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學院專科什麼時候填志願
A. 濱州學院專升本什麼時候填報志願
一般在7月份,等教育局通知
B. 2012濱州學院的專科通知書啥時候來啊,我是山東的考生,8月2號報的志願
統一發放的錄取通知書,可能地方的不同,收到的時間也有早有晚,不用著急,9月8、9號才開學。祝賀你被濱州學院錄取。
C. 濱州學院 專科(急~~~)
第一志願報的話應該沒有問題,我是濱州學院經管系畢業的,據說濱州學院最強回的是教育類的,因為以前是濱州答老師專嘛!師資還真不清楚。濱州學院是新建的校園,環境優美,宿舍是六人間,一人一個方形衣櫥、一張電腦桌,每個宿舍都有衛生間,每個樓層還有公共衛生間,一棟宿舍樓還有投幣的洗衣機,條件比同級別的院校好多了或是差不多,宿舍費是一年1000塊,要是想看圖片可以去人人網搜濱州學院的學生看他們的紀念照就可以了。祝早日被理想學校錄取!
D. 濱州學院一批專科錄取什麼時候結束
內部六號七號差不多可以知道,網上應該要十四五才公布吧!!六號七號還有一次志願補錄,你別錯過了啊
E. 山東省提前批2021第二次志願填報是在什麼時候
山東省提前批2021第二次志願填報是在7月14日。
填報依據和時間如下:
1、考生填報本次高校志願前,須認真查看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公布的普通類提前批、藝術類本科提前批和春季高考拔尖人才第2次志願缺額計劃和擬填報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高校有關報考要求及錄取原則。
2、達到或超過相應類型錄取控制分數線且尚未被錄取的合格考生可填報本次志願。
3、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志願僅限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公示的技能拔尖人才且春季高考成績達到150分(含)以上的考生填報。
4、填報志願時間為7月14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志願填報結束後,不再受理考生補報志願申請,也不允許考生修改、放棄已填報的志願;考生被錄取後,不能改錄、換錄。請考生慎重填報志願。
普通類提前批:
1、填報軍校志願的考生,須根據本人軍檢結果和軍校招生專業對選考科目、體檢標准及分數線的要求填報志願。
2、填報航海類志願的考生,須認真查看航海類專業對身體條件的要求,確定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
3、填報民航類飛行技術專業的考生須注意:中國民航大學飛行技術新增招生計劃僅限該校合格考生填報。濱州學院飛行技術(通航方向)僅限該校本科合格考生填報。其他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飛行技術專業本科合格名單通用。
4、填報有關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志願,須取得有關高校綜合評價招生資格。
5、直招士官高考成績不低於240分(含)且體檢、政治考核、面試合格者才有資格填報。
6、北京電子科技學院僅限前期已參加該校面試且合格的考生填報。
藝術類本科提前批:
藝術類專業投檔時關聯專業合格成績,只有專業合格的考生才有資格填報。
藝術類有關高校及專業報考條件和錄取原則有所不同,填報前要仔細閱讀相關高校招生章程,結合自身條件確定是否報考。
其他:
1、普通類提前批、藝術類本科提前批,符合條件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類填報,不得兼報。
2、少年班考生不得填報任何普通高校志願,也不得報考在內地招生的香港、澳門高校。
3、普通類提前批、藝術類本科提前批及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第2次志願錄取結果查詢時間為7月17日12:00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以簡訊方式向已錄取考生推送錄取結果。
請考生登錄山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錄取查詢平台(http://cx.sdzk.cn/)、「愛山東」APP、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路小程序查詢本人錄取結果。已被錄取的考生將不再參與後續志願填報、錄取。
以上內容參考: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普通類提前批、藝術類本科提前批和春季高
F. 濱州學院2018級山東新生錄取通知書什麼時候發放
大學通知書 7月10日-16日第一批本科錄取 7月17日起發放第批本科錄取通知書 7月17日-23日第二批本科錄取 7月24日起發放第二批本科錄取通知書 7月26日-28日第二次填報志願(除3所公安專科學校外全部高職專科志願) 7月30日公布高職(專科)批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7月30日-8月1日高職(專科)提前批、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 8月2日-8日高職(專科)批錄取 8月6日起發放高職(專科)批已錄取考生錄取通知書 8月9日起發放高職(專科)徵求志願錄取考生通知書錄取工作結束通知書一般是特快專遞,自發放起三到五天之內就可收到。你也可以打電話通過學校招生辦查詢你的EMS號碼,這個號碼是你的通知書流水號,通過這個號碼可以在當地郵局查到你的通知書目前所處的具體位置。 確定錄取之後,就會下發的,看你家住在哪裡,交通方不方便了,一般發了後一周多能到,如果你們家是市區,估計也就3天左右就能到的。 1、普通網友不知道考研錄取通知書什麼時候發,而且不同學校的發放時間也不一樣。 2、一般來說,研究生錄取通知書都是6月份發放。建議關注報考學校官網的相關信息。 3、如果著急則可以咨詢報考學校研招辦,只有報考學校研招辦才清楚具體時間。
G. 2016年濱州學院(山東航空學院)錄取通知書什麼時候發放(本人山東淄博)
大學通知書
7月10日-16日第一批本科錄取
7月17日起發放第批本科錄取通知書
7月17日-23日第二批本科錄取
7月24日起發放第二批本科錄取通知書
7月26日-28日第二次填報志願(除3所公安專科學校外全部高職專科志願)
7月30日公布高職(專科)批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7月30日-8月1日高職(專科)提前批、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
8月2日-8日高職(專科)批錄取
8月6日起發放高職(專科)批已錄取考生錄取通知書
8月9日起發放高職(專科)徵求志願錄取考生通知書錄取工作結束
通知書一般是特快專遞,自發放起三到五天之內就可收到。你也可以打電話通過學校招生辦查詢你的EMS號碼,這個號碼是你的通知書流水號,通過這個號碼可以在當地郵局查到你的通知書目前所處的具體位置。
確定錄取之後,就會下發的,看你家住在哪裡,交通方不方便了,一般發了後一周多能到,如果你們家是市區,估計也就3天左右就能到的。
1、普通網友不知道考研錄取通知書什麼時候發,而且不同學校的發放時間也不一樣。
2、一般來說,研究生錄取通知書都是6月份發放。建議關注報考學校官網的相關信息。
3、如果著急則可以咨詢報考學校研招辦,只有報考學校研招辦才清楚具體時間。
H. 濱州學院專科二批怎麼在網上報志願
在省教育廳網站,網上志願填報系統,按個人地區,直接用准考證號,和登錄密碼填就行了
I. 濱州學院2013錄取結束了嗎
