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大學的招生章程
❶ 關於印發山東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意見的通知的山東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意見
(一)省招生委員會成立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省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錄取組、秘書行政組、督察信訪組。各組工作職責如下:
錄取組:負責與院校之間錄取工作的聯絡、計劃審核、投檔、審核錄取數據、提供錄取信息、掌握錄取進度、提供信息服務、統計有關錄取資料、提供錄取決策信息、網路的安全運行、列印整理郵寄新生錄取有關表格,加蓋印章等工作。
秘書行政組:負責錄取期間文秘宣傳、新聞發布、信件收發、編印工作簡報;負責錄取期間的生活、工作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安排招生錄取工作人員的食宿、交通、辦理出入證;負責接待上級來人,安排會議等工作。
督察信訪組:負責錄取現場的監督檢查工作;受理涉及違反招生政策、規定的投訴和舉報,查處違紀事件;接待考生來訪和錄取結果查詢,處理群眾來信等工作。
(二)各招生院校成立由校(院)長、紀檢書記、招辦主任等人員組成的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該校錄取工作。
錄取工作採用遠程網上錄取模式,招生院校採取網路方式通過計算機審閱考生電子檔案,完成錄取工作。各招生院校要建立錄取工作機構,安排好錄取工作場地和設備,配足工作人員,要安排專職計算機工作人員,負責網上錄取操作,做好登錄口令的保密工作,保證網路的安全。同時,錄取期間應有專人值班,並配備傳真機等通訊工具,確保信息暢通。
招生院校錄取工作職責:
1.自覺遵守國家的招生政策,認真履行該校公布的招生章程。
2.根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供的分數線情況,在該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確定該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
3.遵守各批次的錄取時間規定,按時完成調檔、閱檔、退檔、審核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周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
4.嚴格執行錄取工作程序,根據考生成績和所填專業志願,確定投檔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當第一志願的考生生源不足時,不得拒絕接受非第一志願或徵集志願的考生。
5.對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出的復議要求和錄取中的特殊問題,院校招生領導小組要及時研究,形成決議後迅速作出書面答復。
6.公布該校招生錄取監督信訪電話,認真做好考生的信訪接待工作。 錄取工作分6個批次進行,依次為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專科(高職)一批、專科(高職)二批。錄取從7月1日開始,到8月25日結束。
(一)提前批
1.招收飛行員院校。錄取時間:7月2日。
2.藝術本科提前批院校及專業。錄取時間:7月1日—8日。
3.軍事、公安、國防生、航海類本科院校及專業,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的本科師范類專業,國際關系學院、外交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等本科院校及專業;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等院校的小語種專業。錄取時間: 7月7日—8日。
4.公安類專科院校及專業。錄取時間:7月9日。
(二)本科一批
進入國家「211」工程的院校、教育部直屬院校、部委屬重點院校、部分省屬重點院校、部分院校的七年學制的專業,體育本科專業,藝術本科一批院校及專業。錄取時間:7月11日—15日。
(三)本科二批
一般本科普通院校及專業,高等職業教育對口招生、高水平運動員、優秀運動員、實踐生本科專業。錄取時間:7月17日—22日。
(四)本科三批
普通院校的獨立學院、民辦高校、部分院校中外合作辦學等以培養成本收費的本科院校及專業。錄取時間:7月23日—31日。
(五)專科(高職)一批
所有公辦本科院校的專科(高職)及省部屬的普通專科(高職)院校,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體育類專科(高職)專業。錄取時間:8月2日—13日。
(六)專科(高職)二批
普通高校的獨立學院專科(高職),部分院校中外合作辦學專科(高職),民辦高校的專科(高職),市屬普通院校專科(高職),職業技術學院及獨立設置成人高校專科(高職),高等職業教育對口招生、優秀運動員專科(高職)專業。錄取時間:8月14日—25日。
常規錄取工作結束後,各層次招生均不再進行補錄。
錄取工作進程見附件一。 (一)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高等學校應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並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在認真審閱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基礎上,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等學校自行確定,高等學校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監督高等學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同時,努力創造條件為院校招生做好服務工作。
(二)未經教育部批准,任何院校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應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限制其應試外語語種。
(三)對肢體殘疾、生活能夠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且高考成績達到要求的考生,院校不能僅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四)招生院校應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和程序完成相關環節的各項工作,凡超過時間未完成相關錄取工作的院校,應主動與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溝通,如果無故拒絕聯系或故意拖延時間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有關院校計劃數及錄取規則,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設置考生電子檔案為預錄取狀態,同時書面通知院校,並將情況上報教育部。由此造成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五)招生院校在每一志願或每一輪次錄取結束時,必須將考生的錄取專業信息上載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以便及時公布缺額計劃徵集志願及錄取工作結束後上報教育部進行電子注冊。如因院校未及時上載或上載信息錯誤造成的一切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
