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本科專業設置
⑴ 大學的學科與專業設置有什麼特點
大學的學科與專業設置的特點有符合社會需要、有學校特色。
1、符合社會版需要
大學設置的基本權專業是學科基礎比較成熟、社會需求相對穩定、布點數量相對較多、繼承性較好的專業。
2、有學校特色
大學還可以設置特設專業。特設專業是針對不同高校的辦學特色,或適應近年來人才培養特殊需求設置的專業。
(1)學校本科專業設置擴展閱讀:
新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給予高校自主設置專業的權力。教育部將只對62種國家控制布點專業和尚未列入目錄的新專業進行審批,其餘的506個專業都可由高校自主設置,不需進行審批。
在這種制度下,高校要設置專業,最需要做的就是創造辦學條件。高校完全不必擔心「過了這村沒這店」,只要安安靜靜地創造師資、實驗室、課程和經費投入等辦學條件,就沒有任何問題。
國家和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還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對高校設置的本科專業進行質量認證和評估,並在工程、醫學等領域,加快實施與國際實質等效的專業認證,推動建立本科專業建設質量報告制度。
⑵ 37個新專業列入本科專業目錄,你對這些專業有所了解嗎
教育部公布了2020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根據高等學校專業設置與教學指導委員會評議結果,確定了同意設置的國家控制布點專業和尚未列入專業目錄的新專業名單,融合教育、古文字學、量子信息科學、智能交互設計、應急裝備技術與工程、能源服務工程、智慧交通、密碼科學與技術、智能飛行器技術、音樂教育等37個新專業列入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
新增的37個本科專業,更加符號國家對人才的需求,對我國人才強國戰略也是有很大的幫助的。
⑶ 杭州師范大學杭州國際服務工程學院的本科專業設置
(本科,四年制,就讀地點:倉前校區)
一、培養目標
培養基礎寬厚,知識、能力、素質俱佳,富有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具有國際化視野,在軟體工程相關領域具有競爭力的應用型人才。
二、基本規格
掌握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創業精神。
應具備科學的世界觀,掌握科學方法與工程方法;掌握扎實的軟體基礎理論知識和較寬廣的軟體工程專業知識,具有一定的技術創新能力;受到良好的軟體工程訓練,具有較強的工程實踐能力和團隊協作能力;熟悉軟體應用和工具,具備運用先進的工程化方法、技術和工具從事某一應用領域軟體分析、設計、開發和維護工作的能力。
應達到基本的數學和語言要求;具備熟練的外語應用能力;擁有較好的溝通技巧和團隊工作能力,通曉和遵守相關法律與職業道德。
三、培養特色
寬泛扎實的基礎知識,系統的專業技術技能,解決實際問題的經驗,突出的外語交流能力,良好的職業素養。
以就業為導向,在課程體系中嵌入企業課程,實行「文憑證書+認證證書」雙證制人才培養模式,實現學校與企業的無縫對接。
學生畢業後,主要在IT企業從事軟體與信息服務工作。
四、學制與學位
四年制本科,授予工學學士學位。
五、主幹學科
軟體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服務科學、管理與工程。
六、主要課程
英語、商務英語、軟體與服務外包英語、高等數學、離散數學、服務科學導論、計算機科學導論、程序設計基礎、計算機原理、數據結構、面向對象程序設計、軟體工程、資料庫原理、Web程序設計、操作系統、計算機網路、軟體測試技術、面向服務的體系結構等,以及企業嵌入課程。 (本科,四年制,就讀地點:倉前校區)
一、培養目標
培養基礎寬厚,知識、能力、素質俱佳,富有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具有國際化視野,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相關領域具有競爭力的應用型人才。
二、基本規格
掌握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創業精神。
學生主要學習和運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基本理論及專業知識,具有較強的計算機網路設計、計算機應用系統設計和開發能力。能夠適應不同層面的社會需求。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具有堅實的數理基礎,較好的人文科學素養,較強的英語綜合能力;
2.系統地掌握本專業領域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
3.了解本學科前沿和發展趨勢,具有掌握新知識和新技術的能力;
4.具有較強的設計和開發能力;較好的知識創新能力;具備較強的管理能力和溝通表達能力。
