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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專科什麼時候招生

發布時間: 2022-05-09 22:11:39

㈠ 專科學校什麼時候報名

報考大專一般在3月份,具體日期各個省教育廳會下文通知至各院校,各版地略有不權同。以上海為例:‍
2016年3月2日13:00至3月4日16:00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修改本人報考信息,過時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予以補報名。
網上報名成功的考生,須於2016年3月18日、19日到第一志願院校辦理網上報名信息確認手續,本人須在《2016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考生信息表》簽字確認,因填報錯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2016年應屆「三校生」持學籍所在「三校」開具的學歷證明、歷屆「三校生」持由原畢業學校開具的學歷證明或畢業證書,直接到第一志願學校辦理報名確認手續和考生資格審核。除此以外,報考依法自主招生院校的考生須先參加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取得高考報名號,並由接受報名的區縣考試招生機構按照高考報名工作規定做好高考報名資格的審核工作。

㈡ 中國民航大學2020年飛行技術專業招生簡章(修訂版)

中國民航大學是中國民用航空局直屬的一所以培養民航高級工程技術和管理人才為主的高等學府,是中國民用航空局、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高校。
學校的前身是1951年9月成立的軍委民航局第二民用航空學校,由毛澤東主席親自任命方槐將軍為校長,周恩來總理親自選定校址。1981年更名為中國民用航空學院,2006年5月30日,更名為中國民航大學。學校校區呈「一校四區」的分布格局:包括天津校本部校區、天津寧河新校區、遼寧朝陽校區和內蒙古扎蘭屯校區。校本部坐落於天津濱海國際機場旁,分為南北兩個校區,佔地1695畝,建築面積56萬平方米;在遼寧省朝陽市和內蒙古扎蘭屯市分別建設了朝陽飛行學院和內蒙古飛行學院2個飛行訓練學院;並將在天津市寧河區建設新校區。歷經68年開拓進取,學校已成為一所民航學科門類齊全的高等學府,被譽為中國民航人才的搖籃,科學技術研究的中心,國際文化交流的窗口。未來,我們將牢記初心和使命,推進高質量發展,為建設中國特色世界一流民航大學而努力奮斗!
中國民航大學對飛行人才的培養與中國民航的成長同步,其教育歷史可追溯到上世紀50年代。自2003年恢復設立飛行技術專業後,基於60餘年辦學歷史的積淀,學校飛行技術專業先後被授予「教育部特色專業建設點」、「天津市品牌專業」,加入了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2012年又被教育部列為「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單位」。截止今年,與中國國際航空公司、中國東方航空公司、中國南方航空公司等20多家航空公司開展合作,累計為中國民航培養飛行員6500餘人。
一、專業介紹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以工程技術教育為核心,培養具有民航飛行職業所需的政治素質、心理素質和身體素質,系統掌握民用航空器飛行的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操作技能,達到符合國際民航標準的英語語言能力水平,初步具備現代民用航空飛行技術應用及管理能力,能夠在民用運輸航空和通用航空領域從事航空器駕駛工作的高素質專門人才。
(二)培養規格
本專業為委託培養單位訂單式培養飛行員。基本學制為四年,最短修讀年限三年,最長修讀年限六年(含休學)。
學生在規定的修讀年限內完成飛行技術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含飛行駕駛技術訓練),考試合格,達到畢業條件者,由學校頒發飛行技術專業本科畢業證書;符合我校學士學位授予規定者,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授予工學學士學位。
本專業主幹課程有:飛行領航學、飛行氣象學、飛機飛行原理、飛機機體與系統、飛機動力裝置、航空儀表與電子電氣系統、飛行員陸空通話、儀表飛行與航圖、飛行性能計劃與載重平衡、飛行人為因素與機組資源管理、飛機私用駕駛員執照飛行訓練和飛機商用駕駛員執照飛行訓練等。
(三)學生管理
學生在學期間必須遵守學校、委託培養單位、飛行訓練機構的各項規定和要求。
學校設置飛行學員隊,對學生實行准軍事化管理,一日生活制度化;學生在校期間享受一定的空勤伙食補助;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用以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生還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優秀學生可獲得國家級、市級、校級、院級等各類優秀學生獎(助)學金以及榮譽稱號。此外,國內外民航企事業單位還在我校設立了20餘項獎(助)學金,用以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
學生在學期間須按國家規定的相關政策參加社會保險,相應的醫療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按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條款執行。在國內接受飛行訓練的學生,飛行訓練期間的航空器機組座位險由國內飛行訓練機構負責;被派往國外接受飛行訓練的學生,在國外訓練期間的醫療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航空器機組座位險由國外飛行訓練機構負責。
(四)就業政策
學生在入校前需與委託培養單位簽署委託培養協議。學生畢業後達到委託培養協議約定的入職條件,由委託培養單位安排從事相應的民用航空飛機駕駛崗位工作。
(五)淘汰機制
鑒於飛行技術專業的特殊要求,學生可能因政治條件、身體條件、學習成績、英語水平以及飛行技術等原因導致被終止飛行技術專業學習。具體根據《中國民航大學飛行技術專業學生學籍管理規定》、《中國民航大學飛行技術專業學生終止飛行技術專業學習實施細則》和《中國民航大學飛行技術專業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符合學校轉專業標准者,轉到其他專業,畢業後自主擇業;不符合學校轉專業標准者,將被終止學業,予以退學。
