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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東北大學自主招生

發布時間: 2023-12-26 06:53:02

① 東北大學2014年本科生自主招生選拔錄取簡章(遼寧)

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精神,我校2014年通過自主選拔錄取的方式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實施辦法如下:

一、生源范圍

本次自主選拔錄取考核只接納遼寧省以外的省(區、市)考生報考。不接納遼寧省考生報考。

2014年我校將繼續在高考出分後對遼寧省考生進行綜合評價錄取,以高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和我校綜合素質考核等為基準進行錄取。詳細方案2014年5月初在東北大學招生網(www.neuzs.com)公布。

二、報名類別及報名條件

符合高考報名條件,身體健康,具有相關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高中畢業生均可報名。報名類別及報名條件如下:

報名類別招生專業

理工類:信息安全、軟體工程、數字媒體技術、生物醫學工程

文史甲類:公共事業管理、行政管理、法學、思想政治教育、新聞學、哲學

文史乙類:英語、日語、俄語、德語

理工類專業限理工類考生報考,文史甲類、文史乙類專業限文史類考生報考。考生可選擇理工類、文史甲類、文史乙類其中一類報考,不得兼報。文史乙類專業要求考生外語語種為英語。

三、招生計劃

自主選拔招生計劃不超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鉛局

四、報名程序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需通過所在中學統一組織報名、郵寄報名材料,請各中學及時對校內學生公布本簡章。

1、網上報名

我校2014年自主選拔錄取的報名、照片上傳、繳費、准考證列印工作均在網上進行。請登錄東北大學招賣返生網(www.neuzs.com),按提示完成報名,並用A4紙列印報名表。

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到2014年1月10日。

2、中學審核推薦

所在中學如實審核《東北大學2014年自主選拔錄取報名表》,中學教務部門審核學生成績並蓋教務部門公章;中學校長填寫推薦意見,簽字並蓋學校公章。對成績填寫不全或缺中學蓋章的報名表,我校不予受理。

所在中學下載並按照要求填寫《東北大學2014年自主選拔錄取中學推薦學生匯總表》。請按照推薦的先後順序填寫匯總表。對我校優秀生源基地中學校長推薦的具備良好可塑性和培養潛力的學生,請在匯總表備注欄註明「生源基地校長推中激飢薦」。

中學應將推薦的學生名單和相關材料在校內和考生所在班級進行公示。

3、遞交報名申請材料

考生需要提交的報名材料為:

①經所在中學審核過的《東北大學2014年自主選拔錄取報名表》

②考生身份證復印件

③《東北大學2014年自主選拔錄取個人申請報告》(闡明申請理由、德智體美各方面發展情況、學科特長、性格特點、學習能力、社會活動、科技創新、未來規劃等方面情況,字數1000字左右,要求由考生本人手寫。)

④獲獎證書或發表作品的復印件(必須加蓋中學公章)

⑤其他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的材料

⑥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加蓋中學教務處公章)

⑦1張一寸免冠照片(照片背面註明報名序號、姓名,製作準考證備用)

請考生將上述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A4標准左側裝訂,裝訂時將報名表作為材料封面,材料按照①—⑦的順序排列,不要另制封面),對材料不全的考生,學校將不予審核。

請考生所在中學收齊本學校考生的報名材料,並附《東北大學2014年自主選拔錄取中學推薦學生匯總表》,於2014年1月15日前統一EMS快遞到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以收到時間為准),信封上註明「自主招生申請材料」字樣。無論考生是否被我校錄取,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五、選拔程序

1、初審

我校組織專家對所有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確定參加考核的初審合格考生名單,於2014年1月20日通過東北大學招生網(www.neuzs.com)公布,並通過手機簡訊通知考生。

2、辦理考試手續

初審合格考生於2014年1月20日後,1月25日前登陸東北大學網上報名系統繳納考試費200元。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考試資格。確認考生付費後,考生按報名系統提示,在規定時間內使用A4紙自行列印准考證。

