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經教育部備案或批准設置的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名單
㈠ 本科專業代碼和研究生專業代碼相同嗎
不相同;查閱高校本科專業設置以《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及經教育部備案版或批准設置的高等學校本權科專業為准(教育部網站上近年每年公布教育部年度高等學校專業設置備案或審批結果,或查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編的《中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大全(2009年版)》一書);
查閱研究生專業設置以《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及經教育部、國務院學位辦備案或批准設置的高等學校、研究生培養機構的碩士點、博士點為准。
㈡ 教育部關於公布同意設置的高等學校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本科新專業名單的通知的專業名單
附件:國內高校將新設140個新興產業本科專業
主要集中在納米技術、能源技術、新媒體等領域
註:專業代碼加有「S」者為在少數高校試點的目錄外專業。 高校序號 學校名稱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修業
年限 學位授予 1( 工業和信息化部直屬高校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080216S 納米材料與技術 四年 工學 2 北京理工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3 北京理工大學 081106S 能源化學工程 四年 工學 4 哈爾濱工業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5 哈爾濱工業大學 080643S 光電子材料與器件 四年 工學 6 哈爾濱工業大學 081106S 能源化學工程 四年 工學 7 哈爾濱工程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8 哈爾濱工程大學 080643S 光電子材料與器件 四年 工學 9 哈爾濱工程大學 080644S 水聲工程 四年 工學 10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11 南京理工大學 080216S 納米材料與技術 四年 工學 12 南京理工大學 080512S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四年 工學 13 西北工業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14 西北工業大學 080644S 水聲工程 四年 工學 交通運輸部 15 大連海事大學 080641S 感測網技術 四年 工學 教育部 16 中國人民大學 020121S 能源經濟 四年 經濟學 17 北京科技大學 080216S 納米材料與技術 四年 工學 18 北京科技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19 北京化工大學 081106S 能源化學工程 四年 工學 20 北京郵電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21 中國傳媒大學 050307S 新媒體與信息網路 四年 文學 22 華北電力大學 080217S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四年 工學 23 華北電力大學 080512S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四年 工學 24 華北電力大學 080645S 智能電網信息工程 四年 工學 25 華北電力大學 081106S 能源化學工程 四年 工學 26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081106S 能源化學工程 四年 工學 27 南開大學 080218S 資源循環科學與工程 四年 工學 28 天津大學 080215S 功能材料 四年 工學 29 天津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30 天津大學 080642S 微電子材料與器件 四年 工學 31 大連理工大學 080215S 功能材料 四年 工學 32 大連理工大學 080216S 納米材料與技術 四年 工學 33 大連理工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34 大連理工大學 080641S 感測網技術 四年 工學 35 大連理工大學 081106S 能源化學工程 四年 工學 36 大連理工大學 081303S 海洋資源開發技術 四年 工學 37 東北大學 080215S 功能材料 四年 工學 38 東北大學 080218S 資源循環科學與工程 四年 工學 39 東北大學 080512S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四年 工學 40 東北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41 吉林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42 華東理工大學 080217S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四年 工學 43 華東理工大學 080218S 資源循環科學與工程 四年 工學 44 東華大學 080215S 功能材料 四年 工學 45 東南大學 080217S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四年 工學 46 東南大學 080641S 感測網技術 四年 工學 47 中國礦業大學 081106S 能源化學工程 四年 工學 48 河海大學 080512S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四年 工學 49 河海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50 江南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51 中國葯科大學 081107S 生物制葯 四年 工學 52 中國葯科大學 100812S 葯物分析 四年 理學 53 中國葯科大學 100813S 葯物化學 四年 理學 54 浙江大學 