三、培養特色
寬泛扎實的基礎知識,系統的專業技術技能,解決實際問題的經驗,突出的外語交流能力,良好的職業素養。
以就業為導向,在課程體系中嵌入企業課程,實行「文憑證書+認證證書」雙證制人才培養模式,實現學校與企業的無縫對接。
學生畢業後,主要在IT企業從事軟體與信息服務工作。
四、學制與學位
四年制本科,授予工學學士學位。
五、主幹學科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服務科學、管理與工程。
六、主要課程
英語、商務英語、軟體與服務外包英語、高等數學、離散數學、服務科學導論、計算機科學導論、程序設計基礎、計算機原理、數據結構、面向對象程序設計、軟體工程、資料庫原理、Web程序設計、操作系統、計算機網路、軟體測試技術等,以及企業嵌入課程。 (本科,四年制,就讀地點:倉前校區)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熟悉IT金融學及金融業務基礎知識、掌握科學基礎知識及金融軟體開發、應用技能,具有中高級外語水平和溝通能力,適應現代金融信息服務業發展的國際化需求,寬視野、專技能、復合型的高素質現代金融信息服務專業人才。
二、培養規格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掌握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具有為社會主義富強和民主昌盛而奮斗的志向和責任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
有扎實的學科基礎知識,掌握本專業方向所具有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具備應用這些技能和方法解決金融信息服務領域相關實際問題的能力,能熟練使用計算機進行金融軟體的開發、測試和維護,或對金融數據進行常規的處理和分析,有良好的外語應用能力,有充分的實踐經驗和良好的職業素養。
具有一定的體育和軍事基本知識,養成良好的體育鍛煉和衛生習慣,達到國家規定的大學生體育和軍事訓練合格標准;具有健全的心理素質和健康的體魄,具有良好的文明行為習慣,具備欣賞美,創造美的能力。
三、培養特色
知識結構融合交叉(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金融學與經濟學、服務科學);外語能力全面突出(中高級的聽、說、讀、寫能力);課程實驗、企業實習、公司實訓、工程實踐四位一體的技能培養;適應現代金融信息服務業發展對復合型、國際化、應用型人才的需求;職業素質全面,學校、企業零距離對接。
四、學制與學位
四年制本科,授予工學學士學位。
五、主幹學科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金融工程與金融計算,服務科學、管理科學與工程。
六、主要課程
大學英語、英語口語、商務英語、軟體與服務外包英語、概率與應用統計、計算機科學導論、程序設計基礎、Matlab程序設計、計算機網路、資料庫技術、經濟學原理、金融學、金融信息安全、金融工程與金融計算、服務科學導論、管理學基礎、人際關系等。 (本科,四年制,就讀地點:倉前校區)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能主動適應現代社會、經濟、科技與教育發展需要的、素養全面、有持續發展潛力並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中小學和職校師資以及從事教育科學研究、教育管理等工作的各類專門人才。
二、基本規格
掌握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具有堅實的數理基礎,較好的人文科學素養,較強的英語綜合能力;
2.系統地掌握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領域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
3.熟悉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掌握學習理論、教學理論和教學方法,具備教師基本素質和基本能力的訓練;
4.較好的知識創新能力,較強的管理能力和溝通表達能力。
三、培養特色
掌握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的基本理論和技能、多媒體與計算機輔助教學軟體的使用和開發、網路的管理和維護。了解中小學和職校的教學現狀、懂得教育教學基本規律,掌握現代教育教學基本理論、現代教育教學技術手段與教師職業基本技能、從事基礎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質。受到科學研究的初步訓練,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教育調查與社會實踐能力。掌握英語。達到國家規定的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水平。適應未來教育改革發展的需要,畢業後能勝任中小學和職校信息技術類課程的教學工作、班主任工作。