已經結束了 可以在16866上查詢 若沒有 信息 請在 明天 八點到二十點報徵集志願和專科志願
J. 濱州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濱州學院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濱州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濱州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執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等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濱州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濱州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0449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教育
第七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條 頒發證書:學生思想政治合格,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和教學環節,至少獲得畢業要求的最低學分,所得學分結構符合要求,不違反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頒發教育部監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畢業證書。獲得畢業資格,並達到國家和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標準的本科生,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九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濱州市黃河五路391號 郵編:256603
第十條 學校概況
濱州學院是一所省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兵聖孫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區、美麗富饒的黃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濱州市。前身是始建於1954年的北鎮師范學校,1983年更名為濱州師范專科學校,2004年經教育部批准改建為濱州學院。2012年順利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2017年成功獲批山東省碩士學位授予A類立項建設單位,2018年10月順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
學校校園佔地面積1970畝,校舍建築面積56.7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15.47億元。設有21個實驗教學中心,其中2個為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2.35億元,圖書館紙質圖書187萬冊,電子圖書124.63萬冊。設有19個二級學院,60個本科專業、29個專科專業,面向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招生,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18297人。
圍繞辦好獨具特色的本科教育,學校藉助全國第一所培養飛行員的地方本科高校的先發優勢,努力做大做強航空特色,航空學科專業規模日益擴大,開設飛行技術、民航機務工程、空管與簽派、機場運行與管理、飛行器動力工程、飛行器製造工程、飛行器適航技術、航空物流工程、飛行器設計與工程、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工程、空中乘務等面向航空領域培養人才的專業(方向),辦學條件日趨完善,社會聲譽持續提高。擁有波音737-300飛機科研教學實訓平台、飛行模擬實驗室、空中交通管理實驗室、CCAR147民用航空器維修培訓中心等教學實驗實訓平台38個,建有民航飛行人員執照考試點和CCAR66部民航維修人員執照考點;先後與山東航空公司等20家航空公司聯合培養航空專門人才,已向民航業輸送飛行員、機務維修、簽派、管制員、空中乘務等專門人才4000餘人,400餘名畢業生成長為機長。飛行學院教師團隊獲批山東省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學校航空特色受到了國家民航局的充分肯定、行業企業的一致認可,國家民航局原局長李家祥、楊元元,民航英雄楊利偉等領導多次到校檢查指導工作。學校航空特色已經成為全省高等教育的一張靚麗名片。
圍繞應用型人才培養,學校主動適應行業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調整優化學科專業結構,形成了以工科為主,以航空為主要特色,理、工、文、教、經、管、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相互支撐的學科專業結構布局,著力打造與行業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緊密融合的民用航空、化學化工、生態環境、機電、信息、土建、教師教育7大應用型專業群,飛行、化工、計算機、生物技術4個專業群獲批立項山東省高水平應用型專業群。在山東省率先實施二級學院理事會建設工程,成立學校理事會和14個二級學院理事會,二級學院辦學活力不斷釋放。深入推進校企合作、產教融合、協同育人,校企合作單位達到300餘家,合作專業達到19個,6個專業(方向)實現「訂單式」培養;獲批1個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2個省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2個二級學院被評為「山東省企校合作培養人才先進單位」。實施分類指導、因材施教,人才培養質量逐年提高。連續7年獲批「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單位,獲得立項423項,立項數量位居全省高校前列;近3年,學生參加學科競賽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獎勵3130項。
學校堅持引育並舉,實施「三百工程」「1121人才工程」「黃河英才工程」「聚英計劃」,大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現有專任教師1080人,擁有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2人、泰山學者青年專家1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2人、山東省教學名師5人、山東省優秀教師5人、山東省教學團隊5個,「黃河英才」特聘教授4人,博士生、碩士生導師80人。聘請8名院士擔任學校名譽院長、顧問或客座教授,聘任兼職教授和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兼職教師157人。
