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2020年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簡章
㈠ 武漢音樂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一、基本信息
1、學院名稱:武漢音樂學院
2、國際代碼:11524
3、法人代表:胡志平
4、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5、學院類型:湖北省屬高校,公辦
6、學院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張之洞路1號
二、報考條件
我校各招考方向面向全國招生,報考條件如下: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符合報考專業體檢要求。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招生計劃
我校為教育部批準的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可不編制分省計劃。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1100名,具體招生計劃將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布。
四、專業考試
1、湖北省考生報考音樂學理論、音樂管理、音樂心理與治療、鋼琴調律方向,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不組織校考,具體要求詳見《武漢音樂學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
2、音樂表演(指揮方向除外)、舞蹈表演、舞蹈編導專業實行初試篩選,初試採取線上提交視頻作品的方式,初試篩選成績不帶入復試,具體視頻考試辦法詳見我校招生信息網有關通知。復試考生需按《武漢音樂學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考試要求到我校參加現場考試,其中音樂表演專業美聲、民族聲樂、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招考方向復試取消《朗誦》科目,專業結構成績比例由原來的演唱復試88%+朗誦2%+視唱3%+聽寫2%+基礎樂理5%調整為演唱復試90%+視唱3%+聽寫2%+基礎樂理5%;舞蹈表演、舞蹈編導專業復試仍需進行《舞蹈基本功》科目的考試。
3、報考音樂學(湖北省考生報考音樂學理論、音樂管理、音樂心理與治療、鋼琴調律方向除外)、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音樂表演(指揮方向)專業的考生需按《武漢音樂學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考試要求到我校參加現場考試。
4、現場校考考試安排等有關信息將統一通過學校官網發布,請考生隨時關注我校招生信息網發布的有關通知。
五、志願填報
1、參加全國統一文化高考並獲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方可填報我校相應專業的志願。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填報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願生源不足時,再錄取其它志願考生。我校各招考方向文理科兼收,外語不限語種,學生入校後統一實施英語語種教學。
2、湖北省考生報考的音樂學(音樂學理論、音樂管理、音樂心理與治療)招生專業安排在藝術本科(一)平行志願模塊招生;報考音樂學(音樂教育、戲曲音樂、鋼琴調律)、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音樂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編導專業的考生安排在藝術本科(一)梯度志願模塊招生。考生填報藝術本科(一)志願時,根據自己的考試成績和升學意願,在梯度志願模塊和平行志願模塊之間選擇一個志願模塊填報,不能同時填報平行志願模塊和梯度志願模塊。具體招生政策可查閱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發布藝術類招生工作有關通知。
3、非湖北省考生各招生專業按照有關省市招生政策執行,以各省市高考志願填報指南為准。
六、錄取
1、錄取辦法
專業
錄取辦法
音樂學(音樂學理論、音樂管理、音樂心理與治療)
湖北省考生:按照藝術本科(一)選擇平行志願模塊填報志願,按湖北省投檔規則投檔後,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學校對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非湖北省考生:高考文化課總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總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總結構成績=專業結構成績60%+高考文化課總成績40%)。
音樂學(戲曲音樂)
高考文化課總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總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總結構成績=專業結構成績60%+高考文化課總成績40%)。
音樂學(音樂教育、鋼琴調律)
高考文化課總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總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總結構成績=專業結構成績70%+高考文化課總成績30%)。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高考文化課總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專業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錄音藝術(音樂音響導演、音樂編輯與製作)
高考文化課總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總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總結構成績=專業結構成績70%+高考文化課總成績30%)。
音樂表演
高考文化課總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專業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舞蹈表演
高考文化課總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專業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舞蹈編導
高考文化課總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總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總結構成績=專業結構成績80%+高考文化課總成績20%)。
2、我校高考文化課錄取分數線均按照750分制標准劃定。江蘇省等省市高考文化總成績滿分非750分制,需先按750分制折算(考生高考文化總成績÷所在省市高考文化成績總分×750),海南省高考文化總成績按照原始分750分制標准執行,如各省有高考文化科目總分有調整,以各省市最新發布的有關政策為准。
3、高考文化課總成績計算方法:高考文化課總成績計入總結構成績的招生專業,將考生高考文化課總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後再依據分值比例計入總結構成績(考生高考文化總成績(750分制)÷750×100×分值比例)。
4、錄取成績同分的錄取辦法
(1)湖北省考生報考音樂學(音樂學理論、音樂管理、音樂心理與治療):總結構成績相同,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課總成績、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音樂學(音樂教育、戲曲音樂、鋼琴調律)、音樂學(非湖北省考生報考音樂學理論、音樂管理、音樂心理與治療)、錄音藝術、舞蹈編導專業:總結構成績相同,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課總成績、專業結構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3)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專業:專業結構成績相同,則按專業結構成績中分值比例最高的科目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如上述成績仍相同,則按高考文化課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5、在提檔時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6、凡參加我校專業考試有缺考科目或違規違紀作弊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七、收費標准
