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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大學藝術類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4-01-01 04:56:38

⑴ 貴州民族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為做好學校普通本科(預科)招生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貴州民族大學是新中國創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貴州省重點建設高校、貴州省人民政府和國家民委共建高校,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培養高校。學校現有花溪和大學城兩個校區,分別坐落於山清水秀、被譽為「高原明珠」的貴州風景名勝區貴陽市花溪區和產城融合創新、生態文明示範的貴安新區。錄取在貴州民族大學商學院、傳媒學院、數據科學與信息工程學院、機械電子工程學院、生態環境工程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建築工程學院、旅遊與航空服務學院、民族醫葯學院和化學工程學院的新生,辦學地點為大學城校區;其他學院新生,辦學地點為花溪校區。

第三條 學校是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公辦學校。上級主管部門:貴州省教育廳,學校國標代碼:4152010672。辦學層次:研究生、本科。

第四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關於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勞情況,擇優選拔。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成立普通本科(預科)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本科(預科)招生工作,制定本校本科(預科)招生規則、招生計劃,決定學校有關本科(預科)招生的重大事宜。普通本科(預科)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在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本科(預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2020年招生專業及計劃數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公布的為准。

第四章 報考要求

第七條 語種要求:英語、商務英語專業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語種不限。新生進校後,非外語專業的外語必修課程為大學英語。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相應省份文件要求為准。

第八條 報考英語、商務英語、日語專業的考生,高考外語成績要求達到當地外語單科成績滿分值的60%以上(含60%)。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相應省份文件要求為准。

第九條 報考寮國語、泰語專業的考生,高考語文成績要求達到當地語文單科成績滿分值的60%以上(含60%)。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相應省份文件要求為准。

第十條 報考建築學、城鄉規劃專業的考生,須具備一定的美術基礎。學生進校後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美術測試,測試成績不合格者由學校酌情調整到其它專業。

第十一條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生源省(市、自治區)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聯考或統考,且專業成績合格。其中,報考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的考生,還須參加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體檢,並達到合格標准。詳細情況見:貴州民族大學202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網址:http://zjc.gzmu.e.cn)。

第十二條 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生源省(市、自治區)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組織的體育術科考試。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相應省份文件要求為准。

第十三條 報考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的考生須參加貴州省統一組織的少數民族語言口試,且成績合格。

第十四條 報考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彝語言文學重點人才培養類別和圖書館學專業彝文文獻保護重點人才培養類別的考生須參加貴州省統一組織的少數民族語言口試,口試語種為彝語,且成績合格。

第十五條 民族班、民漢雙語民族班招生對象為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民漢雙語民族班的考生須參加貴州省統一組織的少數民族語言口試,且成績合格。

第十六條 少數民族預科、民漢雙語預科招生對象為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民漢雙語預科的考生須參加貴州省統一組織的少數民族語言口試,且成績合格。進校後,完成一年預科班學習,所學科目考核合格後,方可升入當年錄取時對應批次的本科專業學習。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七條 實行學校負責,各省(市、自治區)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和遠程網上錄取的方式。

第十八條 執行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規定的加分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少數民族考生。按照各省(市、自治區)規定的錄取批次、分數線、投檔比例錄取新生。

第十九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條 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市、自治區)或計劃類型,若首輪投檔後計劃未完成,接收徵集志願投檔考生。未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市、自治區),按生源省(市、自治區)投檔規則,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的考生,若第一志願考生人數不足時,依次錄取第二、第三……及徵集志願的考生。我校對非第一志願考生無分數級差要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該省份生源考生按相關要求錄取。

第二十一條 文史、理工類專業錄取原則: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願優先」原則安排專業,即優先滿足考生的專業志願,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順序和我校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同等分數條件下少數民族優先錄取,同等分數及民族條件下,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其中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文綜,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理綜,不分文理省(市、自治區)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總和、語文數學成績總和、語文成績;如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取滿額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將予以退檔。

