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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大學國防生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3-12-07 07:21:10

⑴ 山東大學招生簡章,招生專業(2019年)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製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 山東大學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 山東大學 威海校區位於山東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號。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211工程”、“985工程”學校。

第三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 山東大學 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山東大學 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山東大學 組建招生委員會,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副校長、紀委書記任副組長,本科生院、紀檢監察辦公室、本科招生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任組員。

第六條 山東大學 本科招生辦公室、 山東大學 威海校區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2.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地區、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章程;

3.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4.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6.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七條 山東大學 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並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八條 山東大學 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部統一領導,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 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開展本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九條 山東大學 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著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我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和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准。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十條 錄取原則

1. 投檔時,對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我校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目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2. 山東大學 按照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的分數級差為:第1-2專業志願級差為2分,第2-3、3-4專業志願級差為1分,其他專業志願級差為0分。 山東大學 威海校區專業分配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3.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2A;對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其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報考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和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計劃的考生,其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2B。在安排專業時,學校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辦法,即按照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分數相同時,按選測科目等級高低排序,相關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相關科目理工類為物理,文史類為歷史。同等條件下,考生必測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的錄取規則,我校在該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

4. 在等效分(投檔分減去專業級差後的分數)相同的情況下,依次優先錄取實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者、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文綜、數學、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理綜、語文、外語錄取。

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實考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6.經教育部批准, 山東大學 威海校區與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皇家墨爾本理工大學、西澳大學合作舉辦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金融學專業,該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在一本線上招生。威海校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旅遊管理專業,學習期間部分課程將採用英語授課,外語統考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謹慎填報該專業志願。

7.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我校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護理學專業不招收無該專業志願的男生,國防生按國防生招生簡章要求執行)。

8.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藝術類招生、體育類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訂細化的相關招生辦法。

9. 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補充規定及我本校制訂的體檢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山東省物價局核定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三條 山東大學 本科招生在線:http://www.bkzs.s.e.cn,咨詢電話:0531-88364787,傳真:0531-88564787。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531-88364345。 山東大學 威海校區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bkzsw.wh.s.e.cn,咨詢電話:0631-5688282、5688902。

第十三條 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四條 本章程由 山東大學 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

⑵ 今年國防生的分數線及要求

分數線上哪知道,要求,在招生簡章上有以下是我校的招生簡章

為加快高素質新型軍事人才的培養步伐, 國家建立了依託普通高等教育培養軍隊幹部制度。從2000年開始,濟南軍區依託山東大學從在校生中選拔國防生,並從全國普通高中畢業生中招收國防生。根據教育部、總政治部關於印發《2012年招收國防生計劃》通知精神,今年濟南軍區繼續依託山東大學招收130名國防生。
一、招收對象
參加全國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填報山東大學國防生志願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招收條件
1.考生須參加全國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高考成績達到招生省份本科一批分數線。
2. 符合《關於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2001] 政聯字第2號),志願從事國防事業,畢業後服從組織分配。
3. 品德優良,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
4. 年齡在二十周歲以下(截止2012年8月31日)。
5. 身體健康,符合四總部頒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准》。
三、招生計劃(見附件)
四、報考程序
1. 政審、面試、體檢。報考國防生的考生應參加政審、面試和體檢。國防生政審和體檢工作由省軍區負責,納入軍隊院校招生組織和管理系統;政審合格者,取得面試資格。國防生的面試、體檢,與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同步進行,由省軍區組織,總政治部指定的軍隊院校及選培辦派人實施。政審、面試、體檢均合格者,取得國防生錄取資格。
2. 錄取 。錄取國防生從取得錄取資格的考生中,按文化統考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地區(市)以上的三好學生、學生幹部、黨員和特長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符合國家保送生條件且志願從事國防事業的考生,按照國家招收保送生的辦法,政審和體檢合格,可免試保送為國防生。考生的錄取與軍隊院校相同在提前批次進行。
3. 簽訂協議。考生被錄取為國防生後,高校、選培辦、學生本人三方須簽訂《國防獎學金協議書》。
4. 復審、復查。國防生新生入校後,必須接受復審、復查。復審、復查合格者,確認國防生資格。不合格者,若其高考成績達到山東大學普通本科生在生源省份錄取分數線,可進行專業調整; 若達不到錄取分數線者,則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不參加復審、復查或復審、復查合格無故不簽訂協議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五、國防生權利義務
1、確認國防生資格後,每年享受國防獎學金10000 元,同時,國防生仍可享受高校其它非義務性獎學金。
2、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發給訓練服裝,接受軍政訓練,達到軍政訓練標准。
3、國防生在校期間,經軍區幹部部同意後,可以報考指定軍事院校相關專業的研究生。錄取軍隊院校研究生的,不參加畢業分配,直接攻讀碩士研究生,畢業後由所在院校分配。
4、國防生畢業考核合格後即辦理入伍手續,面向全軍部隊分配,在首次授銜、定職定級、住房公積金發放等,與同期軍隊院校畢業學員同等待遇,授予中尉軍銜,任命為副連職或專業技術十三級軍官。
5、國防生應履行《國防生協議書》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熱愛祖國,熱愛軍隊,志願獻身國防事業,不參加除中國共產黨以外的民主黨派和宗教組織;在學制時間內完成教學大綱規定的全部課程;不得轉學和留學;國防生違約,將予以退學

