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本科專業師資要求
A. 教育部頒布了哪個法令規定了教師專業的基本內容
主要內容:一、背景與作用 •二、性質與理念 •三、內容與要求
一、背景與作用 (一)背景
1. 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需要 基礎教育質量提高的需要
——在全面普及義務教育,高中教育獲得快速發展之後,基礎教育面臨的首要問題:提高質量。
——而要提高基礎教育質量,關鍵是教師質量的提升。而教師質量的提升需要有一個標准可以參照。
——我國基礎教育在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學校之間存在發展的不均衡問題。 •——促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尤其是教師資源。 ——教師資源的均衡配置需要一個可以比較參照的標准。
2. 教師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需要
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我國開始構建以獨立設置的師范院校為主體,綜合性高等院校共同參與的、開放的教師教育體系,且已取得初步的成效。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也再次確認了這一改革與發展的方向。
教師教育在開放化過程中出現了質量問題:
——一些不具備培養中小學師資資質的綜合性高校,盲目「上馬」教師教育項目;
——一些師范院校在轉型為綜合性高校之後,教師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削弱
——為追求規模和效益,一些院校盲目擴大師范專業招生數,導致質量受到忽視。
開放的教師教育體系必須有完善的質量保障體系為保障,而保證體系的建立和實施需要有相應的標准(機構標准、課程標准等)。
在眾多標准中,教師專業標準是基礎和前提:它是制定教師教育機構標准、課程標准和質量標準的重要參考和依據,是教師教育質量保證體系的核心。
3. 教師隊伍建設的需要
細化「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建設目標的需要:
《規劃綱要》提出要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但「高素質專業化」 只是對教師隊伍的一種概括性、原則性的描述,判斷教師個體和群體是否達到高素質專業化的期待和要求,需要有更具體的教師專業標准。
推進教師專業化的需要
——集體的地位提升:制定教師素質標准,確保教師隊伍質量,可以提高教師職業專業服務的整體水平,從而也就可以提高教師職業的社會地位和專業聲望
——個體的專業發展:引領和促進教師個體的發展
(二)作用
1. 有關部門進行教師隊伍建設的基本依據
教師是一種特殊的職業,是一種專業化的工作。嚴格來說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從事教師職業的。《標准》的制定為教師的准入、考核及退出提供了相對統一、客觀的依據,有利於有關部門嚴把教師入口關,確定教師管理制度,保證和維持教師的質量。
2. 教師教育機構開展教師教育的基本依據
有了教師專業標准,不僅可以規范教師教育機構的職前教育和職後培訓內容,也有利於對教師教育機構的培養培訓質量進行考核評價,另外還有利於各教師教育機構在保證基本內容的基礎上,突出特色,這對於提高教師的職前培養和職後培訓質量意義重大。
3. 規范教師教育教學行為的主要依據
教師專業標准對教師的觀念、知識、行為等提出明確的要求,教師按照這些要求,不僅能保證教育教學活動的科學性,也能保證教育教學活動的有效性。同時,對於教師教育教學活動的評價也有了具體的標准。這對保障教育教學的規范性,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意義重大。
4. 教師自身專業發展的指南
教師專業標准對於教師的品德、知識、能力等都做出具體的規定,提出明確的要求。這就使得教師清楚地知道了教師的專業發展包括哪些內容,具體要求是什麼,可以對照標准了解哪些方面達到了要求,哪些方面還需要加強,為教師的專業發展提供了明確的努力方向和努力目標。
二、性質與理念 (一)性質
1. 「專業」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1993):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但該法律並沒有對教師作為專業人員的基本素質要求做出明確的規定。 那麼,教師作為一個專業人員到底應該具有什麼樣的素質呢?