3、考核

獲得考核資格的考生持身份證、准考證參加我校組織的考核。考核方式為面試和筆試。面試為學科特長基礎和創新潛質考察,主要考察平時積累,考生無需刻意准備。理工類筆試科目為信息學基礎,文史乙類筆試科目為英語理解與表達。文史甲類只面試不筆試。

考核時間為2014年2月27日,地點在東北大學校內。

4、候選考生確定標准和公示

我校按照「寧缺毋濫、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筆試和面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自主選拔錄取候選考生。候選考生名單在東北大學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考生所在省級招辦陽光高考平台和中學進行公示。候選考生最終名單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後正式通知考生。

六、錄取

我校自主選拔候選考生,經公示無異議後,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政審體檢合格,按照我校要求填報高考志願,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達到考生所在省份同科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服從專業調劑,我校將予以錄取。錄取專業由我校綜合考慮各專業實際錄取情況、考生所報專業志願和學科特長,在其報名類別專業范圍內進行安排。

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專業如在2014年錄取時實行大類招生,則錄取到該專業所在的招生大類。專業分流政策與統招考生相同。我校招生專業和招生大類對應情況請考生在高考填報志願前登錄東北大學招生網(www.neuzs.com)查詢。

自主選拔候選考生報考我校國防定向生、貧困定向專項生、少數民族預科生、藝術類專業時不享受以上優惠政策。 七、監督機制和申訴渠道

1、東北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在東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進行。學校監察辦公室全程監督。監督申訴電話:024-83687318。

2、推薦中學和申請人應如實推薦和報送相關材料。如發現中學在推薦過程中弄虛作假,將取消該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如有考生弄虛作假,則取消該考生被認定的資格,若該生已被錄取,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3、其它違規行為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八、聯系方式

地址: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文化路3巷11號郵編:110004

部門: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24-83687392

東北大學招生網:http://www.neuzs.com

九、本簡章由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② 東北大學2008年自主招生簡章

2008年各高校自主招生、保送生方案陸續出爐,新浪高考頻道特別搜集整理方便考生及家長閱讀。以下為東北大學2008年自主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為進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全面推動素質教育,東北大學2008年繼續開展自主選拔錄取試點工作,選拔品學兼優、綜合素質高,並且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和特殊才能的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

一、報名條件

自主選拔錄取的對象為符合高考報名條件,身體健康,品學兼優,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屆理科高中畢業生:

1、符合教育部保送生條件規定的學生;

2、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數學、物理、化學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二等獎的學生;

3、在高中階段參加其他全國性學科競賽或科技創新競賽獲得省級二等獎以上者;

4、在語言、文學方面(演講、寫作、外語口語)以及音樂方面有突出特長,其中音樂項目要求達到該項目業余組等級考試級別,語言、文學方面需獲省級比賽二等獎以上。

5、具有突出的創新和實踐能力,高中階段獲得發明專利或在某一方面發表具有研究價值的科技論文,經我校專家認可的學生。

6、在高中階段獲得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團幹部)榮譽稱號者,或在高中階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現並獲得省級其他榮譽稱號者;

7、經省級重點中學或示範性高中推薦,高中階段德智體全面發展、成績一貫優秀、高中三年綜合成績排名在年級前20%者(生源質量較好的經我校同意後可適當放寬)。

二、招生計劃

2008年自主選拔招生計劃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以內,納入學校預留計劃中,按「寧缺毋濫」的原則使用。

三、報名程序

我校2008年自主選拔錄取報名工作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申請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考試的考生必須登陸東北大學招生網(www.neuzs.com)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間到2008年1月10日截止。具體步驟如下:

1、網上填寫列印報名表。登陸東北大學招生網(www.neuzs.com),點擊「網上報名」,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注冊、填寫自主招生信息登記表並提交。網上報名成功後,系統將自動生成《東北大學2008年自主選拔錄取報名表》。按照自己注冊的用戶名密碼重新登陸網上報名系統,用A4紙列印《東北大學2008年自主選拔錄取報名表》。

