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招生工作的通知
㈠ 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的招生章程
29.高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製訂該校的招生章程。
30.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其內容必須真實、准確、表述規范,發布前須經該校主要領導審查,並報省教育考試院會省教育廳高教處、計財處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進行審核備案。招生章程經審核備案後方可向社會公布且不得擅自更改。高校依據招生章程開展招生工作。
高校按教育部規定時間將該校招生章程上傳至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陽光高考」招生信息發布及管理平台; 4月15日前完成對高校招生章程的審核、備案工作。
31.招生章程主要內容包括:高校全稱、校址(分校、校區等須註明),層次(本科、高職或專科),辦學類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辦或民辦高校或獨立學院、高等專科學校或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等),在浙江省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專業培養對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經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規則(如有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對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考生的處理、投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等),學費標准,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聯系電話、網址,以及其它須知等。高校有特殊要求的,必須在招生章程中明確,不得在招生宣傳(廣告)中使用模糊或隱瞞辦學性質、層次的簡稱。高校法定代表人需對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32.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及考生提供有關高校招生鏈接網址。

㈡ 台灣高校2012招生通知 求解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今年是台灣高校在大陸招生的第二年,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首次開放了2所公立大學面向大陸招生,今天起接受報名。
台灣院校今年的招生范圍與去年一致,只限廣東、福建、上海、北京、浙江和江蘇六個沿海省市,一共有91所高校,預計招生共1566名,而且今年還有兩所公立大學加入,分別是國立金門大學和國立彭湖科技大學。不過,不管是公立還是私立的高校,大陸學生在畢業之後依然不能留台就業。
那麼對於具體的報考條件,只要是高考成績達到二本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不限專業背景,都可報名。每人不限學校可填寫5個志願,各大學依報名學生成績高低排序,再依學生志願順序及招生名額決定錄取名單。
今年的報名時間從今天起,一直到6月19日的下午5點截止,考生需登錄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的網站進行網路報名。台灣高校將於今年7月4日前結束本科錄取工作。凡被台灣招生學校錄取並經本人確認就讀的考生,不再參加大陸高校統一錄取。
在台灣念大學的費用,理工類一年約2.2萬元人民幣,文史類約2萬元,不包括住宿費和生活費。那麼為了招攬生源,今年不少台灣高校都面向大陸生獨立設置獎學金。例如輔仁大學新設獎學金,本科生獎學金可獲得最高50萬新台幣(相當於四年學雜費)。
㈢ 關於做好山西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由縣(市、區)招辦負責組織實施。
(一)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黨組織負責;在職人員由所在單位黨組織負責;其他考生由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黨組織負責。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本人的現實表現。考生所在學校、單位或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等考核內容作出全面鑒定,並對其真實性負責。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行政處罰或違紀處分的考生,要如實提供所犯錯誤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翔實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或參加邪教組織的;(2)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治安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四)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鑒定內容由考生所在學校、單位或鄉(鎮)、街道辦事處基層黨組織完整、准確地填寫在《考生報名登記表》中,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公章。
(五)縣(市、區)招辦要按照規定,對所有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材料要報市級招辦復核後報省審核。被確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準參加報名。

㈣ 大學學生招生就業處是干什麼的
大學學生招生就業處是負責學校本專科招生工作和全日制各類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職能部門。
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招生就業工作的方針、政策、規章和學校教育思想、辦學理念、學校黨委、學校行政的決議決定以及學校發展規劃與工作計劃;負責擬定學校本專科招生工作和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擬定學校年度本專科分類型(批次)、分專業招生計劃草案,根據學校和上級主管部門核準的學校本專科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並報送學校分省份專業招生計劃。
三、負責擬定、報批並向社會公布學校本專科招生章程及宣傳材料,組織實施招生宣傳工作。
四、負責組織實施學校本專科錄取工作,受權組織實施學校單獨招生考試工作。
五、負責學校本專科招生信息、新生錄取信息(名冊)的整理、統計上報及新生檔案資料的移交工作,協助做好本專科新生復查工作。
六、負責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宣傳、教育、咨詢和服務工作。
七、負責就業信息收集發布、就業市場建設以及雙向選擇洽談會的組織、協調工作。
八、負責畢業生資格的初審、上報工作,組織辦理畢業生就業、離校手續,指導學院做好畢業生檔案管理、轉遞工作。
九、負責學校畢業生信息的統計上報及就業調查工作。
十、負責學校就業指導課程的教學工作,做好學校「大學生就業指導」和「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兩門課程的規劃建設、教學研究及教師培訓工作。

