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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學招生簡章2016

發布時間: 2024-03-28 23:09:12

① ~集美大學文化要多少

藝術生文化分只要達到你本省的藝術類本科的最低拋檔線就可以,然後再按專業成績錄取。

② 廈門集美大學06招生簡章

集美大學2006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學校概況 >>>>>>>>>>

集美大學是一所福建省省屬公辦多科性大學,地處著名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創建的廈門集美學村,具有 88 年的辦學歷史,校友遍布世界各地,特別是東南亞地區。學校現有 19 個學院和 2 個直屬系、 18 個碩士點、 50 個本科專業、 10 個高職專業,專業涵蓋法學、經濟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農學、管理學等 8 個學科門類,現有全日制在校生 20000 多名,教職工 2300 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級職稱教師 500 多人。

我校藝術教育學院現有福建省高校中最高水準的音樂廳和價值 100 多萬的九尺斯坦威鋼琴, 100 多間琴房, 20 多間畫室及舞蹈廳、美術展廳、音樂、美術、設計實驗室和工作室等硬體設施,師資力量雄厚,為考生到校學習深造提供了良好的條件。

集美大學誠毅學院是經教育部批准設立的獨立學院,目前已設置 24 個專業,屬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學院 2006 年面向河北、山西、江蘇、浙江、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福建等 10 個省招收藝術專業本科生,其中除山東省考生必須參加由集美大學組織的藝術類單招考試外,其他 9 個省考生參加考生所在省的藝術類專業全省聯考。具體詳見《集美大學誠毅學院 2006 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集美大學今年面向山東、湖南、山西、浙江、福建五省招收藝術類專業本科生,歡迎五省考生踴躍報考。

招收專業 >>>>>>>>>>

1 、藝術設計專業:文史類, 4 年制,本科 60 名,屬非師范類專業,面向山東、湖南、山西、浙江四省招生。

文理兼收, 4 年制,本科 20 名,屬非師范類專業,面向福建省招生。

培養目標: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掌握美術學的基本理論與專業知識,能從事藝術設計、管理等方面的專門人才。

培養規格:通過系統的專業學習與訓練,掌握現代藝術設計的理論與技能,具備現代藝術設計的基本素質。

專業方向:設視覺傳達、環境藝術、動畫三個方向,一年後按雙項選擇分專業方向學習。

畢業生服務方向及合適的工作崗位:畢業生可在各種藝術設計單位、廣告公司、企劃公司及企事業單位從事藝術設計、企業策劃及廣告創意、宣傳等工作。

2 、音樂學(音樂表演方向)專業:文史類, 4 年制,本科 60 名,屬非師范類專業,面向山東、湖南、山西三省招生。

培養目標:培養德才兼備,適應社會各類與音樂有關的部門及行業所需的音樂專業人才。

培養規格:能熟練掌握音樂學科基本理論並具備音樂教學、表演、創作實踐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

畢業生的服務方向及合適的工作崗位:畢業生可在高、中等學校、文藝團體、出版、廣播、影視部門、黨政機關及其他企事業從事教學、表演、編輯、宣傳、管理等方面工作。

3 、美術學專業:文理兼收, 4 年制,本科 40 名,屬師范類專業,面向福建省招生。

培養目標:培養掌握美術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適應現代美術教育要求,能在高等及中等學校進行美術教學和研究的教師及其他美術工作者。

培養規格: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美術學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接受系統的專業學習與訓練,形成良好的美術教師素質與教學研究能力。

畢業生服務方向合適的工作崗位:畢業生可在高等及中等學校從事美術教學及研究,或在企事業單位、文藝團體從事宣傳創作工作。

4 、音樂學專業:文理兼收, 4 年制,本科 40 名,屬師范類專業,面向福建省招生。

培養目標:培養掌握音樂學科基本理論、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具備在中等學校進行音樂教學和教學研究的教師及教育工作者。

培養規格:培養具備較扎實的音樂理論知識和運用能力,具有聲樂演唱、樂器演奏能力,具備良好的教師職業素養和從事音樂教學的基本能力的音樂教師及音樂教育工作者。

畢業生的服務方向及合適的工作崗位:適合在高等、中等學校和社會文化機構從事音樂教育、教學工作,也可到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從事文藝宣傳、管理和教育培訓等工作。

山東、湖南、山西、浙江省生源報考及錄取 >>

一、報考時間、地點和方法

請攜帶身份證或戶口冊及所在省藝術類專業考生聯考准考證,到所在省指定報名點報名,報名時繳交 1 寸照片 2 張,身份證復印件和聯考准考證復印件各 1 張,並按所在省繳費標准繳納報考費。具體測試時間見安排表。

二、文化考試

專業考試達到我校專業合格線的考生,由我校發放文考通知書,考生持我校寄發的文考通知書在戶口所在地招生辦填報我校藝術類專業志願,參加文史類全國高考。

三、錄取原則

在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中(對聯考成績有要求的省份,按該省的有關規定執行),依據當年考生所在省劃定的藝術類文考分數線,按考生參加我校的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擇優錄取,如遇專業成績相同,則按文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考生體檢標准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四、考試科目及要求