⑶ 怎樣參加大學校內的國防生選拔、應該報那樣的志願才能參加

2007年04月09日 18:32 今晨6點 膠東在線消息 山東大學作為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其在省內招生計劃如何?按照什麼原則錄取?記者就此采訪了山東大學招生辦公室副主任朱德建。
在省內擬招3186人
調檔數不超過計劃的110%
山大省內招生計劃一直是考生比較關注的問題,對此, 朱德建告訴記者,山東大學2007年普通本科招生總計劃為10350人,其中總校為7000人,威海分校為3350人。高職(專科)招生為300人,其中總校為200人,威海分校為100人。
「今年,總校除招收保送生、部分外語專業提前招生錄取、自主選拔錄取、藝術特長生外,在山東省擬招收普通本科生3186人,高職(專科)200人。」朱德建說,山東大學招生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在高考成績達到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該校在山東省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110%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普通高考統一錄取時,在第一學校志願報考該校的考生滿額情況下,按公布的招生計劃,首先錄取第一學校志願的考生;在第一學校志願不滿的條件下,不拒絕非第一志願考生。
另外, 山東大學實行按大類招生。普通 高考錄取時,以學校第一志願投檔的考生,專業(類)分配按照「分數級差原則」進行,第 1-2專業(類)志願的分數級差為3分,其它專業(類)志願的分數級差為1分;非學校第一志願投檔的考生,專業(類)分配在缺額專業(類)計劃中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考生成績達不到該校最低錄取分數線時,給予退檔。
針對退檔原因,朱德建強調,當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類)調劑,學校根據考生的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類),直至錄滿。對於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類)志願且不服從專業(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不要盲目追求熱門專業
剛達重點線報考需慎重
錄取分數線應該是考生最為關心的問題,朱德建對比2006年山大錄取分數線進行了詳細分析。「我校去年在山東的招生錄取應該是較高的一年,文科最低分為600分,理科最低分為625分,分別高出重點線32、42分。從往年 錄取情況看,我校的錄取線一般都高出重點線一定分數,剛剛達到山東重點分數線的考生報考山東大學的希望不大。」 朱德建說,今年,山大單列部分招生計劃,擇優招收部分省份第二志願報考該校的優秀考生。
朱德建特意提醒考生在填報志願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充分了解學科、專業(類)設置的基本情況,選擇有利於發揮個人特長、興趣與愛好的專業(類)報考,不要盲目追求熱門專業(類);要准確了解專業招生計劃及專業(類)的有關要求;參考前幾年各專業(類)的錄取分數線,慎重選擇。
優秀生可重選專業
貧困生上學有保障
「今年,經濟學類、法學類、電子信息科學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生物科學類、電氣信息類、臨床醫學、工商管理類等專業為我校的熱門專業。」朱德建向記者透露,新生入學第一學年末,除部分特殊招生類別的考生外,允許學習成績在本年級(或本專業)排名前10%的學生免試申請在一定范圍內調整專業(類)。
同時,學校每年還選擇部分教學基礎好、社會需求量大的專業,通過公平競爭的方式重選專業,兩項措施的實施可為學生提供專業再選擇的機會。
對於部分生活困難的學生,山大也採取了一定措施給予幫助。據朱德建介紹,為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山大除設置獎學金外,還採取國家助學貸款、設立綠色通道、發放臨時困難補助、減免學雜費、發放伙食補貼、校內設立勤工助學崗等措施,資助生活困難學生完成學業。社會各界也設有資助項目。
國防生年齡有限制
自主選拔錄取和藝術特長生仍需高考
對於國防生招生計劃,朱德建表示,2007年,山東大學國防生招生計劃為120人,招生范圍為山東、河南、江蘇、安徽、湖北、遼寧6個省份。招生對象為年齡在20周歲以下的應屆男生。報考國防生必須參加省軍區組織的政審、體檢,合格者方可報考,並按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安排在提前批錄取。國防生報到簽訂協議後,在校期間每年享受國防獎學金,畢業後辦理入伍手續成為現役軍官。
而對於自主選拔錄取、藝術特長生、部分外語專業提前單獨招生的考生,朱德建提醒,獲得自主選拔錄取、藝術特長生A、B等級資格的考生須參加高考,第一學校志願報考山大的考生,山大將按規定政策錄取。部分獲得外語專業提前單獨招生錄取資格的考生於高考前辦理錄取手續,不再參加高考。 (記者 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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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2019年山東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 #考研# 導語】山東大學(ShandongUniversity),簡稱山大(SDU),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中央直管副部級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入選「2011計劃」、「珠峰計劃」、「111計劃」,是一所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