(六)收費標准
本專業學生每人每年學費人民幣5800元,飛行駕駛訓練期間的相關費用按委託培養單位的規定執行,住宿費、服裝費、被裝費、教材費等其它費用標准按學校的規定執行。
二、招生錄取
為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規范民航招飛工作的通知》以及《關於深化民航招飛校企合作的實施意見》要求,自2020年起,停止授權委託航空公司「獨立」開展招飛工作,全面推行「院校主導、公司參與、聯合招飛」的合作招飛新模式。
(一)招飛省份
2020年將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黑龍江、吉林、遼寧、上海、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廣西、重慶、雲南、廣東、山東、寧夏、甘肅等22個省份開展招飛。
(二)招飛計劃
學校按照各省飛行合格生源的分布情況和各航空公司委託培養計劃來確定總招生規模和分省計劃。2020年飛行技術專業招生預計劃為870人。正式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最終公布的為准,實際錄取學校將視情根據各地區上線合格生源進行調劑。
(三)送培單位
2020年委託培養單位主要有中國國際航空公司、中國東方航空公司、中國南方航空公司、深圳航空公司、四川航空公司、山東航空公司、長龍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公司、幸福航空公司等航空公司等。以最終錄取結果為准。
(四)招生對象
在開展招飛的地區,凡能夠參加2020年全國普通高校統一考試(秋季)的男生均可報考,英語語種,文理兼招(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東選考科目為物理或化學)。根據委託培養單位需求,年齡限制為16至20歲(截止2020年8月31日),未婚,要求具有較好的英語基礎,各科成績均在良好以上。
(五)報名基本條件
政治思想素質:符合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報考條件,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熱愛民航事業,熱愛飛行工作;具有高度的責任心、良好的工作態度、服務社會的意識以及團結協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養、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調查要求。
身體自薦標准: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生理功能正常,無傳染病史和精神病家族史,無久治不愈的皮膚病;根據委託培養單位需求身高168cm(含)-185cm(含),校企合作招飛滿足送培單位身高要求的我校予以認可,體質指數BMI 18.5(含)—24(含),無「O」、「X」型腿;任何一眼裸眼遠視力不低於C字表0.1,接受角膜屈光手術者須滿足局方規定,無色盲、色弱、斜視;會普通話,口齒清楚,聽力正常;具有敏捷的反應能力和身體協調能力,符合招飛體檢鑒定醫學標准。
(六)報名方式
2019年10月21日起登錄《中國民用航空招飛信息系統》仔細閱讀政策文件和考生手冊後進行考生注冊,填報志願,報名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參加預選初檢前須完成網上報名。
(七)錄取方式
考生須經過《中國民用航空招飛信息系統》注冊報名、預選初檢(視情部分省份增加英語測試)、體檢鑒定(含心理測試)、申請確認有效招飛志願以及民用航空背景調查。體檢鑒定按照中國民用航空局最新頒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檢鑒定規范》執行,民用航空背景調查按照中國民航局頒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調查規定》執行。以上過程均合格者方能在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統一考試填報高考志願時報考本專業,並且要求按提前錄取批次第一志願填報。
根據教育部和民航局相關規定,我校2020年飛行技術專業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當地當年高考文化課總分的60%執行,英語單科成績最低分數線按當地當年英語單科總分的60%執行。根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不包括政策性加分),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高考總分相同按照英語單科成績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招生計劃錄滿為止。最終錄取原則以我校公布的《中國民航大學本專科招生章程(2020年)》以及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投檔規則為准。
(八)入校復查不合格處理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和《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檢鑒定規范》,在三個月內由民航局民用航空人員體檢鑒定專家委員會進行入校復查體檢鑒定。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學籍。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學校即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提請有關部門查究。
三、鄭重聲明
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飛活動,請廣大考生及家長提高警惕,不要相信各種謠言傳言,謹防上當受騙。招飛全流程各環節學校不收取任何費用。凡是冒用「中國民航大學」進行招飛活動的,歡迎廣大考生及家長舉報,我校將保留依法追責的權利。
四、聯系方式
(一)學校地址:天津市東麗區津北公路2898號 郵編:300300
(二)咨詢電話:022-24092508、022-24092126
(三)通知公告發布方式:
1.《中國民用航空招飛信息系統》、中國民航大學招飛信息網
2.微信公眾號: 「中國民航大學招飛」
(四)中國民航大學監察處投訴電話:022-24092242。

