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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本科學歷人才購房

發布時間: 2022-01-10 18:13:47

A. 南京提高人才購房門檻,碩士學歷購房要滿足什麼條件

碩士以上的學歷需要滿足在南京繳納6個月或6個月以上的社會保險或者是繳納6個月以上的個人所得稅,只有滿足了這個條件,才可以在南京獲得購房的資格。當然如果你有任何弄虛作假的行為,將會取消購房資格。

現在南京買房也有一定的門檻了,這是最新的一個人才購房規定,比如現在如果是碩士的學歷位的話,那麼需要在南京繳納6個月或6個月以上的社保,如果是本科學位,則需要把這個事件提高到12個月。這個規定其實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是非常友好的,因為很多真正剛需買房的人是完全可以滿足這個條件的,只是很多炒房的人會達不到這個要求,所以說這個政策的結果會利好於真正需要買房的人。

一、南京提高人才購房門檻是怎麼回事?

我們都知道很多人在畢業後都會到一些一線城市和二線城市,這樣的城市有發展,同時能提供的就業機會比較多,所以很多人在這些城市努力了一段時間之後,都會想在本地買一套自己的房子。現在很多人的工資其實是完全不能夠買房子的,因為很多人的工資實在是太低了,目前針對這一點南京政府已經提出了人才購房的門檻,我覺得這個門檻是非常好的,它可以很大程度的限制炒房行為,同時也可以穩定房價。

房子本來就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如果每個人都拿房子來炒的話,那麼很可能到最後很多人都買不起房子。

B. 外地戶口,本科學歷,在南京社保滿一年,可以買房么

不可以,只有社保連續繳納滿一年或者一年以上,才可以在南京買房,

  •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 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 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C. 大學畢業生在南京買房需要些什麼條件

研究生及以上(原政策)、本科(現政策)在南京就業創業,即可直接落戶。

在2017年12月15日南京市政府發布《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的一文中,新增了一條:應屆高校畢業生,及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在南京就業創業即可落戶。

原本直接落戶南京有6種情況:

1、人才落戶:軍隊幹部轉業安置南京、大學生村官在南京工作、屬於國家「千人計劃」專家、有居住證在南京就業創業的、研究生在南京就業或創業的等11種情形;

2、投靠落戶:投靠配偶、子女、父母等12種情形;

3、安置落戶:南京士兵退伍、士兵退伍安置南京等4種情形;

4、軍屬落戶:駐寧部隊現役軍人的家屬隨軍、駐寧部隊女士官的未成年子女;

5、運動員落戶:退役運動員安置南京並被用人單位錄用的;

6、華僑落戶:符合定居本市條件的華僑。

(3)南京本科學歷人才購房擴展閱讀:

若不能滿足以上情況,採用積分落戶南京需要2年時間:

1、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蘇省居住證》;

2、在本市城鎮有合法穩定住所;

3、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且近2年內連續繳納社會保險;

4、累計積分達到100分;

5、無嚴重刑事犯罪記錄。

D. 南京人才購房政策打補丁!對騙取人才購房證明的懲罰變重

南京發布最新人才新政!根據南京人才安居平台最新發布,南京市人才購買商品住房辦法,自1月15日起施行。同時,《高層次人才購買商品住房服務工作辦法(試行)》(寧政辦發〔2018〕3號)、《2020年南京市人才購買商品住房辦法(試行)》(寧委辦發〔2019〕89號)一並廢止。

相比此前新政有以下關鍵變化:

1、碩士學歷需在南京繳納社保滿6個月;

2、本科學歷需在南京繳納社保12個月;

另外還加強了資格審核和懲罰力度:

1、夥同他人弄虛作假騙取《人才購房證明》的,取消該企業所有人才購房申請資格;

2、如有弄虛作假,取消人才購房資格,收回房源等。

政策原文如下:

中共南京市委辦公廳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南京市人才購實商品住房辦法》的通知

寧委辦發[2021] 3號

各區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辦 局,市各直屬單位:

《南京市人才購買商品住房辦法》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南京市委辦公廳

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月15日


南京市人才購買商品住房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關於人才工 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市委市政府人才安居工作的總體要求,不斷提高政策措施的精準性、實效性,進一步擴大人才購房政策覆蓋面,著力解決好人才普遍關心的購買商品住房問題,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章供應對象

