本線上、學校投檔線下20分進行錄取,打比方,某大學一本投檔線是620分,省招辦劃定的一本線是590分,那麼藝術特長生最少要考到600分就可以錄取。

特別優秀的學生,可以放寬到一本線,也就是說590也可以被這個大學錄取。

只要有藝術特長就可以去報名,某些省沒有組織統一考試,考生都是直接到有招生的學校去報名和考試。

藝術生同時拿到藝術特長生資格,報藝術專業將不予加分,相當於普通藝考生。但如果某一批次報了這個學校的普通類專業,可以加分。



藝術特長生加分高校

目前推出



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中醫葯大學、中國地質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上海財經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華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河海大學、南京農業大學、中國葯科大學、浙江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中農業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重慶大學、四川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長安大學

從最初的只做興趣愛好的培養到高考加分橋梁、加分政策的出台,讓還在矛盾是否讓孩子繼續學舞的家長多了一份堅持,未來也給學生多了一份選擇。

H. 2023年南開大學藝術類錄取規則


2023年南開大學 藝術 類錄取規則已經公布,以下是相關內容,來源於招生簡章,供大家參考:


錄取原則


(一)在各省級招生 考試 機構投放的考生電子檔案范圍內,對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二)考生 高考 文化課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美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 分數線 且不低於所在省份(自治區、直轄市)同科類普通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對於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為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


(三)考生須坦轎參加所在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美術類專業統一測試,要求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且不低於省統考總分的70%(四捨五入取整)。讓槐肆


(四)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美術類專業考試(省統考)成績均達到我校要求的考生,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綜合成績=考生專業成績(按滿分750分折算)×40%+高考文化課成績(按滿分750分折算)×60%。


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優先錄取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高者,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均相同者,依次優先錄取語文、數學明桐、外語成績高者。


(五)對於有統一投檔規則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認可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投檔規則,我校在投檔考生范圍內按照我校綜合成績規則錄取。


(六)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 校招 生體檢 工作 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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