藝術設計:

(1) 素描 :2 小時 30 分 (2) 色彩 :2 小時

音樂學(音樂表演方向):

(1) 視唱:簡譜或五線譜自選,約 3 分鍾

(2) 聲樂、器樂、舞蹈任選一項,約 5 分鍾

其中:聲樂要求清唱,無伴奏;器樂除鋼琴外,樂器自備;舞蹈用磁帶伴奏

備註:藝術設計和音樂學(音樂表演方向)專業考試一次進行,無初試、復試之分。

五、學費

錄取的集美大學新生,師范類每學年學費 6000 元,非師范類每學年學費 7000 元,如有變動,按福建省物價局有關規定繳納。

福建省生源報考及錄取 >>

1 、面向福建省招收的音樂學、美術學、藝術設計本科專業報考及專業考試詳見《 2006 年福建省普通高校音樂、美術類專業招生簡章》中有關福建省聯考的有關規定。

2 、錄取原則:在參加福建省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及文化考試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理科考生文考成績將按分數線折算為文科考生文考成績,具體為:理科考生文考成績除以理科分數線,再乘以文科分數線)。

2006 年集美大學藝術類招生專業考試安排表

省份
專業名稱
報名時間
考試時間
考試地點

山東
藝術設計
2 月 23 ~ 24 日
2 月 25 日
濰坊學院美術系

音樂學(音樂表演方向)
2 月 23 ~ 24 日
2 月 25 ~ 26 日
濰坊學院音樂系

山西
藝術設計
3 月 3 ~ 4 日
3 月 5 日
太原科技大學

音樂學(音樂表演方向)
2 月 15 ~ 16 日
2 月 16 ~ 17 日
山西藝術職業學院

湖南
藝術設計
3 月 10 ~ 11 日
3 月 12 日
湖南師范大學美術學院

音樂學(音樂表演方向)
3 月 3 ~ 4 日
3 月 4 ~ 5 日
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浙江
藝術設計
2 月 27 ~ 28 日
3 月 1 日
杭州師范學院

福建
藝術設計、美術學
音樂學
按福建省藝術類專業招生統一考試成績為准,專業考試詳見《 2006 年福建省普通高校音樂、美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集美大學招生辦公室電話: 0592-6181301 0592-6183371 網址: http://zsb.jmu.e.cn
集美大學藝術教育學院電話: 0592-6181447 0592-6180809
學校地址:福建廈門集美大學 郵編: 361021

③ 廈門集美大學針對江蘇考生2010屆的招生簡章是

集美大學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09-5-10 17:56:00閱讀:29168列印本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規范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集美大學(國標代碼10390),學校地址: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銀江路185號(郵政編碼:361021)。
第三條 學校為福建省屬公辦全日制多科性大學,是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學校現有19個學院,19個碩士學位授予點、2個碩士專業學位點,61個本科專業、7個高職高專專業。專業涵蓋了文學、理學、工學、農學、管理學、法學、經濟學、教育學等八個學科門類。
第四條 學校招生類型:普通本科、少數民族預科班、高職等。
第五條 符合我校畢業條件的畢業生,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集美大學畢業證書;符合我校學位授予規定的,授予集美大學相應的學位。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依據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七條 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分管校領導為副組長的招生領導小組,設立招生辦公室。
第八條 招生領導小組為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責是領導學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工作的政策,並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章;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九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第十條 繼續貫徹落實招生陽光工程,學校通過招生網(zsb.jmu.e.cn)發布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工作程序、咨詢服務、錄取結果以及重大投訴舉報查處情況。

