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專科評審什麼條件有限制
① 二級醫院重點專科如何申請
你好,一、了解信息:
1.了解教師資格相關法律規定,明確自己適合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
2.掌握本地區受理申請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的聯系方式以及工作安排和認定時間;
3.通過媒體了解每年春、秋兩季本地區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並公布的資格申請的受理時間和期限。
二、准備材料:
非師范教育類畢業生通常需要參加認定機構組織或實施的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補修並通過相應測試,以取得教育學、心理學學習成績證明。並參加普通話等級考試並考取二級乙等以上。
1.二表:①《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②《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2.六證:①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②學歷證書原件和影印件,③戶籍證明,④體檢合格證明,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影印件,⑥教育學、心理學學習成績證明。說明: ①「二表」均由申請人到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通常設在當地教育委員會或教育局)領取; ②《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由申請人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填寫並加蓋公章; ③體檢合格證明由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 ④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須經過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語言文字工作機構共同組織的普通話水平測試機構的測試後獲得。
三、提出申請:
1.申請人向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提交上述材料;
2.申請各類教師資格對應的認定機構分別為: ① 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向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材料; ② 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向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材料; ③ 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者,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材料;部分經國家批准實施本科學歷教育的高等學校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行文委託,可以認定本校擬聘人員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該類高校擬聘人員可直接向本校提出認定申請。
四、初步審查: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無誤後,將通知申請人面試、試講的具體時間。
五、基本素質、能力考察:
除師范教育類畢業生外,其他申請人需參加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專家審查委員舉辦的面試和試講,接受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的考察。
六、得到通知: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之內,做出是否通過認定的意見並通知申請人。
七、領取證書:
申請人經認定取得教師資格,應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通知的時間內領取教師資格證書,並由個人保管。
八、非師范生應屆畢業生或者已經取得學歷者可以申請。 24930希望對你有幫助!
② 職稱評審的評審條件有哪些
職稱評審的評審條件有:
助理級: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⑵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⑶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⑷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⑸初中以下學歷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同時應具備員級職務。
中級: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⑵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⑶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⑷初中以下學歷人員須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高級: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十年以上,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⑵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並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⑶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十年以上,並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③ 三甲專科醫院評審標准
三級特等醫院
醫院對建設成績卓著。其總體水平居國內領先行列。部分專業能體現國際或當代醫學發展水平,完全達到三級甲等醫院標準的要求,另外還應達到以下要求:
1.各臨床學科綜合水平在國內處領先地位,能接受其他三級醫院的轉診。
2.至少一個以上重點專科跨入國際先進行列並具有一定影響。
3.具有與世界衛生組織或國外學術機構合作的學術中心。
4.在同一評審周期內,承擔2-3項部級以上科研究項目,至少獲一項二級以上國家級科研成果獎。
5.能培訓主治醫師以上的進修人員,並具備培養博士和博士後的能力。
二、三級甲等醫院
醫院建設成績顯著,科室設置、人員配備、管理水平、技術水平、工作質量和技術設施等,按分等標准綜合考核檢查達900分及以上。
三、三 級乙等醫院
醫院建設成績尚好,其科室設置、人員配備、技術水平、工作質量、技術設施等,按分等標准綜合考核檢查達750-899分。
四、三級丙等醫院
醫院建設有一定成績,基本標准考核合格,但與本標准要求尚有較大差距。按分等標准綜合考核檢查在749分及以下。三級丙等醫院應有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
④ 重點專科 要求
重點專科的要求一般都是關於高考分數線的要求,一般好一點的專科可能跟三本的分數線差不多,都在400分左右。
⑤ 衛生部要求重點專科有哪些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完善醫療服務體系,提高醫療服務能力,加強醫院內部管理,規范專科醫療服務,我部決定在全國開展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試點工作。現將《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試點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切實提高對此項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可按照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試點的原則和辦法,開展轄區內的臨床重點專科評估工作,促進專科醫療水平不斷提高。各醫院要結合實際,認真做好申報工作,保證申報資料真實完整准確。
聯系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機構管理處 高新強 李大川[1]
附件: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試點工作方案.