㈢ 請問2019年高考專科報名提前批什麼時候

2019各省高考提前批次填報時間均不同,河南本科提前批6月25日至28日報志願,專科提前批7月6日—10日報志願。寧夏高職專科提前批7月2日至3日報志願。

2019年湖南本科提前批(含需要政審、面試的國家專項計劃)填報時間:6月26日至27日。本科提前批「軍事院校」、「省內公費定向師范生」和「省內基層農技特崗人員」徵集志願:7月11日8時至12時。

(3)民航專科什麼時候招生擴展閱讀:

提前批的報考常識

1、考生填報了「提前批次」的院校,如果沒有被錄取,不影響考生參加其他批次的錄取。但是,如果考生已被「提前批次」的院校錄取,就不能再參加其他批次院校的錄取。

2、招生計劃冊會註明院校是按本一或本二切線錄取,只要相應的過線考生就可以填報。比如過本二線的考生在提前批次可以填報相應的按本二線招生的院校和專業。

3、提前批次常規志願設置一個「第一志願」和三個「參考志願」,第一志願根據「」志願優先,遵循分數」的梯度志願模式投檔,參考志願按院校平行志願投檔。

考生第一志願投檔錄取結束後,再進行參考志願的投檔錄取,一般來說,參考志願被錄取的幾率較小,特別是一些熱門的院校和專業,所以大家在選擇第一志願時一定要慎重。

4、報考前尤其需要了解具體院校(專業)的錄取規則與錄取限制,這在招生計劃冊或招生章程上均會有註明。

比如,提前批次軍事公安院校(專業)錄取,如果不去參加體檢面試,即使文化課合格,也將失去錄取機會。

5、一些特定的院校及專業只在提前批次錄取,對相關院校和專業感興趣的考生一定不能錯過提前批次的填報。比如熱門的南科大、國科大;本科師范類院校及專業等等。

㈣ 中國民航大學專科有哪些專業 求高手

中國民航大學專科專業雲南招生專業:

1、民航安全技術管理:高職(專科)批,計內劃招收12。

2、飛機機電設備容維修:高職(專科)批,計劃招收20。

3、民航安全技術管理:高職(專科)批,計劃招收6。

4、飛機機電設備維修(直升機):高職(專科)批,計劃招收2。

(4)民航專科什麼時候招生擴展閱讀:

校是中國民用航空局直屬的培養高級工程技術和管理人才的高等學校,對民航企事業單位有特別需求的專業,對於錄取到我校的普通類型本科考生,在滿足學校相關條件的前提下,可調整其專業。只要本科考生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且滿足相關轉入專業的身體條件要求便可申請轉入該專業學習。

本科每年學費5200-5800元;空中乘務、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每年學費10000元,其餘高職專業每年5500元。住宿費:4人間,每生每學年1200元;6人間,每生每學年800元。

㈤ 中國民航大學招生標準是什麼

中國民航大學招生標准:

1、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交通運輸、交通管理、工科試驗班、飛機機電設備維修、飛機電子設備維修等專業每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0。

2、交通運輸、交通管理專業每眼矯正遠視力不低於4.8且鏡片度數不大於400度。

3、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自動化、飛行器動力工程、飛行器製造工程、機械電子工程、工業工程、交通運輸、交通管理、安全工程、應用氣象學、通信工程、油氣儲運工程、材料化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工科試驗班、材料科學與工程、飛機機電設備維修、飛機電子設備維修、民航安全技術管理等專業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5)民航專科什麼時候招生擴展閱讀: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交通運輸、交通管理、電子信息工程、飛機機電設備維修、飛機電子設備維修、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只招男生;空中乘務專業只招女生;建議報考民航運輸、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的女生身高不低於163厘米、男生身高不低於172厘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原則上不予錄取:生活不能自理;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800度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400度;斜視;嗅覺遲鈍;口吃;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5米以內,另一耳全聾者;肝功能不正常者。

㈥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我院2020年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創建於一九五六年,是中國民用航空局直屬的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培養理、工、文、管、法、藝等門類高層次人才的應用型大學,是培養民航飛行、空管、機務、機場運行等特有專業以及其他相關專業人才的民航特色大學。

第三條 學院全稱: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國標代碼:10624)。

第四條 辦學類型:國家部委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 培養層次:專科、本科、研究生。

第六條 學院地址:校本部(四川省德陽市廣漢市南昌路四段46號);德陽校區(位於四川省商貿學校內,四川省德陽市旌陽區千山街三段399號)。

以下專業大一階段在德陽校區就讀,大二轉回校本部就讀:交通運輸、導航工程、應用氣象學、飛行器動力工程、飛行器製造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飛行器適航技術、航空航天工程、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工程。

第七條 聯系電話:0838—5182078。

第八條 郵政編碼:618307。

第九條 學院網址:www.cafuc.e.cn

招生網址:http://zsc.cafuc.e.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眾號:cafuc_zsc。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對學院招生計劃編制、招考辦法、錄取標准及結果、預留計劃的使用原則和措施等重大事項進行民主決策。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錄取領導小組負責高考錄取期間重大事項的決策。

第十二條 招生處(招飛中心)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學院監察處負責招生監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要求

第十四條 各專業招生具體要求:

(一)飛行技術專業(運輸機駕駛):提前批本科,文理兼收,基本學制四年(根據飛行訓練安排,實行彈性學制)。報考該專業須提前經過民航專業機構的招飛體檢鑒定、民用航空背景調查、飛行職業心理學檢測合格。合格考生再依據高考文化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本專業詳情見《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2020年招飛簡章》,查詢網址:http://zsc.cafuc.e.cn/。

(二)應用心理學專業:理工類本科,學制四年。

(三)交通運輸專業(空中交通管制、飛行簽派、航行情報):理工類本科,學制四年,只招男生。應滿足《民用航空人員體檢合格證管理規則》(CCAR-67FS-R2)規定,報考該專業考生身體基本要求:肝功正常,每眼矯正或未矯正遠視力不低於0.7、雙眼遠視力不低於1.0(C字表),無色盲色弱,無顯斜視,無語言、發音或聽力障礙,無精神疾病病史等。

(四)應用氣象學專業(機場氣象預報、航空公司氣象分析):理工類本科,學制四年。無色盲色弱。

(五)導航工程專業(導航應用與規劃、空管保障設施):理工類本科,學制四年。無色盲色弱。

(六)飛行器製造工程專業(飛機結構維修):理工類本科,學制四年。無色盲色弱。

(七)飛行器動力工程專業(飛機發動機維修):理工類本科,學制四年。只招男生,無色盲色弱。

(八)電子信息工程專業(航空電子設備維修):理工類本科,學制四年。只招男生,無色盲色弱。

(九)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航空電氣設備維修):理工類本科,學制四年。只招男生,無色盲色弱。