(4)大學招生工作的通知擴展閱讀:
招生就業處是負責學校本科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及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指導和管理的職能部門。大學招生就業處一般由三個部門組成,即招生處、就業處和信息處。
招生處主要職責:
1、負責學校全日制本專科招生錄取工作。
2、負責組織進行學校招生宣傳工作。
3、負責制定學校招生章程和招生錄取等有關規章制度。
4、負責編制學校年度招生計劃。
5、負責製作學校招生簡章、報考指南以及各類宣傳資料。
6、負責優質生源基地建設,加強與生源地區中學的交流。
7、負責學校招生信息網管理工作,做好招生宣傳信息的發布及更新。
8、做好新生各類數據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並對新生質量進行跟蹤分析研究。
就業處主要職責:
1、規劃建立與用人單位長效聯系機制;建立有效的用人單位信息庫。
2、接待到校招聘的用人單位,組織、安排校園招聘會。
3、開展多渠道就業信息的收集、發布與落實,參與就業管理系統的建設和維護。
4、推薦並協助畢業生就業,協助學院推進就業工作。
5、宣傳基層項目,組織並促進畢業生基層項目就業。
6、選拔培養學生助理隊伍。
8、開展畢業生就業信息核查及督查工作。
9、開展畢業生就業質量跟蹤和用人單位評價工作。
信息處主要職責:
1、負責就業管理系統的開發、建設和維護,推進就業管理與服務全流程信息化水平。
2、負責就業數據的統計、分析、上報。
3、負責畢業生簽約、派遣、違約、改派審批工作並處理相關遺留問題。
4、開展畢業生就業調查與分析,統籌就業信息出口管理。
5、組織開展並貫徹落實各類幫扶活動,促進困難畢業生就業。
6、組織開展就業指導課程建設,編寫、製作就業指導材料。
7、統籌安排就業指導活動,協助各學院推進就業工作。
8、接收、管理維護、轉寄學生檔案。
㈤ 陝西201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通知的報名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應符合2010年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並分別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和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報名。
(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按照《關於做好2010年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陝招辦〔2009〕36號)的規定,辦理報名手續,報考藝術類的考生,同時領取《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報考證》。
(二)藝術類專業考試分為陝西省美術類專業課統考和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課校考。報考美術類專業(目錄見附件1)的考生,必須參加陝西省美術類專業課統考,統考成績達到本科合格線的考生還應根據報考學校的要求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課考試;報考非美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根據報考學校的要求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課考試。
1.參加美術類專業課統考的考生,於2010年1月13日至14日憑本人《身份證》和《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報考證》,到指定的報名考試點辦理報名手續。西安市、銅川市、渭南市、商洛市考生在西安工程大學報名;咸陽市、寶雞市、楊凌區考生在咸陽彩虹中學報名;延安市、榆林市考生在延安育英中學報名;漢中市、安康市考生在漢中市漢台中學報名。考生報名時應按規定標准繳納專業課報名考試費。
2.參加學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課考試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報考證》,在招生學校規定的時間、地點辦理報名手續。
3.非藝術類考生不得參加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報名。

㈥ 吉林大學招生宣傳工作實施方案的工作方針
該校今年的招生宣傳工作在繼續堅持以往「鞏固東北、穩定中原、拓展江內南、兼顧邊疆」總體工作思容想的基礎上,加強對長江沿線各省尤其是江蘇、浙江、湖南、湖北等考生數量大,教育質量好的省份的招生宣傳工作,逐步將招生宣傳的工作重心南移。並做好其它招生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做好常規性宣傳活動。

㈦ 吉林大學招生宣傳工作實施方案的總體形勢
該校的招生范圍涉及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和台灣省及港、澳兩個特別行政區,共有120個本科招生專專業。招生宣傳是高校屬之間競爭優秀生源的一個焦點,各高校紛紛加大投入力度、制定優惠政策、採取措施、運用各種手段吸引優秀考生報考。該校雖然在地域、氣候、社會經濟條件等方面處於不利位置,但在其他方面也具有一定的優勢,如學科覆蓋面廣,綜合實力強,辦學規模大,校園環境好,學術風氣濃等特色。我們要充分利用這些優勢,提高招生宣傳的效益。