080512S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四年 工學 55 浙江大學 081302S 海洋工程與技術 四年 工學 56 合肥工業大學 080217S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四年 工學 57 合肥工業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58 山東大學 080218S 資源循環科學與工程 四年 工學 59 山東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60 中國海洋大學 081303S 海洋資源開發技術 四年 工學 61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081009S 環保設備工程 四年 工學 62 武漢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63 武漢大學 081107S 生物制葯 四年 理學 64 華中科技大學 080215S 功能材料 四年 工學 65 華中科技大學 080512S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四年 工學 66 華中科技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67 華中科技大學 080643S 光電子材料與器件 四年 工學 68 華中科技大學 081107S 生物制葯 四年 工學 69 武漢理工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70 武漢理工大學 080716S 建築節能技術與工程 四年 工學 71 湖南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72 湖南大學 080716S 建築節能技術與工程 四年 工學 73 中南大學 080217S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四年 工學 74 中南大學 080512S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四年 工學 75 中南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76 重慶大學 080512S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四年 工學 77 重慶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78 西南交通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79 電子科技大學 080217S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四年 工學 80 電子科技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81 電子科技大學 080641S 感測網技術 四年 工學 82 四川大學 080217S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四年 工學 83 四川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84 四川大學 080642S 微電子材料與器件 四年 工學 85 西安交通大學 080512S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四年 工學 86 西安交通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87 蘭州大學 080215S 功能材料 四年 工學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 88 華僑大學 080215S 功能材料 四年 工學 北京市 89 北京工業大學 080218S 資源循環科學與工程 四年 工學 90 北京電影學院 050432S 數字電影技術 四年 文學 天津市 91 天津理工大學 080215S 功能材料 四年 工學 92 天津中醫葯大學 100814S 中葯制葯 四年 理學 河北省 93 河北工業大學 080215S 功能材料 四年 工學 94 石家莊鐵道大學 080215S 功能材料 四年 工學 山西省 95 太原理工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96 山西醫科大學 081107S 生物制葯 四年 理學 遼寧省 97 沈陽工業大學 080215S 功能材料 四年 工學 98 沈陽建築大學 080215S 功能材料 四年 工學 99 沈陽建築大學 080716S 建築節能技術與工程 四年 工學 吉林省 100 長春理工大學 080217S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四年 工學 101 長春理工大學 080643S 光電子材料與器件 四年 工學 102 長春工業大學 080218S 資源循環科學與工程 四年 工學 黑龍江省 103 東北石油大學 080111S 海洋油氣工程 四年 工學 104 東北石油大學 081106S 能源化學工程 四年 工學 105 哈爾濱理工大學 080641S 感測網技術 四年 工學 上海市 106 上海理工大學 080512S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四年 工學 江蘇省 107 蘇州大學 080216S 納米材料與技術 四年 工學 108 蘇州大學 080217S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四年 工學 109 蘇州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110 南京工業大學 080643S 光電子材料與器件 四年 工學 111 南京工業大學 080716S 建築節能技術與工程 四年 工學 112 南京郵電大學 080645S 智能電網信息工程 四年 工學 113 江蘇大學 080512S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四年 工學 114 江蘇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115 南京中醫葯大學 081107S 生物制葯 四年 理學 116 南京師范大學 081303S 海洋資源開發技術 四年 理學 安徽省 117 安徽大學 080217S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四年 工學 福建省 118 福建師范大學 080218S 資源循環科學與工程 四年 工學 