(十)飛行器適航技術專業:理工類本科,學制四年。無色盲色弱。

(十一)航空航天工程專業(直升機維修工程):理工類本科,學制四年。只招男生,無色盲色弱。

(十二)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工程專業:理工類本科,學制四年。只招男生,無色盲色弱。

(十三)交通工程專業(機場管理與工程):理工類本科,學制四年。無色盲色弱。

(十四)交通管理專業(機場運行管理):理工類本科,學制四年。無色盲色弱。

(十五)物流工程專業(航空物流):理工類本科,學制四年。無色盲色弱。

(十六)工商管理專業:本科,文理兼收,學制四年。

(十七)市場營銷專業:本科,文理兼收,學制四年。

(十八)安全工程專業(航空油料儲運安全):理工類本科,學制四年。只招男生,無色盲色弱,無嗅覺障礙。

(十九)消防工程專業: 理工類本科,學制四年。只招男生,無色盲色弱,無嗅覺障礙。

(二十)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理工類本科,學制四年。無色盲色弱。

(二十一)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理工類本科,學制四年。無色盲色弱。

(二十二)物聯網工程:理工類本科,學制四年。無色盲色弱。

(二十三)英語專業:本科,文理兼收,學制四年。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10分,須加試口語。

(二十四)思想政治教育專業:本科,文理兼收,學制四年。

(二十五)公共事業管理專業: 本科,文理兼收,學制四年。

(二十六)空中乘務專業:專科,文理兼收,學制三年。考生須提前經我院組織的面試體檢合格,並取得面試體檢合格通知書方可報考。(山東考生報考細則請詳見該省考試院公布信息)

(二十七)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專科,文理兼收,學制三年。考生須提前經我院組織的面試體檢合格,並取得面試體檢合格通知書方可報考。(山東考生報考細則請詳見該省考試院公布信息)

(二十八)飛機機電設備維修專業:理工類專科,學制三年。只招男生,無色盲色弱。

第十五條 入學條件:參加全國普通高等教育統一考試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並由省級教育考試院提供新生錄取名冊。

第十六條 學生進校後均以英語為外語語種安排教學。

第十七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我院執行教育部、衛健委、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同時,根據我院專業培養的實際要求,對報考我院的考生身體健康狀況作以下補充要求:

除應用心理學專業、英語專業、工商管理專業、市場營銷專業、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及公共事業管理專業外,其餘專業應無色盲色弱。安全工程專業(航空油料儲運安全)及消防工程專業應無嗅覺障礙。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八條 計劃編制原則:嚴格按照教育部、民航局下達的計劃總數執行,逐步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批次人數,積極支持國家貧困地區專項計劃的實施。保證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協作計劃(預科轉入)、南疆單列計劃的完成。以上計劃數均包含在學校年度本專科招生計劃總數內。

第十九條 計劃使用及調整:各省分專業的招生人數,以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或教育考試院公布計劃數為准。我院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院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於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及生源質量調控。針對飛行技術專業訂單式培養模式,學院有權與各省級招生部門協商增減計劃,最大限度完成招生計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二十條 學院依據國家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擇優選拔人才。

第二十一條 根據在各省(市、區)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和調檔分數線。錄取時,學院將根據生源狀況在相應省(市、區)適量調整招生計劃。

第二十二條 對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市、區)招辦的規定進行投檔。投檔後,學院按照考生實考分排隊順序進行錄退。在等效基準分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或參考相關單科成績(飛行技術專業不享受任何政策性加分)。我院不認可任何降分投檔政策。對於部分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區),按相應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投檔錄取政策執行。

第二十三條 錄取分專業時,學院根據考生填報各專業志願的具體情況,設置專業志願分數級差(相鄰專業志願間分數級差一般為1分,不超過3分),各專業志願之間分數級差相同,具體分值設置以能使學院所錄考生總體專業志願滿足率達到最大時的級差設置為准。同分排序細則:1、理科考生按照數學成績和理綜成績的順序進行排序;2、文科考生按照語文成績和文綜成績的順序進行排序;3、不分科類考生按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成績之和進行排序,當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之和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的單科成績依次排序。

第二十四條 所有已投檔考生分科類(或選考科目)按實考分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順序錄取。第一專業志願無法滿足的考生,實考分減掉一個專業志願分數級差進入第二個專業志願排隊,依此類推。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院根據考生分數從高到低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且符合報考條件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考生所報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在江蘇省實行「先分數後等級」錄取規則。

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我院所有專業在內蒙古自治區的錄取按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投檔規則執行)。

第六章 選考科目設置

第二十五條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部分省市,我院對考生選考科目的要求,依照當地省級考試主管部門提前面向社會公布為准。

第七章 收費標准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時,以四川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准按學年繳納學費、住宿費等。空中乘務專業和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學費8000元/年,其他專業學費4440—4920元/年。

第二十七條 住宿費1200元/年。

第八章 獎貸政策

第二十八條 學院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制度,凡符合國家助學貸款條件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十九條 學院實行獎助學金制度。主要有:國家類(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社會類(民航工會獎學金、民航報杯獎學金、大飛機·啟航獎學金等);學院優秀學生獎學金。

