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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學校考生確認錄取蓋得是什麼章

發布時間: 2021-12-23 17:47:31

Ⅰ 我拿到了報考學校的錄取通知書,為什麼上面只有學校公章

現在高校錄取通知大多都是蓋的錄取院校的公章,沒有省招辦的公章。

錄取通知書內容包括:
1、錄取考生個人資料
2、錄取學校資料
3、新生報到時間
4、新生報到所需費用,包括學費、書本費、校服費、其它學雜費

Ⅱ 我們大學錄取通知書蓋的章為什麼不是教育部的,而是省政府的

學校分教育部直屬的和省屬。有些學校是教育部直管的,有些學校是省教育廳直管的,甚至還有些學校是某個市教育局直管的,所以不是教育部蓋得章子也很正常。
錄取通知書,是經高校招生錄取,省教育主管部門批准錄取的考生,由高校統一發放表示同意該考生進入該校就讀的一種通知文書,具有法律效力。錄取通知書上一般須註明錄取人姓名、身份證編號、高考考號、錄取批次、科類、錄取專業、報到注冊時間、加蓋錄取高校公章。還須註明「該校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字樣。

Ⅲ 錄取通知書一定要有廣東省招生委員會的驗證章嗎 我錄取的是外省的高校

建議讀3B的,倒不如找個名校讀自考好了,可以感受下名校的師資和資源,怎麼說也會比你讀那些200分就能上的3B好的。其中我有認識的只考了99分就也被那個招不夠生的新校「華夏職業學院」錄取了,讀這樣的學校以後出來找工作可想而知有多難了。

Ⅳ 學籍檔案蓋得不是學校公章,是教務處的章,有問題嗎

沒有問題,教務處是學校的學籍管理部門,所以部門章在學籍管理方面的蓋章相當於學校行為。

Ⅳ 大學錄取通知書那個學校錄取就蓋那個學校的章嗎

不會的,因為學校錄取你時,你的名字你的成績錄取通知書編號都有記錄在學校那裡,完全不影響,,,呵呵,太激動太在意了導致多慮了。

Ⅵ 專科學校待錄取是什麼意思

復試合格的考生方可被招生單位置待錄取標記,考生須在招生單位要求的時限內答復是否接受待錄取,否則招生單位可隨時解除待錄取標記;一旦考生同意待錄取,則不可再同意其它單位待錄取。

Ⅶ 考生信息確認表是啥東東

《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由省招辦確認後寄往學校,再由學校隨《錄取通知書》等有關材料一起寄往,這時考生才能看到《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

省教育考試院已下發了《四川省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辦法》,規定「對民辦高等學校已錄取考生還需列印《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

加蓋省招考委錄取專用章,作為考生被高等學校正式錄取的依據,予以備案。民辦高等學校(在寄錄取通知書的同時)還須附加省教育考試院出具的《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一並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

因此,考生在收到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後,需要認真核查學校寄送的資料,並注意學校的辦學性質。如果是民辦高校,千萬要看清是否有教育考試院出具的《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並加蓋了省招考委錄取專用章。

為全面深入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有效治理高校招生詐騙及違規行為,教育部最新規定,從2007年起,各省級招辦對高校擬錄取考生名單核准後,須按時形成相應錄取考生名冊及對應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加蓋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印章後寄送至招生院校,高校據此向已錄取考生寄送錄取通知書及有省級招辦具印的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

一、省級招辦發放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是在全國范圍內集中開展綜合打擊各種招生欺詐行為、杜絕冒名頂替入學、進一步規范高校辦學秩序、整肅招生環境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二、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不僅是省級招辦向考生出具高校錄取情況的合法證明,而且要作為高校新生入學報到的必備憑證之一,供高校復核。各省級招辦要嚴格按照錄取考生名冊向招生高校對應發放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嚴禁超出錄取考生名冊范圍發放。