第三章 招生專業、招生地區、招生計劃及學習年限
第十一條 2009年招生專業和招生地區
一、招生專業:
� 本科專業: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財政學、金融學、投資學、法學、社會工作、教育技術學、小學教育、應用心理學、體育教育、運動訓練、社會體育、民族傳統體育、漢語言文學、對外漢語、英語、日語、音樂學、音樂表演、美術學、藝術設計、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物理學、地理信息系統、光信息科學與技術、車輛工程、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熱能與動力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網路工程、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環境工程、交通運輸、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動物科學、動植物檢疫、水產養殖學、海洋漁業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旅遊管理、物流管理、電子商務。
高職專業:會計電算化、物流管理、機械製造與自動化。
二、招生計劃及招生地區:
2009年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學校根據教育部及省計劃主管部門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和有關規定,編制並發布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2009年招生計劃為6065人,其中本科計劃5600名,高職高專計劃465名。另少數民族預科招生計劃為150名。具體招生計劃及錄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級招生辦或考試院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為准。
三、學習年限:
本科專業:學制四年;高職專業:學制兩年。
學習年限以學制為參考,實行彈性修業年限。允許學生分階段完成學業,但具有學籍的時間在原學制年限基礎上延長不超過4年,累計實際在校修業時間在原學制年限基礎上延長不超過2年。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我校招生錄取工作按福建省招委會規定實行學校負責、省招生辦監督的錄取體制。錄取新生嚴格執行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錄取政策和紀律。
第十三條 普通本科專業調檔比例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高水平運動員由學校根據考核情況向考生所在地省級招辦調檔並擇優錄取。
我校原則上只錄取院校志願中填報我校的考生(以「平行志願」方式投檔的批次除外),當第一院校志願生源少於計劃數時,可錄取參考志願考生。
第十四條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表現。錄取新生時按各省招辦提供的電子檔案中「政治思想品德表現」進行審核。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
① 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改革開放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的;
② 品質惡劣,道德敗壞的;
③ 擾亂社會治安,走私販私,貪污盜竊,違反社會治安條例的或其他刑事犯罪行為的。
曾有上述問題,經兩年以上考察,確已悔改,由所在單位證明,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批准出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第十五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我校對部分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制定的《集美大學招生體檢補充規定》(內容詳見附件)執行。對國防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體格檢查標准》。
新生入學後須進行體檢復查,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入學資格,並將檔案退回其生源地。
第十六條 專業調配原則
一、錄取時,學校根據進檔的生源情況,確定必錄線,具體為:
1、按平行志願方式進檔的考生中,投檔分高於本校同批次、同科類各專業錄取最低分5分(含)以上並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除了身體條件或政審不合格外,原則上應在校內調劑錄取;
2、按志願優先方式進檔的考生中,投檔分高於本校同批次、同科類各專業錄取最低分10分(含)以上並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除了身體條件或政審不合格外,原則上應在校內調劑錄取。
二、學校根據進檔生源情況,先行確定部分第一專業志願生源超過計劃數較多的專業為第一輪預錄取專業,結合「分數級差」的方式,按1:1進行預錄取。
三、第二輪預錄取時採用「分數級差」的方式進行調配,在考慮保護第一專業志願考生的同時,結合考生專業志願,調劑錄取必錄線以上的考生。生源多的專業可往生源少的專業調劑,錄取過程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四、專業級差的分值設定:
1、按平行志願方式進檔的考生,錄取時本科專業第一專業志願與其他專業志願之間級差為5分;參考專業間不設級差,視為平行志願;
2、按志願優先方式進檔的考生,錄取時本科專業第一專業志願與其他專業志願之間級差為10分;參考專業間不設級差,視為平行志願。
五、英語、日語兩個專業在錄取時要求口語測試成績達良好(含)以上。
六、原則上認可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制訂的有關加(降)分政策。預錄取以考生的投檔分(高考分加照顧分)為依據進行調配。
七、學校對部分經濟、管理、語言類等專業有單科成績要求(主要為英語和數學科目),錄取時由現場招生領導小組根據每批次的進檔生源情況予以確定單科成績最低控制分數。
八、根據江蘇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辦法的精神,江蘇生源的兩門選測科目要求為:理工類專業選測科目為物理,文史類專業選測科目為歷史,另一門選測科目原則上不做要求;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要求為:本科符合選測為2B、必測4C1合格。進檔後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九、上述專業調配原則若與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有關規定不符,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
一、藝術類專業
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藝術類專業實行文理兼招。專業考試成績為福建省聯考成績。錄取時從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都合格的進檔考生中,音樂學、美術學專業按文化分從高到低錄取,當文化分相同時,按專業分從高到低錄取;音樂表演、藝術設計專業按專業分從高到低錄取,當專業分相同時,按文化分從高到低錄取。
面向省外招生的藝術類專業原則上只招收藝術文科考生(藝術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專業考試成績為我校校考成績。錄取時從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都合格的進檔考生中,音樂表演、藝術設計專業均按專業分從高到低錄取,當專業分相同時,按文化分從高到低錄取。
二、體育類專業分統招和單招二類。面向福建省的體育類專業實行文理兼招,面向省外的體育類專業只招收體育理科考生。
統招專業錄取辦法為從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都合格的考生中,按專業分從高到低錄取。當專業分相同時,按文化分從高到低錄取。
單招專業為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招收對象為二級運動員(含二級)以上考生,其專業考試由我校按國家體育總局規定的專項測試標准進行考試,文化考試由國家體育總局統一命題,我校組織考試(全國統一時間)。在學校確定的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根據考生的文體綜合成績排序擇優錄取。按運動訓練專業錄取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考生不低於該專業錄取總數的15%及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一級武士(含)以上的考生不低於該專業錄取總數的10%的要求,錄取時可適當調整和控制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兩專業的計劃執行數。
第十八條 國防生只招收高中應屆畢業生。
第十九條 航海技術、輪機工程及國防生只招男生,其餘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條 我校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五章 收費標准及獎、貸、助學金制度
第二十一條 2009年各專業收費標准
一、學費標准
1.本科專業:
音樂學、美術學專業:6000元/生·年
音樂表演、藝術設計專業:7000元/生·年
軟體工程專業:一、二年級3600元/生·年;三、四年級按規定學分及標准收取16000/生·年。
其餘本科專業:3600元/生·年
2.少數民族預科班:3600元/生·年
3.高職專業:6000元/生·年
二、住宿費:學院(專業)統一安排住宿,根據住宿條件不同,按500元/生·年至1200元/生·年(公寓)收取。
以上收費標准如有調整,按主管部門文件標准執行。
第二十二條 獎、貸、助學金設置:�
一、優秀獎學金:
1.適用於航海、農林、師范類等本科專業的學生
一等獎:800元/學年,評定比例占繳清學雜費學生總數的10%;
二等獎:600元/學年,評定比例占繳清學雜費學生總數的20%;
三等獎:400元/學年,評定比例占繳清學雜費學生總數的30%。
2.適用其他本科專業(航海、農林、師范類專業除外)的學生:
一等獎:獎額占學雜費的50%,評定比例占繳清學雜費學生總數的3%;
二等獎:獎額占學雜費的30%,評定比例占繳清學雜費學生總數的12%;
三等獎:獎額占學雜費的19.5%,評定比例占繳清學雜費學生總數的20%。
3.適用高職專業的學生
一等獎:獎額占學雜費的33.3%,評定比例占繳清學雜費學生總數的3%;
二等獎:獎額占學雜費的23.3%,評定比例占繳清學雜費學生總數的12%;
三等獎:獎額占學雜費的18.3%,評定比例占繳清學雜費學生總數的20%。
二、單項獎及國家、社會、企業、個人捐贈的各類獎、助學金。
三、勤工助學基金。組織特困生開展勤工助學活動,通過勞動幫助學生解決部分經濟困難。�
四、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助學貸款管理辦法》,經濟困難學生一般應憑「錄取通知書」向家庭所在地銀行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也可憑當地鄉鎮級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和個人書面申請於入學報到後由學校根據助學貸款的相關條件統一推薦向學校所在地銀行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第六章 紀律檢查
第二十三條 招生期間,學校成立招生監察組,負責監察招生工作人員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履行職責等情況,檢查進檔考生的調配以及錄取新生的情況。招生錄取期間設立招生錄取舉報、投訴電話(0592-6181580)和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查處違反招生紀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和事。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學校原有的關於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與本章程相沖突時,以本章程為准。
第二十六條 學校網址:www.jmu.e.cn;招生咨詢電話:0592-6183371;傳真:0592-6185889;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④ 集美大學本部對外省招生嗎