2、中學審核推薦。中學教務部門對《東北大學2008年自主選拔錄取報名表》中考生填寫的學業成績進行審核並簽字蓋章。中學校長或主管校長在報名表上填寫推薦意見、簽字蓋章,將考生信息填入《2008年自主招生中學推薦表》(此表可在我校招生網上下載)。請推薦中學在1月10日前將中學蓋章簽字後的《2008年自主招生中學推薦表》寄到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我校將參考各中學推薦表中考生的排序進行報名材料初審。

3、遞交報名申請材料。考生需要提交的報名材料包括:《東北大學2008年自主選拔錄取報名表》、身份證復印件、高中階歷姿段原始成績單(由中學提供,復印件需加蓋中學公章並有教務處主任簽字)、高中階段各類獲獎證書復印件(需加蓋中學公章)、一寸免冠照片2張(一張貼在報名表上,另1張照片背面註明報名序號、姓名)、個人自薦信(載明申請理由、性格特點、愛好特長、學習能力、未來規劃等方面情況,考生本人簽字)及其他證明材料。將報名表與其他報名材料於2008年1月10日前寄到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以寄出時間為准),逾期不再受理。EMS信封上務必註明「自主招生報名材料」,所有報名材料恕不退還,請考生做好備份。

為避免材料丟失,請有條件的中學統一匯總考生申請材料後隨中學填寫的《2008年自主招生中學推薦表》一並特快專遞郵寄給我校。

四、選拔程序

1、初審

我校組織專家對所有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確定參加考核的初審合碧此格考生名單,於2008年1月20日通過東北大學招生網(www.neuzs.com)公布,同時我校將初審合格考生名單、考試時間及安排通知考生所在中學。凡未通過初審的學生,學校不再另行通知。

2、辦理考試手續

初審合格考生於2008年1月25日憑網上報名序號及身份證到東北大學綜合科技大樓507室悔爛迅繳納考試費200元,辦理考試手續,領取准考證。

3、考核

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持身份證、准考證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試。測試內容為文化課筆試、綜合能力面試、心理測試。

文化課筆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每科100分,滿分400分)。綜合能力面試內容為綜合素質考察。心理測試設合格線。

2008年1月26日進行文化課筆試及心理測試,1月27日進行綜合能力面試。測試地點在東北大學校內。

4、資格認定和公示

學校依據考核結果,綜合考慮文化課筆試成績、綜合能力面試成績和考生專業特長,確定我校2008年自主選拔候選學生名單。2008年3月20日前在東北大學招生網、考生所在中學公示,並報送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辦公室備案。我校將向候選學生郵寄資格認定書。

五、錄取政策

我校自主選拔候選學生需參加全國統一高考且第一志願報考我校,政審體檢合格,錄取政策為:

1、對考核成績為優秀,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理工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我校滿足其第一專業志願。

2、對考核成績為良好,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理工類統招提檔線的考生,根據學生特長和個人所報志願,加20分安排專業。

3、對考核成績為良好,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理工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但未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理工類統招提檔線的考生,在專業服從調劑前提下,參照本人專業志願,結合我校各專業錄取情況予以錄取;專業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自主選拔候選考生報考我校國防定向生、少數民族預科生、藝術類專業時不享受以上優惠政策。

六、監督機制

1、東北大學自主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學校監察辦公室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2、推薦學校和申請人應如實推薦和報送相關材料,各中學的推薦人選和經我校考核後確定的自主招生候選人須在中學校內進行公示。

3、如發現學校在推薦過程中弄虛作假,將取消該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如有考生弄虛作假,則取消該學生被認定的資格,若該生已被錄取,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4、其它違規行為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七、聯系方式

地址: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文化路3巷11號

郵編:110004

部門: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24-83687392

招生網址:www.neuzs.com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八、本簡章由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③ 遼寧東北大學2015年高考招生簡章

為了保證東北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管理,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學校概況

第一條 學校全稱:東北大學。學校國標代碼:10145。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注冊地址: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文化路3巷11號。辦學層次:本科及以上。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國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學校。

第二章 招生機構及職責

第二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東北大學招生委員會」和「東北大學招生工告鄭作領導小組」,領導全校招生工作;下設「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

第三條 招生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規定和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向招生委員會及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招生工作進展並執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議;

