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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師范大學招生計劃

發布時間: 2024-03-29 11:13:17

『壹』 福建師范大學2023年MBA招生簡章


福建師范大學工商管理碩士(MBA)研究生招生簡章已經發布,深空網根據福建師范大學官網整理了相關招生信息,僅供各位小夥伴參考。
福建師范大學肇始於1907年清朝帝師陳寶琛先生創辦的「福建優級師范學堂」,是一所歷史悠久、聲譽斐然的百年學府。學校目前已形成文、史、哲、理、工、教、經、法、管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辦學格局和學士—碩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養體系,2014年被確定為福建省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2018年被確定為福建省「雙一流」建設高校。
福建師范大學具有開展MBA教育的深厚學科基礎,經濟管理類學科是我校的傳統優勢學科,已擁有一批與工商管理碩士(MBA)相關的專業研究基地(博士後流動站、一級學科博碩士點、國家級人才培養基地、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此雹梁區等),形成了一支從事應用經濟與工商管理研究、熟悉MBA教育的高素質師資隊伍,在企業管理、金融投資與管理、教育與文化產業管理等學科領域形成了自己的研究專長。
辦學特色
1.精英師資隊伍
師資隊伍由校內優秀教師、校外知名專家學者、企業高管和政府高層共同組成,秉承閩商「延攬八方精英、融匯天下才智」的傳統,從理論工具、實戰經驗到政策指導,為MBA學員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知識教育和技能培養。
2.豐富的第二課堂活動
安排MBA學員參觀訪問極具管理特色的代表性企業,特別是閩商中的領軍企業,全面了解中外企業的管理實踐,組織各種類型的素質拓展活動,使學員在充滿活力和挑戰的氛圍里,模擬體悟理論知識在實踐情景中的運用。同時,我們還將舉辦豐富多彩的管理論壇和講座,引導並激發學員的管理創新思維。
3.就業創業指導
成立肆告MBA就業創業指導中心,以科學的人力資源測評系統為基礎,密切追蹤社會經濟變化趨勢和行業發展動態,為MBA學員謀求職業發展、探索創業道路提供深入切實的指導,努力將最合適的MBA學員推薦到最適合的企業崗位上去,實現企業價值和個人價值的完美結合。
4.強大的校友資源
百年辦學歷史使福建師范大學聚集了豐富的人脈資源,遍布福建省各級政府、大型企事業單位的眾多傑出校友,將為MBA學員在校時的學習成長和畢業後的創業就業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一、培養方向和招生計劃
1.企業管理;2.金融投資與管理;3.教育與文化產業管理。本年度計劃招生49人。(具體招生人數以我校研究生院最後確認招生指標為准)
二、報考條件
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大專畢業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工作年限計算均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具體要求以教育部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報名條件為准)。
三、報名方法
1.網路預報名
預報名時間為2022年9月24-27日,請於9:00-22:00時間段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進行網上預報名。
2.網上報名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在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請於9:00-22:00時間段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3.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和要求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本地區報考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考生請於規定時間內(具體時間見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報公告」欄目通知)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和網上報名編號等相關證件材料到報考點在(網報公告中公布的地點,或網路方式)進行現場確認。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現場確認的森運考生,其報名信息無效。
四、考試相關信息
1.MBA聯考時間
MBA聯考時間:2022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下午14:00—17:00,外國語)。具體考試科目、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等請見《准考證》及考點和招生單位公告。
2.考試科目: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總分200分;(2)外國語,總分100分。
3.考試大綱和書目。
參見教育部考試中心主編的《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管理類專業學位聯考綜合能力考試大綱》和《英語(二)考試大綱》,MBA聯考復習資料可參見國內知名出版社組織編寫的輔導用書。
4.准考證列印
准考證列印時間為2022年12月中下旬(考前10天左右,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為准),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列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
五、復試及錄取
所有通過MBA聯考國家劃定分數線(A類)的考生都可以參加我校組織的復試,復試內容為政治理論、管理綜合素質和英語能力。我校結合考生的聯考和復試成績確定錄取名單,復試方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培養方式及課程設置
1.培養方式
我校工商管理碩士(MBA)採取非全日制培養方式,學制3年,最長可延至5年。
2.課程設置