1、集美大學本部每年對外省都會安排招生計劃。

2、集美大學為福建專省屬公辦全日制屬大學,是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交通運輸部與福建省政府共建高校,國家海洋局與福建省政府共建高校,面向全國招生。現有20個學院,船舶與海洋工程和水產2個一級學科博士點, 9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點(覆蓋56個二級學科碩士點),4個碩士專業學位點,68個本科專業。專業涵蓋文學、理學、工學、農學、管理學、法學、經濟學、教育學、藝術學等九個學科門類。

3、集美大學2016年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

⑤ 集美大學招生簡介

2015年集美大學招生簡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規范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製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一條 學校名稱:集美大學(國標代碼10390),學校地址: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銀江路185號(郵政編碼:361021)。
第二條 學校為福建省屬公辦全日制大學,是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交通運輸部與福建省政府共建高校,國家海洋局與福建省政府共建高校,面向全國招生。現有20個學院,船舶與海洋工程和水產2個一級學科博士點, 9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點(覆蓋56個二級學科碩士點),4個碩士專業學位點,68個本科專業。專業涵蓋文學、理學、工學、農學、管理學、法學、經濟學、教育學、藝術學等九個學科門類。
第三條 學校辦學層次: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四條 符合集美大學畢業條件的畢業生,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集美大學畢業證書;符合集美大學學位授予規定的,授予集美大學相應的學位。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招生委員會,設立招生辦公室。
第六條 招生領導小組為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對校長辦公會負責,實施學校招生工作,即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研究、確定學校招生政策和規則,並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招生委員會在招生工作中發揮民主監督和管理的作用。招生辦公室為學校常設機構,在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七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第八條 貫徹落實招生陽光工程,嚴格遵守教育部關於高校招生的「十二條禁令」,學校通過招生網(http://zsb.jmu.e.cn)發布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工作程序、咨詢電話、錄取結果以及重大投訴舉報查處情況。
第三章 招生專業、招生地區、招生計劃及學習年限
第九條 2015年招生專業、招生地區和招生計劃
一、招生專業、招生地區和招生計劃
2015年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請查閱集美大學招生網(http://zsb.jmu.e.cn)或各省級招生部門編印的考生志願填報手冊。
二、招生計劃編制原則及錄取期間調整計劃的使用原則
1、招生計劃編制原則
根據學校學科發展的規劃、福建省教育廳下達的指令性計劃,結合學校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各省經濟發展的需要以及各省的生源情況,按照省級計劃主管部門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編制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經校招生領導小組審議後,提交校長辦公會研究審定。
2、錄取期間調整計劃的使用原則
學校按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生人數等額預留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計劃。在錄取期間,未完成計劃根據各省實際上線的生源情況,堅持集體議事的原則,在徵得省級計劃主管部門的批准後,進行計劃調整。
第十條 學習年限
本科專業:學制四年。
學習年限以學制為參考,實行彈性修業年限。允許學生分階段完成學業,但具有學籍的時間在原學制年限基礎上延長不超過4年,累計實際在校修業時間在原學制年限基礎上延長不超過2年。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工作依據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集美大學招生錄取工作按教育部規定實行學校負責、省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錄取新生嚴格執行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錄取政策和紀律。
第十三條 普通本科專業調檔比例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高水平運動員由學校根據考核情況向考生所在地省級招辦調檔並擇優錄取。
集美大學原則上只錄取院校志願中填報集美大學的考生(以「平行志願」方式投檔的批次除外),當第一院校志願生源少於計劃數時,可錄取參考志願考生。
第十四條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表現。錄取新生時按各省招辦提供的電子檔案中「政治思想品德表現」進行審核。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錄取:
① 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
② 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第十五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一、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附件)的要求執行。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關於印發<海船船員健康檢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員{2012]678號)文件精神,集美大學航海技術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65cm(含)以上、女生身高160cm(含)以上,雙眼裸視力4.7(含)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9(含)以上,無色盲色弱;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專業要求身高155cm(含)以上,雙眼裸視力4.6(含)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8(含)以上,無色盲。
三、新生入學後須進行部分體檢項目復查,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的考生,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並將檔案退回其生源地。
第十六條 專業調配原則
一、錄取時,學校根據進檔生源情況,先行確定部分第一專業志願生源超過計劃數較多的專業為第一輪預錄取專業,結合「專業級差」的方式,按1:1進行預錄取。
二、第二輪預錄取時採用「專業級差」的方式進行調配,在考慮保護第一專業志願考生的同時,結合考生專業志願,生源多的專業可往生源少的專業調劑,錄取過程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三、專業級差的分值設定
集美大學錄取時專業志願級差總分值為7分,即第一專業志願與參考專業志願之間級差為5分;參考專業間不設級差,視為平行志願;參考專業志願與調劑專業志願間專業級差為2分。
四、原則上認可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制訂的有關加(降)分政策。預錄取以考生的投檔分(高考分加照顧分)為依據進行調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模式的省份,省級招生部門投檔後,集美大學按包含考生位次信息的投檔成績進行專業調配,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以各省確定的成績排序規則進行排序。實行非平行志願投檔模式的省份,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文史類以語文、英語成績排序,理科以數學、英語成績排序。
五、江蘇生源的兩門選測科目要求為:理工類專業選測科目為物理,文史類專業選測科目為歷史,另一門選測科目原則上不做要求;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要求為:本科符合選測為2B、必測4C合格。進檔考生按照「專業級差」的方式進行調配。
六、內蒙古自治區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
七、上述專業調配原則若與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有關規定不符,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