3.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並報送分讓歷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4.制定和公布本科生招生章程;

5.組織開展教育部授權學校自行組織的招生考生工作;

6.組織開展招生咨詢及宣傳工作;

7.組織實施本科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襪滑頌處理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8.配合教務處完成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

9.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招生對象

第四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本校辦學條件和近年來本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級招生辦公室統一向社會公布。

第五條 東北大學本科生的招生對象為:國家統一組織考試的高考生(含自主招生、定向就業生、國防生、藝術類考生、體育類考生、高水平運動隊考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貧困定向生、綜合評價錄取學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學生)、保送生、港澳地區和台灣省考生以及第二學士學位生。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六條 體檢要求。東北大學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衛生部有關規定,其中國防生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體格檢查標准》。藝術類等特殊類型招生的體檢要求詳見相應招生簡章。

第七條 調檔比例。學校視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一般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一般不超過120%。平行志願投檔到我校的考生,在政審體檢合格且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均予以錄取。

第八條 錄取規則。分專業錄取時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對投檔考生按專業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江蘇省進檔後考生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排序方法錄取;其他省(區、市)考生分專業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願(不含專業服從志願)錄取,優先滿足投檔成績高的考生的專業志願,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第九條 專業調劑及退檔。在已調檔考生中,我校優先滿足有專業志願的考生。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投檔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軟體工程、信息安全、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原則上只招有專業志願的考生。

第十條 徵集志願(二志願)。當平行志願初次投檔(或按順序志願投檔的第一志願)考生檔案不足或招生計劃尚未完成時,調取徵集志願(順序志願投檔時按志願順序依次調取非第一志願)考生檔案。對徵集志願(非第一志願)考生分專業錄取時,根據投檔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安排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經徵集志願仍未完成的計劃,學校將調整到其他的省(區、市)錄取。

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錄取時將視生源情況在部分省市徵集志願中額外徵集錄取部分考生。

第十一條 優先順序。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如「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相同,則文科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數學的順序,理科考生按照數學、語文、外語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加分政策。在提檔時原則上認可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加分政策,但分值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取其中幅度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第十三條 預留計劃使用。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學校將根據生源情況和預留計劃使用原則,經學校集體研究後將預留計劃50人和因生源不足而調減的招生計劃,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

第十四條 我校部分招生專業教學時對外語語種和性別有要求。采礦工程專業因專業培養要求,建議男生報考。英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日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或日語的考生;俄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或俄語的考生;德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或德語的考生。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軟體工程、信息安全、數字媒體技術、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行政管理、新聞學(網路傳媒)、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音樂表演專業入學後部分課程採用英文教材和英語授課,外語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請慎重報考。

第十五條 江蘇考生非藝術類理科專業選測科目為物理,文科專業選測科目為歷史(詳見公布的招生計劃),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要求選測為AB,必測為4C1合格。

第十六條 我校藝術類專業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錄取辦法見《東北大學2015年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體育類專業招生時在投檔考生中按照錄取基準分從高到低錄取,其中遼寧省的錄取基準分=高考文化課總分/5+專業測試成績,其它省的錄取基準分=高考文化課總分+專業測試成績。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基準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七條 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按《東北大學2015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國防生、定向就業生、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少數民族預科生和貧困定向專項計劃(國家專項)的錄取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其中,錄取為定向就業生的考生在入學前須與定向就業單位和學校共同簽署定向就業協議書;錄取為國防生的考生在入學時須與部隊駐校機構簽署協議,不簽署協議者,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自主招生、綜合評價錄取、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等其他招生類型按照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和學校相關簡章及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報考我校的考生可以通過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詢本人的錄取結果,也可登錄東北大學招生網(www.neuzs.com)查詢。

第五章 入學與畢業

第二十條 東北大學位於遼寧省沈陽市。南湖校區地址:沈陽市和平區文化路3巷11號,渾南校區地址:沈陽市東陵區(渾南新區)智慧大街500號。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校後,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對復審復查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學校大部分專業學費為2500-5200元/年,國家示範性軟體學院專業學費大一大二5200元/年,大三大四16000元/年,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學費18000元/年。住宿費標准為500-1200元/年。收費標准詳見我校在各省(區、市)公布招生計劃中的有關說明。