我校音樂學(音樂教育、音樂心理與治療、音樂學理論、戲曲音樂、鋼琴調律)、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音樂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編導專業學費每人15000元/學年,音樂學(音樂管理)專業學費11000元/學年;住宿費每人1320元/學年,具體收費標准以當年湖北省物價局核定為准。
八、學歷、學位證書發放
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由武漢音樂學院統一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九、聯系方式
地 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張之洞路1號招生就業處
郵 編:430060 咨詢電話:027-88076720
監督及申訴電話:027-88067292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官 網: http://www.whcm.e.cn/
武漢音樂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5月
㈡ 武漢大學貴校藝術類專業在錄取時有什麼要求
武漢大學招收的藝術類專業有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設計學類(含環境設計專業、產品設計專業)、戲劇影視文學專業以及表演專業。武漢大學不組織專業校考,以省統考成績和高考成績為依據進行錄取。根據國家政策要求和學校發展定位,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戲劇影視文學專業、設計學專業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須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表演專業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須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總分滿分的56%及以上(四捨五入取整)且不低於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
藝術類專業分省計劃、具體要求等請見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aoff.whu.e.cn/index.htm])《武漢大學 202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㈢ 武漢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製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所涵蓋的主要招生類型有:
1.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入學考試的學生:含普通高考學生、保送生、藝術類專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強基計劃、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以下稱為農村學生「自強計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生、少數民族班、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等。
2.華僑、港澳台地區學生:含通過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入學考試錄取學生、澳門保送生、香港免試生、台灣免試生、通過澳門「四校聯考」成績錄取學生。
第三條 學校的校名為武漢大學(國標代碼10486),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注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八一路299號(郵政編碼:430072)。
第四條 學校為公辦、全日制綜合性大學,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並設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分管校領導、紀委書記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並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設立招生辦公室。
第七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等,並對本科招生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是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決策咨詢、民主管理和監督機構,負責研究、審議招生政策和制度,監督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維護招生公平公正。招生委員會要吸納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參加。
招生辦公室設在本科生院,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八條 招生辦公室根據招生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全校教師和幹部中遴選招生工作人員參與學校招生宣傳、錄取工作以及參加部分招生形式(專業)的專業水平考核(考察)及考試工作。
第九條 學校實行招生信息公開,通過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aoff.whu.e.cn)、武漢大學主頁(www.whu.e.cn)、官方微博、微信公眾平台、招生宣傳材料等途徑發布招生有關信息、公示選拔及錄取結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辦學條件,結合近年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分專業招生計劃(以下簡稱來源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統籌考慮各省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人數及各省考生佔全國報名總量的比例、優質教育資源享有情況、生源質量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編制來源計劃。
第十一條 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校預留少量計劃,用於調節各省統考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的問題,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
第十二條 學校實行專業招生計劃動態平衡機制。對於社會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專業,可適當增加招生計劃;對基礎學科或就業形勢好但報考人數少的專業,可採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對個別社會需求量小、學生報考少的專業,學校可調整其招生計劃,對其採取減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辦法。
第四章 入學考試(考核)
