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法律專業本科代碼
⑴ 自學考試法學專業代碼同全日製法學專業代碼相同嗎
不同的,
⑵ 法律專業屬於本科專業代碼0301裡面的嗎
應該不屬於
⑶ 自考法律專業代碼等問題
1、教育部規定的本科專業代碼由8位數組成(如03010200)。其中:前兩位數代碼為學版科門類權(如03法學),前四位代碼為一級學科類(如0301法學類),八位代碼為二級學科專業。2、自考法律學生不能報考法律碩士。2000年起法律碩士專業研究生教育不再招收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含同等學歷)(指13個具體專業),而只招收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或具有本科同等學歷)的非法律專業畢業生,即現在的法律碩士(非法學)。
⑷ 誰知道自考法律本科中專業代碼C030106和C030117的區別啊
前一個代碼是法律本科段。後一個你確定是這個代碼嗎?C030107為經濟法獨立本科段
⑸ 法律本科自考科目有哪些
法律自考本科的公共課:
1、毛澤東思想概論;
2、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
3、英語。
必考科目有:
1、法律文書寫作;
2、 國際私法;
3、國際經濟法概論;
4、合同法;
5、勞動法;
6、環境與資源保護法;
7、知識產權法;
8、婚姻家庭法。
選考的有:
1、外國法制史;
2、中國法律思想史;
3、西方法律思想史;
4、金融法;
5、稅法;
6、保險法;
7、公證與律師制度;
8、房地產法。

(5)自考法律專業本科代碼擴展閱讀:
1、本專業計劃共設置畢業課程15門。
2、報考條件:各類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可直接報考。
3、從2007年起,「婚姻家庭法(一)(00855)(3學分)」調整為「婚姻家庭法(05680)(3學分)」:「金融法(一)(00256)(4學分)」調整為「金融法(05678)(4學分)」。
4、考生已通過原計劃有關課程,可頂替本計劃中的相應課程:
①「行政法」可頂替「法律文書寫作(00262)(3學分)」;
②「政治學原理」、「國際關系」或「海商法」可頂替「合同法(00230)(4學分)」或「公司法(00227)(4學分)」或其他選修課(原計劃中的一門課程只能頂替現計劃的一門課程);
③「金融法(一)」可頂替「金融法(05678)(4學分)」;
④「自然科學基礎知識」可頂替「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00228)(4學分)」;
⑤「專利法和商標法」可頂替「知識產權法(00226)(4學分)」;
⑥「婚姻家庭」。
⑦「國際關系史」可頂替選修課中的任意一門課程。
5、已通過專科「婚姻法」或「公證與律師制度」,在本科段不需重考這兩門課,應在選考課中另行選取兩門課程考試。
⑹ 自考法律本科和專科的課程代碼為什麼有的是一樣的
1、自考法律本科和來專科的課程源代碼有的是一樣的,這種情況是正常的,或者說是對的。
2、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課程代碼一樣的課程,本來是專科段的課程,而本科裡面也有說明這些課程是屬於獨立本科段的加考課,也就說是給那些專科不是法律專業畢業的人用來加考用的。所以就出現了你所說的「自考法律本科和專科的課程代碼」「有的是一樣的」。
⑺ 自考法律專業(獨立本科段)
自考專業代碼B030117
教育部學科代碼:030117經濟法學
學科代碼的組成是一級學科法學03、二級學科0301、第三級030117差異在這里。自考不可能像統招一樣開辦那麼多三級學科專業去讓人考,選擇了報考人數最多的經濟法,但是光說經濟法又無法滿足其他法學專業的需要,索性就叫法律030117(咬文嚼字那你自己去糾結)。所以說自考中B030117實質上教育部學科代碼是030117的第三級經濟法學。
至於公務員報考中使用的是教育部標準的學科代碼表,自考法律他適用的就是經濟法學,其實公務員考試只要一級學科內都可以,誰規定三級學科代碼一致那就是黑箱操作指定為某人設計的崗位。
⑻ 自考法律本科代碼更改
我來回答
1,你之前考的肯定承認
2你是成教專科報考法律本科,你要報的是法律獨立本科段,大約多少門,這個比專科,本科自考法律少不了多少
⑼ 自考本科法律專業
還有什麼法律專業? 你選擇別的專業就不能參加 司法考試。
你網路下 報考司法考試資格
⑽ 自考的專業代碼和全日制的一樣嗎
你好,自考的專業代碼跟全日制的專業代碼不是一個系統的,所以不是一內會兒事容的。
報考公務員沒有專業代碼的限制吧,如果有專業要求的話那麼自考與全日制是一樣的,如果同時要求招普通高校學生的話可能有限制了。
希望對你有用,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