第二十三條 學校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設有優秀特困生獎學金,獎勵經濟困難但自立自強的優秀特困生。家庭困難的新生入學以後,可以辦理國家助學貸款,也可以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

第二十四條 本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畢業時頒發東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達到東北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東北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有關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的情況詳見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招生章程。

第二十六條 東北大學招生咨詢聯系方式為:電話:024-83687392,傳真:024-23891272,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東北大學招生網網址:http://www.neuzs.com。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④ 遼寧省二本自主招生的大學有哪些

本科以上自主招生只有教育部直屬985工程院校,才有的。
在遼寧為,只有東北大學,大版連理工大學這2個教權育部直屬985,211院校有自主招生。
大連海事大學,遼寧大學這2個211院校都沒有。
中國醫科大學,沈陽農業大學,沈陽工業大學,東北財經大學,這樣的一本院校也沒有!
其他二本例如沈陽師范大學,大連工業大學,渤海大學這樣的二本院校根本就沒有。

⑤ 2022年東北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東北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凱遲悉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東北大學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管理,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東北大學本科招生 工作 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於深化 考試 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具體情況,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制定東北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東北大學,國標代碼為10145。上級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注冊地址為 遼寧 省沈陽市和平區文化路三巷11號。辦學層次為本科及以上。辦學性質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9月,進入一流大學建設高校行列。東北大學在遼寧省沈陽市設有南湖、渾南等校區,在 河北 省秦皇島市設有秦皇島分校。


第三條 東北大學本科招生採用東北大學(校本部)(10145)(以下簡稱「校本部」)和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19145)(以下簡稱「秦皇島分校」)兩個招生代碼,分別填報,分別錄取。校本部錄取的 新生 在遼寧省沈陽市就讀,南湖校區地址為沈陽市和平區文化路三巷11號,渾南校區地址為沈陽市渾南區創新路195號。秦皇島分校單獨招生,錄取的新生在河北省秦皇島市就讀,地址為河北省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泰山路143號。


第四條 本科 學習 期滿,成績合格, 畢業 時頒發東北大學本科畢業 證書 ,證 書 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達到東北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東北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東北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東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制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計劃、章程、政策、制度和程序,研究分析招生重大問題,統籌決策招生重大事項,監督招生活動,維護招生公平公正。東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各省(地區)招生組,負責該地區的招生宣傳、咨詢和生源組織工作,並協助招生辦公室開展招生錄取工作。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招生對象


第六條 東北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辦學條件和近年來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 高考 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各專業(類)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選考科目要求。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級招生辦公室統一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 東北大學將預留不超過計劃總數1%的招生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八條 東北大學本科生的招生對象為:國家統一組織考試的高考生(含 強基計劃 、綜合評價錄取、定向 就業 、 藝術 類、 體育 類、高水平運動隊、少數 民族 預科班、內地 新疆 高中班、內地 西藏 班、國家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等考生)、保送生、華僑及港澳台地區學生以及第二學士學位生等。秦皇島分校不承擔特殊類型招生任務。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 調檔比例。東北大學視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 平行志願 投檔的一般不超過105%。按照順序 志願 投檔的原則上不超過120%。平行志願投檔到校考生,在體旦茄檢合格且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均予以錄取。根據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在改革省份的調檔比例原則上為100%。


第十條 體檢要求。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藝術類招生體檢要求詳見招生簡章。


第十一條 加分政策。在提檔時原則上認可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第46、47、48條有關情形的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加分政盯乎策,但分值最高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分專業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願(不含專業服從志願)錄取,優先滿足投檔成績高的考生的專業志願,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三條 優先順序。在已調檔考生中,如投檔成績相同,則優先錄取「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如「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相同,則文科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數學的順序,理科考生按照數學、語文、外語的順序擇優錄取,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有關省市同分排序規則執行。