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內容至少應涵蓋考生姓名、性別、考生號、身份證號、考試類型、全國統一考試(或單獨考試)總成績、錄取院校、錄取專業、錄取層次、錄取類型、計劃性質、省級招辦採集的考生報名數碼照片及省級招辦錄取信息查詢方式等信息。

三、各省級招辦要及時向高校提供相應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不得隨意拖延,對統考考生的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的發放須在相關高校所屬批次錄取結束後三天之內完成。

四、高校要根據經有關省級招辦核准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填寫考生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校章,連同省級招辦提供的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新生入學時,高校要依據考生錄取通知書和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嚴格核對考生身份後,再辦理入學手續。

Ⅷ 高中畢業證丟了,想去學校開個學籍證明,請問學籍證明上的章是學校的公章還是學校的教務處的章

辦理要求編輯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學籍。冒名頂替取得學籍並獲得證書者,一經查實,追回證書,並在教育部指定的學歷證書查詢網站上撤銷學歷證書電子注冊信息。

未經省級招生部門錄取的學生,不管其在校學習時間多長,均無學籍。即使修業期滿,成績合格,也不能獲得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

學生可以通過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指定的網站查詢錄取信息,從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錄取。教育部已經制訂了《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管理辦法》,學生可以憑借有效的信息通過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

2管理系統編輯從2009年,教育部就已經開始關注建立全國統一的學籍的問題,2010年的時候開始在全國部署,要求全國的中小學生所有的學校能夠為孩子們建立一個學籍的信息管理系統。到了2013年,全國初步建成管理系統。如果今後有這樣一個學籍系統的時候,像剛才提到一個人就有一個學籍號,這個還會學籍跟著每一個學生,如果他轉學這個學籍號也會跟著走。記者發現在一些地方可能會出現這種學籍的取得、變動、喪失或者環節等方面管理不夠嚴謹這樣的情況,也就是說學生轉學了但是他的學籍並沒有跟上。[1]

2013年9月1日起,全國中小學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將建成投用,屆時每名中小學生都將擁有一個終身使用的學籍編碼,該系統學生的學籍檔案基本信息實行一次採集,對學生進行全國統一編碼,實現每名學生編碼全國唯一,終身使用,對學生進行電子身份管理。

全國中小學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的目標是構建覆蓋全國的中小學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為每名學生建立電子學籍檔案,對招生入學、學籍注冊、學籍檔案管理、學籍異動、升級、畢業、成長記錄等進行全程信息化管理。

系統建設內容包括全國中小學學生(義務教育學生和普通高中學生)學籍信息管理模塊、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管理模塊、校車管理模塊。[2]

3學籍制度編輯初中學籍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管理,規範本校的學籍管理工作,做好控制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流失,高質量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為本校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提供基礎及保證,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相關政策,制定如下規定:

學籍注冊

1、學校按照戶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所劃定的就近入學的學區范圍及有關要求招收新生。

2、初中新生入學時,要將原小學的學生檔案、戶口及住房證上交本校審查,合格後學生憑蓋有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章和學校章的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學校報到。

小學新生入學時,要將戶口和住房證上交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合格後憑轄區教育行政部門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學校報道。

3、新生在規定時間報到後,即取得相應學校學籍。

4、非本學區的學生本校一律不予建立相應學校學籍。

5、新生自報到之日起,兩周之內未到本校報到,學校可取消入學資格(特殊情況除外)。

6、學籍內容包括:加蓋轄區教育局學籍章和相應中學學籍章的錄取通知書,小學生畢業登記表,教育局統一制定的素質手冊。

轉學

1、學生因家庭搬遷等情況要求(在市內)轉學的,學生本人及家長可持變動後的戶口及住房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校長及有關負責人簽字批准後,學校可辦理轉入、轉出手續。

2、特殊情況的學生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提出申請後,由校長批准並且上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轉出轉入。