四、學制與學位
四年制本科,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五、主幹學科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六、主要課程
英語、高等數學、離散數學、計算機科學導論、程序設計基礎、計算機原理、數據結構、面向對象程序設計、多媒體技術基礎、軟體工程、資料庫原理、Web程序設計、操作系統、計算機網路、計算機輔助教學、信息技術學科教學論、教育學基礎、心理學基礎等。 (本科,四年制,就讀地點:倉前校區)
一、培養目標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物聯網方向)面向現代信息處理技術,培養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知識結構合理,具備扎實的電子技術、現代感測器和無線網路技術、物聯網相關高頻通信技術、有線和無線網路通信技術、信息處理、計算機技術等基礎理論,掌握物聯網系統的關鍵設計等專門知識和技能並且具備在本專業領域跟蹤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的能力以及較強的創新實踐能力、能夠從事物聯網領域的系統設計、系統分析與科技開發的高等工程技術人才。
二、基本培養規格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物聯網方向)畢業生應具備以下知識和能力:
1.素質要求
(1)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掌握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具有為社會主義祖國富強和民族昌盛而奮斗的志向和責任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
(2) 具有高尚的道德和職業精神,具有全心全意為社會服務的精神以及正確的專業價值觀和科研工程獻身精神。
(3) 具有創新精神,具有主動獲取新知識,不斷進行自我完善的態度。
(4) 具有良好的合作和團隊精神。
2.能力要求
(1) 具備良好的表達能力,能准確傳遞物聯網知識等信息的能力。
(2) 掌握基礎物聯網關鍵技術、了物聯網主要技術標准,高頻通信技術,嵌入式無線和有線系統設計技術、無線通信組網技術等。
(3) 具有物聯網應用方案設計能力。
(4) 具有自主學習、自我發展的基本能力,能夠適應不斷變化的未來物聯網發展的需求。
(5) 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收集的基本方法,有效獲取、評價和利用物物相連信息的基本技能。
(6) 具備熟練的外語應用能力;擁有較好的溝通技巧和團隊工作能力,通曉和遵守相關法律與職業道德。
三、培養特色
寬泛扎實的基礎知識,系統的專業技術技能,解決實際問題的經驗,良好的的外語交流能力,良好的職業素養。
以就業為導向,在課程體系中嵌入企業實訓系列課程,實現學校與企業的無縫對接。
四、學制與學位
四年制本科,授予工學學士學位。
五、主幹學科
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服務工程。
六、主要課程
電路理論系列課程、計算機技術系列課程、智能控制系列課程、信號處理系列課程、有線和無線通信、網路技術、感測器技術及應用、物聯網技術系列課程、企業實訓系列課程等。
⑷ 國家體委直屬體育學院本科專業設置實施辦法
第一條為實施國家教委《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規定》,做好我委直屬體育學院本科專業的設置、調整工作,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直屬體育學院的專業設置及其調整,應符合國家教委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及其有關要求,新設專業必須符合國家教委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規定》中所提出的專業設置的條件。第三條直屬體育學院申請設置學校自主審定權利以外的新專業須向國家體委提交申請報告、申請表、擬投專業的教學計劃、主要專兼職任課教師名單以及其他補充說明材料。各校應在每年八月三十一日前報國家體委科教司(以當地郵戳為准)。第四條國家體委科教司每年九月三十日前對直屬體育學院提出申報的新專業集中審批一次,必要時對申報新專業的學院進行實地考察,每年九月三十日前將審定結果連同必要的材料報國家教委備案,並將審批結果批復給申報學校。第五條國家體委科教司對直屬體育學院的專業設置統籌安排,既考慮各院的實際狀況也考慮專業布局和社會需求,使直屬體育學院培養各類專業人才工作發揮更大效益。第六條根據國家教委要求:「由學校主管部門負責審批的專業,必須經本地區(部門)設置的高等學校專業設置評議委員會評議」,國家體委科教司可代行評議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第七條申報審批的專業有不符合規定條件者,國家體委科教司將提出指導性意見,必要時可現令其停止招生,待條件具備後再行招生。第八條國家體委對直屬體育學院的專業設置實行指導、監督和檢查,對專業建設和管理混亂,領導不力,辦學條件很差,生源不足或分配去向發生重大問題的學校,國家體委將視具體情況予以通報、批評,或令其整頓直至撤銷該專業。第九條辦法未作要求的,按國家教委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規定》執行。第十條本辦法由國家體委科教司負責解釋。第十一條本實施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⑸ 高校專業的設置是什麼