《標准》是基於教師職業是一個專業性職業、教師是專業人員的基本理念而制定的「專業」標准,即是對教師作為一個專業人員的素質要求的基本規定,也代表了當下中國社會和教育發展對教師素質的基本要求。
2. 「合格」標准
《專業標准》是國家對幼兒園和中小學合格教師專業素質的基本要求,規定的是幼兒園和中小學教師必須具備的基本專業素養和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所應遵循的基本規范。
《專業標准》是關於教師素質要求的統一標准,也是最低標准。
標準的統一性與個性化:
強調統一性並非要把教師「標准化」、「模式化」,而是為了堅守教師質量的底線;專業標准不是工序流程,而是框架要求(基本要求),對教師的個性化發展留有很大的空間,而且標准內容也對教師的創新和探究等提出了要求。只是個性化發展一定建立在最低標准之上。
《標准》兼具「評價」和「導向」之特點:
作為「評價」標准,它是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的「基本規范」,是教師培養、准入、培訓、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作為「導向」標准,它是引領教師專業發展的「指南」。
3.「通用」標准
標准=「共同遵守的准則和依據」=在本質上是對同類事物或活動所作的「統一規定」。但同類事物或活動之中也有不同的類別,所以適用的標准也就自然不同。
根據適用對象和范圍,教師專業標准可以分為適用於所有教師的「通用標准」和適用於特定教師群體的「特殊標准」或「具體標准」。
「通用標准」規定了教師專業素質和專業活動的基本要求,相對更宏觀、綜合一些,它是制定「分類標准」或「具體標准」的依據和基礎;而「分類標准」或「具體標准」則是「通用標准」的深入和細化,它更具體,更有針對性。 按此劃分,我國的三個標准分別是適用於各自學段所有教師的「通用標准」。
(二)理念
「師德為先」、「學生為本」、「能力為重」和「終身學習」 ,既是貫穿《標准》的基本理念,也是教師作為專業人員在專業實踐和發展中應秉持的價值導向和行為引領。
「師德為先」和「能力為重」 更多地體現了對中國教師群體長期堅持的基本追求的繼承;「學生為本」和「終身學習」則更多地包含了信息社會背景下中國教育改革與發展對教師素質的新要求。
1. 師德為先
教育活動的道德性決定了教師職業道德的必要性與重要性。而且,教師職業道德還是影響教育績效的重要因素。因此,提升教師職業道德是教育對教師的必然要求。
中國自古就有重視師德的傳統。強調師德為先,體現了對中國傳統的繼承。
強調「師德為先」出自推進教師專業化的訴求:專業化的核心特質之一是專業精神,即把服務對象和社會利益放在首位。教師職業要成為專業,必須要有一套嚴格的職業道德守則,一方面可以規范教師的行為,保證受教育者的權益;另一方面又能以此贏得社會對教師職業的信任與尊重,使教師作為專業人員自身的權益也得到保障。
2. 學生為本
「學生為本」是新課程改革的核心理念。
《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與學生積極互動、共同發展,要處理好傳授知識與培養能力的關系,注重培養學生的獨立性和自主性,引導學生質疑、調查、探究,在實踐中學習,促進學生在教師指導下主動地、富有個性地學習。教師應尊重學生的人格,關注個體差異,滿足不同學生的學習需要,創設能引導學生主動參與的教育環境,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培養學生掌握和運用知識的態度和能力,使每個學生都能得到充分的發展。」
課程改革所倡導的這種新理念只有真正為教師所理解,所信奉,所落實,才能真正實現教育教學實踐的轉變。
《標准》高度強調學生的主體地位,要求教師要尊重學生,關愛學生,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為學生提供適宜的教育,促進每個學生主動、生動活潑地發展。
3. 能力為重
教師教育教學職責的履行不能只靠一顆「紅心」,更要以教育實踐能力為根本保障。研究與實踐揭示:教師不僅需要具有扎實的學科專業知識,更需要有將學科專業知識傳授給學生的能力;不僅需要有教育理論知識,更需要將理論知識運用於實踐之中並在實踐中形成個人實踐理論的能力。
《專業標准》突出了教書育人的實踐能力
由於教師的專業能力提升是一個持續的過程,實踐只是教師專業能力提升的必要而非充分條件,實踐+反思才是教師實現專業能力水平不斷提升的基本路徑。為此,《標准》強調教師要堅持實踐、反思、再實踐、再反思,不斷提高專業能力。
4. 終身學習
教師職業是復雜的專業性職業,從事這一職業,需要終身不斷地學習。
在現今的知識社會、信息社會中,知識更新速度越來越快終身學習意識和能力成為生存於現代社會中的人們所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
擔負培養具有終身學習意識和能力的現代人之職責的教師,首先必須具備終身學習的意識和能力。
《標准》要求教師要主動適應經濟社會和教育發展的要求,不斷優化知識結構,不斷提高文化修養,做終身學習的典範。
三、內容與要求
《專業標准》的「基本內容」包含「維度」、「領域」和「基本要求」三個層次。
「維度」包含三個:專業理念與師德、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 在各個「維度」下,確立了若干個領域;在每個「領域」之下,又提出了若干個「基本要求」。