為深入貫徹習*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積極服務國家發展需求,助推學校「雙一流」建設,根據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製定本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旦臘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類別

(一)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准,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三、招生專業

(一)考生可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或「山東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看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二)招生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第三位為「5」的專業為專業學位專業(領域),第五位為「Z」的專業為我校自主設置的二級學科專業,第五位為「J」的專業為交叉學科專業。

(三)招生專業目錄研究方向中註明「非全日制」的,為非全日制招生專業或方向,註明「全日制」或未註明的均為全日制招生專業或方向。

四、招生計劃

(一)我校2019年預計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5000人、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1600人,其中推薦免試研究生的接收比例約占學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人數的40%,最終招生人數以國家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文件為准租兄,擬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數以最後推免生系統確認的錄取人數為准。

(二)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招生人數為一志願招考計劃人數(不含推免生人數),一志願最終錄取人數將根據國家下達給我校的招生計劃、推免生接收情況及各專業報考情況作適當調整。

(三)我校各招生單位均預留部分招生計劃用於接收優秀二志願調劑考生,二志願招生計劃約600人。

五、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模型滑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近三年內須在正式出版的學術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發表1篇學術論文,並被CSSCI或SCI、EI收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報考人員須為符合國家規定的臨床醫師資格證報考條件並同時符合山東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報考條件的本科畢業生,報考專業應與本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已經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

5.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以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四)我校部分專業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或跨學科考生報考,或對考生報考有其他特殊要求,具體報考要求見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五)凡按規定可接受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推免生招錄辦法見我校當年發布的推免生招生簡章。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六、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報考我校單獨考試、強軍計劃的考生,報考點須選擇山東大學,並根據我校安排進行現場確認和參加考試,選擇其它報考點無效。其他考生須根據網報公告要求選擇相應報考點,並根據報考點安排進行現場確認和參加考試。

4.考生要准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5.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復試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7.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我校,應當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當事先與相關單位聯系。

8.考生應當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考生應當按要求准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

1.選擇山東大學報考點的考生(不含推免生)須在2018年11月5日-8日到我校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選擇其他報考點的考生須按所選擇報考點的規定和安排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

3.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七、初試

(一)考生應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列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列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憑*列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方式均為筆試,考試科目和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詳見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三)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

(四)我校將於2019年2月15日左右公布考生初試成績。

八、復試

(一)我校將於2019年3月5日左右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達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資格參加復試。

(二)我校將於2019年3月15日左右進行復試。具體時間和安排以我校發布的復試通知為准。不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三)復試前,我校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四)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中的「備注」欄。報考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五)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單位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六)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七)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項加分。