第十四條 專業調劑及退檔。在已調檔考生中,優先滿足有專業志願的考生。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投檔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徵集志願(二志願)。當平行志願初次投檔(或按順序志願投檔的第一志願)考生檔案不足或招生計劃尚未完成時,調取徵集志願(順序志願投檔時按志願順序依次調取非第一志願)考生檔案。對徵集志願(非第一志願)考生分專業錄取時,根據投檔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安排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經徵集志願仍未完成的計劃,學校將調整到其他的省(區、市)錄取。


第十六條 校本部 計算機 類(含軟體工程、信息安全、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原則上只招有專業志願的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時將視生源情況在部分省市徵集志願中額外徵集錄取部分考生。錄取到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材料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入校後不得申請轉專業。


第十七條 實行大類招生的專業大類,錄取時不分具體專業,入校後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專業分流。


第十八條部分專業教學時對外語語種有要求。外國 語言 文學類(含英語、日語、俄語、德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材料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建議外語語種為英語或法語的考生報考。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音樂表演、經濟管理試驗班(含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工業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經濟學)、理科試驗班(含化學、應用化學)、化學類(含化學、應用化學)、自動化類(含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電子科學與技術、工業智能)、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電子信息類(含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類(含軟體工程、信息安全、數字媒體技術)、生物工程類(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葯)、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人工智慧、智能醫學工程、機器人工程、環境工程、采礦工程(創新實驗班)、智能采礦工程專業入學後部分課程採用英文教材和英語授課,外語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請慎重報考。


第十九條 在 內蒙古 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錄取規則,即進檔後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願考生,再依次錄取其他專業志願考生。


第二十條 特殊類型招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東北大學制定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其中藝術類專業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辦法見《東北大學2022年藝術類招生簡章》。體育類專業招生時在投檔考生中按照錄取基準分從高到低錄取,錄取基準分=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加分)+專業測試成績,錄取基準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加分)高的考生,如再相同,則參照第十三條規定的優先順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定向就業生、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生等錄取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東北大學制定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其中,錄取為定向就業生的考生在入學前須與定向就業單位和學校共同簽署定向就業協議書。


第二十二條 考生可以通過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詢本人的錄取結果,也可分別登錄東北大學招生網、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招生網查詢。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 學費 、住宿費。按照屬地化原則,校本部按遼寧省發改委核定和教育廳備案的收費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等。學費實行學分制收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組成,每學年按學年制收費標准預收,實際結算時多退少補。校本部大部分專業學年學費標准為5760—6240元/年;藝術學院各專業學年學費標准為12000元/年;軟體學院各專業學年學費標准為 大一 大二 5200元/年、 大三 大四 16000元/年;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國內學年學費標准為45000元/年,第四年達到赴英國鄧迪 大學學習 要求的學生,學費標准按照英國鄧迪大學學費標准由鄧迪大學收取,同時東北大學收取學籍注冊費4500元/年;材料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國內學年學費標准為30000元/年,國外學費(含注冊費)標准4148歐元/年。住宿費標准為700—1200元/年。學分制收費具體情況參照學校文件及相關規定執行。學校實際收取學費以遼寧省教育廳備案的「學費標准」為准。


第二十四條 學校構建了以國家助學貸款和國家「三金」(國家獎學金、國家 勵志 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為主體,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綠色通道、愛心物資、社會獎(助)學金多種資助形式並存的綠色物質資助體系,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助盡助,同時注重精神引領與能力提升,打造一系列 成長 成才計劃,全面促進學生成長成才。


第二十五條 秦皇島分校在招生中的相關要求、收費標准、大類招生及專業分流等詳見《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本科招生實施辦法》。東北大學悉尼智能科技學院是東北大學與澳大利亞悉尼科技大學合作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設有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應用統計學三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由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19145)招生,原則上只招收有專業志願的考生,學生進校後應當在錄取專業完成學業。錄取時將視生源情況在部分省市徵集志願中額外徵集錄取部分考生。東北大學悉尼智能科技學院中外合作辦學各專業學費56000元/年。


