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學歷教師評職稱
1. 大學老師各階段的職稱評定有什麼要求
大學老師各階段的職稱評定要求如下:
1、助教評定條件
獲得學士學位,經一年見習試用;獲得雙學士學位或研宄生班畢業證 書,擔任教學工作三年的教師,經考核表明能勝任和履行助教職責。
2、講師評定條件
(1) 能承擔本專業的教學,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教學效果較好, 教學成績優良。
(2) 本科生在擔任四年以上助教職務工作期間,己經取得高校助教進修 班結業證書;或在職學習碩士研究生主要課程並考試合格;或獲得研究生 班畢業證書、第二學士學位證書且己承擔三年以上助教職務;或獲得碩士 學位且己承擔三年教學工作,或獲得博士學位;具有本專業必需的知識與 技能和從事科學研宄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門外語,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晉升講師外語水平考試成績合格。
3、副教授評定條件
(1)認真從事教學,能擔任一門主幹基礎課或兩門以上課程的講授工 作(其中一門應為基礎課,包括專業基礎課或技術基礎課),完成學校規 定的教學工作量;注重教學法的研究,教學成績突出,獲得校以上優秀教 師、優秀教學成果獎,或在校內主講過觀摩教學課;教學成績優秀。
(2)任現職以來,出版過學術著作,或獨立完成並公開發表過兩篇以 上的學術論文;或參加編寫國家及全省高校通用教材,經專家認定在同類 著作、教材中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用性;或結合教學工作實踐,撰寫 發表兩篇以上教學改革、教學經驗方面的論文,對本學科教學質量的提高 有一定的指導和促進作用。
(3)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獲得過部、省三等以上獎勵(前三 位);或主持過本學科的科學技術研宄課題,其科研成果通過省級鑒定; 或主持科技開發工作,並取得較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4)對本門學科具有系統而堅實的理論基礎和豐富的實踐經驗,掌握本 學科範圍內的學術發展動態,具有指導碩士研究生、中級教師的能力。
4、教授評定條件
(1) 認真鑽研教學業務,能擔任兩門以上課程的講授工作(其中一門 應為基礎課或專業基礎課、技術基礎課),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 在教學研宄上有較高造詣;獲得過校以上優秀教學成果獎、優秀教師獎或 教學考核成績優秀。
(2)任現職以來,出版過具有重大影響的學術著作(含高校統編教材), 受到學術界的高度評價;或在國內外學術刊物上發表十篇以上的學術論 文,其中在國家級學術刊物上發表三篇以上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或以 本人為主獲得過國家級四等以上獎、部省級三等以上獎勵。
(3)具有提出本專業的研究方向或開拓新領域的能力,從事過具有重 大學術、技術意義的開創性的研究課題,取得全國先進水平的成果;或主 持、指導完成重要的科研、攻關項目;或從事科技開發工作取得重大經濟 效益和社會效益。
(4) 對本門學科具有系統而堅實的理論基礎和豐富的實踐經驗,掌握 本門學科範圍內的學術發展動態,具有指導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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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助教
新教師在未受聘為講師以前先從事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教學輔助工作,以熟悉大學的基本教學條件和教學的組織。助教也可以由正在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擔任。在很多國家都由博士研究生承擔助教的工作,而不再專門設置助教這一級別的教職。
助教的主要任務是協助教學。助教輔助大學教育的主導方面是協助由教授和學生共同構成的課程教學系統正常工作。他的工作方式主要呈現為兩種:一種是協助教授工作;另一種是協助一門課程的展開,而這門課程可能是由多個教授共同承擔,也可能是由教授指導,由助教本人開設的。教授從自己的研究生里挑選兩位來協助備課、整理資料和組織課堂教學,這種是最初級的「助教」。
(2)講師
能夠獨立開設一門或一門以上課程的大學教師。講師也有不同的等級。優秀的講師完全可以把他的課程開設成對本門學科有巨大貢獻的基礎課,而他的教學方法、實驗方法和基本規范將成為學生必修的一級台階,藉以達到大學教育的基本要求。講師也可以做一些初級的工作,基本上是去填補教授和副教授正常教學所遺留下來的空缺,來使整個教學系統趨於完善。另外,常常有這樣的情況,一些完整的教學單位,會特聘講師來講授一些自己的教授不能承擔而學生又必須學習的課程。比如,當年的北大,只有專職教員才可能成為教授,而兼職的一律稱為講師。在當時著名的講師中有梁漱溟、魯迅等。這就說明,講師的水平不一定比教授差,只是他們承擔的任務有所不同。
(3)副教授
副教授原則上不僅具有開課的能力,對本學科的整體情況有充分的了解,自己主持研究項目,而且能把最新的研究用學術研討會的形式不斷開設成新課。他一方面向學生傳授相關的知識授業,一方面訓練學生去掌握獲得知識的方法傳道。所以嚴格地說,一個副教授既然已經是一個「教授」,他就必然已經具備了足夠的能力指導他本專業所有「求學的人」包括本科生、碩士和博士研究生的學習,並完成畢業論文。上面提到,副教授在知識水平上未必要求比講師高,但其任務的性質不同,在知識和方法的教學中,他也比講師在大學系統中有更大的責任。在知識上,要求他對本專業的全部知識有通盤的了解,同時在一個問題上有專深的研究;在方法上,要求他對本專業的所有方法都了解,而他自己對其中一種方法有著熟練的掌握。他不僅可以指導本專業方向的學生完成研究,而且在博士研究生所採用的方法略超出本學科已有的方法甚至是採用全新的方法時,同樣能夠根據本學科方法的規范保證論文高水平的完成。
(4)教授
教授是大學里的主體,大學里主導性的工作是由教授承擔的。教授的職能與副教授不同。在知識上,對教授的要求與副教授沒有什麼兩樣。但是在方法上有個重大的差別:一個教授不僅掌握並能熟練運用本學科已有的方法,並且他必須對本學科的方法論作出過貢獻,也就是說,他在遇到一個課題時不僅知道如何運用已有的方法來解決它,而且能夠或者已經創造出某種方法來為解決相關問題提供思路和手段。教授和副教授一樣要承擔本科生教學和指導研究生的工作,特別是指導研究生在現有的知識、方法儲備中沒有現成的東西可以利用時,去完成開創性的工作。除此之外,教授還要促進本學科全世界范圍內的發展。他必須對本學科有清晰的了解,和本行的專家有便利的交流,通過定期主持學術會議和學術項目的方式來培養和訓練本學科的高級研究人員,領導他們進行集體協作,以完成科學所提出的任務。