(八)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進行體檢,體檢由我校校醫院組織進行,體檢標准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九、調劑

(一)我校將在復試前發布調劑通知,就調劑相關事項進行詳細說明。具體調劑要求以我校發布的調劑通知為准。

(二)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申請往其他高校調劑,無需到我校辦理任何手續。

十、錄取

(一)學校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擬錄取時將本人人事檔案、工資關系等轉入我校,應屆畢業生可在畢業後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人事檔案、工資關系等不能按規定時間轉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以及不能簽訂定向就業合同的定向就業考生不予錄取。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學校統一將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報教育部進行錄取檢查。錄取檢查合格後,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和招生單位同意後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五)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十一、學制與學費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2年或3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習年限適當延長。

所有碩士研究生均須交納學費。

具體學制和學費標准,將另行公布。

十二、培養所在校區

山東大學(威海)錄取的研究生主要在山東大學威海校區進行培養。

法學院部分研究生、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部分研究生以及當代社會主義研究基地、文化遺產研究院、生命科學學院、微生物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國家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環境研究院、激光與紅外系統集成技術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海洋研究院、前沿交叉科學青島研究院、國際創新轉化學院等招生單位錄取的研究生主要在山東大學青島校區進行培養。

濟寧醫學院錄取的研究生主要在濟寧醫學院進行培養。

其他招生單位錄取的研究生主要在濟南各校區培養。

由於學院搬遷、培養實習等原因,具體培養地點和招生單位所在校區可能會發生變化,具體培養地點以招生單位的安排為准。

十三、獎(助)學金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我校錄取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請下列獎學金、助學金或通過其他途徑獲得資助:

(一)碩士生助學金。碩士生助學金用於資助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研究生(檔案轉入山東大學且無工資收入),每生每年8000元。

(二)碩士生學業獎學金。根據研究生學業成績、科研成果、社會服務等因素進行評定,用於獎勵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碩士生學業獎學金由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制定評審細則,平均每生每年約3000元。

(三)碩士生國家獎學金。根據國家財政部、教育部下達獎勵名額,學校擇優評定,每生每年2萬元。

(四)研究生「三助一輔」(助教、助研、助管和學生輔導員助理崗位)津貼。

(五)優秀生源獎勵基金。對符合我校相關規定的推薦免試研究生全部給予獎勵,獎勵金額24000元。

(六)單項獎學金。我校設有10餘種單項獎學金,獎學金每年評選一次,用以獎勵學習成績優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獎勵金額10000元/生。

(七)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我校錄取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獎勵資助資金。

十四、違規處理

(一)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相關單位應當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並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招生單位、招生考試機構、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其招生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並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十五、其他

(一)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強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招生計劃的報名、錄取辦法按國家的相關文件執行。

(二)單獨考試、強軍計劃考生的考試科目,思想政治理論、英語、數學均是我校自命題,其他科目與碩士生招生專業目錄中的考試科目相同。

(三)招錄港澳台地區考生研究生招生簡章將根據國家規定另行發布。

(四)學校原則上不安排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住宿。對確有住宿需求的,學校將根據宿舍空餘情況和學生申請情況進行適當安排,但不保證申請者都能安排,不保證住宿地點與所在學院在同一校區。

(五)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嚴禁學校內部任何部門和人員(包括在校生)舉辦或參與舉辦考試招生輔導活動。

(六)我校各自命題科目考試范圍以我校發布的考試大綱為准。考試大綱和近三年研究生考試試題可登錄山東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

(七)山東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是我校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門的官方網站,我校各招生單位均在其單位網站上開辟了招生專欄。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網站以獲取與我校招生相關的最新信息。

(八)本簡章未盡事宜均以國家相關文件為准。

⑸ 2022年山東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 山東 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山東大學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 工作 要求,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山東大學,簡稱山大。英文名稱為Shandong University,簡稱SDU。學校法定住所為山東省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學校在青島市、威海市設立校區,山東大學青島校區位於山東省青島市即墨濱海路72號,山東大學威海校區位於山東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號。


