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統計專業考證
⑴ 大學在校期間統計學專業學生可以考什麼證
會計方面的似乎很多,我不是會計專業畢業的,不過現在准備考這方面的證書:
1 會計上崗證
2 初級會計實務
3 中級會計實務
4 ACCA(很厲害的證書)
5 CPA
⑵ 統計學專業需要考哪些有用的證件
可以考統計從業資格證、統計師
統計從業資格證:
報名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取得統計從業資格:
(一)熟悉統計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具備從事統計工作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各地報考條件可能會有些許差異,請欲報考人員具體咨詢當地考試主管部門!
考試時間:
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的時間為每年九月份的第三個星期日。
2010年考試時間為九月份第三個星期六(2010.09.18).
2011年考試時間為九月份第三個星期日(2011.09.18)
2012年考試時間為九月份第三個星期日(2012.09.16)
2013年考試時間為 (2013.10.13)
2014年考試時間為九月份第三個星期日(2014.09.21)
2015年考試時間為九月份第三個星期日(2015.09.20)
考試科目:共2門:《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統計法基礎知識》
考試題型:
《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科目考試的試題有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和計算題四種題型;
《統計法基礎知識》科目考試的試題有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案例分析題四種題型。
統計師:
報考條件:
(一)北京地區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在統計崗位上從事統計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報名參加統計專業初、中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
2、熱愛統計工作,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遵守職業道德。
(二)報名參加統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還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
2004〕45號)文件精神,應屆畢業生要參加本年度 統計
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報名時還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應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到指定報名點進行報名。
(三)報名參加統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2、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3、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獲博士學位。
4、實行資格考試制度前,已擔任統計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符合上述第(一)條基本條件中規定的要求,如本人自願,也可參加統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四)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從事專業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
(五)根據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 2005〕9號)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統計 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考試。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點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2013年統計師考試的報考條件:
(一)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在統計崗位上從事統計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報名參加統計專業初、中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
2、熱愛統計工作,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遵守職業道德。
(二)報名參加統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還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
2004〕45號)文件精神,應屆畢業生要參加本年度 統計
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應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到指定報名點進行報名。
(三)報名參加統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2、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3、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獲博士學位。
4、實行資格考試制度前,已擔任統計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符合上述第(一)條基本條件中規定的要求,如本人自願,也可參加統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考試時間:
2011年
2011年全國統計師考試時間為2011年10月16號。
統計專業初級資格和中級資格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日期一般設在每年10月的第三個星期日,分在兩個半天進行,考試時間均為2.5小時。
初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中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工作實務
(註:中初級考試採取閉卷筆答方式。)
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擴大試點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9:00——12:00 高級統計實務
2012年度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和高級資格考試日期均定為10月14日(星期日)。
初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中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工作實務
(註:初級、中級資格考試採取閉卷筆答方式。)
高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9:00——12:00 高級統計實務與案例分析
(註:高級資格考試採取開卷筆答方式。)
2013年度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和高級資格考試日期均定為10月13日。
初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中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工作實務
(註:初級、中級資格考試採取閉卷筆答方式。)
高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9:00——12:00 高級統計實務與案例分析
(註:高級資格考試採取開卷筆答方式。)
2013年
初級、中級和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時間:2013年4月1日-7月30日,考試時間:2013年10月13日(星期日)。初級、中級考試採取閉卷筆答方式,高級考試採取開卷筆答方式。
(一)初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二)中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工作實務
(三)高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
上午9:00—12:00 高級統計實務與案例分析
考試科目:
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二個科目.
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統計工作實務二個科目.
高級資格考試科目:設《高級統計實務》1個科目。
從2001年起,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採用標准化考試,試題全部採用客觀題,考生在答題卡上填塗信息點作答;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
考試分兩個半天進行,各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2個半小時。
⑶ 統計專業要考什麼證書,可以推薦一些嗎
統計專業可以考注冊會計師證、特許金融分析師證、統計從業資格證。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和《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設立的專業技術人員准入類職業資格考試。擔任注冊會計師和審計類崗位必須通過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