註:根據實際情況可做必要的調整
七、其它事項
1.工商管理碩士(MBA)專業學位代碼:125100。
2.考生被錄取後,修完培養方案所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取得規定學分,完成學位論文,並通過學位論文評閱、答辯,授予國家承認的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工商管理碩士(MBA)學位證書。
3.學費:全程5.1萬元。分3年繳清,每學年開學繳納1.7萬元。

『貳』 福建師范大學2022計算機學院招生人數

大學招生人數要在2022年的5至6月份發布,具體可到福建師范大學官網上查詢。官網上還公布了各院系的咨詢電話。

2021年招生計劃如下:

1、2021年學校普通本科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收費標准由各省(區、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門統一向社會公布,同時也將在學校招生與考試辦公室網站予以公布。2021年學校在福建省招生專業及計劃具體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准。

2、學校無預留計劃,錄取期間調整計劃的原則:多批次錄取的省份未完成的招生計劃轉入同一省份下一批次;各批次錄取結束後仍未完成的招生計劃,主要向生源質量較好、數量較多、升學壓力較大的地區和民族工作重點地區傾斜。

福建師范大學

福建師范大學學校本部現有旗山、倉山兩個校區,佔地面積約4000畝。現有本科專業89個(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專業77個),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2.3萬多人,各類研究生8千多人。

校本部擁有1839名專任教師,其中,高級職稱人員佔63.46%;具有博士學位教師佔63.62%。加拿大皇家科學院院士1人,國際歐亞科學院院士1人,雙聘院士2人,國家「萬人計劃」領軍人才8人、青年拔尖人才3人,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4人、青年學者3人。

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含海外)6人、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8人,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3人,全國博士後管委會專家評審組召集人1人,國家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8人,國家級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9人。

以上參考資料來源:福建師范大學官網-招生就業

『叄』 福建師范大學提前批

福建師范大學提前批是招收師范生的。福建師范大學的提前批招收歷史學(歷史學+地理科學復合培養)和化學(化學+生物科學復合培養)兩個專業各40人。

該招生項目通過雙學科復合公費培養,「4+2本碩銜接」,免參加教師資格統一考試、畢業後定向招聘、崗位雙向選擇等優惠政策,得到了優質高分考生的青睞。

福建師范大學在本科提前批招生的專業多為師范類專業,有部分專業招生的是小學教育全科教師,也有部分面向各地市復合培養的師范專業,錄取人數較多的專業有漢語言文學、數學與應用數學等。

以上內容參考福建師范大學——福建師范大學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肆』 福建師范大學協和學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條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依法治招」,確保學院招生公平、公正、平穩、規范、安全實施,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會、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虛基第二條學院全稱為福建師范大學協和學院(國標代碼13472),英文名稱為「CONCORD UNIVERSITY COLLEGE FUJIANNORMAL UNIVERSITY」。辦學地址:福州市閩侯上街大學城學府南路68號。

第三條福建師范大學協和學院是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並通過國家教育部確認的獨立學院。

第四條學院辦學層次為本科。

第二章招生計劃

第五條福建師范大學協和學院2021年招生計劃經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具體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准由各省(區、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門統一向社會公布。

第六條學院無預留計劃,錄取期間調整計劃的原則:多批次錄取的省份未完成的招生計劃轉入同一省份下一批次;各批次錄取結束後仍未完成的招生計劃,主要向生源質量較好、數量較多、升學壓力較大的地區和民族工作重點地區傾斜。