(一)專業理念與師德
「專業理念」是關於教育教學的觀念和信念;「師德」是指教師在教師職業生活中處理各種關系所遵循的基本行為規范以及遵循這些規范中所表現出來的觀念意識和行為品質。
「專業理念與師德」既超越了「專業理念」所屬的「認識論」范疇,延伸至情感、意志和行為的層次;也超出了一般意義上的「師德」范疇,要求教師形成堅定的專業認同和信念。
四個領域:
對待職業:職業理解與認識; 對待學生:對學生的態度與行為
對待教育教學:教育教學的態度與行為 對待自身:個人修養與行為
1. 職業理解和認識
主要要求:依法執教;愛崗敬業;為人師表;團結協作
以上幾個要求中,最為核心的是「愛崗敬業」和「為人師表」,它們是教師作為專業人員應有的基本素質要求和追求。而對教師職業是一個專業性職業的職業理解與認識是教師「愛崗敬業」和「為人師表」的前提和基礎
2. 對學生的態度與行為
主要要求:關愛學生(全身心地關愛每一個學生,不偏愛、不歧視、不諷刺、不體罰);
尊重信任學生(尊重學生的獨立人格和個體,信任學生,促進學生自主發展)
關愛學生是教師職業道德的核心,是教師開展專業活動的基礎和前提;尊重信任學生是關心愛護學生的深化與落實。
3. 教育教學的態度與行為
主要要求: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教書育人。 尊重規律,因材施教。 引導和促進學生的自主發展。
4. 個人修養與行為
教師是以心育心的職業,教師的言談舉止、待人接物、工作和生活方式,甚至服飾儀表等,都會對學生有潛移默化的影響。教師的個人修養與行為本身就是一種重要的教育資源和手段。
關於教師「個人修養與行為」的要求體現了對教師「內外兼修」,「為人師表」的期盼。
三個泥瓦匠的故事
有三個泥瓦工在建造一座教堂,一個行者路過這個工地,就問一個泥瓦工:「師傅,您在干什麼?」,他回答說:「你看不見嗎?我在砌牆,因為砌牆我才能拿到工資,才能養家糊口,解決我的生活。」
而第二個泥瓦工回答說:「我在建造一座教堂,我們都是上帝的信徒,我要為我的家人,我的親戚朋友,我們這一帶的父老鄉親建造一個心靈的寄託所。」
第三個泥瓦工回答說:「我在實現我的夢想,要建造世界上最美麗的教堂。」
數年後,那三個泥瓦工都謀著不同的職業,過著不同的生活,第一個泥瓦工依然還是泥瓦工,而第二個泥瓦工成了一個牧師,第三個泥瓦工成了世界文明的建築師。
啟示:關注和境界的高度決定了成長的高度(專業理念與師德的重要性);教師要體驗教師職業的幸福和快樂,感受自我生命的意義和價值
(二) 專業知識
中小學教師的專業知識:基於分科教學的考慮,要求教師具備:教育知識;學科知識;學科教學知識;通識性知識。
幼兒園教師知識:幼兒發展知識、幼兒保育與教育知識、通識性知識(無學科和學科教學知識)
1. 教育知識
教師不僅要知道「教什麼」,而且更應懂得「怎樣教」,怎樣才能「教得好」。
教育知識:在從事教育教學過程中所需要的關於教育學和心理學等方面的知識。
教育知識主要包括:一是有關學生學習、成長和發展的特點與規律的知識;二是有關教育教學的基本規律與方法的知識。
2. 學科知識
學科知識:有關任教學科的知識。 學科知識的重要性:從事教學的前提。
學科知識的基本要求: 所教學科的基本知識、基本原理與技能
所教學科的知識體系、基本思想與方法
所教學科與其他學科和實踐活動的聯系
3. 學科教學知識
學科教學知識是由舒爾曼(Shulman, L.)所提出的一個概念。
學科教學知識是指教師在面對特定的主題時,針對學生的不同興趣與能力,將自己所掌握的學科知識轉化成學生易於理解的形式,並進行教學方面的知識,是教育知識和學科知識融合的產物。
主要要求:依據國家課程標准進行課程開發的知識;根據學生學習具體學科內容時的特點開展有針對性教學的知識。
4. 通識性知識
主要要求:自然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方面的知識;有關藝術方面的知識;信息技術知識;有關中國教育國情的知識。
要求教師具有現代信息技術知識,是因為它是信息社會中教師應有的基本素養
要求了解中國教育的基本情況,是期望教師的教育教學不脫離當下中國的教育實際。
要求教師具有寬廣的人文社會科學知識與修養主要謀求專業發展與人的發展之間的平衡
哈格里夫斯和富蘭:教師發展「牽涉的不僅僅是改變教師的行為,它還涉及到改變教師這個人」,「只聚焦於行為技能而不考慮其立足的基礎及對態度和信念的影響,是誤入歧途,且可能被證明為是無效的」。
(三) 專業能力
「專業能力」 涵蓋:教學設計能力、教學實施能力、班級管理與教育能力、教育教學評價能力、溝通與合作能力、反思與發展能力等。
進一步歸納可以歸納為三方面:教育教學能力;溝通交往能力;自我發展能力。在這三個方面教師專業能力中,溝通交往能力是基礎,教育教學能力是核心,自我發展能力是保障。
1. 教學設計能力
教學設計是課堂教學的重要環節,是上課之基,上課之本。
主要要求:教學目標設計能力;教學過程設計能力;導學設計能力。
《標准》把導學設計能力作為教學設計能力的重要內容,是「學生為本」理念的重要體現。
2. 教學實施能力
主要要求:教學環境創設能力;教學應變能力;有效教學能力;探究教學能力;現代教育技術應用能力。
從「基本要求」中強調「通過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等多種方式」,「激發與保護學生的學習興趣」,「發展學生創新能力」等規定來看,《標准》體現了「學生為本」 理念。
