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業大學2015招生計劃
Ⅰ 飛翔計劃農村單招可以報哪些學校
飛翔計劃農村單招可以報很多學校,2015年計劃農村專項招生資格高校名單有:
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清華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工業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中醫葯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外國語大學
北京語言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東北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
吉林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黑龍江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東北林業大學
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東華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上海大學
南京大學
蘇州大學
東南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河海大學
江南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中國葯科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浙江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廈門大學
福州大學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鄭州大學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武漢理工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南大學
中南大學
湖南師范大學
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廣西大學
四川大學
重慶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四川農業大學
西南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貴州大學
雲南大學
西北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長安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陝西師范大學
蘭州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
單招,即為單獨招生簡稱。概括而言,就是高職高專層次的自主招生。單獨招生是國家授權高職院校獨立組織考試錄取的一種方式,必須於高考前完成錄取。按教育部規定,考生參加單獨招生考試,若被正式錄取,無需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未被錄取的可繼續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單獨考試招生是進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多樣化選拔機制的試點,是國家高考的組成部分。學生入校後與統招的學生待遇相同。
Ⅱ 針對江蘇學生哪些大學有專項招收計劃
自主招生又稱自主選拔,是高校選拔錄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環節。2015年起,所有試點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統一安排在高考結束後、高考成績公布前進行。
北京(24所):北京大學(含北大醫學部)、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含北京郵電大學宏福校區)、北京林業大學、北京中醫葯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16年不招生)、中國傳媒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含保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國農業大學(16年不招生)、北京語言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16年不招生)、中國地質大學·北京(16年不招生)、北京工業大學(僅本市)
上海(9所):復旦大學(含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上海交通大學(含上海交大醫學院)、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同濟大學、上海大學(僅本市)
江蘇(11所):南京大學、東南大學、中國礦業大學、河海大學、江南大學、南京農業大學、中國葯科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蘇州大學、南京師范大學(僅本省)
湖北(7所):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武漢理工大學、華中農業大學、華中師范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四川(5所):四川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含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 、西南財經大學、四川農業大學(僅本省)
陝西(7所):西安交通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長安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陝西師范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北大學(僅本省)
山東(3所):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湖南(3所):湖南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僅本省)
廣東(2所):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
重慶(3所):重慶大學、西南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僅本省)
天津(2所):南開大學、天津大學
遼寧(3所):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大連海事大學
吉林(2所):吉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
浙江(1所):浙江大學
安徽(2所):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含合肥工業大學宣城校區)
福建(2所):廈門大學、福州大學(僅本省)
甘肅(1所):蘭州大學
黑龍江(4所):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東北林業大學(16年不招生)、黑龍江大學(僅本省)
河南(1所):鄭州大學(僅本省)
廣西(1所):廣西大學(僅本省)
貴州(1所):貴州大學(僅本省)
雲南(1所):雲南大學(僅本省)
Ⅲ 陽光高考網自主招生農村專項的高校有哪些
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5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的通知》顯示,
1.國家專項計劃由中央部門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學校承擔,招生規模為5萬名。有關高校特別是中央部門高校要統籌好招生計劃的增量安排和存量調整,綜合考慮有關省(區、市)貧困地區生源比例等因素,合理安排分省計劃,並向農村考生數量多、升學壓力大的省份傾斜。
2.嚴格報考條件。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為832個貧困縣(包括所有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個團場),以及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廣東、廣西、四川、貴州、雲南、甘肅等省區。考生具有本省(區、市)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的,均可報考本省(區、市)實施區域的國家專項計劃。有關省(區、市)可根據實際情況制訂具體報考條件及實施辦法。
3.完善錄取辦法。國家專項計劃招生辦法和工作流程按照教育部等部門《關於實施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的通知》(教學〔2012〕2號)有關要求執行,對有政審、面試、體檢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可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有關省(區、市)要進一步優化工作流程,探索完善投檔錄取辦法,增加考生選擇機會。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招生學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同批次內生源不足時,不得擅自將未完成的計劃調整為普通計劃錄取,應通過多次公開徵集志願方式錄取。經徵集志願仍未完成的計劃,應適當降分錄取,確保完成招生任務。
2015年具有農村專項招生資格高校名單
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清華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工業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中醫葯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外國語大學
北京語言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東北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
吉林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黑龍江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東北林業大學
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東華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上海大學
南京大學
蘇州大學
東南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河海大學
江南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中國葯科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浙江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廈門大學
福州大學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鄭州大學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武漢理工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南大學
中南大學
湖南師范大學
