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生申請廈門戶口需什麼條件
㈠ 畢業生怎麼落戶廈門需要哪些材料
畢業生落戶廈門操作流程
1、申報接收畢業生須進行以下兩個步驟的操作:
(1)需求計劃申報(向廈門人事局提交書面申請)
(2)網上畢業生信息申報(畢業生申報信息要求填寫身份證號、入學前生源地<一般是指高中學籍、戶籍所在地>、畢業中學等信息,這些信息一般在《就業推薦表》中沒有,單位在申報之前需先向畢業生了解、確認。)
2、市人事局工作人員會通過網路審核、審批相關畢業生申報信息。
3、市人事局審核、審批通過後,通過網路在線列印《廈門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畢業生就業申報表》(一式三份),單位在相應欄目簽章後,連同《就業推薦表》原件或《畢業證書》原件,到市人事局辦理簽章確認手續。 4、辦理就業報到及介紹落戶手續
(1)畢業生將《畢業證書》原件、《報到證》原件交用人單位,由單位人事經辦人員統一到市人事局辦理就業報到手續。其中擬遷移戶籍的,還需提交相應的戶籍遷移材料。
(2)辦理就業報到手續後,畢業生人事檔案轉入我司檔案保管單位-廈門市人才服務中心(檔案保管費:每月20元/人,須從公司賬上扣除)
(3)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及介紹落戶手續後,持以下材料到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屬辦理准遷手續的,請按照準遷手續流程辦理。)
⑴ 經市人事局審核簽章的《報到證》復印件
⑵ 《戶口遷移證》(本市院校畢業生憑集體《戶口頁》)
⑶ 《居民身份證》
⑷ 用人單位接收證明
⑸ 《營業執照》副本
⑹ 三張一吋標准相片
⑺ 單位委託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代理人事關系的,還須出示該人才服務機構開具的人事介紹信復印件
⑻ 公安機關要求的其它材料
㈡ 廈門戶口遷入條件
如果你的直系親人在廈門沒戶口的話,又沒房子的話,遷回來就很麻煩了.
廈門市人民政府令
第138號
《廈門市戶籍管理規定》已經2010年5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長 劉賜貴
2010年6月5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進本市戶籍制度改革,規范戶籍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促進本市人口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廈門市常住戶口登記、遷移及其管理適用本規定。
暫住人口登記管理按照《廈門市暫住人口登記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條 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實行以居民合法固定住所、職業和經濟來源等主要生活基礎為戶口遷移落戶依據。
戶口遷移應當優化人口結構,適度擴張人口規模。遷移入戶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從寬,遷移入戶思明區、湖裡區適當控制,遷移入戶鼓浪嶼從嚴控制。
第四條 公安機關是戶籍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規定的實施。
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具體負責轄區內戶口登記管理工作。
組織、人事、勞動保障、教育、民政和僑務等部門在職責范圍內,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戶口遷移管理工作。
第二章 常住戶口准入條件
第五條 本市的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中央省部屬單位、外地人民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的駐廈機構,從外地調動、錄用、招收、聘用的人員,符合本市調入或人才引進條件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戶口可遷入本市。
第六條 普通大、中專院校的畢業生,符合本市接收條件的,其戶口可遷入本市。
第七條 來本市創業、工作或願來本市工作但單位未落實的留學人員和海外引進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戶口可遷入本市。
第八條 就讀於本市普通大、中專院校和普通高中的學生,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第九條 獲得「市十佳(優秀)來廈務工青年」、「市十佳(優秀)外來女員工」或在本市獲得市級以上「五一勞動獎章」、「勞動模範」、「科技重大貢獻獎」、「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見義勇為英雄」等榮譽稱號以及獲得其他全國性榮譽稱號的外來人員,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戶口可遷入本市。
第十條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外來人員,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一)持有本市《暫住證》或《居住證》滿規定年限;