高校專業的設置是:以社會為本位的價值觀主張專業和課程的設置要依據社會職業及其需要;以學科為本位的價值觀主張專業和課程設置的價值在於知識的傳承與創新、學術的探索與研究、學科的推進與發展,以人為本位的一種專業開設方法。
專業設置原則:從學校層面出發,提出了優化專業設置的四個原則:適應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適應性原則;突出特色、注重內涵建設的重點發展原則;與學科建設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原則;注重規模兼顧效益的和諧發展原則。
高校的專業設置還應符合科學性原則和可行性原則,即專業設置要符合教育規律,並結合學校實際,根據自身條件出發設置適合專業。
(5)學校本科專業設置擴展閱讀:
對於高校來說,課程是專業的細胞,專業教育通過課程來實現,課程是專業內涵建設的抓手。學校應充分認識課程改革在人才培養中的重要地位,通過課程的整合、重組,不斷深化教學內容改革。
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課程體系,通過優化課程體系,促進專業內涵建設。「淡化專業,強化課程」是從根本上解決學科專業及其人才培養的周期滯後性與人才市場需要迅變性矛盾的方法與出路。
⑹ 大學本科所有專業有哪些呢
1、哲學類:哲學、邏輯學、宗教學、心理學
2、經濟學類:經濟學、國專際經濟與貿易、財政學、金融學
3、教育屬學類:教育學、學前教育、特殊教育
4、歷史學類:歷史學、世界歷史學、考古學、博物館學、民族學
5、法學類:
① 法學
② 馬克思主義理論類:科學社會主義與國際共產主義運動、革命史與共產黨史
③ 社會學類:社會學、社會工作
④ 政治學類:國際政治、政治學與行政學、思想教育學、外交學
⑤ 公安學類:治安學、偵察學、邊防管理學
6、文學類:
① 中國語言文學類:漢語言文學、漢語言、對外漢語、古典文學
② 外國語言
③ 新聞傳播學類:新聞學、廣播電視新聞學、編輯出版學、廣告學
7、管理類:
① 管理科學與管理工程類:管理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② 工商管理類: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旅遊管理
③ 公共管理類:行政管理、公共事業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
④ 農業經濟管理類:農林經濟管理、農村區域發展
⑤ 圖書檔案學類:圖書館學、檔案學
⑺ 高等學校專業設置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專業設置原則:
包鎔從學校層面出發,提出了優化專業設置的四個原則:適應地版方經濟社會發展需權要的適應性原則;突出特色、注重內涵建設的重點發展原則;與學科建設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原則;注重規模兼顧效益的和諧發展原則。
高校的專業設置還應符合科學性原則和可行性原則,即專業設置要符合教育規律,並結合學校實際,根據自身條件出發設置適合專業。
(7)學校本科專業設置擴展閱讀:
高校設置專業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符合學校辦學定位和發展規劃;
2、有相關學科專業為依託;
3、有穩定的社會人才需求;
4、有科學、規范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
5、有完成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所必需的專職教師隊伍及教學輔助人員;
6、具備開辦專業所必需的經費、教學用房、圖書資料、儀器設備、實習基地等辦學條件,有保障專業可持續發展的相關制度。
⑻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適應深化教育體制改革的形勢,優化專業結構,保證教育質量,提高教育效益,改進對高等學校本科專業(以下簡稱「專業」)的宏觀管理,以利於普通高等學校增強主動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的能力和活力,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特製訂本規定。第二條 普通高等學校的專業設立及其調整,應當根據人才培養的客觀需要,保證必需的辦學條件,遵循需要和可能相結合的原則。