第十三條 普通高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國家專項計劃、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文化統考)、強基計劃、農村學生「自強計劃」考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強基計劃、農村學生「自強計劃」考生還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試或選拔。藝術類考生必須參加生源省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相關專業統考,我校藝術類各專業錄取時認可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專業統考成績為專業考試成績,不再組織校考。
華僑、港澳台地區學生按照當年國家及我校相關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體辦法,組織對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強基計劃、農村學生「自強計劃」考生等進行遴選和考核測試,測試時間、方式、要求及有關事項以當年招生簡章為准。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投檔方式),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進檔學生若服從專業調劑且沒有其他受限性條件予以錄取,原公布計劃中未完成的計劃採取徵集志願錄取。根據各省平行志願模擬投檔情況,我校分省增加計劃原則上不超過原計劃的5%,增量計劃中因考生不服從調劑等原因造成計劃無法完成時,增量計劃收回。
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強基計劃、農村學生「自強計劃」考生的招生計劃及調檔名單由學校向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另行提供。
第十六條 在實行非平行志願的批次(投檔方式),當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時,學校接收非第一志願報考考生,但提檔人數不超過我校在該省剩餘招生計劃數,且只能錄取在該批次該類型該省尚有空額的專業。
第十七條 錄取時,對於按照國家政策及省級招生委員會規定可增加分數投檔的考生,除不做分省計劃的特殊類型考生外,我校認可其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過20分。
第十八條 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實行分數優先的辦法。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相同時,考生高考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高者優先錄取;考生高考總分也相同時實行同分取齊,即適當調整該省的分專業計劃,將處於競爭關系的同分考生都錄取到競爭專業。進一步尊重考生專業意願,若考生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我校招生計劃填滿專業志願(專業志願需不相同)且志願合理,則盡量滿足考生專業志願。否則,服從調劑的進行調劑錄取,不服從調劑的予以退檔。
在江蘇省,我校對普通高考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及以上,對獲得高水平藝術團資格的考生,其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及以上;所有考生的必測科目等級要求均為4C1合格。分專業錄取時,我校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辦法,即按照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分數相同時,考生高考總分高者優先錄取;若考生高考總分也相同時按選測科目等級高低排序,相關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相關科目理工類為物理,文史類為歷史;考生選測科目等級也相同時以同分取齊為原則,滿足處於競爭關系考生的專業志願。其他類別考生的測試科目等級須不低於江蘇省招辦的有關規定。
在內蒙古自治區,我校實行分數優先(分數清)的錄取辦法。
外語語言文學類專業除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另有規定外,口語不做要求。
建築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明確填報有該專業志願的考生。
馬克思主義理論類專業在提前批次招生,只錄取明確填報有該專業志願的考生,考生高考成績須不低於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線。
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線指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第十九條 我校各專業不限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後均須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並達到相應水平。
第二十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並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我校據此制定的《武漢大學關於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補充規定》(另文公布)。
第二十一條 保送生、藝術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強基計劃、農村學生「自強計劃」按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及當年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二條 在內地省份招收的面向西藏就業的定向生只錄取明確填報定向專業志願的考生,且限招應屆生,在學校投檔線上生源不足時,可降低40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但考生的高考總分須不低於考生所在省一本線。
第二十三條 民族班招生按教育部有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四條 華僑及港澳台地區考生的錄取辦法按聯招辦及學校有關招生簡章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考生在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過程中有嚴重不誠信行為或高考電子檔案中有不誠信記錄的,我校不予錄取。
第六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六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書本費及各種證件(卡)工本費等費用,具體標准和辦法按湖北省物價部門的批復執行。
第二十七條 新生戶口遷移遵循自願原則。
按國家有關規定,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生等入學前須先辦理有關手續,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並將其退回原戶籍所在地。
新生入學後需要修改相關信息的,按武漢大學學籍管理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 新生可根據其高考成績以及在中學階段的表現參加武漢大學新生獎學金的評定。具體評獎辦法按照《武漢大學本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實施。
第三十條 學校對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持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證明向學校學生工作部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還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三十一條 藝術類學生、強基計劃學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學生以及建築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馬克思主義理論類、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護理學專業中通過降分錄取或徵集志願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外語類保送生不得轉入非外語類專業學習。