(二)參加本市社會養老保險滿規定年限;
(三)有固定職業並簽訂勞動合同;
(四)擁有符合規定的住所;
(五)無違法犯罪記錄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行為。
第十一條 經批准成建制遷入本市的單位,其幹部和工人分別報市組織人事部門和市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後,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二條 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華人以及其他外國人來本市投資興辦企業,達到本市規定標準的,可按規定將國內親屬或本企業骨幹員工的戶口遷入本市。本市以外的企業和個人來本市投資興辦企業,達到本市規定標準的,可按規定將投資者本人、直系親屬或本企業骨幹員工的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三條 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住房建築面積達市政府規定標準的,房屋所有權人及其符合條件的一定數量的直系親屬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四條 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符合親屬投靠規定的投靠人,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五條 新生嬰兒申報落戶按隨父或隨母的原則辦理。現役軍人所生子女按規定申報出生戶口。
第十六條 退休、退職、辭職、下崗或無業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可以將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戶口遷回本市。
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在本市無子女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申請回本市時可以同時申請一個已成年子女及該成年子女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遷。現留在廈門市以外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其子女戶口均不在本市的,可以選擇其一名子女回本市投靠上山下鄉知青的近親屬,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七條 原常住戶口在本市且在本市連續居住滿10年以上、在本市以外的地區離休、退休,需要返回本市的人員,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將戶口遷回本市。本人或其配偶原籍為本市或由本市遷出的歸僑,離退休後要求將戶口遷回本市,在本市又有居住條件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市落戶。落實僑房政策退還產權的僑房業主或繼承人要求來本市落戶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八條 本市居民收養的子女,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規定,可落戶本市。
第十九條 轉業幹部、復員退伍軍人、駐廈部隊隨軍家屬以及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離退休無軍籍職工安置入戶本市的,按國務院、中央軍委及省、市政府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華人以及其他外國人申請在本市落戶,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按國家有關規定核准後,可落戶本市。
第二十一條 因留學、探親、勞務等事由被注銷本市常住戶口的中國公民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國籍或永久居留權的,申請在本市落戶,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按國家有關規定核准後,可落戶本市。
第二十二條 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以及解除少年管教返回本市的人員,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恢復戶口。
第三章 戶口遷移登記管理
第二十三條 符合戶口遷入條件的人員,按下列規定辦理戶口:
(一)符合本規定第五條至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一條規定條件的人員申請遷入落戶,由相關行政部門核准調入、遷入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分別持有關審核部門簽發的手續到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
