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本科學歷可以落戶南京嗎
A. 南京人才落戶自考本科怎麼不能辦理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01
B. 自考本科可以落戶南京嗎
需要在南京買房子 自考本科生才可以落戶南京 所以本科生不是關鍵 關鍵要有房子
C. 本科生南京落戶條件
法律分析:根據南京的落戶政策,外地人落戶南京主要有2種方式:人才落戶,積分落戶。南京人才落戶申請條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戶口遷入南京市城鎮地區:取得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年齡在40周歲以下且取得本科學歷的畢業生(含留學歸國人員);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取得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技能類)人員等
法律依據:《南京市人才落戶實施辦法(暫行)》 第二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45周歲以下本科學歷畢業生(含同等學歷的留學歸國人員、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繳納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已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40周歲以下大專學歷畢業生;
(三)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
(四)具有三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技能類)人員
D. 外地本科生落戶南京流程
2018年3月1日起,外地本科生(全日制和自學本科)都可以直接落戶南京了; 註:內自學本科包容括→國民教育序列的成人高等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現代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高等教育形式。 新政策施行時間:延長到2020年2月29日;
落戶條件:40歲以下;
外地本科生(全日制和自學本科)
戶口本(戶口是集體戶就帶戶主頁的復印件和個人單頁原件及復印件
入戶申請書
帶著准遷證回原籍遷出
再帶著准遷證第三聯、遷移證、身份證回到南京,按照四種落戶方式選擇其中一種落戶,整個落戶流程才算完成。
E. 成人自考本科在南京可以直接落戶嗎買市中心的房子也是可以的吧
符合條件才行。2021年2月9日,南京市政府辦公廳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全面放寬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區城鎮地區落戶限制,對持有上述四區居住證、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人員,即可辦理落戶。
2021南京落戶政策主要有:人才落戶、積分落戶。註:南京市人才落戶有效期截止至2021年2月28日,後續政策變動尚未發布。
一、南京人才落戶申請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戶口遷入南京市城鎮地區:
(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年齡在40周歲以下且取得本科學歷的畢業生(含留學歸國人員);
(二)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
(三)取得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技能類)人員。
注意:夫妻雙方均按本辦法申請戶口遷入的,可以同時申請隨遷未成年子女。
二、南京積分落戶申請條件:
申請積分落戶,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蘇省居住證》;
(二)正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累計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不少於24個月;
(三)無嚴重刑事犯罪記錄。
落戶分值:申請人符合本辦法規定,累計積分達到100分,即符合落戶條件。
積分落戶指標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和減分指標組成。總積分為基礎指標與加分指標之和減去減分指標的累計積分。
F. 自考本科生可以落戶南京嗎
現在除了北上廣深這些城市之外,自考本科都可以落戶,近期各地對於戶口都是放低門內檻了,現在寧容波連高中畢業的都可以無房落戶,南京對自考本科肯定是可以落戶的具體政策建議自己去當地行政服務中心公安戶籍櫃台打聽最新政策。
G. 南京本科畢業生落戶政策
法律分析:依學歷條件申請將戶口遷入南京市的申請人,需自行在學信網上開具《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至教育部門開具《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留學歸國人員需取得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開具的《教育部國(境)外學位學歷認證書》或取得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依技術、技能水平申請將戶口遷入我市的,需先至市人社局開具《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認證書》或《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認證書》(技能類),再至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H. 南京落戶需要什麼條件
南京落戶申請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戶口遷入南京市城鎮地區: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45周歲以下本科學歷畢業生(含同等學歷的留學歸國人員、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繳納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已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40周歲以下大專學歷畢業生;
(三)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
(四)具有三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技能類)人員。
南京積分落戶申請條件:
申請積分落戶,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蘇省居住證》;
(二)正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累計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不少於24個月;
(三)無嚴重刑事犯罪記錄。
落戶分值:申請人符合本辦法規定,累計積分達到100分,即符合落戶條件。
積分落戶指標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和減分指標組成。總積分為基礎指標與加分指標之和減去減分指標的累計積分。
拓展資料
按下面步驟辦理公民遷入(准遷)戶口條件:
1、「三投靠」人員「三投靠」人員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員。「三投靠」人員須憑以下手續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准遷手續。
2、工作調動人員幹部、職工因工作調動需要遷移戶口的,可憑組織、人事、勞動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通知和遷入單位的戶口接收證明,到遷入單位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內勤民警發給《戶口准遷證。
3、購買房屋並具備穩定生活來源的人員凡在市區購買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擁有房產同時具備穩定性生活來源,要求遷移戶口
4、大、中專院校錄取的新生被大、中專學校錄取的新生,或高校畢業生,均可落戶南京。
I. 南京落戶政策2020最新
關於調整人才落戶相關政策的通知
1、進一步放寬本科學歷人才落戶門檻。本科學歷人才年齡上限從40周歲放寬至45周歲,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才落戶政策不變(以上均含非全日制學歷及留學回國人員)。其他落戶要求仍按照《關於繼續實施<南京市關於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來寧落戶的實施辦法>的通知》
(寧公規〔2020〕1號)辦理。
2、放寬大專學歷人員落戶我市條件。40周歲以下大專學歷人員,在我市就業參保半年即可落戶。
(一)辦理材料:
1、入戶申請書;
2、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學信網上開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4、正在繳納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已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社保繳納證明;
5、有效期內的《江蘇省居住證》。
(二)落戶地址。戶口遷移登記應遵循先家庭戶後集體戶的落戶原則。
申請人應在本人或直系親屬城鎮地區的合法穩定住所處落戶,登記為家庭戶。落戶本人合法穩定住所的,提交合法穩定住所證明;落戶本人直系親屬合法穩定住所的,還需提供直系親屬居民戶口簿、親屬關系證明和所有權人同意落戶書。
不具備前款落戶條件的,申請人可以在工作單位設立的單位集體戶登記落戶,並提交單位同意落戶書;未設單位集體戶的,可以在單位設在各級人才服務中心的集體戶登記落戶,並提交人才服務中心同意落戶書。
上述落戶條件均不具備的,按公安機關居住證信息管理系統登記地址所在社區的社區戶登記落戶。
申請在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或社區戶登記戶口的,向所屬地區級公安機關戶政辦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請。
申請人在辦理中需證明本人在寧無自有房產的,需提供無房證明;證明本人在寧無直系親屬、單位集體戶等落戶條件的,需提交書面承諾書進行承諾。
辦理中,申請人故意隱瞞、欺騙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取消申請資格,並按照《南京市社會信用條例》規定納入自然人的失信信息記錄;已辦理落戶的,撤銷戶口登記並退回原籍處理。
(三)辦理時限。區級公安機關戶政辦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應在受理申請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工作,並上報區級公安機關。區級公安機關應在自接到上報材料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返回原受理單位。
作出批准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送達審批結果。作出不批准決定的,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
3、關於應屆畢業生落戶事項。應屆大學畢業生可以按人才落戶相關政策辦理落戶,也可以按大學畢業生就業政策辦理落戶。
對按就業政策持《報到證》申請落戶我市的高校畢業生,仍按照《市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戶籍准入管理辦法>的通知》(寧政規字[2016]16號)的要求申請落戶,公安機關不再審核《報到證》《遷移證》上人社、教育部門的審核專用章。
本通知所指大專學歷,是指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和國民教育序列的成人高等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現代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高等教育形式取得的大專學歷。
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在我市城鎮地區的房屋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載為住宅用途的住房;本地房產管理部門發放的公有房屋租賃證住房;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賃住房;與單位辦理的公有住宅房屋租賃使用證明的住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