凡通過已設專業拓寬專業服務方向,或擴大招生、委託培養、聯合辦學等形式可以基本滿足人才需求的,不應再新增設專業。第三條 普通高等學校的專業設立及其調整,應講求投資效益和社會效益,正確處理數量與質量的關系,形成合理的專業結構和布局,避免不必要的重復設置,在保證質量和效益的基礎上穩步發展。第四條 普通高等學校的專業設立及其調整,應符合國家教育委員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基本專業目錄及其有關要求。
申請設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基本專業目錄以外的專業,應對設立該專業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進行充分的科學論證。論證結果須經國家教育委員會審核認可。第二章 專業設置的條件第五條 普通高等學校新設專業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經學校主管部門批準的發展規劃,有5年以上的穩定人才需求並提出論證報告,計劃規模一般以年招生60人或更多為宜,開始年招生數不低於30人(個別藝術、體育、語言類專業除外),並逐年增加招生人數;
(二)制訂出符合專業培養目標的教學計劃和其他必需的教學文件;
(三)一般應與學校已有專業之間有相互支持關系;確能配備完成該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教學任務(包括各項實踐性教學環節)的教師、實驗技術人員和圖書資料。教師配備標准原則上應符合《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第七條有關規定;
(四)能提供該專業必需的開辦經費和辦學基本條件,包括教室、實驗室、圖書館、實習場所、體育設施及宿舍食堂等整體的條件。第六條 普通高等學校申請新設置專業,凡符合第五條所必需的條件者,可批准其正式設立並開始招生。對條件尚不完全具備者可批准其籌建。籌建期間一般不應超過兩年。籌建期間內達到正式設立條件後可批准開始招生,否則應取消其籌建資格。第三章 專業設置的審批許可權第七條 普通高等學校專業設置,實行區別情況、分別由高等學校、學校主管部門和國家教育委員會分工負責審定和審批的辦法。第八條 普通高等學校在專業目錄中同類相近專業(第十條規定的幾種情況除外)的范圍內調整專業,或在本專業類范圍內拓寬專業、改用目錄內業務范圍較寬的專業名稱者,由學校自主負責審定,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抄報國家教委。
普通高等學校增設非常設的招生計劃全部屬於委託培養的本科專業班,在專業目錄的范圍內,學校可按照專業設置的審批條件進行論證後自主負責審定,論證結果須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抄報國家教委。第九條 普通高等學校增設專業目錄內的本科專業(第十條規定的幾種情況除外),按學校歸屬,分別由中央有關部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高教主管部門負責審批,報國家教委備案。主管部門在審批專業時,對通用專業的設置應注意徵求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地方主管部門的意見。計劃單列市審批本科專業必須徵得所在省主管部門的同意。第十條 普通高等學校增設專業目錄內的本科專業(或調整專業),凡涉及到目錄已註明為「試辦專業」,「個別學校設置的專業」和國家教委公布的少數需全國統籌布點的專業,以及擬增設專業目錄以外的專業,由國家教委負責審批。第十一條 高等專科學校和短期職業大學不得設置本科專業,個別特殊情況確需設置的,必須報國家教委審批。第四章 審批程序和監督第十二條 專業審批每年集中進行一次。
學校申請設立或調整專業,應按規定日期向學校主管部門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一)申請報告,簡要說明設立或調整專業的主要理由及其他有關情況;
(二)申請表,根據國家教委統一制訂的格式據實詳細填寫;
(三)附件,對申請表要補充說明的問題和有關的論證材料等。第十三條 凡由高等學校自主審定的專業,各校應於每年10月31日前將審定結果連同必要材料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並同時抄報國家教委。
凡由學校有關主管部門負責審批的專業,學校申報時間及審批具體時間可本著及時處理的精神由有關部門自行確定,但各有關學校主管部門至遲應於每年10月31日前將審批結果報國家教委備案。
凡由國家教委負責審批的專業由學校先向學校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學校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後於每年8月31日前報送國家教委,國家教委與有關部門會商後於當年10月31日前將審批結果下達學校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