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單位雙本科學歷
⑴ 請問在事業單位雙學位的工資待遇和本科一樣還是和研究生一樣
第二學士學位由教育部明確規定按照研究生班待遇,但雙學位的待遇,各省市又各有不同:
福建省五部門下發意見【閩教高〔2009〕9號】力挺雙學位:「獲得「雙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可享受未獲得碩士學位研究生工資待遇。 」
重慶市人事局公開信箱【渝人社信箱[2013]3417】則明確表示雙學位沒有第二學士學位一樣的工資待遇:"學制六年及以上的本科畢業生,在試用期和試用期滿後分別執行獲得雙學士學位本科畢業生試用期和試用期滿後的工資待遇。其中,雙學士學位畢業生是指大學本科畢業獲得一個學士學位後,再攻讀列入國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的第二學士學位且獲得第二學士學位的本科畢業生,而不是指在一個大學本科期間獲得兩個學士學位的本科畢業生,或僅獲得兩個學士學位的本科畢業生。 」
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長信箱:「畢業待遇:按第一專業就業,畢業待遇為本科。但輔修二學位可以作為參考。」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線受理:「雙學位不等同於第二學士學位。」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服務大廳:「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是指:大學本科畢業生獲得一個學士學位後,又攻讀並獲得列入國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學制為兩年的第二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它體現的是學歷,而不是大學四年期間獲得兩個學士學位。"
天津市人事局制定意見:「大學本科畢業生二十五級2檔;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二十五級3檔。 」
大多數省市如天津,並未明確「雙學士學位」的意義。所以雙學位的待遇,還要看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人事部 財政部關於印發<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 第二條第(三)款第二項的解釋。請咨詢工作單位所在地人社局
⑵ 聽說國家新制度說大專雙學歷享受本科待遇 是真的么 專升本
大專雙學歷享受本科待遇必需是跨門類兩個專科畢業。
跨門類兩個專版科畢業人員享受本科畢業生待遇權
(一)取得跨門類的兩個專科畢業證書者系指:在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10個學科門類中,跨門類取得兩個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畢業證書。
(二)
對於跨門類取得兩個專科畢業證書的在職人員,均從取得第二專科畢業證書之月起,享受本科畢業生待遇。凡本人現行工資標准低於本科畢業生定級工資標準的,可
以納入本科畢業生的定級工資標准。對於1993年4月23日以前取得第二專科畢業證書者,可以補辦手續,以前的工資不予補發。
(三)凡取得兩個專科畢業證書者要享受本科畢業生待遇的,須以省教委頒發的跨類別雙專科畢業證明為准,方可按本科畢業生的待遇執行。
[詳見河北省勞動廳《關於取得跨門類兩個專科畢業證書人員享受本科工資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1996年9月21日冀勞[1996]29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