(六)招生院校要切實加強對使用調整計劃的管理和監督。招生院校應集體研究決定該校調整計劃的使用,並負責處理因調整計劃使用不當造成的遺留問題,不得降低錄取標准指名錄取考生。嚴禁利用調整計劃向考生收取與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
計劃調整必須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進行。
(七)考生志願由考生本人自行通過網路填報,是投檔和錄取的依據。為維護招生工作的嚴肅性,投檔後原則上不允許院校電話徵求考生志願。
(八)凡是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得改錄或換錄。凡被香港單獨招生院校錄取並經本人確認就讀的考生,不允許再參加內地院校統一錄取。
(九)遺留問題和重大問題由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一)文理類院校
根據本科、專科(高職)一批、專科(高職)二批的招生計劃、生源分布及往年資格線情況劃定各相應填報志願資格線。
本科一批院校按招生計劃的1∶1.2全省統一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本科二批院校先根據部屬、外省省屬和本省省屬院校的本科計劃劃定省屬線,然後對除濟南、青島以外的有市屬本科院校的市根據市屬計劃劃定市屬統一線,濟南、青島兩市的市屬線單獨劃定(省、市分數線差原則上控制在20分之內);提前批的軍事、公安院校本科面試、體檢、錄取執行本科軍檢線,本科軍檢線按照本科二批省屬線的劃定辦法來確定;提前批的公安類院校專科按本科軍檢線線下40分以內執行;本科資格線上考生,均可填報本科三批志願。第一志願填報結束後,在生源范圍內,以本科二批線(省屬、市屬、濟南、青島線)為基準實行同步平行降分,按招生計劃的1:1.2第一次確定本科三批線。第一志願錄取結束後,將未完成招生計劃或增加計劃的院校分專業向社會公布缺額計劃進行第一次徵集,本科資格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仍然可以填報,在生源范圍內,以本科二批線為基準再次實行同步平行降分,按缺額計劃及生源情況第二次確定本科三批控制線。以此類推,第三次確定本科三批控制線。
成績達到專科(高職)一批資格線的考生,可填報專科(高職)一批志願。在生源范圍內,仍以本科二批線為基準實行同步平行降分,根據招生計劃及生源情況確定專科(高職)一批控制線,其餘與本科三批劃線方法相同;專科(高職)二批資格線及控制線根據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全省統一劃定。劃線時,符合《山東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照顧投檔規定》(見附件二)的考生應統盤考慮在內。
(二)藝術類院校及專業
根據藝術文、藝術理的本科、專科(高職)招生計劃、生源分布及往年資格線情況劃定相應填報志願資格線。
藝術文、藝術理本科、專科(高職)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及我省的生源情況確定。
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和清華大學、中國傳媒大學、中央民族大學、東華大學、北京服裝學院、天津工業大學、江南大學、復旦大學上海視覺藝術學院、浙江傳媒學院(僅限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攝像、錄音藝術4個藝術類本科專業)、內蒙古大學(僅限音樂表演、表演、音樂學3個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藝術本科專業)、浙江理工大學(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北京印刷學院(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蘇州大學(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根據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自行劃定該校各藝術類本科專業的文化和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山東藝術學院和山東工藝美術學院劃定的該校各本科專業的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低於全省藝術類本科專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其它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院校的藝術類專科(高職)專業,執行全省藝術文、藝術理本科、專科(高職)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三)體育類院校及專業
根據本科、專科(高職)的招生計劃、生源分布及往年資格線情況劃定相應填報志願資格線。
分別按全省體育類本、專科(高職)專業招生計劃1∶1.3和1∶1.5的比例劃定本、專科(高職)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四)高等職業教育對口招生院校
對有本科招生計劃的專業類別,先按招生計劃1∶1.2的比例測算各專業類別的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然後對測算出的最高文化錄取分數線和最低分數線進行適當平衡(防止各專業類別之間分數線差異過大),最終確定本科專業類別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專科(高職)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首先根據全體考生考試成績和各類別全部專科(高職)招生計劃測算出基本文化控制分數線,然後按各專業類別招生計劃1∶1.3的比例劃定各專業類別的專科(高職)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但各專業類別分數線不應低於基本文化控制分數線。
(五)實踐生招生院校
根據各類別實踐生招生計劃和專業合格考生的文化成績,按1∶1.2的比例分別劃定各類別實踐生的本、專科(高職)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六)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院校
高水平運動員本、專科(高職)專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均不分文理科。本科專業執行我省普通文理本科第二批最低的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對少數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突出、學校審查認定有培養前途的考生,可按高水平運動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 執行。專科(高職)專業,執行我省普通專科(高職)第二批最低的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七)優秀運動員招生院校