第九章 報到注冊

第三十條 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院規定的有效證件,按期到學院辦理入學手續。按照學院《學生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第三章第九條規定: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在報到日期前向學院提交書面申請,並附所在街道、鄉鎮、當地民航招飛辦(飛行技術專業學生適用)證明,向我院學生處請假,請假時間一般不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未入學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招生規定進行體檢、復查,體檢合格後方可注冊學籍。不符合招生體檢條件者,由學院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章 停飛安置及轉專業

第三十一條 飛行技術專業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停飛,按照學院有關規定轉入相應地面專業學習。

第三十二條 除飛行技術專業外其它專業學生,學院根據社會用人需求的變化,組織轉專業考試,符合專業條件且考試合格的考生按學院相關規定轉入其申報專業學習。

第十一章 學生畢業

第三十三條 證書頒發:凡具有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取得規定的學分,符合畢業基本要求,准予畢業並頒發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並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

第十二章 招生監督

第三十四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招生監督工作,嚴格執行高校招生責任制及責任追究辦法,切實維護學院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學院從未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也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凡對我院聲譽造成惡劣影響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院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電話:0838-5183165。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生效。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簡章等與本章程相沖突時,以本章程為准。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招生處(招飛中心)負責解釋。

㈦ 上海民航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上海民航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 學院全稱:上海民航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 學院代碼:14394

第四條 學院地址:徐匯校區,上海市徐匯區龍華西路1號,郵政編碼200232;浦東校區,上海市浦東新區學海路100號,郵政編碼201300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隸屬於中國民用航空局

第六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七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八條 辦學宗旨

立足民航,面向全國,業內知譽,社會滿意;實行校企合作、工學結合、頂崗實習的職業教育模式,培養具有一定理論知識和實踐能力,適用於行業和社會所需要的高素質、高技能人才。

第九條 畢業頒證

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的學生,頒發上海民航職業技術學院的專科畢(結)業證書。

第三章 管理機構

第十條 招生就業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 招生就業工作監察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第四章入學條件

第十一條 參加2020年上海市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試的考生;參加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面向應屆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參加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

第十二條 專業招生不限入學外語考試語種,入學後外語教學為英語。

第五章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嚴格按照教育部、中國民用航空局下達的文件執行。

第十四條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的招生人數、選考科目,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准。

第六章專業要求

第十五條 空中乘務、民航空中安全保衛、民航運輸、民航運輸(民航電子商務)、民航運輸(航空旅遊服務)、航空物流、機場運行(民航機場氣象觀測)、機場運行(航空港管理)、機場運行(航空器機坪管制)、民航安全技術管理、飛機機電設備維修、飛機電子設備維修、飛行器製造技術、飛行器製造技術(通航飛機製造)、飛機結構修理、航空地面設備維修、通用航空器維修(直升機維修)、飛機機電設備維修(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要求考生無色盲、無色弱。

第七章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第十七條 對於參加2020年上海市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試的考生和參加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面向應屆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招生考試(簡稱「三校生高考」)的考生,按照我院制定的上海市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和上海市「三校生高考」招生章程執行。

第十八條 對於參加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進檔考生,根據考生高考成績,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如出現考生同分,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

在錄取過程中安排專業時,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二專業志願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願錄取,以此類推,當考生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錄到招生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第十九條 凡報考我院空中乘務專業和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的考生均要取得我院空中乘務專業、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測試合格證方可報考。獲得報考資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需達到所在地區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所劃定的相應專科(高職)控制線以上,根據考生填報我校志願順序,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如出現考生同分,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

第二十條 根據各省考生專業填報情況,學院有權與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協商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在生源不足的省份,學院有權與相應省級招生辦公室協商撤回該省部分招生計劃。

第二十一條 入學通知書由學院招生辦公室按錄取學生電子檔案中的通訊地址郵寄。錄取結果可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查詢。

第二十二條 學院網址:www.shcac.e.cn ;學院招生信息網:zs.shcac.e.cn ;學院招生咨詢電話:021-34693230;學院招生監督電話:021-34693217。

第八章收費標准

第二十三條 學費標准:飛機機電設備維修(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22000元(滬價費[2017]2號),其他專業每生每學年75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第二十四條 住宿費標准:每學年費用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

第九章 獎學金與幫困助學措施

第二十五條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經過評選可獲得各類優秀學生獎(助)學金。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院綜合獎學金等。

第二十六條 幫困助學措施: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入學時請辦理好由當地鄉鎮以上政府或民政部門開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證明上須有經辦者親筆簽名和有效聯系方式),我院將根據學生的不同情況採取協助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減免學雜費、提供勤工儉學崗位等措施,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第十章入學與注冊

第二十七條 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院規定的有關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提前向學院請假,對未經學院同意,逾期不報到的學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後,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招生規定進行體檢復查,不符合招生體檢條件者,由學院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 為培養更多具有「忠誠擔當、嚴謹科學、團結協作、敬業奉獻」優秀品質的高素質民航專業人才,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實行「准軍事化」為方向的教育管理模式。

第十一章 附則

本章程由上海民航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㈧ 上海民航職業技術學院招生條件是什麼

上海民航職業技術學院招生條件有:

1、空乘、空保專業第一專業報考。

2、7門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總分高於600分。

3、思想正常,身體健康,可生活自理。

上海民航職業技術學院考試內容有:

1、普通高中類考生: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2、中職類考生:文化考試、職業技能測試。

3、普通高中類考生綜合素質測試:試題由學院統一命制,學院統一閱卷評分;考試形式:閉卷考試;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素質、思想道德修養、創新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溝通能力和職業能力傾向等基本素質。