第二條供應對象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 在我市工作,相當於《南京市人才安 居辦法》中的A-E類人才,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 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在我市工作,取得博士學位的人才, 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社 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三) 在我市登記注冊並經認定的規模以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工作,取得碩士學位的人才,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6個月及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四) 在我市登記注冊並經認定的規模以上 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工作,取得本科學歷的人才(45周歲以下),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12個月及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五) 在我市登記注冊並經認定的規模以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工作,取得高級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的高技能人才,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六) 在我市登記注冊的企業工作,年納稅 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高級管理人才和技術 骨幹,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七) 在我市工作,通過南京市高層次人才 舉薦委員會認定,並經市委市政府批準的舉薦 人才,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 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八) 經市政府批準的其他人才。

以上供應對象不限戶籍,包含海外人才和 港、澳、台人才。

以上供應對象中本市戶籍相當於A、B、C類 的高層次人才家庭,在我市無自有產權住房或僅有1套住房,可享受人才購房政策,其他人才須申請時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1年內無住房登記信息和交易記錄視政策實施效果,市房產部門牽頭適時調整供應對象相關條件,按程序報批後,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三章申請與審核

第三條人才通過「我的南京」APP或「南京房產微政務」微信公眾號在線申請,申請時須如實填寫信息,並根據系統提示提供勞動關系、業績履歷等材料,並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在企業工作的人才,因單位性質原因無勞動合同 的,須由單位出具有效證明材料。

第四條市、區兩級組織、發改、科技、工信、人社、房產、投促、稅務等部門負責審核工作。

(―)在我市工作,相當於《南京市人才安 居辦法》中的A-E類人才,參照《南京市人才 安居辦法》人才認定的職責分工進行審核。

(二)在我市工作,取得博士學位的人才, 由人社部門進行審核。

(三)在我市登記注冊並經認定的規模以上 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工作,取 得碩士學位的人才、取得本科學歷的人才、取 得高級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的高技能人才,由 人社部門進行審核。

(四) 在我市登記注冊的企業工作,年納稅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高級管理人才和技術 骨幹,由稅務部門進行審核。

(五) 在我市工作,通過南京市高層次人才 舉薦委員會認定,並經市委市政府批準的舉薦 人才,由人社部門進行審核。

(六) 經市政府批準的其他人才,由區人才 安居辦初審,市人才安居辦匯總審核意見,報 市政府批准。

第五條 人才提交的申請原則上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核通過的給予《人才購房證 明》,有效期1年,逾期的須重新申請。

第四章供應房源

第六條政府定向籌集房源。根據人才需求, 結合項目上市情況批量或整體籌集,在項目銷售方案中明確。

第七條市場優先供應房源。全市可售商品住房均對人才優先供應,每批次供應房源為本次申請上市銷售量的20%-30%,具體數量由開發企業根據人才需求,在項目銷售方案中明確。

第五章供應方式

第八條政府定向籌集的房源集中供應。根據每個項目的不同特點,結合位置、套型、價格等因素單獨制定銷售方案,在方案中明確供應的房源、數量、價格、對象等內容並向社會公示,人才憑《人才購房證明》到項目現場報名登記,由政府指定的單位或開發企業按照銷售方案組織人才集中選房。

第九條市場優先供應的房源分批供應。市房產部門根據項目開盤計劃,在「南京市人才安居信息服務平台」發布即將開盤的商品住房信息和服務專員聯系方式,人才憑《人才購房證明》到項目現場報名登記,開發企業在辦理預售許可(現售備案)後,按照「人才優先,過程公開」的原則,根據公示的銷售方案,組織人才和其他購房人同步選房。

(一) 需要搖號的項目。相關開發企業在辦 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現售備案)後,通過搖號或抽簽的方式確定人才選房順序號,並根據項目本次申請上市銷售量的20%-30%確定人才入 圍名單,按人才優先、其他購房人遞進的順序組織選房。未入圍的人才不納入本批次人才選房,該部分人才可報名參加其他購房人搖號或輪候下一期開盤房源,也可在《人才購房證明》有效期內選擇其他商品住房。