第三章專業要求

第七條英語、商務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八條金融學(國際金融實驗班)、財務管理(國際會計實驗班)等我院國際化本科教育實驗班項目專業原則上只錄取有填報該類專業志願,或填報該類任一專業並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生需在第一學年末參加雅思或同等水平考試,成績合格者進入項目專業課程學習,成績未達到者按學院課程計劃學習。根據教學安排,進入實驗班專業課程學習的學生,在符合有關條件下,第四年可自願選擇到國外合作院校學習(學分互認),也可選擇繼續留在我院就讀。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九條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條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以及相關規定,確定提檔比例。各省(區、市)普通類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調配原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遵循考生專業志願依次進行調配,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順序均低於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專業志願的考生),各專業志願間不設專業級差,以院校專業組為填報單位的志願,只能在同一院校專業組內調劑。在投檔成績相等的情況下,學院參照各省(區、市)平行志願投檔同分排序規則排序錄取,有提供考生對應平行志願特徵分(平行志願排序分或同分排位)的省份依據考生平行志願特徵分(平行志願排序分或同分排位)排序錄取,如仍相同的,綜合參考高中學生綜合雀羨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藝術類專業採用「專業清」調配原則。學院依據各省2021年公布的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聯考)涵蓋專業范圍,認可招生省份相應專業類別省級統考(聯考)成績。考生須參加所在省份志願填報專業所屬藝術類別省級統考(聯考),在考生文考成績、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分別不低於省定藝術類專業本科文考成績控制線、本科專業統考(聯考)成績控制線(合格線)的基礎上,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投檔成績相等的情況下,按照考生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如仍相同,學院將參照各省(區、市)文考成績同分排序規則排序錄取。

第十二條學院體育類專業錄取執行各省(區、市)體育類投檔規則,在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均合格的基礎上,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考生投檔成績相等的情況下,按照專業成績、文化成績、語文、數學、外語依次排序錄取。

第十三條體檢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學院招生工作在學院黨務工作部監察與審計中心的監督下進差歲謹行,監督電話:0591-22868673。

第五章收費標准

第十五條根據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及其他有關代辦費用方能注冊。學院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採用學費按學年預收,畢業當年結算的收費方式。學費按照《福建省物價局關於核定福建師范大學協和學院國際化本科教育實驗班學費標準的復函》(閩價費〔2011〕365號)《福建省物價局關於核定福建師范大學協和學院2013年新增專業學費標準的復函》(閩價費〔2013〕241號)《福建省物價局關於核定福建師范大學協和學院2014年新增專業學費標准和調整原專業學費標準的復函》(閩價費〔2014〕169號)《福建省物價局關於核定福建師范大學協和學院2015年新增專業學費標準的復函》(閩價費〔2015〕172號)《福建省物價局關於制定福建師范大學協和學院2017年新增專業學費標準的復函》(閩價費〔2017〕223號)《福建省物價局關於制定福建師范大學協和學院2018年新增專業學費收費標准等有關問題的函》(閩價費〔2018〕188號)《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制定福建師范大學協和學院等高校學費收費標準的函》(閩發改服價〔2019〕243號)等批文核定標准執行。

國際化本科教育實驗班學生符合進入項目專業課程學習標准者予以注冊SQA學籍,按照SQA收費標准繳納學籍注冊費。第四年出國留學的學生,出國手續費等其他費用按相關收費標准另行繳納,國外學習階段按國外大學收費標准付費,學院不另行收取學費。選擇留在我院繼續就讀的學生,第四年學費按照17000元/生.年的標准收取。

住宿費收費標准按照《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印發福建省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閩價費〔2012〕567號)《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關於核定福建師范大學新建學生公寓住宿費收費標準的復函》(閩價費〔2013〕487號)文件標准執行。如有調整,以省物價主管部門最終審批為准。