4、中職類考生職業技能測試:試題由學院統一命制,學院統一閱卷評分;考試形式:閉卷考試;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素質、思想道德修養、創新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溝通能力、專業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上海民航職業技術學院

㈨ 中國民航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和做好中國民航大學的招生工作,保證我校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考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中國民航大學。校址:天津市東麗區津北公路2898號。上級主管部門:中國民用航空局。學校致力於建設成為中國特色世界一流民航大學
第三條 辦學類型:國家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人才培養層次:高職、本科、碩士、博士等各層次人才培養。學校面向包括港、澳、台地區在內的全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學校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教育之本,秉承「立足民航,服務社會,面向世界」的辦學面向,以高級應用型工程技術與管理人才培養為主要類型,以「嚴、實、能、用」為教育理念,致力於培養基礎扎實、知識面寬、作風嚴實,富有人文素養、安全意識、系統思維和國際視野,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
第四條 證書頒發:凡具有中國民航大學正式學籍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在學校允許的修業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准予畢業,頒發中國民航大學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並頒發中國民航大學學士學位證書。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中國民航大學。
第五條 中國民航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制定本專科招生計劃、招生政策和錄取規則,討論決定本專科招生重大事宜。學校招生委員會是學校招生工作的咨詢機構,由校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校友代表、學生代表組成,負責為招生工作提供決策咨詢和發揮民主監督及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本專科招生工作的常設執行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本專科招生日常工作;負責特殊類型考試招生的管理工作,統一規范考試招生的報名和資格審核流程,統一制訂考核評分標准和錄取規則,統一組織考試及選聘專家,統一公示合格名單及錄取結果,統籌飛行技術、高水平運動隊、空中乘務、民航空中安全保衛等專業招生考試活動。
第八條 相關學院和部門負責協助學校招生辦公室制訂相關招生考試的政策和開展宣傳、咨詢、報名、體檢、專項測試等錄取前的具體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招生計劃編制根據國家政策、民航與社會需求、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畢業生發展選擇等因素科學制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上報中國民用航空局和教育部審批。
第十條 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中國民用航空局下達的文件執行。各省分專業的招生人數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准。
第十一條 依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我校除普通類型招生外,還單列面向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簡稱國家專項計劃)、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協作計劃、南疆單列計劃、高水平運動隊、民航企事業單位定向就業等招生計劃,以上計劃數均包含在學校年度本專科招生計劃總數中。
第十二條 學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科計劃數的1%,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其使用原則和要求,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
第四章 專業錄取要求
第十三條 普通高考生須參加當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實施高考綜合改革方案的省份考生報考須符合我校相關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我校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准。
高水平運動隊、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少數民族預科班、民航企事業單位定向生,以及港澳台等類型考生的報名、錄取應按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報考飛行技術專業需提前在《中國民用航空招飛信息系統》報名注冊,預選初檢、體檢鑒定、心理測試、背景調查等環節均取得合格資格;報考高水平運動隊需按教育部特殊類型招生須經提前報名、資格審核、專項測試等環節,取得擬招合格考生資格並與學校簽訂協議;報考空中乘務、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需提前經報名、面試、行業體檢等環節取得合格資格。
第十五條 由於民航行業及專業工作性質特殊,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交通運輸、交通管理、電子信息工程、飛機機電設備維修、飛機電子設備維修、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只招男生;空中乘務專業只招女生;建議報考民航運輸、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的女生身高不低於163厘米、男生身高不低於172厘米。
第十六條 報考本校的考生身體狀況除需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之外,結合民航專業特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原則上不予錄取:生活不能自理;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800度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400度;斜視;嗅覺遲鈍;口吃;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5米以內,另一耳全聾者;肝功能不正常者。
各專業的具體要求: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交通運輸、交通管理、工科試驗班、飛機機電設備維修、飛機電子設備維修等專業每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0。交通運輸、交通管理專業每眼矯正遠視力不低於4.8且鏡片度數不大於400度。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自動化、飛行器動力工程、飛行器製造工程、機械電子工程、工業工程、交通運輸、交通管理、安全工程、應用氣象學、通信工程、油氣儲運工程、材料化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工科試驗班、材料科學與工程、飛機機電設備維修、飛機電子設備維修、民航安全技術管理等專業不招色弱、色盲考生。對於交通運輸、交通管理、飛行技術、空中乘務、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除上述所列條件外,還應符合中國民用航空局頒布的相關身體條件。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錄取工作在教育部、中國民用航空局的領導下,由各省級招委會統一組織進行。
第十八條 學校根據生源省份的招生計劃數,結合生源分布情況,與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要求。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其它類型招生調閱檔規則按教育部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我校除飛行技術專業外,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的考生,在錄取和安排專業時以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為准。
第二十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該批次招生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該批次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二十一條 對擬錄取普通類考生的專業安排,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即從高分到低分依據考生專業志願順序逐一分配專業,不設專業志願級差。
飛行技術專業錄取規則按照中國民用航空局當年確定的錄取標准,在合格名單內以高考文化成績(不包括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其中天津市、山東省的考生錄取採取合並送培單位全部生源進行排序,按照高考文化成績(不包括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高考文化成績相同時按照外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招生計劃錄滿為止。
工商管理、會計學、財務管理、物流管理、經濟與金融等五個專業合並按照工商管理類錄取。
飛行器動力工程、飛行器製造工程、機械電子工程、工業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等五個專業合並按照「工科試驗班(航空工程學院)」錄取。