(二)符合本規定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至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到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
第二十四條 公民應當在實際居住地申報登記常住戶口,一個公民只能登記一個常住戶口。公民有兩處以上合法固定住所的,應當在一處實際居住地登記常住戶口。
第二十五條 未成年人不得單獨立戶。但國家和福建省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 在思明區、湖裡區之間遷移常住戶口,或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之間遷移常住戶口的,應當在遷入地擁有合法固定住所。
從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將常住戶口遷入思明區、湖裡區的,按本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及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嚴格控制鼓浪嶼人口增長。生活基礎不在鼓浪嶼的,不得將常住戶口遷入鼓浪嶼。
第二十七條 本市幹部在本市跨區調動,經組織、人事、教育部門審核,可辦理本人及其符合隨遷條件人員的戶口跨區遷移手續。
第二十八條 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的單位接收的符合條件的人才和畢業生,在思明區、湖裡區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在思明區、湖裡區落戶。其中,海外引進人才在思明區、湖裡區落戶的,可不受擁有合法固定住所條件的限制。
第四章 監督與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有關行政部門在戶籍管理工作中,應文明執法、熱情服務,向社會公布審核條件、程序和辦事時限,嚴格按規定辦事,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十條 在申請戶口遷移中弄虛作假的,有關行政部門不予辦理戶籍關系遷入,已經落戶本市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其將戶口遷回原戶籍地。
第三十一條 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戶籍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2003年5月27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07號頒布的《廈門市戶籍管理若干規定》同時廢止。
㈢ 入廈門戶口有什麼要求
看來你還是個未成年人,一般情況只能是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廈內門
1、父母雙方或一方容為本市常住戶口,父母戶口因購房遷入,需常住戶口滿3年。
2、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齡未滿18周歲。
3、父(母)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並實際居住。
4、父母離婚其未成年子女可根據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投靠撫養人落戶。
㈣ 廈門戶口怎麼辦,
廈門戶口是挺難辦的,說白的要有關系和錢
要轉為廈門戶口有幾種方式:
1、廈門市以外留學人員來本市落戶。
2、經教委批准調動需簽發戶口准遷證。
3、投資落戶。
4、部隊隨軍家屬落戶。
5、志願兵異地安置來廈落戶。
6、「藍印戶口」滿兩年,符合條件提前轉常住戶口。
7、捐贈入戶。
8、駐廈辦、內聯企業人員入戶。
9、獲得一定榮譽稱號的外來人員來廈落戶。
你的情況可參考以下規定,
普通教育大中專畢業生入戶須知
一、我市核準的已落實接收單位的大中專畢業生在本市落戶的
〔應提供材料〕
1、市人事通過金宏網傳輸的入戶介紹信息或教育部門出具的入戶證明信;
2、本人戶口遷移證(本市戶口憑集體戶口頁或家庭戶口簿);
3、本人身份證;
4、市人事、教育局簽章的《報到證》復印件;
5、單位報到證明(單位委託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中心代理人事關系的,還須出具人事關系所屬的人才中心出具的介紹信復印件);
6、近期1寸證件照片2張;
7、入戶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內的應提供相關證明;入戶在直系親屬戶內或單位集體戶應提供相應戶口簿;入戶在親友戶內要簽訂《親友掛靠戶口責任書》和親友戶口簿。
二、儲備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
〔應提供材料〕
1、市人事通過金宏網傳輸的入戶介紹信息(委託市人才服務中心的還須憑廈門市儲備人才調入申報戶口證明信);
2、市人事局簽有「儲備人才落戶」字樣代筆章的《報到證》復印件;
3、本人戶口遷移證(市內院校憑集體戶口頁);
4、本人身份證;
5、近期1寸證件照片2張;
6、入戶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內的應提供相關證明;入戶在直系親屬戶內或人才中心集體戶應提供相應戶口簿。