第二十二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成績優先」原則安排專業,即優先滿足專業成績高分考生的專業志願,若專業成績高分考生第一專業志願不能錄取,按其第二、第三……等專業志願順序依次擇優錄取;同等專業成績條件下少數民族優先錄取,同等專業成績及民族條件下,文化課總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同等專業成績、文化課總成績及民族條件下,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其中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文綜,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理綜,不分文理省(市、自治區)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總和、語文數學成績總和、語文成績;如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取滿額的同類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將予以退檔。

第二十三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對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優先」原則安排專業,即優先滿足投檔成績高分考生的專業志願,若投檔成績高分考生第一專業志願不能錄取,按其第二、第三……等專業志願順序依次擇優錄取;同等投檔成績條件下少數民族優先錄取,同等投檔成績及民族條件下,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同等投檔成績、專業成績及民族條件下,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其中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文綜,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理綜,不分文理省(區、市)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總和、語文數學成績總和、語文成績;如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取滿額的同類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將予以退檔。

第二十四條 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彝語言文學重點人才培養類別和圖書館學專業彝文文獻保護重點人才培養類別錄取原則: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願優先」原則安排專業,即優先滿足考生的專業志願,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順序和我校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同等分數條件下,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其中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文綜,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理綜;如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取滿額的同類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將予以退檔。

第二十五條 學校按照大類招生的專業,學生進校經過基礎平台課程學習後,將結合學生成績和志願,在大類所涵蓋的專業內進行專業分流。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復查,凡不符合入學條件或有違紀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 收費標准及獎助學金措施

第二十七條 嚴格按照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及標准執行。

第二十八條 學生可享受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校設有獎學金、勤工助學崗位及境內外社會團體和個人在學校設立的獎助學金等資助項目,鼓勵學生努力學習,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第七章 學歷(學位)證書的頒發

第二十九條 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達到畢業學分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信網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民族大學畢業證書,並以此具印;符合貴州民族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經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學位網)備案的相應學科門類學位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條 貴州民族大學招生聯系方式:

信息公開網址:http://zjc.gzmu.e.cn/zsxxw.htm

招生咨詢電話(傳真):0851-83610412

招生監督電話:0851-83610130

通訊地址:貴州省貴安新區貴州民族大學大學城校區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以前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准。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⑵ 貴州大學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為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貴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綜合性大學,是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公辦學校。學校國標代碼:10657。辦學層次以研究生、普通本科教育為主。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授予權,學校本部位於風景秀麗的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有花溪北校區、西校區、南校區和太慈橋校區等。

第三條 貴州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貴州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 貴州大學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學校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在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行學校黨委和行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全面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含藝術、體育、自主選拔、高水平運動員、專升本等特殊類別招生錄取)和兩個獨立學院招生錄取工作的監督、指導工作。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級主管部門規定,具體負責學校本專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成立招生紀檢監察辦公室,設在校紀委(監察室),全程參與和監督學校普通本科招生、考試、錄取等各環節工作,維護招生錄取的公平、公正、公開,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原則

第八條 經教育部審核批准,貴州大學面向全國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除上海、西藏外)。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准。

第九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學校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院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信息作為錄取新生的依據。

第十條 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投檔比例范圍內,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即按照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達到我校投檔分數線且投檔進入我校的考生,只要專業服從調劑、且體檢不受限,都會被錄取。

第十一條 未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志願優先的原則投檔,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的考生,若第一志願考生人數不足時,依次錄取非第一志願的考生。

第十二條 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專業(含平行志願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即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願,若高分考生第一專業志願不能錄取,按其第二、第三……及服從調劑等專業志願順序擇優錄取。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均未被錄取時,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將予以退檔。有特殊規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統一規定確定進檔考生的專業志願。

第十三條 特殊類別專業招生錄取

1、自主選拔招生。對經過我校自主選拔面試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貴州省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且填報貴州大學志願者,學校按自主選拔錄取規定予以錄取。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校考合格考生,按照《貴州大學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簡章》公布原則予以錄取。在本科第一批次前投檔。

2、藝術類專業招生。藝術類專業必須通過我校組織的術科專業測試並達到合格(含貴州省招生考試院規定音樂類、美術設計類和舞蹈學等統考專業測試合格),按照文化上線,專業測試成績排序並按照(已公布的藝術簡章原則)專業及專業方向志願順序的原則,擇優錄取。