參考資料:大學教師職稱---網路
2. 大學本科學歷就可以申請二級教師嗎
要求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見習期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版
二級教師任職條件:
權1.比較熟練地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能夠勝任班主任、輔導員工作,教育效果較好;
2.掌握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的基礎理論知識,具有所教學科必備的專業知識,能夠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教學大綱、教材、正確傳授知識和技能,教學效果較好;
3.掌握教育教學研究方法,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和創新實踐;
4.具備碩士學位;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見習期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三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三級教師崗位任教3年以上。
3. 本科畢業,當老師可以評哪些職稱,多久可以評
就職後,工作滿一年,即自然評為中學二級教師,五年後活動評定中學一級教師版的資格,至於能權否評上要看你所在學校的競爭激不激烈,看能有幾個名額;評上一級滿5年後,才可以評聘高級,能夠評上,也是看你的表現、人緣、運氣,學校的地位,指標數,與評一級時一樣。
4. 教師評職稱是看第一學歷還是最高學歷
教師評職稱是看最高學歷;
理論上職稱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工作能力的標志。隨著社會發展的需要,逐步產生了對專業技術人員的水平評價與聘任崗位相分離的需要,即「評聘分離」,職稱的概念也相應發生了變化。聘任的崗位稱之為「專業技術職務」,簡稱職務;而專業技術人員的水平則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來標識,簡稱職稱。

職稱系列及級別
根據現行的制度,職稱按不同的系列去劃分種類,如高等學校教師系列、中小學教師系列、衛生系列等。
職稱的級別一般分為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初級四個級別。有部分系列初級可分設為助理級和員級。原來只有部份系列設有正高級,部份系列不設正高級。2017年1月8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在部分系列設置正高級職稱有關問題的通知》
,明確未設置正高級的職稱系列均設置到正高級,共涉及中小學教師、工程、經濟、會計、統計等11個系列。
5. 高級教師職稱評審中「後取得本科學歷」是什麼意思
「後取得本科學歷」是指先獲得專科學歷後再通過專升本等獲得本科學歷。
一、申報參評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學歷、資歷要求
1、研究生獲得博士學位後,從事中學教育教學工作2年以上。
2、研究生獲得碩士學位後,取得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並受聘中學一級教師職務5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後,取得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並受聘中學一級教師5年以上。
4、受聘中學一級教師職務期間取得與所任學科相應的本科及以上學歷任職須滿7年。
5、大學專科畢業,在貧困縣、鄉鎮中學擔任初中教師教齡滿20年,取得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並受聘中學一級教師8年以上。講課成績優秀、答辯成績良好。
(二)其它要求
1、遵守憲法和國家法規,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認真履行《教師法》規定的職責和義務,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敬業愛生,明禮誠信,勤學樂教,廉潔奉獻。
2、師德考核合格,提供與申報職務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3、1955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教師提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語文教師的普通話水平須二級甲等以上。
4、提供相應的繼續教育培訓證書(檔案);校級幹部按規定參加崗前培訓和提高培訓,提供校長崗位培訓證書或提高培訓證書。
5、提供參加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四個以上模塊)合格證。符合晉人職字[2005】118號文件規定的可免。
6、提供聘任現職以來近5年的年度(績效)考核結果。正常晉升者須均在合格等次以上,破格晉升者,須有兩個以上優秀等次。
7、城市學校教師提供到農村中小學任教(支教)的經歷證明,以及受援學校所在地的縣教育行政部門對支教教師出具的考核評價意見。
二、加大教育教學過程性內容評價比重,強化以教師工作業績為主的評價體系。符合正常晉升的教師須提供如下材料。
(一)教育工作方面
1、積級參與學校教學組織與管理工作,任現職以來擔任過班主任(提供班主任工作手冊或工作記錄、經驗材料)、教研組長(提供教研組長工作記錄)、年級組長(提供年級組長工作記錄)、備課組長(提供備課組長工作記錄),或擔任過3年以上學生社團的輔導教師(提供工作記錄或相關經驗材料)。從事上述工作盡職盡責、成績突出,獲得過校級以上表彰獎勵。
2、積級參與學校學生管理工作和學生德育工作。在課堂教學中滲透德育教育,工作有思考、有實踐、有成效。在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學習方法指導等方面有思考、有實踐、有成效。在配合家庭教育、家庭合作方面有思考、有實踐、有成效(須提供受家長、學生評價的相關材料)。任現職以來,所帶班級、年級組、教研級、學校社團、課外活動小組或本人獲得的校級以上表彰獎勵的證明或證件。
(二)教學工作方面
