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交接管理中交接程序是什麼
① 財務交接的時候都有哪些手續,具體交接什麼
根據會計法規定財務交接應按以下規定辦理
第三節 會計工作交接
第二十五條 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二十六條 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並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第二十七條 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二)尚未登記的帳目,應當登記完畢,並在最後一筆余額後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三)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四)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體及密碼、會計軟體數據磁碟(磁帶等)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第二十八條 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一般會計人員交接,由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負責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交接,由單位領導人負責監交,必要時可由上級主管部門派人會同監交。
第二十九條 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一)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帳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會計帳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二)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註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三)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要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帳戶余額要與總帳有關帳戶余額核對相符;必要時,要抽查個別帳戶的余額,與實物核對相符,或者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清楚。
(四)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第三十條 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還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第三十一條 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注冊上簽名或者蓋章,並應在移交注冊上註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三十二條 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帳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帳,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第三十三條 會計人員臨時離職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或者單位領導人必須指定有關人員接替或者代理,並辦理交接手續。
臨時離職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會計人員恢復工作的,應當與接替或者代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人員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的,經單位領導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員委託他人代辦移交,但委託人應當承擔本規范第三十五條規定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單位撤銷時,必須留有必要的會計人員,會同有關人員辦理清理工作,編制決算。未移交前,不得離職。接收單位和移交日期由主管部門確定。
單位合並、分立的,其會計工作交接手續比照上述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 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② 會計交接工作流程是什麼
在會計崗位交接過程中,應注意:
1、將尚未處理完畢的業務,處理完畢。一般將交接截至期放在月末,這就是說,將月底之前的憑證、帳簿、報表等編制登記完畢。
2、整理保管的各種會計資料(如憑證、帳簿、報表等)和各種會計物品(如證件、發票、印章、電算化密碼等),並列示於交接清單上。
3、整理尚無法處理的業務,列示於交接清單上,註明已處理的程度、相關的憑證資料等。