江西省 119 江西中醫學院 100814S 中葯制葯 四年 理學 120 南昌大學 080217S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四年 工學 121 南昌大學 080716S 建築節能技術與工程 四年 工學 山東省 122 山東科技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123 山東理工大學 080218S 資源循環科學與工程 四年 工學 湖南省 124 湘潭大學 080217S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四年 工學 125 湘潭大學 081009S 環保設備工程 四年 工學 126 湖南師范大學 080218S 資源循環科學與工程 四年 工學 127 南華大學 081008S 核安全工程 四年 工學 廣東省 128 廣州中醫葯大學 100814S 中葯制葯 四年 理學 129 華南師范大學 080217S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四年 工學 四川省 130 西南石油大學 080111S 海洋油氣工程 四年 工學 131 西南石油大學 080217S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四年 工學 132 成都理工大學 080217S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四年 工學 雲南省 133 昆明理工大學 080215S 功能材料 四年 工學 陝西省 134 西北大學 080640S 物聯網工程 四年 工學 135 西北大學 081106S 能源化學工程 四年 工學 136 西安建築科技大學 080215S 功能材料 四年 工學 137 西安建築科技大學 080218S 資源循環科學與工程 四年 工學 138 西安石油大學 080111S 海洋油氣工程 四年 工學 甘肅省 139 蘭州理工大學 080215S 功能材料 四年 工學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40 新疆大學 081106S 能源化學工程 四年 工學

㈢ 教育部關於2009年度高等學校增設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批復的附件
1. 2009年度教育部同意增設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名單.doc
2. 2009年度教育部不同意增設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名單.doc
附件1:2009年度教育部同意增設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名單 序號 主管部門 學校名稱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修業年限 學位授予門類 每年招生人數 1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華北科技學院 080101 采礦工程 二年 工學 60 2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華北科技學院 080301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 二年 工學 60 3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華北科技學院 081002 安全工程 二年 工學 60 4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華北科技學院 110104 工程管理 二年 管理學 80 5 教育部 清華大學 050201 英語 二年 文學 80 6 教育部 清華大學 050301* 新聞學 二年 文學 80 7 教育部 清華大學 070101 數學與應用數學 二年 理學 60 8 教育部 中國礦業大學 080101 采礦工程 二年 工學 60 9 教育部 中國礦業大學 080106Y 地質工程 二年 工學 60 10 教育部 中國礦業大學 080305Y 機械工程及自動化 二年 工學 60 11 教育部 中國礦業大學 080608Y 電氣工程與自動化 二年 工學 60 12 教育部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070601 地質學 二年 理學 60 13 教育部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080105 資源勘查工程 二年 工學 60 14 河北省 河北大學 110110S 標准化工程 二年 管理學 80 15 遼寧省 遼寧工程技術大學 080101 采礦工程 二年 工學 60 16 遼寧省 遼寧工程技術大學 080305Y 機械工程及自動化 二年 工學 60 17 遼寧省 遼寧工程技術大學 080601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二年 工學 60 18 吉林省 長春工業大學 050207 日語 二年 文學 80 19 黑龍江省 大慶石油學院 070302 應用化學 二年 理學 60 20 黑龍江省 大慶石油學院 080301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 二年 工學 60 21 黑龍江省 大慶石油學院 080601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二年 工學 60 22 江蘇省 江蘇警官學院 030501 治安學 二年 法學 60 23 江蘇省 江蘇警官學院 030502 偵查學 二年 法學 60 24 江蘇省 江蘇警官學院 030507W 經濟犯罪偵查 二年 法學 60 25 江蘇省 江蘇警官學院 082101 刑事科學技術 二年 工學 60 26 江蘇省 江蘇警官學院 110301 行政管理 二年 管理學 80 27 湖北省 長江大學 080104 勘查技術與工程 二年 工學 60 28 湖北省 長江大學 080301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 二年 工學 60 29 陝西省 陝西理工學院 050101 漢語言文學 二年 文學 80 30 陝西省 陝西理工學院 081801 生物工程 二年 工學 60 31 陝西省 陝西理工學院 110103 工業工程 二年 管理學 80 註:專業代碼加有「*」者為目錄內需一般控制設置的專業;
專業代碼加有「Y」者為引導性專業;
專業代碼加有「W」者為目錄外專業;
專業代碼加有「S」者為在少數高校試點的目錄外專業。
附件2:
2009年度教育部不同意增設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名單 序號 主管部門 學校名稱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修業年限 學位授予門類 1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華北科技學院 080601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二年 工學 2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華北科技學院 080703 土木工程 二年 工學 3 教育部 中國礦業大學 080103 礦物加工工程 二年 工學 4 教育部 中國礦業大學 080703 土木工程 二年 工學 5 教育部 中國礦業大學 080901 測繪工程 二年 工學 6 教育部 中國礦業大學 081002 安全工程 二年 工學 7 教育部 中國礦業大學 081101 化學工程與工藝 二年 工學 8 遼寧省 遼寧工程技術大學 080608Y 電氣工程與自動化 二年 工學 9 遼寧省 遼寧工程技術大學 080901 測繪工程 二年 工學 10 遼寧省 遼寧工程技術大學 110203 會計學 二年 管理學 11 江蘇省 江蘇警官學院 030101 法學 二年 法學

㈣ 教育部關於2009年度高等學校增設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批復的批復正文
教高抄[2010]3號
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襲、江蘇、湖北、陝西省教育廳,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清華大學、中國礦業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你們關於2009年度高等學校申請增設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華北科技學院等11所高校增設31個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名單見附件1),可自2010年開始招生。學生學業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按規定頒發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畢業證書和授予相應的第二學士學位。
二、招生考試由學校組織進行。考試科目不得少於3門,並須包括該專業的主要基礎課程。學校應加強誠信教育,嚴格考試管理,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考風考紀。
三、高等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納入國家下達的本校年度本科計劃總規模內。錄取的第二學士學位考生須在學校所在省(區、市)高校招生辦公室辦理錄取備案手續。
四、其他事項按原國家教委、原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的通知》[(87)教計字105號]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五、不同意華北科技學院等4所高校申請的11個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名單見附件2)。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㈤ 專業備案和審批區別
高校根據《專業目錄》設置專業(國家控制布點專業除外),需報教育部備案。
高校設置尚未列入《專業目錄》的新專業,需經教育部審批。
㈥ 教育部專業分類目錄有哪些
2020年度各高校新增備案專業1672個、審批專業181個(含130個國家控制布點專業和51個目錄外新專業),調整學位授予門類或修業年限專業47個,撤銷專業367個。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教高〔2012〕9號),我部組織開展了2019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和調整工作。
經申報、公示、審核等程序,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專業設置與教學指導委員會評議結果,並徵求有關部門意見,確定了同意設置的備案專業、國家控制布點專業和新增目錄外專業點名單。

要求說明
各地各高校認真做好新設專業的建設工作,堅持需求導向、標准導向、特色導向,把按社會需求辦專業作為專業設置和調整的前提條件,把落實國家標准作為專業建設的底線要求。
要根據社會需求變化情況,動態調整招生規模,持續改進和提升專業內涵。要健全質量保障,加強對新設專業的檢查,促進人才培養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
以上內容參考 教育部—教育部關於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的通知
㈦ 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規定的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規定
第一條為了促進高等教育規模、結構、質量、效益的協調發展,加強和改善對高等學校本科專業(以下簡稱「專業」)的宏觀管理,推進高等學校依法自主辦學進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高等學校的專業設置和調整,應適應國家經濟建設、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的需要,遵循教育規律,正確處理需要與可能,數量與質量,近期與長遠,局部與整體,特殊與一般的關系。
第三條高等學校的專業設置和調整,應有利於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形成合理的專業結構和布局,避免不必要的重復設置。
通過現有專業擴大招生、拓寬專業服務方向或共建、合作辦學等途徑,能基本滿足人才需求的不應再新設置專業。
第四條高等學校的專業設置和調整,應符合教育部頒布的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及有關要求,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五條高等學校設置和調整專業必須具備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經學校主管部門(指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下同)批準的學校發展規劃,有人才需求論證報告,年招生規模一般不少於60人(特殊專業如藝術類專業執行具體規定);