1、具有所教學科系統、堅實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知識,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准,勝任本學科各年級的教學。近年來擔任過一次大循環(初一至高三』)或兩次小循環(初一至初三或高一至高三)的教學工作,或連續擔任三屆以上畢業班的教學工作。能夠根據課程改革及校本課程需要,開設選修課,獨立指導學生開展實驗、實習、社會實踐和研究性學習(學校提供參評教師2009—2010學年度的課程安排表)。
2、提交任職以來的述職報告。要求教師對所教的最近一屆畢業班學生的入學人數、畢業人數、中途轉入(轉出)人數、留級輟學人數有詳實說明;教師本人對提高教學成績、教學質量所做工作的具體描述;對教學業務能力優勢與不足的客觀分析和自我評價;今後努力的方向和採取的措施等(按附表要求填寫)。
3、完成規定的教學工作量,提供近一學年的規范教案或教學設計,如系電子教案,須經學校核實確實為本人所寫並加蓋學校公章,提交近一年來的聽課筆記和參加教研活動記錄。
4、教學成績顯著。在教學過程中,根據課程標准要求,結合本學科發展的需要不斷更新理念、充實教學內容;掌握現代化教學手段,應用科學的教學方法,注意培養學生的全面素質和綜合能力,尤其是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教學
態度認真嚴謹,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效果好,在教學質量檢測中成績良好,所教學生對其教學評價良好,是學校公認的教學骨幹(須提供學校教師、所帶班級不少於10個學生的評價材料)。
5、積級參與教研、培訓、教學觀摩等活動,在學校或區域教師隊伍建設中做出積極貢獻。任現職以來,在縣區級教學評比中評為優質課,或在各類教學競賽中獲得縣區級以上的獎勵,並提供獲獎證書;在校級以上做教學研究課、示範課或學科講座不少於2次,並獲得好評(提供研究課、示範課教案或講稿,課堂教學評價表和縣區及上教研部門的證明等原始材料)。
6、積級參與課程改革,在國家課程以外的各類教學活動中勇於探索、富有成效。提供任現職以來,開設選修課(校本課程)並體現教師課程開發能力及重視實踐能力培養的有關材料;或參與特長生的培養並體現教師對學生興趣、愛好、特長的發現、培養、指導水平的有關材料。
(三)教研科研工作方面
1、提供一篇以上以教育教學實踐與研究為基礎,以正確的教育教學理論為指導,論點正確,論證充分,對所教學科教育教學工作具有普遍指導意義或借鑒作用的2000字左右的專業性論文(提供論文須在正式專業期刊上公開發表);或經省高評委委託省級教育學會組織評審,獲三等獎以上優秀論文;或未公開發表的論文,須經市級高評講課答辯組三位專家集體鑒定(附論文鑒定書);或提供正式出版發行,本人撰寫2萬字以上的論著、譯著(若為教材、教參,必須是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編寫並正式出版,本人撰寫在2萬字以上);或經市級以上高評委學科組審查評價,並認可確屬對所從事的教育教學工作有借鑒和參考作用的經驗總結(附市級高評委學科組的評價意見表)。
2、提供一份以上教學案例。教學案例須符合要求,即須是教師與學生就某一具體教學過程相互作用的敘述,是以教學情景中出現的事件為基礎所展開的課堂討論載體,並有對教學研究價值的教學反思或觀點闡述。案例須經省高評委審定達到合格以上(C等)。
3、課題研究報告和教改實驗報告,須通過市級以上教育研究機構認定,並附成果認定證書。
4、任職以來,經學校安排,有計劃地指導過2—3名青年教師,被指導者在教育教學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績,提供能反應指導青年教師過程的原始材料,和近二學年的指導總結。
三、破格晉升
(一)對師德高尚,深受學生家長擁戴的好教師,或教學業務精湛,特別優秀的教師可破格晉升中學高級教師職務,破格分為破任期和破學歷。
1、破任期晉升。須聘任中學一級教師職務前已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任職滿3年,或期間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任職滿5年者。
2、破學歷晉升。須年齡45周歲以上,具有中專學歷,專業工作年限滿25年以上,或具有大專學歷、專業工作年限滿20年以上,聘任中學一級教師職務7年以上者。
3、破格晉升人員要求講課、答辯雙優,教學案例評價為A等。
(二)破格晉升除符合上述要求和正常晉升的其它要求外,還須具備以下條件中的兩條:
1、在學科教學工作中起骨幹示範作用,教學經驗豐富,形成較為系統的教學體系和獨特的教學風格,教育教學成績顯著。任職期間在市級以上范圍的教學研究和教學交流活動中講授示範課(提供教案與評價意見)或業務專題講座(提供原始講稿)兩次以上。除至少有一篇由省高評委評為A等的教育教學案例外,還須提交5篇有關教育教學方面的材料,其中須有由正式期刊發表或省級學會評為一等獎的至少兩篇論文,其他3篇可以是由正式出版杜出版的論著、經驗總結、課題研究報告、教改實驗報告,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編寫並正式出版的教材或教參等。
2、任職期間獲市級以上名師、師德標兵、教學能手、勞動模範、人民教師獎章或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模範班主任、先進思想教育工作者、優秀少先隊輔導員。
3、連續在農村初中任教15年以上,近五年來連年任畢業班課程,學生鞏固率達95%以上,在嚴格執行學校學生作息制度、教學管理制度以及學生作業安排規定的前提下,所任學科學生畢業良好率和及格率不低於全縣(市、區)平均成績。或連續在農村初中擔任班主任10年,學生鞏固牢達95%以上,連續三屆畢業生均分與良好率、及格率不低於全縣(市、區)平均水平。
(三)小學(幼兒)高級教師申報評審中學高級教師職務,每個縣(市、區)可在具備以下條件的教師中擇優推薦1名。
1、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教齡在20年以上,任小學(幼兒)高教教師8年以上,在教學工作中形成較系統的教學體系和教學風格,任現職期間獲得省教學能手稱號,同時被授於山西省特級教師或獲得省級以上教育系統模範、優秀教師、勞動模範以上榮譽者,可參加中學高級教師職務評審(駐地學校中的教師按屬地原則,納入所在縣(市、區)統一推薦)。
2、在山區復式小學任教15年以上,小學高級教師任職8年以上,任小學高級教師以來學生入學率、鞏固率均達100%,獲市以上教學能手稱號,同時獲市以上名師、勞動模範榮譽一次以上,教育教學業績特別突出者,由所在市寫出專題推薦報告、可參加中學高級教師職務評審。
小學(幼兒)高級教師評中學高級教師職務晉升人員要求講課、答辯雙優,教學案例評價為A等。
四、非一線教師的評審
從事教學管理、電教、綜合實踐、儀器、教研、招生工作的非一線教師,參加中學高級教師職務評審,在具備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基本條件的基礎上,根據工作性質和特點,須符合下列要求:
1、校級領導幹部申報評審中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具有本科學歷,由學校主管部門提供寫實性評價和推薦意見,以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其所在學校規范辦學行為方面的評價意見。本人提交近一學年80節的聽課筆記,任現職以來每年對本校教師所作的校本研訓業務專題講座8次以上的講稿,分管工作的業績(附證件和相關材料),3000字以上的述職報告,教學管理案例3篇(經高評委學科組審核均在B等以上)。
提倡校級領導代課。校級領導代班代課的可按教師條件參加評審。教學工作量可按教師三分之一計算。
2、各級教研室人員申報評審中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並提供如下材料及證件:
省教研室教研人員:任職期間參與省級以上教育科研規劃項目(課題)結題鑒定書和正在承擔的研究項目(課題)立項通知書各一項,以及可表明申報者確系在研項目課題組主要成員的在研項目開題報告、項目分工、研究過程的有關記載。同時提交4篇省級以上期刊發表的專業性論文(至少有一篇在國家級的專業核心期刊發表)和40節以上的聽課筆記。
市教研室教研人員:提供省教研室對其業務工作的評價意見一份,近一年來標有工作日期的教學調研記錄,60節聽課筆記及評價意見,不少於10篇教學實踐指導型專題講座(所提供的專題講座稿中,必須有2篇以上附有做示範課,實驗課的教學設計以及課後評議記錄),反映服務區域學科教學基本情況、主要問題及針對性教學策略建議的調研報告1份。
縣教研室教研人員:提供市教研室對其業務工作的評價意見一份,近一年標有工作日期的教學調研記錄,80節聽課筆記及評價意見,不少於8篇教學實踐指導型專題講座(所提供的專題講座稿中,必須有兩篇以上附有做示範課,實驗課的教學設計以及課後評議記錄),反映服務區域學科教學基本情況、主要問題及針對性教學策略建議的調研報告1份。
3、電教、儀器、綜合實踐、招生服務、督導人員,初、高中學校教輔、學生心理咨詢人員,理論研究等機構的專業人員,評聘中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具有相應的本科學歷,根據本人從事專業和服務第一線教育教學活動的方式與特點,比照各級教研室人員提交以下材料:
省級機構的申報人員:提交所從事工作的項目研究成果及其鑒定書;在研項目立項通知書及相關記錄;並須有4篇省級以上期刊發表的專業性論文(至少有一篇是國家級專業核心期刊發表)。
市、縣、校級機構的申報人員,提交近一年來指導與服務基層第一線教育教學的調研記錄分別為60、80和100次;任職以來本人開發與推廣教育信息技術、改進教學設施與實驗操作技術、開發教育教學資源、改善教育教學服務環境、研究論證地方性教育決策或教學策略建議等工作過程及其在服務區域所產生效果的書面報告、原始記錄及有關證件。難以提供上述工作業績實證材料的,則提交與所從事專業、工作特點相吻合、確有理論價值或實踐指導意義、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的論文4篇或省級以上出版社出版的2萬字以上的論著。
符合中學高級教師評審條件,在社會力量舉辦的中學擔任教師,參加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須附學校與個人簽字的聘用協議。. .
五、評審工作中的有關責任
學校校長(縣區級中心校長)是推薦參評教師和客觀評價教師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教師提供的各類材料、證件、考核、寫實性評價意見的真實性負責。如出現假材料,要追究校長的責任。
客觀公正地評價同行同事,是廣大教師的責任與義務。教師對推薦、評審工作有知情、監督、舉報權。舉報電話:0351—4051345;舉報信箱:[email protected]。省高評委對舉報者的單位姓名保密。
各市中級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除負責中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外,同時對申報參評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的有關教師業績、能力、知識及相關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市中評委必須認真細致地審閱每位推薦參加高級教師職務評審教師的有關材料,認真核實、考察其業績、知識和能力水平,在保證准確無誤的前提下寫出審查評價意見。承擔本市一線教師評審高級教師職務的講課評價工作,並將講課情況融入審查評價意見。
任現職期間有以下行為之一者不得推薦參加中學高級教師職務:
(1)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和承擔學校分配的教育教學任務,在校外組織補課,舉辦補學復習班;
(2)工作嚴重失職或在教育教學中有重大事故,或者屢出一般事故而無悔改表現;
(3)偽造學歷、資歷、榮譽證件,誇大工作業績,剽竊他人成果;
(4)任職期間無故曠課半月以上或因故請假連續半年以上;
(5)未經省教育廳批准編寫教輔資料,推銷教輔資料、學具,組織未經省教育廳批準的考試競賽;
(6)強迫在校學生假期、假日參加各種有償補課或培訓,體罰學生,不平等對待學生,以各種借口和手段驅使學生輟學、轉學、退班、留級。
縣(市、區)、市在確定推薦的教師名單通過網路、電視或其他有效途徑公示三個工作日後,方可上報。發現評審材料失實,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評審過程中的任何舞弊行為,都要進行嚴肅處理。
論文、論著必須是與自己所教學科相同或相近的學術性論文並在國家批準的期刊(出版社)發表(出版);省級各教育學會(學術委員會)評選的論文,須附獲獎證書和論文原件。論文集上發表的(不含學術會議)文章只供參考,不作為評審的依據。論文、論著的有關要求按照省人事廳晉人職字[2006)29號文件《山西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若干問題的說明》執行。
六、其它
1972年至1979年普通本科高校畢業的大學生,在評聘中學高級教師職務時,按本科學歷對待。
申報評審高級職務教師的後取學歷,所學專業須與現任教學科一致。
初、高中學校的校級領導、各級教研人員、電教、儀器實驗、招生、破格和小學(幼兒)晉升中學高級教師申報評審人員,在省組織的學科組進行講課(述職)。各市組織的講課優秀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十,差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十。
6. 請問中小學教師評職稱與學歷的規定
1、教師評定職稱時,研究生相對於本科生的優勢是:研究生2年評中級,而本科生則需要4年。
2、教師職稱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