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廣西 大學
四川大學
重慶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四川農業大學
西南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貴州大學
雲南大學
西北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長安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陝西師范大學
蘭州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
Ⅳ 北京工業大學2019年勵學成才計劃單獨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
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1號)和《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以及教育部《關於做好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我校作為自主招生試點高校,開展「勵學成才計劃」招生,專門安排一定數量的招生名額,繼續用於招收邊遠、貧困、民族地區縣及縣以下中學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一、招生計劃
依據教育部規定的招生計劃不少於學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的要求,我校「勵學成才計劃」招生總人數為70人,全部為理科計劃。具體招生專業(類)詳見下表。
北京工業大學 「勵學成才計劃」招生專業(類)和招生計劃一覽表
二、報名條件
報考我校「勵學成才計劃」的考生應具備下列所有條件:來自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具體實施區域以有關省(區、市)公布為准;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由本省(區、市)確定的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勤奮好學、成績優良、預計高考成績可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第一批次錄取分數線的理科高中應屆考生。
三、報名方式
全部採取考生自行報名的方式。凡符合以上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向我校申請參加「勵學成才計劃」招生,按要求完成相應報名手續。
1.網上報名
考生須於5月5日前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系統」,地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網上報名。報名時須上傳申請報告,申請報告可按照附件( 北京工業大學 「勵學成才計劃」招生個人陳述撰寫建議)中規定的格式書寫並上傳文檔。報名信息如實填寫完整後請列印申請表(含課程修習成績表),由所在中學審核並加蓋公章,然後在系統中上傳申請材料圖片,網上報名完成。
考生所在中學應依據考生學籍檔案、在校表現,按我校要求如實提供考生在高中階段德智體美各方面發展情況,包括高中階段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及其他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中學應對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公示,接受所有考生和社會監督。
2.郵寄書面材料
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需盡快郵寄書面申請材料。書面材料需按如下順序裝訂:申請表(含課程修習成績表)、申請報告、報名系統中上傳的獲獎證書等資料(須加蓋中學公章)。全部書面材料務請於5月10日12:00前通過郵政速遞(EMS)方式寄至:北京市朝陽區平樂園100號 北京工業大學 招生辦公室,郵編100124,信封上請註明「勵學成才計劃」字樣。申請材料恕不退還。
說明:我校只接收郵政速遞(EMS)方式郵寄的材料,郵寄時間以收件郵戳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選拔方式3/4
1.按教育部要求,5月31日至6月3日,我校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下載申請我校且戶籍、學籍資格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通過的考生信息,確定參加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單,並將考核名單資料庫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同時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站公示。
2.我校在報名考生經所在省(區、市)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合格的前提下,組織專家對考生報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由專家對申請材料所反映的考生學業水平和綜合素質做出成績評定。在此基礎上,我校結合考生的評定成績和各省計劃數,分省擇優確定具備單招資格的考生名單。原則上各省確定人數為招生計劃數的2倍以內。6月22日將相關信息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我校本科生招生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者可獲得我校單獨招生資格。
五、報考和錄取
1.獲得資格的考生須參加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並按當地省級招辦的統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報高考志願。
2.專業志願(以高考報名志願為准)限從指定的招生專業中選擇填報,填報其它專業將不享受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錄取政策。
3.我校錄取的單招考生,其投檔成績(含政策加分)應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第一批次錄取分數線。
4.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我校將根據其高考成績,以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進行專業安排。
5.考生錄取後與普通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監督機制
我校將遵循「嚴格程序、接受監督」的原則,在校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做好「勵學成才計劃」的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委、監察處全程監督。
七、附則
1.本招生簡章已報請教育部備案審批。
2.本招生簡章的最終解釋權在 北京工業大學 招生辦公室。如教育部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新政策為准。
3.在公示和材料審核過程中,如發現考生或中學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我校將取消相關考生的報名資格。
八、聯系方式
1. 北京工業大學 網址:http://www.bjut.e.cn/
2. 北京工業大學 本科生招生網站:http://202.112.78.104/serv/recruit/
3. 北京工業大學 招生辦微博:新浪微博@ 北京工業大學 招生辦4/4
4.咨詢電話:010-67391609
5.舉報電話:010-67392231
6.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平樂園100號 北京工業大學 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100124
Ⅳ 北京工業大學2015年高考錄取理科最低分數線是多少
1、2015年高考北京工業大學 在全國不同省份的錄取分數線都是不同的,例如北京工業回大學在遼寧省的理答科錄取分數線為582分。預計其它省份錄取分數線會在本月下旬錄取結束後公布。
2、2015年高考錄取工作從7月初開始,高考錄取要按照批次順序依次進行,首先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最後高職高專批。高考錄取結果會隨著每個批次的錄取結束隨時公布,考生隨時可以按照自己的報考批次錄取時間到當地的教育考試院官網查詢錄取結果。投檔分數及錄取分數線會在投檔及錄取結束後公布。
3、錄取結果公布後,被錄取考生要時刻保持預留電話的暢通,錄取通知書會陸續發放到考生手中。高考每個批次平行志願投檔錄取結束後,教育考試院會公布缺額學校徵集計劃,沒有被錄取的考生可以上網填報徵集志願或降分徵集志願,報考沒有招夠人數的缺額學校。准確的徵集志願填報時間考試院官網會公布。
Ⅵ 2015農村專項招生計劃的學校有哪些
2015年具有農村專項招生資格高校名單
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清華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工業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中醫葯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外國語大學
北京語言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東北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
吉林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黑龍江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東北林業大學
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東華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上海大學
南京大學
蘇州大學
東南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河海大學
江南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中國葯科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浙江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廈門大學
福州大學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鄭州大學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武漢理工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南大學
中南大學
湖南師范大學
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廣西大學
四川大學
重慶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四川農業大學
西南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貴州大學
雲南大學
西北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長安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陝西師范大學
蘭州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