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法學復試
1. 武大法碩(法學)復試佔比例多少是初復試7:3嗎
復試的重點在於考察考生的法律基本理論知識、與本學院的專業特點和培版養目標有關的法學權專業知識、技能和創新能力、英語口語和聽力水平、邏輯思維能力、反應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復試的方式及內容
1、採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在面試中進行。
2、復試內容包括法律基本理論知識、與本專業的特點和培養目標有關的法學專業知識、技能和創新能力、英語口語和聽力水平、邏輯思維能力、反應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五、成績評定標准(各個學校有所不同)
1、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佔60%,面試成績佔40%;
2、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初試成績佔70%;
3、復試合格者,按照初試成績的70%加復試成績的30%之和進行總成績排序。
六、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科目及參考書目
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科目包括刑法學和民法學,參考書目各個學校也有所不同。
2. 請問武漢大學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復試考哪些內容啊流程有哪些 謝謝啊
武漢大學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復試內容:
①外語聽力口語測試;
②以專版業課筆試、綜合權面試等形式對考生的學科背景、基本素質、操作技能、思維能力、創新能力等進行考察;
③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須筆試兩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幹課程。
復試具體時間和內容、形式以報考學院通知為准。
這個具體要看你學什麼專業,報考學習哪種法律了,確定好之後找到學校具體學院的招生考試信息就可以查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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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23武漢大學研究生復試名單
根據《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和教育部有關復試錄取工作文件精神,現就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始終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考試招生工作的根本標准,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提升選拔質量。堅持全面考察、綜合評價,堅持以人為本、公平公正,堅持集體領導、民主決策,統籌兼顧、嚴格管理,安全、平穩、有序做好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組織管理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相關工作,制定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對相關人員進行政策、紀律、規則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組織對考生的復試考核,提出擬錄取考生名單,公開有關信息,受理考生申訴並及時妥善處理。
三、招生計劃
見《武漢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四、劃線原則
(一)培養單位以招生計劃為依據,結合生源情況(考生志願、初試成績等),一般按一級學科(專業學位類別)劃定本單位復試分數線。所有類別、學科、專業的復試分數線均不得低於國家線。
(二)復試採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統籌考慮調劑生源情況劃定復試分數線。
(三)「單獨考試」「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等由學校統一劃線。
五、復試要求
(一)制定細則
培養單位根據自身學科特點,充分考慮常態化疫情防控等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陪薯野》」)。
(二)具體安排
1.復試時間:復試工作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中旬進行。具體時間、程序及相關要求詳見各培養單位網站,或由培養單位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2.復試方式:2023年度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原則上採用現場線下方式蘆喊。根據學科特點和實際情況,也可選用網上復試作為補充。原則上同一培養單位內相同批次考生復試(一志願或調劑)統一復試方式。請考生關注手老各培養單位網站發布的實施細則,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應准備。
3.資格審查:考生參加復試須按照培養單位要求,核驗本人身份證、准考證、畢業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核驗學生證)等,各類專項計劃考生還須核驗相關資格材料。培養單位將按報考條件嚴格審核考生(含統考、單獨考試、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和二等功免試生等)報考資格。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予復試。
(三)復試內容及要求
1.復試形式可包括綜合面試、外語聽力口語測試、筆試等。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可結合綜合面試同時進行。
2.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和圖書情報碩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培養單位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3.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包括畢業滿兩年的大專生、普通高校本科結業生)須按招生簡章要求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兩門本科主幹課程,且不與初試科目相同。
4.培養單位可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或成績排名證明)、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察。
5.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加強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嚴格復試過程監管,嚴防復試弄虛作假。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規定》,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嚴格考風考紀,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後3個月內,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成績核算
入學考試的總評成績(加權後的初試成績與復試綜合成績之和)和復試綜合成績均為百分制。復試綜合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不低於60分為合格,下同)。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評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退役後的考生(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除外),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的,初試總分加15分。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符合教育部相關規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後達到培養單位復試分數線的考生,於復試前聯系報考培養單位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學校審核通過後,准予參加復試。