3、高水平運動員專業招生。高水平運動員經學校組織的體育專項測試合格,按照文化上線,專業測試成績排序的原則,擇優錄取。國家一級運動員按照規定,單獨錄取。高水平運動員錄取批次按各省安排批次進行錄取。

4、體育類專業招生。體育類專業須參加生源省統一組織的體育術科考試,專業成績合格,文化成績上線,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學校按照分數優先擇優原則錄取,如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錄取原則錄取。

5、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民族預科班為一年制預科,完成一年學習後升轉到相應本科專業學習四年。

6、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國家面向貧困縣的定向專項計劃,面向貴州省范圍內的貧困縣招生,實行單獨劃線、單獨錄取,在提前批次結束後一本批次投檔前投檔錄取。

7、專科升本科計劃。(1)在全省文化統考上線的基礎上,對參加專業課校考且成績合格者,按照文化成績+專業成績之和的總成績排序,依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果最後一名出現總成績相同的情況,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2)專業課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當年各專業考試成績確定;(3)在錄取過程中出現生源不足時,進行專業計劃調整,將生源不足的專業計劃調整到生源充足的專業錄取。

第十五條 學校嚴格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六條 專業要求:1、建築學專業、城鄉規劃專業、園林專業要求具有一定美術基礎,無色盲、色弱。2、旅遊管理專業要求五官端正、無醒目疤痕,口齒清楚,無殘疾;女生身高3875px以上,男生身高4200px以上。

第十七條 我校按照大類招生的專業,學生進校經過一至二年基礎平台課程學習後,將結合學生成績和志願,在大類所涵蓋的專業內進行專業分流。

第十八條 男女比例要求:男女不限。

第十九條 語種要求:語種不限,但新生進校後,非外語專業的外語必修課程主要為大學英語,少數學生可經所在學院推薦選擇修讀大學日語、大學俄語、大學法語、大學德語作為外語必修課程。

第二十條 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二十一條 收費標准:學校嚴格按照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准執行。

第四章 畢業證及學位證

第二十二條 學校實行完全學分制教學。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的所有環節和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學生,發給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國家承認學歷的貴州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貴州大學相應學科門類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新生報到及復查:1、錄取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按時入學,統一到陽明學院報到。對未經學校批准,在學校規定的報到截止日期15天內未到校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2、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新生統一集中在陽明學院培養。學校在3個月內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或有弄虛作假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獎貸(助)學金及就業:1、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在生源地辦理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對家庭經濟仍有困難的同學,學校將採取國家助學獎、困難補助、勤工助學、減免學費、社會捐助等多項有效措施,幫助其完成學業,決不讓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2、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的學生,畢業後到貧困地區和相應縣政府相關部門就業創業者,按規定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等優惠政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適用於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本章程由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准。

註:貴州大學招生聯系方式:招生網站rso.gzu.e.cn;

咨詢電話:省內直撥:95105113、省外請撥:0851-95105113;

辦公電話:0851-88292075(兼傳真) ;監察電話:0851-88292118

通訊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貴州大學普通本專科招生辦公室

⑶ 2022年貴州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 貴州 大學招生章程寬哪已經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計劃、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貴州大學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 工作 的通知》(教學〔2022〕1號)及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為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陽光、公正,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貴州大學,是世界 一流學科 建設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國家「 211 工程」重點建設的綜合性大學,是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公辦學校。辦學層次為本科和 研究生 。上級主管部門:貴州省教育廳。學校代碼:4152010657。學校主校區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甲秀南路。


第三條學校實行學分制。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的所有環節和學分,絕巧吵達到 畢業 要求,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貴州大學畢業 證書 ,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貴州大學相應學科門類的學士學位證 書 。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學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學校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在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政策,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錄取並侍工作(含 藝術 、 體育 、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等特殊類型及第二學士學位計劃的招生錄取)。


第五條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常設機構,設在學校招生 就業 處,其主要職責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級主管部門規定,執行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條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學校根據貴州省教育廳核定下達的招生計劃,並結合學校在各省的生源情況,面向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除 西藏 外)。學校2022年本科招生預留計劃不超過本年度本科招生總計劃的1%,用於 平行志願 投檔范圍內合格生源的調劑錄取。最終招生專業及計劃數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審核公布的為准。