〔落實單位後須從人才中心集體戶遷出落戶的應提供〕
1、市人事、教育局簽章的《報到證》;
2、所委託人才服務中心出示的《移出戶口證明信》;
3、本人集體戶口頁;
4、入戶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內的應提供相關證明;入戶在直系親屬戶內或單位集體戶應提供相應戶口簿;入戶在親友戶內要簽訂《親友掛靠戶口責任書》和親友戶口簿。
三、待就業的廈門生源畢業生回家庭所在地落戶的
〔應提供材料〕
1、市人事局簽有「廈門生源待就業」字樣代筆章的《報到證》復印件(同安、翔安區生源由同安、翔安區人勞局辦理);
2、市人事通過金宏網傳輸的入戶介紹信息或教育部門的入戶證明信;
3、戶口遷移證(市內院校憑集體戶口頁);
4、本人身份證;
5、家庭戶口本。
〔落實就業單位後,需遷移戶口的按第一款的規定辦理〕
四、畢業生需要辦理戶口准遷手續的
〔辦理准遷證應提供材料〕
1、市人事、教育部門簽發《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情況登記表》;
2、入戶在檔案代理部門,還應持檔案代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入戶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內的應提供相關證明;入戶在直系親屬戶內或單位集體戶應提供相應戶口簿復印件;入戶在親友戶內的,需入戶地派出所在《登記表》的入戶地址欄簽章;
3、當事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准遷及落戶辦理流程〕
1、憑畢業證、報到證到市人事局辦理報到手續,填寫《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情況登記表》;
2、市人事局在報到證上簽章,在《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情況登記表》上簽章;
3、市人事局通過金宏網傳輸該畢業生辦理准予遷入手續以及介紹落戶的信息;
4、憑有關材料到擬落戶地公安分局簽發戶口准遷證;
5、畢業生本人回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6、畢業生遷出戶口後,用人單位或畢業生本人備齊上述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的落戶需要的資料到公安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同時也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申請:
大專畢業生在廈門同一企業連續工作滿4年、中專生畢業生工作滿5年即可辦理落戶廈門手續。
廈門市人事局昨日公布非廈門生源往屆大專以下學歷畢業生落戶廈門新政策。
據悉,廈門市人事局曾出台類似政策。本次出台的規定進一步完善企業骨幹人才入廈政策及辦理流程,對申請人工作年限要求細分到島內外,並確定每年3月、10月定期受理企業申請。
廈門市人事局還表示,已在外地辦理正式就業手續的不適用這次出台的規定。
□ 政策詳解
大中專畢業生落戶條件
成為企業骨乾的非廈門生源往屆大專以下學歷畢業生人才入廈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畢業生所學專業符合廈門產業發展方向,專業與工作崗位對口等。
專科學歷畢業生須已在廈門島內同一企業連續工作滿4年(中專畢業生5年)以上或在島外同一企業連續工作滿3年(中專畢業生4年)以上,申請時又與該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
如申請時已離開符合申請條件單位,須在新單位工作一年以上,且擔任部門經理以上職務,申請時又與新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
有關工作年限均以單位為該畢業生在廈繳交的社會保險及經勞動部門鑒證的合同為依據。且業績突出,為單位發展做出一定貢獻,已成為工作單位骨幹,其表現得到本單位廣大員工普遍認可。
申請人申請時的前一季度納稅工資須達到當年度廈門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標准」平均值,以個人所得稅納稅額為判斷標准。
未在其它地區辦理過正式就業手續。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這些必竟是書面的,實際辦理情況有些不同,要比較清楚的了解相關細節,最好打個電話給廈門公安局戶口管理處咨詢,很快就會有答案.
㈤ 我要怎樣才能成為廈門市戶口
要轉為廈門戶口有幾種方式:
1、廈門市以外留學人員來本市落戶。
2、經教委批准調動需簽發戶口准遷證。
3、投資落戶。
4、部隊隨軍家屬落戶。
5、志願兵異地安置來廈落戶。
6、「藍印戶口」滿兩年,符合條件提前轉常住戶口。
7、捐贈入戶。
8、駐廈辦、內聯企業人員入戶。
9、獲得一定榮譽稱號的外來人員來廈落戶。
你的情況可參考以下規定,
普通教育大中專畢業生入戶須知
一、我市核準的已落實接收單位的大中專畢業生在本市落戶的
〔應提供材料〕
1、市人事通過金宏網傳輸的入戶介紹信息或教育部門出具的入戶證明信;
2、本人戶口遷移證(本市戶口憑集體戶口頁或家庭戶口簿);
3、本人身份證;
4、市人事、教育局簽章的《報到證》復印件;
5、單位報到證明(單位委託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中心代理人事關系的,還須出具人事關系所屬的人才中心出具的介紹信復印件);