第三十二條 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規定的課程,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由武漢大學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按照《武漢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及有關規定,我校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或相應學位證書。
第三十三條 我校本科招生網站:aoff.whu.e.cn,咨詢電話:027-68754231,[email protected],學校紀檢監察部門電話:027-68753835。
第七章 違規行為處理
第三十四條 考生、考試工作人員、社會其他人員在我校組織的普通本科招生考試(考核)中的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理,將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學校工作人員在招生工作中有瀆職、違規、違紀、違法等行為的,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會同學校招生部門調查、核實後,依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將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 對在招生考試工作中違反國家及學校的相關規定,嚴重違背招生誠信、失職瀆職、破壞招生秩序的學校二級單位,學校將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限制招生、暫停招生等處理;並依照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及未盡事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其授權單位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自印發之日起生效。學校原有的關於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簡章與本章程相沖突時,以本章程為准。
㈣ 武漢大學哪些專業招收藝術特長生
武漢大學2020年招收高水平藝術團的專業有外國語言文學類、新聞與傳播學類、經濟學、工商管理類、法學、社會科學試驗班(信息管理類)、數學類、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計算機學院)、計算機類(國家網路安全學院)、臨床醫學(八年制)或臨床醫學(5+3一體化)、金融學類(數理經濟與數理金融試驗班)、人文科學試驗班
㈤ 武漢大學有啥專業
多的很,是一所綜合性大學,一般大學有的專業它都會有的。
㈥ 武漢大學在哪幾個批次招生
武漢大學大部分專業普通類招生在本科一批,個別專業在提前批進行招生,如藝術類相關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表演專業、戲劇影視文學專業、設計學類(含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專業)、馬克思主義理論類專業、部分省份護理學專業。藝術類專業分省計劃及錄取規則已公布在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武漢大學202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護理學專業經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同意單設投檔單位或在提前批次招生;馬克思主義理論類(含思想政治教育專業、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在提前批招生。
㈦ 2020年武漢大學招生計劃具體內容是什麼
由於疫情的原因今年註定是不平凡的一年,那麼武漢作為備受關注的對象,大家對武漢大學的關注也逐漸增加。那今年武漢大學的招生計劃大致上沒有什麼改變。下面小編為大家簡單介紹一下。
學校的強大專業計劃結合了有關院系的優勢和學校的運營特點,武漢大學強有力的計劃含蓋了哲學,中國文學等八個專業。找報人數大概一百五十人。武漢大學還有入校評估考試包括物理考試和綜合素質考試,並且在最終候選人注冊考試之前會宣布較細節的評估和測試計劃。武漢大學入學評估測試將於今天八月初左右結束,最終結合全部成績來公布入選人數及姓名。
㈧ 武漢大學的招生簡章是如何規定的
武漢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年修訂)所涵蓋的主要招生類型有:
1、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入學考試的學生:含普通高考學生、保送生、藝術類專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強基計劃、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以下稱為農村學生「自強計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生、少數民族班、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等。
2、華僑、港澳台地區學生:含通過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入學考試錄取學生、澳門保送生、香港免試生、台灣免試生、通過澳門「四校聯考」成績錄取學生。
在江蘇省,學校對普通高考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及以上(即兩門選測科目其中任意一門達到A,另一門達到B+及以上),對獲得高水平藝術團資格的考生,其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及以上;所有考生的必測科目等級要求均為4C1合格。
分專業錄取時,學校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辦法,即按照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分數相同時,考生高考總分高者優先錄取;若考生高考總分也相同時按選測科目等級高低排序,相關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相關科目理工類為物理,文史類為歷史。
考生選測科目等級也相同時以同分取齊為原則,滿足處於競爭關系考生的專業志願。其他類別考生的測試科目等級須不低於江蘇省招辦的有關規定。
(8)武漢大學2020年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簡章擴展閱讀:
武漢大學稱:江蘇文科狀元符合本校錄取條件
連日來,江蘇淮安考生白湘菱受到關注。白湘菱高考語數外三科總分430分,為江蘇省文科最高分,但因選修的歷史科目得了B+而無緣清北等高校。
7月30日,負責接聽武漢大學本科招生辦熱線電話的工作人員就白湘菱的情況表示,只要她的選修科目成績為AB+及以上,就符合武漢大學的錄取條件。我們的要求是AB+,這是按照招生簡章來的。
㈨ 武漢大學播音主持系!
具體說說你想上的播音主持專業吧,我們大二大三一直跟她們同樓層住,應該比較有發言權版,小姑娘們從權大一就很新潮(我們大二跟大一的她們同一層),吃穿用都比較能折騰,感覺裡面有點攀比風吧,所以看你能不能接受,另外,新聞傳播學院的課程不緊張,你可以修很多雙學位,但是真正進去了你自己抉擇吧,感覺她們還是學得少,玩的比較多,尤其是周末,呵呵
武大比較多人選擇經濟類的雙學位,有兩個項目一個是七校聯合(經管院),另一個是WTO學院的,後者管理比較嚴格
再說住宿,本科一般被安排在校內,都是老宿舍,沒有獨立的衛生間,你不能拿它跟廣州大學城比,呵呵,但是武大校園還是很漂亮的,桂圓的桂花香、櫻園櫻花大道,呵呵,到了時節會非常美~
另外想說的是盡管我不認為武大播音專業的學風好,但是畢竟這所高校實力很強,每年有一次華中地區的新聞小姐、新聞先生大賽,冠軍只少有一個是播音專業的,當選後有很多機會主持、采訪,進央視的也有~
㈩ 武漢大學藝術生怎麼計算綜合分
武漢大學2020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戲劇影視文學專業、表演專業、設計學類專(含環境設計專業、產屬品設計專業)招收藝術類學生,算分的方法各不相同,詳細情況請見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aoff.whu.e.cn/index.htm])《武漢大學 202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