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城鄉規劃師以本科學歷考
Ⅰ 報考注冊城市規劃師 成人高招的本科學歷能用上嗎
可以!但是你要符合下面的報考條件才可以報考的!二、申報條件同時具備以下二項條件的人員,可申請認定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 (一)學歷和業務工作年限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1970年以前(含1970年)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15年;或相近專業本科畢業,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 2、1970年以前(含1970年)城市規劃專業大專畢業,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或相近專業大專畢業,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25年。 3、1970年以前(含1970年)城市規劃專業中專畢業,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25年;相近專業中專畢業,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30年。 (二)技術資歷和工作業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技術負責人,主持並完成人口規模在50萬以上的大城市總體規劃一項,或中、小城市總體規劃2項。 2、作為技術負責人,主持並完成大城市分區規劃3項。 3、作為技術負責人,主持並完成詳細規劃5項。 4、連續擔任甲級城市規劃設計單位副總規劃師及以上技術管理職務5年以上。 5、連續擔任負責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的部門主要負責人滿5年,且所擔任職務對城市規劃實施管理負有直接責任。
Ⅱ 注冊規劃師的報考資格是什麼
報考條件:
1、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2、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或取得建築學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
3、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4、取得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取得建築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5、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或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除上述規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專業的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2)注冊城鄉規劃師以本科學歷考擴展閱讀
考試科目設置:
共設4個科目:《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和《城市規劃實務》。
考試為滾動考試,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職業資格合格證書。
Ⅲ 本科學歷,城市規劃師幾年以後可以考
(一)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二)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或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即本專業以外的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5年。
也就是說,如果你本科是城市規劃專業,4年就行;如果不是城市規劃專業,那就是5年。
Ⅳ 畢業證上是 藝術設計 本科,能考注冊城鄉規劃師嗎
有些阻礙,城鄉規劃師一般要求城鄉規劃專業專科及以上,並有相應工作經驗要求(本科4年),相關專業也可報名,不過多是建築學相關專業,而且,考試內容也是和建築專業相關,你可以進報名網站咨詢一下。
Ⅳ 城鄉規劃師考試報名條件是什麼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全部科目考試:
(一)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5年。
(二)1982年底前,取得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0年。
(三)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四)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或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即本專業以外的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5年。
(五)取得通過評估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滿3年。
(六)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碩士學位,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滿3年。
(七)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相近專業博士學位,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八)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博士學位,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四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兩個考試年通過應試科目。
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證書》。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注冊城市規劃師考試
Ⅵ 注冊城市規劃師,報考條件裡面的相關專業有哪些
注冊城市規劃師,報考條件裡面的相關專業為城市規劃專業。
根據《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七條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遵紀守法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二)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或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5年。
(三)取得通過評估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滿3年。
(四)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碩士學位,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滿3年。
(五)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相近專業博士學位,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六)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博士學位,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七) 人事部、建設部規定的其他條件。
(6)注冊城鄉規劃師以本科學歷考擴展閱讀:
《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十二條取得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證書申請注冊的人員,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同意後報所在地省級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統一報建設部注冊登記。經批准注冊的申請人,由建設部核發《注冊城市規劃師注冊證》。
第十三條申請注冊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遵紀守法,恪守注冊城市規劃師職業道德;
(二)取得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證書;
(三)所在單位考核同意;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在注冊城市規劃師崗位上工作。
再次注冊者,應經單位考核合格並有參加繼續教育、業務培訓的證明。
《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十二條取得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證書申請注冊的人員,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同意後報所在地省級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統一報建設部注冊登記。經批准注冊的申請人,由建設部核發《注冊城市規劃師注冊證》。
Ⅶ 注冊城鄉規劃師2021報考條件是什麼
報考條件:
(一)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二)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或取得建築學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
(三)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四)取得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取得建築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五)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或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除上述規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專業的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考試科目設置
共設4個科目:《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和《城市規劃實務》。考試為滾動考試,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職業資格合格證書。
成績管理
考試以四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注冊城市規劃師
Ⅷ 請問想考2020年三明注冊城鄉規劃師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二)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或取得建築學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
(三)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四)取得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取得建築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五)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或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除上述規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專業的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免考條件
免兩科: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築師資格證書並符合《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中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可免試《城鄉規劃原理》和《城鄉規劃相關知識》科目,只參加《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和《城鄉規劃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免一科:符合《規定》第(五)項報名條件的,可免試《城鄉規劃原理》科目,只參加《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和《城鄉規劃實務》3個科目的考試。
註:《規定》第(五)項報名條件: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或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Ⅸ 注冊城鄉規劃師報考條件
2020年城鄉規劃師考試報名條件如下:
(一)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二)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或取得建築學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
(三)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四)取得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取得建築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五)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或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除上述規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專業的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城鄉規劃師考試免試條件:
(一)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築師資格證書並符合《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中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可免試《城鄉規劃原理》和《城鄉規劃相關知識》科目,只參加《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和《城鄉規劃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參加上述科目考試並合格,可取得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
(二)符合第(五)項報名條件的,可免試《城鄉規劃原理》科目,只參加《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和《城鄉規劃實務》3個科目的考試。
在連續的3個考試年度內參加上述科目考試並合格,可取得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
教育部頒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之前,高等學校頒發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與《規定》第八條的「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等同。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頒布《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之前,高等學校頒發的「城市規劃」或「城市規劃與設計」專業的碩士、博士層次相應學位,與《規定》第八條的「城鄉規劃」專業的碩士、博士層次相應學位等同。
「建築學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和「建築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是指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頒布的《建築學專業學位設置方案》,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的高等學校,在授權期內頒發的建築學專業相應層次的專業學位,包括「建築學學士」和「建築學碩士」兩個層次,不包括建築學專業的工學學士學位、工學碩士學位以及「建築與土木工程領域」的工程碩士學位。「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是指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的高等學校,在授權期內頒發的「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
符合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按照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報名,攜帶相關證件和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後,核發准考證。參加考試人員憑准考證和有效證件在指定的日期、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及所屬單位、中央管理企業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對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的,按照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