(二) 不需要揺號的項目。相關開發企業在 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現售備案)後,根據銷售方案,按人才優先、其他購房人遞進的順序組織選房。

選房過程中放棄的,人才仍可在《人才購房證明》有效期內申購其他商品住房項目,放棄的房源由其他購房人依次遞進選房。

第六章監督與管理

第十條開發企業按照本辦法要求,制定詳細的銷售方案,做好日常接待、需求登記、公開 公示等服務,按照房產銷售行業的有關規定和 要求組織開展選房、認購、繳款、簽約等銷售 工作,規范銷售行為,確保銷售工作平穩有序 進行。

第十一條房屋銷售過程中,人才和開發企業應根據雙方簽訂的協議履行各自義務,履約方有權按照約定處置或追究違約方責任。

第十二條鼓勵金融機構為人才提供優惠、便捷的金融服務。政府定向籌集的房源原則上以優惠的價格、較低首付比例向符合條件的人才供應。

第十三條市宣傳部門負責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各區人才安居辦要做好轄區內的政策宣傳工作,負責本區的政策咨詢服務工作;市發改、科技、工信、投促等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有利於創新名城建設、有利於優秀人才集 聚、有利於主導產業發展」的導向,將政策覆蓋 到企業,尤其是高新技術企業、規模以上工業 企業、新型研發機構、招商引資重點項目等, 確保政策覆蓋不留死角。

第十四條每名人才家庭只能享受1次人才購房政策且僅限購買1套住房,辦理報名登記、選 房、認購、繳款、簽約等手續時須本人持《人才購房證明》。持《人才購房證明》可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商品住房,所購住房5年內不得轉讓。

第十五條企業應認真履行主體責任,承諾對本企業人才購房申報的真實性負責,夥同他人弄虛作假騙取《人才購房證明》的,取消該企業所有人才購房申請資格,按規定納入企業征 信系統並向社會公布,情節嚴重的,追究企業 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人才在申請購房服務過程中應誠信申報,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如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炒賣房號行為的,立即取消其人才購房資格,未購房的注銷其《人才購房證明》,已選房或認購的收回房源,已簽約的不 予合同備案。同時,2年內不得申請享受人才購房政策,情節嚴重的記入誠信檔案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件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高層次人才購買商品住房服務工作辦法(試行)》 (寧政辦發〔2018)3號)、《2020年南京市 人才購買商品住房辦法(試行)》(寧委辦發 [2019] 89號)同時廢止。