一、藝術類專業
1、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藝術類專業實行文理兼招。專業成績為福建省藝術類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文化成績為高考文考總分(含固定照顧加分)。錄取時從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福建省藝術類省定控制線的進檔考生中,按綜合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預錄取,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進行退檔,再由省考試院匹配、確認錄取結果。
集美大學綜合分折算方法為:
(1)美術類專業
美術學:綜合分=專業成績*2.5*0.6+文化成績*0.4
環境設計(景觀設計方向):綜合分=專業成績*2.5*0.7+文化成績*0.3
(2)音樂類專業(音樂學):綜合分=專業成績*2.5*0.7+文化成績*0.3
若綜合分相同,藝術(文)考生按照文化成績、語文、文綜、數學、英語依次進行排序;藝術(理)考生按照文化成績、數學、理綜、語文、英語依次進行排序。
2、面向福建省外招生的藝術類專業只招收藝術(文)考生(藝術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專業成績為考生所在省份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成績,文化成績為高考文考總分(含固定照顧加分)。
(1)音樂類專業(音樂表演、舞蹈表演)錄取時從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所在省藝術類省定控制線的進檔考生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按文化成績、語文、數學、英語依次進行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專業間不設級差。
(2)美術類專業(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錄取時從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所在省藝術類省定控制線的進檔考生中,按專業成績*2.5*0.7+文化成績*0.3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同分時,按照文化成績、語文、數學、英語依次進行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專業間不設級差。
對高校藝術類專業錄取有專門規定的省份,按該省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體育類專業分統招和單招兩類。
面向福建省的體育類統招專業文理兼招,錄取時從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均達到福建省體育類省定控制線的進檔考生中,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單招專業為運動訓練和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招收對象為二級運動員(含二級)以上考生,其專業考試由集美大學按國家體育總局規定的專項測試標准進行考試,文化考試由國家體育總局統一命題,省級招生部門組織考試(全國統一時間)。在學校確定的文化和專項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根據各專項考生的文體綜合成績排序擇優錄取。按運動訓練專業錄取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考生不低於該專業錄取總數的15%及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一級運動員(含)以上的考生不低於該專業錄取總數的10%的要求,錄取時可適當調整和控制運動訓練和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兩專業的計劃執行數。
第十八條 集美大學各招生專業對男女生比例沒有特殊要求,但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屬航海類水上專業,從專業特點、就業環境及行業現狀各方面綜合考慮,較適合男生就讀。
第十九條 預科生轉入根據當年的招生情況,學校確定相應的專業和計劃數供學生選擇,專業調配以學生的綜合考評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
第二十條 除外語類專業僅限招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外,其餘招生專業均無外語應試語種要求。集美大學主要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報考英語、日語、翻譯專業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口試,考生須參加且成績合格。
第五章 收費標准、退費辦法及獎、貸、助學金制度
第二十一條 2015年各專業收費標准
一、學費標准
1.本科專業
(1)藝術類專業:8640元/生·年
(2)軟體工程專業:一、二年級5460元/生·年;三、四年級按規定學分及標准收取13000/生·年。
(3)閩台合作本科專業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通信工程等3個專業:15000元/生·年;環境設計(景觀設計方向):18000元/生·年,本項目學生第三年到台灣中原大學學習,學費按當年該校學費標准收取,約新台幣11萬元/生·年(摺合人民幣約2.4萬元)。
註:若有新增專業,在集美大學學習期間學費標准參照上述專業執行,第三年到台灣相關大學學習期間,學費按當年該校學費標准收取。
(4)其餘本科專業:5460元/生·年
2.少數民族預科班
福建省生源:5040元/生·年
省外生源預科階段學費參照教育部民族司委託的預科培養學校學費標准執行,具體標准將在《新生入學須知》中告知。
二、住宿費
1、新生入學由學校統一安排住宿,根據住宿條件不同,按550元/生·年至1300元/生·年(公寓)收取。
2、閩台合作學生赴台灣中原大學學習期間,住宿費按當年該校標准收取,6人間約新台幣2萬元/生·年(摺合人民幣約4300元);2人間約新台幣4.8萬元/生·年(摺合人民幣約1.2萬元)。
註:若有新增專業,在集美大學學習期間住宿費標准參照上述專業執行,第三年到台灣相關大學學習期間,住宿費按當年該校標准收取。
以上收費標准如有調整,按主管部門文件標准執行。
第二十二條 退費辦法
學生注冊足額繳費後,因故轉學、退學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終止學業的,其入學時繳交的代辦費一律按實結算,學費和住宿費按以下辦法清退:
一、繳費後未入讀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90%予以清退。
二、繳費後入讀未滿一個月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80%予以清退。
三、繳費後入讀超過一個月至一個學期(含讀完一個學期)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50%予以清退。
四、繳費後入讀超過一個學期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清退。
五、參加重新學習課程的學生,中途退出學習的不退學費。
六、被開除學籍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清退。
七、學生辦理退費時要提供原繳費的有關票據。
第二十三條 獎、貸、助學金設置
一、集美大學學生獎學金
1、適用於所有普通專業(含閩台合作項目專業)學生:一等獎學金 2500元/年;二等獎學金 1500元/年;三等獎學金 1000元/年。
2、適用於航海、農林、水產、師范類專業學生:一等獎學金 3000元/年;二等獎學金 1800元/年;三等獎學金 1200元/年。
二、單項獎及國家、社會、企業、個人捐贈的各類獎、助學金。
三、勤工助學基金:組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開展勤工助學活動,通過校內設置一些崗位幫助學生解決部分經濟困難。
四、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助學貸款管理辦法》,經濟困難學生一般應憑「錄取通知書」向家庭所在地銀行或信用社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也可憑當地鄉鎮級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和個人書面申請於入學報到後由學校根據助學貸款的相關條件統一推薦向學校所在地銀行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第六章 紀律檢查
第二十四條 招生期間,學校成立招生監察組,負責監察招生工作人員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履行職責等情況,檢查進檔考生的調配以及錄取新生的情況。招生錄取期間設立招生錄取舉報、投訴電話(0592-6181580)和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查處違反招生紀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和事。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學校原有的關於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與本章程相沖突時,以本章程為准。
第二十七條 學校網址:www.jmu.e.cn;招生咨詢電話:0592-6181301;傳真:0592-6185889;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⑥ 集美大學2016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簡章

