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專科什麼時候開始招生
㈠ 2017年專升本,報名時間是什麼時候,報名有什麼條件么
2017年普通高校報名時間為:年3月23日9:00—3月28日17:00,報考條件如下:
1、全省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專科畢業生,且在校學習期間未受到紀律處分者均可報考。
2、2016年至2017年專升本考試報名前退役的士兵,符合《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和「下基層」服務期滿後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要求,且具有河南省普通高校普通專科學歷者均可報考。
(1)2017年專科什麼時候開始招生擴展閱讀
考生報名實行網上填寫信息和現場信息採集相結合的辦法。報名時間為:2017年3月23日9:00—3月28日17:00。網上報名後要進行現場照像、指紋採集、身份證信息讀取驗證和報名信息確認,具體時間和方式由各地招辦安排。
信息採集辦法參照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考考生基本信息採集工作的通知》(豫招科[2016]19號)執行。
選拔對象和基本條件如下:
1、全省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專科畢業生,且在校學習期間未受到紀律處分者均可報考。
2、2016年至2017年專升本考試報名前退役的士兵,符合《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和「下基層」服務期滿後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要求,且具有河南省普通高校普通專科學歷者均可報考。
招生高校、專業和計劃如下:
1、招生高校和專業,詳見《2017年河南省選拔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生進入本科階段學習招生學校及專業總表》(見附件1)。從2017年入學的專科新生起,凡不符合《護士條例》中規定的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條件的專科專業不經批准不得對照本科護理學專業進行專升本招生。
2、根據考生報名情況,我廳對高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再作安排並另文下達。從2017年起,我省服義務兵役退役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在完成專科學業後參加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實行計劃單列,錄取比例在教育部規定的30%的基礎上適度擴大。
㈡ 2017年專科學校3月自主招生後,6月份是否招生
1、2017年高考高職專科學校在3月份自主招生後,6月份仍然有招生計劃。
2、3月份的自主招生只是安排了一小部分的招生計劃,大量的招生計劃都是安排在6月份的普通高考招生中。
㈢ 2017年內蒙古高考專科志願填報時間及入口 什麼時候填報
2017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網上錄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錄取時間安排(含各批次第一次填報志願時間)
(一)本、專科提前批(6月25日—7月11日)
1.6月25日-7月4日:填報軍事、公安等本科提前和專科提前錄取院校類別意向,相關考生接受政審、面試、體能測試、軍檢。
2.藝術體育類院校(專業)錄取安排:
7月2日:考生第一次填報本科提前A批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其他藝術類、體育類志願。
7月3日:本科提前A批藝術體育院校開始下載考生第一志願信息,並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願錄取;前一志願完成錄取後,公布剩餘招生計劃,網上徵集考生志願;院校依次對後續志願考生進行錄取。
7月14日左右:考生第一次填報本科提前B批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其他藝術類、體育類志願。
7月15日左右:本科提前B批藝術體育院校下載考生第一志願信息,並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願錄取;前一志願完成錄取後,公布剩餘招生計劃,網上徵集考生志願;院校依次對後續志願考生進行錄取。
3.非藝術體育類院校(專業)錄取安排:
7月6日:考生第一次填報本科提前A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願。其中,填報過軍事、公安、公安現役、司法、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等意向類別,並且政治審核、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可按原意向所涵蓋的院校或有關規則第一次填報本科提前A批對應科類的具體院校及專業;填報過公安意向志願,並且政治審核、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可按原意向所涵蓋的院校或有關規則第一次填報專科提前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的具體院校及專業。
7月7日:相關院校下載考生第一志願信息,並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願錄取;前一志願完成錄取後,公布剩餘招生計劃,網上徵集考生志願;院校依次對後續志願考生進行錄取。
7月9日:本科提前A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以及專科提前批進行政審面試體能測試的公安類等院校(專業)完成錄取。
7月10日:考生第一次填報本科提前B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願。
7月11日:本科提前B院校下載考生第一志願信息,並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願錄取;前一志願完成錄取後,公布剩餘招生計劃,網上徵集考生志願;院校依次對後續志願考生進行錄取。