E. 南京:45歲以下人才憑本科學歷證書即可落戶,可優先購房

4月8日下午,江蘇省南京市委市政府召開通報《關於支持促進高校畢業生在寧就業創業十項措施》相關情況的新聞發布會,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舉措升級,放寬落戶門檻;同時,在南京登記注冊的規模以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已備案新型研發機構工作的本科畢業生,在南京無自有產權住房且1年內無住房交易記錄,可優先購房。
根據「南京發布」,研究生及以上學歷、45周歲以下本科學歷人員(含留學回國人員、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憑學歷證書即可在南京落戶。40周歲以下大專學歷人員,在寧就業參保半年即可落戶。
符合申領條件的博士、碩士、學士按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600元享受最長36個月的住房租賃補貼。加快人才公寓建設與供給,年內建成7000套約50萬平方米人才公寓。擴大人才購房服務面,將《2020年南京市人才購買商品住房辦法(試行)》中相關企業「取得碩士學位人才」申購政策延伸至該類別的本科畢業生同等享受。
從今年元旦開始執行的《2020年南京市人才購買商品住房辦法(試行)》明確:在南京工作,取得博士學位的人才;在南京登記注冊的規模以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已備案新型研發機構工作,取得碩士學位的人才等七大類人才,具有優先購買商品房的資格。根據該辦法,每個商品房項目每批次優先供應人才的房源為上市銷售量的20%-30%。原則上,每批次上市量不足100套的項目,人才優先供應比例按20%計;100套以上的項目,人才優先供應比例按30%計。每名人才家庭只能享受1次購房服務且僅限購買1套住房,辦理報名登記、選房、認購、繳款、簽約等手續時須本人持《人才購房證明》,所購住房5年內不得轉讓。
此外,《2020年南京市人才購買商品住房辦法(試行)》鼓勵金融機構為人才提供優惠、便捷的金融服務。政府定向籌集的房源原則上以優惠的價格、較低首付比例向符合條件的人才供應。
除了放寬落戶門檻,保障人才安居,《措施》還包括拓寬就業渠道,促進企業吸納,營造便捷准入創業環境,有效支持激勵自主創業,鼓勵大學生入伍,優化就創業培訓,加大定向扶持力度和加強就創業指導服務。
對外地高校畢業生來寧企業求職發放1000元一次性面試補貼。鼓勵企業錄用符合認定條件的高校畢業生,3年內可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每人每年7800元的稅費依次減免優惠。
中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1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及高級工、技師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參保的,按2000元/人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工商登記起,3年內可按每年1.44萬元限額依次扣減相關稅費。
將在寧高校和省級大創園全部納入創業擔保貸款「綠色通道」,年內對創業擔保貸款扶持放寬至3次、期限延長至6年,獲市級及以上創業賽事獎項的可取消反擔保手續。
擴大優秀大學生創業項目遴選並給予10-50萬元資助,對已資助項目中發展前景好的可給予最高300萬元接力投資。
大專和本科學歷入伍獎勵金標准由原家庭優待金的50%、60%提高至70%、80%。擴大事業單位定向招錄大學畢業生退役士兵規模,大學畢業生退役士兵參加我市事業單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時享受加分待遇。
以下為《關於支持促進高校畢業生在寧就業創業十項措施》:
一、放寬落戶門檻
研究生及以上學歷、45周歲以下本科學歷人員(含留學回國人員、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憑學歷證書即可落戶。
40周歲以下大專學歷人員,在寧就業參保半年即可落戶。
二、保障人才安居
符合申領條件的博士、碩士、學士按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600元享受最長36個月的住房租賃補貼。
加快人才公寓建設與供給,年內建成7000套約50萬平方米人才公寓。
擴大人才購房服務面,將《2020年南京市人才購買商品住房辦法(試行)》中相關企業「取得碩士學位人才」申購政策延伸至該類別的本科畢業生同等享受。
三、拓寬就業渠道
全年動員組織在寧各類企業推出20萬個以上崗位專項用於高校畢業生招聘,其中,市、區屬國有企業拿出不少於2000個崗位,新型研發機構及其引進或孵化企業提供不少於3000個崗位。同時,市、區安排不少於4000個事業單位崗位、1500個社區(村)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招錄高校畢業生。
四、促進企業吸納
對外地高校畢業生來寧企業求職發放1000元一次性面試補貼。
鼓勵企業錄用符合認定條件的高校畢業生,3年內可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每人每年7800元的稅費依次減免優惠。
中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1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及高級工、技師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參保的,按2000元/人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推進相關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工作,促進對口就業。
五、營造便捷准入創業環境
高校畢業生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產業園區、創業孵化基地等集中經營場所注冊登記的,免提交租賃協議、房產證明,實行住所(經營場所)信息申報制。
開辟高校畢業生創業注冊登記綠色通道,開辦企業線下申請「一窗式」服務,當日辦結。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有融資需求的,免費提供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全流程服務。
六、有效支持激勵自主創業
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工商登記起,3年內可按每年1.44萬元限額依次扣減相關稅費。
將在寧高校和省級大創園全部納入創業擔保貸款「綠色通道」,年內對創業擔保貸款扶持放寬至3次、期限延長至6年,獲市級及以上創業賽事獎項的可取消反擔保手續。
擴大優秀大學生創業項目遴選並給予10-50萬元資助,對已資助項目中發展前景好的可給予最高300萬元接力投資。
七、鼓勵大學生入伍
大專和本科學歷入伍獎勵金標准由原家庭優待金的50%、60%提高至70%、80%。
擴大事業單位定向招錄大學畢業生退役士兵規模,大學畢業生退役士兵參加我市事業單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時享受加分待遇。
八、優化就創業培訓
就業技能培訓補貼對象由畢業年度放寬至畢業前兩年;創業培訓補貼對象放寬至在校期間。
新開發4000個以上見習崗位,見習補貼對象放寬至非本市戶籍見習後留寧就業大學生,見習期享受我市最低工資標准80%的生活費補貼。
因疫情影響見習暫時中斷的,按一級響應時限延長見習單位補貼期限,給予見習單位和學員相應補貼;對見習期未滿正式錄用畢業生的,給予用人單位剩餘期見習補貼。
九、加大定向扶持力度
對城鄉低保家庭等6類困難群體高校畢業生,畢業學年可申請享受1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及對應就業指導和創業幫扶。
對符合條件的畢業兩年內靈活就業高校畢業生給予相應社保補貼。
十、加強就創業指導服務
全年面向高校畢業生組織1500場以上網上及現場招聘,並24小時提供平台對接服務。
取消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鑒證手續、市內就業調整和就業報到手續。
南京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可將檔案直接轉入市人才服務中心,對因疫情影響延遲離校的不限檔案轉辦時限,畢業兩年內落實工作單位的參照應屆畢業生辦理。