學校重視科學研究,實施「一流學科建設計劃」「1355科技創新工程」,不斷強化優勢特色,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建有省部級重點學科7個、山東省黃河三角洲生態環境省部級重點實驗室1個、山東省航空信息技術研發基地等創新平台26個。近年來,共承擔國家級課題67項,省部級課題496項;發表SCI、SSCI、EI收錄論文742篇,CSSCI期刊論文90篇;出版學術專著278部;授權專利912項;獲省部級以上科研成果獎56項。《濱州學院學報》被評為「全國地方高校名刊」,「孫子研究」欄目入選教育部「名欄建設工程」。學校是山東省教育廳批準的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與中國科學院、浙江大學、山東大學、南開大學等34家單位聯合培養研究生。
學校積極服務社會和行業,主動對接「一帶一路」「兩區兩圈」「民航強國」「富強濱州」等發展戰略,制定實施《服務黃河三角洲行動計劃》《服務航空業行動計劃》,編制《服務「富強濱州」十項重大行動計劃》,與山東社會科學院、濱州市政府、山東航空集團有限公司、山東科技大學、山東理工大學、青島科技大學、青島國際機場、濟南機場等簽訂戰略合作協議,開展「博士企業行」活動,承擔服務項目400餘項,開展合作研究400餘項,轉移轉化科研成果30項。2012年被批准為山東省第二批省級教師教育基地,繼續教育(遠程教育)累計培養各類人才4萬餘人。
學校堅持以人為本,依法治校,不斷加強黨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致力於綠色、文明、平安、和諧、美麗校園建設,取得了顯著成績。先後獲得「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單位」「全國綠化模範單位」「全國高校學生公寓管理服務工作先進單位」「平安山東建設先進單位」「山東省高校平安校園」等40多項省級及以上榮譽稱號;《中國教育報》《中國經濟導報》《中國民航報》《中國航空報》《大眾日報》《高教領導參考》、光明網、大眾網等媒體多次對學校改革發展情況進行報道,學校影響力和美譽度進一步提升。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濱州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 濱州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濱州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不委託個人和機構從事招生工作。
第十三條 濱州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與錄取
第十四條 報考報名條件:按照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五條 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公布的分省分專業計劃執行。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條 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提檔比例:依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有關規定的比例提檔。
第十八條 文史和理工類錄取規則:
院校志願:根據各省的志願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錄取。對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願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徵集志願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按照「志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願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後續志願考生。
專業錄取原則:
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投檔成績相同時,若生源地規定了位次確定原則,優先錄取位次高者;若未規定位次確定原則,文史類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理工類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優先錄取位次高者;各單科成績均相同時,結合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因素,擇優錄取。
山東、北京、天津、浙江、上海、海南等高考改革省(市)按照相關省(市)錄取實施方案執行。
其他省(市、自治區):按「專業志願清」原則錄取。對每一院校志願進檔考生,根據考生的專業志願、文化總分並參考高考相關科目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體檢情況,首先按第一專業志願錄取考生,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時,安排第二專業志願,依此類推。若無法滿足考生報考專業志願,服從專業調劑者,參考文化總分、相關科目成績、體檢情況,將其調劑到相應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則作退檔處理。
空中乘務專業:通過我校組織的體檢、面試、背景調查,按投檔考生高考文化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高考文化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英語成績高者。
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
公費和委培師范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政策按照省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藝術類和體育專業
山東省藝術類
(一)聯考專業
音樂學(師范類):使用音樂類聯考(濟南大學平台)專業成績,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舞蹈學(師范類):使用舞蹈類聯考(山東青年政治學院平台)專業成績,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舞蹈學(體育舞蹈、健美操):使用舞蹈類(體育舞蹈、健美操)聯考(山東體育學院平台)專業成績,對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二)校考專業
舞蹈學(民族舞方向):獲得我校專業測試合格證,按投檔考生高考文化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高考文化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英語成績高者。
(三)美術類
使用山東省美術類統考成績。在投檔范圍內,按進檔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專業;綜合分相同時,按專業成績確定錄取專業。
山東省體育專業
使用山東省體育統考成績。在投檔范圍內,按進檔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錄取;綜合分相同時,按專業成績錄取。
其他省份藝術類