編輯本段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試點工作方案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有關要求,為保證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試點工作順利實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積極推進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完善醫療服務體系建設,提高我國醫療服務能力和整體救治水平,引導醫療機構加強內涵建設,規范醫療行為,為城鄉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保健服務,有效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構建和諧社會。
二、工作目標
通過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試點工作,探索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的組織機構和工作模式,完善國家臨床重點專科的申報條件、評估程序、評估辦法和評估標准,為在全國實施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工作積累經驗並提供實踐依據,最終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國家臨床重點專科管理制度。
三、組織管理
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試點工作由衛生部醫政司負責組織和管理,包括制定試點方案,組織實施《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管理辦法(試行)》(見附件1,以下簡稱《辦法》),對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和醫院的臨床重點專科申報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等。
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辦法》要求,組織好轄區內醫療機構的臨床重點專科申報,做好初評和上報等工作。
各申報醫院根據衛生行政部門部署和《辦法》,結合本院實際,填寫《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試點申報書》(見附件2,以下簡稱《申報書》),按規定及時向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四、試點內容
(一)試點專科。
本次試點的專科為消化內科、骨科、婦科、產科和兒科為試點專科。通過評估,每個專科確定一定數量的國家I級臨床重點專科和若干國家II級臨床重點專科。
(二)試點辦法。
按照《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管理辦法(試行)》開展試點工作。
(三)評估標准。
國家臨床重點專科的評估標准包括通用標准和專科標准。通用標准即《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試點評分標准》(通用部分)(見附件3);評分標準的專科部分將於評估前另行發布。
(四)評估程序。
國家臨床重點專科的程序包括醫院申報、省級初評、衛生部評估三個階段。衛生部評估包括資料審核、集中答辯、現場檢查、議定名單、名單公示和公布等程序。
五、實施步驟
(一)試點啟動階段(2010年2-3月)。
1.印發試點工作方案。
2.成立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試點工作委員會。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0年4月-12月)。
1.醫院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醫院,按照《辦法》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報,具體時間由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各醫院可以申報的國家臨床重點專科數量沒有限制。
2.省級初評及上報。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辦法》規定對申報的醫院進行初評,根據初評結果在《申報書》上簽署意見,並以衛生廳局文件形式於2010年7月31日前報我部醫政司(紙質文件一式10份,並附電子版)。同一專科有多個申報醫院的,應當明確醫院排序。
在本次試點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專科上報的醫院數量不超過3個;專科技術水平高的地區不超過5個。
3.衛生部評估。2010年8月-12月,衛生部依據《辦法》規定的程序,按照《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試點評分標准》進行評估。最終確定的國家臨床重點專科,由衛生部公布並頒發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證書和牌匾。
(三)試點總結階段(2011年1月-2月)。
綜合分析和總結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試點工作開展情況,完善評估條件、評估管理辦法和評分標准。研究部署下一階段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管理相關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開展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工作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醫療衛生事業健康發展的需要,是引導醫院加強內涵建設,提高臨床醫療水平的重要舉措,對於加強醫院內部管理,規范醫療行為,緩解人民群眾看病難,具有重要意義。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院要充分認識到開展國家臨床重點專科的必要性和重要作用,積極認真做好相關工作。通過開展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工作,提高專科醫療水平和疑難重症救治能力,進一步提高醫療服務體系的整體醫療服務能力和技術水平。
(二)精心組織,實事求是。
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做好宣傳動員,充分調動轄區內醫療機構參與的積極性。要加強轄區內各臨床專業科室的建設,摸清各專業綜合實力在轄區內所處的地位,要指導具備條件的醫院開展申報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好申報醫院的初評和上報。做好轄區內的國家臨床重點專科的指導和監督,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將試點中的重大問題向衛生部報告。
各醫院要按照標准,組織醫務管理、護理管理等部門對醫院相關科室進行自評,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填報申報書,並上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參加省級初評。醫院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配合衛生部評估組完成集中答辯和現場檢查,並確保提供資料的真實性。
(三)突出內涵,確保實效。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以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工作為契機,對照有關標准,以提高醫療服務能力和醫療質量為目標,主動加強各臨床專科的建設和管理,努力改善科室基礎條件,建立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醫療技術隊伍,不斷提高醫療技術水平,確保醫療安全。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做好組織和引導,促進醫療機構加強內涵建設,實現臨床專科評估與建設的目標,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醫療服務。
附件:1.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管理辦法(試行)
2.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試點申報書
3.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試點評分標准(通用部
分)
附件1