7月12日:本科提前B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院校完成志願填報和錄取。
(二)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7月13日—7月18日)
7月13日:考生第一次網上填報本科一批志願。
7月14日:院校下載考生第一志願信息,並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願錄取;前一志願完成錄取後,公布剩餘招生計劃,網上徵集考生志願;院校依次對後續志願考生進行錄取。
7月16日:本科一批全部招生計劃完成錄取。
7月17日:本科一批B招生院校下載考生第一志願信息,並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願錄取;前一志願完成錄取後,公布剩餘招生計劃,網上徵集考生志願;院校依次對後續志願考生進行錄取。
7月18日:本科一批B全部招生計劃完成錄取。
(三)本科二批、本科二批B(7月19日—7月26日)
7月19日:考生第一次網上填報本科二批志願。
7月20日:院校下載考生第一志願信息,並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願錄取;前一志願完成錄取後,公布剩餘招生計劃,網上徵集考生志願;院校依次對後續志願考生進行錄取。
7月24日:本科二批全部招生計劃完成錄取。
7月25日:本科二批B招生院校下載考生第一志願信息,並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願錄取;前一志願完成錄取後,公布剩餘招生計劃,網上徵集考生志願;院校依次對後續志願考生進行錄取。
7月26日:本科二批B全部招生計劃完成錄取。
(四)專科提前批不進行政審面試體能測試的航海類等院校(專業)的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高職(專科)錄取(7月26日)
7月26日:考生第一次網上填報此類專科提前志願。
7月26日:院校下載考生第一志願信息,並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願錄取;前一志願完成錄取後,公布剩餘招生計劃,網上徵集考生志願;院校依次對後續志願考生進行錄取。
7月26日:專科提前全部招生計劃完成錄取。
(五)高職高專批(7月27日—7月30日)
7月27日:考生第一次網上填報高職高專批志願。
7月27日晚:院校下載考生第一志願信息,並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願錄取;前一志願完成錄取後,公布剩餘招生計劃,網上徵集考生志願;院校依次對後續志願考生進行錄取。
7月30日:高職高專批全部招生計劃完成錄取。
㈣ 專科學校什麼時候報名
報考大專一般在3月份,具體日期各個省教育廳會下文通知至各院校,各版地略有不權同。以上海為例:
2016年3月2日13:00至3月4日16:00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修改本人報考信息,過時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予以補報名。
網上報名成功的考生,須於2016年3月18日、19日到第一志願院校辦理網上報名信息確認手續,本人須在《2016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考生信息表》簽字確認,因填報錯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2016年應屆「三校生」持學籍所在「三校」開具的學歷證明、歷屆「三校生」持由原畢業學校開具的學歷證明或畢業證書,直接到第一志願學校辦理報名確認手續和考生資格審核。除此以外,報考依法自主招生院校的考生須先參加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取得高考報名號,並由接受報名的區縣考試招生機構按照高考報名工作規定做好高考報名資格的審核工作。
㈤ 2017年江西省高考志願報名什麼時候報專科
上填報提前批本科軍事、武警院校志願(實行平行志願,以下簡稱軍事類志願) 6月24日9時-6月25日17時 填報期間,允許對該次填報志願修改1次
網上填報提前批非軍事類本科、國家專項本科、第一批本科(包括自主招生、高校專項、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等,地方專項,蘇區專項志願)、第二批本科,「三校生」本科,提前批高職(專科)批次直招士官定向招生院校志願 6月29日9時-7月2日17時
網上填報提前批高職(專科)除直招士官定向招生外其他院校、高職(專科)、「三校生」高職批次院校志願 8月2日9時-5日17時
徵集志願填報 提前批本科文理(含定向)網上徵集志願 7月11日9時--17時 提交後, 不允許修改
國家專項本科網上徵集志願 7月14日9時--17時
第一批本科文理(含地方專項、蘇區專項)、預科、體育類,提前批本科藝術類網上徵集志願 7月21日9時--17時
第二批本科文理類(含預科),藝術、體育類二本A段,三校生文理類本科網上徵集志願 7月29日9時--17時
第二批本科文理類(含預科),藝術、體育類二本A段,三校生文理類本科網上第二次徵集志願 7月31日9時--17時
藝術、體育類二本B段,三校生藝術類本科網上徵集志願 8月6日9時--17時
提前批高職(專科),三校生高職藝術類網上徵集志願 8月11日9是--17時
高職(專科),三校生高職文理類、體育類網上徵集志願 8月16日9時--17時
高職(專科),三校生高職文理類、體育類網上第二次徵集志願 8月18日9時--17時
㈥ 2017內蒙古高考招生高職高專什麼時候報
2017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網上錄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錄取時間安排(含各批次第一次填報志願時間)
(一)本、專科提前批(6月25日—7月11日)
1.6月25日-7月4日:填報軍事、公安等本科提前和專科提前錄取院校類別意向,相關考生接受政審、面試、體能測試、軍檢。
2.藝術體育類院校(專業)錄取安排:
7月2日:考生第一次填報本科提前A批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其他藝術類、體育類志願。
7月3日:本科提前A批藝術體育院校開始考生第一志願信息,並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願錄取;前一志願完成錄取後,公布剩餘招生計劃,網上徵集考生志願;院校依次對後續志願考生進行錄取。