第二十六條 東北大學校本部招生咨詢聯系電話為024-83687392,傳真為024-23891272,電子郵件為[email protected],東北大學招生網網址為http://zs.neu.e.cn。秦皇島分校招生咨詢聯系電話為0335-8051798,傳真為0335-8051799,秦皇島分校招生網網址為http://zs.neuq.e.cn。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校三個月內,學校將進行全面審查,凡復查不合格者,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學校有關實施細則予以處理,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國家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申訴監督電話:招生辦公室電話為024-83687392;紀委辦公室[監察室]電話為024-83687318。

⑥ 東北大學2018年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簡章

東北大學2018年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簡章

東北賀沒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重點大學,國家首批「985工程」 「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雙一流」建設高校。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政府工作報告》關於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有關部署,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8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1號),我校2018年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定向招收符合我校培養要求的來自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一、報名條件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①符合2018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②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③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具體實施區域、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辦法和結果由各省(區、市)確定並向社會公布。

二、招生計劃

2018年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計劃為155人(以教育部最終下達我校的招生計劃為准),招生科類為理工類,招生專業為: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建築類(含建築學、城鄉規劃)、經濟管理試驗班(含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工業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經濟學)、機械類(含機械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車輛工程、工業設計)、材料類(含材料科學與工程、功能材料、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物理)、工科試驗班(含冶金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新能源科學與工程、環境科學、資源循環科學與工程)、工科試驗班(含采礦工程、礦物加工工程、測繪工程、資源勘查工程、環境工程、安全工程、土木工程)。

對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選考科目要求與我校在上海、浙江公布的2018年同專業(類)選考科目范圍相同,報名不分文理。江蘇考生專業選測科目為物理,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要求選測為AB,必測為4C1合格。

我校將根據各省考核合格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情況確定招生專業(類)、分省分專業(類)招生計劃,並於高考後、高考成績公布前在東北大學招生網公布。我校在辦理錄取手續時將視生源情況適當調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三、報名程序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網上報名,並晌拍寬按要求上傳相關報名材料。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材料要求真實、准確、清晰,所有材料均須加蓋中學公章。我校不接收紙質報名申請材料。報名截止4月10日。

四、選拔程序

1.初審及確定高校專項入選資格考生名單

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戶籍、學籍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我校組織專家對考生的家庭戶籍、考生學籍及家庭經濟情況等進行再次審核,對考生高中階段的學業成績、獲獎情況、學科研究、社會活動,以及個人陳述和個人興趣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審,並按照「寧缺毋濫、擇優錄取」的原則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入選資格考生名單於5月30日前在東北大學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進行公示。

2.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我校根據各省(市、區)入選資格考生人數所佔比例和生源質量情況,確定在各省(市、區)的分專業(類)招生計劃,並通過東北大學招生網公布。錄取時,我校可根據各省(市、區)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適當調整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類)。

五、錄取

經公示無異議的高校專項入選資格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政審體檢合格,按照考生所在省農村單獨招生志願填報要求和我校相關要求填報高考志願,高考成績總分達到考生所在省份理工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或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按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執行,我校根據考生高考成績總分和所填報專業志願,結合我校在考生所在省投放的高校專項分省分專業(類)招生計劃,按照宴亮「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錄取,直至錄取額滿。按專業大類錄取的考生,入學後需參加相應學院的大類招生專業分流。

六、監督機制和申訴渠道

1.東北大學高校專項招生工作在東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進行。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室]全程監督,監督申訴電話:024-83687318。

2.考生或中學應如實推薦和報送相關材料。如有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依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8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作進一步處理,空缺名額概不遞補。

3.學校將對錄取後的高校專項考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堅決取消不符合實施區域、學籍、戶籍等要求考生的入學資格。

七、聯系方式

地址: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文化路3巷11號 郵編:110819

部門: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24-83687392

東北大學招生網: http://www.neuzs.com。

八、如教育部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最新政策為准。

九、本簡章由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⑦ 2022年遼寧自主招生學校有哪些

自主招生又稱自主選拔,是高校選拔錄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環節。包括國家重點大學自主招生與高職自主招生兩大類。那麼2022年遼寧自主招生學校有哪些?