㈧ 《關於印發<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公政治[2000]137號)
關於印發《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
公政治〔 2000 〕 137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教育委員會、教育廳,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為了適應公安系統培養專業人才的需要,進一步做好公安高校的招生工作,現將經過修改的《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1988 年,公安部、教育部聯合下發的《公安部所屬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 88 )公教字 24 號〕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章)
二OOO年四月三日
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
根據教育部《2000 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公安普通高等學校的特點,制定本辦法。
一、報名和招生條件
(一)報名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考公安普通高等學校:
1 、擁護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遵紀守法,勤奮學習,志願獻身公安事業;
2 、高中畢業
3 、身體健康,符合從事相關公安工作所要求的條件;
4 、未婚,年齡不超過 22 周歲(外語專業不超過 20 周歲);
(二)招生條件
1 、政治條件。凡報考公安普通高等學校的考生,除按《2000 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第 5 條、第 6 條規定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標准進行考核外,還必須經過公安機關的政治審查。強調考生本人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
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
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
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其他原因不宜做人民警察的。
2 、身體條件。報考公安普通高校的考生除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身體健康狀況標准外,考生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於 1.70 米,體重不低於 50 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於 1.60 米,體重不低於 45 公斤;身體勻稱;
左右眼單眼裸視力,理科類專業應在 4.9 ( 0.8 )以上,文科類專業應在 4.8 ( 0.6 )以上。無色盲、色弱;
兩耳無重聽;
無口吃;
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徵和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麻等),嗅覺不遲鈍、無雞胸、無腋臭,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八字步、羅圈腿,無重度平跖足(平腳板),無紋身、少白頭、駝背,無各種殘疾,直系血親無精神病史。
無傳染病,肝功化驗指標必須在正常范圍內,無甲肝、乙肝、澳抗陽性。
體能測試成績合格(具體標准見附件一)。
二、招生辦法
(一)宣傳與報考
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和招生院校要積極向考生做好宣傳工作,各地招生辦公室、有關中學應予以協助,向考生講解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的有關規定,指導符合條件的考生報考。
2 、考生填報公安院校志願應填寫在提前錄取批次欄內,具體辦法由各省招生辦公室決定。填報公安普通高等學校志願的考生,仍可報考其他高等學校。
3 、對志願報考公安普通高等學校的考生,招生人員可到考生所在地和有關中學,了解考生政治思想表現及其他有關情況。
(二)面試、體能測試和政審
對報考公安普通高等學校的考生要進行面試、體能測試和政審。
1 、面試與體能測試的區域和時間由公安普通高等學校與地方招辦商定並予以公布,原則上在 5 月中旬之前結束。
2 、面試、體能測試工作由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會同當地公安機關組織實施,由各省招辦負責監督。
3 、面試、體能測試依照本辦法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對考生的耐力、速度等身體素質進行全面檢測,並當場公布結果。
4 、凡報考公安普通高等學校的考生要按照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和體能測試,參加面試和體能測試的路費和食宿費自理,並繳納有關費用。凡填報公安普通高等學校志願而未參加面試者,作放棄志願處理。
5 、對於面試和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由其戶口所在地和居住地公安機關依照本辦法對考生進行政治審查。
6 、凡報考公安普通高等學校的考生使用統一制式表格(見附件二)。
(三)錄取
1 、報考公安普通高等學校的考生,參加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提前錄取。
2 、公安普通高等學校在考生面試、體能測試和政審均合格的基礎上,按 120 %范圍調檔,擇優錄取。
3 、女生比例不超過 15 %。
4 、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其他高等學校的錄取。如完不成計劃,允許調劑到其他省、市、自治區。
5 、為了做好錄取工作,各地招生辦公室須將報考公安普通高等學校進入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名單(含姓名、住址、考分、年齡等情況)在錄取前提供給當地公安機關和招生院校,保證錄取工作順利進行。
三、學生管理和待遇
(一)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學生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准予畢業,發給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證書,按本、專科畢業生待遇分配在公安機關工作。
(二)學生入學後,著人民警察服裝,享受公安專業獎學金。
四、公安部所屬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和公安海警高等專科學校招收地方高中畢業生的工作,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關於軍事院校招收地方學生的辦法招生。
五、組織領導
公安普通高等學校的招生工作,根據國家教育部、公安部的統一部署,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進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應與公安院校聯合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招生工作和處理招生遺留問題。經協商,招生院校也可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為其代招學生。參加招生的各有關單位要通力合作,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招生工作。
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普通高等學校的招生工作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七、其他
(一)在招生工作中,有關人員應嚴格遵守招生紀律,注意防止和抵制不正之風。如發現循私舞弊、「走後門」等不正之風,應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處理。
(二)凡違反本規定,除追究當事人責任之外,還將取消學生的入學資格,並通報有關單位。
(三)本辦法由公安部、教育部負責解釋。
㈨ 關於做好2010年陝西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介紹
關於做好2010年陝西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普通高校招生專考試報名屬。各市、楊凌示範區招生辦,西安市教育考試中心,各縣(區)招生辦,各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按照《關於做好2010年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陝招辦〔2009〕36號)的規定,辦理報名手續,報考藝術類的考生,同時領取《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報考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