按照教育部規定,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復試前須向培養單位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核通過後,准予參加復試。復試綜合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五)破格復試
學校原則上不進行破格復試。
六、調劑
調劑復試須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含招生專業目錄中外國語語種要求),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出學科(專業)國家線及我校調入學科(專業)復試分數線。
2.根據《武漢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要求,考生如申請調入非全日制專業,須向培養單位提交定向單位委培函、在職證明或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滿足在職定向就業生的相關要求方可調劑。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範圍內進行調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在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英語一、英語二可視為相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和經濟類綜合能力可視為相同。
5.第一志願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及圖書情報碩士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也不得調入以上5個專業。
第一志願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第一志願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以下簡稱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的考生可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6.不接收報考單獨考試和「強軍計劃」等專項計劃的調劑考生。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如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調劑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要求、復試辦法及錄取規則等以接收調劑的培養單位發布的調劑公告為准。
8.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均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培養單位可在此基礎上結合自身學科特點、生源情況,提出自己的調劑要求,可適當設立志願級差。調劑信息、調劑要求、咨詢服務方式等均將提前在培養單位網站發布,請考生關注。
七、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培養單位在對考生復試的同時加強對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況的直接了解,必要時採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依據《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核查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
擬錄取名單確定後,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八、體檢
擬錄取考生(含推免生)將在入學前組織體檢。根據教育部、衛生部、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標准,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九、錄取原則、類別、培養方式和獎學金
(一)錄取原則
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依據培養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錄取類別
根據《武漢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要求,全日制計劃原則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等專項計劃除外);非全日制計劃限招在職定向就業生。
定向就業:畢業後按定向合同就業。「在職研究生考生」「單獨考試考生」「強軍計劃」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等屬於定向就業。
非定向就業:按學校推薦、本人和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非在職的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研究生考生屬於非定向就業。
定向就業生須於錄取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未簽訂者不予錄取。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三)培養方式
全日制: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四)學費及獎學金
碩士研究生的學費標准、學業獎學金及助學金的發放標准均按學校有關部門文件執行(詳見《武漢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十、信息公開公示
培養單位在本單位網站上開辟專欄,公布本單位復試錄取《實施細則》、調劑公告,各學科、專業招生人數,參加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受理考生咨詢申訴的電話號碼、電子郵箱等。請考生關注各培養單位網站。
擬錄取名單將在培養單位的網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於10個工作日。考生如有異議,請於公示期內向培養單位提出申訴。
十一、違規處理
學校對違反招生政策和規定,侵犯考生正當權益的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發現一起嚴查一起,絕不姑息。紀委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復試及錄取過程的監督工作。如有違反招生政策和紀律的行為,學校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咨詢與監督方式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處:027-68754125(工作時間開通);
如認為復試工作存在違規違紀問題,可向學校紀委反映,監督電話:027-68788722/68752637(工作時間開通)。
附件:武漢大學2023年碩士招生考試復試基本分數線及相關說明.pdf(陸續更新,請考生關注)
武漢大學研究生院
4. 武漢大學法碩分數2022年分數線
360分。
武大去年法學學術性碩士進復試為350左右,但是你考的是專業碩士,武大去年專碩分數沒有低於360分的。
5. 武漢大學法學研究生分數線
武漢大學全日製法律碩士復試分數線355。
武漢大學法律(非法學)復試上線74人,錄取56人(擴招12人),最高分367,最低分355;法律(法學)復試上線25人,錄取19人,被刷最高分373,最低分355
拓展資料:
武漢大學(Wuhan University),簡稱武大,位於武漢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茄銀全國重點大學;位列國家「雙一流」 「985工程」「211工程」;入選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珠峰計劃」「強基計劃」「2011計劃」「111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
學校溯源於1893年清末湖廣總督張之洞奏請清政府創辦的自強學堂,歷經傳承演變,1928年定名為國立武漢大學,是近代中國第一批國立大學。2000年,武漢大學與武漢水利電力大學、武漢測繪科技大學、湖北醫科大學合並組建新的武漢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