7月14日左右:考生第一次填報本科提前B批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其他藝術類、體育類志願。
7月15日左右:本科提前B批藝術體育院校考生第一志願信息,並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願錄取;前一志願完成錄取後,公布剩餘招生計劃,網上徵集考生志願;院校依次對後續志願考生進行錄取。
3.非藝術體育類院校(專業)錄取安排:
7月6日:考生第一次填報本科提前A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願。其中,填報過軍事、公安、公安現役、、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等意向類別,並且政治審核、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可按原意向所涵蓋的院校或有關規則第一次填報本科提前A批對應科類的具體院校及專業;填報過公安意向志願,並且政治審核、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可按原意向所涵蓋的院校或有關規則第一次填報專科提前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的具體院校及專業。
7月7日:相關院校考生第一志願信息,並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願錄取;前一志願完成錄取後,公布剩餘招生計劃,網上徵集考生志願;院校依次對後續志願考生進行錄取。
7月9日:本科提前A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以及專科提前批進行政審面試體能測試的公安類等院校(專業)完成錄取。
7月10日:考生第一次填報本科提前B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願。
7月11日:本科提前B院校考生第一志願信息,並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願錄取;前一志願完成錄取後,公布剩餘招生計劃,網上徵集考生志願;院校依次對後續志願考生進行錄取。
7月12日:本科提前B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院校完成志願填報和錄取。
(二)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7月13日—7月18日)
7月13日:考生第一次網上填報本科一批志願。
7月14日:院校考生第一志願信息,並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願錄取;前一志願完成錄取後,公布剩餘招生計劃,網上徵集考生志願;院校依次對後續志願考生進行錄取。
7月16日:本科一批全部招生計劃完成錄取。
7月17日:本科一批B招生院校考生第一志願信息,並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願錄取;前一志願完成錄取後,公布剩餘招生計劃,網上徵集考生志願;院校依次對後續志願考生進行錄取。
7月18日:本科一批B全部招生計劃完成錄取。
(三)本科二批、本科二批B(7月19日—7月26日)
7月19日:考生第一次網上填報本科二批志願。
7月20日:院校考生第一志願信息,並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願錄取;前一志願完成錄取後,公布剩餘招生計劃,網上徵集考生志願;院校依次對後續志願考生進行錄取。
7月24日:本科二批全部招生計劃完成錄取。
7月25日:本科二批B招生院校考生第一志願信息,並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願錄取;前一志願完成錄取後,公布剩餘招生計劃,網上徵集考生志願;院校依次對後續志願考生進行錄取。
7月26日:本科二批B全部招生計劃完成錄取。
(四)專科提前批不進行政審面試體能測試的航海類等院校(專業)的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高職(專科)錄取(7月26日)
7月26日:考生第一次網上填報此類專科提前志願。
7月26日:院校考生第一志願信息,並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願錄取;前一志願完成錄取後,公布剩餘招生計劃,網上徵集考生志願;院校依次對後續志願考生進行錄取。
7月26日:專科提前全部招生計劃完成錄取。
(五)高職高專批(7月27日—7月30日)
7月27日:考生第一次網上填報高職高專批志願。
7月27日晚:院校考生第一志願信息,並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第一志願錄取;前一志願完成錄取後,公布剩餘招生計劃,網上徵集考生志願;院校依次對後續志願考生進行錄取。
7月30日:高職高專批全部招生計劃完成錄取。
㈦ 本科大學有專科專業嗎什麼時候報這些大學的專業
在山東省,本科大學里也是有專科招生的,這個一是部分專科學校升本科後仍然保留一部分專科招生,二是部分高校合並有專科學校,仍然保留了一部分專科招生。
專科批次是單獨填報志願的,山東省在2017年8月13日開始填報專科志願。
㈧ 山東2017年,專科什麼時候填志願
高職高專復批錄取:8月1日—制8月6日。8月1日8∶00院校下載考生第一志願信息;第一志願完成錄取後,公布剩餘招生計劃,考生網上補報志願;院校依次下載、上載其他志願考生信息。8月6日高職高專批完成錄取。
高職高專批補錄:9月25日—9月29日。9月25日公布高職高專新生報到後缺額招生計劃,未錄取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網上填報補錄志願;院校按要求依次下載、上載補錄志願考生信息。9月29日高職高專批完成補錄。
准確的!
㈨ 江蘇省2017年高職專科徵求平行志願什麼時候開始填報,是八月四號嗎
2017年江蘇省普通高校錄取批次和時間安排如下:
(一)文科類、理科類
提前錄取本科院校,7月8日-12日錄取;
第一批本科院校,7月15日-19日錄取;
第二批本科院校,7月21日-25日錄取;
高職(專科)院校,8月1日-5日錄取;
高職(專科)注冊入學院校,8月7日-11日錄取。