民航企事業單位定向生須符合學校定向專業錄取要求,並按省級教育考試機構的報考要求填報定向志願。學校將在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劃定的分數線上,從已投檔考生中按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學校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在調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時,可在學校調檔分數線下1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定向志願擇優錄取,最終錄取規則須以教育部及相關省份招生考試機構文件精神及要求為准;被錄取的定向考生在入學報到前,須按規定與相關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若無故拒簽協議,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錄取,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
高水平運動隊,空中乘務專業、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按當年相應的招生簡章確定的錄取辦法及錄取政策執行。
第二十二條 對於進檔考生,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在招生計劃尚未完成且符合專業錄取要求的范圍內安排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 對於尚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我校按相應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投檔錄取政策執行。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在投檔成績完全相同時,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外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對於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我校按相應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投檔錄取政策執行。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除按專業為投檔單位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浙江、山東)外,其餘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京、津、滬、瓊)的進檔考生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實行同分取齊,即適當調整該省的分專業計劃,將處於競爭關系的同分考生都錄取到競爭專業。
對於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要求: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及以上,必測科目及技術均合格。進檔考生按照投檔分由高到低錄取,當考生投檔分相同時,專業志願順序靠前的考生優先錄取,當考生專業志願順序也相同時,則數學、語文、外語三門成績(含附加分)總分高的考生優先錄取,再相同時,依次按照數學、語文、外語單科(含附加分)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第二十四條 中國民航大學中歐航空工程師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是我校系統引進法國精英工程師培養模式和法國航空工程師培養的優質教育資源開展的「精英教育」,主要以「工科試驗班(中歐航空工程師)」為招生專業名稱,從部分省市直接招生,培養分為「預科」和「工程師」兩個階段,學歷層次相當於國內的本科+碩士。要求報考的考生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優異,高考投檔成績須超過當地一本線(或相當於原一本線標準的特殊類型最低控制線)規定分數。各地具體規定分數:新疆、海南120分;黑龍江、內蒙古110分;貴州、雲南、陝西、廣西100分;河北95分;甘肅、遼寧90分;重慶、河南80分;天津、湖南、福建、四川75分;山東、安徽、廣東、吉林70分;湖北65分;北京、山西、江西60分;上海40分;浙江30分;江蘇20分。已報到的優秀理工類本科新生入校後還有機會參加中歐航空工程師學院組織的校內選拔,具體選拔辦法將在我校中歐學院網站公布,網址為:www.cauc.e.cn/siae。
對於符合第二十六條入校轉專業條件的理科生及選考科目為物理的新生,入校後均有資格報名參加中歐學院的二次選拔。
第二十五條 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投檔考生專業志願填報情況,學校有權與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協商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在生源不足的省份,學校有權與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協商撤回該省部分招生計劃。尤其是飛行技術、空中乘務、民航空中安全保衛等專業,涉及到航空公司定向培養,招生計劃需根據生源情況在全國范圍內調配,需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支持、配合。
第二十六條 我校是中國民用航空局直屬的培養高級工程技術和管理人才的高等學校,對民航企事業單位有特別需求的專業,對於錄取到我校的普通類型本科考生,在滿足學校相關條件的前提下,可調整其專業。只要本科考生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且滿足相關轉入專業的身體條件要求便可申請轉入該專業學習。
第一,所有省份文科、理科、綜合改革等科類高考投檔成績位於我校在該省份本科批次錄取人數的前10%者。
第二,高考投檔成績超該省一本線90分以上者(含)(按750分滿分計)。對於本科批次合並省份,一本線標准按該省份公布的當年高考參照一本線劃定的特殊類型最低控制線執行。
第三,對於高考綜合改革地區,選考科目在「物理、化學」中有任一門滿分者。
第二十七條 入學通知書由學校招生辦公室按學生檔案中的地址郵寄。錄取結果將在學校招生網站上公布。
第六章 收費標准、獎助學金及其他
第二十八條 學校按照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天津市財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批準的學費標准收費。本科每年學費5200-5800元;空中乘務、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每年學費10000元,其餘高職專業每年5500元。住宿費:4人間,每生每學年1200元;6人間,每生每學年800元。以上收費標准如有調整,以最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文件執行。
第二十九條 學校目前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人民獎學金等各類獎助學金30餘項,其中獎勵類獎學金21項,用於獎勵品學兼優的優秀學生;資助類獎助學金9項,用於獎勵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助學金可覆蓋全校50%的學生。
按定向招生計劃錄取的學生享有企業設立的定向獎學金(用於交納學生學費、住宿費)。
第三十條 學校構建了「以助學貸款為主要渠道,獎助學金為重要輔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困難補助、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為有效補充」的資助體系,全方位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獲得有效資助,實現「應助盡助」,決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第三十一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解決學費與住宿費。國家助學貸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與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咨詢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向學校學生資助部門咨詢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第三十二條 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有關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無論何種原因不能按期入學者,應提前向學校招生辦公室請假,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學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三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不符合招生體檢條件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四條 招生咨詢電話:022-24092126;招生網站:www.cauc.e.cn/zsb;招生微信號:cauczb;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電話:022-24092242。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凡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簡章等與本章程相沖突時,以本章程為准。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由中國民航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㈩ 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八章 收費標准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規、國務院和廣東省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全面落實《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英文名稱為Guangzhou Civil Aviation College )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2040

第五條 學校地址:

機場路校區: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機場路向雲西街10號,郵政編碼510403;