6、近期1寸證件照片2張;
7、入戶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內的應提供相關證明;入戶在直系親屬戶內或單位集體戶應提供相應戶口簿;入戶在親友戶內要簽訂《親友掛靠戶口責任書》和親友戶口簿。
二、儲備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
〔應提供材料〕
1、市人事通過金宏網傳輸的入戶介紹信息(委託市人才服務中心的還須憑廈門市儲備人才調入申報戶口證明信);
2、市人事局簽有「儲備人才落戶」字樣代筆章的《報到證》復印件;
3、本人戶口遷移證(市內院校憑集體戶口頁);
4、本人身份證;
5、近期1寸證件照片2張;
6、入戶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內的應提供相關證明;入戶在直系親屬戶內或人才中心集體戶應提供相應戶口簿。
〔落實單位後須從人才中心集體戶遷出落戶的應提供〕
1、市人事、教育局簽章的《報到證》;
2、所委託人才服務中心出示的《移出戶口證明信》;
3、本人集體戶口頁;
4、入戶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內的應提供相關證明;入戶在直系親屬戶內或單位集體戶應提供相應戶口簿;入戶在親友戶內要簽訂《親友掛靠戶口責任書》和親友戶口簿。
三、待就業的廈門生源畢業生回家庭所在地落戶的
〔應提供材料〕
1、市人事局簽有「廈門生源待就業」字樣代筆章的《報到證》復印件(同安、翔安區生源由同安、翔安區人勞局辦理);
2、市人事通過金宏網傳輸的入戶介紹信息或教育部門的入戶證明信;
3、戶口遷移證(市內院校憑集體戶口頁);
4、本人身份證;
5、家庭戶口本。
〔落實就業單位後,需遷移戶口的按第一款的規定辦理〕
四、畢業生需要辦理戶口准遷手續的
〔辦理准遷證應提供材料〕
1、市人事、教育部門簽發《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情況登記表》;
2、入戶在檔案代理部門,還應持檔案代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入戶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內的應提供相關證明;入戶在直系親屬戶內或單位集體戶應提供相應戶口簿復印件;入戶在親友戶內的,需入戶地派出所在《登記表》的入戶地址欄簽章;
3、當事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准遷及落戶辦理流程〕
1、憑畢業證、報到證到市人事局辦理報到手續,填寫《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情況登記表》;
2、市人事局在報到證上簽章,在《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情況登記表》上簽章;
3、市人事局通過金宏網傳輸該畢業生辦理准予遷入手續以及介紹落戶的信息;
4、憑有關材料到擬落戶地公安分局簽發戶口准遷證;
5、畢業生本人回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6、畢業生遷出戶口後,用人單位或畢業生本人備齊上述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的落戶需要的資料到公安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同時也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申請:
大專畢業生在廈門同一企業連續工作滿4年、中專生畢業生工作滿5年即可辦理落戶廈門手續。
廈門市人事局昨日公布非廈門生源往屆大專以下學歷畢業生落戶廈門新政策。
據悉,廈門市人事局曾出台類似政策。本次出台的規定進一步完善企業骨幹人才入廈政策及辦理流程,對申請人工作年限要求細分到島內外,並確定每年3月、10月定期受理企業申請。
廈門市人事局還表示,已在外地辦理正式就業手續的不適用這次出台的規定。
□ 政策詳解
大中專畢業生落戶條件
成為企業骨乾的非廈門生源往屆大專以下學歷畢業生人才入廈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畢業生所學專業符合廈門產業發展方向,專業與工作崗位對口等。
專科學歷畢業生須已在廈門島內同一企業連續工作滿4年(中專畢業生5年)以上或在島外同一企業連續工作滿3年(中專畢業生4年)以上,申請時又與該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
如申請時已離開符合申請條件單位,須在新單位工作一年以上,且擔任部門經理以上職務,申請時又與新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
有關工作年限均以單位為該畢業生在廈繳交的社會保險及經勞動部門鑒證的合同為依據。且業績突出,為單位發展做出一定貢獻,已成為工作單位骨幹,其表現得到本單位廣大員工普遍認可。
申請人申請時的前一季度納稅工資須達到當年度廈門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標准」平均值,以個人所得稅納稅額為判斷標准。
未在其它地區辦理過正式就業手續。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這些必竟是書面的,實際辦理情況有些不同,要比較清楚的了解相關細節,最好打個電話給廈門公安局戶口管理處咨詢,很快就會有答案.祝你順利.