2022年遼寧自主招生學校

1、大連理工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也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學校以培養精英人才、促進科技進步、傳承優秀文化、引領社會風尚為宗旨,秉承「海納百川、自強不息、厚德篤學、知行合一」的精神,致力於創造、發現、傳授、保存和應用知識,勇於擔當社會責任,服務國家,造福人類。

大連理工大學1949年4月建校,時為啟梁搏大連大學工學院;1950年7月大連大學建制撤銷,大連大學工學院獨立為大連工學院;1960年10月被確定為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1986年4月設立研究生院;1988年3月更名為大連悄祥理工大學;1996年啟動實施「211工程」建設,教育部、遼寧省大連市共建大連理工大學;2001年啟動實施「985工程」建設,教育部、遼寧省、大連市重點共建大連理工大學;2003年被中央確定為中管幹部學校;2012年正式啟動領軍型大學建設工程。2012年12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大連理工大學建設盤錦校區,該校區依照「統籌規劃、錯位發展、堅持標准、創新模式」的指導思想建設,與主校區同標准、同檔次、同水平辦學。

2、東北大學

東北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重點大學,坐落在東北中心城市沈陽。學校佔地總面積261萬平方米,建築面積113萬平方米。東北大學始建於1923年4月,是一所具有愛國主義光榮傳統的大學。1928年8月至1937年1月,著名愛國將領張學良將軍兼任校長渣逗。「九?一八」事變後,東北大學被迫先後遷徙北平、開封、西安、四川三台等地。在此期間,廣大師生積極參加愛國抗日運動,是「一二九」運動的先鋒隊和主力軍。

3、大連海事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原大連海運學院)是交通運輸部所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中國著名的高等航海學府,是被國際海事組織認定的世界上少數幾所「享有國際盛譽」的海事院校之一。

自主招生有哪些程序

1.試點學校根據該校的實際情況,制訂自主選拔錄取方案,並納入本校招生章程,向社會公布。

2.符合試點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條件的應屆高中畢業生(近年來,有些院校已經不再區分應往屆畢業生),經所在中學推薦或其他形式提出申請,由中學向試點學校提供考生在校德智體美發展情況以及獲獎、特長等證明及寫實性材料(有些院校已不需要)。

3.試點學校組織專家組,按照自主確定並經公示的標准和考核辦法,對考生材料進行審查,並在進行面試等相關測評、考核後,提出候選人,試點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後確定入選考生名單。

4.考核通過的入選考生名單須及時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備案,並在試點院校網站以及其他信息發布平台或新聞媒體上公布。

5.入選考生均須參加全國統考,成績需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與試點學校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近年來部分院校已經開始放寬高考成績要求)。

6.試點學校錄取工作結束後,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應將試點學校自主選拔錄取的考生通過本省級招辦信息平台和有關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試點學校須及時將自主選拔錄取的已錄考生名單在本校網站上公布。

⑧ 東北大學2013出分後自主招生資格名單怎麼查詢

http://www.neuzs.com/html/2013-6-28/201362865431.htm

東北大學2013年遼寧省綜合評價錄取(自主招生)獲得考核資格考生名單確定來源: 東大招生辦公室
經東北大學審核,報名參加我校2013年遼寧省「綜合評價錄取」(自主招生)考核的考生審核結果公布。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獲得考核資格:
1、報考理工甲類專業及兼報乙類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高考加分)達到600分以上;
2、報考理工乙類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高考加分)達到580分以上;
3、報考文史類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高考加分)達到574分以上;
4、經我校審核合格的校長直推生、奧賽特長生直接獲得考核資格。奧賽特長生資格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布的2013年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科技創新大賽保送生資格名單為准;
5、專業志願中報考了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的數學特長生,高考數學單科成績排名前20名(138分以上);
6、專業志願中報考了英語專業的英語特長生,高考英語單科成績排名前20名(139分以上);
請您用注冊時的用戶名、密碼登陸查詢系統查看您的考核資格。
註:考生信息採用與遼寧省招考辦核准後的數據。
附:考生須知(視頻)
東北大學交通區點陣圖及考點分布
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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