提前錄取本科院校包括軍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專業)、航海院校(專業)、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地方專項計劃」)、鄉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以下簡稱「鄉村教師計劃」)、其他院校〔包括國際關系學院(北京)、北京電子科技學院、上海海關學院、外交學院、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以及中國科學院大學、上海科技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的綜合評價錄取,相關院校的飛行技術專業以及部分院校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計劃〕等。
(二)體育類、藝術類
提前錄取本科院校,7月8日-15日錄取(其中藝術類分為3小批);
高職(專科)院校,7月29日-31日錄取。
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藝術類錄取工作具體時間安排分別詳見附件1、2、3。
二、志願設置與填報
今年我省在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各批次以及藝術類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批次中實行平行院校志願設置。
(一)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志願設置
今年我省在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各錄取批次設置平行院校志願、徵求平行院校志願。院校端將依次顯示為第1志願、第2志願。其中,平行院校志願由考生在錄取前預先填報;每批次平行院校志願錄取結束後,未被錄取且符合填報條件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上網填報徵求平行院校志願。
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各批次考生可填報的平行院校志願包含A、B、C、D、E、F、G、H 8所院校,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包含A、B、C、D、E、F、G、H、I、J 10所院校,其中,文科類、理科類每所院校可填報6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體育類每所院校可填報4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
(二)藝術類志願設置
藝術類專業按專業考試方式不同,設置傳統院校志願、平行院校志願和徵求院校志願。錄取批次設置為提前錄取本科院校、高職(專科)院校兩大批次。具體為:
1.提前錄取本科院校。
第1小批:30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清華大學等15所院校、原「211工程」院校、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非美術類使用專業校考成績錄取的藝術類本科專業以及沈陽音樂學院,實行傳統院校志願設置。
第2小批: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省內外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實行平行院校志願設置。
第3小批:除藝術提前本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使用專業校考成績錄取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願設置。
2.高職(專科)院校。
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專業,實行平行院校志願設置;使用院校校考成績錄取的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願設置。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或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院校中選擇其一填報。
藝術類提前本科、藝術類高職(專科)批次錄取結束後,各設立一個徵求院校志願,考生只能在傳統院校志願或平行院校志願中選擇其一填報。
對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和專業實行平行院校志願設置,各批次平行院校志願包含A、B、C、D、E、F、G、H 8所院校,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包含A、B、C、D、E、F、G、H、I、J 10所院校;對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和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願設置,即每個錄取批次設置1所院校志願,每所院校志願中含有4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
(三)志願填報
今年我省將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績、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公布符合各階段填報志願要求的逐分段考生人數、各批次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限第一階段填報批次)和填報志願資格線後,分兩個階段組織考生在省教育考試院專設的網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填報高考志願。
第一階段:6月27日至7月2日(截止到7月2日17:00),填報本科院校志願。具體包括:文科類、理科類提前錄取本科院校(含軍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專項計劃、鄉村教師計劃、其他院校)、體育類、藝術類提前錄取本科院校、文科類、理科類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願。此外,我省專門設立了「自主招生、試點學院、高校專項計劃、綜合評價錄取」志願填報專欄,考生若獲得多個招生類型或招生院校填報資格,只能選擇一所院校填報。