第四章錄取原則


第八條學校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 志願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未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學校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 考試 機構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信息作為錄取 新生 的依據。


第九條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模式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計劃類型,若首輪投檔後計劃未完成,接收徵集志願投檔考生。


第十條未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模式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規則,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的考生,若第一志願考生人數不足時,依次錄取第二、第三……及徵集志願的考生。


第十一條普通類、體育類專業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分數以投檔成績為准)的原則確定專業(含未實行平行志願模式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即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願,若高分考生第一專業志願不能錄取,按其第二、第三……等專業志願順序依次擇優錄取。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均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劑到其未填報且學校未錄滿專業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將予以退檔。


藝術類專業錄取要求:(一)學校認可各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聯考或統考成績,考生文化統考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生源省相應批次錄取控制 分數線 。(二)學校執行生源省藝術類專業投檔規則。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模式進檔的考生,在文化、專業考試成績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專業分數優先、結合志願的原則,即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後結合專業志願擇優錄取。未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模式進檔的考生,在文化、專業考試成績均合格的前提下,按專業志願順序以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三)在投檔范圍內,當專業成績相同考生數大於剩餘計劃數時,學校將按照考生文化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特殊類型專業招生錄取


1.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均按照學校已發布的各類型招生簡章中公布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2.體育類專業招生。體育類專業考生須參加生源省統一組織的體育術科考試。對專業成績合格,文化成績上線的考生,學校按照分數優先原則,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如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錄取原則錄取。


3.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要求考生 高考 成績達到生源省第一批次本科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結合專業志願擇優錄取。考生高考語種為英語,且英語單科成績不低於生源省高考英語科目滿分成績的50%。


(1)旅遊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與英國林肯大學聯辦,前三年學生在貴州 大學學習 ,符合林肯大學要求的學生最後一年前往林肯大學進行 學習 ,圓滿完成學習任務修完規定學分者,頒發英國林肯大學國際旅遊管理文學學士學位證書以及貴州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若學生最後一年未能前往英國林肯大學學習,則繼續留在貴州大學完成最後一年學業,達到畢業條件,頒發貴州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貴州大學學士學位證書。本專業僅招收填報有明確專業志願的考生,且考生入校後不得申請轉專業。(具體詳情可查看其招生簡章網址http://rso.gzu.e.cn)


(2)由貴州大學和美國北阿拉巴馬大學共同設立的貴州大學北阿拉巴馬國際工程技術學院招生專業為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化學工程與工藝、環境科學。學生四年均可在貴州大學學習,滿足英語要求、順利完成雙方共同制定的培養方案所要求的全部課程,並達到貴州大學畢業要求及雙方學校學位授予要求,可同時獲得貴州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和雙方學校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滿足一方學校學位授予要求的,授予該校學士學位證書。本專業僅招收填報有明確專業志願的考生,且考生入校後不得申請轉專業。(具體詳情可查看其招生簡章網址http://rso.gzu.e.cn)


4.面向農村和脫貧地區的國家專項、地方專項計劃。兩項專項計劃僅招收貴州省內實施區域考生,實行單獨計劃、單獨錄取,在提前批次結束後 一本 批次投檔前投檔錄取。


5.少數 民族 預科班招生。僅招收貴州省、 四川 省少數民族考生,民族預科班為一年制預科,完成一年預科班學習,考試合格後,升轉到相應專業進入本科階段學習。


第十三條在錄取時,對於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區、市)錄取子系統中的同分排序順序從高到低進行錄取。若錄取子系統中未進行同分排序的,依次分別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報考我校的考生,須符合我校在當地招生的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選考科目要求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公布為准,學校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學校招收內地 新疆 高中班、內地西藏高中班計劃嚴格執行教育部相關錄取政策。