㈥ 廈門畢業生辦理落戶需要哪些手續
畢業生落戶廈門操作流程:
1、申報接收畢業生須進行以下兩個步驟的操作:
(1)需求計劃申報(向廈門人事局提交書面申請)
(2)網上畢業生信息申報(畢業生申報信息要求填寫身份證號、入學前生源地<一般是指高中學籍、戶籍所在地>、畢業中學等信息,這些信息一般在《就業推薦表》中沒有,單位在申報之前需先向畢業生了解、確認。)
2、市人事局工作人員會通過網路審核、審批相關畢業生申報信息。
3、市人事局審核、審批通過後,通過網路在線列印《廈門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畢業生就業申報表》(一式三份),單位在相應欄目簽章後,連同《就業推薦表》原件或《畢業證書》原件,到市人事局辦理簽章確認手續。
4、辦理就業報到及介紹落戶手續。

(6)專科生申請廈門戶口需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落戶限制重點保護
一、為了進一步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要求各有關部門把畢業生就業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同時,國務院還推出了一系列相關政策,其中包括: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的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各地城市應取消落戶限制(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在過去,考大學似乎不是為了獲取知識,更多的是獲取一份體面安穩的工作和個人保障。
三、一個人一旦考上了大學,也會由此享受到不少待遇。比如其戶口,會被隨之轉走。農業戶口變成了「農轉非」,非農業戶口也轉到了被錄取大學的所在地。
㈦ 應屆大專生怎樣落戶廈門
申請人必須是:身體健康,35周歲以下的非廈門生源普通教育專科以下學歷回畢業生(不含計劃內答自費中專畢業生);所學專業須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方向,且專業與工作崗位對口;申請人業績突出,已經成為工作單位骨幹;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日常表現符合本市文明市民標准;申請人員申請時的前一季度納稅工資須達到當年度我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標准」的平均值,以個人所得稅納稅額為判斷標准;未在其他地區辦理過正式就業手續。
在工作年限上,特別要求:專科學歷畢業生須已在本市島內同一企業連續工作滿4年以上、或已在本市島外同一企業連續工作滿3年以上,申請時又與該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中專學歷畢業生須已在本市島內同一企業連續工作滿5年以上,或已在本市島外同一企業工作滿4年以上,申請時又與該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如申請時已離開符合申請條件單位的,必須又在新單位工作一年以上,且擔任部門經理以上職務,申請時又與新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有關工作年限均以單位為該畢業生在廈繳交的社會保險及經勞動部門鑒證的合同為依據
㈧ 大專生如何落戶廈門
有專門的人才市場可以辦理這種業務。就是落在他們的集體戶上專。以後如果買房了再屬遷到你房子那裡。
如果有廈門當地的單位(一般要比較大的公司,他們才有集體戶)錄用你。你就可以名正言順的落到他們的集體戶裡面去了。
如果你沒找到工作但是又認識大公司,大廠家的人。他們願意幫你的話。可以幫你掛戶口。派遣證開到他們單位。名義上就是在他們單位上班(實際不是)。一般他們會要求你寫一個聲明。聲明說只要求戶口掛靠,不要求社保福利等等。這種事情要他們單位的領導同意。辦起來也比較難。
如果沒有以上門路,就得找社會上人才市場,也可以操作。具體問人才市場。
㈨ 廈門戶口怎麼辦理
距上一次廈門出台的官方戶籍管理規定已經有8年了,這8年內並沒有新的戶籍政令出台,當前戶籍政策還是沿用2010年出台的《廈門市戶籍管理規定》,下面是2010版的《廈門市戶籍管理規定》,也是截止2019年最新的廈門市戶籍管理規定。當前的一些廈門戶籍政策,在細則上,對比之前可能有些小改動,大的政策均沒有變化。
廈門市人民政府令
第138號
《廈門市戶籍管理規定》已經2010年5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長 劉賜貴
2010年6月5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進本市戶籍制度改革,規范戶籍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促進本市人口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廈門市常住戶口登記、遷移及其管理適用本規定。
暫住人口登記管理按照《廈門市暫住人口登記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條 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實行以居民合法固定住所、職業和經濟來源等主要生活基礎為戶口遷移落戶依據。
戶口遷移應當優化人口結構,適度擴張人口規模。遷移入戶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從寬,遷移入戶思明區、湖裡區適當控制,遷移入戶鼓浪嶼從嚴控制。
第四條 公安機關是戶籍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規定的實施。
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具體負責轄區內戶口登記管理工作。
組織、人事、勞動保障、教育、民政和僑務等部門在職責范圍內,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戶口遷移管理工作。
第二章 常住戶口准入條件
第五條 本市的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中央省部屬單位、外地人民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的駐廈機構,從外地調動、錄用、招收、聘用的人員,符合本市調入或人才引進條件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戶口可遷入本市。(詳細可見:廈門調動人員落戶政策)