3. 班級管理與教育能力 教師的「教書育人」使命
主要要求: 班級管理能力:建設班級;開展班級活動
育人能力:結合教學進行育人活動;組織開展德育、健康教育、學生指導等的能力
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4. 教育教學評價能力
教育教學評價能力是教師運用各種手段了解學生學習狀況,以判斷是否完成預定的教育教學目標,學生是否達到預定的學習目標,從而不斷改進教育教學工作的能力。
主要要求:評價學生的能力;引導學生進行自我評價的能力;自我教學評價(或反思)的能力。(發展性評價;學生為本)
5. 溝通與合作能力
教師工作是一項與人打交道的工作,擁有與學生、同事、家長、社區等建立良好溝通與合作的能力是開展教育教學的基本保障。 主要要求:與學生的溝通交流能力;與同事的合作交流能力;與家庭、社區的溝通合作能力。
6. 反思與發展能力
教師的專業能力提升是一個終身不斷的持續過程。特別是在終身學習社會中,教師只有具有自我發展能力才能不斷提升自己的專業水平,從而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主要要求:反思能力;研究能力;生涯發展規劃能力。
B. 教育部發通知:這類教師將會被清出教師隊伍,家長感到開心了嗎
教師一直是個光榮的職業,但是隨著教育體制的不斷完善,教育行業反而出現了一些德不配位的高校老師,這些老師身肩著傳道授業解惑的重任,卻未盡到自己為人師的職責,實乃是社會發展的蛀蟲。

三:大學老師的好壞,影響孩子的三觀
大學老師的好壞,也會對孩子的三觀造成影響,尤其是一些剛步入社會的孩子,可能會受到;老師的不好的引導。
今日話題討論:
在座的寶媽們,你又是如何看待在職教授和副教授,任職3年都不給本科學生上課,會被清退這件事?歡迎屏幕下方留言討論。
C. 教育部本科專業
http://www.moe.e.cn/
中華人民共和國來教育部源網站
下面這個你打開看看。
http://www.moe.e.cn/edoas/website18/level3.jsp?tablename=1529&infoid=1212562471366584
如果打不開,我發給你,我已經下載了,Word文檔
D. 國家規定的師生比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編辦、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制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准意見的通知:
1、城市小學的師生比是1∶19
2、縣城小學的師生比是1∶21
3、農村小學的師生比是1∶23
中小學教師編制的核定,是根據2014年中編辦、教育部、財政部聯合頒發的《關於統一城鄉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4〕72號)設置的方法和標准,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會同教育主管部門統一核定的。
為了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機構編制部門要求,教師編制應根據學生數的變化,定期進行核定,以適應基礎教育發展需要。
中小學教育專項編制的核定,是根據各學校的實際在冊學生數,按照高中教職工與學生比為1∶12.5、初中為1∶13.5、小學為1∶19的比例,進行核定。或者根據學校三年內的學生平均數核定。
對一些規模較小的鄉村小學、教學點,可以按照師生比與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中小學教師編制,或者根據實際需要,進行核定。
為了保證充足的一線課堂教學力量,在核定教師編制時,應充分考慮核定一定比例的教輔人員和工勤崗位編制,寄宿制學校應多核定1名宿管員編制。根據學校病、孕等特殊情況,從實際出發,考慮多核輔助編制。

(4)教育部關於本科專業師資要求擴展閱讀:
國家按照規定的師生比, 下達學校教師編制。測算學校師資需求量的數量指標,也是反映學校人力資源利用效率的指標。不同國家和同一國家的不同時期,由於經濟、教育發展狀況和體制不同,對師生比的要求也不同;
各級各類學校的培養目標、教學內容及教學手段不同,師生比亦不同。一般情況下,同一時間里辦學條件基本相同的同級同類學校中,平均每個教師負擔的學生多,則教師工作量大, 人力資源及財力資源的利用率高;
反之,每個教師負擔的學生少,說明教師的工作量小,人力資源及財力資源的利用率低。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關於統一城鄉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的通知
E. 高等教育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
高等教育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
1、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准》二級乙等及以上標准。