第十六條學校按照大類招生的專業,學生進校經過一個階段課程學習後,將結合學生高考成績、學習成績及志願,按照學校大類分流辦法,在大類所涵蓋的專業內進行專業分流。


第十七條除旅遊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貴州大學北阿拉巴馬國際工程技術學院的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環境科學、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共計四個專業高考語種為英語外,其餘專業語種不限,但新生進校後,非外語專業的外語必修課程主要為大學英語,少數學生可申請並經所在學院推薦選擇修 讀大學 日語、大學俄語等作為大學外語必修課程。


第十八條男女比例要求:公共事業管理(預征入伍實驗班)僅招收男性考生,其餘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九條部分專業特殊要求:1、公共事業管理(預征入伍實驗班)招生要求。在貴州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學生在人民武裝學院校區(花溪)就讀,執行軍事化管理。考生入伍意願須堅決,年齡為2002年1月後出生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男性學生;身高160cm以上;17.5≤體重BMI<30,BMI≥28的須加查血液化血紅蛋白檢查項目,要求糖化血紅蛋白百分比<6.5%,空腹血糖<7.0mmol/L;任何一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5(或通過視力手術矯正視力任何一眼裸眼視力達到4.8);無手指、足趾殘缺或畸形、扁平足、腋臭、瘢痕體質及色盲、色弱等情況,無腎結石、膽結石等疾病,無哮喘等既往病史,其它身心條件須達到國家最新《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要求;入學後學校將對實驗班學生身心條件進行復查。考生大學本科應屆畢業時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規定和學校要求應征入伍。2、建築學專業、城鄉規劃專業、園林專業要求具有一定美術基礎,無色盲、色弱。3、旅遊管理專業要求五官端正、無醒目疤痕,口齒清楚,無殘疾。4.繪畫、環境設計、雕塑、視覺傳達與設計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其餘專業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五章 學費 及學生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收費標准:學校嚴格按照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准執行。


旅遊管理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國內學習期間學費按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准24000元/年執行,在國外學習期間由外方按當地的規定及標准收取相關費用。貴州大學北阿拉巴馬國際工程技術學院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環境科學(中外合作辦學)、化學工程與工藝(中外合作辦學)三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費按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准執行,若在讀期間申請赴北阿拉巴馬大學交換學習則由北阿拉巴馬大學按當地學費標准收取學費。


第二十一條獎助(貸)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在當地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對家庭經濟仍有困難的同學,學校將通過國家獎助學金、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費(住宿費)減免、社會捐助等多項資助措施,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學校決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旅遊管理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學生在英國林肯大學學習期間,英方給予不低於2000英鎊的獎學金,國內不再給予資助。


貴州大學北阿拉巴馬國際工程技術學院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環境科學(中外合作辦學)、化學工程與工藝(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學習期間,獎學金及榮譽稱號的評定按貴州大學的相關規定執行。學院設專項獎學金,獎勵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同時,學習期間選擇赴北阿拉巴馬大學交換學習的學生,可申請北阿拉巴馬大學為優秀學生提供的獎學金(每學期4000至5000美元)。


第六章新生報到及復查工作


第二十二條被錄取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和有效身份證件按時入學,根據《新生入學須知》要求到指定學院報到。對未經學校批准,在學校規定的報到截止日期2周內未到校報到的,除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學校按照《貴州大學本科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實施暫行辦法》在3個月內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或有弄虛作假的,學校將視不同情況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後,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物流管理專業、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和公共事業管理專業(預征入伍實驗班)的學生將在貴州人民武裝學院校區由人武學院進行培養和管理。除藝術類專業、軟體工程、護理學、旅遊管理(中外合作辦學)、貴州大學北阿拉巴馬國際工程技術學院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環境科學(中外合作辦學)、化學工程與工藝(中外合作辦學)、人工智慧、 計算機 類、電子信息類、工業設計、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電氣類、土木類、水利水電工程、材料類、新能源科學與工程、冶金工程、化學類、化工與制葯類、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測繪工程、礦業類、安全工程、環境工程、地質類、水文與水資源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建築類、少數民族預科班的新生外,其餘新生將統一集中在陽明學院培養一年。最終安排情況以《新生入學須知》為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學校以前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准。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適用於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學校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貴州大學招生聯系方式:


信息公開網站:http://rso.gzu.e.cn


聯系電話:(0851)88305150、88305151、88292075


監督電話:0851-88292118


通訊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貴州大學招生辦公室

⑷ 貴州大學2023年MBA招生章程


貴州大學2023年工商管理碩士(MBA)招生章程已經發布,深空網根據貴備凱州大學官網發布的《貴州大學2023年工商管理碩士(MBA)招生簡章》,整理了貴州大學2023年MBA招生的相關信息,僅供大家參考。
1、招生專業與類別
貴州大學2023年招收碩士研究生分為學術型學位和專業型學位兩種類型,招生專業類別(領域)詳見附件《貴州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制為3年,學習方式為「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制為2.5年至3年,學習方式分兩種,分別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按照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准。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2、招生計劃
貴州大學2023年擬招收碩士研究生4800餘名,包含公開招考計劃、推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我校所有專業均不接受單獨考試。在錄取階段,各學院(中心、實驗室)、專業(領域)的錄取人數將根據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實際生源情況作出相應調整。
(一)公開招考計劃
《貴州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各專業擬招生人數包含推免計劃數和公開招考計劃數,各專業公開招考計劃數不含推免計劃數。
(二)推免計劃
《貴州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擬接收推免生計劃數為各專業可接收推免生的最大上限,非實際招生數。各專業實際招收的推免生數以當年公布的推免生擬錄取名單為准(預計將於2022年10月底公布),各學院(中心、實驗室)未完成的推免計劃數將轉入公開招考計劃。
(三)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1.我校2023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擬招收15人,招生專業見下表:
2.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
3.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四)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
我校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擬招收12人,具體報考要求另行公布,請考生持續關注研究生院網站
。招生專業見下表:
3、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我校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中猜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於我校2023年入學報到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除非全日制專業外,報考全日制專業的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提供大學教務部門開具的報考相關專業本科的8門專業課程成績單;須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一篇及以上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署名前2位)。初試成績合格後,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大學本科主幹課程,具體加試科目將在復試前通知。
(4)已仿培喚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二)報名參加我校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以及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代碼為125100]、公共管理[代碼為125200]、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4、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一)報考點的選擇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
(二)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三)注意事項
1.免初試考生報名事宜。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公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志願並參加復試;其他符合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條件(如在部隊榮立二等功等)的人員,應在國家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報名。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2.考生誠信事宜。考生要准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3.學籍學歷校驗事宜。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復試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並在復試時向招生單位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4.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事宜。報考我校且畢業後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符合教育部相關規定,擬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准,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准。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報考事宜。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須嚴格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的相關規定進行報考資格確認。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須在網上確認時間截止前將《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電子版(PDF格式)發送至貴州大學研招辦郵箱:yzbgzu 126.com。郵件以及附件的名稱請以「少數民族骨幹計劃」+考生姓名+「報考登記表」命名)。未能按時提供《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的考生將被視為資格審核不通過,不準予考試。
6.考生應當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考生應當按要求准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網上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按照各報考點要求執行。
2.考生網上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五)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請考生在報名前仔細閱讀我校各專業報考條件,凡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貴州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含招生專業目錄中備注要求)報考條件不符的,我校將不準予初試或復試。
5、初試
(一)考生應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列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二)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
(三)初試方式均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國語
12月25日上午業務課一
12月25日下午業務課二
12月26日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
具體考試科目請查閱《貴州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6、復試
(一)在教育部公布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二區基本要求基礎上,我校將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公開招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1.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並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2.我校將在教育部公布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3.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復試時提交以下材料:
(1)應屆考生:網上報名時民族為少數民族,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且申請定向就業到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畢業後必須到定向單位工作。該類考生必須在復試時提交《貴州大學少數民族應屆本科考生享受國家招收研究生照顧政策定向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
(2)往屆考生:網上報名時民族為少數民族,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該類考生必須在復試時提交《貴州大學少數民族往屆考生享受國家招收研究生照顧政策定向就業合同書》(一式三份)。
我校「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少數民族考生身份、報考類別(定向就業、非定向就業)等報考信息以上傳「中國研招網」的數據為准,後期不允許修改,且畢業後必須回定向就業單位工作。
(二)我校復試採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
我校復試錄取辦法和各院系實施細則另行公布。
(三)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應按規定攜帶初試准考證、居民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參加復試。各學院(中心、實驗室)在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四)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在復試階段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與初試科目相同。報考我校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五)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六)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七)復試中,我校將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7、調劑
我校將按教育部有關政策制定調劑工作辦法,並提前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和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8、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擬錄取後組織進行。體檢標准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未達到體檢標准者,不予錄取。
9、錄取
(一)我校將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二)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三)考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擬錄取名單公布後一周內向學院提交與定向單位簽訂的《貴州大學接收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一式三份)。考生錄取類別上報教育部後將無法變更。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一切責任由考生承擔。
(四)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五)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於我校2023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六)未達到體檢標准者,錄取資格無效。
(七)研究生新生入學報到時,我校將對學生的錄取資格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取消錄取資格。
10、違規處理
(一)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我校將對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並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11、學費標准
貴州大學2023級碩士研究生學費擬按以下標准執行。若有變動,以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准收取。
12、獎助學金
我校已建立多元獎助體系,支持碩士研究生完成學業,提高碩士研究生待遇水平。定向學生不可參與獎學金的評定。
(一)助學金: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均可享受國家助學金。碩士研究生資助標准6000元/生·年。
(二)獎學金: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正常學制內、人事檔案按時轉入我校的全日制脫產學習的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就業生)均可參加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及其他校內獎勵的評定,評定按照國家及我校有關規定執行。
1.國家獎學金:獎勵標准為碩士研究生20000元/生·年。名額以國家下達為准。
2.新生學業獎學金:獎勵標准為碩士研究生8000-15000元/生·年。新生學業獎學金獎勵比例不超過當年碩士研究生新生總數的40%。
3.學業獎學金:獎勵標准為碩士研究生6000-15000元/生·年,獎勵比例原則上不超過當年研究生二、三年級在校生總數的50%。
4.其他獎助學金:研究生的獎學金還包括「十佳研究生」獎學金(馬克儉院士設立)、「卓越獎學金」(宋寶安院士設立)、鄭強獎助學金、寶鋼獎學金、正業獎助學金、農合茶學獎助學金、梓盈助學金、泰豪獎學金、「愛?傳遞」博士生助學金、宏德獎學金等各級各類獎學金。
(三)三助崗位:我校設有「助研、助教、助管」崗位,多渠道提高研究生待遇。
13、授課方式
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含學術型、專業學位)各專業均採取全脫產在校學習方式,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各專業將根據教學實際安排課程,採用周末授課或每年集中時段學習等非脫產學習方式,具體安排請考生咨詢相關院系,聯系方式見招生專業目錄。
14、畢業就業
我校碩士研究生按照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畢業派遣按研究生畢業當年的就業政策執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以及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畢業後必須履行協議回定向地區(單位)就業。
15、住宿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校統一安排住宿,學校現有花溪東校區、花溪西校區、花溪南校區共三個校區,我校將根據學校發展和校區規劃等因素,綜合確定各學科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入住相應校區;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校不安排住宿,學生需自行安排住宿。
16、其他
(一)凡報考(含調劑)我校碩士研究生的,視為已認真閱讀本招生章程,並接受本招生章程的規定和要求。
(二)我校接收國內各高校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具體事宜另行公布。
(三)殘疾考生如需考點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的,應於報名階段與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我校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四)我校及相關招生學院(中心、實驗室)以研招信息平台、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簡訊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和文件,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我校不舉辦任何考研輔導班,不提供考試大綱,各專業考研參考書目詳見本章程附件。有關專業、研究方向等具體內容,請考生致電相關學院(中心、實驗室)咨詢,聯系電話詳見《貴州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六)復試和錄取辦法等其他未盡事宜由學校另行制定。以上內容如有變化,請以最新通知為准。
(七)貴州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由貴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沒有委託其他任何機構進行研究生招生工作,請勿向其他機構和個人轉賬謹防上當。
(八)本招生章程由貴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⑸ 貴州大學的藝術類研究生

沒有這方面要求的 一般貴州大學藝術類研究生不要求英語要過四六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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