4、交待其他相關事宜,比如相關工作聯系部門(包括企業內部和外部)聯系人的聯系方式、相關會計處理的流程方法等等。這些內容視你的具體情況而定,以將你工作的內容交待清楚為准。
列印交接清單,一式三份。按照交接清單交接工作,交接無誤後,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各自簽章,各執一份交接清單。
③ 物業交接的管理程序是什麼
與開發商聯系好交接事項、交接日期、進度、驗收標准等 發展商委託物業管理時須向物業部移交相關資料 物業產權資料 機電設備資料
④ 離職交接手續是什麼
《員工離職交接清單》,有的單位也把這部分整合在《員工離職申請表》中。其內容應包括離職人員與財務部門的借款清還情況,與資產管理部門的資產移交情況,與自己所在部門的生產資料與勞動工具移交情況,與接任人員的工作交接情況等。
資產移交是指離職人員所負責管理的公司資產。如果比較多的話,要以清單形式來體現,一般由資產管理部門來驗證,資產接手人簽字。我以前在一家公司,由於所轄范圍內的資產很多,所以離職時足足清理交接了一個星期。
所在部門生產資料包括離職員工所持的公司文件及各種賬戶信息等。多的話也要單獨列表,驗證後由部門或接任者簽字。
工作交接也同理,最好以書面形式逐條整理出來,以便接任者盡早上手,使工作得以有效延續。這也是作為職業者最起碼的道德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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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請問,在工作中交接工作時,移交的資料有些什麼程序如紅頭文件等,如果資料移交不清,承擔什麼責任
工作移交要認真必須交接雙方簽字領導見證,如果丟失要承擔法律責任
⑥ 交接班程序交接內容是什麼
交接班交接規則及內容
一、人員安排
班次 主 崗 副 崗 消防崗
一班 李雅文 顧曉燕
二班 王東萍 邢涉華 梁 偉
三班 曲淑梅 王武囡 佟金笛
四班 魏 梅 謝明岩 楊 柳
二、交接程序
1、接班人員白班7:30、夜班6:30必須到崗,穿戴好勞保用品,女工巡檢必須戴工帽;
2、到崗後,各崗接班人員和交班人員攜帶巡檢工具,到各巡檢點進行檢查,按點交接,檢查完畢後回到值班室;
3、在值班室內,交班和接班兩班人員及崗長面對面進行交接,交班主崗對生產運行狀況、設備、衛生規格化、資料報表、外部信息等情況(如當天有什麼新的注意事項、車間、廠里有什麼新的精神、外來人員施工等等)進行說明後,接班主崗如無意見,同意接班並在記錄上寫出評語,交班人員方可離開崗位。如因檢查不到位,崗位出現的任何狀況,接班人同意接班並簽字的,一切後果由接班人負責。
三、交接內容
1、主崗
?交接運行、備用循環水泵情況,設備及室內衛生;
?交接配水間循環水來、回水的溫度、壓力,設備及室內衛生;
?冷卻水塔運行情況(登高巡檢要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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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本崗各項記錄和資料報表;
?全面交接本班值班期間各方面情況,如廠、車間安排的工作,設備運行出現的問題,有外單位施工等,主崗需做好記錄同下班主崗詳細交接。 2、副崗
?交接污水池液位,污水泵運行情況,設備及室內衛生;
?交接壓風機運行情況,設備及室內衛生;
?交接循環水化驗情況;
?交班與接班崗位人員共同巡檢回崗後,將巡檢情況匯報給主崗,等待主崗最後交接;
3、消防崗
?交接消防泵運行情況,設備及室內衛生;
?交接配電盤運行情況;
?交接消防水池液位及閥井情況;
?交班與接班崗位人員共同巡檢回崗後,將巡檢情況匯報給主崗,等待主崗最後交接。
注:主崗串休,其交接內容由副崗負責交接;副崗串休,其交接內容由主崗負責交接;消防崗串休,其交接內容由副崗負責交接。
希望各崗人員能夠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按要求做,逐步養成良好的交接班習慣。
動力車間
2009年2月2日
⑦ 房屋交接辦理的流程是什麼
房屋交接的程序是:開發商書面形式通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對房屋進行驗收交接;購房者進行驗收,查驗建設工程質量檢驗合格單和商品房房地產權證;開發商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商品房現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四)已通過竣工驗收;(五)拆遷安置已經落實;(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七)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條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並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
⑧ 什麼是交接儀式的技巧
交接儀式,就是指在商務往來中用以慶賀商務夥伴之間合作成功而舉行的一種熱烈而隆重的活動形式。舉行交接儀式有著重要的意義,它既是商務夥伴們對於所進行過的成功合作的慶祝,並對給予過自己支持、幫助和理解的社會各界的答謝,又是接收單位與施工、安裝單位巧妙地利用時機,為雙方各自提高知名度和美譽度而進行的一種公共宣傳活動。
(1)邀約來賓的禮儀。