(二)有專業建設規劃、符合專業培養目標的教學計劃和其他必需的教學文件;
(三)能配備完成該專業教學計劃所必需的教師隊伍及教學輔助人員,一般應有已設相關專業為依託;
(四)具備該專業必需的開辦經費和教室、實驗室及儀器設備、圖書資料、實習場所等辦學基本條件。
第六條高等學校的專業設置實行總量控制,在學校主管部門核定的專業數內,學校年度增設專業數一般不超過3個。
第七條高等學校原則上按其分類屬性設置專業,以形成優勢和特色,根據需要與可能也可適量設置學校分類屬性以外的專業。
第八條高等師范院校增設非師范專業(系指不以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為培養目標的專業),應依據所在地區現設專業及人才供求狀況統籌考慮。
第九條基本辦學條件未達國家規定標准或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未通過的高等學校,不得增設新專業。 第十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高等學校的專業設置、調整工作。
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核或審批所屬學校專業,應徵求學校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的意見。
第十一條高等學校依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在核定的專業設置數和學科門類內自主設置、調整專業。
設置、調整核定的學科門類范圍外的專業,由學校主管部門審批,報教育部備案。
第十二條高等學校設置、調整專業目錄外的專業,由學校主管部門按規定程序組織專家論證並審核,報教育部批准。
第十三條高等學校設置、調整國家控制布點的專業,由學校主管部門審核,報教育部批准。
國家控制布點的專業由教育部確定並公布。
第十四條高等學校專業設置數和自主審定專業的學科門類,由學校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核定,報教育部備案。
第十五條國務院有關部門所屬高等學校設置、調整專業,須考慮所在地區人才需求和現有專業設置情況,學校在向主管部門備案或申報專業時,須將備案或申報材料同時抄報學校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
第十六條專科層次的高等學校不得設置本科專業。 第十七條專業審核每年集中進行一次。由高等學校自主審定的專業,各校應於每年9月30日前將審定結果連同專業核定數執行情況表報學校主管部門;由學校主管部門按照統一表格於10月31日前核報教育部備案。
第十八條學校申請設置、調整由學校主管部門審批的專業,應向學校主管部門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一)學校發展規劃;
(二)申請報告(簡要說明設置或調整專業的主要理由和其它情況);
(三)申請表(按照教育部統一制定的格式據實詳細填寫);
(四)擬設專業的教學計劃;
(五)其他補充說明材料。
第十九條由學校主管部門審批的專業,學校申報時間及審批時間由學校主管部門自行確定,但學校主管部門應於每年10月31日前將審核結果按照統一表格報教育部備案。
第二十條由教育部審批的專業,學校主管部門應於10月31日前向教育部申報,提交專門報告並附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的書面材料。
申報目錄外專業,還須附專業論證報告、參加論證的專家名單、專業介紹、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專業設置評議委員會評議情況及其他說明材料。
教育部於當年12月31日前完成審批工作。 第二十一條目錄外專業的論證由學校主管部門邀請教育、科技、人事部門及有關單位(不含申請設置該專業的學校)專家、學者組成論證小組進行。論證小組一般不少於7人。論證小組人員名單須在論證前報教育部核准。
第二十二條對目錄外專業的論證應著重論證設置該專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主要包括:
(一)對擬設專業人才需求的分析;
(二)擬設專業與國內外相關或相近專業的比較分析;
(三)擬設專業的培養目標、業務范圍(主要指知識、能力、素質結構)、主幹學科(或主要學科基礎)、基本課程、授予學位;
(四)擬設專業的教學計劃;
(五)擬設專業的辦學條件分析;
(六)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情況。
論證後,由論證小組向學校主管部門提交論證報告和專業介紹。 學校及其主管部門應設立相應的專業設置評議機構對擬設置或調整的專業進行評議。評議結果原則上應作為設置和調整專業的依據。
第二十四條學校的專業設置評議機構為校學術委員會。校學術委員會根據社會人才需求、學校發展規劃和專業建設等情況,對本校的專業設置和調整方案進行評議。
第二十五條學校主管部門的專業設置評議機構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專業設置評議委員會,接受學校主管部門委託,根據國家、部門和地方的人才需求、現有專業布點情況、申報專業的設置條件,對本地區(部門)所屬高等學校申報設置的專業進行評議,為學校主管部門決策提供咨詢意見。
第二十六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專業設置評議委員會由本地區(部門)高等學校、教育行政部門、計劃部門、人事部門及其他有關單位的專家、學者組成。委員由學校主管部門聘任。
第二十七條專業設置評議委員會對申請設置、調整的專業進行評議,可採取會議評議或通訊評議方式。
第二十八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專業設置評議委員會應根據本規定製定工作細則,其工作細則、組成人員名單及變動情況報教育部備案。 第二十九條教育部對學校主管部門及其所屬高等學校的專業設置實行指導、檢查、監督。學校主管部門指導所屬高等學校專業建設,對新增設專業進行檢查、評估。
第三十條對違反本規定擅自設置和調整專業的,或辦學條件達不到專業設置標准、教學質量差、畢業生長期供過於求的,教育部或學校主管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整頓、調整,情節嚴重的,可撤銷該專業。
第三十一條對專業設置管理混亂、教學質量低下、造成不良影響的學校或學校主管部門,教育部視具體情況予以通報批評,或同時中止其審定、審批專業的許可權。 第三十二條獨立設置的成人高等學校設置、調整本科專業由學校主管部門審核,報教育部批准。