其中,藝術類提前錄取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願須在6月29日17:00前完成填報。
第二階段:7月27日至28日(截止到7月28日17:00),填報高職(專科)院校志願。凡第一階段未被錄取且符合第二階段填報志願條件的考生均可填報,具體包括: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藝術類高職(專科)院校志願。
在每一批次平行院校志願(藝術類含傳統志願,下同)錄取結束後,未被錄取且符合相應批次填報徵求(平行)院校志願條件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上網填報徵求(平行)院校志願。
三、照顧錄取政策
根據《江蘇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規定,我省2017年高校招生照顧錄取政策確定如下: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將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分投檔(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時,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項),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可加5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可加10分投檔。
2.烈士子女,錄取時可加10分投檔。
3.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屬高校,錄取時可加3分投檔。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錄取時可加10分投檔。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受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級以上部門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或其子女,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願者的考生。
申請享受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名單,須由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縣(市、區)、市招辦進行公示無異議後,方可報省教育考試院等有關部門審核,審核通過的名單經再次公示無異議後方為有效。
(三)根據我省08高考方案及其完善微調辦法的有關規定,凡符合下列規定之一的應屆考生,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具體規定如下:
1.對第一次參加必修科目測試,且技術科目測試合格(含技術科目補考合格,下同)的文科類或理科類考生,每1門必修科目成績達到A級,在劃線前加1分計入統考成績;如4門必修科目成績均達到A級,且技術科目測試合格,在劃線前獎勵1分,即加5分計入統考成績。
2.不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的體育類、藝術類考生,第一次參加必修科目測試,且技術科目測試合格,每1門必修科目成績達到A級,在劃線前加1分計入統考成績;如4門及4門以上必修科目成績達到A級,且技術科目測試合格,在劃線前加5分計入統考成績。
3.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的體育類、藝術類考生,在參加文科類或理科類專業錄取時,除兩門選修科目以外的4門必修科目,如在第一次參加學業水平測試取得A級的,且技術科目測試合格,其獎勵分數參照文科類或理科類考生的政策執行;在參加體育類或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其獎勵分數參照不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的體育類、藝術類考生的政策執行。
第(三)條規定的政策性獎勵分可與第(一)條規定的照顧分值累計。
(四)在綜合素質評價中,考生「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單項達到A級且其他三項均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錄取;均為D級的,高校可以不予錄取。
四、錄取准備和模擬投檔
為使普通高校錄取工作順利實施,保證部分特殊類型考生按有關政策進行錄取,各招生院校在錄取開始前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數據准備
1.7月6日前,核准自主招生、試點學院、高校專項計劃、綜合評價錄取等院校入選考生名單;核准高水平運動隊考生名單、高水平藝術團特長生等特殊類型考生資格名單及其招生院校名稱、代碼和選測科目要求等。
2.模擬投檔前,確定各高校調檔比例(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1.05),建議各批次招生人數在200人(含)以上的高校採用1:1.01,在200人以下20人(含)以上的高校採用1:1.03,在20人以下的高校採用1:1.05。如高校不按時提供調檔比例,各批次默認其調檔比例為1:1.01。
(二)模擬投檔
1.在文科類和理科類各批次正式投檔前,先進行模擬投檔,模擬投檔將按省教育考試院與院校確定的調檔比例進行。
2.模擬投檔根據有關院校的特殊要求進行(如選測科目要求、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預計增加順延計劃;按第一批本科或第二批本科線錄取等)。
3.在模擬投檔後,將立即通過WWW信息發布網站向院校提供模擬投檔線。根據院校提出的增加順延計劃數、調整調檔比例等要求,再次進行投檔,形成各院校最終的投檔線。
五、投檔原則及辦法
(一)投檔原則
1.文科類、理科類