來賓的邀約,一般應由交接儀式的施工、安裝單位一方負責。在具體擬定來賓名單時,施工、安裝單位也應主動徵求接收單位的意見。但合作夥伴對於施工、安裝單位所草擬的名單不要過於挑剔,不過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提出一些合理化的意見。在通常情況下,參加交接儀式的來賓人數應越多越好。如果來賓太少,會場的氣氛會顯得過於冷清。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確定參加者的總人數時,應該考慮到場地的條件和本身的接待能力。
當邀請上級主管部門、當地政府、行業組織的有關人員參加儀式時,切記不要勉強對方,以努力爭取為原則,並持著誠懇的態度。因為利用舉行交接儀式這一機會,可以使施工、安裝單位、接收單位,與上級主管部門、當地政府、行業組織進行多方接觸,這樣既可以宣傳自己的工作成績,又有助於有關各方之間進一步地相互理解和相互溝通,從而為自己創造更多的機會。
(2)交接儀式的現場布置。
應視交接儀式的重要程度,對舉行交接儀式的現場進行布置。舉行儀式的主要因素由全體出席者的具體人數、交接儀式的具體程序與內容以及是否要求對其進行保密等幾方面而定。根據舉行交接儀式的規則,一般可將交接儀式的舉行地點安排在已經建設、安裝完成並已驗收合格的工程項目或大型設備所在地的現場。有時,也可根據具體的情況,安排在東道主單位本部的會議廳或者由施工、安裝單位與接收單位雙方共同認可的其他場所。
(3)交接儀式的物品准備。
在交接儀式上,應由東道主提前准備需要使用的物品,其中作為交接象徵之物的物品包括:驗收文件、一覽表、鑰匙等。另外,主辦交接儀式的單位,要為交接儀式的現場准備一些用以烘托喜慶氣氛的物品,在舉行交接儀式的現場四周,尤其是在正門入口處、幹道兩側、交接物四周,可懸掛一定數量的綵帶、彩旗、綵球,並放置一些色澤艷麗、花朵碩大的盆花,不僅烘託了氣氛,也美化了環境。在儀式上贈送禮品是必不可少的,其中禮品應突出其紀念性、宣傳性。
通常,來賓都會贈送一些祝賀性花籃,若這些花籃較多,可依照約定俗成的順序,將其呈一列擺放在主席台正前方,或是分成兩行擺放在現場入口處門外的兩側。但若來賓所贈的花籃甚少,就不用這樣做。
交接儀式的程序,具體是指交接儀式進行的各個步驟。不同內容的交接儀式,其具體程序往往各有不同。主辦單位在擬定交接儀式的具體程序時,必須遵守慣例執行原則和實事求是的原則。
交接的基本程序包括:
(1)宣布交接儀式開始。在宣布交接儀式開始之前,主持人應邀請有關各方人士在主席台上就座,宣布交接儀式正式開始後,全體應進行較長時間的鼓掌。
(2)奏國歌。全體人員必須肅立,奏國歌,並演奏東道主單位的標志性歌曲。
(3)進行交接。由施工、安裝單位的代表,將有關的工程項目、文件及象徵物品正式遞交給接收單位的代表。此時,雙方應面帶微笑,雙手遞交、接受有關物品,之後,應該熱烈地握手。
(4)代表發言。這些發言,一般均為禮節性的,原則上講,每個人的發言時間應以三分鍾為准。
(5)儀式結束。此時,全體人員應再次進行較長時間的鼓掌。
在交接儀式中,不論是東道主,還是到場來賓,都存在一個表現是否得體的問題。如果有人在儀式上表現失當,不僅會使交接儀式黯然失色,還會影響到有關各方的相互關系。
1.東道主的禮儀
(1)儀容儀表。東道主一方參加交接儀式的人員,代表本單位的形象。所以要求其妝飾規范、服飾得體、舉止大方有禮。在交接儀式舉行期間,不允許東道主一方的人員交頭接耳,或嬉笑、打鬧。
(2)待人友好。東道主一方的全體人員都應當自覺地樹立起主人翁意識。一旦來賓提出問題或有需求時,都要全力相助。即使自己力不能及,也要向對方說明原因,並且及時向有關方面進行反映,使相關問題得以解決。
2.來賓的禮儀
(1)准時到場。若無特殊原因,接到邀請後,應正點抵達,為主人捧場。若不能出席,則應盡早通知東道主,以防在儀式舉行時來賓甚少,使氣氛冷淡。
(2)致以祝賀。接到正式邀請後,被邀請者即應盡早以單位或個人的名義發出賀電或賀信,向東道主表示熱烈祝賀。有時,被邀請者在出席交接儀式時,將賀電或賀信面交東道主,也是可行的。不僅如此,被邀請者在參加儀式時,還須鄭重其事地與東道主一方的主要負責人分別握手,並口頭道賀。
(3)預備賀詞。如果來賓與東道主關系密切,還須提前預備一份書面賀詞。賀詞的內容應當簡明扼要,主要是為了向東道主一方道喜祝賀。
(4)准備賀禮。為表示祝賀之意,可向東道主一方贈送一些賀禮,如花籃、牌匾、賀幛等。
專家支招
在參加交接儀式時,不論是東道主一方還是來賓一方,都存在一個表現是否得體的問題。
①儀表整潔。東道主一方參加交接儀式的人員,必須要求他妝容規范、服飾得體、舉止大方。
②保持風度。在交接儀式舉行期間,不允許東道主一方的人員東游西逛、交頭接耳、打打鬧鬧。在為發言者鼓掌時,不允許厚此薄彼。
③熱情友好。不管自己是否專門負責接待、陪同或解說工作,東道主一方的全體人員都應當自覺地樹立起主人翁意識。一旦來賓提出問題需要幫助時,都要鼎力相助。不允許一問三不知、借故推脫、拒絕幫忙,甚至胡言亂語、大說風涼話。即使自己力不能及,也要向對方說明原因,並且及時向有關方面進行反映。
⑨ 會計交接需要什麼程序
會計人員工作交接是會計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會計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情交接手續。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這是對會計人員工作交接問題作出的法律規定。做好會計交接工作,可以使會計工作前後銜接,保證會計工作連續進行;做好會計交接工作,可以防止因會計人員的更換出現賬目不清、財務混亂等現象;做好會計交接工作,也是分清移交人員和接管人員責任的有效措施。
除《會計法》規定的「會計人員在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辦理會計工作交接」的情形之外,會計人員在臨時離職或其他原因暫時不能工作時,也應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對此作了進一步的規定:
(1)臨時離職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負責人必須指定專人接替或者代理,並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2)臨時離職或因病不能工作的會計人員恢復工作時,應當與接替或代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3)移交人員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手續的,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託他人代辦交接,但委託人應當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辦理會計工作交接的基本程序如下:
(1)交接前的准備工作。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前,必須做好以下准備工作:
①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②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結出余額,並在最後一筆余額後加蓋經辦人印章。
③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
④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薄、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應在移交清冊上列明會計軟體及密碼、會計軟體數據盤、磁帶等內容。
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應將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介紹清楚。
(2)移交點收。移交人員離職前,必須將本人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部向接管人員移交清楚。接管人員應認真按照移交清冊逐項點收。具體要求是:
①現金要根據會計賬簿記錄余額進行當面點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員發現不一致或「白條抵庫」現象時,移交人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查清處理。
②有價證券的數量要與會計賬簿記錄一致,有價證券面額與發行價不一致時,按照會計賬簿余額交接。
③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加以說明,由移交人負責。
④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如有未達賬項,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的余額核對相符;對重要實物要實地盤點,對余額較大的往來賬戶要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
⑤公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須交接清楚。
⑥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交接雙方應在電子計算機上對有關數據進行實際操作,確認有關數字正確無誤後,方可交接。
(3)專人負責監交。為了明確責任,會計人員辦理工作交接時,必須有專人負責監交。通過監交,保證雙方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真辦理交接手續,防止流於形式,保證會計工作不因人員變動而受影響;保證交接雙方處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不允許任何一方以大壓小,以強凌弱,或採取非法手段進行威脅。移交清冊應當經過監交人員審查和簽名、蓋章,作為交接雙方明確責任的證件。
(4)交接後的有關事宜:
①會計工作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並應在移交清冊上註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②接管人員應繼續使用移交前的賬簿,不得擅自另立賬簿,以保證會計記錄前後銜接,內容完整。
③移交清冊一般應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辦理會計工作交接後,移交人與接交人的會計責任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三十五條規定:移交人員對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這就是說如果移交人員所移交的會計資料是在其經辦會計工作期間內發生的,那麼他就應當對這些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負責,即使接替人員在交接時因疏忽沒有發現所接會計資料在合法性、真實性方面的問題,如事後發現,也應由原移交人員負責,原移交人員不應以會計資料已經交接而推卸責任;如果所發現的會計資料真實性、合法性方面的問題不在原移交人員的經辦期間發生,而是在其後,則不應有原移交人員承擔責任,而應有接管人員承擔責任。
會計交接是一項嚴肅認真的工作,這不僅涉及到會計工作的連續性,而且關繫到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因此要求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以及其他的相關人員,必須認真對待,不得敷衍了事,馬虎應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