學費、住宿費退費辦法按閩發改服價〔2019〕394號及學院相關財務制度執行。教材費將由學生根據實際領用的教材數量與教材供應商據實結算。其他代辦費用含軍訓服裝費、新生入學復查體檢費等,實行代收代支,按實結算,多還少補的繳費方式。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六條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院規定的有關證件、材料,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超過兩周不報到者,可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新生報到後,學院將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凡不符合要求或者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將取消其錄取資格。被錄取的專升本學生如未取得普通高職(高專)畢業證書的,學院按照規定取消其專升本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學院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以及學習優秀、社會工作等單項獎學金。學生根據條件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以及學院勤工助學崗位等。

第十九條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將由福建師范大學協和學院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福建師范大學協和學院學位授予規定的,由福建師范大學協和學院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

國際化本科教育實驗班學生,在國內學習和出國留學階段,學業成績分別達到雙方院校畢業或學位授予要求者,由我院授予相應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並由國外大學頒發相應學位證書。

第二十條聯系方式:

招生辦E-mail:[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福州市閩侯上街大學城學府南路68號。

郵政編碼:350117

電話:0591-22868770

國際教育學院(國際化本科教育實驗班):0591-22867966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我院未委託、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以我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生效,由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院以往規定凡與本章程有不一致之處,均以本章程為准。未盡事宜,按國家普通高校當年度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執行。

學院網址: http://cuc.fjnu.e.cn/

『伍』 福建師范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目前,各大院校陸續發布了招生簡章,為了方便學子們更加了解心儀的院校,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福建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福建師范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關於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研究生畢業時,按照國家和我校有關規定塵敗世發給相應的、註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我校規定的學位標准,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

二、招生計劃

2019年我校擬安排111個學術學位專業和41個專業學位領域招收約2700名碩士研究生(含推免生),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下達(分別見全日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招生目錄中的擬招生人數為計劃招生數,學術學位、專業學位及相應的專業領域實際招生數將在國家下達招生指標後綜合各專業生源、學科實際和推免生接收情況確定;實際接收推免生人數將在接收工作結束後對外公布。

三、報考條件

(一)學術學位研究生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2019年9月1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第1、2、3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第1、2、3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5.教育碩士(招生專業代碼前四位為:0451)各領域非全日制方向不招收高校(含高職高專)教師。

6.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學術學位研究生的各項報考條件。

(三)推薦免試研派肢究生

詳見我校《關於做好2019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四)黨校學歷及國外或境外學歷問題。

1.根據原國家教委《關於轉發國家教委辦公廳<關於重申黨校學歷不應等同於國民教育學歷的復函>的通知》(教學司﹝1995﹞101號)規定,黨校學歷不作為報考研究生的學歷依據。

2.凡在國外或境外大學或高枯仔等教育機構攻讀正規課程所獲學歷證書,均須經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並在復試時出具書面認證材料原件,否則不予復試。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應屆本科畢業生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推免生分別按照遴選單位和接收單位要求參加網上報名和復試。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網頁和「研招網」上我校的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信息,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確填寫個人信息,務必認真校對姓名、身份證號碼、學歷證書號碼等重要信息,通訊地址必須詳細、准確,且在2019年9月前有效;要准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3)網上報名結束後,考生須記住網上報名生成的報名號、用戶名和密碼。報考具體辦法可直接咨詢各地市招生辦。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准;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在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我校該計劃招生5人;「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隊伍後備人才培養專項支持計劃」在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擬招生20人。專項計劃具體招生辦法按教育部相關文件執行。

6.考生應當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考生應當按要求准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二)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並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陸』 福建師范大學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實施並鞏固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確保學校招生公平、公正、平穩、規范、安全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會、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福建師范大學(國標代碼:10394),是一所具有114年辦學歷史、聲譽斐然的公辦普通本科高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福建省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學校著力構建一流文科、高水平理科、有特色工科的學科體系,基本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經、法、管、農、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綜合性大學辦學格局。

第三條學校注冊地址:福州市倉山區上三路8號。現有旗山、倉山兩個校區,倉山校區辦學地址:福州市倉山區上三路32號,旗山校區辦學地址: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學府南路8號。

