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西師范大學山西招生計劃
1. 2016山西高考 理科562分 超一本線43分 能報什麼學校
山西一本大學排名2016
山西省共有7所一本大學參與了2016山西一本大學排名及分數線,其中排名第一的是太原理工大學,排名第二的是山西醫科大學,排名第三的是山西大學。
以下是山西一本大學排名2016具體榜單,根據2015年理科一本錄取平均分排名,包含部分專業在一本招生的二本大學。
山西一本大學排名 學校名稱 學校所在地 錄取批次 錄取線差 分數線 錄取平均分
1 太原理工大學211 山西 本科一批(AB) 33 515(第一批) 548
2 山西醫科大學 山西 本科一批(AB) 32 515(第一批) 547
3 山西大學 山西 本科一批(AB) 20 515(第一批) 535
4 山西財經大學 山西 本科一批(AB) 19 515(第一批) 534
5 山西師范大學 山西 本科提前批 527
6 山西中醫學院 山西 本科一批(AB) 12 515(第一批) 527
7 中北大學 山西 本科一批(AB) 5 515(第一批) 520
以上是個人整理,希望對你有幫助。
2. 山西師范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製定2020年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山西師范大學
二、院校代碼:10118
三、辦學性質:公辦
四、辦學類型:普通本科學校
五、辦學層次:本科
六、辦學形式:全日制
七、學校地址: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貢院街1號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山西師范大學設立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研究招生重大事宜。
第四條 山西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西師范大學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部(處)。
第五條 山西師范大學監察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監察辦公室設在紀檢委(監察室)。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校根據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綜合考慮地域、生源質量、各省(區、市)高考報名人數、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在參考往年分省招生計劃的基礎上,按照「優化專業分配結構,相對穩定」的方法、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制定學校分省來源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備案,並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章程、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將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的招生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解決平行志願投檔同分段考生。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學校實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結合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學生。
第八條 山西師范大學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考生須同時符合《民用航空人員體檢合格證管理規則》(CCAR-67FS-R4)及《空勤人員和空中交通管制員體檢鑒定醫學標准》(AC-67FS-001)IV類標准。學校體育類專業要求:男性身高不低於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於160厘米。
第九條 公費師范生錄取
我校2020年在山西省繼續實施公費師范生教育計劃500名,分地市分專業計劃如下:
山西師范大學2020年山西省公費師范生分地市分專業分科招生計劃
合計
文史類
理工類
體育(文)
體育(理)
藝術類
漢語言
文學
思想政治教育
歷史學
英語
地理
科學
數學與
應用數學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物理學
化學
生物
科學
地理
科學
體育
教育
體育
教育
美術學
音樂學
合計
500
44
39
40
36
20
44
34
43
43
44
22
14
16
30
31
太原市
47
5
3
4
4
2
4
3
4
4
3
2
1
2
3
3
大同市
46
5
3
4
3
2
5
3
3
3
4
2
1
2
3
3
忻州市
35
3
3
3
3
1
3
2
3
3
3
2
1
1
2
2
朔州市
35
3
3
3
3
1
4
2
3
3
3
1
1
1
2
2
呂梁市
40
3
3
3
3
2
3
3
4
3
4
1
1
1
3
3
晉中市
56
5
4
5
3
3
5
4
4
6
5
2
2
2
3
3
陽泉市
25
2
2
2
2
1
2
2
2
2
2
1
1
1
1
2
長治市
58
5
5
4
3
3
6
4
6
6
5
3
1
1
3
3
晉城市
38
3
3
3
4
1
3
2
4
3
4
2
1
1
2
2
臨汾市
58
4
4
4
4
2
5
5
5
5
5
3
2
2
4
4
運城市
62
6
6
5
4
2
4
4
5
5
6
3
2
2
4
4
報考公費師范生的考生進檔後分生源地市按各專業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專業進行錄取;錄取時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電子檔案中戶口所在地為准。
一、文史類、理工類專業錄取
進檔考生專業錄取採用專業志願優先方式。
專業志願優先即對同一專業志願順序的考生根據計劃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出現考生成績並列時進行單科成績比較,單科分數高者優先進入報考專業(文史類單科排序為語文、數學、文科綜合,理工類單科排序為數學、語文、理科綜合)。同一專業志願順序考生未被錄取,不得錄取下一專業志願考生;對同一專業志願順序考生錄取後,計劃未滿有缺額,按下一專業志願順序根據成績從高到低錄取,依次重復操作,直至處理完所有志願。對未被所報專業志願錄取,同時又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參照考生所填報的相關專業志願,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取滿額並符合培養要求的專業。不能滿足專業志願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二、藝術類專業錄取
在文化考試成績及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相應科類和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執行山西省該類專業的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以專業志願優先原則按如下方式錄取:
音樂學:分生源地市專業計劃數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參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美術學:分生源地市專業計劃數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為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參考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三、體育類專業錄取
在文化考試成績及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相應科類和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執行山西省該類專業的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以專業志願優先原則分生源地市專業計劃數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參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條 非公費師范生錄取原則
一、文史類、理工類專業錄取