白雲機場校區:廣州市白雲國際機場空港北橫六路,郵政編碼510470;

花都赤坭校區: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赤坭鎮髻嶺西路26號,郵政編碼510830。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單位:中國民用航空局

第十條 畢(結)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結)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退學學生,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開具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十一條 我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政策,負責制定學校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組織管理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就業處為我校招生工作的常設執行機構,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三條 我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考試招生監察小組,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和社會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我校在廣東省招生錄取批次為專科批次,其他省份招生錄取批次根據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文件要求而定。

第十五條 我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專業目錄為准。對生源不足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我校有權與相應省級招生辦公室協商撤回該省部分招生計劃,有權將撤回的招生計劃調劑到生源好的省份增錄考生。

第十六條 我校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與廣東培正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聯合開展「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我校「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實驗班」通過廣東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學生,與我校其他專業同批次錄取,單獨代碼招生,單獨編班。試點專業實驗班學生按五年人才培養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職學段學習,各項考核合格,並符合相關條件和要求的,獲得我校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通過轉段選拔考核合格的實驗班學生進入廣東培正學院試點專業學習兩年,符合相關條件和要求的,可獲得廣東培正學院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非實驗班學生,不得轉入試點專業實驗班學習。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我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確保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按照文科類、理科類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我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成績、專業志願,以及我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 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我校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在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我校可根據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平行志願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二十一條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方案的省份考生報考須符合我校相關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我校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為准。對考生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普通類專業,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的考試,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考試,各門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須有1門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准。

第二十三條 我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第二十四條 文科類、理科類專業錄取規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規則出檔後,文科類、理科類專業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願,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後續專業志願。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無排位或無排位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同分點的處理辦法,按照普通高考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類為英語、語文、數學;理科類為英語、數學、語文,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 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願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取;考生不服從調劑的,或服從調劑但是不符合計劃有空額專業相關要求的,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六條 空中乘務及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在廣東省外的錄取規則:廣東省外考生需要提前參加我校的專業測試(面試與體檢),對取得我校專業測試合格(面試與體檢合格)並投檔到我校的考生,按照考生高考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七條 除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單設院校代碼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可接受無專業志願考生調劑錄取,招生專業詳情如下:

空中乘務專業是與加拿大航空學院合作辦學的專業,合作方式為3+0模式,即學生在國內學習三年,完成雙方學院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者將同時獲得雙方院校頒發的大專文憑。學生也可以在完成前兩年課程後,自願申請赴加拿大航空學院完成第三學年的課程,成績合格者同時獲得雙方院校頒發的大專文憑。

飛機機電設備維修、飛機結構修理、飛機電子設備維修專業是與加拿大卡納多文理科學院合作辦學的專業,合作方式為2+1模式,學生修完教學培養計劃中雙方互認學分的課程,經考試合格者,我校將予以頒發大專學歷證書,加拿大卡納多文理科學院則予以頒發加拿大相應的學歷證書。其中飛機結構修理專業為加拿大一年制大專學歷證書(Ontario College Certificate),飛機機電設備維修和飛機電子設備維修專業為加拿大兩年制大專學歷證書(Ontario College Diploma) 。未獲得留學簽證者或不選擇到加拿大學習者,第三年可在我校相關專業學習,考試合格者將頒發我校大專學歷證書。

第二十八條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在各省份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布的加分項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適用於投檔及專業分檔。符合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優錄條件考生,我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准

第二十九條 我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於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准,予以正常錄取。

我校招生專業對考生身體素質的具體要求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三十條 空中乘務、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因用人單位對考生身體素質有要求:考生出生年齡為2000年1月1日以後,其中,男生身高173~185cm,女生身高163~175cm,無色盲、色弱。空中乘務專業主要招收女生,請男生慎重報考;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主要招收男生,請女生慎重報考。

第三十一條 飛機機電設備維修、飛機結構修理、飛機電子設備維修、航空地面設備維修、飛機部件修理、通用航空器維修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因用人單位對考生身體素質有要求,請女生慎重報考。

第三十二條 民航安全技術管理(民航旅客安全檢查)、民航安全技術管理(民航貨郵安全檢查)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因用人單位對考生身體素質有要求,請男生身高低於1.72米、女生身高低於1.62米的考生慎重報考。

第三十三條 新生入學後,我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三十四條 經我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三十五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第八章 收費標准

第三十六條 我校收費標准按《關於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367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於廣東省普通高校學分制收費的管理辦法》(粵發改價格〔2016〕366號)公布的標准執行。

我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收費標准按《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於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收費管理的辦法》(粵發改規〔2018〕7號)的有關要求制定執行。

會計、會展策劃與管理專業學費5250元/生•學年,中外合作辦學飛機機電設備維修、飛機結構修理、飛機電子設備維修專業學費11600元/生•學年,中外合作辦學空中乘務專業學費待定,其餘專業學費6410元/生•學年;花都赤坭校區住宿費1200元/生•學年,機場路校區、白雲機場校區住宿費750元/生•學年。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七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被我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後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民航工會獎助學金和勤工助學崗位等。同時,我校還設立了綜合獎學金,用於獎勵品學兼優學生。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八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86123135

傳 真:020-8612313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www.caac.net

招生網址:

https://www.caac.net/sites/zsb/zsxxw/index.html

第三十九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負責監察、監督學校招生工作,並接受相關申訴。

聯 系 人:許老師

監督電話:020-86124572

傳 真:020-8612457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我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專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由學校授權招生就業處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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