第二章招生計劃

第四條2021年學校普通本科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收費標准由各省(區、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門統一向社會公布,同時也將在學校招生與考試辦公室網站予以公布。2021年學校在福建省招生專業及計劃具體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准。

第五條學校無預留計劃,錄取期間調整計劃的原則:多批次錄取的省份未完成的招生計劃轉入同一省份下一批次;各批次錄取結束後仍未完成的招生計劃,主要向生源質量較好、數量較多、升學壓力較大的地區和民族工作重點地區傾斜。

第三章專業錄取要求

第六條凡報考外語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各省(區、市)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試且成績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未統一組織外語口試,則不作要求。英語、翻譯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除中日合作辦學以日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外,學校其他專業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七條填報漢語言文學專業的考生,語文單科成績不低於105分;填報英語、翻譯專業的考生,外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15分;填報漢語國際教育專業的考生,外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00分;內地新疆班、內地西藏班所有專業不設單科成績要求。

第八條閩台合作辦學、中日合作辦學、中英合作辦學、中意合作辦學、中美合作辦學等五類合作辦學項目原則上只錄取有填報相應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志願的考生,未填報相應合作辦學項目任一專業志願的考生將不予錄取該類合作辦學項目。

第九條學校慎虧高中起點的高素質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復合型公費師范生)安排在福建省招生,具體相關事項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於開展高素質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執行。

第十條因身體原因不適合今後從事教師職業要求的考生不宜填報師范類專業。

第十一條除本章程中的專業錄取要求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學校錄取新生的原則是: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按照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為依據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認可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委員會認定的政策加分,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普通類專業採用「分數優先」調配原則,根據投檔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後進行專業調配,各專業志願間不設專業級差,專業調配規則如下:首先對排序在招生計劃數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的投檔考生按選定「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順序均低於其他考生」(其敗返他考生指有專業志願的考生)的方式調配確定專業,然後對排序在招生計劃數以外的投檔考生按不選定「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順序均低於其他考生」的方式調配確定專業;投檔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服從調劑的由計算機自察孝飢動進行專業調劑,以院校專業組為填報單位的志願,只能在同一院校專業組內調劑;在內蒙古採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調配原則。在投檔成績相等的情況下,學校參照各省(區、市)平行志願投檔同分排序規則排序錄取,有提供考生對應平行志願特徵分(平行志願排序分或同分排位)的省份依據考生平行志願特徵分(平行志願排序分或同分排位)排序錄取,如仍相同的,綜合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相關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藝術類專業採用「專業清」調配原則。學校依據各省2021年公布的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聯考)涵蓋專業范圍,認可招生省份相應專業類別省級統考(聯考)成績。考生須參加所在省份志願填報專業所屬藝術類別省級統考(聯考),在考生文考成績、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分別不低於省定藝術類專業本科文考成績控制線、本科專業統考(聯考)成績控制線(合格線)的基礎上,分別執行以下錄取規則:

(一)平行志願投檔模式執行各省(區、市)藝術類投檔規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未規定投檔規則的省(區、市)執行我校常規梯度志願投檔模式錄取規則。在投檔成績相等的情況下,學校參照各省(區、市)同分排序規則排序錄取,如仍相同的,綜合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相關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二)常規梯度志願投檔模式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在綜合分相等的情況下,按相關科目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相關科目成績的排列順序:專業統考(聯考)成績、語文、外語、數學。

涉及專業和綜合分折算辦法如下:

(1)音樂學、舞蹈學、播音與主持藝術、美術學、設計學類、動畫專業。綜合分折算辦法為:綜合分=文考成績÷文考總分×750×40%+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專業統考(聯考)總分×750×60%。

(2)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綜合分折算辦法為:綜合分=文考成績÷文考總分×750×70%+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專業統考(聯考)總分×750×30%。

第十五條體育類專業採用「專業清」調配原則。在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均合格的基礎上,學校執行各省(區、市)體育類投檔規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未規定投檔規則的省(區、市),我校根據考生體育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考生投檔成績相等的情況下,按照專業成績、文化成績、語文、數學、外語依次排序錄取。運動訓練專業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有關規定和學校當年招生簡章執行。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六條新生報到後,學校將對新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將取消其錄取資格並退回原籍。