3、中級職稱評定條件:具備博士學位;或者具備碩士學位,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二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7. 學歷對中小學教師評職稱有什麼影響
1、教師評定職稱時,研究生相對於本科生的優勢是:研究生2年評中級,而本科生則需要4年。
2、教師職稱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
3、中級職稱評定條件(至少滿足其一):
具備博士學位;或者具備碩士學位,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
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
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二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7)本科學歷教師評職稱擴展閱讀:
中小學教師水平評價基本標准條件
一、擁護黨的領導,胸懷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憲法和法律,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牢固樹立愛與責任的意識,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二、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及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能力,在教育教學一線任教,切實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和義務。
三、身心健康。所謂身心健康就是人的內心世界與客觀環境的一種平衡關系,是自我與他人之間的一種良好關系的維持,即不僅是自我安定感和安心感的獲得和確保,還要自我實現,具有為他人的健康服務的能力。
8. 中小學教師有哪些職稱評職稱要什麼條件
中小學教師職稱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
1、正高級教師:
具有崇高的職業理想和堅定的職業信念;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第一線,為促進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發揮了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輔導員等工作任務,教書育人成果突出;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在高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2、高級教師:
具備博士學位,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碩士學位、學士學位、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城鎮中小學教師原則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學校或農村學校任教經歷。
3、一級教師:
具備博士學位;或者具備碩士學位,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二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4、二級教師:
具備碩士學位;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見習期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三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三級教師崗位任教3年以上。
5、三級教師:
基本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能夠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具有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的基礎知識,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教育教學崗位見習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教育教學崗位見習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

(8)本科學歷教師評職稱擴展閱讀:
破格申報中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二:
1、教學效果好,教育質量高,得到縣(市)級以上同行的公認,並獲得一次一等獎或兩次二等獎;
2、承擔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教育部門領導的學術團體組織的公開課、示範課或觀摩課三次以上,並獲得好評;
3、受到市(廳)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4、結合教學實際,積極從事教育教學研究工作,公開發表不少於三篇有價值的教育教學研究文章,或在素質教育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省級交流或推廣,或因教學成績特別突出,受到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凡破格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在具備上述條件的同時,必須參加由評委會組織的專家答辯,成績合格者,方可提交評委會評審。
9. 教師評職稱有什麼要求
教師評職稱需要滿足的條件要求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愛崗敬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
(二)取得相應教師資格。
(三)身體健康,能全面履行崗位職責,完成規定的教學或教研工作任務。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
(四)擔任中學、小學、幼兒園校、園級行政職務1年以上的,須取得相應層次的校、園長培訓合格證書。