優秀運動員本、專科(高職)專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均不分文理科。本科專業執行我省普通文理本科第二批最低的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專科(高職)專業執行我省普通文理專科(高職)第二批最低的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一)文理類院校
1.投檔比例
所有招生院校的第一志願上線考生數達到或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20%時,按招生計劃1∶1.2的比例投檔(省外院校若需調整調檔比例,須於7月6日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出書面申請),第二志願、徵集志願、調劑志願均按1∶1的比例投檔。
2. 投檔原則
(1)投檔順序
所有批次均按照考生填報的志願順序投檔,順序依次為:一志願、二志願或徵集志願、調劑志願。
(2)一志願投檔。一志願為非並行志願,按照志願優先的原則,分院校根據考生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對於同一志願分數相同的考生同步進行投檔。
(3)二志願或徵集志願投檔。均為並行志願,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院校先後投檔,對於同一志願分數相同的考生隨機投擋。
(4)調劑志願投檔。提前批本科採取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如果考生同時填報2類(含)以上服從調劑志願,按照軍事類、公安類、航海類、其他類先後順序進行投檔;提前批專科採取從高分到低分原則調劑。本科一批首先根據缺額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按1∶1比例確定調劑錄取投檔線,之後再根據考生所報調劑志願情況進行隨機投檔。其他批次在批次線上根據考生所報調劑志願情況進行隨機投檔。
(5)因不服從調劑或其他原因退擋造成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生源不足時,可在分數線下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量遞補。
(二)藝術類院校及專業
1.藝術類本科專業
(1)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和清華大學、中國傳媒大學、中央民族大學、東華大學、北京服裝學院、天津工業大學、江南大學、復旦大學上海視覺藝術學院及浙江傳媒學院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攝像、錄音藝術,內蒙古大學的音樂表演、表演、音樂學,浙江理工大學藝術設計,北京印刷學院藝術設計,蘇州大學藝術設計等藝術類本科專業,按照考生學校志願關聯專業成績全部投檔。除上述院校及專業外,其他藝術類專業均在全省藝術類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進行投檔。其中,省外院校中使用我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的關聯統考成績、進行了藝術專業校考的關聯校考專業成績按考生志願分專業全部投檔;省內院校的美術類專業關聯統考專業成績(山東師范大學的美術類專業使用校考成績)、非美術類專業關聯校考專業成績,按文化成績排序,分專業按招生計劃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檔。
(2)調劑。使用美術類統考成績的專業,若順序志願生源不足,根據缺額計劃總數,按文化成績1∶1.5的比例劃定投檔文化控制線。在線上生源中,根據統考美術專業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1∶1的比例隨機投檔。
2.藝術類專科(高職)專業
藝術類專科(高職)專業均執行全省藝術類專科(高職)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並根據考生志願進行投檔。
(1)美術類專業及經批准進行了學校專業考試的其它藝術類專科(高職)專業,實行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關聯投檔的辦法。其中,中央戲劇學院、北京電影學院分數線上全部投檔,其它院校根據考生文化成績按招生計劃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檔。
(2)未進行專業考試的非美術類專科(高職)專業,按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招生計劃1∶1.5的比例投檔。
(3)統考美術類專業若順序志願生源不足,調劑投檔辦法同本科。
(三)體育類院校及專業
在全省體育專業本、專科(高職)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志願和文化成績,分別按本、專科(高職)專業招生計劃1∶1.5的比例投檔。若順序志願生源不足,按文化成績及學校缺額數1∶1的比例隨機投檔。
(四)高等職業教育對口招生院校
本科專業在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類別和院校志願全部投檔。在順序志願結束後仍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在專業類別內依據考生服從志願和文化成績,按剩餘計劃1∶1的比例由計算機隨機投檔。
專科(高職)專業在專科(高職)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類別和志願全部投檔,專科(高職)順序志願錄取後未完成的招生計劃,院校可申請重新徵求志願錄取。
凡填報的專業類別與考生本人的實際專業類別不一致的考生志願檔案不予投檔。
(五)高水平運動員與優秀運動員
1.高水平運動員。凡文化成績達到普通文理本科第二批最低的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65%的合格考生檔案,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考生志願全部投檔。
2.優秀運動員。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投檔前在院校推薦的優秀運動員考生的文化總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加分後達到普通文理本科第二批最低的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或普通文理專科(高職)第二批最低的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分別向考生推薦院校投檔。該加分政策限於優秀運動員招生。 (一)自主招生錄取。自主招生考生與非自主招生考生同時進行投檔。對正常投檔范圍內的自主招生考生由招生院校決定是否錄取;對符合院校自主招生錄取條件而不在正常投檔范圍內的考生,院校應在一志願錄取結束前使用預留計劃進行錄取。
(二)民族預科班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線上生源不足時可適當降分,但其分數線不得低於招生院校在我省相應批次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下80分。