2、各級各類學校非師范專業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應按省教育廳部署補修教育學、心理學課程,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考試合格。(申請者學歷為師范專業畢業人員免於教育學、心理學考試)
3、各級各類學校非師范專業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應參加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說課(說課分為:面試、試講)。(申請學歷為師范專業畢業人員如能提供3個月或以上的教學證明,可免於面試、試講)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准及辦法》,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取得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職業高中學生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其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於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國家統考地區的筆試科目與地方自主考試不同。地方自主考試筆試科目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國家統一考試分為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職五個層級,其中幼兒園、小學、中職這三個學段考兩門(科目一:《綜合素質》;科目二:《教育(保教)知識與能力》),這三個學段不涉及專業知識的考察;初中、高中要多考一門專業知識。
F. 教育部擬修訂《教師法》提高教師准入門檻,具體做出了哪些修訂
教育部擬修訂《教師法》提高教師准入門檻,具體做出了哪些修訂?
不久前教育部擬修訂《教師法》用以提高教師的准入門檻,此消息一出在社會上引發了廣泛網友的關注。教師歷來就是一個非常神聖的職業,不管是在哪裡,教師都十分被重視。每個教師都承載著教書育人的工作,而一位好的老師對每個人來說都有著非常重要的啟發作用,他們能夠指引我們走出年少無知的那段歲月,幫助我們培養健全人格,成為一個合法公民。下面就讓我們來一起了解一下,此次《教師法》到底做出了哪些相關的改動。

此外,教師自主聘用的權力有可能會進一步下放,可能會提高學校的自主權力,以學校的實際情況為主來招聘符合學校要求的教師,不用再拘泥於統一招聘。這表示教師這個崗位的流動性更強,崗位的競爭要求也會增大,有能力的老師將變得搶手。
G.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准發布了嗎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日前發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回國家標准》,這是我答國高等教育領域首個教學質量國家標准,涵蓋了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中全部92個本科專業類、587個專業,涉及全國高校56000多個專業點。

下一步,教育部將成立2018至2022年教育高等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開展標準的宣傳、解讀、推廣工作。標准發布後,各地、各相關行業部門要據此研究制定人才評價標准;各高校要修訂人才培養方案,培養多樣化、高質量人才。此外,教育部將把標準的實施與「一流本科、一流專業、一流人才」建設緊密結合,對各高校專業辦學質量和水平進行監測認證,適時公布「成績單」。
H. 教師資格考試有專業限制嗎
沒有專業的限制,拿今年的山東省來說:
沒有要求。根據教育部的規定,所有符合學歷報考條件的考生,不限專業報考教師資格,如漢語言文學專業的考生,可以自願選擇任何已開考科目(專業),如物理、化學等。申請資格認定時與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上標注的學科和學段一致的教師資格,即使所學專業與申請學科不一致或不相近。
雖然考教師資格證對專業要求並沒有限制,但考生還需了解是否符合報考條件。下面小編就為大家這整理了山東教師資格證考試報考條件供大家參考(以下內容參考2017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證考試筆試公告):
(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工作單位、在讀學校在山東省內的中國公民。
(二)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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