1.進檔考生專業錄取採用專業志願優先方式。專業志願優先即對同一專業志願順序的考生根據計劃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出現考生成績並列時進行單科成績比較,單科分數高者優先進入報考專業(文史類單科排序為語文、數學、文科綜合,理工類單科排序為數學、語文、理科綜合)。同一專業志願順序考生未被錄取,不得錄取下一專業志願考生;對同一專業志願順序考生錄取後,計劃未滿有缺額,按下一專業志願順序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依次重復操作,直至處理完所有志願。對未被所報專業志願錄取同時又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參照考生所填報的相關專業志願,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取滿額並符合培養要求的專業。不能滿足專業志願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2.對於江蘇省考生,實行「先分數後等級」的錄取規則,即對進檔考生先按投檔分數排序,投檔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排序較高者,如選測科目等級再相同,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
3.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選考科目規定和投檔原則按照當地、當年招生錄取相關規定執行。
4.部分專業實行按類招生,每個專業類包含若干個不同專業。被按類招生專業錄取的考生,根據考生興趣、專業培養需要和相關專業分流規定,將在大學二年級初或二年級末分選具體專業。按類招生的有:
生物科學類:包括生物科學、生物技術。
5.我校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
二、藝術類專業錄取
在文化考試成績及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相應科類和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執行生源所在省該類專業的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以專業志願優先原則按如下方式錄取:
音樂學:分行當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中聲樂16人,鋼琴14人,手風琴2人;民族樂器16人(其中竹笛2、嗩吶2、二胡4、琵琶4、古箏2、揚琴1、民族打擊樂1,以上項目一志願如有缺額,除民族打擊樂外按上述行當順序依次增加至有生源行當,每個行當至多增加1人,如還有缺額則依次增加至鋼琴和聲樂);西洋樂器16人(其中小提琴2、大提琴2、低音提琴1、薩克斯1、小號2、長號1、單簧管4、雙簧管1、大管1、西洋打擊樂1,以上項目一志願如有缺額,按上述行當順序依次增加至有生源行當,每個行當至多增加1人,如還有缺額則依次增加至鋼琴和聲樂),專業成績相同時參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舞蹈學: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參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其中男生30人,女生40人,如一志願男生(女生)有缺額,則增加至女生(男生)。
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工藝美術: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參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書法學: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0.4+文化成績/7.5*0.6)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參考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山東省考生使用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書法學專業聯考成績,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750/100*40%+文化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語文、外語、數學依次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參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為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參考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750*100*0.5+專業面試成績/300*100*0.5)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參考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三、體育類專業錄取
1.在文化考試成績及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相應科類和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執行生源所在省該類專業的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以專業志願優先原則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參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2.運動訓練和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實行單獨招生,由國家體育總局組織全國統一考試。在文化和專業成績達線的基礎上,根據綜合評價擇優錄取,並報國家體育總局、各省(區、市)招生考試部門批准、備案。
四、高水平運動隊錄取
1.考生須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
2.對於設置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統一考試省份的考生,須參加與本人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對應項目的省級統測並合格。
3.對達到我校劃定的單考考生國家統一文化課考試合格資格線的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或國際健將稱號獲得者,學校根據高水平運動隊建設需求,按體育專項考試成績擇優單獨錄取(此類考生確定並公示的入圍人數不超過本校當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20%)。
4.少數體育專項考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的考生(須達到我校制定的分項考試標准以上),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65%(此類考生確定並公示的入圍人數不超過學校當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30%)。
5.其他優惠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文件執行,以陽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優惠資格為准。
6.對於二本線,合並本科錄取批次的省(市)按照相關省(市)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線執行。
7.考生在文化成績符合對應優惠條件後依據招生計劃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經公示後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學校執行國家和各省(區、市)招辦規定的加分政策,原則上同意各省(區、市)招辦降分政策。凡加分考生我校將按加分後的總成績排隊錄取,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實考分高的考生。
第五章 學歷、學位證書
第十二條 我校學生學習期滿,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2017年教育部令第41號)及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有關規定者,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頒發學歷、學位證書名稱:山西師范大學
第六章 收費標准
第十三條 嚴格執行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晉發改收費發[2018]293號)文件批準的收費標准。
第七章 其 它
第十四條 藝術類、體育類及提前單獨招生錄入我校的學生,進校後不允許轉專業。