(三)報考暨南大學、華僑大學的「三僑考生」,其高考總分低於所報院校投檔分數線20分以內的,投檔線上生源不足時可予以投檔;華僑大學招收的「三僑考生」預科生,線上生源不足時可適當降分,但其分數線不得低於招生院校在我省所在批次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下80分。
(四)招收民族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的本科院校,線上生源不足時可適當降分,但其分數線不得低於招生院校在我省所在批次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40分。
(五)山東大學威海分校、山東經濟學院、山東建築大學、濟南大學等院校安排的走讀生計劃,根據考生志願情況按1∶1的比例投檔和錄取,但其分數線不得低於招生院校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
(六)濟南大學招收的烹飪與營養教育專業,需進行專業技能測試。錄取時,按照招生計劃的1∶2的比例劃定文化最低控制分數線,在文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七)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在院校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上錄取,若因線上生源不足而完不成的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可轉為非定向計劃執行。
(八)公安院校錄取按照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山東省公安廳政治部《關於做好2010年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10〕49號)執行。
(九)軍隊院校和國防生錄取按照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山東省軍區政治部、山東省公安廳政治部《關於做好2010年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10〕55號)執行。
(十)飛行員分別按空軍、海軍、民航招收飛行員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殘疾考生單獨招生、藝術專長招生,分別按教育部及教育廳有關文件執行。 (一)准備工作
1.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前印發各院校招生計劃。
2.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通過山東招考信息網公布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並及時將具體的錄取工作安排、通訊聯絡方式等信息提供給招生院校。
3.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通過山東招考信息網按工作進程公布相關招生院校徵集志願缺額計劃。
4.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向院校下發《錄取指南》。
5.對省內院校進行技術培訓。
(二)工作流程
1.院校登錄
招生院校根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供的用戶名和口令,按照《錄取指南》中所要求的方法登錄安全伺服器和資料庫伺服器。
2.復核、調整計劃
錄取前我省對院校開放網路,院校可在規定時間登陸下載計劃信息,並進行復核。
如需調整計劃,須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出申請,並按教育部規定程序辦理。
如需使用預留計劃錄取考生,應在規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內(即每個志願或徵集志願輪次錄取結束的當天下午17∶00時前)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考生的公函以傳真形式提供給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同時院校還須通過院校端系統中「批件投檔」功能製作批件(具體要求見《錄取指南》)上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在本批次院校錄取結束前,及時予以答復。
3.下載、審閱電子檔案
院校應在規定時間,按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供的聯絡方法及時登陸、下載並妥善保存考生電子檔案,因電子檔案保管不善造成的遺留問題由院校負責。 對2007年以後畢業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向招生院校提供的電子檔案中還包含綜合評價信息內容(下載方式見《錄取指南》)。院校應仔細審閱考生電子檔案和綜合評價信息內容。
4. 預錄取
院校在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時,對於投檔范圍內的考生,要將高中畢業生的綜合評價信息內容作為重要參考依據,根據考試成績、電子檔案和綜合評價信息等內容進行綜合考察、擇優錄取。
5.退檔
院校審閱考生檔案後,確定退檔考生名單,註明退檔原因並及時通過錄取系統辦理退檔。填寫的退檔原因必須與實際相符,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錄檢員審核退檔情況,如有疑問,將與院校溝通協調或提出復議要求,各院校應認真對待錄檢員提出的復議意見,並將復議結果傳真給錄檢員。
退檔完成後,招生院校須列印不予錄取考生名單及原因加蓋公章後,以傳真方式發給錄檢員。
6.提交錄取結果
院校預錄取數與招生計劃數相符並且確定錄取專業後,需在規定時間通過錄取系統上載數據,錄檢員審核通過後即可完成錄取工作。
7.發放錄取名單
院校錄取工作結束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列印錄取名單,對民辦高校錄取的考生還須列印《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加蓋省招生委員會普通高校錄取專用章後於本批次錄取結束後3天之內寄給招生院校。
8.發放錄取通知書
由招生院校根據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核准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填寫考生錄取通知書,加蓋該校公章後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民辦高校還須附帶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出具的《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一並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
