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海本科線
㈠ 14年的高考分數線
1、文科 本科一批 550;2、文科 本科二批 463;3、理科 本科一批 520;4、理科 本科二批 407,望採納。
㈡ 今年青海本科的分數線是多少
一、文史類:
1、第一批本科:普通班490分以上,民族班、預科班470分以上;專
2、第二批屬本科:普通班425分以上,省內外院校民族班、省外院校預科班405分以上;
3、第三批本科(含三本層次預科):371分以上;
一、文史類:
1、第一批本科:普通班490分以上,民族班、預科班470分以上;
2、第二批本科:普通班425分以上,省內外院校民族班、省外院校預科班405分以上;
3、第三批本科(含三本層次預科):371分以上;
二、理工類:
1、第一批本科:普通班438分以上,民族班,預班418分以上;
2、第二批本科:普通班388分以上,省內外院校民族班,省外院校預科班368分以上;
3、第三批本科(含第三批本科層次預科):355分以上;;
㈢ 今年青海省本科高考分數線是多少
【青海高考分數線:一本文科475理科403】
青海省高招委員會發布高考分數線:
①文史類:第一批475,第二批424,第三批377;
②理工類:第一批403,第二批365,第三批334。
來源:央視新聞
㈣ 一本分數線
一本分數線:
1、在寧夏錄取分數線一本文科505分,一本理科412分。
2、江西錄取分數線一本文科559分,一本理科519分。
3、在安徽錄取分數線一本文科560分,一本理科488分。
4、雲南錄取分數線一本文史565分,一本理工520分。
5、廣西錄取分數線一本文史類530分,一本理工類487分。
簡介。
本科分數線都是各高校、各高中、家長、老師、學生,以及高考政策研究人員關注的對象。國家已經將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合並。因此,高考招生錄取工作分為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專科批次。
平行志願是指高考招生同一類別、同一投檔段次中若干具有相對平行關系的志願。平行志願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願、一輪投檔」,先從最高分考生開始,依次檢索和投檔,當輪到檢索某一考生時,遵循該考生所填報的志願順序檢索,當符合投檔條件且院校有計劃余額時,即被投檔。
㈤ 青海高考分數線
青海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文件 教招委字(2005)27號
青海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於公布我省二0 0五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通知
各州(地、市)、縣(區)、石油局招生委員會、教育局:
二0 0五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經省招委會研究業已確定,現公布如下:
一、理工類:
1、第一批本科:430分以上,其中預科(只招收少數民族
考生)420分以上:
2、第二批本科:365分以上;
3、第三批本科:355分以上;
4、省內預科:337分以上;
5、專科:240分以上。
二、文史類:
1、第一批本科:442分以上,其中預科(只招收少數民族
考生)430分以上;
2、第二批本科:358分以上;
3、第三批本科:340分以上;
4、省內預科:288分以上;
5、專科:240分以上。
三、藏文:
1、藏文文科;
(1) 第一批本科:453分以上;
忉 第二批本科:農區370分以上、牧區355分以上;
③ 專科(合藏文預料):256分以上。
2、藏文理科:
(1) 第二批本科:農區332分以上、牧區317分以上;
(2)專科(合藏文預科):249分以上。
四、蒙文:
1、蒙文文科:
(1) 第一批本科:344分以上;
(2) 第二批本科:279分以上;
(3) 專科:269分以上。
2、蒙文理科:
(1) 第二批本科:263分以上;
(2) 專科:238分以上。
五、體育類:
1、體育兼文科:
(1) 第一批本科:388分以上、專業合格;
② 第二批本科:325分以上、專業合格。
⑧ 專科:279分以上、專業合格。
2、體育兼理科:
(1) 第一批本科:342分以上、專業合格;
(2)第二批本科:普通班246分以上、專業合格;民族班
234分以上、專業合格;蒙漢雙語體育235分以上、專業合格;
(3)專科:2 0 1分以上、專業合格。
六、藝術類:
1、音樂普通班(文):
(1) 本科: 1 7 1分以上、音樂表演專業成績114.4分以
上、音樂學專業成績90.88分以上;
(2)專科:文化課1 2 0分以上。
2、音樂普通班(理):
(1)本科:252分以上、專業成績90.88分以上;
(2)專科:文化課172分以上。
3、蒙漢雙語音樂(文):
(1) 第一批本科:2 1 9分以上、專業成績54分以上;
瞄 第二批本科: 1 93分以上、專業成績54分以上;
4、藏漢雙語音樂(文):
本科:216分以上、專業成績54分以上。
5、藏漢雙語音樂(理):
本科:2 0 1分以上、專業成績54分以上。
6、美術普通班(文):
(1) 本科:255分以上、專業成績145分以上;
(2)專科:文化課135分以上。
7、美術普通班(理):
(1) 本科:275分以上、專業成績145分以上;
(2) 專科;文化課179分以上。
8、藏漢雙語美術(文):
本科:331分以上、專業成績247分以上。
9、蒙漢雙語美術(文):
第一批本科:332分以上、專業成績247分以上;
第二批本科:3 0 0分以上、專業成績247分以上.