特許金融分析師資格證書考試每年舉辦兩次,是世界上規模最大的職業考試之一,是當今世界證券投資與管理界普遍認可的一種職業稱號。 CFA 的課程以投資行業的實務為基礎。要成為一名CFA持證人,必須經過美國投資管理與研究協會命題、組織的全球統一考試。
統計從業資格考試是在國家統計局的領導下,由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組織實施,由縣(或市)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具體承辦。考試於每年9月份的第三個星期日公開舉行,每門科目的考試答題時間為120分鍾。考試的承辦機關應當事先公布考試大綱、考試的報名條件、報考辦法、考務規則等。

(3)本科統計專業考證擴展閱讀:
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參考技巧:
1、科目選擇建議每年3門,會計和審計一起考。如果沒學過會計,先學習一下會計基礎,知道理論才好深入。
2、選擇輔導老師,先進行試聽,覺得聽哪個老師適合就選哪個。
3、基礎班、習題班、串講班都值得好好聽,基礎班詳細聽,串講班聽3遍以上,絕對有很大幫助。
4、輔導書不用做太多,一本好的輔導書就夠了。但要考前做些模擬題,認真按時間做。
5、最好能找幾個一起考注會的朋友,沒事通個電話,聊聊復習緊張有助於減輕壓力。
6、相信自己,不要管別人說什麼,要堅信自己能通過。
7、CPA英語考試,要看看過去5年度的英語6級考試真題。
8、轉行壓力很大,代價很大,付出很多,但收獲也很大,體會更多。不用太在意得與失,學會隨遇而安。
⑷ 統計學專業可以考什麼證書
統計學專業可以考「統計師」、「審計師」、「會計師」等證書。cpa、cfa、精算師等證書都可以考。
也就是說,統計學專業畢業的,可以考經濟類或與之相關的類別的職稱證書或執業資格證書。
⑸ 統計學專業可以考哪些證書
看專業分流吧,我們學校有會統核算專業,他們很多去考初會證、ACCA、CPA的。然後應統金融精算這邊有準備考北美精算師的,其他就沒什麼了。其實統計專業大部分都准備考研。
⑹ 做統計什麼的需要考證嗎
個人認為會計專業不需要著急考研。會計這個行業和其他行業相比,更看重經驗的積累以及技能證書的級別,對於學歷相對看的少一些,有本科學歷就足夠了。一些會計專業的學生大學畢業後直接考全日制研究生,這很沒必要。建議先工作,積累經驗,同時把該考的技能證書都考下來,之後有時間有精力的話考一個在職研究生就足夠了。當然,如果你打算考公務員,進入機關做財務的話,那考研究生非常有必要,因為機關在招聘的時候更看重學歷,絕大部分機關招聘的時候都要碩士以上學歷。
會計專業畢業後,要考的技能證書有很多,主要包括:
1、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簡稱會計證。這是會計行業最基礎,也是必備的證書。想從事會計工作,或想參加會計職稱的考試,就必須先考取這個證書
2、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又叫會計職稱證書,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個級別,相應的可以被聘任為助理會計師、會計師、高級會計師。上面說了,想考會計職稱,得先考會計證。因為有從業年限等條件限制,一般人短時間內還沒有資格報考中級和高級,可以先考一個初級。但始中級屬於平均水平,最好考下來
3、注冊會計師證書。這是獨立於上述體系的執業資格考試,也是會計行業最難的考試,如果可以考下來,可以說前途無量。但是因為很難,因此不建議把時間浪費在這里,先考取會計證和職稱,慢慢積累經驗。等有足夠的專業基礎後再考注冊會計師比較實際。
4、統計從業資格證、統計職稱。很多單位的會計都兼職統計工作,因此需要考取統計從業資格證書。統計職稱看你的工作需要決定是否報考,一般沒什麼必要
5、辦稅員證。如果你在稅 務 局工作,或者在有出口退稅業務的企業工作,有必要考取辦稅員證。
6、劍橋商務英語證書。如果你在外企工作,有必要在專業英語上考取一些證書
7、駕駛執照。一些單位會要求來應聘的財務人員會開車,因為財務人員要經常跑銀行、稅務、統計、社保等部門,如果會開車,省去了單配司機的人力成本。
8、會計電算化證書。這個證書主要是看你應用會計軟體進行會計核算的能力,個人覺得可有可無,如果能考下來會有添磚加瓦之作用 你哥我撒。
⑺ 統計學在校期間應考什麼證書
統計專業學生,在校期間除了常規的一些證書,比如大學英語四六級、計算機等級證書外,還可以在大四的時候,為以後工作著想,可以申請統計從業資格證書,由於是統計專業學生,可以免考一門,但是仍要考統計法,才能拿到證書。還可以考初級統計師,在人事考試網站上留意考試報名信息,中級統計師需要工作經驗才可以考,本科四年經驗,研究生兩年。
如果以後就業求職的時候,不一定非得找統計專業相關的話,為了拓寬就業渠道,你還可以考會計從業資格證,乃至會計師(CPA),還有證券從業資格證,助理理財師,人力資源師等。全憑個人興趣了。
⑻ 統計學專業的大學生應該考哪些證書
統計學專業的大學生可以考的證書有:英語四級證、計算機二級證、銀行從業證、證券從業證、會計初級證、保險精算師等。
統計學主要通過利用大量數據進行量化分析,總結出一些經驗規律,做出後期推斷和預測,從而為相關決策提供依據和參考,其不僅僅是統計數字,還包含了調查、收集、分析、預測等,應用范圍十分廣泛。

課程體系
《C/C++程序設計》《數理統計學》《保險會計學》《初等數論》《應用多元統計分析》《統計學概論》《金融建模》《風險理論分析》《復變與積分變換》《宏觀經濟統計分析》。
部分高校按以下專業方向培養:保險精算、金融統計、數據工程、大數據分析與應用、市場調查與數據分析。
⑼ 想做統計員需要考證嗎
需要你可以看看這些
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
(2005年5月16日國家統計局制定
2007年4月28日國家統計局修訂)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提高統計人員的素質,保障統計資料的准確性和及時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等統計調查對象中承擔經常性政府統計調查任務的人員,必須取得統計從業資格,持有統計從業資格證書。
已取得統計員以上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人員,可免於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和申請,憑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直接從事統計工作。
第三條 國家統計局領導和管理全國的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
第四條 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是本行政區域內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的實施機關。
第五條 縣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是本行政區域內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的承辦機關。
必要時,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可以決定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承辦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的有關工作。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統計局負責所屬單位的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
第二章 申請與受理
第六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取得統計從業資格:
(一)熟悉統計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具備從事統計工作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第七條 國家實行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制度。
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的時間為每年九月份的第三個星期日。
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的科目為: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統計法基礎知識。
第八條 已具備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會計與統計核算、統計實務專業大專,統計學類、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可免於參加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科目的考試。
統計學類、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專業以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的《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統計用)》為准。
第九條 國家統計局負責編制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考試命題、制定考試管理辦法和考務規則等工作。
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負責統計從業資格考試考點的設定、試卷的印製、組織閱卷和成績登記造冊等工作。
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承辦機關負責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的報名、考務組織和成績通知等工作。
第十條 統計從業資格考試應當公開舉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應當事先公布考試的報名條件、報考辦法、考試科目以及考試大綱。
第十一條 申請取得統計從業資格的人員,在向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承辦機關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其兩份復印件;
(三)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原件及其兩份復印件;