文科類、理科類平行院校志願的投檔原則是「依據文理,滿足等級,按分排序,遵循志願」。平行院校志願投檔的具體辦法是:將省控線上的考生,分科類,按照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檢索考生所填A、B、C、D、E、F、G、H或A、B、C、D、E、F、G、H、I、J志願。只要被檢索的8所或10所院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如沒有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則不能投檔。上述過程完成後,無論檔案是否投出,均視為該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願投檔機會。如果考生檔案投到某院校後,因故被退出,將不再補投到該批次平行志願的其他院校。
2.體育類
對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省控線且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達到相關要求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調檔比例(不超過1:1.05),不分男生、女生,按照「滿足等級,文化分和專業分之和優先,遵循志願」的平行院校志願投檔原則投檔。
3.藝術類
藝術類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實行平行院校志願,其投檔原則是「滿足等級,分數優先,遵循志願」。藝術類使用專業校考成績錄取的院校的投檔原則是對文化分達線、專業合格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調檔比例投檔。藝術類院校如對必測科目提出等級要求,則投檔時還需符合院校提出的等級要求。具體分為以下四種情況:
(1)使用音樂類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專業),對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省控線的考生,分聲樂、器樂,按專業分及招生院校提出的調檔比例(不超過1:1.05),按照「滿足等級,專業分優先,遵循志願」的平行院校志願投檔原則投檔。
(2)使用美術類和編導類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專業),對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省控線的考生,按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及招生院校提出的調檔比例(不超過1:1.05),按照「滿足等級,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優先,遵循志願」的平行院校志願投檔原則投檔。
(3)對報考30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15所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且文化分、專業分均達到相關招生院校自行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調檔比例投檔。
(4)對報考30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15所院校以外的其他使用專業校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專業),且專業合格、文化分達省控線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調檔比例投檔。
院校對進檔考生按本校招生章程中預先確定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對於藝術類提前錄取本科第1小批院校,我院將在7月2日前通過藝術校考管理系統向相關院校發放考生志願數據,7月8日通過錄取系統正式投檔,院校通過錄取系統上傳擬錄取名單。
(二)投檔辦法
1.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各批次以及藝術類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批次,按平行院校志願投檔原則,根據各校確定的調檔比例進行批量投檔;藝術類使用專業校考成績錄取的院校按傳統志願投檔方式投檔。在投檔過程中,文科類、理科類考生如總分相同,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與附加題分數之和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文科類考生再依次按語文(不含附加分)、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理科類考生再依次按數學(不含附加分)、語文、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體育類、藝術類考生如總分相同,按文化總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按照以上規則排序後,如仍相同,則將這部分考生按志願全部投檔,由高校決定其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
2.實行自主招生、試點學院招生、高校專項計劃、省屬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的院校,應根據教育部和我省有關政策,按招生章程中所確定的規則、辦法錄取。對填報自主招生、試點學院、高校專項計劃、省屬高校綜合評價錄取等院校志願且達到投檔條件的考生,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檔前,我院將先行向有關高校投檔,由高校決定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高校應在本一批次批量投檔前,及時將不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退檔,以便這些考生參加本一及隨後各批次院校志願的投檔。
3.在平行院校志願投檔過程中,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屬普通高校的,錄取時可加3分投檔。對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民族預科班的,如院校在省控線上生源不足,將按有關照顧錄取政策降分投檔,最大降分不超過40分。