(五)小學教師(不含廠、礦所屬小學)申報小學高級教師及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須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並經審驗合格。
(六)學歷和任職年限分別符合下列要求
1、申報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者,須大學本科畢業,或大學專科畢業在初中任教,擔任中學二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
2、申報小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擔任小學一級教師職務5年以上;
(2)大學本、專科畢業,擔任小學一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
3、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或大學專科畢業在初中任教,擔任中學一級教師職務5年以上;
(2)研究生畢業並取得碩士學位,擔任中學一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
(3)研究生畢業並取得博士學位,擔任中學一級教師職務2年以上。
4、小學高級教師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擔任小學高級教師職務10年以上;
(2)大學本科畢業,擔任小學高級教師職務8年以上;
(3)研究生畢業並取得碩士學位,擔任小學高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
5、其他教育機構中從事中小學教研的教研員,申報小學高級教師、中學一級教師以及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須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任職年限達到相應要求。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任職年限達到相應要求,可以破格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七)城市中小學教師(當年年底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和幼兒園教師除外)晉升中學高級教師或小學高級教師職務,應有1年以上在農村中小學或薄弱學校任教或支教的經歷,或完成當地教育部門規定的對口支援、結對指導、送課下鄉等支教任務。
(八)任現職以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報:
1、工作嚴重失職,造成惡劣影響,受到縣以上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當年不得申報。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內不得申報。
3、弄虛作假,偽造學歷、資歷、業績等,3年內不得申報。
二、評審條件
(一)中學一級、小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專業理論知識和工作經歷、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教師節期間,獲得縣以上政府綜合表彰的優秀教師或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或在教育教學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績突出,受到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1)具有系統的教育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掌握一定的現代教學技術。系統擔任過1門以上課程的講授工作,進行過學科循環教學或擔任過畢業班教學工作。結合教學工作積極開展課外(實踐)活動。
(2)完成規定的教學工作量和教學任務。中學教師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不少於320課時,職業中學專業課教師不少於200課時,小學教師不少於400課時,班主任不少於180課時。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於專任教師的1/2,每學期聽課不少於30節;校級領導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於專任教師的1/3,每學期聽課不少於20節。
(3)教學基本功扎實,熟練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體系、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並在教學中正確運用。教學效果優良(任現職以來至少1年為優秀)。講授過校級以上公開課、示範課等,獲得良好以上等次。
(4)積極實施素質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開發學生智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根據工作需要,積極承擔班主任工作。所教班級形成良好的班風、學風,學生在各方面得到較全面的發展。
(5)積極參加教育教學研究和教學(課程)改革實驗,具有一定的教研能力。
教研員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統的教育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所研究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系統承擔過1門以上學科的教學指導和教學研究工作。工作以來,在基層一線從事教學工作或教學研究、指導工作累計不少於1年。
(2)完成規定的教學研究和教學指導等工作任務。有計劃地深入學校指導教學,每學年縣教研員60天以上,聽課、評課60節以上;市教研員40天以上,聽課、評課40節以上;省教研員30天以上,聽課、評課30節以上。每學年承擔公開課或教師培訓課,指導和培養青年教師成績突出。
(3)具有一定的創新意識和教研科研能力,積極參加學科建設、課程改革和實驗室建設,取得顯著成績。任現職以來,參與並完成本學科1項以上教研科研課題。
2、教育教學水平和工作業績
城市學校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條以上(破格申報人員具備4條以上),其中1 、2條中須具備1條以上:
(1)講授過縣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並獲縣、市二等獎以上)、觀摩課、示範課。
(2)獨立撰寫的教育教學研究論文在CN刊物上發表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科研活動中交流2篇以上(均獲市二等獎以上);或獲市優秀教學(科研)成果獎;或教育科研項目、教改課題通過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鑒定。
(3)直接指導的學生在縣以上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規范的本學科競賽中獲二等獎以上,同時本人被評為優秀輔導教師。
(4)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帶班級被評為縣以上文明班集體或本人被評為優秀班主任。
(5)教師節期間,獲得縣以上政府綜合表彰的優秀教師或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或在教育教學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績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農村學校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條以上(破格申報人員具備4條以上),其中1 、2條中必須具備1條以上:
(1)講授過縣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觀摩課、示範課,或2次以上鄉、鎮中心學校組織的優質課(並獲一等獎)、觀摩課、示範課。
(2)獨立撰寫的教育教學研究論文在CN刊物上發表或在縣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科研活動中交流2篇以上(均獲縣二等獎以上);或獲縣優秀教學(科研)成果獎;或教育科研項目、教改課題通過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鑒定。
(3)直接指導的學生在縣以上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規范的本學科競賽中獲獎,同時本人被評為優秀輔導教師。
(4)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帶班級評為鄉、鎮以上文明班集體或本人被評為優秀班主任。
教研員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條以上(其中第1條為必備條件),破格申報人員具備3條以上(其中1、2條為必備條件):
(1)在CN學術期刊上獨立發表教育教學研究論文2篇以上,省教研員3篇以上 (其中至少1篇發表在省級以上學術期刊上)。
(2)主持的教育科研項目、教學研究課題、教改實驗成果通過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鑒定,或獲市以上優秀教學(科研)成果二等獎以上(省教研員獲省二等獎以上)。
(3)本人或直接指導的教師2人(次)以上講授過市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並獲市二等獎以上)、觀摩課、示範課,省教研員本人或直接指導的教師2人(次)以上講授過省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並獲省二等獎以上)、觀摩課、示範課。
(4)教師節期間,獲得市以上政府綜合表彰的優秀教師或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
(二)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1、專業理論知識和工作經歷、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本學科系統、堅實的教育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具有一定深度和廣度的相關學科知識。系統擔任過1門以上課程的講授工作,勝任本學科各年級的循環教學,進行過學科循環教學或擔任過3屆畢業班的教學工作。獨立指導學生積極開展課外(實踐)活動。
(2)完成規定的教學工作量和教學任務。中學教師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不少於320課時,職業中學專業課教師不少於200課時,小學教師不少於400課時,班主任不少於180課時。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於專任教師的1/2,每學期聽課不少於30節;校級領導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於專任教師的1/3,每學期聽課不少於20節。
(3)具有較強的教學能力和豐富的教學實踐經驗,能熟練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採用科學的教學方法進行教學,是本學科公認的教學骨幹。教學效果顯著(任現職以來至少2年為優秀)。講授過縣級以上公開課、示範課等,獲得優良以上等次。
(4)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積極實施素質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開發學生智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根據工作需要,積極承擔班主任工作。所教班級形成良好的班風、學風,在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培養學生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
(5)積極參加教育教學研究、教學(課程)改革實驗和校本教材開發研究,並在其中發揮組織領導和骨幹作用,具有較強的教科研能力。指導和培養青年教師成效顯著,是學校骨幹教師。
教研員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統、堅實的教育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所研究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熟悉本學科各種版本的教材,能指導各個年級的教學工作。系統承擔過1門以上學科的教學指導和教學研究工作。工作以來,在基層一線從事教學工作或教學研究、指導工作累計不少於3年。