集美大學2014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簡章,可以借鑒。
一、專業介紹
(一)運動訓練
學 制:四年
授予學位:教育學學士
(二)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需要,系統掌握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的基本理論和知識、具有較高的專項技能水平,能在學校體育教育、訓練、社會體育等領域中從事武術、傳統體育養生及民族民間體育教學、訓練、科研、健康指導的復合型應用人才。
學 制:四年
授予學位:教育學學士
二、招生計劃
運動訓練專業195人(其中面向全國統招65人,面向福建省各體育局130人),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50人(面向全國統招)。
註:以上各專業招生計劃及面向招生計劃為暫定數,最終計劃數於4月下旬在集美大學招生辦網頁上公布。
三、招生項目:
1、運動訓練專業招收田徑、體操、藝術體操、技巧、蹦床、籃球、足球(男)、排球、沙灘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游泳、拳擊、跆拳道15個項目。(面向各體育局的招生項目另行安排)
2、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收武術套路和散打2個項目。
註:各項目招生人數於4月下旬在集美大學招生辦網頁上公布。
四、報考對象及要求
考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具備國家二級運動員(含)或二級武士(含)以上技術等級資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五、報名手續及要求
1、考生必須參加生源所在地高考報名,獲取考生號及考生報考信息,對體育單招考生有專門規定的省份,按該省的相關規定執行。