(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人員,在提出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申請時,除提交前款所規定的材料外,還需同時提交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其兩份復印件。
第十二條 具備條件的地方,可通過網路受理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申請,所需材料由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規定。
第十三條 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的承辦機關應當將有關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的依據、條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書示範文本等在辦公場所公示。
第十四條 申請人申請統計從業資格,應當如實向受理申請的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承辦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受理機關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交與其申請的統計從業資格認定事項無關的材料。
第十五條 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的承辦機關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人依法不需要取得統計從業資格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
(二)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四)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承辦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申請。
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的承辦機關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申請,應當向申請人出具加蓋本行政機關專用印章並註明日期的書面憑證。
第三章 審查與決定
第十六條 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的承辦機關應當對已受理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並將初步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內報送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
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應當自收到初步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是否授予統計從業資格的決定。二十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十日,並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第十七條 申請人的申請符合法定條件的,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應當依法做出授予統計從業資格的書面決定,並頒發統計從業資格證書。統計從業資格證書應當加蓋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印章。
申請人的申請不符合法定條件,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依法作出不授予統計從業資格的書面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四章 證書的使用與管理
第十八條 統計從業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統計從業資格證書應當依法使用,不得塗改、轉讓、出租和出借。
第十九條 統計從業資格證書由國家統計局統一設計樣式,統一制定編號規則。
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負責統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印製、編號、頒發和管理工作。
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的承辦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統計從業資格證書的送達工作。
第二十條 統計從業資格證書遺失或損壞的,取得統計從業資格的人員可持有效證明,向原承辦機關提出補發統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申請。原承辦機關進行審查後,報原發證機關依法予以補發。
第二十一條 對取得統計從業資格的人員,實行統計繼續教育。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統計局和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可以依法撤銷已經授予的統計從業資格:
(一)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授予統計從業資格決定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授予統計從業資格決定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授予統計從業資格決定的;
(四)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授予統計從業資格的;
(五)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統計從業資格的;
(六)依法可以撤銷統計從業資格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所列情形被依法撤銷統計從業資格的人員,其已取得的統計從業資格證書應當依法予以收回。
第二十三條 申請人因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原因被撤銷統計從業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兩年內,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不得授予統計從業資格。
第二十四條 上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應當加強對下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實施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和處理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中的各種違法行為。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 任何單位違反本辦法第二條的規定,聘請、任用未取得統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統計工作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報批評。拒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情節較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統計從業資格申請不予受理的;
(二)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授予統計從業資格或者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授予統計從業資格決定的;
(三)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授予統計從業資格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授予統計從業資格決定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統計從業資格的,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不予受理或者不授予統計從業資格,並給予批評教育。
第二十八條 已取得統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報批評:
(一)塗改、轉讓、出租、出借統計從業資格證書的;
(二)向負責監督檢查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拒絕提供情況的;
(三)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統計從業資格證書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在本辦法實施前已依法取得《統計證》、《統計上崗證》或《統計上崗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一年內,到所在地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承辦機關換領統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三十條 本辦法規定的實施行政許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國家統計局1998年發布的《統計人員持證上崗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⑽ 統計學專業考什麼證書比較好
看你有沒追求而且有沒有確定自己的方向啦
如果你有毅力 並且堅定要做保險或者證券業 可以考精算師 是現在最熱的 中國精算師或者北美精算師都比較難考 全部考出來最起碼怎麼也得五六年吧 不過很吃香 金飯碗
或者你就自學點金融方面的考金融分析師CFA 也是很難考的
這些考試成本也是比較高的 像北美精算師考一科就幾百吧 如果還不確定自己要干什麼 可以先考下雅思啊 托福 BEC啊之類的 學好英語 統計學出國挺熱的 可以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