❷ 2022年東華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東華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鋒游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保證東華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國務院關於深化 考試 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以及《東華大學章程》等規定,結合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具體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槐昌 學校全稱為東華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由教育部和 上海 市共建共管。學校是國家「 雙一流 」建設高校,是全國首批具有博士、碩士、學士三級學位授予權的大學之一。
學校地處上海,設有三個校區(地址分別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號、上海市松江區人民北路2999號、上海市新華路365弄6號),佔地面積近2000畝,校舍總建築面積78萬余平方米。校園環境宜人,系「上海市花園單位」。
第三條 對取得我校學籍、在規定 學習 期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取得學分制培養方案規定全部學分的學生,准予 畢業 ,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 證書 ;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 書 。
第四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堅持立德樹人,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對考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五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政策,執行學校黨委常委會、銀明銷校長辦公會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領導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討論、審議和決策本科招生的重要事項。
第七條 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對招生計劃、招生簡章和各類招生方案及實施辦法等提出咨詢意見與建議。
第八條 學校成立招生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九條 東華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本科招生宣傳、咨詢、選拔與錄取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按照國家政策要求,根據自身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考慮各地區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學校近年錄取情況等因素,綜合分析確定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2022年我校本科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向社會公布。
2022年我校大部分專業實行按專業大類招生。同時,學校遵循「以學生的全面發展與成才為中心」的辦學理念,鼓勵學生跨學科跨專業學習,賦予學生更多學習主動權,給學生提供全面的轉專業指導以及順暢的轉專業通道。取得學籍的學生,在就讀現專業(大類)時,在入學後第一、第二學年各有1次申請選專業(大類)的資格(招生時有特殊規定的專業除外),具體操作辦法按學生手冊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及 志願 填報
第十二條 學校錄取工作堅持「學校負責、招辦監督」原則,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 學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符合國家政策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所有 高考 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四條 對於非 藝術 類專業,學校按教育部規定,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 平行志願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直轄市)按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執行。
學校承認各省的投檔規則,在學校調檔線以上,根據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含 內蒙古 )提供的考生投檔成績(含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認的符合國家規定的高考加分項目)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專業志願錄取,各專業志願間無分數級差,即分數優先。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依次比較考生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如考生仍然同分,再考慮志願優先。若上述情況完全相同,學校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學校錄取線上的考生所填專業志願均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且符合錄取要求則可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或不符合錄取要求則作退檔處理。在同批次錄取控制 分數線 上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可按非第一志願考生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餘數的100%進行投檔,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我校可以將剩餘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排錄取。
第十五條 學校藝術類、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高校專項、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依據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台灣高中 畢業生 、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等特殊類型招生工作,以及第二學士學位、內地 新疆 高中班、內地 西藏 班、少數 民族 預科班和港澳台僑學生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國家相關部門規定以及學校已公布的相應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六條 學校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的考生,日語專業限招英語或日語語種的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按相關要求執行。其它專業的考生進校後外語學習的語種為英語,部分課程採用英語原版教材以英語授課。