第十五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在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報到後三個月內我校將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凡在高考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學校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學生在校期間,我校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設有困難學生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經濟困難學生還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或參加學校提供的勤工助學活動。
第十七條 本章程僅適用於2020年度山西師范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以前我校有關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准。
第十九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不屬於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條 國家招生政策調整時,以新的國家招生政策為准。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山西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聯系方式
山西師范大學網址:www.sxnu.e.cn
招生辦電話:0357-2051067 郵編:041004
通信地址: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貢院街1號
3. 山西師范大學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 山西師范大學
院校代碼:10118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形式:全日制
學校地址:校本部: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貢院街1號
體育學院: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解放東路355號
臨汾學院: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鼓樓南18號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山西師范大學 設立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四條 山西師范大學 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 山西師范大學 的本、專科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設在學生處。
第五條 山西師范大學 紀委、監察室等相關單位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事業計劃,綜合考慮地域、生源質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報名人數、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在參考往年分省招生計劃的基礎上,按照“優化專業分配結構,相對穩定”的方法,制定學校分省來源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審批備案,並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將預留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的招生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解決平行志願投檔同分段考生。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學校實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結合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學生。
第八條 山西師范大學 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學校體育類專業、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要求:男性身高不低於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於160厘米。
第九條:免費師范生錄取
我校在山西省繼續實施免費師范生教育計劃500名,分地市分專業計劃如下:
015年山西省免費師范生分地市分專業分科招生計劃
合計
文史類
理工類
體育(文)
體育(理)
藝術類
漢語言
文學
思想政治教育
歷史學
英語
地理科學
數學與應用數學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物理學
化學
生物科學
地理科學
體育教育
體育教育
美術學
音樂學
書法學
合計
500
42
41
47
47
18
46
21
47
29
35
23
21
16
31
32
4
太原市
59
6
7
8
6
1
6
1
5
4
3
2
2
2
3
3
大同市
57
8
6
3
6
2
9
10
2
2
2
1
3
3
忻州市
42
2
4
4
3
2
2
3
3
4
4
2
2
1
3
3
朔州市
21
3
2
2
1
1
3
2
1
1
2
1
1
1
呂梁市
85
5
7
8
7
4
6
6
8
3
9
4
3
2
6
6
1
晉中市
88
9
2
5
8
2
10
10
4
4
2
3
4
4
8
10
3
陽泉市
17
1
1
3
4
1
1
1
1
1
1
2
長治市
36
1
5
4
3
2
2
4
4
5
2
1
1
2
晉城市
23
3
2
2
2
1
2
4
3
2
2
臨汾市
16
2
1
3
2
3
1
1
1
1
1
運城市
56
2
5
7
4
3
3
3
3
8
4
3
3
4
4
報考免費師范生的考生進檔後分生源地市按各專業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專業進行錄取;
錄取時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電子檔案中戶口所在地為准。
1、文史類、理工類專業錄取:
初次投檔的進檔考生專業錄取採用專業志願優先方式。
專業志願優先即對同一專業志願順序的考生根據計劃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出現考生成績並列時進行單科成績比較,單科分數高者優先進入報考專業(文史類單科排序為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單科排序為數學、語文、外語)。同一專業志願順序考生未被錄取,不得錄取下一專業志願考生;對同一專業志願順序考生錄取後,計劃未滿有缺額,按下一專業志願順序根據成績從高到低錄取,依次重復操作,直至處理完所有志願。對未被所報專業志願錄取,同時又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參照考生所填報的相關專業志願,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取滿額並符合培養要求的專業。不能滿足專業志願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後續投檔的進檔考生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方式。
2、藝術類專業錄取
文化考試成績及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本專業相應錄取批次規定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
音樂學:
分生源地市按專業計劃數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美術學:
按文化成績投檔,進檔考生分生源地市按專業計劃數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書法學:
按專業成績投檔,進檔考生分生源地市按專業計劃數按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體育類專業錄取
文化考試成績及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本專業相應錄取批次規定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分生源地市按專業計劃數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條 非免費師范生錄取原則
一、文史類、理工類專業錄取:
(1)對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
初次投檔的進檔考生專業錄取採用專業志願優先方式。