4.報考空軍航空大學和海軍航空大學飛行技術專業的考生,必須為空軍或海軍招飛體檢和政審合格的考生。根據招飛合格名單,在提前錄取本科院校批次前,將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直接投檔錄取。
5.公布在提前批次的中國科學院大學、上海科技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等5所院校綜合評價錄取計劃,只招收參加學校測試並入選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根據學校確定並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名單,在提前錄取本科院校投檔之前,將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直接投檔錄取。
6.對在第二階段填報「定向培養士官」院校志願且體檢、面試、政審合格的考生,在文科類、理科類本科第二批院校錄取結束後、高職(專科)院校投檔前,按照平行志願投檔規則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三)關於徵求(平行)院校志願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願錄取後,未被錄取且符合填報要求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自行上網填報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因此,請各院校務必按我院規定程序,按時完成提檔、閱檔、審核、退檔等各環節的錄取工作,保證檔案的正常周轉,保證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徵求(平行)院校志願,保證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
對超過規定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節工作的高校,經我院聯系後仍無故拒絕或故意拖延時間的,我院將依據教育部文件精神,根據所投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有關高校計劃數及錄取規則,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設置考生電子檔案為預錄取狀態。同時,立即書面通知有關高校,並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部。
(四)關於政策性降分投檔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願、徵求(平行)院校志願錄取後,如仍有少數院校線上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計劃,根據有關規定,對本批次預先填報的平行院校志願中填有缺額院校志願的考生,按其志願,可在同批省控線下適當降分向缺額院校投檔,由院校擇優錄取。如按相關規定進行降分後,仍有少數院校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計劃,可再對本批次填報徵求(平行)院校志願中填有缺額院校志願的考生,按其志願,適當降分向缺額院校投檔,由院校擇優錄取。各批次最大降分幅度一般不超過10分。
六、關於注冊入學
我省繼續在省內部分高職(專科)院校中試行注冊入學的錄取模式,有關要求按照《省教育廳關於印發2011年江蘇省高職(專科)院校注冊入學試點方案的通知》(蘇教考〔2011〕2號)和《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2017年江蘇省高職(專科)院校注冊入學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招〔2017〕15號)規定執行。
七、錄取體制、錄取審核和檔案移交
1.錄取體制
高校和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實施新生錄取工作。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並符合高校調檔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按高校提出的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向其投放考生電子檔案,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高校根據其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確定的錄取規則對進檔考生進行排序,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並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
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實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電子檔案,並監督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的情況,防止、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
2.關於新生錄取名冊審核和考生檔案移交
院校新生錄取名冊須經我院核准,並由我院加蓋錄取專用章,院校據此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
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到原畢業中學(單位)領取經密封的個人紙質檔案材料,到院校報到時移交給院校。
被錄取的考生到高校報到後,高校須從本校錄取庫中將考生電子檔案中的有關信息直接列印並加蓋學校公章後作為考生錄取的原始檔案(含考生報名登記表、體檢表、志願表等),與其他紙質檔案一起存入考生個人檔案。
㈩ 專科什麼時候開始招生啊
高職(專科)錄取
8月8日-11日17:00
公布高職(專科)錄取信息
8月11日23:00
填報高職(專科)徵集志願
8月12日
採集、確認徵集志願信息
8月13日15:00前
上報徵集志願信息
8月13日18:00前
高職(專科)徵集志願錄取
8月14日-15日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