第十七條 學校本科招生體檢標准原則上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考生填報按專業大類招生的專業志願,應填寫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專業大類名稱及其代碼(代號);填報按專業招生的專業志願,應填寫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專業名稱及其代碼(代號)。
第十九條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直轄市)的選考科目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按教育部規定及我校要求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新生 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上海市物價局核定標准收取 學費 和住宿費。
1、學費標准
(1)一般專業。每人每學年為人民幣5000元。
(2)藝術類專業。每人每學年為人民幣10000元。
(3)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輕化工程(中德合作)專業每人每學年為人民幣12000元(國內);服裝與服飾設計(中日合作)專業、服裝與服飾設計(中英合作)專業和環境設計(中英合作)專業每人每學年為人民幣30000元(國內)。
(4) 計算機 類下設的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電子信息類下設的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和通信工程專業為每人每學年6500元;管理科學與工程類下設的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為每人每學年6500元。在完成專業大類基礎教育後,自主選擇修讀上述4個專業的學生按所學專業的學費標准繳納學年學費,並補繳以前學年學費差額;理科試驗班專業分流後,學生按所學專業學費標准繳納學年學費,並補繳以前學年學費差額。
2、住宿費標准
每人每學年為人民幣1200元。
第二十二條 學校高度重視學生資助工作,確立了「經濟保障、發展支持、價值引導」的資助育人工作理念,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則,每年投入上億元的資助經費,覆蓋所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切實解決學生經濟困難的同時,積極引導學生立足「自強不息,仁愛共濟」的校園慈善文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第二十三條 學校旭日工商管理學院、服裝與藝術設計學院、人文學院、上海國際時尚創意學院學生就讀延安路校區;其他學院學生就讀松江校區。
第二十四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對以東華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咨詢及聯系方式
東華大學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號(延安路校區,郵編200051)
招生咨詢電話:021-62379160
學校網址:https://www.dhu.e.cn
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s://zs.dhu.e.cn
招生監督電話:021-67792259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東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章程自本章程發布之日廢止。
❸ 東華大學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為進一步做好2020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2020年高考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及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的重大部署,嚴格執行《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4號)和《教育部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穩妥做好2020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電【2020】150號)相關規定要求,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試招生相關工作。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0】1號)要求,2020年我校繼續面向農村地區、邊遠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實施高校專項計劃。
一、招生對象
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秀、名列前茅的農村學生。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1、考生符合2020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具體的實施區域和報考條件需符合考生所在省(區、市)的相關規定。
二、招生計劃
2020年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擬定招收計劃175人(最終以教育部部署為准),招生科類為理工科(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要符合我校在當地相關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新疆地區為理工類漢語言計劃),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根據各省份初審合格人數確定。具體招生專業見下表。
專業名稱
擬定計劃
專業名稱
擬定計劃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10
建築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10
理科試驗班
15
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
5
機械工程專業
14
物理類
15
電子信息類
7
材料類
13
紡織類
30
化學類
25
環境科學與工程
15
英語
4
新聞傳播學類
6
社會科學試驗班
6
三、報考程序
1、網上報名