3、其它情況一律不予轉學。

4、畢業年級學生原則上不允許轉學。

借讀

1、符合借讀條件的學生。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安排和特殊情況的學生可以根據學校現有情況,經校長批准後,方可在本校借讀,借讀學生按上級規定收取借讀費。

2、對於家庭確有困難的學生按有關政策辦理。

3、借讀學生由於特殊原因,不能回戶口所在地參加畢業考試的學生,經家長向學校提出申請,校長批准後可在本校參加畢業考試。

4、學生要求返回戶口所在地考學時,學校及時給學生辦理相關手續。

休學與復學

1、在校學生因病需要休學的,應持市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及住院病歷復印件,由父母或其它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校長根據醫院診斷書在學生本人、家長的書面申請書上簽字後,方可由學校學籍管理人員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具體辦理休學。

2、休學期限一般為一年,休學到半年或未滿一年需提前復學,經校長同意後上報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後,方可復學。復學時由家長持市級以上診斷證明及家長書面申請書上交學校,經校長同意後,學籍管理人員報到上級部門具體辦理,方可復學,復學後編入下一年級學習。

3、畢業年級的學生無特殊情況一般不準休學。

4、休學期間不得轉學,學籍由學校保留。休學證明裝入學生檔案,並由校醫在學生檔案上填寫好。

退學(輟學)

1、學校原則上不允許退學(或輟學)。

2、學生因故申請退學(或輟學),需持家長的書面申請和家長所在單位證明,由教務處審查,校長簽字批准,經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方可辦理退學(或輟學)手續,並及時上報當地政府。

3、退學(輟學)學籍由教務處保管。

留級與跳級

1、本校學生一律不準留級,特殊情況除外。

2、對學生成績特別優異,提前達到更高年級學生程度的學生,經學生家長申請,學校推薦,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跳級。

處分

學生處分有: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對嚴重違紀的學生予以處分時,應由政教處出示材料,經校長會議討論決定。

開除學生學籍時需做下列工作:

1、開除學生由政教處出示材料,校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報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2、開除學生前由政教處事先通知家長。

3、開除學生在校內公布。

4、開除學生學籍處分材料由教務處保存。

5、報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6、向駐地街道和派出所通報。

畢業

學生在校期間,在規定年限內完成規定課程,全面考核成績合格者,學校發給畢業證書。兩科或兩科以上不及格者發給肄業證書,可參加下一屆的學生成績考核(不及格科),合格後發給畢業證書。

分班

每年新生分班按學校確定的原則,由教務處具體組織分班,分班後一律不準更改。

調班

原則上各年級的學生一律不準調班,特殊情況由校長批准。

Ⅸ 專科學校預錄取是什麼意思

就是已經錄取了。

關於預錄取,如考生檔案狀態顯示為這三個字,回恭喜你,大學有望了。記答住,僅僅是有望,不代表已經確定成功錄取。當院校將它的錄取意見傳送給考生所在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現場時,計算機界面里會顯示考生被預錄的院校名稱和專業;經省級招生主管部門錄取檢查,審核後,如果同意高校的意見,隨後考生的狀態就會變成「錄取」的狀態。


(9)專科學校考生確認錄取蓋得是什麼章擴展閱讀:

關於錄取,此狀態表明考生已被正式錄取,確認無誤。需要說明的是,除了考生電子檔案狀態顯示「錄取」外。考生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還有一個紙質的錄取表。當主管部門把這個錄取表經過人工審批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專門的機構負責把考生的正式錄取審核名單發送給錄取高校備份。

總的來說,如果你的檔案狀態是預錄取說明你被這所大學錄取的機會很大,預錄取和錄取之間的差距,是官方的批准確認。特別說明的是,在徵集志願開始後,許多考生的狀態處於「預錄取」。多年來錄取工作規定,徵集志願開始後,處於「預錄取」狀態的考生是不允許院校再退檔的,所以已經預錄取的考生不必填報徵集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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