F. 外地人有本科學歷社保滿一年可以在南京買房嗎

南京買房政策要咨詢當地的房地產公司或者住房部。你的條件是可以的,

G. 南京提高人才購房門檻,這對於人才的引進來說是利還是弊

南京提高人才購房門檻,我認為這對於人才的引進來說是非常有好處的,因為一方面高層次的人才更有利於進入南京,另一方面也能夠杜絕一些虛假的學歷證明,而且對於很多學生來說,能夠激勵他們好好的提高自己的學歷,接下來跟大傢具體說明。3.南京提高人才購房門檻,還能夠激勵人們提高自己的學歷。
在這次南京提高人才購房門檻的事件中,碩士比本科生要更容易進入南京,而博士等高端人才會更加容易,所以我們可以看得出來越高端的人才越容易落戶到大城市,對於很多學生來說,這件事能夠激勵他們提高自己的學歷,通過在學校不斷的努力,讓自己的學歷變得越來越高,自己以後就可以更輕松的落戶在大城市。


總而言之,我認為南京提高人才購房門檻,這對於人才的引進來說是非常有好處的,因為一方面對於真正有才能的人才來說,能夠拿到實惠更有利於自己安家落戶,對於一些虛假的人來說,也能夠防止他們弄虛作假,除此之外這還能夠提高人們提高自己的學歷,從而讓我們的人才變得更多,而且,只有真正高端又願意在南京落戶的人才能夠拿到補貼,這能夠有益於南京引進真正的人才。

H. 南京高層次人才購房細則有哪些

1月16日,南京市公布《南京市高層次人才購買商品住房服務工作辦法(試行)》,明確高層次人才購買商品住房須本人購買,且僅限購買一套,所購房源5年內不得轉讓。

辦法稱,高層次人才購買商品住房採取抽簽方式選房。購房執行實名制要求,認購後不得更改購房人姓名。合同備案後買賣雙方需解除合同的,所退房源優先供其他高層次人才購買。

I. 南京提高人才購房門檻,這樣做有什麼原因

如在購房“門檻”中提到,“在南京市登記注冊並經認定的規模以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工作,取得碩士學位的人才,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南京市繳納6個月及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此外,取得本科學歷的人才(45周歲以下),需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南京市繳納12個月及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對比之前的規定,僅提及繳納1個月社保或個人所得稅繳納記錄即可,因此這兩項新政被視為提高了人才購房的門檻,防止部分人才魚目混珠。

揚子晚報網1月16日訊(記者 馬祚波)新年伊始,南京房地產市場發布了首條調控舉措,宣布收緊人才購房的政策。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1月16日從南京市人才安居領導小組所屬的人才安居信息服務平台獲悉,新版《南京市人才購買商品房住房辦法》剛剛出爐,對人才購房門檻進行了調整,弄虛作假者溯及既往 。

J. 在南京買房需要本科學歷嗎如果需要的話,南京那一家機構可以學歷提升啊

不需要這樣的規定,有足夠的資金就能購買,還要有兩年的社保繳納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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