編輯本段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國家臨床重點專科的評估和管理,促進國家臨床重點專科的建設,提升我國臨床醫療水平,提高醫療服務能力,實現醫療衛生事業可持續發展,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保健需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臨床重點專科是衛生部根據醫療衛生發展需求,組織專家評估產生的,代表我國醫療技術和管理水平,具有醫療能力強、醫療質量高、管理規范等特點的醫療專科;在臨床醫療服務體系中居於技術核心地位,也是國家醫療質量管理、人才培養和技術推廣的基地。
第三條 國家臨床重點專科按照專科優勢和水平分為國家I級臨床重點專科和國家II級臨床重點專科。國家I級臨床重點專科在全國范圍內突出綜合優勢和整體水平,代表全國最先進的醫療技術水平和服務能力,國家II級臨床重點專科突出臨床技術特色,在重點方向上有所突破。
第四條 衛生部負責國家臨床重點專科的評估、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五條 國家臨床重點專科依據《醫療機構診療科目名錄》設定,主要包括二級臨床科目、部分一級臨床科目及少數與臨床醫學相關的科目。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衛生部成立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評估專家庫及評估紀律檢查小組。
第七條 委員會主任由部領導擔任,副主任由衛生部醫政司司長擔任,委員由衛生部相關司局負責人、相關學協會負責人、醫療管理專家及著名醫學專家等擔任。委員會負責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工作的組織領導。
第八條 辦公室設在衛生部醫政司,負責組建評估專家庫,以及臨床重點專科評估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實施。
第九條 評估專家庫由專業技術專家庫和醫療管理專家庫組成。
第十條 進入專業技術專家庫的成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豐富的知識,熟悉本專業領域的國內外發展動態,在本專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二)受聘於三級以上醫院並擔任相應專業高級衛生技術職務5年以上;
(三)有良好的科學精神和職業道德,作風正派;
(四)身體健康狀況能夠勝任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工作。
第十一條 進入醫療管理專家庫的成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豐富的知識,熟悉醫療管理領域的國內外發展動態,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二)受聘於醫療機構並在院級管理崗位工作5年以上;
(三)有良好的科學精神和職業道德,作風正派;
(四)身體健康狀況能夠勝任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工作。
第十二條 專家庫成員聘用期為5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由委員會終止其聘任:
(一)違反評估紀律的;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勝任評估工作的;
(三)變更與所在單位聘任關系的;
(四)發生重大醫療事故的責任人;
(五)受刑事處罰或紀律處分的。
第十三條 評估紀律檢查小組由駐衛生部紀檢監察部門、相關學協會人員組成,負責全程監督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以確保評估工作的公平、公正。
⑥ 重點學科的要求
學科方向:對推動學科發展、科技進步,促進我國經濟、社會、文化發展和國防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學術隊伍:有在所在學科學術造詣高、有一定國際影響或國內公認的學術帶頭人,有結構合理的高水平學術梯隊;
人才培養:培養博士生的數量和質量於全國同類博士點前列;
科學研究:已形成有較大影響的學術特色,取得一定數量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對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重大貢獻,且承擔具有重要理論和現實意義的研究項目;
條件建設:教學、科研條件居全國同類學科先進水平,具有較強的與相關學科相互支撐的能力和獲取國內外信息資料的先進手段;
學術氣氛濃厚,國際、國內學術交流活躍。 申請學科須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且至少已正式招收一屆博士生,並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申請學科應屬「國民經濟發展五年計劃」期間教育部批復預審的原「211工程」學校中的重點學科建設項目的組成部分。
申請學科在「國民經濟發展五年計劃」期間曾獲得省部級二等獎(含二等獎)以上教學科研獎勵。
申請學科為國家或省部級重點實驗室、社科研究基地、工程中心等的重要組成部分。[2]
申請學科所在一級學科已獲得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

⑦ 現在評定中級職稱需要什麼條件
中級職稱評定抄條件:
(1)大學本襲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3)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學歷人員須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⑧ 評職稱都需要什麼條件呢
一、申報條件
1、助理級:
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
⑶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⑷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學歷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同時應具備員級職務。
2、中級:
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⑵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⑶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⑷初中以下學歷人員須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3、高級:
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十年以上,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⑵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並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⑶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十年以上,並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二、職稱評審破格申報
為了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對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人員,可以不受學歷、資歷的限制破格申報高、中級職務任職資格。
一破格申報高級職務者必須具有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得部、省級表彰的學科帶頭人;地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榮獲國家、省級表彰的鄉鎮企業家或優秀廠長、經理。
2、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省、部二等獎以上;地市一等獎以上(含發明獎、成果獎、自然科學獎、星火獎)項目的主要完成者;獲得國家級金、銀產品獎或省、部級名牌產品獎或優秀工程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創國家級、省級新產品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項目或全面負責大中型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或對非公有制企業技術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取得明顯經濟效益者;企業連續二年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1000萬元以上)、或利稅在4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200萬元以上)的主要負責人。