4、須繳交的紙質材料:
①《集美大學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考生報名表》原件;
② 運動員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③ 運動等級證明材料
④ 畢業證書復印件或學歷證明原件;
⑤ 身份證復印件;
⑥ 經縣級以上醫院按高考要求進行檢查的體檢表原件;
⑦ 當年免冠二寸照片4張(照片背面須填寫名字及報考項目);
⑧ 《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考生學習履歷表》原件(1997年9月1日以後出生的考生須提供)。
註:按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相關規定,河南籍考生還須繳交《2014年「體育單招」考生報名信息確認單》原件。
七、考試
1、考試科目:
(1)文化考試科目:語文、數學、政治、英語(由國家體育總局統一命題)
(2)各相關運動專項測試
八、錄取
1、錄取辦法:考生政審及體檢合格者,在文化考試成績和體育成績均達到我校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結合各專項的招生人數,根據考生的體育專項考試成績(70%)及文化考試成績(30%)進行綜合評價,按照項目擇優錄取。
2、招生計劃執行:按一級運動員(含)錄取的人數不低於運動訓練專業錄取總數的15%及一級武士(含)錄取的人數不低於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總數的10%的原則,錄取時可適當調整和控制相關專業的計劃執行數。
3、已被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其他普通高等學校的錄取。
4、考生弄虛作假,經查實,取消當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資格,已入學者,取消其入學資格,並視情節輕重,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進行處理。
九、學費標准
2014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學費暫定為5460元/生·年。如有變動,按福建省物價局有關規定執行。

⑦ 集美大學海外教育學院的專業有哪些哪個比較好

集美大學的海外教育學院主要是合作辦學項目

  1. 中外合作辦學:與美國庫克大學合作,工商管理專業學士學位,國際會計專業學士學位

  2. 留學預科項目:

  • 中新澳留學預科項目

  • 中新英留學預科項目

  • 中澳「2+2+1」本碩連讀留學預科項目

  • 集美大學GAC全球大學預科中心

3. 境外語言生、華文培訓團

主要有以上三個項目,以下網址附上我們學院的招生簡章,供你參考

http://oec.jmu.e.cn/zsxx1/hyjyzsjz.htm

⑧ 2022年集美大學招生章程


2022年集美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准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集美大學2022年普通 高考 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集美大學招生 工作 ,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集美大學辦學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集美大學(國標代碼10390)。集美大學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於1918年創辦,地處廈門經濟特區,是 福建 省省屬公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是福建省「 雙一流 」建設高校。集美大學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是碩士推免生資格單位,並設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學校地址: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銀江路185號(郵政編碼:361021)


第三條學校辦學層次:本科,學制:四年。


學生可以分階段完成學業,最長 學習 年限為8年(含休學、保 留學 籍),累計在校學習時間最長為6年。


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達到 畢業 要求的 畢業生 ,由集美大學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 證書 ;符合學位授予規定的,由集美大學蘆睜臘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集美大學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招生 考試 、教務和學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組長,成員由以上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 集美大學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基礎上,吸納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和校友代表,成立集美大學招生委員會,充分發揮其在決策咨詢、民主監督和管理陪滑方面的作用。


第六條招生辦公室作為集美大學招生的常設機構,在學 校招 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七條學校招生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集美大學在福建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學校學科發展規劃,結合學校辦學條件、畢業生 就業 情況、各省經濟發展的需要以及各省的生源情況,編制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2022年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准,分省計劃安排請查閱集美大學招生網(http://zsb.jmu.e.cn)或各省級招生部門編印的考生 志願 填報手冊。


第九條錄取期間,未完成的計劃將根據各省的生源情況,堅持集體議事的原則,優先投放生源質量好的省份。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條集美大學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錄取政策,依據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調檔比例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按照 平行志願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


第十二條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一、集美大學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公布的《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二、根據《船員健康檢查要求》(GB 30035—2021)的國家標准,集美大學提前批的航海技術專業的視力和色覺要求為:雙眼裸視力4.7(0.5)及以上,或雙眼裸視力4.0(0.1)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9(0.8)及以上,無色盲色弱;身高要求為:160cm及以上。提前批的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專業的視力和色覺要求為:雙眼裸視力4.6(0.4)及以上,或雙眼裸視力4.0(0.1)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6(0.4)及以上,無色盲;身高要求為:155cm及以上。