第六條 普通大、中專院校的畢業生,符合本市接收條件的,其戶口可遷入本市。(詳細可見:廈門畢業生落戶政策)
第七條 來本市創業、工作或願來本市工作但單位未落實的留學人員和海外引進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戶口可遷入本市。
第八條 就讀於本市普通大、中專院校和普通高中的學生,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第九條 獲得「市十佳(優秀)來廈務工青年」、「市十佳(優秀)外來女員工」或在本市獲得市級以上「五一勞動獎章」、「勞動模範」、「科技重大貢獻獎」、「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見義勇為英雄」等榮譽稱號以及獲得其他全國性榮譽稱號的外來人員,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戶口可遷入本市。詳細可見:獲得榮譽稱號人員廈門落戶政策
第十條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外來人員,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一)持有本市《暫住證》或《居住證》滿規定年限;
(二)參加本市社會養老保險滿規定年限;
(三)有固定職業並簽訂勞動合同;
(四)擁有符合規定的住所;
(五)無違法犯罪記錄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行為。(取消)
詳細可見:廈門外來人員落戶政策
第十一條 經批准成建制遷入本市的單位,其幹部和工人分別報市組織人事部門和市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後,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二條 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華人以及其他外國人來本市投資興辦企業,達到本市規定標準的,可按規定將國內親屬或本企業骨幹員工的戶口遷入本市。本市以外的企業和個人來本市投資興辦企業,達到本市規定標準的,可按規定將投資者本人、直系親屬或本企業骨幹員工的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三條 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住房建築面積達市政府規定標準的,房屋所有權人及其符合條件的一定數量的直系親屬可將戶口遷入本市。詳細可件:廈門購房落戶政策
第十四條 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符合親屬投靠規定的投靠人,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五條 新生嬰兒申報落戶按隨父或隨母的原則辦理。現役軍人所生子女按規定申報出生戶口。
第十六條 退休、退職、辭職、下崗或無業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可以將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戶口遷回本市。
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在本市無子女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申請回本市時可以同時申請一個已成年子女及該成年子女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遷。現留在廈門市以外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其子女戶口均不在本市的,可以選擇其一名子女回本市投靠上山下鄉知青的近親屬,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七條 原常住戶口在本市且在本市連續居住滿10年以上、在本市以外的地區離休、退休,需要返回本市的人員,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將戶口遷回本市。本人或其配偶原籍為本市或由本市遷出的歸僑,離退休後要求將戶口遷回本市,在本市又有居住條件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市落戶。落實僑房政策退還產權的僑房業主或繼承人要求來本市落戶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將戶口遷入本市。
第十八條 本市居民收養的子女,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規定,可落戶本市。
第十九條 轉業幹部、復員退伍軍人、駐廈部隊隨軍家屬以及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離退休無軍籍職工安置入戶本市的,按國務院、中央軍委及省、市政府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華人以及其他外國人申請在本市落戶,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按國家有關規定核准後,可落戶本市。
第二十一條 因留學、探親、勞務等事由被注銷本市常住戶口的中國公民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國籍或永久居留權的,申請在本市落戶,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按國家有關規定核准後,可落戶本市。
第二十二條 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以及解除少年管教返回本市的人員,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恢復戶口。
㈩ 怎麼申請廈門戶口
一是買房,島內要一手房150平方米以上
二是人才引進,具體可以咨詢人才中心
三是投資入版戶,權具體的咨詢公安局
四是親屬投靠,前提是你有親屬在廈門
五是新政策,好像是連續持廈門暫住證滿8年且在廈門交社保醫保並有固定住所
具體可以搜索一下 廈門戶籍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