考生請在即日起至2020年5月25日登錄陽光高考平台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報名申請,考生須上傳申請材料至報名系統,上傳材料必須使用掃描件,不得採用翻拍件,以確保申請材料清晰可讀;如因上傳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材料審核,由考生承擔相應後果。考生無需郵寄紙質申請材料到我校。
上傳的申請材料包括:
(1)報名系統生成的申請表(每一頁須本人簽字並經中學校長簽字加蓋中學公章確認),申請表包含基本信息、中學信息、成績信息、個人陳述、志願信息、綜合信息和戶籍學籍信息等;
(2)身份證復印件(含正反面);
(3)其他學科特長證明材料,包括各類獲獎證明等。
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如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後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高校專項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資格;已經入學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對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將上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考生或將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2、各省(區、市)對考生的高校專項計劃報考資格進行審核。
3、學校審核
對經各省(區、市)確認的具有高校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的考生,將依據考生高中學習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申請材料,綜合評定並確定初審合格名單,初審合格名單將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
4、志願填報
初審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其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不低於所在省份相應科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於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考生按自願原則,根據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安排和要求以及公布的高校專項分省分專業計劃,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專業志願。未按照要求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願的考生,將不再享有我校高校專項計劃錄取資格。
四、錄取辦法
學校根據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投檔名單,依據公布的分省分專業計劃,按照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並根據專業志願和學校招生章程確定的原則錄取專業。如生源不足,招生計劃將調整到生源較好的省份,或轉入其他批次。學校高校專項計劃最終錄取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進行公示。
五、監督機制
學校建立相應的工作協調管理監督機制,加強對報名、審核、公示、錄取、計劃等各環節的監督管理,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切實通過有效的監督保障機制,確保高校專項計劃工作的公平公正。
六、聯系方式
招辦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號東華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200051)
咨詢電話:021-62379160
招辦地址:東華大學延安路校區內(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號)
郵政編碼:200051
招辦電話:021-62379160、62373266
招辦網址:http://zs.dhu.e.cn
公共交通:軌道交通三、四號線延安西路站靠近我校延安西路大門
七、本方案由東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東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0年5月
❹ 2022考研東華大學計算機專業招生簡章-招生目錄-初試范圍/科目-什麼時候公布
考研的同學都知道,每年的七月到九月,研招院校會發布研究生招生簡章和專業終生目錄,大家根據招生計劃進行備考,考研報名及參加院校的考研初試考試,我們整理「2022考研東華大學計算機專業招生簡章-招生目錄-初試范圍/科目-什麼時候公布?」相關內容,一起來看。
東華大學計算機考研招生簡章-專業目錄-考試科目及考試范圍什麼時候公布?
計算機專業是為面向國家重點發展戰略、國民經濟信息化建設需要和企事業單位對計算機專業人才的需要,在計算機工程應用、計算機項目管理等方面為用人單位尤其是大中型企業培養應用型、創新型的高層次工程技術人才。
招生簡章一般會公布下年該院校所招收研究生的學科專業代碼、名稱及研究方向,同時還公布招生人數、考試科目代碼及名稱以及適合報考該專業的適合專業。時間大概在7-9月份,集中在八九月份,大家可以在這個時間段,及時關注目標院校的招簡公告(因為一旦目標院校今年不招收想要報考的學校時,需要再找新的目標院校,沒准到時候備考資料都要換,不要做無用功呀!)
查看院校的招生簡章、專業目錄、參考書目、招簡中的報考條件、學費學制、初試復試條件與要求,都是很重要的參考信息,為了讓大家提前了解相關內容,大家可以先提前查看歷年東華大學招生簡章、專業目錄等(等2022考研招簡目錄公布後,依然在此地址更新,大家記得關注哈!)
東華大學計算機考研招生簡章-專業目錄-考試科目及考試范圍
東華大學計算機專業招生院校及專業
如何查詢考研院校專業目錄及參考書目:
首先找到要查學校的主頁,找他們的研究生院。再找研究生院中的招生信息或招生就業一欄,就可以找到他們的最新考研專業目錄和參考書目。或者進了主頁後就直接找招生信息一欄,也可以找到。
哪裡可以查考研用書和考試科目:
1、研招網或者招生單位官網的專業目錄可以查各個專業的考試科目。
2、招生單位官網可以查考研用書,但不一定所有單位都公布了參考書目,有的招生單位只公布了考試大綱。
計算機各專業考試科目知識結構:
程序數據結構常考考點梳理:
12022計算機【數據結構】常考考點:各類排序演算法的特點及比較22022計算機【數據結構】常考考點:堆排序32022計算機【數據結構】常考考點:帶權圖的最短路徑演算法及應用42022計算機【數據結構】常考考點:對m階B樹定義的理解52022計算機【數據結構】常考考點:對無向連通圖特性的理解62022計算機【數據結構】常考考點:森林與二叉樹之間的轉換以及轉換過程中結點72022計算機【數據結構】常考考點:完全二叉樹中有關結點個數計算82022計算機【數據結構】常考考點:二叉樹的遍歷92022計算機【數據結構】常考考點:線性表中單鏈表相關演算法設計與實現102022計算機【數據結構】常考考點:隊列和棧結構的概念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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