l 0、藏漢雙語美術(理):
本科:277分以上、專業成績247分以上;
專科:文化課235分以上。
七、省內老高職(本省命題):
1 0 0分以上。
八、定向招生:
1、省外院校本科層次定向計劃在招生院校調檔線下20分以內、同批院校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錄取,完不成計劃則轉為統招;
2、省內院校專科層次定向招生由生源地招辦直接向招生院校提供檔案,由院校從商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十、省內預科只招收海東地區、大通、湟中、湟源縣農村戶口的少數民族考生和六州所有少數民族考生。
青海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㈥ 青海省高考分數線比河北省低多少
一般低150分吧,比如2014年的青海的理科本科一批406,本科二批362。文科 本科一批473 ,本科二批426。
而河北的2014的理科本科一批573,本科二批503,本科三批326 文科。本科一批563,本科二批513, 本科三批415。
就是這樣。
㈦ 青海省的高考分數線
文 史 類
本科一批:普通班430分以上;民族班、省外院校預科420分以版上。權
本科二批:普通班380分以上;民族班、省外院校預科365分以上。
本科三批(含三本院校預科):342分以上。
省內預科:360分以上。
一專(含本批次民族班):340分以上。
二專:240分以上;民族班、省外院校預科235分以上。
理 工 類
本科一批:普通班380分以上;民族班、省外院校預科375分以上。
本科二批:普通班331分以上;民族班、省外院校預科321分以上。
本科三批(含本批預科):300分以上。
省內預科:310分以上。
一專:295分以上。
二專:226分以上;民族班、省外院校預科216分以上。
體 育 類(專業考試合格考生)
文 科:本科340分以上;專科338分以上。
理 科:本科248分以上;專科247分以上。
㈧ 青海省理科歷年高考分數線
1、2016年青海省高考理科一本分數線為416分。
2、歷年青海省高考理科一本分數線:
2015 2014 2013 2012 2011 2010 2009 2008 2007 2006
一本 400 406 383 401 380 405 400 438 467 434
㈨ 青海分數線如何
文 史 類
一批本科: 普通班433分以上;民族班、省外院校預科423分以上。
二內批本科: 普通班372分以上;容民族班、省外院校預科362分以上。
省內預科:357分以上。
三批本科(含三本民族班、預科):320分以上。
一專(含一專批次民族班、青海師大學前教育專業定向培養計劃):316分以上。
二專:220分以上;民族班、省外院校預科210分以上。
理 工 類
一批本科: 普通班401分以上;民族班、省外院校預科391分以上。
二批本科: 普通班355分以上;民族班、省外院校預科345分以上。
省內預科:335分以上。
三批本科(含三本民族班、預科):318分以上。
一專:315分以上。
二專:228分以上;民族班、省外院校預科218分以上。
㈩ 青海省高考錄取分數線是多少
青海省普通高考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普通文史類本科一段405分,本科二段361分,專科150分;普通理工類本科一段330分,本科二段310分,專科150分。學校職責:1、研究擬定全校教育發展戰略法,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2、研究擬定學校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實施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3、管理和指導學校基礎教育工作;確保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工作成果。4、管理學校教育經費;管理學校教育經費,執行財務管理制度。5、負責和指導學校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規劃學校品德教育、體育衛生教育、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二十九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行使下列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招收學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五)對受教育者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七)管理、使用本單位的設施和經費;
(八)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國家保護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第三十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准,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以適當方式為受教育者及其監護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
(五)遵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並公開收費項目;
(六)依法接受監督。
第三十七條 受教育者在入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
學校和有關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女子在入學、升學、就業、授予學位、派出留學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