(2)完成規定的教學研究和教學指導等工作任務。有計劃地深入學校指導教學,每學年縣教研員70天以上,聽課、評課60節以上;市教研員50天以上,聽課、評課40節以上;省教研員40天以上,聽課、評課30節以上。每學年承擔公開課或教師培訓課,指導和培養青年教師成效顯著。
(3)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教學改革和發展的最新動態。積極參加學科建設、課程改革和實驗室建設,取得顯著成績。任現職以來,主持並完成本學科1項以上教研科研課題。
2、教育教學水平和工作業績
城市學校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條以上(破格申報人員具備4條以上),其中1 、2條中須具備1條以上:
(1)講授過市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並獲市二等獎或省三等獎以上)、觀摩課、示範課。
(2)獨立撰寫的教育教學研究論文在CN刊物上發表2篇以上,或在CN刊物上發表1篇並另有2篇在市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科研活動中交流(均獲市一等獎或省二等獎以上);或獲省優秀教學(科研)成果獎;或教育科研項目、教改課題通過省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鑒定。
(3)直接指導的學生在市以上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規范的本學科競賽中獲二等獎以上,同時本人被評為優秀輔導教師。
(4)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帶班級被評為市以上文明班集體或本人被評為 優秀班主任。
(5)教師節期間,獲得市以上政府部門綜合表彰的優秀教師或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或在教育教學工作的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績,受到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或校長、教學副校長教學管理工作成績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綜合表彰。
農村學校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條以上(破格申報人員具備4條以上),其中1 、2條中必須具備1條以上:
(1)講授過市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觀摩課、示範課,或2次以上縣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均獲縣二等獎以上)、觀摩課、示範課。
(2)獨立撰寫的教育教學研究論文在CN刊物上發表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科研活動中交流2篇以上(均獲市二等獎以上);或獲市優秀教學(科研)成果獎;或教育科研項目、教改課題通過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鑒定。
(3)直接指導的學生在市以上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規范的本學科競賽中獲獎,或直接指導的學生2人(次)以上在縣以上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規范的本學科競賽中獲獎,同時本人被評為優秀輔導教師。
(4)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帶班級評為縣以上文明班集體或本人被評為優秀班主任;或在鄉、鎮以下農村學校教學第一線連續任教20年以上,受到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5)教師節期間,獲得縣以上政府綜合表彰的優秀教師或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或在教育教學工作的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績,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的表彰;或校長、教學副校長教學管理工作成績突出,受到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綜合表彰。
教研員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條以上(其中第1、2條為必備條件),破格申報人員具備4條:
(1)在CN學術期刊上獨立發表教育教學研究論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發表在省級以上學術期刊上),省教研員5篇以上,其中至少3篇發表在省級以上學術期刊上(其中至少1篇發表在核心期刊上)。
(2)主持的教育科研項目、教學研究課題、教改實驗成果通過省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鑒定,或獲省優秀教學(科研)成果二等獎以上(省教研員獲省一等獎)。
(3)本人或直接指導的教師2人(次)以上講授過省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並獲省二等獎以上(省教研員獲省一等獎)、觀摩課、示範課。
(4)教師節期間,獲得市以上政府綜合表彰的優秀教師或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
小學高級教師(不含教研員)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條以上(其中第1條為必備條件),破格申報人員具備4條:
(1)講授過市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並獲市一等獎或省二等獎以上)、觀摩課、示範課。
(2)在省級以上CN學術期刊上獨立發表教育教學研究論文3篇以上。
(3)主持的教育科研項目、教學研究課題、教改實驗成果通過省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鑒定,或獲省優秀教學(科研)成果二等獎以上。
(4)教師節期間,獲得市以上政府綜合表彰的優秀教師或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或獲得省學術技術帶頭人稱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