使用(認可)相關省份相關專業(類)統考(聯考)成績,按投檔考生專業統考(聯考)(或綜合分)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按專業成績投檔者,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含加分)高者;按綜合分投檔者,綜合分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者。
第二十條 飛行技術專業、定翼機駕駛技術、直升機駕駛技術考生按照《普通高校飛行技術專業招收飛行學生實施辦法》(民航發【2009】84號)規定,須參加學校組織的體檢、面試、背景調查,合格後方可報考。按照民航局規定,舞蹈學(民族舞)和空中乘務專業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體檢、面試、背景調查,合格後方可報考。
第二十一條 英語、商務英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對相關科目不作特殊要求。飛行技術、交通運輸(民航機務工程方向)和交通運輸(空管與簽派方向)、交通運輸(機場運行與管理方向)、飛行器適航技術、飛行器動力工程、舞蹈學(民族舞)、定翼機駕駛技術、直升機駕駛技術、空中乘務專業入學後需學習英語語種。
第二十二條 身體健康狀況:飛行技術、舞蹈學(民族舞)、定翼機駕駛技術、直升機駕駛技術和空中乘務專業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的民用航空行業標准《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檢鑒定規范》(MH/T 7013-2017)、《民用航空人員體檢合格證管理規則》(CCAR—67FS)規則附件A《空勤人員和空中交通管制員體檢合格證醫學標准》規定的相應醫學標准。報考交通運輸專業(空管與簽派方向)的考生應符合中國民航空管人員有關崗位身體標准要求:肝功正常,雙眼裸視力不低於4.6(E字表),無色盲色弱,無語言、發音或聽力障礙,無精神疾病病史等符合中國民用航空局相關文件規定的有關崗位的身體標准;報考交通運輸專業(民航機務工程方向)、飛行器適航技術專業的考生要求無色盲色弱等符合中國民用航空局相關文件規定的有關崗位身體標准條件。交通運輸專業(機場運行與管理方向)考生身體條件須符合中國民用航空局相關文件規定的有關崗位身體標准要求。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無殘疾,無重聽,無口吃,無色盲、色弱,矯正視力在5.0以上;男性身高在1.65 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 m以上。其它專業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男女生比例:飛行技術、交通運輸(民航機務工程方向)、交通運輸(空管與簽派方向)、飛行器適航技術、定翼機駕駛技術、直升機駕駛技術專業只招收男生,其他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條 我校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五章 新生入學
第二十五條 新生復查:新生入校後,我校採取考試、核查電子檔案、體檢等形式對新生進行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我校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調整專業政策:學生可在大學一年級第二學期根據自己的特長和學習興趣提出轉專業申請,學校根據上級政策及有關規定按照一定程序審批,並報省教育廳審查備案。
第二十七條 專升本政策:專升本政策依照當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文件規定執行。
第六章 收費、退費標准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八條 收費: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的學費,執行《山東省物價局 山東省財政廳 關於山東藝術學院等12所高校學分制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魯價費函〔2018〕72號)批復的濱州學院學分制收費標准;其他費用按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完善校企合作辦學收費政策促進高等學校創新發展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19]799號)、《關於山東省高等教育收費改革試點的意見》(魯價費發[2013]93號)、《關於優化普通高校學費結構有關事宜的通知》(魯價費發[2013]136號)、《關於優化高校收費政策的通知》(魯價費發[2016]89號)、《關於進一步規范高等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價費發[2016]133號)、《關於印發山東省高等學校住宿費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19]804號)和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等相關部門審批的標准執行。如學費標准調整,按省最新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退費:按《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辦字〔2018〕9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學生因故退學或受校紀處分開除學籍的,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餘的學費和住宿費;實行學分制收費的,按月計退專業注冊學費,按未修讀學分(由教務部門界定)計退學分學費。代收費據實結算,多退少補。學生學習時間按每學年10個月計算。
第三十條 學生資助政策
1.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校獎學金及社會獎(助)學金等。
2.銀行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照國家助學貸款政策,憑錄取通知書到當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3.勤工助學:我校為學生設立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
4.我校按照有關規定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學費減免、特殊困難補助、綠色通道等多項資助措施。
第七章 其它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三十二條 對以濱州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聯系方式
地址:山東省濱州市黃河五路391號
郵編:256603
電話:0543-3190200,3190201,3190067,3190068
網址: https://www.bzu.e.cn/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濱州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