三、 新生 入學後,學校組織體檢復查。復查達不到錄早余取要求的,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如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確認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


第十三條專業調配原則


一、集美大學採用「分數優先」的方式調配,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遵循考生專業志願進行調配,專業志願間不設專業級差。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至未錄取滿額的專業。


二、高考制度改革採用專業組投檔的省份,各專業組只能在組內調配,按「分數優先」方式進行。


三、集美大學原則上認可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制訂的有關加(降)分政策,以考生的投檔分為預錄取調配依據。對進檔考生,將按投檔成績進行專業調配,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以各省確定的成績排序規則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進行擇優錄取。


四、 內蒙古 自治區考生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


五、考生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我校不分省計劃。


第十四條 藝術 類專業招生


一、藝術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模式的省份,以該省平行志願投檔成績為依據進行調配錄取,專業間不設級差。


二、藝術實行非平行志願投檔模式的省份,專業成績為考生所在省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成績,文化成績為投檔文化分。


1、美術類專業(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從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所在省藝術類省定控制線的進檔考生中,按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2.5×0.7+文化成績×0.3)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專業間不設級差。


2、音樂類專業(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從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所在省藝術類省定控制線的進檔考生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3、如遇排序成績相同,按文化成績、語文、數學、英語依次進行排序。


4、對高校藝術類專業錄取有專門規定的省份,按該省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未設定統一投檔規則的平行志願省份,參照非平行志願投檔省份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體育 類專業招生


一、集美大學體育類統招專業僅面向福建省招生,實行文理兼招,從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福建省體育類省定控制線的進檔考生中,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二、集美大學體育類單招專業(運動訓練、武術與 民族 傳統體育)招生,按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的有關規定和學校當年的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六條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


一、生源限定為集美大學當年安排有少數民族預科招生計劃的省份,且參加全國高考的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成績要求按教育部和相關省份的規定執行。


二、錄取的預科學生需在集美大學 師范 學院進行一年預科階段學習,集美大學將根據學生在預科階段考核的綜合成績,結合學生預轉本志願填報情況及集美大學擬定的預轉本招生專業和計劃確定其本科學習專業,並轉入相關學院學習。


第十七條 集美大學安排在各省提前批的海上專業(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是培養從事海上航運工作專門人才的專業。由於工作性質特殊,這三個海上專業不適宜女生報考。


第十八條外語語種要求


一、集美大學以英語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除外語類專業,其餘招生專業均無外語應試語種要求。


二、外語類專業(英語、日語、翻譯)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若組織口試,考生須參加且成績合格。


第十九條符合條件的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可自願申請轉專業,具體實施細則按照集美大學轉專業管理辦法執行。


第五章收費標准


第二十條 學費 標准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閩價費〔2013〕176號等文件規定,學校普通本科各專業的學費收費標准具體如下:


一、藝術類專業(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表演、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動畫、環境設計和戲劇影視文學):8640元/生·學年;軟體工程專業:一、二年級5460元/生·學年,三、四年級13000/生·學年;其他本科專業:5460元/生·學年。


二、閩台合作項目的普通類專業:1500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18000元/生·學年。學生若到台灣合作高校學習,在台灣期間的學習費用,根據雙方合作協議執行。


三、在集美大學就讀的少數民族預科生:5040元/生·學年;在其它預科培養學校就讀的少數民族預科生,參照教育部民族司委託的預科培養學校學費標准執行。


第二十一條住宿費標准


一、集美大學統一安排學生 宿舍 (不含留學生公寓),根據住宿條件不同,收費標准為550元/生·學年至1300元/生·學年。


二、閩台合作項目學生赴台灣學習期間,住宿費由台灣合作高校按當年收費標准收取。


以上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准如有調整,按主管部門文件標准執行。退費辦法按《集美大學收費管理辦法》(集大財〔2019〕30號)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獎勵資助政策


第二十二條國家獎、助政策


國家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 勵志 獎學金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學生;施行以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主的國家助學貸款,設立國家助學金,用於解決學生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直接招收為士官、退役後復學或入學的學生實行學費補償或者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退役士兵國家助學金。


第二十三條集美大學獎、助體系


集美大學設立學業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如創新競賽獎、文體單項獎等)和企業、社會團體捐資設立的獎學金,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全面發展。


集美大學實行「綠色通道」入學制度,建立了由國家撥款、學校出資為主,社會捐贈為重要補充的「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代償、就業補助、基層就業與自主 創業 獎勵、醫療保險」等「九位一體」資助保障體系,以確保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學校原有的關於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時,以本章程為准。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各省(市、自治區)有關招生政策不一致,以國家法律、法規和各省(市、自治區)有關招生政策為准。


第二十六條 集美大學沒有委託、授權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參與學校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學校網址:http://www.jmu.e.cn;


招生咨詢電話:0592-6181301;


招生監督電話:0592-6181580;


傳真:0592-6185889;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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