第三條 學校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國家「 雙一流 」建設高校。


第四條 山東大學秉承「為天下儲人才,為國家圖富強」的辦學宗旨和「學無止境,氣有浩然」的校訓,始終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致力於培養最優秀的本科生和最具創造力的 研究生 ,加快基礎學科拔尖人才和國家敗肢急需高層次人才的培養,形成了具有山大特色的多層次、立體化的高端人才培養體系。


第五條 學校本部和碼畢青島校區本科招生院校代碼為「10422」,青島校區招生學院包括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法學院、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計算機 科學與技術學院、生命科學學院、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網路空間安全學院。威海校區本科招生院校代碼為「19422」。考生 填報志願 時分別填報察模世,分別錄取。


第六條 所有 畢業生 統一頒發山東大學本科 畢業 證書 ,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學士學位證 書 。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山東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並監督學校各種類型招生工作,在制定學 校招 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領導作用。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遵守並落實招生委員會的各項政策及規定,並於每年招生工作結束後向招生委員會匯報招生工作。


第八條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山東大學威海校區本科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主要職責為:


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並報送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制定學校招生章程;組織開展招生宣傳,提供咨詢服務;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協調處理錄取工作相關問題;組織錄取 新生 的復查工作;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等。


第九條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並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十條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部統一領導,按照「招生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組織下由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實施。


第十一條 山東大學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著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結合我校辦學目標及辦學條件、畢業生 就業 情況和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准。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十二條 錄取原則


1.投檔時,對於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 高考 加分項目,山東大學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目中的最高一項,且不超過20分;該加分在投檔、分專業時均適用。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2.山東大學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確定調檔比例。


按照 平行志願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對於體檢合格、專業服從調劑的考生進檔後不退檔,未完成的計劃將徵集 志願 。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依據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錄取,錄滿為止,因專業志願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體檢不合格或未達到錄取線等情況的考生將作退檔處理。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將按照考生投檔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


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可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3.山東大學按照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專業分配時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各專業志願之間無級差。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相應省份同分比較規則執行;對沒有明確同分比較規則的省份,依次優先錄取高考實考分高者、高考語文加數學成績高者、高考語文成績高者、高考外語成績高者,來源計劃錄滿為止。


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無差別;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4.山東大學在 內蒙古 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具體規則按照內蒙古教育招生 考試 中心相關規定執行。


山東大學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的錄取工作按照有關省市文件執行。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我校招生專業(類)相應規定。在按照院校專業組投檔的批次,根據考生志願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在同一院校專業組中安排專業。


5.保送生、 強基計劃 、綜合評價招生、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 藝術 類、 體育 類、高水平運動隊、港澳台僑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我校招生簡章要求進行錄取。


6.山東大學護理學專業只招收有該專業志願的考生,入校後不得轉入其他專業 學習 。


7. 強基計劃 、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運動隊、非 西藏 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等類型錄取的考生,入校後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外語類保送生不得轉入非外語類專業學習;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不得轉入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習。


8.山東大學威海校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際政治專業,學習期間部分課程將採用英語授課,建議外語統考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謹慎填報該專業志願。


9.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依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學分制實施實際情況,學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實行按學分計收 學費 。學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構成,專業注冊學費根據省物價部門規定的年收費標准確定,學分學費按實際修讀學分計收,學分學費標准為每學分100元。


根據專業培養方案,我校各本科專業學費一般約為5000-7800元/年;藝術類專業學費約為9000元/年;軟體學院、微電子學院為國家示範性學院,根據相關政策,學費約為12000元/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內期間學費約為35000-45000元/年。


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不同,一般為800-1200元/年。


收費標准如有變化,學校將依據國家和山東省最新政策執行。


為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我校建立新生入學「綠色通道」,並設有各類獎助學金,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五條 山東大學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山東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山東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


咨詢和聯系方式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www.bkzs.s.e.cn


咨詢(監督)電話:0531-59626977


傳真:0531-88564787


紀檢監察舉報電話:0531-88364422(受理違規違紀問題舉報)


山東大學威海校區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s://bkzsw.wh.s.e.cn


咨詢(監督)電話:0631-5688282


傳真:0631-5688282


校區紀檢監察舉報電話:0631-5688364(受理違規違紀問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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