第十七條2021年錄取的本科新生中,文學院、外國語學院的新生在倉山校區就讀,其他學院的新生在旗山校區就讀。生源地、戶籍或常住地為福州市鼓樓區、倉山區、台江區、晉安區、閩侯縣上街鎮、福州高新區的本科新生可申請不住校。

第十八條學校部分專業實行按類招生,每個專業類包含若干個不同專業,其中部分專業類同時包含師范專業和非師范專業。按類招生專業錄取的考生,入學後將根據有關規定分選具體專業。

第十九條根據福建省物價局閩價〔2004〕費213號、閩價費〔2010〕205號等文件規定,學校普通本科各專業的學費收費標准具體如下:文史類、理工類、體育類一般專業收費標准為5040元/生•年,重點學科專業收費標准為5460元/生•年;藝術類一般專業收費標准為8640元/生•年,重點學科專業收費標准為9360元/生•年;軟體工程收費標准為10500元/生•年;閩台合作辦學文史類、理工類專業收費標准為150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收費標准為18000元/生•年;中日合作辦學專業收費標准為20000元/生•年,中英合作辦學專業收費標准為45000元/生•年,中美合作辦學專業收費標准為21840元/生•年,中意合作辦學專業收費標准為40000元/生•年,各專業收費標准以福建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最終核定的收費標准執行。

學生繳費後,因個人原因放棄入學資格、退學以及其他原因終止學業的,其入學時繳交的代辦費一律按實結算,學年學費和住宿費按以下辦法清退:繳費後未入讀的,按收費標準的90%予以清退;繳費後入讀未滿1個月的,按收費標準的80%予以清退;繳費後入讀超過1個月,但不超過1個學期的,按收費標準的50%予以清退;繳費後入讀超過1個學期的,不予清退;被開除學籍的,不予清退。

第二十條學生在學期間第一學年、第二學年可自願申請轉專業,轉專業的條件和程序依照《福建師范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第二十一條學校現有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的本碩博項目、大學 聯盟項目、校際交流項目、暑期項目等多種國際交流訪學項目及交換生項目,根據有關規定選派優秀本科生到美國、英國、芬蘭、紐西蘭、西班牙、葡萄牙、日本、捷克、菲律賓、波蘭、韓國、俄羅斯等國家知名大學進行中短期交流、學習。學校還設立本科生國際交流學習專項經費,在學期間符合相關規定者可提出申請。

第二十二條國家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設立校長特別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對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校採取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幫扶措施,同時籌集設立十多項社會助學金。

學校設有師范類專業獎學金,被錄取就讀國家人才培養基地和師范類專業的學生享受該項獎學金;被錄取在含有師范專業的按類招生專業類學生,入學後先不享受該項獎學金,在分選具體專業後,就讀師范專業的學生,開始享受師范類專業獎學金,同時按規定一次性補發分選專業之前的師范類專業獎學金。

第二十三條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將由福建師范大學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規定的,由福建師范大學授予相應的學位。

第二十四條錄取模式: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第二十五條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二十六條學校網址: http://www.fjnu.e.cn

咨詢電話:0591-22867412、22867413、22860731、22860873

監督電話:0591-22867115

E-mail:[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學府南路8號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350117)

錄取結果查詢: https://zsb.fjnu.e.cn/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我校未委託、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適用於2021年福建師范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頒布之日起生效,由學校招生與考試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以往規定凡與本章程有不一致之處,均以本章程為准。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柒』 福建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人數

福建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含推免生)2023年擬招收約3400人。待國家正式下達2023年招生計劃後,將根據生源質量、學科建設需求和推免生接收情況確定各專業(領域)的實際招生數。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如需報考福建師范大學研究生建議提前網上報名防止錯過報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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