第三十三條高等學校設置、調整專科專業由學校自主確定。學校主管部門可依據本規定的精神,制定相應的專科專業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自學考試的本、專科專業的設置及調整,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學校主管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教育部1998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規定》同時廢止。

㈧ 國家承認的民辦本科有哪些
1、北京城市學院
北京城市學院,是經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綜合性普通高校,具有頒發國家承認的研究生、本科學歷學位資格,並舉辦中職、高職專科教育,入選國家級、北京市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2011年成為中國大陸第一批擁有碩士研究生招生培養資格的民辦高校。
2、西安外事學院
西安外事學院位於世界歷史名城古都西安,是一所以本科教育為主的國際化、應用型、綜合性、高水平民辦非營利性普通高校。

3、長沙醫學院
長沙醫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的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其前身為湘南中等衛生職業技術學校,2005年經國家教育部批准升格為長沙醫學院。2006年獲得湖南省十佳民辦學校稱號,2011年通過國家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2015年接受教育部臨床專業認證評估通過。
4、河北傳媒學院
河北傳媒學院,是一所以傳媒、藝術類專業為主,藝術學、文學、工學、管理學等多學科兼容的普通全日制民辦本科院校。2007年3月經教育部批准升為本科院校,更名為河北傳媒學院,2009年6月獲得學士學位授予權。
5、上海建橋學院
是經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國家教育部備案的一所以本科教育為主,培養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應用型人才的公益性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全國應用技術大學聯盟和教育部非營利性民辦高校聯盟成員單位。
㈨ 專業要求參考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專業目錄什麼意思
專業要求參考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專業目錄指的是專業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實施,《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適用於本科教育。
國務院學位辦1997年頒布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適用於研究生教育。兩個目錄在學科門類劃分上基本相同;研究生目錄的一級學科、二級學科與本科目錄的專業類、專業因人才培養規格、層次的不同,而在劃分上有較大差異。

(9)2008年度經教育部備案或批准設置的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名單擴展閱讀:
高校本科專業設置以《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及經教育部備案或批准設置的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為准(教育部網站上近年每年公布教育部年度高等學校專業設置備案或審批結果。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編的《中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大全(2009年版)》一書),研究生專業設置以《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及經教育部、國務院學位辦備案或批准設置的高等學校、研究生培養機構的碩士點、博士點為准。
㈩ 教育部財政部關於批准第三批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的通知的教高函〔2008〕21號
一、建設高等學校特色專業是優化專業結構,提高人才培養質量,辦出專業特色的重要措施。項目承擔學校和項目負責人要充分認識項目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特色專業點建設工作,大力加強課程體系和教材建設,改革人才培養方案,強化實踐教學,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緊密結合國家、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推進專業建設,切實為同類型高校相關專業和本校的專業建設和改革起到示範和帶動作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央有關部門(單位)要負責指導、檢查、監督所屬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項目的建設工作。在建設過程中,有關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反饋至質量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項目管理按照《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的意見》(教高〔2007〕1號)和《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項目管理暫行辦法》(教高〔2007〕14號)執行。質量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根據《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任務書》進行檢查和驗收。
項目資助經費按照每個建設點20萬元的標准撥付,超出資助經費的部分由學校配套解決。項目經費管理按照《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7〕376號)執行。有關單位和學校要落實經費自籌建設點的經費。
三、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項目承擔學校應在學校網站設立專欄,對外公布項目的建設內容、實施方案和進展程度等相關信息,加強有關建設成果的宣傳推廣,充分發揮項目的示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