4、在技術發明、創新、改造、專利、推廣、應用中,取得的經濟效益連續二年(申報高級職務的前二年)占該企業利稅總額(400萬元以上,貧困山區200萬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5、對本專業技術崗位的工作創立了有價值的經驗,並在省內同行業中推廣的主要貢獻者;擔任中級職務期間,成績顯著,並獲得省級以上先進工作者稱號的;或者在地市以上報刊或會議上發表過兩篇以上被同行專家認定為有價值的學術論文,或正式出版過有價值的著作或譯著。
二破格申報中級職務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國家科技進步、星火計劃四等獎或省、部級科技進步、星火計劃三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地(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省部優質產品或優質工程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2、在地市級以上報刊發表專業技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專著。直接主持中型項目或中型骨幹企業的專業技術工作,且連續二年以上取得了明顯效益者。
3、擔任助理級期間,成績顯著且獲地(市)級優秀企業家或先進專業技術工作者稱號的。

(8)重點專科評審什麼條件有限制擴展閱讀:
擔任工程師職務,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備下列部門之一的條件
⑴生產、技術管理部門
①基本掌握現代生產管理和技術管理的方法,有獨立解決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的能力。
②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
③有一定從事生產技術管理的實踐經驗,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和經濟效益。
④能夠指導助理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⑵研究、設計部門
①有獨立承擔較復雜項目的研究、設計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
②較系統地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
③有一定從事工程技術研究、設計工作的實踐經驗,能吸收、採用國內外先進技術,在提高研究、設計水平和經濟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績。
④能夠指導助理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2、獲得博士學位後,經考察合格;獲得碩士學位或取得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二年左右;獲得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四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四年以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職稱評審
⑨ 公司評職稱的限制條件有什麼
1.按照人社部公布的職稱評定規定,公司並無權利對員工的職稱評定設置限制性條件。
2.職稱評審是指已經經過初次職稱認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經過一定工作年限後,在任職期內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學時,申報中級職稱以上的人員須在專業期刊發表論文並且經過一些基本技能考試(如:稱職外語及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等),向本專業的評審委員會評委提交評審材料,經過本專業的專業評委來確定其是否具備高一級職稱資格。
3.職稱申報條件
1)助理級:
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
⑶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⑷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學歷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同時應具備員級職務。
2)中級:
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⑵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⑶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⑷初中以下學歷人員須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3)高級:
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十年以上,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⑵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並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⑶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十年以上,並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破格申報
為了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對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人員,可以不受學歷、資歷的限制破格申報高、中級職務任職資格。
破格申報高級職務者必須具有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得部、省級表彰的學科帶頭人;地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榮獲國家、省級表彰的鄉鎮企業家或優秀廠長、經理。
2)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省、部二等獎以上;地市一等獎以上(含發明獎、成果獎、自然科學獎、星火獎)項目的主要完成者;獲得國家級金、銀產品獎或省、部級名牌產品獎或優秀工程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創國家級、省級新產品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項目或全面負責大中型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或對非公有制企業技術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取得明顯經濟效益者;企業連續二年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1000萬元以上)、或利稅在4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200萬元以上)的主要負責人。
4)在技術發明、創新、改造、專利、推廣、應用中,取得的經濟效益連續二年(申報高級職務的前二年)占該企業利稅總額(400萬元以上,貧困山區200萬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5)對本專業技術崗位的工作創立了有價值的經驗,並在省內同行業中推廣的主要貢獻者;擔任中級職務期間,成績顯著,並獲得省級以上先進工作者稱號的;或者在地市以上報刊或會議上發表過兩篇以上被同行專家認定為有價值的學術論文,或正式出版過有價值的著作或譯著。
破格申報中級職務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國家科技進步、星火計劃四等獎或省、部級科技進步、星火計劃三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地(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省部優質產品或優質工程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2)在地市級以上報刊發表專業技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專著。直接主持中型項目或中型骨幹企業的專業技術工作,且連續二年以上取得了明顯效益者。
3)擔任助理級期間,成績顯著且獲地(市)級優秀企業家或先進專業技術工作者稱號的。
⑩ 評標專家應具備什麼條件
簡要羅舉一下最核心的條件:
從事相關專業領域工作滿八年,並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熟悉有關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
能夠認真、公正、誠實、廉潔地履行職責。
申請人身體健康,年齡未滿70周歲,能夠承擔評標工作。
在招標、評標及有關招投標活動中沒有違法記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