專業志願優先即對同一專業志願順序的考生根據計劃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出現考生成績並列時進行單科成績比較,單科分數高者優先進入報考專業(文史類單科排序為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單科排序為數學、語文、外語)。同一專業志願順序考生未被錄取,不得錄取下一專業志願考生;對同一專業志願順序考生錄取後,計劃未滿有缺額,按下一專業志願順序根據成績從高到低錄取,依次重復操作,直至處理完所有志願。對未被所報專業志願錄取同時又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參照考生所填報的相關專業志願,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取滿額並符合培養要求的專業。不能滿足專業志願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後續投檔的進檔考生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方式。
(2)對非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
一志願投檔的進檔考生專業錄取採用專業志願優先方式。
非第一志願投檔的進檔考生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方式。
(3)部分專業實行按類招生,每個專業類包含若干個不同專業,其中部分專業類同時包含師范專業和非師范專業。被按類招生專業錄取的考生,根據考生興趣、專業培養需要和相關專業分流規定,將在大學二年級初或二年級末分選具體專業。按類招生的有:
化學類:包括化學、材料化學;
生物科學類:包括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生物工程
(4)我校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
二、藝術類專業錄取
文化考試成績及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生源所在省相應錄取批次規定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
音樂表演:
分行當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中聲樂9人,鋼琴9人,器樂14人(單簧管、雙簧管、長笛、手風琴、小提琴、大提琴、小號、打擊樂、楊琴、古箏、二胡、竹笛、嗩吶、琵琶各1人,若以上項目一志願生源不足有缺額,則將計劃依次調整到鋼琴、聲樂)。
舞蹈學:
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書法學、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
按專業成績投檔,進檔考生按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廣播電視編導、戲劇與影視文學:
山西省內考生文化成績按普通文理科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線的85%劃線,按文化成績投檔,進檔考生按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之和擇優錄取。山西省外考生按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之和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
為航空業培養,進檔考生按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三、體育類專業錄取
文化考試成績及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生源所在省本專業相應錄取批次規定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
1.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第一志願採用專業優先錄取方式。
3.第一志願考生錄取結束後,若仍未完成錄取計劃,錄取非第一志願的考生,錄取辦法採用專業成績優先的錄取方式。
4.運動訓練和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實行單獨招生,文化考試參加由國家體育總局命題的全國統一考試,體育專業測試按照國家制定的統一測試標准由我校組織實施。在文化和專業成績達線的基礎上,根據綜合評價,按照項目擇優錄取,並報國家體育總局、各省(區、市)招生考試部門批准、備案。
第十一條 學校執行國家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規定的加分政策,原則上同意各省(市、自治區)招辦降分政策。凡加分考生我校將按加分後的總成績排隊錄取,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實考分高的考生。
第十二條 師范類專業,無師范院校志願的考生原則上不予錄取。
第五章 學歷學位證書
第十三條我校各學院學生學習期滿,按照專業教學計劃修滿規定學分,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有關規定者,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頒發學歷、學位證書名稱: 山西師范大學
臨汾學院體現“臨汾學院××專業”
第六章 收費標准
第十四條 嚴格按照山西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准收取。
第七章 其它
第十五條 藝術類、體育類及提前單獨招生錄入我校的學生,進校後不允許轉專業。
第十六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在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報到後三個月內我校將對新生進行復查,凡在高考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學校將取消錄取資格。
第十七條 學生在校期間,我校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設有困難學生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經濟困難學生還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或參加學校提供的勤工助學活動。
第十八條 本章程僅適用於度 山西師范大學 所屬校區普通本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十九條 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以前我校有關普通本科、高職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准。
第二十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一條 國家招生政策調整時,以新的國家招生政策為准。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由 山西師范大學 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山西師范大學 網址:www.sxnu.e.cn
招生辦電話:0357-2051067
郵編:041004
E-mail:[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貢院街一號
山西師范大學
二○一五年四月 ;
4. 山西師范大學現代文理學院2016專升本已經開始錄取了嗎
山西師范大學現代文理學院專升本已經開始錄取了
統招專升本考試的選拔工作各省份各有不同,現基本上由各省教育考試院主持舉辦,統一考試。個別省份如上海,從2013年起改由各本科院校出卷選拔。各省每年的統招專升本招生計劃根據教育部統一下達的普通高等教育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
招生對象僅限於應屆優秀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生。各省市和學校規定不同。某些省市和學校要求英語三級以上(上海為四級)、無不及格記錄且所報專業必須與所學專業對口,某些省市和學校無此要求,具體情況請參照當年各省的政策。統招專升本只限報考本省本科院校,不允許跨省報考。國家教育部政策法規司規定,普通高校統招專升本為國家統招計劃普通全日制學歷,本科為第一學歷。
統招專升本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性質的本科,指在普通高等學校專科應屆畢業生中選擇優秀學生升入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層次進行兩年制的深造學習,修完所需學分,畢業時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符合條件頒發學位證書,並核發本科就業報到證。統招專升本屬於國家計劃內統一招錄(統招),統考全稱為「選拔優秀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統一考試」,簡稱普通專升本(河北省稱「專接本」,江蘇省稱「專轉本」,廣東省稱「專插本」)。列入當年普通高校招生計劃,享受與普通四年制本科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